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相关知识培训课件(ppt 2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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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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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培训
目录
一 企业所得税小微政策
二 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的变化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202X年版)》解读
第一 部分
第一部分 企业所得税小微政策
概念解释 相关政策说明 申报事项说明 风险提示及注意事项
概念解释A 符合工信部来自准 B 符合流转税优惠第三 部分
第三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
纳税申报表(A类,202X年版)》 解读
主要优化
表单结构
修订成效
主要优化(一)
根据政策变化对部分表单和数据项进行了调整 为落实捐赠支出扣除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政策等一系
列税收政策,修订了《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A107012)、《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 细表》(A107042)等表单,调整了《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A105000)、《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 整明细表》(A105120)、《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 (A107011)、《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A107030)等表单的部分数据项。 对部分表单进行了精简
申报事项说明—系统校验规则
年度申报: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应纳税所得税额均满足小微条件的非限制企 业,可享受小微企业
季度T申EX报T:H季E度R申E 报,T取E上XT年年H度ER申E报数据,TE若X上T年H年E度RE申报为T小E微XT,且H第ER一E

《企业所得税讲座》课件

《企业所得税讲座》课件

企业所得税税率
总结词
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但国家对一些 特定行业和小微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详细描述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25%,但国家为了 鼓励特定行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会给予一 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对于符合条件的 小微企业,可以享受20%的税率优惠;对于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 15%的税率优惠。此外,国家还出台了一系 列针对特定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农业
企业所得税特点
总结词
企业所得税具有税基广泛、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税收负担相对稳定等特点。
详细描述
企业所得税的税基广泛,几乎涵盖了企业所有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同时,企业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 ,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同实行不同的税率。此外,企业所得税的税收负担相对稳定,有利于企业进行税收筹划 和财务管理。
01 02
案例概述
某跨国企业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子公司,其在境外的母公司为其股东, 该跨国企业202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万美元,计算其应纳所得税 额。
计算过程
根据税法规定,对于跨国企业,其境外所得已纳税款可以抵扣境内应纳 税款,因此应纳所得税额=5000万美元 x 25%-境外已纳税款。
03
结论
该跨国企业2022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其境外已纳税款与境内应纳
税款的差额。
的一种征收方式。
适用范围
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能够 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企业。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营业收入 - 成 本 - 费用 - 税金及附加。
核定征收
定义
核定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企业规模 、行业特点等因素,采用合理的方法 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企业所得税相关知识培训课件(ppt 217页)

企业所得税相关知识培训课件(ppt 217页)
法律另有规定是指: 1、经国税总局批准实行汇总(合并)纳税的企业; 2、建筑安装企业
国税发[1995]227号规定:建筑安装企业离开工商登记注册地或经营管 理所在地(以下简称所在地)到本县(区)以外地区施工的,应向其所在地的主管 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出经营证),其经营 所得,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并计征所得税。否则,其经营所得由企业项目 施工地(以下简称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就地征收所得税。
例2:A集团公司在B地设立一个非法人销售机构C销售处,在B地负责 所在区域的产品销售, C销售处设立后,为了便于货款回收在当地银行开 设了账户,在财务上设立了销售收入和费用支出等有关账簿,并按月向A 集团公司报送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对C销售处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问题 应如何认定?
C销售处虽不是法人单位,单税人。
3、企业全部或部分被承租经营后纳税人的规定
国税发[1997]8号规定:企业全部或部分被个人、其他企业、单位承 租经营,但未改变被承租企业的名称,未变更工商登记,并仍以被承租企 业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论被承租企业与承租方如何分配经营成 果,均以被承租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就全部收入所得缴纳企业 所得税。
1、纳税人依法自核自缴、自行申报、自行汇算清缴所得税 (1)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内,由纳税人自行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 应缴所得税额,根据预缴税款情况,计算全年应缴应退税额,并填写《年 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向税务机关进行年度纳税申报,经税务 机关审核后,办理结清税款手续。
纳税人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亏损、或处于减免税期,均应办理年度企业所 得税申报。纳税人已按规定预缴税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办理年度企业 所得税申报的,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 期限内办理。

企业所得税相关知识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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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企业自 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 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 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 为当期的亏损,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 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长期待摊 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 改变。
六、征收管理
纳税地点 纳税期限 征收方式 总分机构管理
保险支出和住房公积金
财税〔2006〕10号: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 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 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 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 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 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 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 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 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 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 年度。
征收方式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
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 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 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 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 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 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纳税地点
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 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 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为纳税地点。
纳税期限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 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 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 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培训-企业所得税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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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6
4
企业所得税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及税率
纳税义务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 的组织。 注意:
取得收入的组织也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包括依法注册、登记的事业单 位和社会团体;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2020/12/16
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 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 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 转让财产所得。① 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② 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③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 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 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 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 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 ✓ 国家主席令,以全国人大党委会公报形式发布 ✓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共8章,60条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 ✓ 国务院令,以国务院公报方式发布 ✓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共8章,133条
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其他税收具有间接税属性)
2020/12/16
3
企业所得税
第一节 概述(续)
各国对企业所得税的一般性做法
企业所得税在国外也叫法人所得税或公司所得税,对法人所得税影响较大的 几个因素是:纳税人、税基、税率、税收优惠。
纳税义务人:各国在规定纳税义务人上大致是相同的,政府只对法人 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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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年5月31日前,向税务机关申报 上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并进行汇缴。
延期申报
如遇特殊情况,如不可抗力因素等, 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申报。
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方式
01
02
03
网上申报
通过税务机关的电子申报 系统进行在线申报和缴纳。
银行扣缴
与税务机关签订三方协议, 通过开户银行从账户中自 动扣缴税款。
现场申报
加速折旧政策的影响
加速折旧政策可以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鼓励企业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同时,加速折旧政策也可 以引导和鼓励企业进行产业升级和转型,从而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04
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
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时间
季度预缴
每个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税务 机关申报上一季度的企业所得税。
年度汇缴
资产的税务处理
01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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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固定资产
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 扣除
无形资产
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准予 扣除
长期待摊费用
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准予 扣除
投资资产
按照权益法或成本法计算的资 产增值或减值,不得在税前扣

扣除项目和抵免规定
职工薪酬
按照实际发生额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工 资薪金总额的14%
05
企业所得税的合规与风险管理
企业所得税合规管理
遵守税收法规
定期进行税务自查
确保企业按照税收法规的要求进行税 务申报、缴纳税款,避免因违反法规 而受到处罚。
定期对企业自身的税务情况进行自查, 及时发现和纠正税务问题,降低税务 风险。
建立税务管理制度
制定税务管理制度,明确税务管理流 程、职责和标准,确保税务工作的规 范化和标准化。

企业所得税培训学习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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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租金收入—条例19条,按合同日期确认;
准则:经营租赁按直线法确认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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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年度纳税申报
5、租金收入—条例19条,按合同日期确认;
跨年度\一次性取得\按比原则确认\国 税函[2010]79号文
准则:经营租赁按直线法确认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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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年度纳税申报
权益法下对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 益—税收对初始投资成本确认,以公允价和相关 税费为基础;
入、收入和成本能合理计量; 会计与税收因目的不同,产生差异。 除视同销售外,按会计核算结果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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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年度纳税申报
附表一—工商企业—执行会计准则、会计制度 1、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对应主表相应行次; 2、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按会计核算项目填报; 3、视同销售:按税收口径填报;目的—基数 4、销售(营业)收入—主要用于计算广告业务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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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年度纳税申报
视同销售—国税函828号—处置资产处理
不改变权属—可不视同销售,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情形—改变结构、性能、用途、总分机构转移等 改变权属—作视同销售 情形—交际、奖励、福利、股息分配、捐赠等 关注:不以销售为目的、具有费用替代性质、当期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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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年度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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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企业所得税申报概述
申报组成—按税款分:预缴申报、年度申报、核 定申报、扣缴报告、清算申报
—按类别分:居民、非居民
—按重要性分:财产损失、弥补亏损、境
外所得、关联企业、附列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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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年度纳税申报
概述
申报依据—税法、条例、会计核算准则、制度

企业所得税基础知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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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扣除——不得扣除的项目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税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应税收入——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
• 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 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税前扣除
费用
损失
成本
税金
其他支出
税前扣除-扣除范围和标准
工资薪金
广告费、业 务宣传费
汇兑损益
坏账损失和 坏账准备金
业务招待 费
专项资金
公益性捐 赠支出
保险费用
手续费及 佣金
借款利息
商业罚款 资产损失
转让财产 费用
固定资产 租赁费
劳动保护 支出
企业参加财产 保险
差旅费、会议费 、董事会费
职工福利、职工教育经 费、工会经费
实扣除
பைடு நூலகம்
业务招待 发生额的60%

最高不超过收入5‰
基本社险和住房公积金
保险费用
其他按规定可以扣除的
税前扣除——案例
某企业2015年实发工资、奖金1000万元,福利经费150万、工会经 费200万和职工教育经费100万。计算年末该企业三项费用需调整应税所 得的金额。(假定工资为合理工资支出)

《企业所得税》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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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收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有很大的影响,这点不容忽视。
防范风险
利润转移定价
对于企业来说,利润转移定 价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 如何防范风险呢?
税务筹划的风险
税务筹划在实际操作中可能 存在风险,我们应该如何应 对?
反避税法和追溯调 查
税务部门针对企业的反避税 法和追溯调查力度越来越大, 如何避免因此而引发风险?
《企业所得税最新》PPT 课件
企业所得税是每个企业都要面临的问题,本课程旨在介绍最新企业所得税政 策,帮助企业避免风险,规范经营。
概述
基本概念
什么是企业所得税?我们需要了解其基本概 念,才能更好地理解后续的政策。
意义和作用
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和整个社会都有着重要的 意义和作用,这些都需要我们深入了解。
认定和计算方法
作用
企业如何认定和计算成本支出? 让我们来看看实际操作。
成本支出在企业所得税中扮演 着什么样的角色? 我们一起来 分析探讨。
营业外收支
1 概念和分类
什么是营业外收支?它有哪些分类方式?
2 作用
营业外收支在企业所得税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这个问题很重要,我们一起来探讨。
3 对企业所得税纳税基数的影响
税率变化
1
税率的变化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有规定的,去年我们经历了一次税率的变化。
2
实施5%税率的对象和条件
பைடு நூலகம்
今年,我们将继续实施5%税率的政策,但是对于什么样的企业才能享受这个政 策呢?
3
所得税优惠政策
获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类型和范围有哪些?让我们一起了解。
成本支出
概念和分类
成本支出是企业的重要开支, 了解其概念和分类非常重要。

企业所得税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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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企业分支机构如何申报企业所得税?(续)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国 税发〔2008〕84号)规定,居民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均在我省且跨 地级市设立的,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 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28号)执行。
机构出具的二级分支机构的有效证明。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二级
分支机构进行审核鉴定,督促其及时预缴企业所得税。以总机构名义进
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二级以
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
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

国税函〔2009〕221号文件第一条规定,总机构应及时将其所属二级
分支机构名单报送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并向其所属二级分支机
构及时出具有效证明(支持证明的材料,包括总机构拨款证明、总分机
构协议或合同、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等)。二级分支机构在办理税务登
记时应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由总
五、企业分支机构如何申报企业所得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 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 机构、场所(以下称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 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 理办法。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分月 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总机构在年度终 了后5个月内,应依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汇总纳税企业的所得 税年度汇算清缴。各分支机构不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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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可靠地核算。
2020/3/24
10
2、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时间: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
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
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
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
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
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确认时间: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 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收入金额的确认:按照有关借款合
同或协议约定的金额全额确定。
2020/3/24
24
(五)租金收入
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 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1、准则:经营租赁按直线法确认损益;
2、税务处理:
确认时间: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
企业所得税业务培训
2020/3/24
1
主要内容
第一、收入 第二、税前扣除项目 第三、税率 第四、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五、所得税汇算清缴应注意问

2020/3/24
2
一、收入总额的确定
销售货物收入
利息收入
提供劳务收入
租金收入
转让财产收入
股息、红利等权 益性投资收益
特许权使用费收 入
将资产、货物、劳务等用于国外分支机
2020/3/24
29
3.视同销售收入金额确认原则:属于企业自制 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 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 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后一种情形是指企业处置该项资产不是以销 售为目的,而是具有替代职工福利等费用支 出性质,且购买后一般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处 置。(国税函〔2010〕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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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企业税收优惠
01
节能环保企业定义
指从事节能环保业务,综合利用资源、污染物减排效果显著的企业。
02 03
税收优惠内容
节能环保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即从项目 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 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
适用范围
适用于符合《节能节水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 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节能环保项目。
高新技术企业定义
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 持续进行研发活动,并取得相应科技 成果的企业。
税收优惠内容
认定条件
企业须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科技 成果转化能力、研发组织管理水平等 指标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 作指引》的要求。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企业 所得税减按15%税率征收的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
总结词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企业的经营所得,包括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 让财产等取得的收入。
详细描述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企业的经营所得,具体包括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 转让财产等取得的收入。这些收入在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即为企业的应 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总结词
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等。
02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营业收入
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 收入,不包括投资收益和营业 外收入。
期间费用
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 务费用。
பைடு நூலகம்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营业收入 - 营 业成本 - 税金及附加 - 期间费 用 - 损失

企业所得税业务知识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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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销售货物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所称销售货物 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 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条例第十四条 )
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 实现:(一)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 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条 例第二十三条 )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 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
优惠税率
20%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15%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10%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 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
四、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 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条例第二十四 条)
相关收入确认
4、转让财产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项所称转让财产 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 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条 例第十六条 )
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
所征收的一种税。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国税系统企业所得税
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
二、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 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 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 入-各项扣除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法第五条)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 税调整减少额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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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分配2008年1月1日之前形成的累积未分配税后利润,外方股东分得 分配2008年 2008 日之前形成的累积未分配税后利润, 的利润需汇出境外,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的利润需汇出境外,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号)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 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 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您企业分配2008年1月1日之前形成的累计 未分配利润给外方企业,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221号 规定, 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21号)规定,以总机构名义进行 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二级以下 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请问, 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请问, 这里的“有效证明”是由总机构提供, 这里的“有效证明”是由总机构提供,还是由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 关提供? 关提供?
二、2010年度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所改变,请问最新 2010年度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所改变, 年度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所改变 的政策规定有何改动? 的政策规定有何改动?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9〕133号)的有关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至 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 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 得税。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因此,纳税人 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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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 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2、国税函[2003]42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 25%的 外商投资企业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规定,外资低于25%企业适用 税制一律按照内资企业处理,不得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税收待遇。但国务院 另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4、企业集团纳税人的规定
企业集团原则商应当以独立核算的核心企业和紧密层、半紧密层成员 企业分别为纳税人,但净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企业集团,其核心企业对紧 密层企业资产控股为100%的,须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由控股的成员 企业现在由核心企业统一合并纳税。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纳税地点、
一、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2、两档照顾性税率不能理解为同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分别适用不同税率 分段计算。
(三)优惠税率
1、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 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苏国税发[2003]第101号 )
例2:A集团公司在B地设立一个非法人销售机构C销售处,在B地负责 所在区域的产品销售, C销售处设立后,为了便于货款回收在当地银行开 设了账户,在财务上设立了销售收入和费用支出等有关账簿,并按月向A 集团公司报送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对C销售处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问题 应如何认定?
C销售处虽不是法人单位,单其完全符合独立核算的三个标准,应此 应认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一是如果“乙公司”符合独立经济核算的条件,能够同时具备在银行开 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 因此从企业所得税规定来看,甲公司和乙公司都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二是如果“乙公司”不符合独立经济核算的条件,则甲公司为企业所得 税的纳税人。
2、企业分立后纳税人的规定
分立是指一个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 的企业的法律行为。
3、企业全部或部分被承租经营后纳税人的规定
国税发[1997]8号规定:企业全部或部分被商登记,并仍以被承租企 业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论被承租企业与承租方如何分配经营成 果,均以被承租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就全部收入所得缴纳企业 所得税。
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概述
第一节 征税对象和纳税人
一、征税对象的范围 (一)生产经营所得 (二)其他所得 二、纳税人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确定原则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和《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实行独立经济 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独立经济核算”是指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①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 ②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③独立计算盈亏。 应当注意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同法人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 国税函发[1998]676号文规定,对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独立开展生产经 营活动的企业或组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但未进行 独立经济核算的,虽不同时具备税法规定的独立经济核算三个条件,也应当认定 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例1:某分公司于2001年6月成立(假设不符合减免税条件),成立后一直 没有在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而是由其总公司统一 交纳企业所得税。在2003年5月国税稽查部门对该公司的检查中发现其虽 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在开业时已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 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独立核算的条件,按照 《细则》的规定应该独立在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于是要求该公司补交 自2001年度以来应该缴纳的所得税款,并做相应处罚。
税务处理:分立后各企业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以各企业为纳 税人。分立前企业的未了税务事宜,由分立后的企业承继。
例4:依前例,如果甲公司采用存续分立的方式将其一部分资产剥离出 去成立乙公司,甲公司仍保持其原有法人资格,新设的乙公司也具备法人 资格。由于乙公司符合独立经济核算的条件,按规定其为企业所得税的纳 税人。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范围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三条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范围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 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应注意两点:
1、 国税发[2000]16号文件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
分立可以采取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形式。 存续分立(亦称“派生分立”)是指原企业存续,而其一部分分出设立为 一个或数个新的企业。 新设分立(亦称“解散分立”)是指原企业解散,分立出的各方分别设立 为新的企业。 企业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分立,一般不须经清算程序。分立前企业的债权 和债务,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分立协议的约定,由分立后的企业承继。
被吸收或兼并的企业和存续企业依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符合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分别以被吸收或兼并的企业和存续企业为纳税人; 被吸收或兼并的企业已不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应以存续企业为纳 税人,被吸收或兼并企业的未了税务事宜,应由存续企业承继。
例3:甲公司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将乙公司并入甲公司,乙公司被甲公司 吸收后已不具备法人资格,成为甲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纳税期限
(一)法定税率
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33%的比例税率。
(二)照顾税率
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减按18%的税率计算缴纳; 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至3万元的,减按27%的税率计 算缴纳。
应注意:
1、国税发[1994]第132号文规定,企业上一年度发生亏损,可用当年所 得予以弥补,按弥补亏损后的所得额来确定适用税率。
(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具体规定 1、企业依法合并、兼并后纳税人的规定
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合并为一 个企业的法律行为。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 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 兼并,一般不须经清算程序。企业合并、兼并时,合并或兼并各方的债权、 债务由合并、兼并后的企业或者新设的企业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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