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担保方式有哪些
保证责任有哪些方式
保证责任有哪些方式保证责任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下面由的我为大家介绍详细知识,希望可以帮到您!保证责任有哪些方式1、一般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责责任保证。
在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
保证责任的具体方式由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责任的范围是什么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保证责任的内容包括代为履行和承担赔偿责任两种,具体应由当事人约定。
代为履行即双方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代其履行。
只有在保证人履行不能时,才可以承担赔偿责任替代债务的实际履行。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债务人破产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以上就是我对于该问题答案的整理,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来进行学习。
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包括哪些?
Don't be obsessed with online games. If you want to play, just play the big game of life.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包括哪些?一、定金担保是指债权人以一定的金钱来保证债的履行的担保。
二、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三、保证担保。
四、质押担保。
五、留置担保。
随着契约精神在现代社会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合同成为了日常生产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种交往方式。
为了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对于合同上进行担保也成为一种常态。
那么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包括哪些呢?接下来由法律365的为您解答。
一、定金担保定金担保是指债权人以一定的金钱来保证债的履行的担保,定金担保实际上是物的担保的一种特殊形态。
需要注意的是:1、定金担保限于合同债务的履行担保,定金担保的设定人限于被担保的主合同的当事人,是合同成立的一种证明。
2、定金是双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履行而约定的,其比例不得超过合同目标总额的20%。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期限的,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时起生效。
二、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需要注意的是: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
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
2、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
3、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
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
4、抵押担保以抵押权人(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而实现。
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的核心内容。
5、抵押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三、保证担保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违约或者无力归还贷款,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
合同担保的种类有哪些
合同担保的种类有哪些合同担保是指债务人以合同为依据,向债权人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等方式,以担保债务履行的一种方式。
在实际操作中,合同担保的种类有多种,下面将对常见的合同担保方式进行详细介绍。
一、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是债务人将其拥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如股权、机器设备等)交给债权人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
其中,不动产包括房屋、土地等,动产包括存货、机器设备、股权等。
1. 房地产抵押担保指债务人将自己的房地产质押给债权人,如房屋、土地等,债务人违约时,债权人有权将该房地产处置,以偿还债务。
2. 股权抵押担保债务人将自己持有的股权质押给债权人,债务人违约时,债权人有权依据合同规定处置该股权,以偿还债务。
3. 动产抵押担保债务人将自己的动产质押给债权人,如机器设备、存货等,债务人违约时,债权人有权依据合同规定处置该动产,以偿还债务。
二、质押担保质押担保是指债务人将自己拥有的动产或者有价证券等质押给债权人,以担保债务履行。
1. 动产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类似,债务人将自己的动产质押给债权人,如机器设备、存货等,债务人违约时,债权人有权依据合同规定处置该动产,以偿还债务。
2. 有价证券质押担保债务人将自己持有的有价证券质押给债权人,如股票、债券等,债务人违约时,债权人有权依据合同规定处置该有价证券,以偿还债务。
三、保证担保保证担保是指债务人找到第三方作为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
1. 自然人担保债务人找到自然人作为保证担保的方式,保证人需承担债务人违约时的责任。
2. 法人担保债务人找到法人作为保证担保的方式,保证人需承担债务人违约时的责任。
四、保函担保保函担保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保函,保证债务人履行合同中的义务。
以上就是合同担保的主要种类,具体在实际操作中还有其他衍生的组合方式。
在选择合同担保方式时,应根据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无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无。
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包括哪些
一、定金1.定金是一种从债务,主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支付定金作为违约金。
2.定金具有担保作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退还。
3.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4.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合同为实践合同。
二、保证1.保证是一种从债务,主债务不履行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3.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4.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三、抵押1.抵押不转移财产的占有,抵押人仍保有对抵押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抵押物的范围包括不动产、动产和权利。
3.抵押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4.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抵押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5.抵押权人有权优先受偿。
四、质押1.质押转移财产的占有,质权人取得对质押物的占有。
2.质押物的范围包括动产和权利。
3.质押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4.质权自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时设立。
5.质权人有权优先受偿。
五、留置1.留置基于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留置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2.留置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3.留置权人有权优先受偿。
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包括定金、保证、抵押、质押和留置。
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以确保合同的履行。
一、质押的定义和特点1.质押转移财产的占有,质权人取得对质押物的占有。
这意味着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质押物的实际控制权交给债权人,使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内对质押物具有实际控制权。
履约保证措施
履约保证措施在商业活动中,履约保证措施是一项至关重要的环节。
大家都知道,签合同就像是走进一场博弈,每一方都希望能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这时候,履约保证措施就像是那把保护伞,为我们遮风挡雨。
可具体来说,履约保证措施包括哪些呢?一、履约保证的定义与重要性1.1 履约保证的定义简单来说,履约保证就是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而采取的措施。
它可以是现金保证金、银行保函,甚至是第三方担保。
就像是给对方的一个信号:我不会跑,放心吧!1.2 重要性这种保证的存在,让交易双方都有了底气。
没有人想在大雨滂沱中把雨伞撇下。
履约保证可以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保障了交易的安全性。
就算偶尔遇到意外情况,至少有了后盾,大家心里都踏实。
二、履约保证的类型与实施2.1 现金保证金现金保证金是最常见的方式。
想象一下,合同签订时,甲方将一定金额的现金存入一个专门的账户。
这笔钱就像是一个安全锁,只有在对方违约时,才能打开,确保大家的利益不被侵犯。
2.2 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则是另一种常见的选择。
银行作为中介,给出一份书面的承诺,表明如果甲方违约,银行会负责赔偿。
这就像是在背后有个大佬撑腰,随时可以出面解决问题。
用现在流行的话说,就是“稳如老狗”。
2.3 第三方担保第三方担保则更为灵活。
比如,某个信誉良好的公司愿意站出来做担保人。
如果甲方违约,担保人就得负责。
这就好比在集市上,有个朋友愿意给你背书,大家都愿意和你做生意,心里也踏实得多。
三、履约保证的执行与监督3.1 执行环节执行环节很重要。
签合同后,各方需明确履约保证的具体条款,比如保证金的金额、银行保函的有效期等。
这样,大家心中都有个数,不至于到时候各说各话。
3.2 监督机制监督机制也是不可忽视的。
合同一旦生效,必须有专门的团队去监督履约情况。
这就像是一场比赛,得有裁判来把控局面,确保每个人都在规则之内。
如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小火苗引发大火灾。
四、总结总的来说,履约保证措施是维护商业交易安全的关键环节。
担保的五种方式都有哪些?
After all, we are so good at comforting others, and we lose our sense when it is our turn.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担保的五种方式都有哪些?五种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保证是人的担保,抵押、质押、留置是物的担保,定金是财物担保。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其实很多人会约定一个担保,这样在对方无法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或者出现什么其他意外的时候,那么此时还可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而说到担保,在我国具体包括了五种方式。
那究竟担保的五种方式有哪些呢?下文中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担保的五种方式有哪些担保方式指的就是担保法规定的用担保权责实现的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留置和定金五种方式。
尤其是保证属于的就是人保了,我们经常所说的信用保证指的就是属于物保性质。
担保行为的使用范围的问题,在权责担保法律的关系中,其他的不当得利之债、可以为之设立担保的民商活动很丰富。
无论是担保法,还是担保法司法解释,都对担保进行全面的了解。
在担保的业务实践过程中,担保公司也在努力的探索,原担保方式的基础上建立担保风范,规范了法律风险,推动了担保业务的顺利开展。
作为一个担保公司应该如何快速的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我们认为练好内功是关键,担保公司首先要处理的就是如何提升自己的管理风险的能力,在以下的几个方面来大大的下力气,通过练就内功,完成我们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
首先就要形成完善的内控机制以及业务制衡的机制,担保公司应该建立制衡的内控体系,通过集体的智慧来防止风险,担保公司的前中后的阶段可以设置三个部分,担保业务作为开拓部门,担保的部门需要进行明确职责分工,互相制衡。
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风险评估体系的建立对担保公司来说非常重要,对担保风险进行评价,减少人为的误差,担保公司根据参考对客户端评价,结合客户的特色来进行全面的评价。
二、保证担保的范围如何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定义及特点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定义及特点合同履约金是指为合同的履行所提供的一种金钱保证,并在双方合同到期或者依法解除时才予以退还。
那么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定义是什么呢?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特点有哪些呢?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
履约担保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额度为合同价格的10%;履约银行保函是中标人从银行开具的保函,额度是合同价格的10%;履约担保书是由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实体公司或社会上担保公司出具担保书,担保额度是合同价格的30%。
一般情况下履约担保是在保修期满并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15天或14天退回。
一、定义简介什么是履约保证金商业合同1。
(商业合同)合同履约金是指为合同的履行所提供的一种金钱保证.并在双方合同到期或者依法解除时才予以退还.它不是法定的债的担保方式,其性质和效力都缺乏法律依据。
期货领域2。
(期货领域)为确保履行合约而由期货合约买卖双方或期权卖方存放于交易帐户内的押金。
商品期货保证金不是一种股票的支付,也不是为交易该商品而预付的定金,而是一种良好信誉押金.详解履约保证金是买卖双方确保履约的一种财力担保。
期货市场的交易者在进行交易时必须存入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数额由提供合约交易的交易所制定,其金额通常为合约总值的5—15%,当然,经纪商或委托经纪商还会自选制定额外保证金,这种额外保证金数额不会低于交易所规定的水平。
另外,保证金水平还受市场交易风险大小所影响,在波动较大的市场中通常要付较多的保证金。
同时,对套期保值和投机交易的保证金要也有所不同,一般前者所收保证金相对低些。
保证金又分为初始保证金和追加保证金.初始保证金是交易者按规定在交易前交纳的保证金。
因价格变化,交易者所受的帐面损失从保证金中扣除,从而引起保证金下降,当降至保证金下限时(交易所一般者规定有保证金下限),经纪有就要求该交易者再交一部分保证金,以便使帐户达到初始保证金的水平,这个追加的部分,就叫做追加保证金.二、特点第一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出中标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时,此项条款方为有效,如果在招标书中没有明确规定,在中标后不得追加。
合同担保的形式有哪些
合同担保的形式有哪些合同担保的形式包括约定担保、法定担保、本担保和反担保、典型担保和⾮典型担保,当事⼈不得通过约定排除其适⽤的法定担保。
在实务中采⽤何种担保⽅式,取决于债务⼈和原担保⼈之间的约定。
下⾯就由店铺⼩编对合同担保的形式有哪些进⾏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合同担保的形式有哪些⼀、约定担保约定担保,⼜称为意定担保,是指依照当事⼈的意思表⽰,以合同的⽅式设⽴并发⽣效⼒的担保⽅式。
约定担保,除法律对其成⽴要件和内容另有规定外,完全依照当事⼈的意思⽽设⽴。
在我国现⾏民法典制下,抵押、质押、保证、所有权保留等均属于约定担保⽅式。
⼆、法定担保法定担保,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直接成⽴并发⽣效⼒的担保⽅式。
法定担保可分为两种情形:⼀是当事⼈不得通过约定排除其适⽤的法定担保,如优先权、法定抵押权等担保⽅式;⼆是当事⼈可通过约定排除其适⽤的法定担保,如留置权这种担保⽅式。
三、本担保和反担保根据担保设⽴的⽬的不同,合同的担保可以分为本担保和反担保。
1.本担保本担保,是指保障主债权的实现⽽设⽴的担保。
本担保只有在具有反担保现象时才有区分意义,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九条第1款规定:"第三⼈为债务⼈向债权⼈提供提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提供反担保"。
《民法典》第三百⼋⼗七条第2款规定:"第三⼈为债务⼈向债权⼈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适⽤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可见,我国现⾏民法典律已经认可了反担保,只要当事⼈设⽴了反担保,则原担保即为本担保。
2.反担保所谓反担保,是为担保之债⽽设⽴的担保。
在商业贸易中,特别是⼀些⼤型贸易项⽬中,由于风险⼤,担保责任也⼤,即担保⼈承担财产责任的可能性很⼤,这样就很难有⼈愿意为之进⾏担保。
没有担保,主合同的履⾏就更没有保障。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换取担保⼈的担保,就要为之解除可能承担担保责任的后顾之忧,⽽以该担保责任为担保对象设⽴担保是最为理想的办法,这种为担保之债⽽设⽴的担保,就是反担保。
债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遇到债权债务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债的担保方式有哪些现实生活中,债权人为保障自身债权的实现,一般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
对此,我国法律也专门规定了债务人能够提供担保的形式。
那么,债的担保主要有哪五种呢?赢了网小编为您解答。
一、债的担保方式有以下几种:(1) 保证:是指第三人(保证人)与债权人(被保证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
(2) 抵押、质押: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用自己特定的财产向对方当事人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保证方式。
(3) 定金:是指为确保合同履行,一方向对方支付一定的货币的保证方式。
当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当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 留置: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由于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对已经占有的对方财产采取的扣留处置的一种保证方式。
扣留期限届满,对方当事人仍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留置人有权依法变卖扣留的财产,并从价款中优先得到清偿。
二、债的担保的效力债的担保的效力是指担保依法成立所具有的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
主要体现为:当担保一经成立,即在担保人和主债当事人之间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1、担保当事人的权利担保当事人的权利主要包括:请求权、抗辩权、追偿权、免责权、占有权、支配权、优先受偿权、转质权、使用收益权等。
2、担保当事人的义务(1)、债权人的义务。
就债权人来说,应承担的主要义务:一是及时督促主债务人履行义务;二是要妥善保管或返还担保物或有关权利证书的义务。
(2)、担保人的义务。
就担保人来说,应承担的义务主要是:在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代为清偿债务的义务;及时转移担保物或有关权利证书给债权人的义务。
上述介绍可以看出,我国法律规定的债的担保主要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这五种形式。
小编特别提醒,这五种担保形式的实现一般是通过合同来实现,如当事人当心自身合债权得不到保障,也可委托律师起草担保合同。
担保的形式要件有哪些
担保的形式要件有哪些11 合同主体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1 合同标的本合同旨在明确担保的形式要件相关内容,以规范担保行为,保障各方权益。
担保是指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法律行为。
担保的形式要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111 书面形式:担保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2 明确的意思表示:担保合同应明确表明提供担保的意思,包括担保人愿意在特定条件下承担债务履行或责任承担的承诺。
1113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担保合同应明确所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如借款、买卖、租赁等)和具体数额。
1114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明确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最后期限,以便确定担保责任的起始和终止时间。
1115 担保方式:明确担保的方式,如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等。
1116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112 权利义务1121 债权人的权利义务11211 权利债权人有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约定情形时,依据担保合同要求担保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债权人有权了解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担保财产状况。
11212 义务债权人应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担保权利损害担保人的合法权益。
债权人有义务对担保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1122 担保人的权利义务11221 权利担保人有权要求债权人提供与担保相关的必要信息。
在履行担保责任后,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11222 义务担保人应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担保人有义务如实向债权人提供自身的担保能力和担保财产状况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哪些中华人民担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哪些中华人民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哪些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海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
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哪些《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5种: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4、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上述5种担保方式中,留置是法定担保方式,即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无需当事人之间约定。
其他4种担保方式需由当事人之间约定,是协议的担保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你好,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担保方式有什么
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担保⽅式有什么保证是民法典规定的⼀种担保⽅式,如果债权⼈与债务⼈要成⽴债权债务关系的话,在债务⼈不能履⾏债务的时候,如果有保证的,可以要求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那么,民法典规定的保证担保⽅式有什么呢?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般保证;当事⼈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不能履⾏债务时,由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的,为⼀般保证。
⼀般保证的保证⼈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财产依法强制执⾏仍不能履⾏债务前,对债权⼈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的,保证⼈不得⾏使前款规定的权利:(1)债务⼈住所变更,致使债权⼈要求其履⾏债务发⽣重⼤困难的;(2)⼈民法院受理债务⼈破产案件,中⽌执⾏程序的;(3)保证⼈以书⾯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与债务⼈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期届满没有履⾏债务的,债权⼈可以要求债务⼈履⾏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有哪些种类(⼀)、依据保证⼈在保证关系中的地位划分为:⼀般保证和特别保证。
1、⼀般保证是指,当事⼈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不履⾏债务时,由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
2、特别保证是指,当事⼈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由债务⼈和保证⼈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以上两种保证的最⼤区别是:保证⼈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检索抗辩权)。
[法:17条1款]当事⼈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不能履⾏债务时,由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的,为⼀般保证。
[法:18条1款]当事⼈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与债务⼈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解:27条]保证⼈对债务⼈的注册资⾦提供保证的,债务⼈的实际投资与注册资⾦不符,或者抽逃转移注册资⾦的,保证⼈在注册资⾦不⾜或者抽逃转移注册资⾦的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依据保证⼈的⼈数划分为:单独保证和共同保证1、单独保证是指,只有⼀个保证⼈担保同⼀债权的保证。
借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有哪些
借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有哪些一、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法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对该财产进行处置,以优先受偿其债权。
抵押担保的关键在于,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作为担保的财产,并确保债权人在需要时有权对该财产进行处置。
二、质押担保质押担保则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对该动产进行处置,以优先受偿其债权。
与抵押担保不同,质押担保涉及的是动产或权利的转移占有。
三、保证担保保证担保则是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保证人可以是个人或组织,其责任范围和履行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保证担保的特点在于引入第三方作为保证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需要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四、留置担保留置担保则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并享有留置权,将该财产留置作为债权的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对该动产进行处置,以优先受偿其债权。
留置担保通常发生在加工承揽合同等特定类型的合同中。
除了以上四种主要的担保方式外,借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还可能涉及其他方面的内容,如担保的范围、担保期限、担保人的责任等。
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债权人和债务人应明确约定担保条款,并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此外,在签订借款合同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1. 确保担保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使用非法或无法处置的财产作为担保。
2. 明确担保的范围和期限,避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歧义或纠纷。
3. 对保证人的资信情况进行充分调查和评估,确保其具备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
4.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以便在出现纠纷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
综上所述,借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是确保双方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充分了解各种担保方式的特点和适用范围,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
第五章合同履行的担保
•第二十九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 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 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 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 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第五章合同履行的担保
• 第三十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 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
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解释17、18条) • (2)国家机关未经国务院批准而与债权人签定保证合同的,保证无效。 •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债权人订立
保证合同的,保证无效;但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除 外。(解释16条) • (4)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 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解释第4条) • (5)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 无效。(解释第5条) • (6)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担保法 30条第一项)。 • 注意,这条规定与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一般规则有所不同, • (7)主合同债权人一方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 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无效(担保法30条第二项)。 • (8)主合同债务人一方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 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无效。 (解释第40条)
(1)保证责任的范围
• 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五章合同履行的担保
• 甲、乙于2008年10月5日签订一借款合同,丙作为 担保方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合同约定乙的还款日期为 2009年2月5日,到期未还由丙对借款本金500万元 承担连带责任。2008年12月1日,甲、乙双方经协商 将还款期延至2009年4月5日,并通知丙,丙对此未置 可否。2009年5月1日,甲因乙未按期还款而首次要求 丙偿还借款本息
详解担保五种方式:保证、定金、抵押、质押、留置
详解担保五种⽅式:保证、定⾦、抵押、质押、留置在担保合同的有保证合同、定⾦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留置合同。
那么这五种担保分别有什么法律风险?下⾯店铺⼩编就担保五种⽅式进⾏详细的介绍,欢迎⼤家的阅读,希望能带给⼤家帮助!⼀、详解担保五种⽅式:保证、定⾦、抵押、质押、留置1、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合同。
⾏使留置权⽆须签订合同。
⼀、担保性质1.附属性:合同与担保之间的关系是从属关系,即担保附属于合同。
2.选择性:我国合同法设⽴了担保制度,但并未规定当事⼈必须设⽴担保。
3.保障性:保障合同的履⾏是担保的最根本的特征。
⼆、担保⽅式担保⽅式可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五种。
三、担保合同的种类及形式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合同。
⾏使留置权⽆须签订合同。
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的书⾯合同(包括当事⼈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
四、担保范围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损害赔偿⾦和实现债权的费⽤。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损害赔偿⾦和实现抵押权的费⽤。
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损害赔偿⾦、质物保管费⽤和实现质权的费⽤。
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损害赔偿⾦、留置物保管费⽤和实现留置权的费⽤。
五、担保合同⽣效的时间1.抵押合同中,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物登记之⽇起⽣效,⾃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合同签订之⽇起⽣效。
2.质押合同⾃质物移交于质权⼈占有时⽣效。
3.定⾦合同⾃实际交付定⾦之⽇起⽣效。
六、担保合同⽆效的原因1.主体违法:当事⼈是⽆⾏为能⼒⼈或限制⾏为能⼒⼈;保证⼈资格不合法;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
2.客体违法:抵押财产是担保法禁⽌的;抵押或质押财产是赃物或遗失物。
工程合同履约担保方式有哪些
工程合同履约担保方式有哪些合约履约担保是指在工程合同中,为保障双方的履约义务,一方在另一方履行其合同义务之前提供担保形式,以减轻履约风险并增加合作的信任度。
常见的工程合同履约担保方式包括以下几种:一、保证金履约担保保证金履约担保是指承包商或业主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对履约义务的担保。
保证金通常以一定比例(如工程合同金额的5%-10%)计算,交由合同当事方指定的第三方机构或银行进行保管。
如果合同履行良好,保证金将在工程竣工时一次性返还给承包商或业主;如果合同履行不合规或存在违约行为,保证金将被用于弥补损失。
二、履约保证保险履约保证保险是一种由保险公司提供的履约担保方式。
承包商或业主可以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保险公司将为被保险人承担由于履约不履行而产生的损失。
通常,承包商或业主需要向保险公司支付一定的保费,保费金额通常按照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
三、银行担保银行担保是指承包商或业主向银行申请担保,由银行出具担保函,对承包商或业主的履约义务进行担保。
一般情况下,银行担保分为保证担保和保函担保两种形式。
保证担保是指银行作为担保人,承担承包商或业主的债务履行责任;保函担保是指在确定的情形下,银行将承包商或业主的债务付款责任转移给合同另一方,由合同另一方向银行索赔。
四、票据承兑担保票据承兑担保是指承包商或业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先将应付款项以票据形式开具,并由银行作为承兑人进行承兑。
通过票据承兑担保,承包商或业主能够确保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相应款项,增加了履约的可靠性。
五、联保联保是指承包商或业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多家保险公司或商业银行联合提供担保。
联保方式通常采用联合担保函的形式,承包商或业主通过联保函向合同另一方证明其履约能力,并由各担保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共同对履约义务进行担保。
所涉及附件如下:1. 合同正本2. 履约保证担保函3. 银行担保函4. 保证金收据5. 票据承兑证明6. 联保函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履约:指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或双方应履行的法定义务。
根据我国担保法律制度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The so-called inner happiness is the happiness that a person feels when he leads a healthy, normal andharmonious life.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根据我国担保法律制度担保的方式有哪些?导读:根据我国担保法律制度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等,对于担保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担保事项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担保双方可以签订合同来对有关事项进行确定。
一、根据我国担保法律制度担保的方式有哪些?1.保证保证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伯的一种担保。
是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定担保。
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
提供抵押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财产称为抵押物;债权人则为抵押权人,因此享有的权利称为抵押权,为担保物权的一种。
抵押设定之后,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抵押物的变卖价款较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
抵押物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但法律禁止流通或禁止强制执行的财产不得作为抵押物。
3.质押(质权)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
也叫“质押”。
4.留置留置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由于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对已经占有的对方财产采取的扣留处置的一种保证方式。
5.定金定金是以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二、《民法典》对于担保的规定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履行的方式
合同履行的方式
合同履行的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达成合同后,按照合同约定
的内容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的方式和方法。
合同履行的
方式通常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书面形式,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履行合同,例如签
署书面文件、合同书等,以确保双方都能清楚地了解合同内容和义务。
2.货物交付,在货物买卖合同中,履行方式通常是通过货物的
交付和接收,确保买卖双方都能按时收到合同约定的货物。
3.款项支付,在金钱借贷、服务合同等中,履行方式通常是通
过款项的支付和收取,以确保双方都能按时收到应得的款项。
4.服务提供,在劳务合同、服务合同中,履行方式通常是通过
提供服务和接受服务,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果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5.其他方式,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和性质,合同履行的方式还
可能包括其他形式,如技术转让、专利许可、股权转让等。
作为合同范本专家,我会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合同类型,提供相应的合同范本,并解释合同履行的方式和方法,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我也会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提供个性化的建议和指导,帮助他们制定合适的合同履行方式,保障双方权益,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
分包工程的履约保证有哪些
分包工程的履约保证有哪些在建筑工程领域,分包工程是常见的现象。
为了确保分包工程能够按照合同约定顺利进行,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履约保证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
那么,分包工程的履约保证都有哪些呢?首先,我们来谈谈履约保证金。
这是一种常见且直接的履约保证方式。
分包商在签订分包合同后,按照约定的金额向总承包商或业主缴纳一定的保证金。
如果分包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如工程质量不达标、工期延误等,总承包商或业主有权扣除相应部分的保证金作为赔偿。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通常根据分包工程的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程度等因素来确定,一般为合同总价的一定比例,比如 5%至 10%。
接下来是履约保函。
这是由银行或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书面担保文件。
分包商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履约保函,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分包商违约,金融机构将按照保函的约定向总承包商或业主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
与履约保证金相比,履约保函的优势在于不会占用分包商的资金,但其办理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
除了上述两种常见的方式,还有预付款保函。
在分包工程中,业主或总承包商有时会向分包商支付预付款,用于工程前期的准备工作和材料采购等。
为了保证分包商能够按照约定使用预付款并按时完成相应的工程进度,分包商需要提供预付款保函。
如果分包商未能履行义务,金融机构将按照保函约定向支付预付款的一方偿还相应金额。
再说说质量保证金。
这是为了确保分包工程的质量而设立的。
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业主或总承包商会扣留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通常为结算总价的 3%至 5%。
在质保期内,如果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分包商需要负责修复,否则业主或总承包商有权使用质量保证金进行维修。
另外,还有一种保证方式是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在分包商完成工作但未得到应有的报酬时,有权留置其所完成的工作成果。
例如,分包商完成了一批定制的建筑构件,但业主未支付相应款项,分包商可以留置这批构件,直到业主支付款项为止。
履约担保形式主要有哪些-
Life is a circle. Some people have not walked out of the circle drawn by fate for a lifetime. He just doesn't know that every point on the circle has a soaring tangent.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履约担保形式主要有哪些?导读: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是由商业银行开具的担保证明,通常为合同金额的10%左右。
履约担保书履约担保书的担保方式是:当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违约时,开出担保书的担保公司向发包人支付该项保证金。
履约担保金,履约担保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额度为合同价格的10%。
在经济形式不好的时候,承包方拿到工程项目,资金不足的时候可能跑路,导致工程烂尾,给发包方造成损失。
因此,很多发包方会要求担保公司或者银行提供履约担保。
通过这种方式,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那么,履约担保形式主要有哪些?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履约担保形式主要有哪些?1、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是由商业银行开具的担保证明,通常为合同金额的10%左右。
银行保函分为有条件的银行保函和无条件的银行保函。
有条件的保函是指下述情形:在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由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出具证明说明情况,并由担保人对已执行合同部分和未执行部分加以鉴定,确认后才能收兑银行保函,由招标人得到保函中的款项。
建筑行业通常倾向于采用这种形式的保函。
2、履约担保书履约担保书的担保方式是:当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违约时,开出担保书的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用该项担保金去完成施工任务或者向发包人支付该项保证金。
工程采购项目保证金提供担保形式的,其金额一般为合同价的30%一50%。
承包人违约时,由工程担保人代为完成工程建设的担保方式,有利于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是我国工程担保制度探索和实践的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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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担保方式有哪些
我国《担保法》中就法定的担保方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分为了五种,就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以及定金。
而一般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或者合同关系中,当事人为了保证目的的实现,往往一方会提供相应的担保。
至于选择哪种担保方式要结合实际情况才能确定。
一、合同履行担保方式有哪些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5种:
1. 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 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 质押: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4. 留置:
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 定金: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约定担保
约定担保是指当事人通过约定而产生的担保。
除了法定担保外,其他的担保可以依据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
约定担保的方式主要有保证、抵押、质押和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当事人对由民事关系产生的债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以担保法规定的方式设定担保的,可以认定为有效。
担保可以分为两类,即法定担保和约定担保。
其中法定担保的方式由相关法律直接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中选择具体的担保方式。
至于约定担保,那么就是建立在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基础之上,约定的担保方式中就有定金、保证、抵押和质押等四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