习惯性违章行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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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三不放过”处理规定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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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三不放过”处理规定模版“三不放过”是一种对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特殊处理的方法,即对于那些经常违反法律、规章制度或道德规范的个人或组织,进行严厉的处罚,以达到惩戒的目的。

该方法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不放过个人、不放过组织、不放过问题。

一、不放过个人1. 对于习惯性违章行为的个人,要进行严格的个人档案管理和约束,确保其行为受到监督和限制。

建立个人档案,记录其违规行为的次数、性质、处罚情况等信息,以便做出相应的处理决策。

2. 对于习惯性违规行为的个人,要进行约谈和告诫,让其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引起了严重的后果,并提醒其要改正错误。

3. 对于习惯性违章行为的个人,可以加大处罚力度,例如对其进行重罚、暂停工作等惩罚措施,以警示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辙。

4. 对于习惯性违章行为的个人,可以要求其接受专业培训,提高其法律、规章制度和道德素养,从而减少其再次违规的可能性。

5. 对于习惯性违章行为的个人,要进行定期检查和督促,确保其不再犯错。

可以设置专门的检查组或监察机构,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不放过组织1. 对于习惯性违章行为的组织,要进行严格的组织管理和监督,确保其行为符合法律和道德规范。

2. 对于习惯性违规行为的组织,要进行约谈和告诫,让其意识到违规行为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并要求其改正错误。

3. 对于习惯性违章行为的组织,可以采取经济处罚措施,例如罚款、暂停资金支持等,以迫使其改正违规行为。

4. 对于习惯性违章行为的组织,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例如吊销执照、解散组织等,以示警示。

三、不放过问题1. 对于习惯性违章行为的问题,要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找出问题根源,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2. 对于习惯性违规行为造成的问题,要进行追责问责,以回应公众的诉求和维护公平正义。

3. 对于习惯性违章行为造成的问题,要进行及时纠正和修复,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4. 对于习惯性违章行为造成的问题,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增强抵制违规行为的能力。

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三不放过处理规定

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三不放过处理规定

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三不放过处理规定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交通运输的日益便利,车辆数量也不断增加。

但是,与之相应的是交通违法行为也屡见不鲜。

其中,习惯性违章行为已经成为了道路交通管理的一大难题。

为了加强管理,保持交通秩序,交通部门出台了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三不放过处理规定。

一、什么是习惯性违章行为?习惯性违章行为指的是在一定时间内,同一个车辆或同一驾驶人,多次、重复地违反同一条交通法规或多条交通法规。

例如,某驾驶人在短时间内多次闯红灯、行驶超速等违章行为,或者某辆车在不同的地点多次停车乱停,上马路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

这些都属于习惯性违章行为。

二、三不放过处理规定的具体内容为了有效治理习惯性违章行为,交通部门制定了三不放过处理规定,分别是:1. 不放过名单将习惯性违法行为的车辆或驾驶人列入不放过名单,并在公安部门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联网管理,从而实现高效、精准的打击。

2. 不放过督办对名单上的车辆或驾驶人,在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中必须落实重点整治,督促他们改正违法行为。

同时,交警队伍也将开展不留死角的排查行动,将习惯性违法行为的车辆或驾驶人一一摸排、纳入督办范畴。

3. 不放过处罚对于不听从执法人员劝阻,仍然坚固不改的习惯性违法行为者,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同时,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和程度,适用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拘留罚款等惩罚,以此来达到警示作用。

三、三不放过处理规定的意义三不放过处理规定的出台,对维护公共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这一规定明确了道路交通管理的底线,减少了习惯性违法行为的滋生,使道路交通更加文明有序。

其次,将不听劝阻、不思改过的违法行为者纳入督办范畴,督促其改正违法行为,以期形成长效的整治机制。

最后,对于坚持不改的习惯性违法行为者,依据法规进行惩罚,不仅维护了交通秩序,同时也能起到警醒作用,提高了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总结综上所述,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三不放过处理规定是对违法行为的一项有力打击。

2024年反习惯性违章监督管理细则(二篇)

2024年反习惯性违章监督管理细则(二篇)

2024年反习惯性违章监督管理细则为进一步控制和消除违章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安全生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结合分局实际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安装分局所属各单位。

第一条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违章违规行为有责任进行制止,并有权对当事人行使处罚权。

第二条各单位建立员工个人违章违规档案,对习惯性违章违规人员进行处罚和强制性离岗培训。

员工个人违章一次者,取消优秀(先进)职工评选资格。

第三条项目部全体员工应对遵章守纪做出承诺:签定遵章守纪承诺书。

第四条项目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对项目部的有关责任人员给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一、项目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处以100--____元的罚款: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者不系好安全帽带以及把安全帽做其他使用。

2.违反持证上岗规定,无证操作各类设备,以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操作旋转设备戴手套。

3.工作中随意穿越、移动防护遮拦;攀登脚手架、不走安全通道,上、下攀爬脚手架,跨越沟道、孔洞等。

4.揭开沟道、孔洞盖板作业时不挂警示标志,作业结束后不将盖板及时恢复原样。

5.作业过程中抛扔传递工具、材料、设备等。

6.宿舍乱接乱拉电线,使用电炉,堆放易燃杂物。

7.进入施工现场未正确穿戴防护鞋、防护服。

8.酒后作业。

9.特殊作业现场无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对相关人员处以____元的罚款:1.可能产生触电事故的违章行为1.1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或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电工进行带电作业一人操作,未安排监护人的。

1.2电气设备检修,不按规定悬挂和使用警示标识;装设地线前,不验电;线路停电检修,未按规定接好地线就开始工作。

1.3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1.4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和电气工具。

1.5私拉乱扯低压供电线路;任意将导线开皮挂线;供电线路高度不够、随地敷设;使用简易式碘钨灯具。

习惯性违章违纪管理制度

习惯性违章违纪管理制度

习惯性违章违纪管理制度习惯性违章违纪行为是指个体在一定时间内频繁地犯有违规行为,严重影响了工作环境和组织的正常秩序。

针对这一问题,许多组织制定了习惯性违章违纪管理制度,以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转。

本文将探讨习惯性违章违纪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内容以及实施方法。

首先,习惯性违章违纪管理制度的必要性是显而易见的。

习惯性违章违纪行为不仅会导致工作环境紊乱,还会降低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积极性,对组织的正常运转产生负面影响。

此外,若习惯性违纪行为不加以管理和制止,可能会形成“以点带面”的现象,影响其他员工的行为规范,从而导致行为逐渐恶化。

因此,制定习惯性违章违纪管理制度是保证组织良好秩序、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水平的必要手段。

接下来,习惯性违章违纪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制度的适用范围和对象,明确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还是特定岗位或部门,并对适用对象进行具体界定。

其次是违章违纪行为的定义和分类,列举常见的习惯性违章违纪行为,并对其进行具体定义和分类,使员工清楚了解什么行为属于违规行为。

第三是相关责任和处罚措施,明确习惯性违章违纪行为应承担的责任和相应的处罚,让员工对违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此外,还可以包括违规行为的预防、检查和处置的具体程序,以及员工对制度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等内容。

最后,实施习惯性违章违纪管理制度应注重以下几点。

首先是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确保制度的内容和执行程序公正合理,不偏袒任何一方。

其次是制度的宣传和教育,提前向员工介绍制定的违章违纪管理制度,并加强相关的培训和宣讲,使员工明确知道违规行为的界定和相应的处罚。

第三是加强制度的实施和执行力度,建立相关的监督机制和执行团队,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发现、处理和纠正。

最后是不断完善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总结和反思,并对制度进行必要的修订和更新,提高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习惯性违章违纪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员工的行为规范至关重要。

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

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

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概述习惯性违章行为是企业安全生产中常见的问题,其危害性不容忽视。

为及时纠正和遏制习惯性违章行为,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制定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

管理举措1. 违章行为统计每周对员工违章行为进行统计,包括违章次数、违章类型等情况。

将统计结果分发至公司管理层、工会、部门负责人和员工本人。

2. 违章清单公示对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员工进行公示,将其姓名、违章类型、处罚结果等信息张贴在企业内部公告栏或企业内部通讯平台上。

3. 违章记录考核将员工违章记录考核纳入个人考评体系中,明确其对升职晋级和待遇调整的影响。

同时,对于存在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员工,下达警告、罚款、停工等处罚措施,以期达到规范行为的目的。

4. 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对违章行为的危害性进行宣传和普及,提高员工对安全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的认识,增强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5. 安全监管督查企业应加强对员工违章行为的监管和督查,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

对违章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事故隐患和高危环节,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领导责任企业领导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在制定和实施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中,应注重员工参与和监督;提高责任意识,清晰分工,建立健全的责任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习惯性违章行为的遏制和管理取得实效。

总结习惯性违章行为的产生和发展,给企业安全生产带来了巨大的风险隐患,对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不可估量的伤害。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定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切实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应得到全员的认同和支持。

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

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

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1. 引言习惯性违章是指某人在工作或生活中频繁且重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这种习惯性违章行为不仅会影响工作效率,还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本文介绍了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

2. 目的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促使员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

通过全面管理和有效防范习惯性违章行为,使企业能够更好地实现可持续发展。

3. 适用范围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和来访人员。

在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以及其他组织中皆适用。

4. 习惯性违章的定义习惯性违章是指在一定期限内,某人在同一种或相似的违章行为上会多次违反规章制度,且该违章行为已经被警示或纠正过。

5. 习惯性违章管理的原则习惯性违章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全面性原则:对所有人员及行为维度进行管理;2.及时性原则:发现习惯性违章行为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3.针对性原则:针对不同类型的习惯性违章行为,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4.透明性原则: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应对所有人员公开透明。

6. 习惯性违章管理的流程6.1 发现违章行为发现习惯性违章行为通常通过以下方式:1.工作记录:定期对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如卡点巡检、日志记录等,以便及时发现违章行为;2.监控摄像:利用摄像设备对关键部位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违章行为;3.员工举报:鼓励员工主动举报违章行为,提供匿名举报渠道。

6.2 确认习惯性违章确定习惯性违章行为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对同一种或相似违规行为的频率和次数;2.对员工进行过警示或纠正的情况;3.违规行为对工作效率和安全性的影响程度。

6.3 制定处罚措施根据习惯性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口头警告:对轻微和初次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可以给予口头警告;2.纪律处分:对较严重或多次发生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可以进行纪律处分,如罚款、停职等;3.后果承担: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习惯性违章行为,要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追究。

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

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

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习惯性违章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同一人或同一车辆在规定的区域内重复违章违规的现象。

这种行为不仅影响了交通安全,同时也影响了交通秩序,不应被容忍。

为了有效地防止习惯性违章的发生和存在,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

一、制度的目的和范围目的:旨在加强交通管理,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发生,提升交通安全水平和交通秩序。

范围:适用于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公共交通企业、出租车行业、货运运输企业及其他各类交通参与者。

二、习惯性违章的定义习惯性违章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同一人或同一车辆在规定的区域内重复违章违规的现象。

同一人或同一车辆可以根据违章记录的信息自动识别,或由相关部门进行统计、整理。

三、习惯性违章管理的具体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宣传教育,让广大司机认识到习惯性违章的危害和违章的严重性。

通过媒体、道路标识、公交车上的宣传广告等多种形式,将交通安全意识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形成不违规、不违章的交通文化。

2.实行积分制对习惯性违章的行为进行积分管理,对达到一定分值的车辆或司机进行扣分处理。

例如,每次违章扣1-5分,当积分达到10分时要求重新考试,并且要求在一段时间内不能再次驾驶车辆。

3.实施巡查检查对容易出现习惯性违章的场所进行加强巡查检查。

例如,路口、弯道、交通拥堵的道路等重点位置,做到全天候巡查,特别是在高峰期和夜间。

对发现的违章车辆,逐一记录,限期整改或者依法处理。

4.强化监督管理大力加强对交通安全保护区、禁行区、禁止驶入道路等区域的监督管理,防止车辆和行人违规闯入。

对已经闯入的车辆和行人,加强劝导和管控,严厉查处不听劝阻、习惯违章的行为。

5.加强信息化处理建立健全习惯性违章信息的统计、监测和管理系统,集成相关部门的违章记录,形成习惯性违章排名。

同时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监管,及时查处和处理习惯性违章行为。

6.探索创新管理方式建立一套基于技术、管理和监督的新型习惯性违章管理体系,促进习惯性违章治理的科学化、标准化、精细化、信息化和智能化。

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

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

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一、背景及目的为了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维护员工安全健康,减少因员工违章带来的经济损失,本企业制定了《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

二、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固定工人、暂时工人、合同工人以及在实习期内的员工。

三、术语界定1. 习惯性违章:指同一人在一定时间内,多次违反公司所制定的安全生产及其他规定的行为。

2. 违章认定:指依据本制度规定,在确立事实情况的基础上,对员工的违章行为进行认定的过程。

四、违章认定程序1. 违章行为的发现:发现员工有违章行为者,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汇报。

2. 主管审核:部门主管对发现的违章行为进行初步审核,如属实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将建议填写《员工违章行为报告表》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3. 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审核违章行为报告表,如属实,将建议填写《员工违章行为处理决定书》,并通知指定的处理部门进行处理。

4. 处理部门处理:处理部门依据《员工违章行为处理决定书》,对员工实施处理。

处理方式包括口头批评、书面警告、停产通知、罚款等等。

5. 安全管理部门复查:安全管理部门对处理结果进行复查,如发现处理不当或者不彻底等问题,将建议对处理进行修正。

五、违章次数统计安全管理部门每月对违章行为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进行通报。

对于多次违章的员工,安全管理部门将通知其所在的部门主管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监管。

六、违章行为记录安全管理部门在处理违章行为的同时,将对员工的违章行为进行记录。

对于习惯性违章的员工,安全管理部门将建议其上级部门对其进行调岗或者下岗等处罚措施。

七、奖惩制度1. 捕获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实际情况赋予奖励或者表彰。

2. 针对习惯性违章行为者,公司将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工通知、罚款等。

八、附件1. 员工违章行为报告表2. 员工违章行为处理决定书九、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劳动法规,对雇主及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进行规定。

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

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

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违章行为在社会生活中时有发生,给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出行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影响。

为了保障公共秩序和人民安全,各地纷纷出台了相应的交通管理制度,其中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成为了近年来广受关注的一个方面。

本文将介绍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以及其对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重要意义。

第一部分: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的背景习惯性违章行为指的是频繁犯错或者故意违反交通规定的行为,这种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隐患。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有关部门开始探索一种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

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因此应运而生。

第二部分: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关键要素:1. 信息记录:通过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对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记录,并建立相应的违法行为数据库。

这样一来,有关部门可以更加准确地了解每个人的违章行为情况。

2. 处罚措施:对频繁违规的驾驶员采取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如吊销驾驶证、限制上路时间、缴纳高额罚款等。

这样一来,驾驶员将会认识到其违章行为的严重性,并想方设法避免再次违规。

3. 教育培训:除了罚款和处罚措施外,有关部门还应该加强对违章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增强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规意识。

只有真正提高驾驶员的文明驾驶水平,才能够从根本上减少习惯性违章行为。

第三部分: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的意义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对提升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1. 减少交通事故:习惯性违章行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

通过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可以减少违章驾驶员的数量,从而达到减少交通事故的目的。

2. 维护公共秩序:习惯性违章行为对社会公共秩序有一定的破坏作用。

通过加强违章管理,可以减少不文明驾驶行为,提升社会的整体文明水平。

3. 增强安全感: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让人们感到安全。

当道路上的驾驶员守法行驶时,行人和其他车辆的安全感也会相应增强。

结论: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是各地政府部门为了减少社会交通事故、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而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

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三不放过处理规定

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三不放过处理规定

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三不放过处理规定1. 前言为了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减少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对企业形象和效益的不良影响,特订立本规定,对于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三不放过”处理,以确保企业生产管理的顺利进行。

2. 定义2.1 习惯性违章行为:指员工长期、重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已经多次接受过批判教育、警告甚至纪律处分,但仍然不改正的行为。

2.2 “三不放过”处理:包含不放过发现、不放过处理、不放过追究的原则。

即一旦发现员工存在习惯性违章行为,必需及时发现、处理和追究责任。

3. 发现习惯性违章行为的程序3.1 上级汇报制度:员工所在部门的上级负责人有责任及时发现部下的习惯性违章行为。

一旦上级发现员工存在习惯性违章行为,应立刻向企业管理负责人报告,且报告内容应认真、准确。

3.2 员工举报制度:鼓舞员工对同事的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举报。

员工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上级或企业管理负责人举报,举报内容应真实可靠,并供应相关证据。

3.3 监掌控度:企业可以通过安装监控设备对员工的工作场合进行监控,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用于发现习惯性违章行为的证据。

监控设备应明确标示,并告知员工。

4. 处理习惯性违章行为的程序4.1 调审核实:一旦发现员工存在习惯性违章行为,企业管理负责人应当立刻成立调查组,对事实进行核实。

调查构成员应专业、客观,对调查结果进行书面记录,并附上相关证据料子。

4.2 连续教育:调审核实确认员工存在习惯性违章行为后,应采取连续教育措施,通过开展培训、组织讲座等形式,提升员工的守法意识和遵纪守规的意识,促使员工改正错误。

4.3 纪律处分:对于仍然坚持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员工,应依据企业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具体处分方式依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可以包含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降职甚至解雇等措施。

纪律处分的决议应经过企业相关审批程序,并书面告知员工。

4.4 监督整改:对于接受纪律处分的员工,企业管理负责人应定期对其进行监督,确保其能够及时矫正错误,并遵守企业规章制度。

“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制度,结合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4、职责4.1 HSE部重点组织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4.2行政部重点组织劳动纪律检查,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4.3 HSE部、行政部、生产部三个部门互相协作,共同查处及制止“三违”行为。

5、“三违”行为的辩识“三违”行为是指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盲目性违章、盲从性违章、无知性违章、习惯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以及生产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具体包括以下方面:1)违章指挥2)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和安全防护用品;3)未按操作规程等操作;4)特种作业未按规定取证;5)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6)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7)违章指挥或干预值班调度、运行人员操作。

8)无故矿工;9)脱岗;10)看手机;11)提前洗噪;12)打架斗殴;6、“三违”行为的查处和考核6.1相关部门、车间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行为除批评教育外,可根据车间内部绩效考核结合公司制定的违章处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其绩效工资挂钩考核。

6.2各级管理人员及生产岗位人员对各种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均可反映到HSE部门进行处罚。

6.3 HSE部对出现的“三违”行为向责任部门发出书面通知,由责任部门负责人组织整改,并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危害的程度给予帮教或处罚。

6.4工作人员因“三违”行为导致财产损失、伤亡事故的,依据事故管理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5一年内个人累计出现3次以上“三违”行为,根据情节轻重考虑待岗学习,由厂办重新考核后上岗。

工程习惯性违章现象及考核规定

工程习惯性违章现象及考核规定

工程习惯性违章现象及考核规定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考核3元/人,戴不合格的安全帽及不系帽带考核2元/人。

2.穿高跟鞋、露脚趾的凉鞋、拖鞋、裙子、短裤、背心、裸背或长发披肩进入施工现场考核2元/人。

3.酒后进入施工现场考核3元/人,酒后登高作业考核10元/人。

4.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作它用考核4元/次。

5.私拉乱接电源考核3元/处。

6.闸刀型电源开关带负荷拉刀闸考核10元/次。

7.将电源线挂在闸刀上使用考核5元/次,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考核2元/次。

8.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电钻、扳手、电锤、磨光机、砂轮机等)或电动建筑机械(潜水泵、打夯机、磨石机、无齿锯、木工机械等)未接漏电保护器考核3元/项。

9.潜水泵工作时,在潜水泵排水的坑、池内工作或在周围进行清淤、挖土等考核2元/次。

10.使用的电动机械金属外壳不接地考核3元/台。

11.施工现场工作光线昏暗、不开照明灯考核2元/次,夜间高处作业或炉膛内作业照明不足考核3元/次。

12.现场配电箱、盘门未关闭上锁、配电箱内有杂物、负荷开关无标示或标示不清考核2元/处。

13.使用单相三孔插座代替三相四孔插座考核2元/处。

14.电气设施接线时先接电源端,后接负荷端考核3元/次。

15.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使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熔丝考核3元/处。

16.电源线、电焊机二次线过通道无可靠的保护措施考核2元/处。

17.流动电源箱、盘至固定配电盘之间电源线长度大于40米、移动电动工具引线长度大于5米考核2元/处。

18.在带电设备附近未采取防护措施进行工作考核2元/人次。

19.在金属容器或坑井内工作时金属容器无可靠接地或将行灯变压器带入金属容器或坑井内,在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外未设专人监护考核3元/人次。

20.在电源盘、电缆周围2米范围内进行焊、割等高温作业考核2元/次。

21.电焊机二次线露未包扎绝缘,用电缆外皮、轨道、管道或其他金属物品等作为电焊的二次线考核2元/处。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规定【精选文档】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规定【精选文档】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职工的安全生产行为,强化对“三违”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保障职工的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三违"行为,是指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盲目性违章、盲从性违章、无知性违章、习惯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以及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车间、部门,以及各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的生产作业行为。

第二章“三违”的范围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2、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3、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4、违反有关规定,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5、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6、未按个人规定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7、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1、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规定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2、施工、作业场所不完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3、工程项目未经开工前的安全验收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4、不采纳安全员或施工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施工蛮干的;5、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6、不按规定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7、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1、上班之前饮酒的;2、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3、上班玩手机、打游戏、网上聊天的;4、工作期间打闹、斗殴的;5、生产场所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等.第三章反“三违”的监督管理第七条公司标准化办公室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车间、部门负责人“三违”行为的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公司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第八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组织领导本部门、本车间反“三违"工作,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时,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进行布置、检查,并对此负责。

习惯性违章处罚规定

习惯性违章处罚规定

习惯性违章处罚规定第一条为确保筹备处安全生产,规范反习惯性违章工作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章现象的发生,实现筹备处工程建设安全工作的目标,与一切不安全现象作斗争,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反违章工作体系,制定、落实本单位反违章工作的规章制度,保证反违章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筹备处安环部负责牵头建立反违章工作机制,指导开展工作。

第四条筹备处每季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违章问题,查找违章根源,制定落实措施,不断深化反习惯性违章工作。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XXXX煤制气项目施工过程中,从事施工、安装、试验、修造、实习、服务等工作的各类人员。

第六条处罚条款及标准(一)凡发生下列习惯性违章行为之一,每次处罚1000-5000元。

1.发生人身伤害及设备发生异常,不记录、不处理、不汇报、隐瞒真相。

2.违反安全生产工作规程、规章制度等,造成违章指挥,违章下令,违章审批,未造成后果的。

3.未经生产技术部门或工程设备部许可,在楼道和建筑物上打孔或在生产区域内开挖土方。

4.无施工许可证、技术方案或动火报告和应急预案就进行作业。

5.雨天、雪天、大雾、风力五级或五级以上、气温低于-20℃时,进行大型塔类设备吊装。

吊装作业区未设警戒线,未作“非作业人员及车辆严禁入内”明显标志。

6.不严格按照审定的方案施工作业(如现场人员与方案中涉及人员不相符,安全防范措施未按方案具体落实等)。

7.劳动防护用品未经检验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8.方案技术交底不充分且交底人员未签字认可就进行作业。

9.施工现场电缆未按照规定进行架设和预埋。

10.大型作业未按方案要求在施工前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11.领导和管理人员对违章不劝阻、不制止,视而不见,听之任之。

12.对外委工程无合同、无安全协议、未经安全培训或雇用无施工资格的单位。

(二)凡发生下列习惯性违章行为之一,每次处罚500-1000元。

1.进入配电室、电子间、油库区等禁火区域不交出火种。

4反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

4反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

第四章反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1.目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生产过程管理,使反违章管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2.范围:适用于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所有违章现象的管理控制。

3.定义3.1 按生产活动与事故原因违章分为: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管理性违章。

从违章者个人安全技术素质与思想、心理、习惯等角度,违章分为偶然性违章和习惯性违章两类。

3.2 作业性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基建等工作中,不遵守有关安全工作规程,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措施、制度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3.3 装置性违章:是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技术规程和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的要求。

不能确保人身安全、电网安全、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3.4 管理性违章:是指各级管理人员、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违反《安全生产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劳动安全卫生法规以及其它技术规程、条例和保证人身、电网、设备安全的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3.5 偶然性违章:是指由于缺乏安全技术知识所造成的违章。

3.6 习惯性违章:是指由于固守旧的不正确的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保证安全工作有关规程的行为造成的违章。

习惯性违章分为:习惯性违章操作、习惯性违章作业、习惯性违章指挥。

4.要求4.1 安技部是反习惯性违章管理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反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会同运行部共同认定习惯性违章行为。

运行部负责反习惯性违章管理的具体实施,对各专业、班组的违章行为进行日常检查,月底汇总后交安技部统计、考核。

4.2 分管副总和总经理全面负责反违章行为的管理,督促各部门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各部门对各类违章行为的预防、培训、检查和考核,并组织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4.3 作业性违章的控制4.3.1 安技部、运行部对各类作业性违章,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定期通报各类习惯性违章。

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三不放过”处理规定范本(3篇)

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三不放过”处理规定范本(3篇)

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三不放过”处理规定范本在进行交通管理工作中,为了加强对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交通违法行为的震慑效果,必须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处理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对习惯性违章行为坚决不放过、对违法行为人严肃处理、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处理。

为了规范“三不放过”处理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一、对习惯性违章行为坚决不放过1. 对于多次发生的同一类违法行为,交通管理部门在查处时应执法严谨,不放过任何违法行为。

无论行驶证、驾驶证是否在手,无论罚单是否缴纳,无论发生次数多少,只要违法行为属实,都必须依法进行处理。

2. 在发现习惯性违章行为时,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采取积极的执法行动,及时取证、开具处罚通知书,并将其列入违法行为记录。

相关执法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确保对习惯性违法行为零容忍,绝不姑息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对违法行为人严肃处理1. 对于习惯性违章行为人,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罚,并及时追缴罚款。

无论违法行为人是否有有效的理由解释,都不能影响执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处理过程中要做到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理,确保违法行为人能够及时接受惩罚,以起到警示作用。

2. 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应当充分体现惩罚性和教育性。

除了罚款外,还可以采取暂停驾驶证、参加交通安全教育等方式进行处罚,以期对违法行为人形成强烈的警示和教育效果。

三、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处理1. 在发现交通违法行为时,交通管理部门应尽快采取行动,及时取证、开具处罚通知书,并且将其纳入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执法人员要加强执法能力,提高处罚效率,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处罚工作。

2. 针对习惯性违章行为,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并督促执法人员按照程序进行处罚。

同时,还要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驾驶员的交通法律意识,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为了更好地执行“三不放过”处理原则,交通管理部门还应建立健全相应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准确性。

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三不放过”处理规定

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三不放过”处理规定

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三不放过”处理规定“三不放过”处理规定是指对习惯性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严厉惩治的措施。

具体规定如下:
1. 不放过违规行为:对于多次违规的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不轻易从轻处理。

例如,对于多次违章停车、超速行驶、酒驾等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处罚,不给予从轻处理的机会。

2. 不放过违法人员:对于习惯性违法者,要进行严格的惩戒和教育,使其深刻认识到违法行为的后果,并具备重整旧观念、接受改造的意愿。

可采取一些方式,如强制参加交通安全教育课程、责令重新考取驾照、吊销驾驶证等措施,以期达到改造的效果。

3. 不放过监管责任人:对于监管部门或相关单位未履行好对习惯性违法违章行为的监管责任的情况,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这包括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巡查、整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的措施。

通过“三不放过”处理规定,可以从法律层面上提高对习惯性违法违章行为的惩治力度,维护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同时,也需要加强教育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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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

反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

反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近年来,随着道路交通规模不断扩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日渐增加,造成了严重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其中,习惯性违章行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了应对此情况,我国交通管理部门制定了“反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希望能够减少习惯性违章行为,从而降低交通事故风险。

一、什么是习惯性违章行为习惯性违章行为是指由于习惯、惯性、便利和经济利益等原因,不断重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

习惯性违章行为表现形式多样,如闯红灯、占用非机动车道、违规停车、未系安全带等。

这些行为不仅破坏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也极大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风险。

二、反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的实施1. 实施等级化管理针对不同类型的交通违法行为,交通管理部门分级管理,采取不同的惩罚措施。

例如,在有些城市中,如果一辆车在一个月内违规停车超过三次,则无法在该城市内继续行驶,需要先缴纳罚款并接受培训后才能重新上路。

2. 实施联合惩戒为了进一步加强习惯性违章管理,交通管理部门还将联合其他部门,如保险公司、金融机构等,对违章行为进行联合惩戒。

例如,在广东省中,如果违规驾驶者超过两次,其保险公司将不再为其提供保险服务。

3. 实施信息公开为了让违规驾驶者能够意识到其行为的严重性,交通管理部门还将追求全面的信息公开。

这些公开的信息包括行驶证记录、处罚记录等,这将有助于提高民众对交通规则的遵守度。

三、反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的效果实施“反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意在减少习惯性违章行为,降低交通事故的风险。

在实施的几年时间里,这项管理办法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当地统计数据显示,违规驾驶人数已经逐年下降,交通安全形势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四、结论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存在,直接影响了交通安全的保障。

交通管理部门实施反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意在通过分级管理、联合惩戒和信息公开等手段,减少习惯性违章行为,从而降低交通事故的风险。

在实施的过程中,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也说明了这项管理办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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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性违章行为管理规定第一节、总则一、为了让全体员工认清违章危害、减少违章行为,杜绝安全事故,提高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观念,保证生产长周期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使用于进入生产区的所有本司员工和外来人员。

第二节、管理职能一、管理职能部门及职责(一)、生产科负责生产工艺、操作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设备科负责设备运行、检修施工、电气、仪表方面的维护管理。

(三)、安全环保科负责生产区防火防爆、劳动保护用品的穿戴和使用及环保方面的管理。

(四)、公司办(基建)负责生产区建筑设施和土建工程施工方面的管理。

(五)、保卫科负责进入生产区人员烟、火种的收存保管、消防设施、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

(六)、质监科负责产品质量和进厂物资质量方面及环保检测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七)、节能办负责生产区环境卫生、能源浪费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各职能部门重点按照各自职能履行监督检查习惯性违章行为和对违反者处罚等职责。

第三节、习惯性违章行为内容习惯性违章行为分类(一)、工艺操作方面1、职工责任心不强,巡检不到位,不按时巡检和做纪录,只为拔牌而巡检。

2设备开停车时不严格执行程序,图省事、省时,不安要求开关阀门。

3交接班不到位,不按时进行,间接交接造成信息不畅。

4、长期停用或备用的设备重新投入使用时不盘车,造成设备损坏。

5、生产中不检查阀门的状态就进行操作,造成跑料串气等事故。

6、在现场搞卫生时用水冲洗设备,使电机进水,损坏电机等事故,7、易燃易爆部位上不按规定使用铜制工具或使用未经许可的自制工具。

8、在设备运转时进行擦洗和靠近运转部位加油等操作。

9、在工作岗位上打闹、嬉戏等。

10、个别操作人员对设备的原理不清楚容易误操作。

(二)、劳保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方面1、车、钻床等机加工时不戴防护镜,戴手套作业。

2、在特殊作业时,因时间紧或缺少防护用品就不佩戴劳保用品作业。

3、进检修作业现场不戴安全帽(手拿着)或临时进现场图省事不戴安全帽。

4、在使用少量有毒、危险物料时图省事不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5、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焊工不穿专用焊工服,现场操作人员穿短袖衫等。

6、夏天有的员工拖拉着鞋,操作中或上下楼梯时易出危险。

7、长发员工在现场作业时未把头发盘到安全帽里。

8、现场部分员工佩戴安全帽不规范,不系带或安全帽当凳坐。

9、易燃易爆场所不穿工作服(鞋)。

10、滤毒罐用后不记使用时间,造成滤毒罐超过规定使用时间后仍在使用。

11、有的分析人员在操作时不穿白大褂。

12、使用砂轮作业时不戴护目镜,站位不正确,用力过猛。

13、使用空气呼吸器之前,未检查压力表及报警哨。

(三)、动火作业方面1、在危险性相对较小的场所动火时,该有的安全措施未落实,缺手续或条件不具备时就作业。

2、现场作业的乙炔瓶与氧气瓶及动火点的安全距离不能保证,作业人员意识不强。

3、气瓶漏气或无阻火器,压力表、减压阀失灵,为省时省事,个别人照常使用。

4、虽有动火证,但不分地点随意动火,个别人安全意识不强。

5、监火人不坚守岗位,临时有事擅自离开监护现场,6、监火人在现场不认真履行监火职责。

7、动火负责人在动火证上签字时不到现场落实安全措施。

8、个别易燃易爆场所配备的灯具或风机不防爆。

9、动火作业人中途换人或张冠李戴。

10、与系统连接时动火作业只以阀门作隔离措施。

11、未经培训的非专业人员动用电火焊工具。

12、使用电火焊工具工作时不戴手套及护目镜。

13、在起吊的设备上进行焊接工作。

(四)、登高作业方面1、大风、大雨等恶劣条件下,进行非必要的登高作业,2、登高人员有的安全带不挂好或系挂位置不合理等。

3、登高人员作业时携带工具时不带工具袋,上下乱抛扔。

4、高处作业时下方无专人监护。

5、搭架子时,木板未固定或仅固定一端。

6、高空作业时作业工具没有作防掉落措施。

7、高空平台作业时不办理票证。

8、高空作业有物体飞落时,没有围栏安全带,(五)、吊装作业方面1、没有专门的信号、指挥员,旁人随意指挥。

2、吊物时吊件常从人头顶掠过,下边人不躲闪,对危险性预见不足。

3、工人随意穿行吊车天井。

4、吊装作业前,未对吊链、吊链盒及吊钩和卷扬机等进行检查。

5、吊装大型物件或在危险场所吊装时,不拟定吊装方案,盲目吊装作业,6、不按规定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

7、吊装现场没有围栏安全带,不设警世标志。

8、吊装作业无专人监护或监护人擅离职守。

9、非专业人员动用起重机具。

10、起重作业现场多人指挥。

11、重物吊在空中,机具操作人离开现场,12、用千斤顶长期支撑在重物下面。

13、用运行中的管道设备起吊重物,或吊装缆绳系在运行中的管道设备和墙垛、管架上。

(六)、电气、设备方面1、焊接时,图省事,就近随意乱接把线。

2、电焊把线老化一次线过长,把线破损还继续使用。

3、用湿手或铁器扳手等开电源开关。

4、带电检修设备。

5、易燃易爆场所使用不防爆的手电筒。

6、临时用电的电线使用后未及时拆除。

7、电动葫芦不用时未停电。

8、使用电钻、砂轮等手持式电动工具前不按规定进行漏电检查,不接漏电保护器防护9、电气修试工作不办工作票或安全措施不全、任务不清,单人工作失去监护。

10、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和工作项目以及变化更正工作成员时,不重新办理新的工作票。

11、凭信任许可、验收工作,不认真履行检查、验收及双方签字手续。

12、现场安全措施与工作票要求不符,工作责任人(监护人)擅离现场。

13、先工作,后履行工作票或边工作,边办票及工作票所载以外的人员参加工作。

14、工作负责人对违章纠正不及时或不纠正。

15、线路工作,工作地点不设地线或只装一端地线或用其它导线代替地线,再或用缠绕方法装接地线。

16、电气设备操作前不审票、不演习,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倒闸操作不唱票、不复诵、不监护,雷雨天进行倒闸操作。

17、监护人与操作人颠倒或一起操作,操作人不等监护人发令就先操作。

18、正常操作图省事,擅自解除误闭锁装置。

19、断合开关操作后不到设备现场检查开关的实际位置。

20、倒闸操作、装拆接地线、验电、更换高压熔断器等作业不戴绝缘手套。

21使用不合格的梯子或不正确使用梯子,梯子与地面的倾斜角过大或过小,人在梯子上工作时移动梯子或两人同在一个梯子进行工作。

22、闸刀等所用熔丝不配套,或用铝丝、铜丝代替保险丝。

23、在带电设备周围进行测量工作,使用钢卷尺或带有金属线的皮卷尺、线尺。

24、低压设备上进行检修,断开开关,不取下保险或不拉开刀闸。

25、低压线路私拉乱接,电线绝缘破损漏电。

26、焊机外壳不接地,电焊工离开工作现场不断焊机电源,电焊机露天放置,无防雷雨措施。

27、电话线和电源线捆在一起,不按规定分离开。

28、仪表用电源线和其它设备接在一起,没有单独分离、无单独开关控制,用花线乱拉乱接。

29、信号指示或液位照明用220V代替安全电压。

30、临时移动照明灯具采用220V代替安全电压。

(七)、施工检修管理方面1、在抢修时,为抢进度不按规定办理票证。

2、由于车间技术管理人员之间及其与施工检修人员之间的协调、沟通不到位,有时会造成信息不畅通,以至最终引发事故。

3、施工中发现与预想的情况有重大不同时,仍按原方案实施施工检修,4、进入设备作业时监护人不能与设备内人员保持信息畅通联系,无必要的通讯工具。

5、有的重要项目事先未制定较为详细的安全施工方案。

6、安全技术交底有的过于简单,流于形式。

7、为图以后拆装省事,经常拆动的设备紧固螺栓不全,或螺栓不按规定露牙。

,8、装卸工为省时省力在有毒有害环境下工作不佩戴防护用品。

9、搭设脚手架的材料不符合安全规定。

10、因工作需要打开的地沟盖板、孔洞、工作完后不及时盖好。

(八)、安全培训教育方面1、不按规定组织安全活动或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

2、安全活动时间从事别的活动,时间不能保证。

3、新人员及调换工作的人员不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就让其上岗工作。

4、班组安全活动流于形式,效果不好。

5、外来工不经安全教育管理不规范,外来人员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

6、没有经过考试合格,无特殊作业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九)、劳动纪律方面1、上班期间打盹、睡觉、看其它书、杂志、聊天、下棋、打牌、干私活。

2、工作时间喝酒或酒后上班工作,3、穿高根鞋、拖鞋、裙子、背心、短裤进入生产工作场所。

4、在工作场所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

5、工作完不清理现场卫生,工作许可人默许工作已终结。

6、生产娶内随意乱到(扔)垃圾、杂物(十)、交通安全管理方面1、厂区内车辆超速行使。

2、生产区内机动车图方便,随意穿行,无视警世牌。

3、叉车载人行使。

4、厂区内自行车、自动车车速过快,还有逆行现象,5、外来车辆有的不按规定地点停放,影响消防、交通通道。

6、一些横穿马路的管廊没有限高标志。

7、驾驶员在行车中与旁人闲谈。

8、同车道行使保持安全距离不够。

9、酒后开车、开带病车、驾驶员过于劳累后开车、驾驶时吸烟打电话。

10、超载、重载、翻斗车货箱载人。

11、穿拖鞋、赤背驾驶车辆。

12、铲车铲货物时猛起猛落,朝过额定重量。

13、铲车未熄火操作人员几离开驾驶室,休息时重物不放下。

(十一)、质量管理方面1、将杂物混装在成品袋内。

2、装卸成品包装时用力过猛,使内戴损坏。

3、成品包装缝口有漏缝。

5、将次品混入正品内出售。

6、进厂物资把关不严,不符合、不合格、以次充好产品进入。

7、安装人员不严格把关,将不合格产品装上系统,埋下安全隐患。

8、保机人员图省事,抢时间,维修设备时不按技术规程操作,使设备运行质量差。

9、高压系统用低级别配件,(十二)、其它方面1、在生产区易燃易爆场所打手机,把手机带入易燃易爆区。

2、各类气瓶混放,间距不够。

3、厂内员工经常把打火机、香烟带在身上,带入生产娶。

4、在紧急开停车处理时忽视安全,违反规定走捷径。

5、领导干部提出的要求虽然违章,但下级又不能不听。

6、安全附件损坏或运转不正常,得不到及时处理或更换。

,7、实验用剂有混放现象,有的试剂未标出危险性,第四节、责任处罚一、习惯性行为有上列行为之一的,由职能部门或所在单位责令改正,处以10元以上100以下的罚款,酿成事故的,依照事故管理条例处理。

二、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带头违章的,员工有权指正,越级上报,对带头违反者予以双倍的罚款,酿成事故的,依照事故管理从重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身边同事在一起工作中出现严重习惯性违章行为而不及时制止的,在一起工作的所有人等均负有连带责任,处以5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酿成后果的,负间接责任。

第五节、附则一、本规定涉及其它管理制度的,执行中互不影响,原则上不重复罚款。

二、本规定列举的习惯性违章行为有违反国家标准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的,由公司安委会或者安全环保科依照国家标准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修改调整。

三、本规定未列举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参照本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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