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精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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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范本(三篇)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范本(三篇)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范本一、引言义务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基础,也是每个孩子接受教育的权利和责任。

为了保障每个孩子都能接受优质的义务教育,我们制定了____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1. 保障每个孩子都能顺利完成义务教育,提高全民素质;2. 提高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减少城乡差距;3. 推进教育的综合改革,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

三、招生政策1. 推行一公办校为主的招生政策,保证每个孩子都有机会进入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2. 扩大教育资源的分配,增加学校的数量和规模,确保每个学校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设备都能满足教育需求;3. 加强校内差异化管理,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方案;4.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义务教育,支持社会办学,提高教育的多元化。

四、招生管理1. 建立统一的招生管理平台,实行统一考试和录取制度,杜绝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选拔方式;2. 完善学生信息档案,记录学生的学习情况、兴趣爱好和特长,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支持和指导;3. 推行多通道招生,包括学区招生、特长生招生、资格认定等,确保每个学生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学校;4. 加强对招生中介机构的管理,严禁利用招生过程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收费和腐败行为;5. 加强对招生过程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五、家长参与1. 加强家长教育,提高家长的教育意识和素质,帮助他们正确引导孩子的学习和发展;2. 提供家长教育指导,包括学校和社会机构开设家长学校、举办家庭教育讲座等形式,帮助家长解决教育难题;3. 鼓励家校合作,加强家长和学校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关心、教育和管理孩子。

六、师资培训1. 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育素养,使其能够满足不同学生的教育需求;2. 推行多元评价体系,鼓励教师采用多样化的教育方式和评价方法,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3. 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促进教师的自我约束和自我提高;4.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待遇和福利,使他们有动力和能力为学生的发展贡献力量。

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三一文库()/总结报告/整改措施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xx 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x教基〔20XX〕x号)、《xx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教基〔20XX〕x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义务教育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制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维护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招生原则(一)坚持依法招生。

坚持以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为依据;坚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坚持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均等教育服务体系,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就近、划片、免试入学”。

根据生源、学校分布、办学规模等情况,确定各校招生学区范围与招生计划,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享有相应的学位。

(三)坚持规范入学工作程序。

通过xx教育网和社区、学校公示栏,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信息(如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招生日程安排、招生结果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招生对象(一)一年级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在学校学位有剩余的前提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可以接收部分有入学要求的20XX 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二)七年级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20XX年毕业的小学生。

四、报名办法实行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需在7月20日—7月30日内登录“xx网上办事大厅—xx厅—xx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入口”,如实填写学生相关信息。

若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所在学区学校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

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x教基〔2017〕x号)及《xx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教基〔2017〕x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原则。

结合区域内适龄儿童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合理划分学区,保证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享有一个公办学校学位。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实行免试入学,由学校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标准和方式。

未经审批的民办学校不得招生。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做到招生信息“六公开”,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法和公开录取结果。

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公示制度、告知制度、诚信制度和监督制度。

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县教育部门设立投诉和咨询电话,学校设立咨询服务台,明确专人负责,公布联系电话。

(三)坚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控制班额的原则。

各招生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

今年小学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46人以内,初中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

(四)坚持“三个一致”的原则。

对于学区内生源较多,摸底人数超过计划数的,严格执行“三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二、招生对象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如果招生学校有空余学位,可以逐步放宽年龄直至学位已满,但出生日期必须控制在2011年12月31日前。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义务教育政策,确保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学校综合素质,培养有德、有才、有品质的人才,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招生计划1.学校招生计划的编制应根据当地教育局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在确保学校教育资源充足的前提下,合理分配各年级招生名额。

2.招生计划的编制需依据学校教学条件和办学特色,合理设置各个班级的人数,并根据学科特长、文体特长等方面设置特优生名额。

3.招生计划的审核应由学校行政领导和教育局有关人员共同完成,确保计划合理、公平,满足学校发展需要和家长的需求。

第三章学生的报名与选拔1.学生报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学校应设立报名点或通过线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保学生和家长的报名便利。

3.学校应按照招生计划和家长的志愿,采取面试、笔试、综合评定等方式进行学生的选拔,确保选拔过程公正、公平。

4.针对特殊群体学生,如残疾学生、贫困学生等,学校应提供相应的特殊入学政策和优惠政策,保障其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第四章入学须知与报到流程1.学校应及时公布录取名单,同时向每位学生发放入学须知和报到相关材料,包括报到时间、地点、流程等信息。

2.学生和家长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并完成入学手续,如交纳学费、办理学籍登记等。

3.学校应将入学须知和报到流程公示于学校网站、公告栏等明显位置,确保学生和家长能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第五章宣传和监督1.学校应加强对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宣传,包括学校的办学特色、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等方面的亮点,吸引优质生源报名入学。

2.学校应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责任和工作程序,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3.学校应定期总结招生入学工作的经验和问题,进行评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招生质量和学校整体发展水平。

第六章附则1.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2.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学校教育局所有。

小学2017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小学2017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小学2017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依照获教体[2017]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招生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顺利经过国家、省均衡县验收为目标,按照县局招生方案要求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控班额,依法保障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全部同意义务教育,促进我县义务教育稳步、健康、均衡进展。

二、招生原则1、坚持"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面向全体,促进学生全面进展"的原则。

三、招生对象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打算:招收8个班。

五、招生范围及区域认定招生区域:振兴路以东,西华巷以西,文圣大道(原建设大道,建设大道与文圣大道未打通部分以排水河为界)以南至金天化工和铁路附近,同盟大道(原南干道)以南区域东至行政路。

区域认定:辖区学生认定按照"房户一致,以房定区"的原则,具体细则如下:1、"房户一致"居民子女。

"房户一致"指儿童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口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且夫妻双方或一方须占有100%房产份额;儿童与父母在辖区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集资房、自购房等)是祖辈的(直系亲属),且同户籍同居住。

2、拆迁待安置居民子女。

因城区改造、社区规划等,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凭政府拆迁安置协议和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以新安置住房确定入学区域。

3、优惠对象子女。

来获投资客商、现役军人、退伍军人、残疾军人、烈士、捐资助学先进个人的子女,持相关证件和证明到县教体局教育股报名。

我校只接收父母的工作地或居住地(需提供相关证明)在辖区内的子女入学。

4、非"房户一致"居民子女。

学生和父母在本辖区居住,别符合"房户一致"条件;或学生及其父母具有辖区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的。

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教科(育)局、市直中小学校:从2014年起,我市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任务启动实施,经过三年持续大力推进,在全市范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历史性突破,有效缓解了“择校热”,有力促进了教育公平。

为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持续提升治理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全市20xx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义务教育招生工作1.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招生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进行。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深化改革,巩固三年改革成果,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公办中小学学区覆盖到区域内所有社区和行政村,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按时入学。

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做到“八公开”:公开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划片范围、公开报名条件、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方式、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同时,要指导辖区内各个中小学校通过校园网、微信平台、公告栏、电子屏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布本县(市、区)和学校的有关招生政策。

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从7月1日起开始招生和报名工作,任何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得提前。

2.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安排。

凡父母或监护人同时具有当地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必须是一年以上)、流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和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证明的农民工子女,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安排在公办中小学就读。

在运城投资、经商、建校等外来人员子女参照上述条件享受当地同等待遇。

3.驻运武警和解放军部队子女入学就近安排在公办中小学就读。

根据运城市双拥办有关精神,驻运部队子女入学执户口薄、父亲(或母亲)军官证、出生证明到所在学区的公办中小学报名并安排就学。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导读:本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7〕10号)和《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切实做好我区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一)幼升小。

全区现有幼儿园大班(含学前班)适龄幼儿2641名(其中城区1689名、农村952名),秋季学期城区七所小学(张小、杨小、杨陵二小、高新小学、高新二小、邰城小学、张分校)一年级现有31个班,学位1395个,学位总量短缺294个。

城西、城南、城东南三个区域人口密度大,生源集中,对应的张小、邰小、高新二小3所学校资源所限,开设学位远不能满足实际入学需求。

今秋开学城区"幼升小"仍存在大班额现象。

(二)小升初。

全区现有小学六年级在校生1981名,初一在校生2022名。

城区及其周边8所小学共有六年级在校毕业生1532人(张小275人、杨小243人、杨陵二小98人、张分校62,高新小学406人、高新二小60人、邰城小学273人,杨村中心115人),城区四所初中(第二中学10个班、第三中学6个班、高新初级中学8个班、西农附中8个班)可设初一学位1600个,学位总量基本能够满足需求,但需要解决合理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师资短缺等实际问题。

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一)免试原则。

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招生入学考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严格做到免试入学。

(二)就近入学原则。

各公办学校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入学登记原则明确新生录取规定,规范招生程序,有序安排本片区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三)严格实行平行分班原则。

2017年小学招生通告范文

2017年小学招生通告范文

2017年小学招生通告范文小学招生工作计划范文篇一根据县教育局文件,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依法办事,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确保施教范围内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按时入学,促进教育均衡化发展。

二、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xx组员:崔xx、吕xx、毕xx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宣传、组织和实施工作,做好招生宣传、招生咨询、招生登记、招生信访等工作。

三、学校招生计划1、学校招生范围:西庄村和下庄村、招生对象: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龄前儿童、招生计划数:1个班级,约40名学生。

三、学校招生工作原则1、学校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在县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实施招生工作,做到坚持原则,程序到位,信息透明。

、学校以户籍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为原则,接收所有辖区内的应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入学。

四、学校招生工作具体安排1、6月下旬,学校召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明确工作原则、工作要求及操作程序等。

、7月9日前,一年级新生《入学告知书》送达监护人。

、8月10日一年级新生报名,并将开学报名时间告知家长。

、8月底,将已办理入学手续的新生信息输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库。

9月,新生注册。

小学招生工作计划范文篇二 0xx年小学招生工作已经开始,为依法做好义务教育招生阶段各项工作,我校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教育局和镇中心校的相关规定,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切实把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落实处;坚持义务教育的公平性,积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以民为本,以学生为本,依法做好义务教育招生阶段各项工作,根据“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二、具体措施:1、成立领导小组:小学招生工作已全面启动,根据镇中心校的统筹安排,学校成立了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尚利军副组长:薛xx、魏xx组员:蒋xx、马xx、招生计划数:2个班级,每班55名,约110名学生。

2017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精品范文】

2017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精品范文】

2017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进一步规范新生入学工作,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xx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教基〔2017〕x号)《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教基〔2017〕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划片、就近、免试”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与其父母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薄、房产证地址一致“三个一致”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合理划定学区(一)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的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河流等,采取单校划片的方式,使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与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合理划分公办学校学区。

(二)通过区政府和教育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在学校公示栏、学校网站等显著位置公示本校学区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三)学区划定后将保持稳定,确需调整时须经区人民政府同意。

(四)学区无缝覆盖,确保每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一个公办学校学位。

三、新生入学办法(一)公办小学新生入学凡户籍在xx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按照“三个一致”的原则,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发证时间一年及以上)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若学校有空余学位,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范文(2篇)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范文(2篇)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一、背景和目标设定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普及率大幅提升,已成为我国基础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适应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制定本实施方案,确保____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科学、公正、公平地进行。

本方案的目标是:1.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都能够接受优质的基础教育,实现全面普及。

2.促进各地义务教育资源合理配置,确保学生享有公平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3.加强家庭、学校和社区的合作,形成“三位一体”的育人格局。

4.推动义务教育的创新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学生。

二、招生范围和条件1.招生范围:全国各地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具体招生范围根据当地人口和教育资源情况确定。

2.招生条件:(1)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的适龄儿童和少年。

(2)符合当地学校招生要求和录取标准。

(3)家长愿意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并配合学校教育工作。

三、招生计划和分配机制1.招生计划:各地根据人口结构和教育需求确定招生计划,确保该地区义务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分配。

2.分配机制:(1)居住区划线招生:按照学校周边居住区划线范围招生,确保学生就近入学原则。

(2)特殊条件招生:对于有特殊才能、特殊需求或特殊家庭背景的学生,采取特殊条件招生,保障其受教育的权益。

(3)公开竞争招生:将部分招生名额作为公开竞争名额,通过考试、面试或其他方式选拔优秀学生。

四、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1.招生宣传:各地教育部门应组织宣传活动,向社会全面宣传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办学特色和录取标准。

2.咨询服务:设置招生咨询热线,并在学校、社区等地方设立咨询点,为家长提供招生咨询服务,解答他们的疑问和困惑。

五、招生管理和监督机制1.招生管理:各学校应建立健全招生工作管理机制,确保招生程序的规范和公正,加强招生信息的保密工作。

2.监督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永新县2017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永新县2017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永新县2017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关于下发《永新县2017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中心小学,初级中学,县直学校:现将《永新县2017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确保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0一七年五月十六日永新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规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工作秩序,进一步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永新县进城务工和经商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依法依规统筹兼顾公平公正二、工作内容、程序与规定1、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入学;2、进城务工和经商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3、城区小学六年级学生升学;4、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转学;5、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的划分。

(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入学入学登记的时间和地点1、5月20日至24日,凡是有县城街道户籍和房产的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由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向其户口所在地,或房产所在地的学区学校申请登记。

2、因超过登记截止时间未登记的入学适龄儿童少年,于8月20日至21日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向学区学校申请补充登记。

3、学校将所有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登记情况进行汇总,交由县教体局提供给关部门联审联批,同意后,由学校安排报名入学。

登记入学学生的年龄和条件1、一年级入学新生年龄必须是 2011年8月31日前(含31日)出生,满6周岁。

2、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向城区相关学校申请登记:(1)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有永新县城区街道户籍的;(2)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入学适龄儿童本人有永新县城区街道的房产证或房屋不动产登记证的;(4)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入学适龄儿童本人在永新县城区街道范围内购房,并有在县房产局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税务发票的,且购房合同上明确注明在2017年8月31日前交房的。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三篇)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三篇)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一、引言随着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已经成为各地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关注的热点问题。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推进____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提高招生质量和效益,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____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依法、公平、公正、择优,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和少年都能享有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教育公平性和质量。

三、招生政策1. 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平等开放的招生政策,不得以家庭背景、财产状况等因素作为招生条件。

2. 优先录取户籍所在地居民子女,同时积极推进学区制度,适量划定学区边界,提高学区内学生的入学方便度。

3. 定期进行区域内学校的学科专长和特色招生,鼓励有特长和特色的学生报考相关学校。

4. 合理安排农村学生入学,提供农村学生适应城市学校生活的支持和帮助。

5. 完善多元评价体系,综合考察学生素质、能力、兴趣和特长,避免过分依赖单一考试成绩。

四、招生程序1. 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提前向社会公开透明。

2. 设立招生咨询热线和网上报名系统,方便家长和学生了解招生政策和报名流程。

3. 严格按照报名和选拔时间表进行操作,确保程序的规范和公正。

4. 采用随机派位或者抽签方式确定学生的入学学校,确保公平性和公正性。

5. 对于特殊群体学生的招生,根据相关政策和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公平和合理。

五、招生宣传1. 开展多种宣传形式,包括家长会、学校开放日、招生简章、媒体宣传等,向社会全面介绍学校的办学理念、教学特色和招生政策。

2. 鼓励学校建立官方网站和社交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招生信息,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3. 拓宽宣传渠道,加强与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宣传当地优质学校和特色教育资源。

六、招生选拔1. 严格按照招生政策进行选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选拔过程的透明和公开。

2. 考试科目和内容要科学合理,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进行设定。

广西贵港市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广西贵港市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贵港市2017年义务教育招⽣⼊学⼯作⽅案为做好我市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学⼯作,根据⾃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学⼯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7〕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案。

⼀、指导思想以党的xx⼤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xx全会精神为指导,依法保障适龄少年⼉童接受义务教育权益,公平、有序安排适龄⼉童少年⼊学,巩固和提⾼我市义务教育⽔平。

⼆、招⽣计划(⼀)招⽣对象。

1.⼩学新⽣⼊学对象是具有本地户籍(包括⾮本市户籍的现役军⼈⼦⼥、进城务⼯⼈员随迁⼦⼥,下同)、年满6周岁的适龄⼉童(即2011年8⽉31⽇前出⽣)。

2.初中新⽣⼊学对象为具有本地户籍、2017年⼩学应届毕业⽣。

(⼆)招⽣⼈数。

⼩学⼀年级计划招⽣79020⼈,其中港北区13000⼈(包括市直学校),港南区9100⼈(包括市直学校),覃塘区8120⼈,桂平市28000⼈,平南县20800⼈;初中⼀年级计划招⽣72000⼈,其中港北区10600⼈(包括市直学校),港南区7600⼈(包括市直学校),覃塘区6500⼈,桂平市27400⼈,平南县19900⼈。

三、招⽣原则(⼀)依法安排原则。

依据《义务教育法》和《⼴西壮族⾃治区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以及国家关于安排进城务⼯⼈员随迁⼦⼥⼊学的政策法规有序安排适龄⼉童少年⼊学。

(⼆)划⽚招⽣就近⼊学原则。

由县(市、区)统筹划定各⼩学和初中招⽣服务范围。

实⾏单校划⽚招⽣(每所学校划定招⽣⽚区)或对⼝招⽣(只有⼀所初中的乡镇),让学⽣就近⼊学。

(三)免试⼊学原则。

严格落实免试⼊学制度,禁⽌组织笔试、⾯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不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作为招⽣⼊学依据或参考,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合作,提前选拔学⽣。

(四)进城务⼯⼈员随迁⼦⼥⼊学安排按“两为主”的原则。

安排进城务⼯⼈员随迁⼦⼥⼊学按照国家制定的“以流⼊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根据公办学校安排户籍⽣后的剩余学位,按先公办学校后民办学校的顺序安排⼊学。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旨在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促进我国义务教育公平发展,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效益。

通过规范招生入学程序,科学制定招生政策,加强招生宣传和指导,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为学生提供一个健康、积极、丰富的学习环境。

二、招生政策1.定向招生:优先保障辍学学生、农村学生、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入学机会。

实行“三个一批”政策,即每年划拨一批有重点任务和试点工作的义务教育学校、一批农村学校和一批城市学校。

2.公平竞争:正常入学年龄内的学生,通过考试、面试等形式进行招生,按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确保每个学生有公平的机会参加竞争。

3.扩大招生范围:探索开展农村学生到城市就读和城市学生到农村就读的倾斜政策,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选择机会。

三、招生宣传和指导1.宣传方式:通过新闻媒体、社交媒体、学校官网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向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发布招生政策、学校优势、师资力量等信息。

3.开放日活动:学校定期举办开放日活动,邀请家长和学生参观校园,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教学环境和师资力量,增强家长对学校的信任和了解。

四、招生程序与流程1.招生计划:学校根据班级规模和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制定每个年级的招生计划,并上报给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报名登记:家长按照学校公告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报名登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进行统一登记。

3.考试面试:学校组织入学考试或面试,根据学生的年龄、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

4.录取公示:学校根据考试成绩和面试结果进行择优录取,公示录取名单,接受家长和学生的监督,确保录取公开、公正、公平。

5.报到注册:录取的学生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报到注册,缴纳相关费用,办理入学手续。

6.退学转学:学生如需退学或转学,按照学校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家长和社会监督机制1.公开承诺:学校公布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工作程序,并承诺公开、公正、公平进行招生入学工作。

2017年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xx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XX〕7号),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7〕12号)和北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教基教〔2017〕x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初中入学制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初中入学管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我县所有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一)继续坚持“免试就近”的入学原则。

全县范围内全面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免试就近升入初中就读的权益。

(二)坚持“按计划招生,加强入学管理,促进均衡发展”的原则,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制止初中学校违规跨区域、范围招生和学生个人自主择校的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将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不低于65%的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辖区内初中,严格定向招生,使薄弱初中学校学生有更多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

(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提升小升初招生工作的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分工我县小学升初中招生实行“乡镇管理为主,保入学,县协调监督,促均衡”的管理办法。

(一)xx外国语实验学校、海门外语实验学校、xx二中、xx四中等4所县城城区公办学校招生方案由县教育局制定并直接负责组织实施。

(二)除上述4所学校外的其他公办学校的初中招生实施方案由所在乡镇初中招生领导小组制定,报县招委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义务教育是人民群众在我国教育领域中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我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过程中应坚持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了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顺利实施,需要制定一份详细的实施方案。

本文将对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进行探讨。

一、招生政策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第一步是明确招生政策。

招生政策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明确:1.入学年龄入学年龄是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

根据我国教育法规定,入学年龄应该在6-7岁之间。

通过统一公布入学年龄的规定,可以保证学生的平等入学权和选择自主的权益。

2.宣传招生政策教育部门应该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政策,包括:发放学校招生政策、在学校门口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等等。

通过这些渠道,家长可以了解到招生政策的最新动态,并对学校进行自主选择。

3.户籍限制在招生政策中可以根据学校所在的城乡属性制定相应的户籍限制,比如说城市购房限制、农村户籍限制等等。

通过户籍限制,可以保证城乡平衡的发展,避免城市拥堵、农村学校无人问津的悲惨情况出现。

二、招生流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第二步是制定招生流程。

招生流程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明确:1.小学招生流程小学招生流程应该包括招生条件的准确确定、申请表格的发放、数据收集、面试、复核等等环节。

应该在选校指导中心开设招生指导专场,为家长和学生提供指导和服务,避免盲目选校、焦虑择校等心理问题和现象。

2.初中招生流程初中招生流程同样应该为招生条件的准确确定、申请表格的发放、数据收集、面试、复核等等环节。

在选校指导中心中也应该同样设立招生指导专场,对于初中招生进行指导和服务。

以上两种招生流程都应该在招生过程中进行公开显示,保证学生和家长能够掌握到学校录取考生的入学分数线和录取名单,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开和透明。

三、奖学金规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第三步是制定奖学金规定。

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品范文】

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品范文】

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我区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教育公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x教基[2017]6号)和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安庆市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宜教体发〔2017〕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xx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好上学、上好学”的需求,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继续实行公办学校“零择校”政策,推进名校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切实保障教育的起点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招生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区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统一组织实施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管,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关,加大处罚力度,严禁违规招生行为。

(二) 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对接”招生原则。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定,公办学校继续实行“零择校”,严格按“免试、就近、划片、对接”原则招生,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

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面试)录取新生,不得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不得招收特长生。

自2014年起,凡已用于学区(即一所学校覆盖的招生区域)生源资格认定的住房在小学阶段6年、初中阶段3年内,不再作为其他家庭新生入学资格认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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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xx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x教基〔2017〕x号)及《XX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 教基〔2017〕x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原则。

结合区域内适龄儿童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合理划分学区,保证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享有一个公办学校学位。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实行免试入学,由学校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标准和方式。

未经审批的民办学校不得招生。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做到招生信息“六公开”,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法和公开录取结果。

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公示制度、告知制度、诚信制度和监督制度。

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县教育部门设立投诉和咨询电话,学校设立咨询服务台,明确专人负责,公布联系电话。

(三)坚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控制班额的原则。

各招生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

今年小学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46 人以内,初中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0 人以内。

(四)坚持“三个一致”的原则。

对于学区内生源较多,摸底人数超过计划数的,严格执行“三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招生对象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如果招生学校有空余学位,可以逐步放宽年龄直至学位已满,但出生日期必须控制在2011 年12 月31 日前。

对于放宽年龄入学,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公告办法、流程和入学年龄的截止时间。

各校要做好引导工作,不鼓励不足龄儿童入学,不得超班额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学生。

初中招生对象为2017 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小学历届毕业生或无学籍学生,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对于本学区内无学籍或者历届小学毕业生,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三、入学办法(一)农村公办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以乡镇为单位划分入学学区。

小学学区由乡镇中心校按照行政区域的设置划分,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户口簿到划定的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初中学校只有一所的,实行全覆盖,两所及以上的(含农村县直学校),由乡镇中心校统一划分学区,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凭户口簿、小学完成证书、学籍表等到划定的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城区公办学校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按学区划片入学(学区划分见附件2、附件3)。

具体入学办法如下:1. 城关街道、城东街道和城南街道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口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报名登记时须向学校提供以下材料:(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2)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3)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以下统称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4)初中还需提供小学完成证书和学籍表。

2. 凡符合规定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依据有关规定提供合法的证件,由xx 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到务工或经营地(从事公交车、出租车等营运人员子女以公交车、出租车等所入公司所在地为准)学区学校或指定学校入学。

报名登记时须向学校提供以下材料:(1)家长的书面申请;(2)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3)进城务工人员需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务工合同(务工一年以上,即2016 年8 月1 日前)、工资表原件、复印件及在城区企业(国营、集体、股份、私营)务工(一年以上,即2016年8月1日前),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需按有关规定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提供交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4)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相关部门颁发的证照(营业一年以上,即2016年8月1日前);在城区从事出租车(公交车)行业的需提供与出租车(公交车)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营业执照、营运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从事出租行业一年以上,即2016年8月1日前)。

(5)非本县户籍须由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原件与复印件;本县户籍须提供在城区居住的合法证明(房管部门批准的房屋租赁备案表和租房协议书)。

(6)初中还需提供小学完成证书和学籍表。

3. 凡符合规定的城区居住人员子女,提供合法证件,由xx 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到居住地学区学校或指定学校入学。

报名登记时须向所在学区学校提供以下材料:(1)家长书面申请;(2)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3)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4)初中还需提供小学完成证书和学籍表。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和城区居住人员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务必在2017 年8 月10 日到12 日向所在学区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证件材料。

符合城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材料,所在学区学校核查后对初核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姓名、户口簿地址门牌号、务工有效合同及相关交费凭证、房产证等证明。

对提供材料不清,无法确认或所在学区学校认为有必要时,由学校组织专门人员对有关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学生法定监护人及有关方面应当积极配合。

对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由所在学区学校提出申请,xx 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三)民办学校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要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和方式,优先满足本地学生上学需求,把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禁止统一考试招生或变相考试招生。

严禁超出教育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严禁超班额招生。

按照公、民办学校同等对待的要求,民办学校招生应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不得提前或推迟(四)特殊群体1. 残疾适龄儿童入学。

原则上,残疾儿童、少年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对于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家长有送其到普通学校就读愿望的,普通学校应当依法接受。

任何学校不得拒收学区内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对于个别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应为其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确保做到“全覆盖,零拒绝”。

2. 现役军人子女入学。

对驻临部队军人子女优先安排到驻地学区学校入学或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学校就读;对xx 籍军人子女优先安排到户籍所在学区学校入学或就近就便安排到当地教育质量较好的学校就读。

军人子女入学时提供军人证件及户口簿。

3. 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子女入学。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子女在居住地学区学校或指定学校入学。

事业、企业招聘或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可参照执行。

4. 县政府招商引资投资商的子女入学。

按照县政府招商引资相关文件要求,需招商局出具证明并持居住证、本人的营业执照及完税证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到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或指定学校入学。

5. 渔民子女按照其上岸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学区入学。

6. 对父母双亡的孤儿,在实际监护人居住地学区入学。

(五)因特殊情况造成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按下列规定办理:1.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户口不在本县城区,另一方在本县城区工作,其户口随另一方在本县城区生活并实际居住的,以实际居住地(房产证地址)确定其入学学区或指定学校入学。

2. 城区房屋拆迁户。

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未购房的无房户,凭拆迁协议,按其原居住地(原房产证地址)学区入学或指定学校入学;重新购房的,以新购房产证确定其入学学区。

3. 空挂户不能作为学位分配依据。

对于2009 年以后户口挂靠在城区某一亲友处的(非适龄儿童、少年的直接监护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且不在城区实际居住和工作,孩子应回父母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

4. 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户口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房(以房产部门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为凭证),且实际常住(要有相关证明材料)、户口从未迁移过(以户口簿记载为凭证),孩子可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房产证确定其入学学区或指定学校入学。

5. 新购房屋已正式交付并实际入住一年以上(2016年8月1 日前入住),非因本人原因未办理房产证、未迁移户口的家庭,凭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备案证明(没有备案的由开发企业提供土地使用证)及发票、水、电、气、物业管理费发票、社区证明等凭据,在入住的新购房屋地学区学校或指定学校入学。

6. 因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城区低保家庭子女,需向现居住地社区提出申请,由社区提供有效证明,连同户籍、水、电、气使用发票等材料报学区所在学校,学校调查核实无异议后,安排在户籍地学区学校或指定学校入学。

7. 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城区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由xx 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四、实施步骤(一)制定方案(6月20日—8月9日)。

1. 成立领导组织。

成立xx 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

2. 制定方案。

由xx 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3. 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拟入学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摸底,全面掌握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底数,并进行公示。

4. 下达招生计划。

县教育部门根据学校上报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办学规模、师资、当年毕业生数等因素,确定各学校招生计划,并进行公示。

5. 公示方案。

在县政府网、县电视台、教育网等有关媒体公示招生入学方案,各招生学校在校内宣传栏张贴二)办理入学手续(8 月10日—8月23日)1. 城区公办学校(1)摸底登记(8月10日—12日)。

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主动到所在学区学校申请登记,学校收取户口簿原件、房产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务工人员劳动合同及相关交费凭证原件,并妥善保管。

(2)学校初审(8 月13 日—16 日)。

学校对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有效证件进行核查,证件有异议的提请有关部门予以确认。

(3)学校公示,并处理遗留问题(8 月17日—19 日)。

所在学区学校根据摸底、审查情况,在校园醒目位置公布招生计划和初核名单。

对材料不吻合及证件有异议的,报xx 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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