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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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

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

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一、引言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是指对公路设计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和评价的一项工作。

信用评价是市场经济中企业交往的基础,对于公路设计企业而言,信用评价能够反映其业务能力、诚信程度和服务质量,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对于维护行业秩序、推动企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信用评价指标1. 企业注册信息:评价企业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注册登记,并核实其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信息。

2. 企业资质证书:评价企业是否具备相关行业资质证书,包括设计甲级资质、工程咨询资质等。

3. 企业规模:评价企业的规模大小,包括从业人员数量、注册资本、年度产值等。

4. 企业业绩:评价企业在公路设计领域的业绩表现,包括项目数量、项目规模、工程质量等。

5. 企业信用记录:评价企业在市场经营中的信用记录,包括是否存在违约行为、是否按时完成合同等。

6. 企业技术实力:评价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包括是否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团队实力等。

7. 客户满意度:评价企业的客户满意度,包括客户对企业服务的评价、投诉处理情况等。

8. 社会责任履行:评价企业是否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包括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表现。

三、信用评价等级根据公路设计企业在以上指标上的表现,可以对其进行信用评价等级的划分,包括优秀、良好、一般和不良等级。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1. 优秀:企业在各项指标上均表现出色,具备较高的信用水平,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设计服务。

2. 良好:企业在大部分指标上表现良好,具备一定的信用水平,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

3. 一般:企业在部分指标上表现一般,信用水平有待提高,需要在某些方面加强管理和服务。

4. 不良:企业在多个指标上表现不佳,信用水平较低,需要进行整改和提升。

四、信用评价应用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可以作为政府采购、招投标和合作伙伴选择的重要参考依据。

政府采购单位在选择设计服务时可以根据企业的信用评价等级进行筛选,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

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

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3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路建设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价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是指我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合同文件等,通过量化方式对具有公路施工资质的企业在公路建设市场从业行为的评价。

第三条企业信用评价根据所从事不同工程类别分别评价。

工程类别分为:路基工程(含隧道);路基工程(不含隧道);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通管理设施工程;机电工程;绿化工程。

第四条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绿化、机电、交通管理设施工程二级以上资质以及交通工程资质,并参与我省高速公路及省管普通公路重点项目招投标的各类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均应参与信用评价。

信用评价结果将作为施工企业参与我省公路建设招投标活动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价结果实行签认和公示、公告制度。

第六条省交通厅负责我省高速公路及省管普通公路重点工程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定期发布信用评价结果,并按规定将信用评价结果上报交通运输部。

第七条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依据为:(一)省交通厅及其项目法人单位(含项目指挥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造价管理机构督查、检查结果或奖罚通报、决定;(二)项目法人单位及招标人在招投标管理工作中的正式文件;(三)举报、投诉或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四)司法机关做出的司法认定及审计部门的审计意见;(五)其他可以认定不良行为的有关资料。

第八条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实行定期评价和动态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第九条定期评价工作每年年初开展一次,对公路施工企业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信用行为进行评价。

第十条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A、A、B、C、D五个等级,各信用等级对应的企业评分X分别为:AA级:95分≤X≤100分,信用好;A级:85分≤X<95分,信用较好;B级:75分≤X<85分,信用一般;C级:60分≤X<75分,信用较差;D级:X<60分,信用差。

辽宁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2012版

辽宁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2012版

辽宁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2012版)(招标投标领域适用)根据《关于在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推行企业信用报告制度的通知》和招标投标工作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信用等级划分及释义二、指标体系和方法(一)评价指标及计算表(二)分数调整规定符合以下任一种情况的,被评企业最高等级不超过BB 级,扣分后等级超过BB级,按BB级评定:1、辽宁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信誉度提示信息为D的;2、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记录并受到行政处罚的;3、经查实,被评企业隐瞒失信记录或提供虚假信息的;4、有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

三、有关要求在辽宁省招标投标领域使用的企业信用报告,应按照本标准进行评价。

信用中介机构需要企业另外填报或提供信息、材料的文本样式,应向辽宁省信用办备案。

四、解释权本标准由辽宁省信用办负责解释和修订。

报告企业:报告编号:制作机构:制作日期:企业信用报告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制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一二年版信用报告概述信用等级、释义及领域:基本结论及风险提示:公共信用信息:商业信用信息:公益荣誉信息:基本信息: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评估师签字)(制作机构盖章)(日期)信用报告一、公共信用信息(一)基本状况1.企业基本信息2.股东信息3.历史沿革4.分支机构5.组织机构设置6.经营能力(二)人力资源状况1.高管人员素质2.从业人员情况(三)经营发展状况1.债务情况2.研发能力(四)行政司法监管状况1.行政监管信用记录2.司法监管信用记录3.银行信贷履约情况二、商业信用信息(一)管理状况1.管理制度情况2.管理认证情况(二)业务发展状况1.业务情况2.发展能力(三)资产财务状况1.资金信用状况2.资产营运状况3.财务效益状况4.社会贡献状况三、公益荣誉信息(二)企业荣誉四、结论与分析(二)信用等级(三)适用领域及评估标准(制作机构盖章)(日期)附件一、声明二、跟踪评级安排三、信用等级释义四、比较财务报表(列出报告企业按信用报告期为基点的近三年年度比较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辽宁省企业信用报告格式规范要求(招标投标领域适用)2012年7月一、格式要求(一)封面1.“报告企业、报告编号、制作机构及制作日期”字样,格式:宋体、小四号。

辽宁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

辽宁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
与发展影响极小,履约能力强
企业信用程度较高,资金实力较强,资产质量较好,
AA≥80<90信用优良
经营管理状况良好,经济效益稳定,不确定因素对其
经营与发展影响小,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企业信用程度良好,资金实力、资产质量、经济效益
A≥70<80信用较好
等指标处于中上等水平,经营总体处于良性循环状
态,可能存在不确定因素,但无大的风险,履约能力
做人静默,不说人坏话,做好自己即可。不求深刻,只求简单。
你活着不是只为讨他人喜欢,也不是为了炫耀你拥有的,没人在乎,更多人在看笑话。你变得优秀,你身边的环境也会优化。
3.从今天开始,帮自己一个忙,不再承受身外的目光,不必在意他人的评价,为自己活着。
5
从今天开始,帮自己一个忙,做喜欢的事情,爱最亲近的人,想笑就大笑,想哭就痛哭,不再束缚情感的空间,让自己活得轻松些。
宁可怀着有所期待的心等待下去,也不愿去对岁月妥协,因为相信幸福也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6
7.今天再大的事,到了明天就是小事;今年再大的事,到了明年就是故事;今生再大的事,到了来世就是传说。
人生如行路,一路艰辛,一路风景。你目光所及,就是你的人生境界。
总是看到比自己优秀的人,说明你正在走上坡路;总是看到不如自己的人,说明你正在走下坡路。与其埋怨,不如思变。
8.归零是一种积极的心态。所有的成败相对于前一秒都是一种过去。过去能支撑未来,却代替不了明天。
4.很多你觉得天大的事情,当你急切地向别人倾诉时,在别人眼中也是个小事,他最多不痛不痒呵呵地应和着。
因为他不是你,他无法感知你那种激烈的情绪。直到有一天,你觉得无需再向别人提起,你就已经挽救了你自己。
这世界上除了你自己,没谁可以真正帮到你。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一、建设市场主体资格1.1 具备合法注册资质参与公路建设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企业应具有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合法注册的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施工资质等。

1.2 符合准入条件参与公路建设的市场主体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市场准入的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质、人员资格、资金实力等方面的要求。

二、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2.1 基本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注册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2 业绩信息包括市场主体在公路建设领域的历史业绩、获奖情况、工程质量控制等方面的信息。

2.3 人员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资格信息,如学历、职称、执业资格等。

2.4 财务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财务报表、资金往来、债务状况等财务信息。

2.5 信用评级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信用评级结果、评级历史等信息。

三、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级标准3.1 评级指标体系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应包括企业资质、业绩、人员素质、财务状况等多个方面,以全面评估市场主体的综合实力和信用水平。

3.2 评级分值计算采用加权平均法或其他合适的方法计算评级分值,以量化评估市场主体的信用水平。

四、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级方法4.1 信息收集与整理通过多种渠道收集市场主体的相关信息,包括公开信息、行政记录、第三方评价等,并进行整理和核实。

4.2 评级委员会组建组建由业内专家和相关人员组成的评级委员会,负责审核和评定市场主体的信用等级。

4.3 评级分值计算与评级结果确定根据收集到的信息,按照信用评级指标体系计算评级分值,并根据分值高低初步确定信用等级。

随后,由评级委员会对初步结果进行审核和评定,最终确定市场主体的信用等级。

五、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级结果应用5.1 提供招投标参考将信用评级结果作为参与公路建设招投标活动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为招标人选择合适的投标方提供依据。

5.2 加强行业监管对于信用等级较低的市场主体,行业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或限制其市场准入,以促进行业自律和规范发展。

公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价标准

公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价标准

附录3公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价标准-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1.企业信用行为评定工作具体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系统”中开展。

2.新增项目系统录入将在每年9月底自动关闭,如超过时间需要补录新增项目,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省厅提出书面申请。

3.参评项目应具有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包含路基、桥梁、隧道等主体工程内容,不包括大中修养护、水毁、安保、绿化、整治、市政等项目。

4.主体工程的评价周期应大于等于2个季度;附属工程的评价周期应大于等于1个季度。

5.建设单位开展的信用动态考核排名每季度一次,市级交通管理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排名一般每半年一次(也可进行季度检查)。

6.同一失信行为被建设单位、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约谈或行政处罚的,进行累计扣分。

7.投标行为由建设管理部门核定,履约行为由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定,其他行为由相应职能部门核定。

8.企业资质发生变化的,企业需同时向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路管理中心提交备案材料。

9.省公路管理中心可通过信用评价系统或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各市局每季度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如认为评价信息有问题的,可通过“打回”操作将相关信息退回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也可告知相关评价单位进行“纠正”或“补录”。

- 14 -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价标准附件1建设单位考核评分细则建设单位考核是指评价年度内施工企业在各季度获得的信用动态考核排名情况,满分为8分。

考核排名分为“优秀”、“一般”、“欠佳”三个等级,考核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行为代码为GLSG2-7-6的不良行为“建设单位考核排名扣分”视四个季度排名酌情扣0-8分。

具体计分标准如下:一、一个在建项目的施工标段在2个及以上时,建设单位考核排名、等级确定及计分按以下原则(排名应分先后):施工企业在建设单位的每季度信用动态考核排名中获“优秀”的每次得2分,获“一般”的每次得0.8分,获“欠佳”的不得分。

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规则

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规则

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规则## 一、背景介绍随着交通建设的发展,公路施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的秩序,加强企业的信用管理,需要建立科学、公正、合理的信用等级评价规则。

## 二、评价指标### 2.1 项目成果项目成果是评价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的重要指标之一。

评价项目成果时,应根据项目的规模、质量、进度等因素进行评估,将项目分为五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和差。

### 2.2 信用记录信用记录反映了公路施工企业在过去的经营活动中的信用表现。

评价信用记录时,应考虑企业是否按时履约、履行合同义务等方面的表现。

信用记录分为四个等级:良好、一般、差和极差。

### 2.3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是评价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的关键指标之一。

评估安全生产时,应考虑企业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是否存在安全事故等方面的情况。

安全生产分为五个等级:非常安全、安全、一般、不安全和非常不安全。

### 2.4 经济效益经济效益是评价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的重要指标之一。

评估经济效益时,应考虑企业的资产状况、盈亏情况等因素。

企业经济效益分为五个等级:良好、一般、亏损、严重亏损和破产。

### 2.5 高级管理人员素质高级管理人员素质是评价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的关键指标之一。

评估高级管理人员素质时,应考虑他们的专业能力、管理经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素质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和差。

### 2.6 社会责任社会责任是评价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的重要指标之一。

评估社会责任时,应考虑企业是否履行社会责任、是否参与公益事业等方面的表现。

社会责任分为三个等级:高度履行、一般履行和未履行。

## 三、评级标准根据以上指标的评估结果,可对公路施工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评级标准如下:- A级:在所有评价指标中,均达到优秀或良好水平的企业。

- B级:在大部分评价指标中达到优秀或良好水平的企业。

公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计分规则

公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计分规则

公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计分规则一、评价规则1.评价单元。

公路建设市场设计、施工企业,投标行为以单次投标为评价单元,履约行为以单个合同段为评价单元。

2.评价主体。

公路建设市场设计、施工企业,投标行为由招标人负责评价,履约行为由项目法人负责评价,其他行为由负责项目监管的相应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评价。

招标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监管的相应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评价人,应对评价结果负责。

3.分类管理。

公路建设市场设计、施工企业参与投标的项目可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其中,重点项目指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等建设项目,评分系数为0.8;一般项目指除重点项目外的其他公路建设项目,评分系数为0.2。

当设计、施工企业同时存在投标行为评价和履约行为评价时,其中投标行为评分系数为0.2,履约行为评分系数为0.8。

4.附加分。

对于信用良好的设计、施工企业给予适当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主要包括以下情形:在评价年度内在公路建设安全及质量领域荣获优秀荣誉称号的;在公路建设技术创新方面获得优秀创新荣誉称号的;在深度扶贫、抢险救灾、重大社会活动等重要公益慈善类事项中表现突出的;在公路建设方面具有突出成绩(如标杆、样板或品质工程)的;获得公路建设相关的重要奖项等。

二、评价方法和计算公式1.单元评价(以合同段或单个项目为评价单元)i,其中,从业单位投标行为信用评价得分:A??100T i1i?A为不n?良投标行为对应的扣分标准。

为不良投标行为数量,i n?i,其中,从业单位履约行为信用评价得分:B100?L?i1?i B为不良履约行为对应的扣分标准。

为不良履约行为数量,i2.省级评价从业单位在浙江省投标行为评价得分和履约行为评价得分计算公式为:投标行为评价得分:i为从业单位在浙江省被进行投标行为评价的(其中:i=1、2、…评价单元数量,n,为从业单位在某评价单元T iW为从业单位所投标项目的权重,投标行为信用评价得分,i 重点项目评分系数为0.8,一般项目评分系数为0.2)履约行为评价得分:nn??C/L?C)(L iii1?i?1i i为从业单位在浙江省被进行履约行为评价的(其中:i=1、2、…评价单元数量,n,为从业单位在某评价单元履L i C为从业单位所履约评价单元的标价)。

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评定标准及计算公式

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评定标准及计算公式

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评定标准及计算公式
一、评定标准
二、评分计算公式
一、单项评价(以合同段为评价单元)
企业投标行为信用评价得分:T=100-ZJL 1A i ,其中,i 为不良投标行为数量,Ai 为不良投标行为对应的扣分 标准。

企业履约行为信用评价得分:T=100-∑JL 1B i ,其中,i 为不良履约行为数量,Bi 为不良履约行为对应的扣分标准。

二、省级评价
企业在投标行为评价得分和履约行为评价得分计算公式为: 投标行为评价得分:T=∑JL 1T i ∕n
(i 为企业在被进行投标行为评价的合同段数量,i=l>2、…n,Ti 为企业在某合同段投标行为信用评价得分) 履约行为评价得分:T=E 匕(LiCi )/E 匕L Ci
(i 为企业在被进行履约行为评价的合同段数量,i=L2、…n,Li 为企业在某合同段履约行为信用评价得分,Ci 为企业所履约
合同段的标价)
设计企业在综合评分:X=aT+bL-∑JL
1Q
i
(设计企业投标行为评价得分为T,履约行为评价得分为L,Qi为其他行为对应扣分标准。

a、b为评分系数,当评价周期内企业在只存在投标行为评价且投标行为不为满分时,a=l,b=0;当评价周期内企业在只存在履约行为评价或同时存在投标行为且投标行为评价满分时,a=0,b=l;当企业在同时存在投标行为评价和履约行为评价且投标行为不为满分时,a=0.2,b=0.8)o。

辽宁省高速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精品

辽宁省高速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精品

辽宁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管理,推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行为,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根据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港口建设管理规定》、《航道建设管理规定》和《关于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章、文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应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注重实效”的原则,健全市场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市场管理信息平台,发展和完善信用体系,形成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场信用评价是指根据信用等级考核标准,对我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人员的履约能力和诚信水平进行综合评级的过程。

主要包括征集信用、信用考核、信用评级、公示仲裁、信用奖惩五个方面内容。

征集信用:通过正常渠道向省内外有关单位、媒介等征集建设从业单位、人员各种信用信息的过程。

信用考核:依据信用评价标准对信用状况进行评分的过程。

信用评级:根据从业单位、人员信用考核评分,确定其信用等级的过程。

公示仲裁:交通主管部门对信用考核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对举报、申诉问题进行调查裁定的过程。

信用奖惩:根据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对信用等级高的进行奖励、对信用等级低的进行处罚的过程。

第四条凡在我省境内从事公路、水路招标项目建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施工企业二级以上资质;监理、勘察设计以及试验检测、咨询乙级以上资质;公路养护(一类和二、三类甲级)资质、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法人等从业单位及主要从业人员均为信用评价对象,信用评价结果将作为我省建设市场准入、招投标活动和市场监管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信用评价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依法征信、定量考核、动态监控、科学评价。

第六条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省交通厅负责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制定和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全省共享的信用信息平台,组织对省管项目从业单位、主要人员的信用等级评价和动态管理工作,定期发布信用评价结果。

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公路施工企业年度信用等级评价参评范围及标准补

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公路施工企业年度信用等级评价参评范围及标准补

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公路施工企业年度信用等级评价参评范围
及标准补充说明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辽交基建发[2015]444号
【发布部门】辽宁省交通厅
【发布日期】2015.11.04
【实施日期】2015.11.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公路施工企业年度信用等级评价参评范围及标准补充说明的通知
(辽交基建发〔2015〕444号)
省公路局、高速局、高建局、质安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结合我省公路建设市场实际情况,在《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第三条、第四条、第十八条规定的基础上,现对公路施工企业年度信用等级评价参评范围及标准进行补充规定。

一、参评企业范围
凡参与我省高速公路新建和改扩建、独立互通立交、独立特大桥、普通公路省直管项目的主体及配套工程,以及已通车高速公路路面维修及养护工程投标、施工的企业,均纳入信用评价范围进行投标行为、履约行为和其他行为信用评价,记入信
1 / 1。

管理制度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管理制度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管理制度)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录第壹章总则 (1)第二章信用评价内容,职责及等级划分 (3)第三章信用评价考核标准、程序和方法 (3)第四章信用信息管理、发布及仲裁 (5)第五章奖惩 (7)第六章附则 (8)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加强我省公路建设市场管理,推进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行为,根据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和《关于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等关联规章、文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公路建设市场应按照“完善制度、建立体系、稳步实施、分步推进”的原则,健全市场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市场管理信息平台,发展和完善信用体系,形成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信用评价是指根据信用等级考核标准,对从业单位的履约能力和诚信水平进行综合评级的过程。

主要包括征集信用、信用考核、信用评定、公示仲裁、信用奖惩五个方面内容。

征集信用:通过正常渠道向省内外有关单位、媒介等征集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各种信用信息的过程。

信用考核:依据信用评价标准对从业单位信用情况进行评分的过程。

信用评级:根据从业单位信用考核评分,确定其信用等级的过程。

公示仲裁:交通主管部门对信用考核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对举报、申诉问题进行调查裁定的过程。

信用奖惩:根据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对信用等级高的从业单位进行奖励、对信用等级低的从业单位进行处罚的过程。

第四条凡于我省境内从事公路建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从业资质(资格)的公路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和试验检测机构均为信用评价对象,信用评价结果将作为我省公路建设市场准入、招投标活动和市场监管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信用评价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依法征信、定量考核、动态监控、科学评价。

第六条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实行统壹领导、分级负责。

辽宁省公路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参评标准

辽宁省公路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参评标准

附件1辽宁省公路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参评标准一、参评标段范围我省公路建设、养护工程项目,单个设计标段合同总额超过30万或单个施工标段合同总额超过400万的,分别纳入设计和施工参评范围。

对于多个项目捆绑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的,按一个标段参与评价。

二、参评企业范围1.设计企业具有公路工程设计资质,参与参评标段勘察设计投标的设计企业,纳入参评范围。

2.施工企业具有公路工程施工资质或公路养护资质,参与参评标段施工投标的施工企业,纳入参评范围。

三、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参评标准1.设计企业满足以下条件的标段参与当前评价年度信用等级评价:(1)投标行为评价,其所参与标段设计招标已完成,中标人已确定。

- 1 -(2)履约行为评价,其所参与标段包含的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或审查(一阶段设计的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或审查)已完成,未交工验收或当年交工验收。

2.施工企业满足以下条件的标段参与当前评价年度信用等级评价:(1)投标行为评价,其所参与标段施工招标已完成,中标人已确定。

(2)履约行为评价,其所参与标段包含的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审批(养护项目为开工报告)已完成,未交工验收或当年交工验收。

(3)年度完成合同额达到标段总合同额15%及以上。

四、其他情况1.当年新开工、在建标段,施工企业年度完成合同额不足标段总合同额15%的,其履约行为扣分计入该标段后一评价年度并累计计算,参与后一评价年度信用等级评价。

2.当年交工标段,施工企业年度完成合同额不足标段总合同额15%的,其履约行为扣分在标段前一评价年度企业履约行为得分基础上予以扣除,参与当前评价年度信用等级评价。

3.设计、施工企业参与标段不在参评项目范围内,但在投标、履约过程中出现附件2、附件3中可直接定为D级的严重失信行为时,企业当前评价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也直接确定为D- 2 -级。

- 3 -。

辽宁公路建设养护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公路设计、施工、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监理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征

辽宁公路建设养护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公路设计、施工、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监理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征

[附件F⅜)•附件1《辽宁省公路建设养护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zip •附件2《辽宁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zip•附件3《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zip•附件4《辽宁省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zip•附件5《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zip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市场管理,引导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诚信履约,促进我省监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信用评价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文件等,对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从业承诺履行状况的评定。

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在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的行为,监理企业在资质许可(含资质申请、延续和重大事项变更等)、投标活动以及履行监理合同等过程中的行为,监理人员在岗位登记、业绩填报、履行合同等过程中的行为,属于从业承诺履行行为。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监理的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

本细则所称监理企业是指具备有效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

本细则所称监理人员是指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交通运输部监理人员监管系统中注册的人员。

第四条凡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范围、监理合同额20万元(含)以上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其监理企业及相应监理人员应纳入信用评价范围,其中公路工程项目还应满足合同工期大于等于2个月的条件。

不属于上述工程项目范围,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监理企业及相应监理人员也应纳入信用评价范围:(一)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受理的举报事件中查实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二)在重大质量事故中涉及的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三)在较大及以上等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涉及的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四)从业过程中有本细则附件1中“直接定为D级”行为的监理企业。

大连市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考核评分标准

大连市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考核评分标准
3、质监机构依据《辽宁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办法》规定,在考核期内企业每发生一次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扣5分。
二、加分项:
1、施工企业承担公路建设项目在信用考核年度受到市交通局及省交通厅通报表扬的奖励加分5分;
2、 施工企业前一考核期被评为A和B级的,本考核期奖励加分2分和1分。连续两度被评为A和B级的,本考核期奖励加分3分和1.5分。前两考核期内分别被评为A和B级的,本考核期奖励加分2分;被评为B和A级的,本考核期奖励加分2.5分。
3、按照《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与安全督查实施细则》对工程实体质量督查得分为95-100分的按0-10分内插予以奖励加分;
4、按照《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与安全督查实施细则》对施工工艺督查得分为95-100分的按0-5分内插予以奖励加分;
5、按照《辽宁省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交工检测中质量评定得分为95—100分的按0—5分内插予以奖励加分;
6、被质监机构全市性通报表扬的施工单位,对其企业考核得分进行奖励加分,每通报表扬1次加3分。
履约
行为
20分
一、有下述行为,每项次扣1分:
1.未按要求及时签订合同、办理保险;
2.未按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经理部建设,场地、环境条件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机构设置不合理;试验室面积未达到合同要求,检测设备不足;
3.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试验室主任每1人不称职;
4.主要机械设备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性能不良;进场不及时或未经许可撤离施工现场;
2.日常自检工作不认真,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视而不见,无处理,无反馈,由上级部门发现,造成被动返工(视产生的质量后果严重性,最高扣除5分)。
3.施工日志、自检资料出现漏检、漏查、缺项和编造记录的现象、自检表格不规范规范,各种签字手续、转序手续不齐全或出现虚假代签现象;每出现一次扣1-2分;

某省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考核评分评分标准

某省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考核评分评分标准

某省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考核评分评分标准背景公路交通是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国家对基础设施的重视度以及交通运输行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公路工程项目被立项并开始建设。

为了保障工程的合规性和施工安全,监理企业在公路工程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确保监理企业的良好声誉和信誉,需要对其进行信用评价考核评分。

目的本文主要目的是制定某省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考核评分评分标准,以规范企业的行为,促进其诚信经营,提高监理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和信誉度。

考核指标下面是对某省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考核指标:1. 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占比20%):企业合法经营、资质齐全、合法合规较高,占比较大。

•管理质量(占比20%):企业具备一定的管理水平和资质证书,如ISO9001认证等。

2. 合同履约能力•合同履约记录(占比25%):企业能否按时、合格、规范完成合同各项约定。

•质量评估(占比25%):企业承担监理任务后,能否对施工方进行质量评估。

3. 社会评价•社会信誉度和社会影响力(占比10%):企业在社会上的良好声誉和广泛影响力,对企业的企业管理、创新能力、效益状况等都有很大的影响。

•基层组织建设(占比5%):企业能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承担社会责任,参与基层组织建设,保持良好的社会形象。

4. 未来的发展能力•营业收入(占比5%):企业未来营业收入的增长趋势。

•企业管理创新能力(占比5%):企业一些自创管理模式,创新技术等的应用情况。

评分标准根据考核指标,评分标准如下:评分标准得分范围优秀≥ 90良好80 ~ 89合格70 ~ 79一般60 ~ 69不合格< 60结论某省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考核评分评分标准制定了相应的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希望该标准的制定能够对监理企业的诚信经营、合法合规、提高管理水平、推动公路工程建设有所帮助。

同时,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都是实践不断积累经验的基础,对实践的贡献和指导作用有限。

交通运输部-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

交通运输部-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

附件1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附件2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行为评价计算方法一、单项评价(以合同段为评价单元)企业投标行为信用评价得分:∑=-=ni i A T 1100,其中,i 为不良投标行为数量,A i 为不良投标行为对应的扣分标准。

企业履约行为信用评价得分:∑=-=ni i B L 1100,其中,i 为不良履约行为数量,B i 为不良履约行为对应的扣分标准。

二、省级评价企业在某省份投标行为评价得分和履约行为评价得分计算公式为: 投标行为评价得分:∑==ni i n T T 1/(i 为企业在某省份被进行投标行为评价的合同段数量,i=1、2、…n ,T i 为企业在某合同段投标行为信用评价得分)履约行为评价得分:∑∑===n i ni iiiCC L L 11/)((i 为企业在某省份被进行履约行为评价的合同段数量,i=1、2、…n ,L i 为企业在某合同段履约行为信用评价得分,C i 为企业所履约合同段的标价)设计企业在从业省份综合评分:X =a T +b L -∑=ni 1Q i(设计企业投标行为评价得分为T ,履约行为评价得分为L ,Qi 为其他行为对应扣分标准。

a 、b 为评分系数,当评价周期内企业在某省只存在投标行为评价时,a=1,b=0;当评价周期内企业在某省只存在履约行为评价时,a=0,b=1;当企业在某省同时存在投标行为评价和履约行为评价时,a=0.2,b=0.8)三、全国综合评价∑∑∑∑∑=====--+=p k ql l k n j j n j j j m i i R G Q C C L b m T a X 11111//)(/(T i 为设计企业在某省份投标行为评分。

L j 为设计企业在某省份履约行为评分。

Q k 为企业在某省其他行为评价的扣分分值。

C j 为企业在该省份参与履约行为评价合同段的标价总额。

i 、j 、k 分别为对企业进行投标信用评价、履约信用评价和其他行为评价的省份数量,G 为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的全部省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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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参加交(竣)工验收或工程质量事故分析,或未按时参加 重大设计变更方案评审会
认定等级或扣分标准 直接定为D级 直接定为D级 直接定为D级 直接定为D级 直接定为D级 30分/次 30分/次 30分/次 直接定为D级 直接定为D级 8分/人次 4分/人次 5分/人次 6分/人次 8分/人次
10分/项次 5分/项次
5-10分/项次
5分/次 3分/项次 20分/次 13分/次 30分/次 10-15分/次
20-30分/次 1分/项次 10分/项次 10分/项次
说明
超投资额范围标准按《公路工程 造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单次审查、验收或检查为一次, 成果文件一般性内容达不到勘察 设计深度要求扣5分;关键性内 容达不到勘察设计深度要求扣10
GLSJ2-4-4 报批(报审)文件无正当理由不执行上一阶段批复意见或强制性标准要求
GLSJ2-4-5 无正当理由不按审查意见修改设计文件
GLSJ2-4-6 成果文件不满足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履约行为(满 成果质量(满 分100,扣完 分30,扣完为 为止。行为代 止。行为代码 码GLSJ2) GLSJ2-4)
受让或租借资质,以他人名义投标 与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虚假 中标人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合同
严重失信行为 GLSJ2-1-1 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重大质量或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行为代码 GLSJ2-1) GLSJ2-1-2 将中标合同转包或全部工作内容肢解后分别转包或违法分包
码GLSJ2
GLSJ2-6-1 在设计或设计变更中,违规谋取非法利益 GLSJ2-6-2 设计文件采用勘察成果不完整
其他失信行为 (满分20,扣 完为止。行为 代码GLSJ2-
6)
GLSJ2-6-3 GLSJ2-6-4 GLSJ2-6-5 GLSJ2-6-6
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生产厂家、供应商
发生廉政事件但未触犯刑事法律 勘察设计工作大纲及实施细则未落实 采用新材料、新工艺存在安全隐患,未在设计中提出预防安全手段或保障安 全的措施
2分/人次
12分/次
10分/次
10分/次
6分/次
说明 项目管理法人要求更换的除外
辽宁省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评定内容
行为代码
失信行为
GLSJ2-4-1 因勘察设计原因引起一般质量事故或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GLSJ2-4-2 因勘察设计原因引起一般质量问题或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GLSJ2-4-3
因设计原因,导致阶段设计投资额度大幅增加,超过上一阶段批准投资额范 围
单次审查、验收或检查为一次。 具体扣分分值根据勘察深度不足 程度确定 考核地质勘察资料是否存在造假 情况,并根据可能产生的不良影 响的严重程度酌情扣分
辽宁省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评定内容
行为代码
失信行为
认定等级或扣分标准
说明
GLSJ2-5-1 编制原则、依据或费率选取不符合规定
0.2分/次,最多扣1分
附件2
辽宁省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评定内容
行为代码
失信行为
GLSJ1-1-1 出借资质,允许其他企业或自然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
严重失信行为 (行为代码
投标行为(满 GLSJ1-1) 分100,扣完 为止。行为代 码GLSJ1)
其他失信行为 (行为代码 GLSJ1-2)
GLSJ1-1-2 GLSJ1-1-3 GLSJ1-1-4 GLSJ1-1-5 GLSJ1-2-1 GLSJ1-2-2 GLSJ1-2-3
造价控制(满 分10,扣完为 止。行为代码
GLSJ2-5)
GLSJ2-5-2
GLSJ2-5-3 GLSJ2-5-4 GLSJ2-5-5
设计变更不及时或设计给出的变更工程量与实际变更工程量相差10%以上 (含10%) 选取的材料单价与相关机构公布的价格相差10%以上(含10%)
定额选取错误
工程量计算偏差超过10%以上(含10%)或工程量计算漏项
GLSJ2-2-1 投标书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未经同意更换
人员到位(满
分25,扣完为
履约行为(满 分100,扣完
止。行为代码 GLSJ2-2)
为止。行为代
码GLSJ2)
GLSJ2-2-2 GLSJ2-2-3 GLSJ2-2-4 GLSJ2-2-5
GLSJ2-2-6
投标书承诺的其它专业负责人未经同意更换 设计人员不具备相应执业资格条件 未经同意更换投标书承诺的施工期设计代表 施工期设计代表因自身过失原因被项目管理法人要求更换的 投标书承诺的设计人员经项目管理法人同意后更换或施工期间设计代表经项 目管理法人同意后更换
GLSJ2-4-7 GLSJ2-4-8 GLSJ2-4-9
签章不全、未授权代签或借用他人资格签章
设计文件及图纸外观质量不符合《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图表示例 》要求
因勘察设计原因,引起重大设计变更
GLSJ2-4-10 因勘察设计原因,引起较大设计变更
GLSJ2-4-11 未按合同规定进行地质勘察,并造成较大质量安全隐患
GLSJ2-4-12 地质勘察深度达不到项目建设要求,并影响后续建设的进度或质量
GLSJ2-4-13 提供虚假地质勘察资料
GLSJ2-4-14 因勘察设计原因,引起一般设计变更 GLSJ2-4-15 肢解申报设计变更内容 GLSJ2-4-16 瞒报变更内容
认定等级或扣分标准 20分/次 10分/次 10分/次
GLSJ2-3-1 因勘察设计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成果
进度管理(满 分15,扣完为 止。行为代码
GLSJ2-3)
GLSJ2-3-2 GLSJ2-3-3 GLSJ2-3-4
因自身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开展外业工作或因自身原因提交外业成果的时间不 满足合同规定或设计要求
因勘察设计进度或设计文件质量不满足要求,引起项目推迟开工或工期延误
0.2分/次,最多扣1分
0.2分/次,最多扣2分 0.2分/次,最多扣2分 0.1分/次,最多扣1分
GLSJ2-5-6
初次上报总造价与最终审批总造价比较正负相差超过3%(含3%),不包括非 每超过0.5%扣0.3分,最多
设计原因的设计方案变化导致的造价差异
扣3分
履约行为(满 分100,扣完 为止。行为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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