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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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4.16•【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0号•【施行日期】2022.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0号《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已经2021年11月2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9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2022年4月16日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能源安全事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电力供应保障是能源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电力供应保障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为充分发挥电力可靠性管理在电力供应保障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电力工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供电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力可靠性管理是指为提高电力可靠性水平而开展的管理活动,包括电力系统、发电、输变电、供电、用户可靠性管理等。

第三条电力企业和电力用户依照本办法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依据本办法对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电力可靠性的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辖区内的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

第五条电力企业是电力可靠性管理的重要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是电力可靠性管理第一责任人。

电力企业按照下列要求开展本企业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可靠性管理规定,制定本企业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制度;(二)建立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体系,落实电力可靠性管理相关岗位及职责;(三)采集分析电力可靠性信息,并按规定准确、及时、完整报送;(四)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创新、成果应用以及培训交流。

电厂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制度

电厂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制度

电厂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管理水平,根据《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可靠性数据的统计和报送要贯彻及时、准确、完整的原则,客观地反映设备健康状况和运行维护检修水平,所有数据要按电力可靠性评价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统计、计算、分析和上报。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

第四条厂成立可靠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生产的副厂长任组长,领导本厂的可靠性管理工作。

建立可靠性管理网络,定期开展设备可靠性分析活动。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并设可靠性管理工程师。

第五条厂可靠性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电力可靠性管理的政策、法规和电力公司的可靠性管理办法,制定本厂的可靠性管理实施细则。

(二)将电力公司下达的年度可靠性指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实施量化的目标管理,对可靠性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按照可靠性评价规程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统计和报送可靠性数据;每年向电力公司提交可靠性工作年度总结。

(四)可靠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可靠性分析工作,对设备的可靠性指标进行分析,提出并落实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措施。

运用可靠性管理方法安排设备检修维护计划。

(五)针对各类人员的工作需要,开展可靠性管理培训,普及可靠性管理知识,提高可靠性管理水平。

第六条可靠性管理工程师的职责:(一)熟练掌握电力可靠性评价规程,参加可靠性专业培训,并取得任职资格证书;(二)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生产和设备情况,提出完成可靠性指标意见和建议;(三)按电力可靠性评价规程的有关规定,按时采集、存储、核实、分析电力可靠性数据,报送有关可靠性报表。

第七条电力设备可靠性统计评价范围包括机组、辅助设备、输变电设施。

按《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输变电设施可靠性评价规程》的规定,对发电设备及输电设施的可靠性指标进行统计、分析、评价。

新机组从投产之日起开始进行可靠性统计。

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

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

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确保电厂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提高发电设备的可用率和运行效率,满足社会对电力的需求,特制定本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电厂内所有与发电设备运行、维护、检修等相关的工作和活动。

二、可靠性管理的目标和指标1、目标通过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降低设备故障发生率,减少非计划停运时间,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保障电力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指标(1)设备可用率:年度内设备处于可用状态的时间与全年总时间的比值,应达到____%以上。

(2)非计划停运次数:年度内设备因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非计划停运次数,应控制在____次以内。

(3)等效可用系数:综合考虑设备可用时间和发电能力的指标,应达到____%以上。

三、可靠性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1、组织机构成立电厂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由厂长担任组长,各生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可靠性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职责(1)领导小组职责制定可靠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目标;审批可靠性管理工作计划和重大技术措施;协调解决可靠性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可靠性管理办公室职责制定和完善可靠性管理制度和流程;收集、整理、分析可靠性数据;编制可靠性报告;监督可靠性指标的完成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3)生产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及时报告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执行可靠性管理的各项措施和要求。

四、可靠性数据的收集和分析1、数据收集建立完善的数据收集系统,收集设备的运行时间、停运时间、故障类型、维修时间等相关数据。

数据的收集应准确、及时、完整。

2、数据分析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找出设备故障的规律和趋势,评估设备的可靠性状况。

分析结果应作为制定维修策略和改进措施的依据。

五、可靠性管理的工作流程1、设备运行管理(1)制定科学合理的运行规程和操作规范,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2)加强设备的运行监视,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异常情况。

供电可靠性管理实施办法

供电可靠性管理实施办法

神木供电分公司供电可靠性管理实施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三章对可靠性专责人的基本要求第四章提高可靠性的管理及技术措施第五章可靠性数据、报表及台帐资料要求第六章检查与考核第一章总则1.1 电力可靠性工作是定量反映电网供电能力、设备运行状况及电力生产全过程管理质量的现代化管理工作,是电力企业“双达标”、“创一流”的必备条件。

根据陕西地方电力集团公司、榆林供电局关于供电可靠性管理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1.2 神木供电分公司供电可靠性工作的基本任务:(1)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完成上级规定的可靠性指标。

不断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提高电力可靠率。

(2)在规划、设计、基建、生产、运行诸环节中,按可靠性准则检验预期目标和效益的完成水平,并作为这些环节技术进步、技术改造的依据。

(3)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向上级统计上报各项可靠性数据。

1.3 神木供电分公司成立供电可靠性管理小组,组成人员如下:1)组长:王志刚2)副组长:刘建军张继忠3)组员:生产技术部市场营销部全体组长负责领导全公司的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副组长组织制定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方案等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日常工作由刘玉明、张艳、张元庆负责。

1.4 生产技术部、市场营销部是公司供电可靠性管理的主管部门,在主管副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可靠性工作,按职责范围对有关班站及人员进行检查与考核。

生产技术部设可靠性专责人具体负责可靠性管理日常工作。

1.5可靠性专责人可以兼管其他相关工作,但应以可靠性管理工作为主。

1.6 电力可靠性分为两类:一是供电系统用户可靠性,简称供电可靠性,考核与统计的对象是供电系统对用户的停电情况。

二是输变电设施可靠性,简称输变电可靠性,考核与统计的对象是电力系统10KV输变电设施的运行情况。

1.7本办法适用于神木供电分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2.1生产、用电副经理(1)在局长的领导下,指挥全公司可靠性工作,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可靠率指标;(2)掌握全公司可靠性工作的指标,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可靠性方面的工作,指导解决存在的难题;(3)适时地对可靠性工作做的好的部门、班站和个人进行适当的奖励,对不负责任,长期无起色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和处罚。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可靠性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可靠性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可靠性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确保电网安全、管理工作应覆盖规划、设计、基建、生产、调度、营销、农电、物资、制造、发电等各管理环节(以下简称各环节)。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总部及公司系统各单位。

第二章管理体系与职责第五条可靠性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坚持统一制度、统一标准,按照管理层次分为国家电网公司、网省电力公司、地市级电力企业、县供电企业和工区(部室)、班站(站所)五级管理。

第六条主要办法。

(三)组织制定国家电网公司及各网省公司、相关直属单位可靠性规划目标和年度计划指标建议,统一纳入公司规划和综合计划管理。

(四)组织建设公司统一的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负责公司系统内可靠性数据的收集、审核、分析和发布,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五)组织开展可靠性指标诊断分析,查找各环节存在的问题,组织制定相关措施并监督落实,形成可靠性管理闭环工作机制。

工作开展情况。

管理工作网络体系,制定本单位可靠性管理实施细则,协调组织本单位各业务部门可靠性管理工作。

(三)根据上级单位确定的可靠性目标,组织制定本单位可靠性目标。

(四)组织应用公司统一的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负责本单位可靠性数据的收集、审核、分析、上报和发布工作,并在上级单位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五)组织开展本单位可靠性数据分析预测和评估,分析查找各环节存的完成。

(二)规划(设计)部门在开展电网规划、设计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可靠性指标,提高电网系统可靠性水平。

电网规划和重大技术改造应有可靠性论证的相关内容。

(三)生技部门应将可靠性指标作为设备评价的重要依据,重大技术改造、检修项目应有可靠性论证和评估;要加强综合检修计划和停电计划管理,完善设备检修工时定额,加强设备状态评价和缺陷管理,强化停电作业中可靠性关键点控制;应大力开展状态检修和不停电作业,提高设备可靠性水平。

议,关停运事件原因分析,提高新投设备(系统)可靠性水平。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电网供电可靠性管制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电网供电可靠性管制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电网供电可靠性管制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2.21•【字号】京管发〔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电网供电可靠性管制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京管发〔2020〕3号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北京电网供电可靠性管控及停电计划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北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北京电网供电可靠性管制工作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公司,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2月21日北京电网供电可靠性管制工作细则(试行) 为保证本市供电可靠性和提高供电服务水平,基于国家供电可靠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电网供电恢复时间、供电服务等基本供电指标,特制定《北京电网供电可靠性管制工作细则(试行)》。

一、供电可靠性管制内容1.本细则规定了针对电力公司供电可靠性指标的管制方式、统计方法及奖惩标准。

2.本细则涉及的供电可靠性指标,是经国家能源监管部门审核、确认和发布的。

3.本细则涉及的供电可靠性指标统计方法,按照国家能源局发布的《供电系统供电可靠性评价规程第1部分:通用要求》(DL/T836.1-2016,以下简称"DL/T836.1-2016")执行,并符合美国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发布的《配电可靠性指数IEEE指南》(IEEE 1366-2012,以下简称"IEEE 1366-2012")标准。

4.本细则根据电力公司每一年度系统平均停电时间(SAIDI)指标表现,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奖励和惩罚。

5.系统平均停电时间(SAIDI)计算方法参照DL/T836.1-2016执行,具体如下:统计期间,时间按照年度总小时数计算。

6.在计算系统平均停电时间(SAIDI)时,以下供电中断情况应免于计算在内:1)该中断持续少于3分钟;2)用户提出或用户内部原因引起的供电中断事件;3)该供电中断事件经政府监管机构认定,符合IEEE 1366-2012标准内定义的"重大事件日"要求。

供电可靠性管理规定

供电可靠性管理规定

供电可靠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供电系统供电可靠性管理及统计分析工作,是我们农电企业实现现代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主要评价指标从不同侧面反映出我公司供电系统的供电能力和运行、维护水平,是我公司供电系统设备及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重新修订了该管理制度;二、制定本制度的目的1、在全公司范围内建立供电可靠性管理体系;2、明确供电可靠性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3、统一供电可靠性的统计方法、标准及报表规定;4、明确供电可靠性指标管理任务;5、明确计划停电审批手续;第二章管理体系一、组织领导1、成立右中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企业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生产的经理和主管营销的经理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生技部、营销部、工程部、调度所、安监部、计量所和浩达公司的部门负责人、专工及各供电所所长组成;2、生技部设供电可靠性管理专责工程师以下简称公司专责人,在公司供电可靠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供电可靠性技术管理工作;3、各供电所指派一到两名有生产经验的人兼职供电可靠性管理专责人员以下简称专责人,负责本单位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原则上,没有特殊情况此人不得随意调换;二、单位及人员职责分工1、生技部负责全公司供电可靠性工作的协调指导,指标分配,按期对下属单位的可靠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1负责所管辖66千伏送变电线路及变电站的供电可靠性指标统计及管理工作;2负责所管辖10千伏配电线路包括专线限电的统计工作;2、各供电所负责10千伏用户及配电变压器的可靠性指标统计及管理工作;3、各级人员职责各单位必须明确负责供电可靠性工作的归口专业管理,确定专职或兼职的专责人,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1主管供电可靠性工作的各级领导应对供电可靠性予以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各种停电作业,做到准备充分、组织合理,减少停电时间和次数,并协调各部门做好相互间的配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给予研究解决;2公司可靠性专责人职责:①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管理部门颁发的各项供电可靠性管理规定,制定健全本公司的供电可靠性管理制度和体系;②负责将上级下达的供电可靠性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个生产部门、岗位,并采取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并对供电可靠率达标工作的开展全过程负责;③负责制定全公司供电可靠性制度、标准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公司的供电可靠性管理制度和体系;④负责统计各项供电可靠性数据,数据统计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完整;⑤负责全公司供电可靠性系统的应用、普及和培训工作;⑥参加本公司电网规划、计划的制定,为提高供电可靠性献计献策;⑦参与本公司电网设备检修计划及更改工程方案的制定;⑧负责对基层单位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进行技术业务指导:⑨召集基层供电可靠性管理人员和有关人员的会议,研究完成供电可靠性指标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⑩按照供电可靠性管理标准、管理制度和电压无功及供电可靠性考核细则对基层单位的可靠性指标和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向领导小组提交奖惩名单和依据;3基层专责人职责:①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管理部门颁发的各项供电可靠性管理规定,制定本所供电可靠性管理的实施办法;②组建本所的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开展可靠性管理活动,建立健全本所的供电可靠性管理制度和体系;③建立健全可靠性管理的各种资料;④认真、准确地进行供电可靠性统计工作,及时上报供电可靠性数据;⑤对公司下达的可靠性指标进行月份分解,每季首月将指标分解情况上报公司生产部;⑥掌握可靠性指标的完成情况和计划停电的执行情况,及时反映和研究解决可靠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第三章指标管理一、公司生技部负责全局可靠性指标的管理;二、各供电所负责10千伏分支线路及变台停电可靠性指标的管理工作;三、生技部部长负责66千伏变电设备及线路停电可靠性指标的管理工作;第四章统计原则及方法统计原则:中压用户可靠性指标统计以10千伏电压受电的用户包括配电变台为准;统计方法:10千伏及以下配电系统用户可靠性指标的统计按电力部电力可靠性中心颁发的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评价规程暂行执行;第五章指标管理一、报表种类1、供电系统基本情况统计表,在供电可靠性系统里按月更新;供电系统可靠性运行情况统计表,在供电可靠性系统里每月录入;供电系统可靠性指标统计表,在供电可靠性系统里自动生成;2、10千伏配电线路单线图以及电力系统参数,按月更新;二、报表时间供电系统可靠性运行情况统计表的统计时间为当月1日至当月月末,供电可靠性基础数据和运行数据的报送时间:每月25日之前,其它月报的时间为每月28日;第六章技术管理一、为提高供电可靠性管理水平,要求有关部门做到:1、负责审批计划停电的所长和专工,应经常了解和掌握可靠性指标的完成情况,做到设备检修与施工停电统一安排,严格控制停电次数,尽量减少停电时间,避免重复停电,把好完成供电可靠性指标的第一关;2、所辖范围内包括分支所有设备的检修施工,必须向公司生技部报计划停电申请,每月20日前报下月停电计划,经公司统一审核平衡后,编制月停电平衡计划,下发后各单位严格执行;详细说明详见公司计划、临时停电管理办法;3、要保证各类统计报表的准确、完整,各类报表与对应的工作票、操作票、事故记录、停送电记录、限电记录及调度运行记录等保持一致;4、10千伏配电线路单线图按月更新,重新确定统计范围及用户数,及时记录设备的变动情况,及时做好更新;第七章检查与考核为保证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及供电可靠性统计数据的准确,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各供电所进行检查考核,考核严格根据供电可靠性管理标准、管理制度和电压无功及供电可靠性考核细则执行;第八章附则本管理制度由右中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生技部负责解释,如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右中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二O一一年四月。

电力可靠性管理规定

电力可靠性管理规定

中石化天津分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促进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提高公司电力设备安全运行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电力可靠性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建立科学完善的可靠性管理网络和评价、指导、分析、预测系统,努力提到电力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水平.第三条电力可靠性统计评价工作执行以下标准标准: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DL/T 793-2001输变电设施可靠性评价规程,DL/T 837-2003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评价规程,DL/T 836-2003新建发电机组启动试运阶段可靠性评价办法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天津石化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能第五条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公司成立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公司设备管理部是天津石化可靠性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外协调工作.第六条可靠性数据和信息的统计及上报工作,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程的规定,维护可靠性指标的公正性、准确性与权威性.禁止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形式对可靠性数据进行不正当的干预.第七条,公司设备管理部负责电力可靠性归口管理,主要职责为:一贯彻执行中国石化有关电力可靠性管理规定,制定适合于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的电力可靠性管理实施细则和奖惩制度等.二分解落实集团公司下达的电力可靠性指标,并实施监督和考核.将可靠性指标作为考评电力生产单位的一个重要依据.三按照电力可靠性管理有关规程及规章制度,统计、分析本企业各类可靠性数据和信息,并按规定上报.四运用可靠性管理方法安排设备检修计划,并将可靠性指标的变化情况作为评估检修质量及技术改造效果的主要依据.五运用可靠性分析评价理论,定期对本企业设备可靠性水平进行评价,提出改善本企业电力设备可靠性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六定期召开本企业电力可靠性分析会,全面评价设备制造、施工安装、运行检修等因素对设备可靠性的影响,并制订年度可靠性管理的目标和措施;七定期进行可靠性业务培训,确保一线人员能准确判断设备可靠性状况,正确填写可靠性记录.第三章可靠性统计、分析和评价第七条电力可靠性的设备状态、术语和评价指标的定义按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输变电设施可靠性评价规程、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评价规程的规定执行.一发电设备1、在使用:指机组处于要进行统计评价的状态.2、可用:指机组处于能运行的状态,不论其是否在运行,也不论其能够提供多少容量.可用状态还分为运行和备用两种状态.3、不可用:指机组因故不能运行的状态,不论其由什么原因造成.不可用状态还可分为计划停运和非计划停运两种状态.4、停用机组:指机组经企业批准封存停用或长期改造停用者.处于该状态的机组不参加统计评价.二供电系统1、供电状态:用户随时可从供电系统获得所需电能的状态.2、停电状态:用户不能从供电系统获得所需电能的状态,包括与供电系统失去电的联系和未失去电的联系.对用户的不拉闸限电,视为等效停电状态.自动重合闸重合成功或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成功,不能视为对用户停电.第八条可靠性统计评价范围包括发电机组、辅助设备、变配电设施、用电设备.第九条机组统计范围包括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和主变压器包括高压出线套管及其相应的附属、辅助设备、公用系统和设施.第十条辅助设备的统计范围包括磨煤机、给水泵组、送风机、引风机、高压加热器等.第十一条变配电设施统计范围包括变压器、电抗器、断路器、电流互感器不含附设于断路器、变压器内不作独立设施注册的套管型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含电容式电压互感器、隔离开关、避雷器、耦合电容器、阻波器、架空线路、全封闭组合电器、母线等.第十二条母管制机组除统计汽轮发电机组外,锅炉应单独进行统计.锅炉的状态、术语定义和评价指标等除下列相应变动外,其余均与机组的相应规定相同.一将“机组”、“并网”分别改为“锅炉”、“并炉”,“发电量”改为“蒸发量”.二由于锅炉以外设备引起锅炉“停运”,改记为“备用”;三“运行”是指锅炉处于主蒸汽管连通蒸汽母管工作的状态.第十三条企业按月度、季度、年度统计分析电力可靠性信息,编写分析评价报告.分析评价报告应已统计数据为基础,内容应包括:主要可靠性指标月度和年累计完成情况、与上年同期对比情况、与目标值的偏差分析;对事件类别、原因和损失等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建议.第十四条对非计划停运、降出力事件必须客观分析原因,并详细记录.对于机组非计划停运时间超过300小时、主要输变电设施非计划停运时间超过1000小时、变电站全站非计划停电、大面积停电等重大事件,应在8小时内上报公司设备管理部.第十五条各单位本应将电力生产设备的分析与评价工作列为为本单位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通过对设备的可靠性分析和评价,发现设备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对设备的运行方式、检修、技术改造等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超前控制事故的发生,提高设备的可靠性水平.第十六条可靠性的分析是在可靠性信息的收集统计基础上,通过对以往事件数据的分析,指出设备存在的和不断变化的危险因素及其发生规律.可靠性的评价是通过对危险因素严重程度的分析,对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定性”和“分级”,得出可靠性的结论.第十七条可靠性管理设备项目应与在役设备一致,基础数据应与实际运行状况一致.新建机组自并网之日起开始进行可靠性统计,其他设备自投入运行之日起开始进行可靠性统计.第十八条各单位应定期统计分析电力可靠性信息,开展设备可靠性分析评价,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对可靠性统计数据、评价报告上报的要求:㈠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发电机组机可靠性数据.㈡每季度第一个月8日前上报上季度发电辅机设备、变配电设施、用电设施可靠性数据.㈢每季度第一个月8日前上报上季度分析评价报告.㈣每年1月1日前上报上年度分析评价报告.第四章信息管理第十九条电力可靠性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程的规定,维护可靠性指标的公正性、准确性和权威性.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对可靠性数据进行不正当的修改.第二十条可靠性信息的统计和传送要及时、准确、完整,能够客观地反映设备健康状况和运行维护水平.。

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作者:安全管理… 文章来源:安全管理网点击数:141 更新时间:2010-10-23 15:40:06 【字体:小大】湖北安全生产信息网(安全生产资料大全) 寻找资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结合电力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从事电力生产、建设、电网经营、电力供应等电力企业应当遵守本细则的有关规定。

从事电力规划设计、建设安装、维修、技术改造及设备采购等工作的单位,应根据《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可靠性管理工作。

第二章可靠性管理体系第三条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负责归口开展全国电力可靠性管理的各项工作。

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制定可靠性管理的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统一发布可靠性指标。

第四条中电联设立电力行业可靠性管理委员会(非常设机构),在中电联常务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为:(一)协调电力行业可靠性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研究提出开展电力行业可靠性管理工作的重要建议。

(三)审议有关重要规范和制度。

第五条中电联设立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负责全国电力可靠性管理的具体工作,其职责为:(一)拟订和组织实施可靠性管理的规范、制度及标准。

(二)建立健全可靠性管理体系及可靠性管理信息网络。

(三)采集和分析全行业电力可靠性数据。

(四)监督电力系统运行的可靠性水平,分析规划设计、设备制造、安装调试和生产运行等环节对电力系统可靠性的影响,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五)组织开展可靠性管理与技术培训,核发可靠性管理工作岗位合格证书。

(六)组织开展全国性的可靠性管理工作检查和技术交流活动。

(七)组织开展电力可靠性技术研究和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六条电力企业负责开展本单位及所辖范围内的可靠性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一)贯彻国家有关政府部门以及中电联颁发的电力可靠性管理的规范、制度及标准,制定适合于本单位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标准版)

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标准版)

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公司内部协议书、合同模板)甲方:**单位或个人乙方:**单位或个人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地点: **省**市**地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东北电网可靠性管理,适应电力体制改革需要,提高东北电网安全、可靠供电水平,根据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发的《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以及东北电网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前报送上月数据,输变电设施可靠性每月第5个工作日前报送上月数据,发电辅机可靠性每月第6个工作日前报送上月数据。

(前报所属省电力公司生产部,全年的可靠性管理工作总结于次年度元月25日前报所属省电力公司生产部。

(三) 省电力公司可靠性指标的综合分析于次季度第一个月的25日前报东北电网有限公司电网生产部。

全年的可靠性管理工作总结于次年度元月25日底前报东北电网有限公司电网生产部。

(四) 对于重大的停电事件、非计划停运(机组非计划停运时间超过300小时、主要输变电设施非计划停运时间超过720小时、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全站非计划停电、大面积的用户停电等事件),应有详细分析报告。

第四章可靠性统计评价工作规定与程序第十三条开展电力可靠性统计评价工作应执行以下标准和要求,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全国统一的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软件。

(一)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DL/T793-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发。

(二) 《输变电设施可靠性评价规程》,DL/T837-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发。

(三) 《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评价规程》,DL/T836-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发。

(四) 《新建发电机组启动试运行阶段可靠性评价办法(暂行)》,中电联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颁发。

(五) 《电力可靠性管理代码》,中电联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颁发。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doc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doc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doc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根据《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特制定《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电监会派出机构,电力企业及其它有关单位。

第二条电监会负责全国电力可靠性的监督管理;电监会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可靠性中心)负责全国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并承担电力可靠性管理行业服务工作;电监会派出机构负责辖区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电力企业负责开展本单位及所属所管企业的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

第三条可靠性中心主要职责为:(一)制定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规章和电力可靠性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二)建立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体系;(三)组织建立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全国电力可靠性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和发布;(四)组织全国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检查;(五)组织电力可靠性评价、评估工作,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六)监督电力系统各环节运行可靠性指标,发布电力可靠性监管报告和技术分析报告;(七)组织电力可靠性理论与技术项目研究;(八)组织编写全国统一的电力可靠性培训教材,开展电力可靠性培训并颁发合格证书;(九)开展电力可靠性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四条电监会派出机构主要职责为:(一)贯彻执行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督促辖区电力企业规范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监督辖区电力系统的运行可靠性状况;(二)建立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体系,设置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岗位,并明确其职责要求;(三)准确、及时、完整地采集辖区电力企业的电力可靠性信息,建立辖区电力可靠性信息报送、核查机制;(四)组织辖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检查;(五)编制辖区电力可靠性监管报告和技术分析报告;(六)开展辖区电力可靠性技术与管理的研究与交流。

第五条电力企业主要职责为:(一)贯彻执行有关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的国家规定、技术标准,制定本企业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规范;(二)建立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体系,明确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责任部门,设置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岗位;。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及《工作规范》介绍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及《工作规范》介绍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规范》的构架和主要内容
其中: 重大非计划停运、停电事件报送要求
一、发电机组重大非计划停运(300小时及以上)事件; 二、输变电设施重大非计划停运(变压器非计划停运时间
超过500小时;断路器非计划停运时间超过300小时;架 空线路非计划停运时间超过100小时,以及其它设施非计 划停运超过1000小时)事件; 三、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全站非计划停电事件。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规范》的构架和主要内容
电力企业应当统计、报送下列信息: (一)发电设备可靠性信息,包括发电主机、发
电辅助设备基本情况和运行情况; (二)输变电设施可靠性信息,包括发电侧、电
网侧输变电设施基本情况和运行情况; (三)直流输电系统可靠性信息,包括直流输电
系统基本情况和运行情况; (四)供电系统可靠性信息,包括供电系统基本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及《工作规范》介绍
电力可靠性发展
70
年 代
1882年从国外起步
步入中国
我国电力可靠性发展
1983年成立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 可靠性专业委员会
1985年成立 电力可靠性
管理中心
20世纪70年代 着手研究 电力可靠性
我国电力可靠性发展
建立了一系列电力 可靠性管理法规
电力可靠性发展
《规范》的构架和主要内容
其中:电力企业开展可靠性管理工作的要求如下: ☆ 贯彻执行有关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的国家规定、技术标准,制定
本企业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规范; ☆ 建立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体系,明确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责任部
门,设置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岗位; ☆ 建立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采集、统计、审核、分析、报送

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规定(终稿)

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规定(终稿)

H Z D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HZD-56-SC12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规定2002-00-00发布 2002-00-00实施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HZD-56-SC121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水平,使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进一步实现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国家经贸委《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分公司(电厂)和委托公司管理的电厂第三条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一)大力宣传、普及、贯彻可靠性准则和统计评价规程,使可靠性管理理念被公司员工所认知;(二)用可靠性指标对发电厂及其送出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及改造等工作进行指导;(三)用可靠性指标分析和评价电力生产过程的可靠性水平;(四)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市场现状和发展前景,拟订可靠性目标,并实施目标管理;(五)建立符合公司特点的可靠性效益评价系统,开展项目的可靠性事前论证和事后评价,并积极摸索综合效益最佳的可靠性目标。

第二章管理结构第四条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实行由公司统一领导,公司、分公司(电厂)分级管理的管理模式。

第五条公司设可靠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任组长。

公司安全及生产部负责电力生产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并设立可靠性专责人员。

第六条分公司(电厂)设可靠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副厂长)任组长,成员包括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策划部负责分公司(电厂)电力生产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并设可靠性专责工程师。

第七条分公司(电厂)建立电厂、部门和班组三级可靠性管理网络。

第三章工作职能第八条公司在可靠性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能:(一)贯彻政府及电力行业有关电力可靠性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定,制定适合于公司特点的可靠性管理规定;HZD-56-SC12 (二)组织可靠性专责工程师的业务培训,以及有关领导、专业人员的可靠性知识培训;(三)建立可靠性统计信息系统,按时汇总各电厂的可靠性指标数据,并对其进行审查和分析;(四)根据可靠性数据,对公司的设备健康水平和生产管理水平进行总体分析,对运行、检修、改造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五)向各分公司(电厂)下达指导性的年度可靠性目标;(六)从可靠性的角度对重大的检修、更改、科技进步项目进行事前论证和事后评价;(七)检查、监督、指导各电厂的可靠性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情况和工作的开展情况;(八)开展可靠性应用课题研究,介绍和推广国内外可靠性管理先进技术、经验,推动公司、分公司(电厂)各级可靠性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九)定期组织公司可靠性管理工作会议,促进公司内各单位间的交流、协作;(十)积极配合政府和电力行业组织在可靠性管理方面的工作。

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规定

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规定

凌源小城子光伏电站管理制度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规定凌源小城子光伏电站电力设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凌源小城子光伏电站(以下简称“电站”)的现代化管理水平,使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进一步实现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国家经贸委《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的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制度规定,结合本电站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凌源小城子光伏电站各部门以及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和统计工作。

第二章电厂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第三条坚决贯彻可靠性准则和统计评价规程,使可靠性管理理念被电厂职工所认知。

依据可靠性准则和统计评价规程,对电站范围内的电力设备进行可靠性数据的采集、统计。

第四条用可靠性指标对电站电力设备的运行、检修、维护以及设备改造等工作进行指导。

为电站提供设备大小修、临检、运行、维护、消缺以及技改等各个环节的可靠性数据。

第五条用可靠性指标分析和评价电力生产过程的可靠性水平.并为上级提供电站可靠性管理的各类报表、总结。

第六条结合电站情况,拟订和实施可靠性目标管理。

第七条建立符合电站特点的可靠性效益评价系统,开展项目的事前论证和事后评价,并积极摸索综合效益最佳的可靠性目标,目的旨在完成提高电力设备的运行可靠性、经济性的职能。

第三章管理结构第八条为加强电力设备可靠性的全方位全过程管理,电站设立可靠性管理工作小组直接受电站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管理,全面负责电站可靠性管理工作的一切事务,并在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九条可靠性管理工作小组设置,由项目公司运维主管担任组长,管理成员主要包括电站运维人员及其它相关负责人第十条可靠性管理工作实行电站、部门和班组三级网络管理,并建立电站可靠性三级管理网络。

电站可靠性管理网络成员由电站可靠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以电站文件形式签发确定。

第四章工作职能第十一条电站可靠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一)负责贯彻上级方针政策、执行原电力部及网省局颁布的各项可靠性管理规定和落实下达可靠性管理的文件、规定、通知、细则等,制定电站可靠性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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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性指标,为各单位提供可靠性咨询和信息检索服务。 . 3 .归口管理电力系统可靠性分析、评价工作,为设计、制造、基建、生产等部门 提供电力系统运行可靠性报告,提出提高可靠性的各项建议。 4 .制订发电厂、变电所以及输变电设施等新投产工程的可靠性标准,参与发、供
第五章 附 则
第.七条 各电力集团公司、省( 1 区、市) 电力公司应根据本规定的精神,结合本单 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报,心备案。 } , 第i , 八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电力部。 的问题和意见, 各地执行, i ‘ 可随时向中心反映。 第,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 ! 一 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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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 指定一个职能部门负责本厂 ( 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 2 ) 局) 设置可靠性工作岗位, 配置专责工程技术人员和专用的计算机设备及数据传输设备;
2 .职责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贯彻执行部、公司颁布的各项可靠性管理规定,制订本厂 ( 可靠性管理的实 1 ) 局) 施细则和奖惩制度等; ( 负责将本单位的可靠性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个生产岗位,并采取措施,保 2 ) 证其完成, 以可靠性指标的升降, 作为考评本厂( 各级管理水平优劣的一个重要依据; 局) ( 负责采集统计、报送各项可靠性数据和信息,信息的采集、统计、报送必须做 3 ) 到及时、准确、完整; ( 定期分析本厂( 的运行可靠性,制订提高可靠性的措施,并向主管公司提出 4 ) 局)
督执行。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2 .负责电力行业各项可靠性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存储,建立全国性的门类齐全的 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 制订并完善全国统一的电力可靠性编码、 统计方法以及统计 程序,定期发布电力可靠性指标,及时向规划、设计、制造、建设、生产部门公布有关
靠性 。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电力集团公司、省( 区、市) 电力公司及其所属( 或代管) 的 发电厂、 供电( 电业) 华能国际公司和新力公司所属发电厂以及接入国家电网的自备、 局, 中外合资、外方独资电厂。规划设计、设备制造、基建安装等部门,要执行本规定有关 条文,并结合本部门特点进行增补。 第四条 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由部统一领导,实行部、电力集团公司、省( 区、 市) 电力公司、发电厂与供电( 电业) 局分级统一管理。 第五条 电力部设电力可靠性管理f 以下简称中心) 中心是在部领导下负责全 一 卜自( 。 国电力系统可靠性管理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1 .制订全国性电力行业各部门的可靠性管理准则和规章制度,经部批准颁布后监
2 .职责
() 扫 1贯彻部 、司、‘心颁布的电力可靠性管理的各项规定,制定适合于本公司系统 的管理办法; () 2采集本公司所属范围的电力可靠性数据和的信息,并建立数据库,所有信息皆 需认真核对,确认其正确无误,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按时报送‘心; } , () 3对所属发电厂、供电( 电业) 局下达可靠性考核指,标并将可靠性指标的升降作 为评价企业管理水平高低的 个重要内容, 对设计与施工单位提出预定的可靠性指标并 对设计与施工质址进行检查评估; ( 定期召开本公司的电力可靠性分析会,及时制订调控生产的措施。 4 ) ( 每年组织 一 5 ) 次全局性的可靠性评估,对规划设计、设备制造、基建安装、运行 检修等诸方面对运动可靠性的影响, 作出全面评价, 制订下 年度可靠性管理工作的口 标与相应措施, 报中心备案,报部的发、供电设施技措项口要做可靠性评估并有增益报

工程设施和重大特殊技措施项!的可靠性评估。 」 5 .组织全行业电力可靠性学术活动,适时开展经验交流和人员培训,核发可靠性 专责工程师证书。 6 .开展电力可靠性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六条 各电力集团公司、省 ( 区、市) 电力公司、华能国际公司、新力公司等负责 所辖地区或企业的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
I .要求
( 指定一名局级领导人全面负责本公司范围内的可靠性管理工作,确定本公司有 1 ) 关业务部门可靠性竹理的分工,建立可靠性管理小组,做好一 协调工作; () 2指定一个或几个职能处负责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设置可靠性管理的工作岗
位,
并配备合格的专责工程技术人员。 () 3建立和健全本公司系统的电力可靠性竹理体系,配备质量、数量与工作要求相 适应的人员和专用的计算机设备及数据传输设备;
第一四条 全国的电力可靠性准则、可靠性名词术语解释、可靠性统计办法、编码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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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统计软件,统 一 } 由,心负责组织编制,由部批准后颁布施行。各地区、部门自 , 订的准 则和办法,不得与全国统 的规定相违背,且应事先报送‘心备案。 ! , 第i 五条 可靠性数据和信息统计及上报应严格执行_级有关规定, L 任何人均不得 以任何形式进行干预。 第}六条 对电力可靠性信息实行统一管理:各项指标均以中心公布的数了为准; 对外交流或向国内非电力部门提供信息, 均由中心按 定染道和手续统一办理; 基层一 单 位( 发电厂、供电( 电业) 局确有需要向系统外提供可靠性局部信息时,必须经主管公司 批准,并报,心备案;电力系统内部各单位的可靠性信息交流,由各集团公司、省( } ‘ 区、 市) 电力公司核实进行。
报告;
( 定期进行可靠性业务培训,确保第一线人 员能准确判断电力设施的可靠性状 5 ) 态,正确填写可靠性记录; ( 用可靠性指标的变化作为评估检修质量及技措项 口改造效果的主要依据。 6 ) ( 重要技措项目的立项,重要设备的更改,城市电网规划和城市电网的改造,皆 7 ) 需经可靠性论证,应有可靠性 日 标,并制订实施计划。 第八条 规划设计、施工安装、 修造成套等部门应开展可靠性管理工作和应用可靠 性技术,并以有关工程的运行可靠性指标来评价本部门的工作效果。 第三章 人员的条件和要求 第九条 可靠性专责人员应遴选事业心强、思想作风端正、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中 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且有一定生产实践经验并经过专门培训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并保
持相对稳定。
第一条 I - 各级可靠性专责人员需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各电力集团公司、省( 区、 市) 电力公司的可靠性管理人员的定期考核由中心负责;各发电厂、供电( 电业) 局的可 靠性专责人员的考核由主管公司负责。 第一一条 可靠性管理专责人员应积极参与生产和经营活动, I - 及时提供可靠性状况 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 第十二条 可靠性专责人员的职称评定、晋升晋级均按技术系列进行,享受其它专 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 第十三条 及时表彰与奖励工作认真负责、 成绩突出的可靠性专责人员,并在晋升 晋级时优先考虑;及时批评和教育工作不负责任、不能完成预定任务者,经教育仍不称 职者,应予以撤换。 第四章 信 , 管 息 理
/1 几 口 ;
( 组织本公司系统的可靠性业务培训、考核及交流活动。 6 ) 第七条 发电J、供电( 一 电业) 局分别负责本一位可靠性的管理工作: 单
1 .要求 理系
( 确定一名领导人全面负责本厂( 可靠性管理工作,建立全厂( 的可靠性管 1 ) 局) 局)
第一条 电力工业可靠性管理是电力系统和设备的全面质J管理和全过程的安全 - 管理, 是适合现代电力行业特点的科学管理方法之一。 为了提高整个电力工业的现代化 管理水平,实行笙化管理、日标分解和优化技术、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电力工业可靠性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电力行业的规划设计、设备制造、 基 建安装、生产运行诸环节都要制订并执行可靠性准则;分析电力系统运行可靠性,以各 项可靠性指标来检验规划设计、设备制造、基建安装、生产运行等环节预期的日 标和效 益,并作为各环节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的重要依据; 研究和拟订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可 靠性 日 标;深化运行可靠性指标应用,努力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水平和供电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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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电 规 法
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 《 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电安生 [95 3 19]9 号 19 年 2 2 95 月 0日 原能源部以能源电 【92 4 号文颁发 《 19 」62 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经电 力系统各.位贯彻执行, 单 在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中起到很好的推动作川。为了在新形势 下深化电力可靠性管理,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水平和供电可靠性, 我部对上述 《 规定》进行修订,现颁发执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部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若干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部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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