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日常养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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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管理我们这里分三级
养护部是第一级,主要负责大中修专项工程;维修公司是第二级,负责统筹日常养护和小修;养护站是第三级,直接负责日常养护和小修。
养护部对维修公司的管理,基本上是目标管理,每月对路段的养护情况按照规定的标准评分,根据分数支付养护费。至于维修公司与养护站之间的管理问题,养护部是不参与的。另外,还有每月不定时的随机抽查作为补充。
维修公司对养护站的管理相对严格,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和预算,每月检查计划的完成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牢牢地控制大批量材料的采购,站的权限只是2000元。人员数量和工资也是由公司进行控制,养护站长只有调度站内力量,开展日常养护工作的权力。每个月养护站上报计划完成情况,机械使用情况,预算使用情况等报表。公司对这些报表进行相互印证并结合实地抽查,检查机械和材料的使用情况,防止出现贪污行为。
养护巡查每天由养护站的工人负责,当然,养护部如上所说,每月定期进行巡查。还有路政24小时,30分钟为周期巡查。对于病害规定了维修期限,如路面坑槽3天内修复,防撞栏24小时恢复等。
对于养护计划,养护部并不制定日常养护和小修的计划,而是维修公司负责制定。但是根据我的看法,高层的管理对于日常养护和小修根本没有什么计划好做,而基层的养护站长则有必要做月计划,安排每月的工作。每到月底,要根据这个月的情况调整下个月的计划。
以我当站长时候为例,每月的计划首先安排了常规工作,如每天浇水多少吨,每路段绿化维护安排在什么日子等。然后根据以往的气候情况,预计可能出现的坑槽修补的数量等,盘算可能有多少工日耗费在未知的因素里面,然后考虑剩下的时间可以做一些什么样的工作。然后每天按计划进行,如果天气或情况变化,例如本来应该喷农药的,可是碰上下雨,就调整计划,把一些计划内可以开展的工作,如备料、房屋修缮等调整过来。
1篇二:公路日常养护工作流程
公路日常养护工作流程篇三: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制度
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制度
一、由公路管理处根据各镇、街道的养护里程和路况测算出日常养护资金,实行经费包干。
二、各镇、街道与养护人员签订工作合同,并依据《荣成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对日常养护工作进行管理,分段责任到人,明确工作内容和养护标准。
三、各镇、街道养护人员每日对其列养路段进行巡查,掌握其使用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四、路面病害要及时维修,出现的坑槽要在两日内补好,修补坑槽必须当日完成。
五、坚持每周进行路面清扫制度(特殊路线每日进行清扫),保持路面整洁。
六、严格按《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要求,坚持标准化养护,使路基达到gbm工程、文明样板路建设标准的要求。
七、落实桥梁工程师制度,做好桥梁日常检查、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及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填写、上报检查记录,确保桥涵完好。
八、对“三桩一碑”和沿线设施要及时维修、涂刷和更换缺损部分,确保完好齐全、醒目。
九、加强对绿化植物日常管护工作,适时进行补植、除虫、浇水、施肥和修剪工作,确保绿美效果。
十、各镇交通所、分局及养护管理办公室的室内外卫生经常保持整洁,物品摆放整齐。内业资料和上墙图表填写及时、准确。十一、公路处每月组织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进行月检与平时抽检,并根据月检(抽检)结果,及各级领导反馈的情况,对各站当月日常养护
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计量评分。
桥梁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路桥梁是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行车安全和畅通。为了加强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保持桥梁完好工作状态并延长其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镇、街道应加强对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领导。设置专职(或兼职)桥梁养护工程师(或技术员)一人,保持桥梁养护技术人员的相对稳定,经常监督检查桥梁的养护管理情况。
第三条各级桥梁养护工程师应认真执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有关桥梁检查、养护的标准和规定,切实掌握桥梁的技术状况,保障桥梁正常使用。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农村公路各等级道路桥梁养护。
第五条公路管理处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职责:
1.主持县道桥梁(涵、隧道)的经常性检查,并详尽记录检查结果。
2.根据经常性检查结果,负责向上一级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和本县市主管领导报告三类以上桥梁的病害状况。
3.负责主持辖区内桥(涵、隧道)小修保养和抗灾抢险工作,考核桥梁养护质量,及时上报辖区的桥梁(涵洞、隧道)受自然灾害和其他因素损坏的情况。并根据上级审定的超重车辆通过桥梁方案,组织和指导超重车辆通过,其后详细检查有无破损,同时记录在案。
4.提出辖区内桥梁(涵、隧道)小修保养年度工作计划。
5.参与辖区内桥梁养护大、中修、改善工程的竣工验收。
6.协助上一级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作定期检查。
第六条桥梁检查分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
第七条经常性检查以直接目测为主,配合简单工具量测,一般可和桥梁的小修保养工作结合进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第八条经常性检查的项目和内容:
1.桥面是否平整,有无损坏;
2.桥面泄水管是否损坏、堵塞;
3.桥面是否清洁,有无杂物堆积,杂草生长、蔓延;
4.栏杆扶手、引道护栏是否断裂、撞坏、锈蚀;
5.伸缩缝是否填塞、破损、失效;
6.锥坡、翼墙有无开裂、坍塌、沉陷;
7.交通信号、标志、照明设施是否完好;
8.其他显而易见的损坏(病害)。
第九条经常检查要如实记录,填好桥梁检查记录表
第十五条定期检查的时间根据桥梁的不同情况规定为:
1.新建桥梁竣工接养一年后;
2.一般桥梁检查周期为三年,也可视桥梁具体技术状况每一至五年检查一次,非永久性桥梁每年检查一次。
桥梁经常性检查记录表(表略)
3.根据下级桥梁养护工程师的报告,病害在三类以上的桥梁,应安排定期检查。
第十七条桥梁定期检查应按规范程序进行,检查的项目和内容有:
1.桥面铺装:是否有坑槽、开裂、车辙、松散、不平、桥头跳车现象等;
2.人行道、栏杆:人行道有无开裂、断裂、缺损;栏杆是否松动、撞坏、锈蚀和变形等;
3.伸缩缝:是否破损、结构脱落、淤塞、填料凹凸,跳车、漏水等;
4.排水设施(防水层):桥面横坡、纵坡是否顺适,有无积水;泄水管有无损坏、堵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