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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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18.06.01
•【字号】
•【施行日期】2018.06.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17〕86号)精神,充分发挥企业技术创新省级引导专项资金作用,实施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政策,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根据《河南省企业技术创新省级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17〕210号),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工作实施细则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2018年6月1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PPT课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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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三、办法解读
共分 五章 二十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与实施 第三章 条件与程序 第四章 罚则 第五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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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三、办法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
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 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 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 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 居民企业。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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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法解读
中介机构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 内无不良记录;
2、财务中介机构中注册会计师占职工总人数 的比例不低于20%,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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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三、办法解读
a
31
(网址:)
3、提交材料
4、组织认定
5、公示及颁发证a 书
13
三、办法解读
第三章 条件与程序
第十二条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 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
第十三条 复审须提交近三年开展研究开发 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
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企业再
大改进,因而不属于研究开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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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法解读
研发费用范围:
1、人员费用 (工资、社保、公积金等)
2、直接投入 (非资产性的材料、物资、设备所支出的费用)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4 设计费用
5 装备调试费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进行的常规性工
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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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 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PPT课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PPT课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目的和意义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基本条件
总结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基本条件包括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以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02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பைடு நூலகம்
对企业的影响
对行业的影响
促进行业技术进步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可以促进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提高行业整体水平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可以带动整个行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提升行业的整体水平。
研发费用占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符合要求,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大于5000万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01
02
03
04
05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标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流程
企业需在线填写并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证明材料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等。
需提供与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相关的专利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
包括企业职工总数、科技人员和研发人员数量及占比等说明材料。
对未来的展望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案例一
某高新技术企业与高校合作,共同研发出一种新型材料,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等领域,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018高企认定政策解析财务部分及加计扣除政策

2018高企认定政策解析财务部分及加计扣除政策

三、高企认定中财务指标的解释
(一)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3 、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 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企业应正确计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由具有资质并符合本 《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
三、高企认定中财务指标的解释
(二)销售收入与总收入
权益性投资收益(纳税申报表主表第9行)⑥利息收入⑦租金收入(一般企业收入 明细表第12、13、14行)⑧特许权使用费收入⑨ 接受捐赠收入(一般企业收入明
细表第22行)⑩ 其他收入。注意:包括视同销售收入和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的
收入调整数(《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第 1 行、 《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第14行)。
(一)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归集办法
《工作指引》规定: 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是以单个研发活动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 加总计算的。企业应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 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并填写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 书》中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企业应正确归集研发费用,由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 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
加计扣除)。
(三)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范围
2、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 出。包括: ——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 验费;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
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政策 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解读

河南省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工作实施细则

河南省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河南省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省财政设立河南省企业技术创新省级引导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省专项资金),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配套奖补。

为充分发挥省专项资金作用,推动奖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17〕86号)和《河南省企业技术创新省级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17〕21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省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为全省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中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企业按照《河南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财政资金奖补具体实施细则》(豫财科〔2017〕53号)享受相关政策,资金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内支出。

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第一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包括重新认定的企业。

第三条省专项资金按照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国家高新区、郑州航空港区实际落实奖补政策标准的一定比例,对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配套奖补,具体标准如下:上年度(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前一年,下同)销售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按照各地奖补政策标准给予配套奖补,最高30万元;销售收入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的企业,配套奖补最高20万元;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企业,配套奖补最高10万元。

第四条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各地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等因素研究确定每年度省配套奖补资金预拨分配方案,组织指导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国家高新区、郑州航空港区开展具体奖补工作,并对各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国家高新区、郑州航空港区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辖区内企业的奖补工作,及时按规定向企业拨付奖补资金,并按规定对企业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文件印发后,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国家高新区、郑州航空港区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奖补工作:(一)各地首先按照当地政策标准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奖补,并下达资金拨付文件。

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培训课件

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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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 策略
20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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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类型及申请流程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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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知识产权类型
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 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 标、著作权等。
2024/2/3
申请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专利局 受理→初步审查→公布→ 实质审查→授权。其中, 外观设计专利无需进行实 质审查。
申请材料
比率分析
通过计算各项比率指标,如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 负债率等,深入剖析企业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风险。
20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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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感谢观看
20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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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制定合理的审计计划,明确审 计目标、范围和时间安排。
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审计程序,包括了解企业内部控制、进行实 质性测试等,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根据审计结果编制审计报告,对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 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后续跟进,确保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进 行整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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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提升策略部署
加强政策引导与激励机制建设
强化产学研合作与协同创新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法规,加大财政、 税收、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激发企业和 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
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企业与高校、 科研院所的合作与交流,构建协同创新机 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
01
企业所得税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降低企 业税负。
02 03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 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 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 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国科发火〔2016〕195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国科发火〔2016〕195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称《认定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称《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6年1月1日前已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称2008版《认定办法》)认定的仍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依然有效,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按2008版《认定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发生2008版《认定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况,且有关部门在2015年12 月31日前已经做出处罚决定的,仍按2008版《认定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认定机构5年内不再受理企业认定申请的处罚执行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三、本指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同时废止。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一、组织与实施二、认定程序三、认定条件四、享受税收优惠五、监督管理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功能及操作提要七、附件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称《认定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组织与实施(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认定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

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河南省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的通知-

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河南省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的通知-

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河南省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河南省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的通知各省辖市及扩权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郑州、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各有关单位:为继续推动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健康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于近期组织筛选第二批具有参与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资格的中介机构。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中介机构的职责接受企业委托,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细则》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技术)收入以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二、中介机构的条件本次推荐的中介机构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独立执业资格,2006年3月前注册成立,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二)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0%,全年月平均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三)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相关政策。

三、中介机构的纪律(一)应遵循公平、公正、独立、客观的原则,不得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二)不得采取非正常手段为申请企业认定提供便利;(三)不得刁难企业,不得违规收取申请企业审计费用;(四)负有诚信及合规义务,对申报认定企业的有关资料信息保密,不得泄露企业有关信息。

对于违反以上纪律的中介机构,将取消其参与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资格并在有关媒体公示,五年内不得参与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课件

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课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课件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概述1.1高新技术企业定义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进行经营活动,并持续进行研发活动的企业。

1.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意义(1)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2)享受国家及地方政策支持,如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

(3)有利于吸引人才,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4)促进企业持续发展,提高经济效益。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2.1企业类型(1)企业应为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从事高新技术领域的研究与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

2.2研发能力(1)企业具备完善的研发组织管理体系。

(2)企业具有持续稳定的研发投入。

(3)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研发人员。

2.3核心自主知识产权(1)企业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转让、许可等方式获得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2.4成长性指标(1)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一定标准。

(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一定标准。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程3.1自我评价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确保符合认定条件。

3.2准备材料企业按照认定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研发费用审计报告、知识产权证书等。

3.3提交材料企业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所在地科技部门。

3.4形式审查科技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保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3.5专家评审科技部门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考察。

3.6公示与备案科技部门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备案。

3.7颁发证书科技部门向企业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的管理4.1定期报告企业需定期向所在地科技部门报送研发费用、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等情况。

4.2监督检查科技部门对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24.06.03•【字号】豫高企〔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豫高企〔2024〕1号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科技、财政、税务管理部门,县(市)科技、财政、税务管理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就我省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2021年认定通过的高企,至2024年高企资格有效期满。

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要求办理。

企业发生更名与重大变化的,必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流程,再提出认定申请。

高企资格已失效的,不再办理更名手续。

二、申报条件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中有关规定。

三、工作程序(一)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

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注册登记。

企业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网址:/,简称“工信部火炬中心”)选择“在线服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栏目进行法人注册后申报。

(三)系统提交。

企业依照网站指引登录高企认定申报系统后,按要求逐一上传相关申报材料(评审是以系统填报材料为准)。

附件材料要清晰可辨,不可漏传、错传等,确认无误后,及时提交到各地高企认定管理账号下。

(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课件

(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课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技术创新情况、研 发投入情况、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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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过程中疑难问题处理建议
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前, 建议企业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和 标准,进行自我评估,确保符
合条件后再进行申请。
对于申请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 题,可以咨询相关政府部门或 专业机构,获取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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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发展潜力等分析
技术创新能力证明材料
01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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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证书 ,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企业参与制定的国家或行业标 准、技术规范等文件
企业获得的科技奖励、荣誉证 书等
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 开展技术研发的证明材料
202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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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证明材料
科技成果转化效果
企业应具有显著的科技成果转化 效果,如新产品销售收入、技术 合同成交额等方面的表现。
9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研发机构建设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研发机构,包括研 发团队、研发设备、研发场地等方面 的建设。
研发投入核算体系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研发投入核算体系 ,确保研发投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研发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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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与案例分析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标准主要包括技术 创新能力、研发投入、科技成果转化能 力等方面。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有效期一般为三年 ,到期后需要重新申请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流程一般包括企业 自评、提交申请、专家评审、认定结果 公示等步骤。
2024/3/26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需要具备 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能力,并且符 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河南省境内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和本实施细则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经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当年起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第五条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组成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复审工作,确定认定(复审)企业;(二)负责制定和修订《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督促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三)负责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处理有关举报;(四)负责审定参与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专家和中介机构,并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五)负责审定《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年度工作报告》,并报送国家领导小组办公室;(六)负责发布《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报告》。

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11.07.11•【字号】•【施行日期】2011.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省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国科火字[2011]123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我省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等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名称变更分类(一)简单更名:企业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名称变更。

(二)复杂更名:企业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引起的名称变更。

跨省级认定机构行政区域的企业迁址引起名称变更的,需按新申报企业重新认定。

二、不同阶段企业更名工作程序(一)提交认定材料至公示前此阶段发生名称变更的企业,应及时向所在地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地市科技、财政、国税、地税四部门组成)报告,并按变更后的企业实际情况更新申报资料,地市科技、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共同初审通过后以当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出具情况报告,由所在地市科技部门将情况报告和企业更新后的申报材料报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上工作应在评审前完成。

省认定机构按变更后的企业名称及材料进行认定评审。

在此期间发生了名称变更没有报告的,不论后期何时发现,均要重新申报。

(二)进入公示至报送备案前此阶段发生名称变更的企业,应及时向所在地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按变更后的企业实际情况更新申报资料,地市科技、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共同初审通过后以当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出具情况报告,由所在地市科技部门将情况报告和企业变更申请材料报送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上工作应在公示结束前完成。

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申报培训PPT

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申报培训PPT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2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有什么条件?
问题3
如何提高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的申报成功率?

为提高申报成功率,企业需提前了解政策要求和市场趋势,制定合适的申报计划;加强技 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提高自身技术实力;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 整性;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动态等。
02
培训效果
通过本次培训,学员们对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申报的相关知识和流程有
了更深入的了解,在实际操作中也更加熟练,提高了企业的项目申报效
率和成功率。
03
存在问题
在培训过程中,发现部分学员对于某些专业术语和政策细节的理解还存
在一些困难,需要在今后的培训中加强相关内容的讲解和指导。
展望
政策变化
随着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申报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相关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未来,高新技术企业和项 目申报的要求和标准可能会更加严格,企业需要更加注重自身技术和研发水平的提升,以适应政策变化。
优化组织结构
加强团队建设
企业缺乏规范的管理制 度和流程,导致在高新 技术企业和项目申报过 程中出现混乱和失误。
企业的组织结构不适应 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申 报的需要,各部门之间 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作 。
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和 流程,确保申报工作的 顺利进行。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和项 目申报的需要,调整和 优化组织结构,加强部 门间的沟通和协作。
企业应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展技术 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 技术。
加强产学研合作
通过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推动 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关注市场需求
在研发和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 时,要充分了解市场需求,确保技 术方向与市场需求相匹配。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精品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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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二是具有持续的自主研究开发能力,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将成为高新技 术企业的必备条件;三是企业的主营业务必须与自身的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活动密切相关。符合以上特 征并达到相应认定指标的企业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自测标准
一个企业必须时满足以下六个方面的认定条件,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四)企业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 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 比例不低于6%;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 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 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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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
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评价时采用百分制打分,其中:知识产权占30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占30分,
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占20分,企业成长性占20分。四项指标合计得分须达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 工作培训
北京市中勤律师事务所 马永顺团队()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培训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一、概述。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竞争力,依托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和技术成果,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的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是指对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系列管理工作,包括认定条件、认定程序、认定标准等内容。

本指引旨在帮助企业了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提高认定申请的成功率。

二、认定条件。

1. 企业应具有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并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2. 企业的研发投入占比较大,研发人员占比较多,且在研发活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3. 企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产业政策和法规要求;4. 企业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能力。

三、认定程序。

1. 企业申请认定时,应向当地科技管理部门提交认定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研发情况、财务情况等;2. 科技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企业将进行现场核查;3. 现场核查合格的企业将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由专家评审组对企业进行评审;4. 评审合格的企业将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四、认定标准。

1. 技术水平标准,企业的技术水平应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2. 创新能力标准,企业应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能够持续开展研发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果;3. 经营管理标准,企业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能力,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4. 其他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产业政策和法规要求。

五、注意事项。

1. 企业在申请认定时,应认真准备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 在现场核查和专家评审环节,企业应积极配合,提供真实、详细的信息;3. 企业在获得认定证书后,应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义务,保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地位。

六、结语。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企业在认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提高申请的成功率,不断提升自身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高新认定业务培训PPT

高新认定业务培训PPT

高技术服务业
2、现代物流;3、集成电路 5、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技术 8、精密复杂模具设计10、工业设计
认定高新需要什么条件?
高新技术领域
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一)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 (二)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 (三)先进制造技术:数字化控制 (四)新型机械 (五)电力系统信息化与自动化技术 (六)汽车行业相关技术
高新认定业务培训
专业 高效
高新认定的流程
了解客户基本情况 判断客户能否认定成功 与客户达成合作意向
签定合同
现场辅导 安排对接人 资料交接 编写申报材料 网上系统填报 上传电子文件 打印纸件 窗口提交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定义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 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 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 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 在内地企业 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A. 5项都符合要求 □B. 4项符合要求 □C. 3项符合要求 □D. 2项符合要求 □E .1项符合要求 □F.均不符合要求
பைடு நூலகம்
成长性
A
B
C
D
E
≧0.35
≧0.25
≧0.15
≧0.05
≦0.05
总资产增长率
总收入增长率
认定成功的成本多少?
1、知识产权:
申请
发明
950
实用
500
实审 2500
0
授权 255 205
客户关心的问题
认定高新有什么好处? 认定高新需要什么条件? 认定成功的成本多少? 成功的机会有多大?
认定高新有什么好处?
资金奖励:龙华新区20万,宝安、罗湖10万 所得税优惠

河南省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的实施细则

河南省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的实施细则

河南省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的实施细则【发文字号】豫政〔1991〕54号【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公布日期】1991.05.25【实施日期】1991.05.25【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河南省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的实施细则(省科委一九九一年五月二十五豫政〔1991〕54号)第一条为实施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关政策规定,办好郑州高技术开发区,推动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郑州高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按本细则认定。

第三条省科委是省政府管理开发区内、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具体办理高新技术企业的审批和认定。

第四条高新技术范围如下:第五条高新技术企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

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

技术性投入是指: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中试产品开发、技术咨询、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等费用。

总收入是指:企业进行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经营服务等活动的全部收入。

技术性收入是指:企业进行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出口、工程设计和承包、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以及中试产品的收入。

第六条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程序如下:第七条列为高新技术产品的周期一般为五年以内,技术周期长的,经批准可延长至七年。

第八条高新技术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合并、分立、转业、迁移或歇业,须经主管机关审批,并向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应的手续。

第九条按照国家规定全部核减事业费,实行经济自立的全民所有制科研单位,符合本细则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经省科委核定,可转成高新技术企业。

第十条开发区外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和办法可比照本细则执行。

第十一条本细则替代原由省科委颁布的《河南省高技术、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标准的暂行规定》。

高企认定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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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项指标分数比例分为六个档次(A,B,C,D,E,F),分别是:、、、、、 0;
➢ 3.各项指标实际得分=本指标赋值分数比例;
[例]某指标赋值20,指标评价档次为“B”,分数比例评为, 则:实际得分=20分×0.7=14分
➢ 评价指标以申报之日前3个年度的数据为准。如企业创办期不足3年, 以实际经营年限为准。
□D. 1~2项(不含1项) □E. 1项
□F. 0项
➢ 说明:
同一科学技术成果(专利、版权、技术使用许可证、注册的软件 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国内外的申请只记为一项。
购入或出售技术成果以正式技术合同为准。 此项评价可计入技术诀窍,但价值较小的不算在内。从产品或工
艺的改进表现来评价技术诀窍等的价值大小(企业可以不披露具 体内容)。
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 品(服务),是指企业在技术、产品(服务)方面的 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进步,对本地区(省、自治区、 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具有推动 作用,不包括企业从事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 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工艺、材料、装 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③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 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 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 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 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④ 设计费用
➢ 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 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 的费用。
⑤ 装备调试费
⑦ 其他费用
➢ 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 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 等。
➢ 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 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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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底高新企业总数(个)
751 711 272(其中郑州高新区133家) 13 117(其中洛阳高新区57家) 27 25(其中安阳高新区12家) 11 56(其中新乡高新区18家) 34 25 30 12 14 32(其中南阳高新区8家) 12
8 10 5 8 40 16 0 5 4 10 1 1 1 2 0
201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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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定和复审条件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数量: (1)判断依据:专利授权证书,或着同时附有专利授权通知书 和最近缴费凭证均能判别获得专利,专利授权公告日须在近三年内, 并处在有效期内;专利权属人应为申报企业本身,若申报企业以独 占许可的方式获得专利,申报企业签订的五年以上独占许可协议须 在省级以上知识产权局进行备案,出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证明;专利权人的变更须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出具专利“转移” 《手续合格通知书》等备案证明。其它形式的知识产权参照专利判 断。(2)同一自主知识产权在国内外的申请、登记只记为一项。 (3)企业不具备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不能认定为高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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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
13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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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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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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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定和复审条件
高企认定和复审均须满足《认定办法》规定。 (一)总体要求:高新技术企业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 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 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在中 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六个条件: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1.在河南境内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 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 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3)同一科学技术成果(专利、版权、技术使用许可证、注册
的软件版权、集成电路不图设计)在国内外申请只记为一项。
(4)多项技术成果在一个产品中进行了转化,可以判断进行了
多项成果转化。例如:一个复杂的产品中应用了5项技术成果,即有
5项成果进行了转化,转化次数计为5次。
201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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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二、认定和复审条件
接受委托科研收入: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 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3)企业总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其他收入、 补贴收益等。
6. 企 业 核 心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数 量 ( 30 分 ) 、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能 力 (30分)、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 (20分)等四项指标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
201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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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材料要求
认定和复审的申报材料要分别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高 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 的通知》执行。
201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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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或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 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期应在五年以上的独占 许可期内),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
2. 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 范围。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包括八大领域,企业生产的 产品和服务必须属于这个范围,否则不能认定。
—— 400.0 33.3 150.0 0.0
—— 0.0 100.0
中部六省及其省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表
省份 河南 安徽 湖南 湖北 江西 山西
企业数(家) 751 1742 1700 1550 362 290
省份排序
省会 企业数(家) 省会排序
4
郑州
272
4
1
合肥
545
3
2
长沙
800
2
3
武汉
820
位次
1 11 2 7 8 14 3 4 8 6 12 10 5 12 16 15 18 16
1 9 3 4 2 6 6 6 5 9
同比 增长%
20.4 18.3 15.3 18.2 1.7 22.7 13.6 10.0 24.4 21.4 25.0 36.4 71.4 40.0 23.1 100.0 60.0 42.9 25.0 60.0 73.9 33.3
201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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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二、认定和复审条件
成长性指标: 总资产增长率=(第三年总资产额-第二年总资产额)÷第二 年总资产额。销售增长率=(第三年销售额-第二年销售额)÷第 二年销售额。 (2)在计算会计年度内企业未产生销售收入或成长性指标为负 的按0计算;第一年销售收入为0的,按两年计算;第二年销售收入 为0的,都按0计算。 (3)此项指标计算所依据的数据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 的企业财务报表为准。
201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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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二、认定和复审条件
(1)研究开发活动:指企业为获得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新知识, 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 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
(2)研究开发费归集:企业应设置高企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 辅助核算账目。范围包括:人员人工、直接投入、折旧费与长期待 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委托外部研究开 发费用和其他费用。
文件。
(1)企业在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时, 是否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
立项报告。
201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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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二、认定和复审条件
研发组织管理水平: (2)企业是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 (3)企业是否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 (4)企业是否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 (5)企业是否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成长性指标: (1)计算方法:总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总资产额÷第 一年总资产额+第三年总资产额÷第二年总资产额)-1。销售增长 率=1/2×(第二年销售额÷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第二年 销售额)-1。 注:对于第一年无收入和资产的,计算方法如下:
河南省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培训要点
2019-9-11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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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二、 三、 四、 五、
2019-9-11
前言 认定和复审条件 申报材料要求 认定和复审程序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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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前 言
(一)政策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河南省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2)技术性收入主要包括: 技术转让收入: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 获得的收入。 技术承包收入:技术项目设计、技术工程实施所获得的收入。
201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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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二、认定和复审条件
技术服务收入: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 会和用户提供技术方案、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 获得的收入。
(二)税收优惠: 1.经认定和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 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除税收优惠外,高新技 术企业资格还是重要的无形资产,在企业宣传、上市融资、 招投标、项目申报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三)认定情况:截止2012年底,我省有效期内高新技术 企业751家,认定数量位居中部六省第4位。企业所得税累计 减免额达80亿元以上,有力支持了企业创新发展。
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分布情况表
2011年底高新企业总数(个)
位次
624
601
236(其中郑州高新区126家)
1
11
10
115(其中洛阳高新区57家)
2
22
6
22(其中安阳高新区11家)
6
10
11
45
3
28
4
20
9
22
6
7
13
10
11
26(其中南阳高新区7家)
5
6
15
5
16
7
13
4
18
5
16
23
1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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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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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二、认定和复审条件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1)认定时主要考核企业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
(2)判断依据: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是指企业对技术成果进行应
用性开发,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的能力;购入或出售技术
成果以正式技术合同为准;此项评价中可计入技术诀窍(由专家判
定),但价值较小的不算在内。
201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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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二、认定和复审条件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 实用新型、以及非 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 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专利、 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其它形 式均不属于。
(2)来源方式: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5年以上 独占许可。独占许可是指在全球范围内技术接受方对协议约定 的知识产权享有排他的使用权,在此期间内技术供应方和任何 第三方都不得使用该项技术。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5)根据申报通知中成果转化明细表梳理企业成果转化情况。
技术成果证明材料包括授权或申请的专利等知识产权、科技成果鉴
定证书、正式技术合同、新药证书、农作物审定证书等;样品、样
机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检测报告等;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主要包
括销售合同、用户意见等。
研发组织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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