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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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一)背景
某市一服装厂接受一批外商订货,标的为纯棉睡衣5000件,交货日期为8月底。为完成任务,7月1日,服装厂与棉纺厂签订了一份棉布供货合同,约定7月15日,棉纺厂向服装厂提供棉布1.8万米。7月10日,棉纺厂表示15日交货有困难,请求将交货日期改为30日,服装厂要求必须按时交货。
7月15日,棉纺厂未按期交货,16日,服装厂通过其他渠道购得棉布1.5万米,但多支付了1.5万元。同日,服装厂书面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棉纺厂也书面返回了拒绝接受解除合同的通知,7月25日,棉纺厂棉布到货,服装厂拒绝接收,遂发生纠纷,棉纺厂起诉要求服装厂收货付款,并赔偿损失5000元,服装厂反诉要求棉纺厂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差价损失1.5万元。
(二)此案应如何判决。
案例二:(时间型不平衡报价)
某承包商参与某高层商用办公楼土建工程的投标。为了既不影响中标,又能在中标后取得较好的收益,决定对报价进行调整,现假设各分部工程每月完成的工作量相同且能按月度及时收到工程款(不考虑工程款结算所需时间),贷款月利率为1%,调整前后的报价及工程工期情况见下表:
以工程开工日期为折算点,以下为计算工程限值的2个公式: (1)一次支付现值公式P=F(P/F,i,n) (2)等额年金现值公式P=A(P/A,i,n) 其中,P —现值(万元); F —终值(万元); i —利率(%); n —工期(月)。 单价调整前的工程款现值:
万元
)(前46.132658528.06517.7900961.02551.11550902.3370)16%,1,/(8/7200)4%,1,/)(12%,1,/(12/66004%,1,/4/1480=⨯⨯+⨯⨯+⨯=⨯+⨯+⨯=A P F P A P A P PV
单价调整后的工程款现值:
万元
)(后04.336138528.06517.7810961.02551.11600902.3400)16%,1,/(8/6480)4%,1,/)(12%,1,/(12/00724%,1,/4/1600=⨯⨯+⨯⨯+⨯=⨯+⨯+⨯=A P F P A P A P PV
万元二者的差额前后58.7046.1326504.13336=-=-=PV PV
通过以上计算可以看出,不平衡报价法在本工程中的采用是正确的。承包商对早日结账收款的项目(如桩基围护工程等)报高一些,后期工程项目(如装饰工程等)适当降低,承包商较好地实现了“早收晚付”,有利于企业资金周转,起到了工程资金风险地有效目的。
案例三:(工程量型不平衡报价)
① 果承包商在报价过程中判断出标书工程数量明显不合理,这就是盈利的机会。 对于某分项工程,承包商的单价已定为100元/m 3 ,如果有绝对把握认为标书列明的10000m 3 ,工程量有误,应该是15000m 3 。那么,就可以把B.Q.单里的单价报得高一些,例如,报到130元/ m 3。承包商报价时是按照130元/m 3 ×10000m 3 写入合同金额里,而实际发生数是130元/ m 3 ×15000m 3
实际多收:130 ×15000-100 ×15000=450000元
② 如果认为标书的工程数量比实际的工程数量要少,实际施工时绝对干不到这个数量,那么就可以把单价报得低一些。这样投标时好象是有损失,但由于实际上并没完成那么多工作量,承包商会赔很少的一部分。在投标中,这种方法可以降低工程的总的报价,从而提高竞争力。
对于某一项分项工程,承包商的单价已定为100元/m 3 ,如果有绝对把握认为标书列明的20000m 3 ,工程量有误,应该是10000m 3 ,那么,就可以把B.Q.单里的单价报得低
一些,报到85元/ m 3。
承包商报价时是按照85元/m 3 ×20000m 3 写入合同金额里,而实际发生数是85元/ m 3 ×10000m 3
承包商在报价中,可以比其他承包商少报20×20000=400000元 。 结合上面提到的多报案例:
承包商应该报价10000 ×100+20000 ×100=3000000元。 承包商实际报价10000 ×130+20000 ×85=3000000元。 承包商实际成本100 ×15000+100 ×10000=2500000元。 承包商获得收入130 ×15000+85 ×10000=2800000元。
通过以上比较,承包商在报价的时候总价不变,提高了竞争力。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承包商获得了300000元的额外收入。
案例四:(图纸不明确带来的不平衡报价)
江苏某大型电厂一期主厂房桩基工程,此项目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苏源集团江苏发电有限公司、泰州市泰能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五方共同出资建设,资金到位情况良好,属国家重点工程。竞争对手主要为当地和上海的管桩施工队伍,这些队伍管桩施工经验丰富,投标报价水平偏低。
经过对项目状况、竞争对手的情况分析,从企业自身需求出发,为了能够在管桩施工领
域占领阵地、开创局面、打开市场、建立信誉,决定采用竞争型策略,以成本加微利报价。低价的投标策略确定后,在具体报价中采用了不平衡报价法。桩基施工的工程项目相对较少,只有打桩和送桩两项,招标文件要求两种桩径的送桩长度分别为3 m 和5 m,补充通知将两种桩径的送桩深度均按5 m 报价,通过对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和图纸分析,送桩深度可能不足5 m,送桩的结算工程量很可能小于招标工程量。因此,报价中适当调低了送桩单价,也就是在总价不
变的情况下调高打桩单价,以期在合同执行中为企业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此后的实践证明:此次采取的投标策略是正确的。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例】使用世界银行贷款建设的两段互相衔接的公路施工招标。由于两段公路施工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不同,一段需打通较长的隧道,另一段有大跨度桥梁施工,因此招标人在招标时将这两段公路分为甲、乙两个标段。招标文件规定:同时投两个标段的投标人如果甲标段中标,乙标段有4%的评标扣减;投标工期以24~30个月内为合理工期,评标时两个标段都以24个月为基准,每增加1个月在评标时加上0.1百万元。有A、B、C、D、E五个承包商的投标文件是合格的,其中A、B两个投标人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承包商的投标情况如下:
(综合评估法)
下面是五家投标单位投标书及技术标的评标情况:
技术方案标:经专家对各投标单位所报方案比较,针对总平面布置、施工组织网络、施工方法及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机具设备配置、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应用等项综合评定打分为:A单位为95分、B单位为87分、C单位为93分、D单位为85分、E 单位为8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