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至今农信社改革
中国农业银行的发展历程[整理版]
中国农业银行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1年—1952年):1951年8月成立中国农业合作银行。
【也就是建国后的第三年,是新中国关于农村金融体系的一次尝试】主要任务:按照国家计划办理农业的财政拨款和一年以上的农业长期贷款,扶持农村信用合作的发展。
1952年,撤销。
原因是农业合作银行成立后财政拨款和长期贷款业务基本没有展开。
【农业发展的落后和合作化运动,使得农村根本就没有贷款业务的金融需求。
】第二阶段(1955年—1957年):1955年3月,成立中国农业银行。
主要任务:办理财政支农拨款和农业长期贷款与短期贷款,贷款对象主要限于生产合作组织和个体农民,贷款用途限于农业生产,其他农村金融业务仍由人民银行办理。
1957年4月,国务院决定将中国农业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合并。
第三阶段(1963年—1965年):1963年,再次设立中国农业银行,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
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中,国家采取加强农业的措施,增加对农业的资金支援。
1965年11月,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再次合并。
【精简机构】第四阶段(1979年—1994年):1979年2月,决定正式恢复中国农业银行,国务院的直属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
【恢复设立中国农业银行是】主要任务是,统一管理支农资金,集中办理农村信贷,领导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农村金融事业。
此后,中国农业银行再也没有撤销过。
第五阶段(从1994年4月-1997年7月):以1993年12月国务院作出的《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为基础,要求通过改革逐步建立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监督和管理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密切配合、协调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
实际上就是把中国农业银行中的政策性银行功能、商业银行功能、农村信用社进行分离,分离的结果是:1994年4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从中国农业银行分设成立,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等政策性业务与农业银行分离,农业银行开始按照1995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逐步探索现代商业银行的运营机制。
农信社历史沿革
·1950年3月,在中国人民银行召开的第一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确定试办信用社。
·1951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农村金融工作会议,决定大力发展农村信用社。
·1979年~1996年,农村信用社由农业银行进行管理。
·1984年,国务院批转了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报告》,组建县级联社。
·1996年8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和完善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脱离隶属关系,其业务管理和金融监管分别由农村信用社县联社和中国人民银行承担;决定在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已经商业化经营的农村信用社,经整顿后合并组建成农村合作银行。
· 1996年,农信社和中国农业银行脱钩。
·1998年,央行对四大银行机构的撤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大银行的退出农村。
· 1998年5月,《县级农村信用社一级法人制规范试点方案》出台。
·1999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农村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1999年,江苏就开始在全省11个地区各选择一个县来进行统一法人的试点。
·2000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指导意见》。
·2000年7月,国务院批准了由中国人民银行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同拟定的农村信用社改革方案。
·2001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2001年底,江苏省农村信用社经过改革后成立了82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县(市)农村信用社,并且成立了江阴、常熟、张家港三家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农村信用社形成了一级法人的县级联社、省联社以及农村商业银行并存的格局。
·2002年初,人民银行进行了全国八个农村信用社利率市场化改革试点。
农村信用社改革历程四阶段 PPT
第三阶段:“花钱买机制”的产权改革(2003-2007)
新 一 轮 农 村 信 用 社 改 革 的 主 要 内 容
以法人为单位,改革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 人治理结构,区别各类情况,确定不同的产权关系
改革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将农村信用社交由省政府负责。为了 配个此次改革,国家出台了四项配套措施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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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建立,基本上是在新中国建立之后根据中央
政府开展合作化运动而成立的。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农村金融的 基础力量,其队伍庞大、点多面广,最接近农村基层,在支持
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农村信用社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对各种不同改革方案和 模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从大的方 面来看,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历程可以分为三大阶段。
第三阶段:“花钱买机制”的产权改革(2003-2007)
对亏损农村信用社 执行国家宏观政策开 办保值储蓄而多支付 保值贴补息给予补贴。 具体办法是有财政部 核定1994—1997年 间农村信用社实付保 值贴补息数额,由国 家财政分期予以拨补。 对试点地区的农村信 用社,中国人民银行 采取两种方式给予适 当的资金支持和政策 扶持。①由人民银行 安排一部分专项再贷 款,由省级政府统借 统还。②由人民银行 发行专项中央银行票 据,用于置换农村信 用社的不良贷款和亏 损挂账。上述两种方 式由试点地区和农村 信用社自主选择。 从2003年1月1日起至 2005年底,对西部地区 试点的农村信用社一律 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 他地区试点的农村信用 社,一律按照其应纳税 额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从2003年1月1日起,对 试点地区所有信用社的 营业税按3%的税率征 收。 在民间借贷比较活跃的地 方实行灵活的利率政策。 允许农村信用社贷款利 率浮动、贷款利率可在 基准贷款利率的1~2倍 范围内浮动。对农户小 额信用贷款利率上浮, 个别风险大的可小幅 (不超过1.2倍)上浮, 对受灾地区的农户贷款 还可适当上浮。
农信发展史
农村信用社发展史
1951——2017
农信社概述
农村信用社: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成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 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 信用社改革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 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扶持、省级地方政府负 责”的改革方案在全国铺开,并先后在各省、市成 立了省级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全省、市农村 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现有农村 信用社经过改革后分为三种模式: 1.农村信用社;2.农村合作银行;3.农村商业银行
信用社与“四清”运动
“文化大革命”时期的信用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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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下中农管 理信用社
承担对社财 务辅助与管 理
支援农业学 大寨
农业银行第三次管理的十七年(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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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社联营
信用社体制的初步改革 行社脱离行政隶属关系
深化信用社改革(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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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联社大同办事处成立
县级联社实现统一法人治理结构
第二讲:大同农村信用合作史
一、早期的金融形式
大同市与雁北地区(二)
二、大同市与雁北地区
雁同地区信用合作的普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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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小组
试建农村信用合作社 普及农村信用合作社
信用社的巩固与发展
大跃进、人民公社时期的信用合作(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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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社建站
信用社经营管理权下放 豁免贷款
第一讲:山西省农村信用合作史
一、解放前的山西信用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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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前 抗日战争根据地与解放区时期
解放后的山西信用合作
二、解放后的山西信用合作 1.实现信用合作化 2.信用社成为国家银行的基层机构 (1)成为国家银行基层机构的特征 (2)国家银行对信用社的管理 (3)行社脱钩 3.信用社体制改革与发展
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的历史沿革
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的历史沿革作者:阮为旭来源:《China’s foreign Trade·下半月》2012年第07期【摘要】农村金融的发展一直是我国金融理论与实务界的热点话题,大量的学者也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研究。
但回顾这些研究,却很少发现有人系统的对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之路进行梳理。
本文正是从这一较为空白的角度切入,较为系统的整理和分析了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演变轨迹,希望能为后来人的研究有所贡献。
【关键词】农村金融合作性改革第一阶段:农村金融体系的初创与反复(1949年-1978年)1951年,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准则(草案)》和《农村信用互助小组公约(草案)》,明确以信用社作为农村合作银行的组织形式,其性质是农民的资金互助组织,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贷款应先贷给社员。
到1954年底,全国信用社发展到12.6万个,70%左右的乡建立了信用社。
为了加强对合作金融的控制,我国于1955年3月成立中国农业银行,指导和辅助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和壮大。
然而,受到我国当时的历史背景的影响,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偏离了预设的轨迹。
农村信用社曾两度下放给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管理,又最终收回归人民银行管理。
就这样逐步从创社之初的合作金融组织演变成了改革前的国家银行基层机构。
而农业银行作为从事农业信贷的专业银行,也经历了“三次成立,三次撤消”的命运,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二阶段:明确农村金融主体,对农村金融进行重建(1978年-1996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逐步开始重建银行体系,同时就涉农的金融体系提出了一系列单独的制度安排。
①于1979年恢复中国农业银行,并改变传统的运作目标,明确提出要大力支持农村商品经济发展,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益,将其农业贷款对象主体从集体转变为农户。
②于1994年成立农业发展银行,从农业银行剥离的农村政策性金融业务。
③提出将农村合作信用社从“政社合一”的体制下解放出来,明确界定其合作金融机构的性质,使其业务规模和内容有了快速发展。
农村信用社发展历程
农村信用社发展历程
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历程与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
下面将介绍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历程:
1. 第一阶段(1951年-1978年):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我
国经济基础薄弱,农村信用社的规模较小,主要通过社员自愿互助的方式运作,起到了农村资金筹集和贷款支持的作用。
2. 第二阶段(1978年-1999年):改革开放以后,农村经济逐
渐发展起来,农村信用社也得到了快速发展。
此阶段,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农村金融改革政策,推动了农村信用社的组建、改制和发展,使其成为农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
3. 第三阶段(2000年-至今):进入新世纪以后,随着我国农
村金融改革的深入,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这一阶段,农村信用社逐渐实现了法人化、市场化,同时加强了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提高了服务效率和风险防范能力。
4. 未来发展:农村信用社作为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机构,将继续加强业务创新和技术应用,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金融普惠水平。
同时,与农村金融体系的其他机构进行合作,共同推动农村金融的持续发展,为农村经济提供更加稳定和全面的金融支持。
总结:经过多年的发展,农村信用社已经成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未来,农村信用社将继续发扬优势,不断创新,为农村金融服务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渠道。
中国农村信用社60年发展历程回顾
中国农村信用社60年发展历程回顾农村信用社60年发展历程回顾之一(1951年—1957年)新生:小荷初露尖尖角从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被提上议事日程,到1951年3月,全国信用合作汇报会议召开;从1954年拥有了统一的名称,到最终确立了发展章程,农村信用社在新的政治环境下获得了新生。
在国家支持下,农村信用社在中国迎来了第一次大规模的发展,很快成为新中国打击高利贷、发展农村经济的有力武器。
1949年,新中国成立的声音如同春雷般响彻古老的中国大地,中国历史迎来了崭新的一页。
中国信用合作事业在旧时代被压抑的热情开始萌动。
崭新的政治环境、积极的政府态度、明确的发展战略……一曲波澜壮阔的农村信用社发展序曲就此奏响。
列入国家发展战略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农村信用合作工作就已经被中国共产党正式提上议事日程,进行战略发展规划。
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指出:“必须组织生产的、消费的和信用的合作社……单有国营经济而没有合作经济,我们就不能领导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逐步走向集团化,就不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社会主义社会……”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将包含信用合作在内的合作事业发展纳入到党的战略讨论中。
紧接着,建国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进一步明确了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战略规划:“关于合作社:鼓励和扶助广大劳动人民根据自愿原则发展合作事业,在城镇和乡村中组织供销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生产合作社……”这标志着新中国已将发展信用合作社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正式纳入了国家的战略发展规划。
1951年3月,全国信用合作汇报会议召开,会议认为:“已经土改的地区,由于生产的恢复,农民逐渐富裕,要求积储余粮,扩大再生产;少数农民因翻身不久,家底薄弱,一旦遇到意外,便会借贷无门。
有计划地开展农村信用合作事业,已成为广大农民的迫切要求。
”薄一波、程子华将会议讨论的内容向党中央进行了汇报,这份名为《关于全国信用合作会议的报告》指出:“为了进一步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社,满足农民的普遍要求,必须单独组织农村信用合作社,统一由银行领导,信用社单独成立后,其存款、贷款、存实、贷实由信用社办理。
村镇银行机构概览
神马农村合作银行机构概览一、历史沿革(一)设立时间1951年—1953年,人民银行在小洲乡、长垅乡试点办农村信用社,1954年后各乡办起信用社.1958年,乡信用社改为公社信用部.1965年复名信用社,复名后信用社既是农村集体金融组织,又是人民银行的基层营业机构。
1979年恢复农业银行后,信用社改由农行领导和监督,成了农行的基层机构。
1984年国务院对信用社的体制进行改革,同年11月21日,神马县在芜湖市率先成立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县联社),从基层社抽调2名员工,与农行信合股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1996年11月15日,信用社正式与农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成立独立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由人行监督管理。
2005年12月28日,银监局批复,同意原县联社与所辖信用社合并,组建统一法人的神马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神马县联社),并核准开业。
新的神马县联社成了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地方性金融机构。
2008年7月,神马县联社在市、县两级政府的支持下,正式启动了神马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工作,同时县政府出资9000万元收购神马县联社9800万元不良贷款,截至年末,已顺利高效完成神马农村合作银行筹建申报工作。
2009年9月14日,经银监局批准,神马农村合作银行正式开业,成为芜湖市首家、省第22家农村合作银行。
神马农合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100万元,下设1个营业部、7个支行、15个分理处,共23个营业网点。
(二)经营理念随着合作金融改革和发展的日趋推进,神马农合行始终牢固树立“三农是方向、效益是目标、管理是基础、服务是前提、创新是动力、人才是根本”的经营理念,来全面提升合作金融的经营水平。
实践证明,以此为经营理念,各项业务持续发展:2009年末,神马农合行各项存款余额达154109万元,较年初增长26392万元,完成全年计划任务的53%;各项贷款稳步增长,支持三农力度明显加强,各项贷款余额达114035万元,较年初增加22475万元,其中农业贷款余额94113万元;实现各项收入9393元,同比多收1209万元,其中:贷款利息收入854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1110万元;各项业务支出8777万元,同比多支出947万元;实现综合效益4485万元,同比增加916万元,增幅26% ,实现了较好的经营效益。
农村信用社改革大事记(1951年5月~2004年8月)
农村信用社改革大事记(1951年5月~2004年8月)1951年,中共中央批转《全国信用合作会议的报告》,明确指出单独组织农村信用社,统一由银行领导,5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召开第一次全国农村金融工作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普遍试办各种信用合作组织。
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适应人民公社化形式改进农村财政贸易管理体制的决定》,国务院发布《关于公社信用部工作中几个问题和国营企业流通资金问题的规定》,决定将设立在人民公社的银行营业所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合并,组成公社信用部。
1959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加强人民公社信贷管理工作的决定》。
决定把原来的信用社从公社信用社分出,下放给行产大队,成为信用分部,由行产大队和公社信用部双重领导。
1962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农村信用合作社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提出信用社是农村人民的互助组织,是国家银行的助手,是我国社会主义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97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整顿和加强银行工作的几项规定》,提出信用社既是集体金融组织,又是国家银行在农村的基层机构。
197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党组《关于建议修改<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中有关信用社问题的报告》,同意将农村信用社更改为"是集体金融组织,又是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
办理农村各项金融业务,执行国家金融部门的职能任务"。
1980年8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讨论银行工作时指出:"把信用社下放给公社办不好,搞成'官办'的也不对,这都不是把信用社办成真正集体的金融组织。
信用社应该在银行的领导下,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它要办的灵活一些,不应受银行一套规定约束,要起民间借贷的作用。
如果把农村信用社搞活了,供销社搞活了,农业责任制搞活了,三者一配套,社员的家庭副业也就搞活了,这将大大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1984年国务院批转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的报告(国发〔1984〕105号)文件指出:"要通过改革,恢复和加强信用合作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充分发挥民间借贷作用。
农村信用社简介
农村信用社是由社员入股组成和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和社区群众服务的地方性银行类金融机构。
陕西省农村信用社简称“ 陕西信合”,其诞生于1951 年12 月 1 日。
经过56 年的发展壮大,现已成为机构遍布城乡、从业人员众多、业务规模壮大、经营机制灵活、服务客户广泛、结算手段先进、服务功能齐全的金融机构,在陕西经济尤其是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主力军的重要作用。
1951年-1958年,为农村信用社组建和发展的第一阶段。
这一时期的农村信用社,资本金由农民入股,干部由社员选举,通过信贷活动为社员的生产、生活服务,基本保持了合作制的性质,成为支持农业生产的重要力量。
1959年-1980年,是农村信用社经历曲折发展的阶段。
这一阶段由于受极左路线的影响,农村信用社曾先后下放给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管理,后来又交给贫下中农管理,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受到严重挫折。
1980年-1995年,是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起步阶段。
从1980 年开始,首先将农村信用社交由农业银行管理,使农村信用社的发展逐步走上了正轨。
1996年-2003年,是农村信用社发展壮大的阶段。
1996 年10 月。
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农村信用社从省到地市成立了自己的行业管理机构,由人民银行和自身的行业管理机构分别承担对农村信用社的行业管理职能。
脱钩后,农村信用社的发展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朝气和活力,各项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2003 年至今,是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阶段。
2003 年6 月份,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通知,陕西省作为全国首批八个改革试点省份之一,于2003年底启动了深化改革工作。
按照深化改革试点精神,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权交给了省级政府。
2004年8月,由全省107家县级联社发起组建成立了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代陕西省政府行使对全省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职能。
深化改革以来,省联社带领全省农村信用社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创新固本,求真务实,以规范、质量、效益为主题,不断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强化内部管理,转变业务增长方式,全面规范经营管理,努力提高业务发展质量和经营效益。
农业银行发展历史总结汇报
农业银行发展历史总结汇报农业银行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初期。
在这段时间内,农村区域的金融服务几乎没有覆盖到,农民和农村企业缺乏金融支持。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1951年,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农村信用合作社,这一机构为中国农村地区提供了金融服务。
1963年,农村信用合作社改制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为一个具有自治权和独立账号的法人机构。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持机构,通过提供信贷、储蓄和支付服务,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1986年,中国农业银行成立,承接了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业务。
农业银行是中国设立的第三家国有商业银行,这标志着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和开放的进一步深化。
在1980年代末和1990年代初,中国农村经济发展迅速,农民的经济收入增加,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在增加。
中国农业银行积极调整经营策略,加大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支持力度。
农业银行进一步扩大了对农村地区的信贷支持,促进了农民和农村企业的发展。
进入21世纪,中国农业银行面临了众多的挑战和机遇。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际竞争加剧,农业银行需要加强自身的竞争能力和服务水平。
农业银行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引进现代化的金融服务理念和技术,提升了客户体验和业务效率。
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农业银行不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
农村地区的金融需求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农业和农村企业,还涉及到农民个人和农村居民的消费金融需求。
农业银行积极发展个人贷款、个人储蓄、支付结算和信用卡等业务,为农村地区的居民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近年来,农业银行在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的现代化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进展。
通过建设在线银行和移动银行等新的金融服务平台,农业银行提供了更加便捷和高效的金融服务,实现了农村金融的普惠化和现代化。
总的来说,中国农业银行在发展历程中经历了从农村信用合作社到农村信用联社,再到中国农业银行的转变。
农业银行紧密结合中国农村地区的实际需求,不断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农民和农村企业提供了全面的金融支持。
贵州农信社发展历程
贵州农信社发展历程贵州农信社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在贵州省的业务框架,该机构是在中国农村合作银行总行的监管下进行运营的。
下面,将重点介绍贵州农信社的发展历程。
贵州农信社的发展可以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初期。
当时,贵州省农民负担沉重,财政困难,农村信用结构明显落后。
为了改善农村经济状况,贵州省政府开始进行农村金融改革。
在1951年,贵州农民信用合作社开始试点,在全省范围内成立了一些试点社。
在1978年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贵州农信社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机遇。
随着流通经济的发展,贵州农村的农民对金融服务需求迅速增加。
1980年代初期,贵州农信社开始引进先进的金融管理经验和技术,推进了农信社服务的调整和改进。
同时,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为贵州农信社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在1990年代,贵州农信社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了营业网点的大规模扩张。
同时,贵州农信社加大了对农业、农村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扩大了对农业生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产业发展的贷款规模。
此外,贵州农信社还开展了中小企业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消费信贷等业务。
通过这些举措,贵州农信社不仅有效地提升了自身的服务水平,也为贵州省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进入21世纪后,贵州农信社进一步拓宽了业务范围,积极探索线上金融服务模式。
通过引进互联网金融技术,贵州农信社开展了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业务,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务。
此外,贵州农信社还加大了与农村电商平台的合作力度,通过农产品线上销售的方式,帮助农民增收致富。
贵州农信社作为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机构,在贵州省农村发展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截至目前,贵州农信社已经发展成为拥有数百个营业网点,几千名员工的大型金融机构。
它不仅为广大农民提供了金融服务,也为贵州省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总结起来,贵州农信社的发展历程是一个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的过程。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贵州农信社已成为贵州省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承载者,为贵州省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农村信用社的七次体制变革
中国农村信用社的七次体制变革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改革步入实质阶段,农信社管理体制问题一度成为理论界关注的焦点。
有观点认为,我国农信社从未按照合作制原则经营过,是行政推动的产物,很难回归到合作制道路上;还有人说,刚开始是合作制,以后就变成“民有资本官营化”,走上了官办道路。
到底我国政治制度下的农信社走过了一条什么样的道路?笔者最近整理中国信用合作发展历史,找到了较为清晰的线索,以供研究者参考。
农信社产生和发展的背景从新中国的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在这一过渡时期,党在农村的基本任务是根据毛泽东同志关于农业合作化的理论、方针和政策,逐步实现对小农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
农业合作化的道路,就是使分散落后的个体农业逐步过渡到先进集体农业的道路。
正如列宁所说的“工人阶级领导下,吸引千百万农民群众参加的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
”农村合作化包括三个主要内容:即农业生产合作、农村供销合作和农村信用合作。
农业生产合作是农村合作化的根本,它是通过生产互助合作,逐步把劳动农民的个人所有制变为劳动农民的集体所有制,是农村几千年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向社会主义公有制变更的一场深刻革命。
供销合作和信用合作是农村合作化中不可缺少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使广大农民群众从商业投机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奴役盘剥下解放出来,使分散的集体农业和社会主义工业联系起来,限制了农村资本主义的剥削,加强了工农联盟的巩固,促进了农业生产合作的发展。
供销合作社在后来还通过对农村手工业、小商业的改造,建立起了具有社会主义集体性质的农村流通体系。
1951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农村金融工作会议,为了促进农业生产的尽快恢复和发展,决定全面开展农村金融工作。
一方面积极建立区级银行机构——农村营业所,发放国家农业贷款,支援农业生产;另一方面,在广大群众中,重点试办农村信用合作组织,通过组织与调剂农民群众之间的资金余缺,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避免遭受高利贷的剥削。
农信发展历史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
当时,中国农村金融体系非常落后,农民很难获得贷款和储蓄服务。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些有识之士开始探索建立农村信用合作社。
1915年,湖南省长张敬尧在长沙创办了中国第一家农村信用合作社,这标志着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诞生。
在20世纪30年代,农村信用合作社得到了国家的支持和推广。
1935年,国民政府颁布了《农村信用合作社条例》,规定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组织形式、业务范围和管理制度等。
此后,农村信用合作社得到了快速发展,成为中国农村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农村信用合作社得到了更大的发展机遇。
1951年,国家颁布了《农村信用合作社暂行条例》,规定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组织形式、业务范围和管理制度等。
此后,农村信用合作社得到了更加广泛的推广和发展,成为中国农村金融体系中的重要力量。
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发生了重大变革。
1986年,国家开始推行农村金融改革,农村信用合作社也开始进行改革和创新。
1996年,国家颁布了《农村信用合作社条例》,规定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组织形式、业务范围和管理制度等。
此后,农村信用合作社得到了更加广泛的推广和发展,成为中国农村金融体系中的重要力量。
21世纪以来,中国农村金融体系进一步发展壮大。
2003年,国家开始推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信用合作社也开始进行改革和创新。
2007年,国家颁布了《农村信用社法》,规定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组织形式、业务范围和管理制度等。
此后,农村信用合作社得到了更加广泛的推广和发展,成为中国农村金融体系中的重要力量。
总的来说,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初创期、发展期和改革创新期。
在初创期,农村信用合作社得到了有识之士的探索和尝试,成为中国农村金融体系中的新生力量。
在发展期,农村信用合作社得到了国家的支持和推广,成为中国农村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改革创新期,农村信用合作社得到了更加广泛的推广和发展,成为中国农村金融体系中的重要力量。
福建农信社发展历程
五十年代:艰苦创业1951—1958年为我省农村信用社的初创阶段。
1951年8月,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在福州市郊新店乡试办了全省第一家农村信用社,从此,信用合作组织在全省广大农村迅速建立,1956年实现了全省农村信用合作化,入社农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92%,农村信用社很快成为农民摆脱贫困和发展生产的重要力量。
这一时期农村信用社由中国人民银行领导。
六七十年代:跌宕起伏1959年以后的20年是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发展曲折反复阶段。
由于受极左路线的影响,先后被下放给人民公社、生产大队、贫下中农管理,基本成为基层社队的财务部门,体制发生多变,但扎根农村,为农民服务的基本内涵仍然保留下来。
1977年底,农村信用社被列为国家银行在农村的基层金融机构。
八十年代:改革探索1980年至1996年,农村信用社由农业银行进行管理,并设立县级联社,在民主管理、业务经营、组织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改革,促进了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和内部管理,但同时也使农村信用社成为“准国有银行”,走上“官办”的道路。
九十年代:蓬勃发展1996年8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当年底,我省农村信用社正式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
福建省成立了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及管理工作。
随后,全省农村信用社行业管理职能改由人民银行行使,在省一级和地市一级人民银行内部成立信用合作管理办公室。
各地人民银行加强了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督和管理,并按合作制原则进行了规范,进一步明确农村信用社为“三农”服务的宗旨。
1999年11月,作为全国农村信用社实行行业自律管理的试点省份,福建省成立省信用合作协会,行使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的职能。
成立五年来,省信用合作协会在指导和推动农村信用社端正方向、强化支农,防化风险、扭亏增盈,转换机制、加强管理,提高素质、改善服务和加快电子化建设步伐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全省农村信用社在改革中加快发展。
省联社的江湖
省联社的江湖01.省联社的由来与农信系统管理模式1.1农信社改革历程与省联社的由来对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历史做简要回顾,从1951年我国第一家农村信用社成立以来的七十年里,农村信用社不断尝试各种模式。
1951年开始,为替代高利贷,通过社员之间的互助满足农村领域的融资需求,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建立起来。
数量多外加制度不健全,发展的也是相对混乱。
管理权历经数次变更,自主经营权遭到破坏,同时也渐渐丧失了合作的性质,成为基层银行机构。
直到1979年国家金融体制改革,中国农业银行恢复,农村信用社成为了农业银行的下级机构,恢复合作性质,并在指导下得以发展。
但是由于信用社的体制原因,“官办”色彩还没有淡去。
1996年,农信社在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下脱钩农业银行,重新走上了独立的发展道路,改制成了由农民入股、社员管理的合作制的农村金融机构,由人民银行直接承担对其监督管理的职能。
尽管“脱钩”增强了农信社的经营独立性,但同时也加剧和暴露了农信社的风险和短板。
农信社在与农行“脱钩”时被转嫁了较大的历史包袱,再加上20世纪90年代大量乡镇企业亏损、转制和“逃废债”,全国各地出现大量农信社经营不善和亏损的局面。
2000年7月,江苏省率先进行农信社改革试点,并在次年组建了全国第一家省联社——江苏省农村信用联合社,常熟农商行、张家港农商行、江阴农商行也于同年成立。
省联社最初的定位是作为江苏全省农信机构的行业自律组织,对基层农信机构进行管理和服务。
随后,农信社改革的试点逐步扩大,2003年国务院印发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将改革试点扩大至全国8省市,各试点地区可根据当地情况,通过成立省联社或其他形式的省级管理机构,在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具体承担对辖内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
2004年8月,试点扩大至其全国。
此后,除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直辖市外,全国大部分省份都采取组建省联社的方式对基层农信社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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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农信社改革过渡阶段
(1996年至2002年)
1996年末,全国共有基层农信社49532个,联社 2409个;各项存款8794亿元,其中储蓄存款7671 亿元;各项贷款6290亿元,其中农业贷款1487亿元 ,比1995年的情况略有改善;总资产达到14450亿 元。然而“行社脱钩”之后,农业银行把大量不良 贷款都留给了农信社。
名称 尧都农村商业银行 五台农村商业银行 长治潞州农村商业银行 灵石农村商业银行 侯马农村商业银行 寿阳农村商业银行 乡宁农村商业银行 大同北都农村商业银行 盂县农村商业银行 河津农村商业银行 榆次农村商业银行 古交农村商业银行 潞城农村商业银行 运城农村商业银行
成立日期 2012 年 12 月 21 日 2011 年 11 月 5 日 2011 年 11 月 21 日 2011 年 12 月 19 日 2011 年 12 月 21 日 2011 年 12 月 27 日 2011 年 12 月 30 日 2012 年 1 月 6 日 2012 年 4 月 18 日 2012 年 5 月 22 日 2012 年 5 月 29 日 2013 年 11 月 20 日 2012 年 12 月 26 日 2013 年 1 月 23 日
•15
农信社事业曲折阶段
(1958年至1978年)
四次改革:
• 第一次变革是1958年的“所社合一”、“政企合一”。 • 第二次变革是1959年的“所社分离”。1959年4月,中共 中央决定把农村的银行机构收回、不再下放。 • 第三次变革是农信社的管理权由“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 进行管理。 • 第四次则是“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的农信社体制变革。
改革原因
是农村信用社 适应农村金融 04 01 是深化农 市场多元化竞 03 02 村金融机 争格局的迫切 构改革的 需要 需要 是完善法 是实现可 人治理结 持续发展 构的迫切 的有效途 需要 径
•25
05
2
山西农村信用社改革的 基本状况
•26
80%
这里填写小标题
这里输入简单的文字 概述这里输入简单文 字概述简单的文字概
•21
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造时间表
时间段
2003-2005年
主 要 目 标
国家 “花钱买机制”,帮助农村信用社处置历史包袱;改善农村信用社经营条件; 将农村信用社管理权划归地方,调动各方积极性;选择多元化的产权形式进行改 革。 资产分类顺利转轨;案件专项治理初见成效;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风险监管体 制基本到位;规制体系初步形成;公司治理作用开始显现。 管理体制基本理顺;资产质量持续改善;机构性质持续变化;支农作用全面发挥; 公司治理效果明显;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专项治理大见成效;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机构性质根本变化;公司治理整体达标;管理水平全面提高;资产质量持续稳定; 人员素质总体改善;社会地位全面提升,真正成为产权明晰、资本充足、治理完 善、内控严密、财务良好、服务高效的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好银行。
•27
山西省农信社改革进程
• • 2005年 8月组建 • 省联社; 2010年12月21日, 山西省临汾尧都农 商行成立,成为省 • 内首家改制的具有 一级法人资格的股 份制农村商业银行。 它的成功改制,标 志着我省农商行改 制的全面开始。 2011年12月26日, • 侯马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正式 • 挂牌运营。 2013年7月13日, 清徐农商银行挂牌 开业,从全省第三 家高风险信用社成 功改制成农商行。 截止2015年底,我 省成功改制的农商 行达38家。 省委、省政府《关 于促进山西金融振 兴的意见》中明确 指出,到2020年, 全省110个县级农 信社将全部改制为 农村商业银行。
•13
• 与此同时,农信社一些不足逐渐
显现。首先,资金实力薄弱。19
55年年底,在全部15万左右个农
信社中,平均存款在2000元以下
者和平均贷款余额在2000元以下
者都占了大多数,分别占比57%
和74%。
• 1955年3月,人民银行召开全国农村金融会议,要求农 信社“坚决停止发展,全力转向巩固”,整顿的要求有 以下5点:业务开展、账目清楚、民主管理健全、执行 国家金融政策、群众拥护。 • 到1956年末,全国近80%的农信社按以上要求进行了整 顿并基本达到目标。1957年末,农信社数量减少至8.8 万个。虽然数量大幅减少,但1953年到1957年,社员 股金从1201万元增长至3.1亿元,存款从1100万元增长 至20.66亿元,分别提高24.8倍和186.8倍。
1.8%
27.5%
40.8%
59.2%
98.2% 农村信用社法人数
其它银行银行机构网点数
农村信用社网点数 农村地区其它银行网点数
农村信用社法人机构占全国 银行机构法人数比重图示
农村信用社网点数占全国 银行机构网点数比重图示
农村信用社网点数占农村地区 5 银行机构网点数比重图示
2002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 5147亿元,不良贷款率高达37%,远远高 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 银行的比率。
•20
农信社深化改革阶段
(2003年至2014年)
2004年8月,国务院再次出台了《关于进一步 深化农信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决定进一步扩大 试点范围。在农信社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意见 》明确规定农信社的管理与风险处置由省政府负 责,银监会负责对农信社监管,形成“国家宏观 调控、加强监管,省级人民政府依法管理、落实 责任,农信社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监管体系 ,并且明确省级政府要以政企分开为原则。
3、由于业务对象是合作社成员,因此业务手续简便灵 活。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任务是:依照国家法律和 金融政策的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 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 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10
农商行
农村商业银行(Rural commercial bank) 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 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的股份制的地 方性金融机构。
•5
2、从业人员情况:
2006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共有从业人员占全国银行业人业人员总数 的1/4强。 25.3%
农村信用社从业人员数 其它银行机构从业人员数 74.7%
农村信用社从业人员占比图示
3、存贷款规模情况:
2007年6月末,各项存款余额4339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30841亿元,分 别占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的11.7%和12.3%。
•18
1998年国务院转发了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改 革整顿规范农信社合作社管理工作的意见》,再 次申明要按合作制的原则对农信社进行体制上的 改革。 1999年6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关于组 建农村信用合作社市(地)联合社的试点工作方 案》
•19
从经营效率的角度看,这次改革并没有提 高农信社的经营效率,反而在1994年至 2003年10年间连续亏损。
•11
二、建设历程
1.20世纪初。 2.建国初期。 3.58-78年曲折阶段。 4.79-95年恢复“三性”阶段。 5.96-02年过渡阶段。 6.03年———
建国初期
为了维护农村金融秩序,为广大农户提供资 金支持,国家开始统一兴办信用合作组织。
• 1951年全国农村金融工作会议决定大力发展农信社。 • 1953年末,建立了25290个农信社。 • 1955年末,全国80%左右的乡都建立起了信用社,总 数超过15万家,基本达到了“一乡一社”的局面;入 社农户高达6800多万人,覆盖了全国60%的农户。全 国农信社共拥有股金1.64亿元,存款1.97亿元,资金 3.61亿元
11.7%
农村信用社存款余额
12.3% 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余额 其它银行机构各项贷款余额
其它银行机构存款额
88.3%
87.7%
农村信用社存贷款市场份额图示
6 •6
4、农业贷款情况:
2003年6月末,余额为6966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农业贷款总额的 83.8%;2005年6月末,余额达10299亿元,占上升到87.5%;2007年6月末, 余额达13982亿元,占比高达93%。
•16
农信社恢复“三性”的阶段
(1979年至1995年)
• 第一,实行清股、扩股,清股落实了大部 分社员的股金、重新承认了社员应享受的 权利,扩股则是按自愿原则吸收农村经济 个体的资金以扩大业务; • 第二,实行保息分红,并且补发之前的股 金红利,社员的积极性得到有效的调动; • 第 三,社员享有“贷款优先、利率优惠” 的政策。
《山西省促进金融振兴 2016年行动计划》全面深 化农村信用社改革。2016 年,力争将14家农村信用 社县级联社改制成农村商 业银行,重点完成太原农 村商业银行筹建。全面完
成高风险农信社改制工作。
•28
山 西 省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情 况 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8
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银行类金融机构有其自 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农民和农村的其他个人集资联合组成,以 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组织,其业务经营 是在民主选举基础上由社员指定人员管理经营 ,并对社员负责。其最高权利机构是社员代表 大会,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和业务经营的执行 机构是理事会。
•9
2、主要资金来源是合作社成员缴纳的股金、留存的公积 金和吸收的存款;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其成员的资金需求。起初 主要发放短期生产生活贷款和消费贷款,后随着经济发展,渐 渐扩宽放款渠道,现在和商业银行贷款没有区别。
•31
本行前10名法人股东名单如下:
股东名称 荷兰合作银行 住址 Croeselaan 18,3521 CB, Utrecht,The Netherlands 2121 PennsylvaniaAvenue, NW Washington,DC 20433 USA 杭州市佑圣观路74号 杭州市杭海路29号 杭州市杭海路336号 法人代表 持股额 Heemsker k 6037 Hubertus 3019 余东青 祝浩泉 童志华 1001 1001 1001 持股比例 9.9991% 5.0004% 1.6580% 1.6580% 1.6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