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债权申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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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债权申报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债权申报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债权申报是指⼈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要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

那么债权⼈写债权申报书时的要点有哪些呢?店铺⼩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进⾏了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阅读愉快!
债权申报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事实
债权⼈申请破产还债的,事实部分则应当写明:
1、债权债务形成情况。

应当写明何时何地因为什么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债权是什么性质,数额多少,债权有⽆财产担保,具体情况如何,债权是否到了履⾏期限等。

2、讨债情况。

债权⼈何时何地以何种⽅式进⾏讨债,结果怎样。

根据掌握的资料,说明债务⼈亏损严重,资不抵债,已符合法定破产还债条件。

列举说明,债权⼈申请破产还债的,应当提供的材料有:债权发⽣事实的有关证据;债权性质、数额的证明材料;债权有⽆财产担保,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供证据;债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等等。

⼆、理由部分:⼀是依事论理,⼀是依法论理
债权⼈制作的申请书,理由部分,也应说明事实已证明被申请⼈经营亏损严重,资不抵债,具备了破产还债的条件,为了保护债权⼈的合法权益,使债权⼈免遭更⼤的损失,不⾄于⼀⽆所获,请⼈民法院裁定宣告被申请⼈破产还债等等。

以上就是店铺⼩编对于该问题答案的整理,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来店铺进⾏咨询。

申报债权通知函

申报债权通知函

申报债权通知函尊敬的客户:您好!我代表我司向您致以最诚挚的问候,并对您长期以来给予的支持与信任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通知函旨在就有关申报债权事宜向您做出如下说明,请您予以关注。

一、申报债权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司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现正式启动债权申报工作。

二、申报债权范围本次申报债权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 基于合同纠纷产生的债权;2. 基于侵权行为产生的债权;3. 基于不当得利产生的债权;4. 其他依法应予以确认的债权。

三、申报债权时间债权申报期限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申报材料,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债权。

四、申报债权方式1. 线上申报:请登录我司官方网站(网址:【请填写官方网站地址】),进入“债权申报”专栏,按照提示进行在线申报;2. 线下申报:请将完整的申报材料邮寄或送达至我司指定的债权申报地址(地址:【请填写申报地址】)。

五、申报债权所需材料1. 债权申报表(请下载附件,或向我司索取);2. 债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3. 债权依据文件(如合同、协议、收据、转账记录等);4. 其他支持债权的证据材料。

六、注意事项1.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如有虚假陈述,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 申报债权期间,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我司及时与您沟通;3. 如有疑问,请拨打我司债权申报咨询电话:【请填写咨询电话】,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七、声明我司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公正、公平、公开地开展债权申报及审查工作,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再次感谢您对我司的关注与支持,请您在规定时间内积极申报债权,共同推动我司破产重整工作的顺利进行。

敬请予以关注并相互转告。

顺祝商祺!【请填写公司名称】【年】【月】【日】。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流程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流程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流程一、引言债权人申报债权是破产程序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债权人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步骤。

了解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法律依据和流程,对于债权人顺利完成申报工作、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流程进行详细解析,以期为相关人士提供参考。

二、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法律依据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具体程序和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是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法律依据。

三、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流程1.债权申报的提出债权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债权存在后,应向法院或破产管理人提出债权申报申请。

在此过程中,债权人需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债权凭证、合同、协议等,以证明债权的存在和具体金额。

2.提交债权申报材料债权人需提交以下材料:(1)债权申报表:填写完整的债权申报表,包括债权人基本信息、债权金额、债权性质、债权依据等。

(2)证据材料:与债权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合同、收据、转账凭证等。

(3)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债权审查与确认法院或破产管理人对债权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具体金额。

此阶段可能会需要进行调查、询问或听证等程序,以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4. 债权登记与公告经过审查确认的债权将被登记在债权人名册中,并进行公告。

公告的目的在于告知其他已知或未知的债权人,以便其及时申报自己的债权。

同时,公告也可以帮助发现并防止虚假申报。

5. 异议处理在债权登记与公告后,其他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已登记的债权如有异议,可向法院或破产管理人提出。

异议处理是保障所有相关方权益的重要环节,因此需谨慎对待。

异议处理需遵循法定程序,异议成立的,已登记的债权将被撤销或变更;异议不成立的,法院将驳回其异议。

6. 申报完成经过上述流程,如无异议或异议已处理完毕,则申报流程完成。

破产纠纷中各类型债权申报要点

破产纠纷中各类型债权申报要点

破产纠纷中各类型债权申报要点一、申报通知与公告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自行或由管理人协助通知已知债权人,已知债权人的范围根据债务清册、财务报告、清算报告、生效裁判文书等材料确定。

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自行或者由管理人协助通知已知债权人。

人民法院、管理人应当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公告,同时还可以通过在破产案件受理法院公告栏张贴、法院官网发布、报纸刊登或者在债务人住所地张贴等方式进行公告。

对于需要通知或者告知的事项,人民法院、管理人可以采用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简便方式通知或者告知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适用简化审理的破产案件,债权申报期限为30日。

通知和公告除载明《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可载明其他注意事项、联系方式等。

适用简化审理的破产案件,还应对此一并公告。

二、申报登记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时,应提交基本信息和债权证明材料。

管理人对债权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分类登记造册。

管理人对申报债权存疑的,应予注明。

三、未到期债权按照《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后,将未到期债权视为到期债权,准予申报。

四、附期限、附条件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债权按照《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附期限、附条件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五、劳动债权劳动债权是指因破产宣告前的劳动关系发生的债权,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和欠缴的基本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其他费用。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了劳动债权免予申报。

对于劳动债权,管理人应当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15日前完成调查,列出清单并在债务人公告栏或者其他显著位置公示。

破产重整-债权申报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修订

破产重整-债权申报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修订

债权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各位债权人:为明确债权申报的有关事项,帮助债权人顺利申报债权,管理人现就债权申报材料及相关注意事项等说明如下:一、债权申报表的填写请各位债权人在管理人所提供的《债权申报表》中填写申报的债权金额、债权形成原因、是否有财产担保及是否是连带债权等事项。

债权人在“需要说明的事项”一栏中可以详细说明: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连带权利人、连带义务人等主体的具体情况及债权的发生、变更、担保及保证、转移、履行、抵销、清偿或部分清偿、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的时间和发生数额(包括债权原始数额、余额、各种利息、罚息、违约金、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等构成事项)等全部情况。

请各位债权人如实填写《债权申报表》后附的申报材料目录,并准备相应的证据材料。

企业法人等单位的债权,须在《债权申报表》上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个人债权,须在《债权申报表》由债权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签名。

各位债权人如认为该表填写空间不够的,可后附续表。

二、证明债权人主体资格的材料1.企业法人等单位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金融机构的,还需提供有效的《金融许可证》、《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等金融业资格的证明;如发生单位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导致其与申报的债权材料记载不符的,必须提交变更的法律文件和证明文件。

2.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进行申报的,还须提交的材料:单位债权人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须根据样本提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个人债权人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企业破产法律流程和保护措施

企业破产法律流程和保护措施

企业破产法律流程和保护措施破产是指企业因经营失利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债务而无力偿还债权人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破产法律流程和保护措施是非常重要的,旨在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企业提供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本文将介绍企业破产的法律流程和相关的保护措施。

一、破产法律流程1.债务人申请破产通常情况下,当企业认为无法继续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可以向相关破产法庭提交破产申请。

破产申请需要包括详细的企业财务情况、债务清单和预期的债务支付计划等信息。

法庭将会立即受理并进行相关调查,以核实申请的真实性。

2.破产程序的开展一旦破产申请被法庭受理,破产程序就会正式启动。

此时,法庭将任命一名独立的破产管理员,其责任是对企业所有财产进行评估,并确保破产程序的公正进行。

同时,法庭还会通知所有债权人参与债务清算程序。

3.债务清理和分配在破产程序中,企业的债务将会被清算和分配。

破产管理员将会清算企业的资产,并通过拍卖、出售或其他方式变现,以还清企业的债务。

根据法定顺序,债务将会按照优先级进行清偿,包括员工工资、税款和其他债权人。

在清算完成后,剩余资金(如果有的话)将用于清偿普通债权人。

4.破产程序的终结一旦所有债权人按照法定程序清偿债务后,破产程序将会宣告结束。

破产法庭将颁发一份结案证明,并允许企业从破产状态中恢复。

企业可以在一段时间后重新开始经营活动,但必须采取预防措施以防止再次陷入破产。

二、破产保护措施除了破产法律流程外,还有一些保护措施可以帮助企业在破产过程中保护其利益和实现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1.破产重组在企业破产之前,债务人可以通过破产重组来避免破产。

破产重组是指企业与债权人协商达成债务重组协议,通过调整债务结构、还款计划等方式来解决债务问题。

这种方式可以帮助企业保留经营资产和业务,避免全面破产。

2.破产保护令破产保护令是一种法律手段,可以暂时保护企业免受债权人的追债行为。

一旦破产保护令生效,债权人将被限制在特定时间内对企业采取任何法律行动。

企业破产债权审查操作指南

企业破产债权审查操作指南

企业破产债权审查操作指南一、债权审查概述债权审查是企业破产程序中的重要环节,旨在确定债权人的债权金额、债权性质和债权清偿顺序。

本指南将指导破产管理人或审查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债权审查,以确保债权审查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二、债权申报与确认1.债权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

2.破产管理人或审查人员应当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初步审查,确认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3.对存在疑问的债权,破产管理人或审查人员可以要求债权人补充证据或进行说明。

三、债权审查标准1.债权金额应当以法定的证据和材料为依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审查。

2.债权性质应当根据债权的法律关系、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审查。

3.债权清偿顺序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债权人的利益和破产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查。

四、债权证据审查1.债权证据应当真实、合法、有效,能够证明债权金额、债权性质和债权清偿顺序。

2.对债权证据进行审查时,应当注意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和逻辑性,确保证据链完整。

3.若债权证据存在缺陷或疑问,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补充证据或进行说明。

五、债权性质分类1.债权可以根据不同的法律关系和合同约定分为不同性质,如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税务债权等。

2.破产管理人或审查人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债权性质进行分类审查,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3.对涉及职工债权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先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六、债权清偿顺序1.破产清偿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债权人的利益和破产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2.在清偿普通债权时,应当优先保障职工工资和社保费用等合法权益。

3.在清偿担保债权时,应当依法处理抵押物、质押物等担保财产。

债权申报及审查流程指引

债权申报及审查流程指引

债权申报及审查流程指引一、债权申报流程1.收集债权凭证:债权人应收集与债权相关的所有凭证,包括合同、发票、付款记录等,以证明对债务人存在债权。

3.递交债权申报材料:将填写完整的债权登记表及相关凭证递交给债务人所在地的债务人破产管理机构或法院。

4.债权确认:债务人破产管理机构或法院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将进行债权确认,核实申报的债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5.公告债权清单:一旦债权申报被确认,债务人破产管理机构或法院将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债权清单,包括债权人的姓名和债权金额。

二、债权审查流程1.债权清单审查:债务人破产管理机构或法院将对债权清单进行审查,包括核实债权人的身份和债权金额的准确性。

2.异议登记:在债权清单公告期间,若有其他债权人对已公示的债权清单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登记申请。

3.异议处理:债务人破产管理机构或法院将对提出异议的申请进行核实和处理,若异议确实成立,则会对债务人的债权进行调整。

4.债权确认:在债权清单审查和异议处理完成后,债务人破产管理机构或法院将确认债务人的具体债权清单,确定债权人的债权金额。

5.债务人破产分配:根据债务人破产管理法的规定,将破产财产进行清算,然后按照债权人的债权金额进行分配,以偿还债务人的债务。

三、注意事项1.提供真实凭证: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必须提供真实的凭证,虚构或伪造凭证将会受到法律追究。

2.关注公告期限:债务人破产清算中涉及的债权申报和审查流程有特定的期限和时间要求,债权人应及时关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3.保留复印件及备份: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保留准确的复印件及电子备份,并妥善保管好原始凭证,以备需要时提供。

4.合法权益维护: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清算中应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提出异议或申请,以保证自己的债权得到应有的保护。

债权申报指引

债权申报指引

(附件二)债权申报指引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17日裁定受理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喀什银瑞林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新疆正嘉律师事务所为喀什银瑞林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10发布了喀什银瑞林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申报债权的公告,现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喀什银瑞林酒店作为喀什市疫情防控临时安置点,管理人目前无法进驻喀什银瑞林酒店,也无法接管该酒店。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暂不确定,后期将通过法院发布公告形式予以确认。

管理人为使债权人了解债权申报程序,指导债权人申报债权,维护债权人利益,保证喀什银瑞林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并结合喀什银瑞林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债权申报指引。

一、申报主体法院裁定喀什银瑞林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时,对喀什银瑞林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均可作为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不得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申报期限债权人应当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根据法院发布的申报债权公告,债权人应于2020年7月17日前申报。

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

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三、申报材料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如实、详细填写债权申报文书并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

申报债权应提供如下材料:1、《债权申报文件清单》、《债权申报表》、《债权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债权人为企业的,上述文件须债权人加盖公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上述文件须债权人签字摁手印确认。

债权人在填写《债权申报表》之外,可以向管理人提交债权说明书(原件),对申报内容进行说明;债权人申报的利息、违约金、迟延履行滞纳金等债权,需附相关计算清单(原件),说明计算依据与过程。

破产债权申报如何进行

破产债权申报如何进行

破产债权申报如何进行破产债权是债权人对破产企业所享有的,只有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受偿的债权。

由此可见破产债权是需要申请才能实现的,那么破产债权申报如何进行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破产债权是债权人对破产企业所享有的,只有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受偿的债权。

由此可见破产债权是需要申请才能实现的,那么破产债权申报如何进行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通过长期的破产清算实务工作,笔者意识到,很多破产企业的债权人不知道如何来申报债权,不知道如何准备债权申报资料,致使破产企业的管理人对申报人申报的债权不予认可,造成申报人(债权人)自身权益受到很大的损失。

现笔者结合实务工作经验,就破产债权申报中的重要事项作简要说明:一、向谁申报根据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应当进入破产程序,在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的同时,会同时制定破产管理人。

根据破产法规定,无论是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清算程序还是和解程序,债权人都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而非向受理企业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主体债权申报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个人,债权人为法人的应当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以向管理人证明自身的主体资格,并向管理人说明代理人有权进行债权申报等事宜。

三、申报期限根据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在通知或公告债权申报通知的时候,会相应指定债权申报期限,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应当按照指定的债权申报期限进行债权申报。

如果超期未进行债权申报的,并非不可以补充申报,但是补充申报的而产生的管理人审查债权等费用应当由申报人承担,切未按期申报将会有诸多风险:1.未按期申报,已经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实务过程中,破产财产分配往往不止一次,但是第一次分配多为大额分配,如债权人在第一次分配后申报债权,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第一次已经进行的财产分配不再对补充申报债权人分配,故得到实际清偿的比例会远远降低。

国企破产清算流程及注意事项

国企破产清算流程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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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破产清算的情况说明范文

关于公司破产清算的情况说明范文

公司破产清算的注意事项一、成立清算组在公司破产清算中,清算组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清算组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负责接管破产企业,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破产企业的财产。

在成立清算组时,需要注意清算组成员的人选是否充分代表各方利益,是否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是否能够公正地处理各种问题。

二、破产财产的管理在破产清算中,破产财产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破产财产是指能够用于破产分配的财产,包括现金、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在管理破产财产时,需要注意保证财产的安全、防止财产遗失或遭到损害,同时也需要根据破产清算的流程进行有序的管理。

三、破产财产的分配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中最为重要的一环。

在分配破产财产时,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照先后顺序进行分配,首先是支付清算费用,其次是偿还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然后是偿还破产企业拖欠的税款,最后是分配给破产债权。

在分配破产财产时,需要注意合理分配,确保每个债权人都能得到公平的对待。

四、清算终结在破产清算结束后,清算组需要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

在破产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破产企业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五、其他注意事项在破产清算中,还有一些其他的注意事项。

例如,在破产债权的申报过程中,需要确保申报的债权真实有效,逾期申报的将会失去权利;还需要对破产财产的范围进行明确的确定,确保分配的合法性;最后还需要制定详细的分配方案,并经过债权人会议的表决通过才能实施。

总结起来,公司破产清算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清算组成员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确保破产清算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同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成立清算组、管理破产财产、合理分配破产财产、清算终结以及其他注意事项,才能更好地完成破产清算的工作。

债权申报须知

债权申报须知

债权申报须知(二)xx市xx区人民法院于201x年xx月x日以(201x)xx破字第xx号民事裁定书,对债务人xxxxx集团有限公司破产一案立案受理,并指定xxxx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为保证债权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申报相关事宜说明如下:一、债权申报材料申报人应当如实、详细、全面地填写《债权申报表》并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

申报债权应提供如下材料:1、《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书》、《债权申报证据清单》、《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一份。

2、申报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申报的,同时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3、证明债权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

在债权申报时,申报人应当提交证据原件、证据影(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后退还。

证据材料应当统一使用A4型纸张,并同时附证据清单。

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或协议、履行合同的证据、付款凭证、银行凭单、对账单、收货单、收据或发票、往来函件、权利登记证明文件、申报人追收债权证明等;相关债权已经得到生效的裁判文书或仲裁裁决书确认的,应当提交相关文书。

二、提交资料注意事项1、申报债权的金额必须明确具体,并说明债权基础、债权性质、债权担保情况,在适用的选项前□处划“√”,在不适用的选项前“×”。

《债权申报书》需详细载明申报债权的理由、金额;同时主张违约金的,应当说明违约金的计算依据和计算方法。

申报人申报的债权还有其他债务人的,应当说明其他债务人的履行情况。

2、债权人主张债权利息的,应当说明利息计算的标准、方法、计息时间,截止日期不超过2013年11月9日。

3、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关于申请债务人(企业)破产的法律流程和应注意事项

关于申请债务人(企业)破产的法律流程和应注意事项
定受理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 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公告期 根据法院确定,一般 1-3 个月。 )
召开债权人会议
公告期 1-3 个月后,第一次债权 人会议由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 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 申报债权合格的债权人参加会议 并表决有关事项。 主要表决事项:债务人资产评估 情况,拍卖方案、破产方案等。 管理人通过拟定破产财产分配方 案、资产变现等措施实现债权回 收,方案的通过都由债权人会议 讨论。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正式宣布企 业破产,处理财产变成现金后的 分配方案,由管理人将该方案提 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 确定分配方案后,进行分配之前 的公告(具体时间无明确规定) 。
关于申请债务人(企业)破产的法律流程和应注意事项 目前集团在风险处置过程中,涉及到部分项目可以通过申请企业破产的方 式达到一定的风险处置效果, 现将申请企业破产的相应法律问题汇总如下,供大 家参考。 一、申请债务人企业破产需要达到的标准。 法院认定企业符合破产标准的条件:债务人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并且资 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破产终结
管理人在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 时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 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 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 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 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其他债权人 在公告后 1-3 个月内申报 债权,不能向 债务人提起 诉讼。破产案 件中耗时比 较长的部分 之一。 破产方案涉 及到管理人 寻找财产线 索,调查债权 债务关系等, 耗时比较长 的部分。长的 多达几年。
破产清算实施
破产分配
公告后、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 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 售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依据破产法 的规定执行,涉及内容较多,可 自行查阅破产法。

香港企业破产,债权人债权申报流程

香港企业破产,债权人债权申报流程

香港企业破产,债权人债权申报流程
嘿,家人们!今天咱来说说香港企业破产后,债权人债权申报的流程,这可真的太重要啦!
想象一下,你是债权人,就像你手里有张非常重要的票,得按规矩去兑换,这就是债权申报啦!首先呢,你得知道这个消息吧,就像你得知道演唱会啥时候开呀,不然不就错过了。

当你得知企业破产啦,别慌!第一步,准备好你的相关证据,比如借条啊、合同啊等等,这些就像是你的秘密武器。

然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赶紧去提交申报。

这就好比你要去参加一场期待已久的聚会,可不能迟到哦!例子嘛,就像你去排队买限量版的鞋子,去晚了可就没了呀!
接着啊,要认真填写各种表格,一点都不能马虎。

这就像你填考试卷一样,要仔仔细细的。

你问为啥这么严格?哎呀,因为这关乎到你的钱袋子呀!要是填错了或者漏填了,那不就麻烦啦!
申报之后呢,就耐心等待吧。

就像等待种子发芽一样,有点焦急又满怀期待。

这期间可能会有工作人员跟你核实信息,一定要积极配合呀!你想啊,如果人家叫你去确认领奖信息,你能不积极嘛!
最后我想说,债权申报流程虽然可能有点繁琐,但这是为了保障我们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呀!大家可别嫌麻烦,一定要认真对待,该申报就申报,该争取就争取!千万别马虎,这可是咱自己的钱呐!就是这么简单直接,大家明白了吗?。

企业破产清算向税务局申报的程序及要注意的事项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清算向税务局申报的程序及要注意的事项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清算向税务局申报的程序及要注意的事项是怎样的?当企业发⽣破产情形时,应主动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且申报时间限定在清算之前,之后再由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税收债权情况,向法院申报债权。

注意事项:必须经过申报,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税收债权的申报和确认;税收债权的申报、审查和确认。

对于进⼊破产程序的企业来说,了解向税务局申报的程序及相关注意事项就显得尤为重要,只有懂得相关知识,做出按时申报,才能保障合法利益,同时保障国家税收权益。

那么,企业破产清算向税务局申报的程序是什么,我们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呢?律图⼩编就下⽂为您解答。

⼀、企业破产清算向税务局申报的程序当企业发⽣破产情形时,应主动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且申报时间限定在之前,之后再由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税收债权情况,向法院申报债权。

必须经过申报,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需要注意的事项税收债权的申报和确认1、关于税款范围,实践中,破产企业⽋税的涉及范围往往较为⼴泛,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等。

需要讨论的,教育费附加、地⽅教育费附加以及防洪保安基⾦等各类基⾦(以下统称附加和基⾦),是否属税款组成部分?是否应纳⼊税收债权⼀并申报?意见是:《》第⼋⼗⼆、⼀百⼀⼗三条提及税收债权时,都只指明“所⽋税款”、“破产⼈所⽋税款”。

附加和基⾦,是国家责成税务机关征收的有特定⽤途的费⽤,在破产时将其纳⼊税款范围,缺乏相应法律依据。

因此。

具体处理时可以将所⽋附加和基⾦作为普通破产债权,单独归类申报、审查和确认,与所⽋税款分别在债权表中列⽰。

对于税收滞纳⾦及税收的罚款,是否属破产债权?是否可以纳。

⼊税款⼀并申报?也是值得讨论的问题。

按照最⾼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问题的规定》第61条的规定精神,破产企业所⽋税收滞纳⾦、罚款等,为除斥债权,不属破产债权。

《破产法》中未出现“除斥债权”这个概念,所以现在将税收滞纳⾦、罚款列为除斥债权不予确认,缺乏法律依据;但是,如果说税收滞纳⾦、罚款属税款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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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污染防治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企业破产债权申报注意事项企业改制中,越来越多的开始采用破产这种方式。

越来越多的企业破产了,针对破产,作为债权人的信用社该怎么办?应当积极申报债权。

一、申报的时间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破产法(试行)》第9条的规定,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司法实践中,信用社作为债权人,债权额一般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因此法院一般都要向信用社发出申报债权的书面通知即债权申报通知书”,根据上述规定,信用社申报债权的期限为收到通知后30日内。

同时应当注意的是,有些案件中,当法院无意或者有意而未通知信用社时,信用社在得知借款人或担保人破产的消息后,必须及时查阅刊登在本市、本省报纸上的债权申报公告或者亲自到法院询问,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申报。

二、申报需要提供的资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条规定,信用社申报债权需要向清算组提供以下材料:1、信用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5、借款借据、借款合同、判决书、裁定书;6、债权申报书。

其中债权申报书应当写明借款的经过、判决执行情况、目前拖欠本息费用情况等事项。

三、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企业破产中,还有另外重点需要引起注意:(一)对于经法院执行裁定已经抵偿给信用社的财产,信用社要及时向法院及清算组说明情况,要求取回属于信用社的财产,不再列入破产财产;对于此种情况,信用社需要行使的是取回权,而不需要另行申报债权。

(二)对于设定抵(质)押的贷款,企业破产的,信用社仍需申报债权,要求行使优先受偿权,而不能认为抵(质)押贷款没有风险而不申报,不申报的仍然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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