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安全规定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目的为了加强液氨系统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使用范畴本规定适用于区域火力发电企业液氨的管理。
本规定是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补充,除实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
第二章氨的危害特性及应急处理危害特性氨属于第类有毒气体,无色有刺激性恶臭。
易溶于水、乙醇、乙醚,避免接触卤素、酰基氯、酸类、氯仿、强氧化剂。
液氨是无色的液体,具有腐蚀性、且容易挥发。
蒸发热很大,在沸点时是每克焦(327卡)。
储于耐压钢瓶或钢槽中。
由气态氨液化而得。
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明火、高热能引发燃烧爆炸。
与氟、氯等接触会产生剧烈反应。
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
急性轻度中毒者显现流泪、咽痛、声音沙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肿;胸部X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
中度中毒:上述症状加重,显现呼吸困难、紫绀;胸部X线征象符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
严重者可产生中毒性肺水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症,患者剧烈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呼吸窘迫、谵妄、昏迷、休克等。
可产生喉头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窒息。
高浓度氨可引发反射性呼吸停止。
液氨或高浓度氨可致眼灼伤;液氨可致皮肤灼伤。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必须穿着全身防火防毒服,切断气源。
若不能立刻切断气源,则不答应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
灭火剂雾状水、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急救措施皮肤接触应立刻脱去被污染的衣着,运用2%硼酸液或大量清水彻底冲洗。
就医。
眼睛接触应立刻提起眼睑,用大量活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就医。
吸入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刻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泄漏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刻隔离150m ,严格限制出入。
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液氨是一种特别紧要的化工原材料,它广泛应用于制造农药、化肥、合成纤维、制冷剂等行业中。
但是,液氨作为一种不安全品,其使用也存在很多不安全和隐患,因此需要严格的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将重点介绍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防止液氨使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
液氨储存管理(1)储存场所应阔别火源、热源、电源和有机物,储存容器应放在平坦地面上,离地应高于防水排水口,四周要保持通风良好,严禁存放在地下室、孔穴、闷闭空间和贮存不安全品同库房内。
(2)全部液氨储存容器的阀门锁定应保持完好、严密,防止无人监管状态下容器被打开。
(3)对液氨储存场所应做到定期巡查,检查储存容器和阀门的工作是否正常,必要时进行维护和修理。
(4)规定液氨储存场所的仪表仪器的日常维护和修理和校验工作,严格执行标准要求。
(5)由专业人员负责储存场所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应急救助。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1)液氨使用前必需检查容器、管道和阀门等设备,确保全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无泄漏、损坏、结冰等情况,阀门转动快捷,密封良好。
(2)工作人员必需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呼吸面具、呼吸气瓶、手套、防护服、防护鞋等。
(3)液氨使用过程中,应由专人负责现场监督和操作,未经授权无权拆开管道和容器阀门。
(4)液氨应在通风良好的场所使用,严禁在密闭的室内或缺乏通风设施的地方使用液氨。
(5)在液氨使用以外的时间段,应当适时关闭容器、管道和阀门等设备,并紧密关注其状态,防止无人值守状态下的泄露和事故的发生。
(6)液氨使用完成后,必需关闭容器、管道和阀门等设备,并加强现场巡查防止泄漏显现,假如发觉任何异常情况应适时报告,实行相应的应急措施。
液氨泄漏应急处置(1)发觉液氨泄漏应立刻通知现场人员,轻轻提示身边的人,不要慌张失措,组织人员立刻实行应急措施查找泄漏点,快速关闭泄漏装置,同时将周边人员疏散到安全范围外。
(2)通过封闭管道、阀门、进口等方法,尽可能降低泄漏量,适时通知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协调资源,进行高效、有力的救援及应急处置。
国家对液氨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液氨安全管理,预防液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液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液氨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以及与液氨相关的设备、设施、场所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液氨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科学管理、依法管理、全员参与。
第四条国家对液氨安全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企业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液氨安全管理的领导,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液氨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液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液氨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八条鼓励液氨安全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装备。
第二章液氨生产安全管理第九条液氨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取得液氨生产许可证;(二)符合国家有关液氨生产的安全技术标准;(三)具备液氨安全生产条件;(四)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条液氨生产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液氨生产安全管理:(一)严格执行液氨生产工艺,确保生产过程安全;(二)加强对液氨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三)加强液氨生产场所的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四)加强对液氨生产人员的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五)建立健全液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十一条液氨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液氨生产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液氨生产场所、设备、工艺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液氨生产企业应当对液氨生产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及时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章液氨使用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取得液氨使用许可证;(二)符合国家有关液氨使用的安全技术标准;(三)具备液氨使用安全生产条件;(四)建立健全液氨使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液氨使用规定
液氨使用规定液氨使用规定液氨是一种常见的化工原料,广泛应用于农业、工业生产、医疗卫生等领域。
为了确保液氨的安全使用,制定液氨使用规定是必要的。
以下是液氨使用规定的相关要点:1. 安全操作规范液氨是一种具有腐蚀性和毒性的化学物质,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和防护鞋,确保全身被完全覆盖。
操作前需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无漏气现象。
操作时应注意轻放液氨容器,避免撞击或摩擦引发事故。
2. 储存规范液氨在储存过程中需要符合相关的储存规范。
液氨应存放在专门的露天或室内储氨库中,库房应远离火源和易燃物质,同时保持通风良好。
储氨库的墙壁应使用不锈钢或耐腐蚀材料制作,地面应有防滑措施。
液氨容器上应标明物质名称、性质、净重和厂家信息,并设置气体泄露报警器和应急喷淋设备。
3. 使用防范措施使用液氨时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尽量减少安全风险。
首先要保证使用设备和管道的完好性,及时修复或更换有问题的部件。
其次,要进行充分的通风,避免在封闭空间中使用液氨。
对于液氨浓度较高的环境,必须佩戴专业的呼吸器具。
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避免液氨泄露,定期检查和维护阀门和管道,确保其密封性。
4. 废弃物处理液氨使用完毕后产生的废弃物需要进行安全处理,不能直接排放到环境中。
液氨废弃物应尽快转移至专门的储存容器,并进行密封。
废弃物应妥善保存并定期清理,避免堆积产生安全隐患。
在处理废弃物时,必须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以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5. 应急处理液氨的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意外情况,如泄露、泄爆等。
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需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液氨泄露的场所应迅速疏散人员,并采取合适的控制措施,以防止毒气扩散。
同时,应及时关闭泄漏点处的阀门,隔离泄露源。
液氨是一种危险的化学物质,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和操作规范,以确保人员的安全和生产设施的完整性。
同时,定期的检查和维护也是必要的,如有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2024年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液氨使用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液氨使用安全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科学管理、风险控制、依法管理。
第三条液氨使用安全管理适用范围包括液氨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
第四条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建立健全液氨使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液氨使用主体的安全主体责任。
第五条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应当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液氨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安全风险可控。
第二章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第六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分工和任务。
第七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质量的专职安全人员,负责液氨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使用台账,记录液氨的来源、进口、出口、使用等情况,确保液氨使用可追溯。
第九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对液氨的储存、使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液氨使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建立消防预案,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第十二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工作,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周边环境的监测,确保液氨使用不会对环境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第三章液氨运输安全管理第十四条液氨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取得液氨运输许可证,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运输范围和条件进行运输。
第十五条液氨运输企业应当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驾驶员,保证驾驶员具备液氨运输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液氨运输企业应当定期检查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液氨运输企业应当制定液氨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
第十八条液氨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液氨泄漏和事故发生。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3篇)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1.0目的熟知制冷剂的特性、危害和措施,做到安全、科学和规范使用,最大程度的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2.0适用范围适用于液氨制冷剂使用管理3.0内容3.1液氨(NH3)制冷剂3.1.1特性3.1.1.1物理特性①色、味、态:无色、刺激性气味②密度:比空气轻③溶解性:极易溶于水(1:700)④沸点:-33.5℃,易液化3.1.1.2热力学特性①汽化潜热较大因而单位质量工质的制冷量较大;②在制冷所需低温及环境温度范围内,其饱和压力适中,当冷却水温度低于40℃时,冷凝器中压力不超过1.6MPa,而蒸发器内温度不低于-33℃时不产生真空度;③对钢铁无腐蚀性;④其不溶于油故不影响润滑,吸水性强不产生冰塞;3.1.2氨的毒性氨的毒性为Ⅱ级3.1.3氨对环境和人体的影响3.____对环境的影响氨极易溶于水,使水变成乳白色;使植物如树木、花草等能引起烧伤,严重时会引起死亡;在常温下虽不燃烧,但空气中含有____%-____%的氨时会点燃而爆炸,最大爆炸压力3.5MPa,达到最大压力所需要的时间为0.175S。
13.1.4氨的伤害程度氨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大致可分为三类:3.1.4.1氨液溅到皮肤上会引起冷灼伤(低温氨液引起冻伤、高温氨液引起烧伤);3.1.4.2氨液或氨气对眼睛有刺激或灼伤性伤害;3.1.4.3氨气被人体吸入轻则刺激呼吸器官,重则导致昏迷直至死亡;3.1.5发生氨中毒的急救措施4.0液氨制冷剂的日常管理4.1防泄漏损失4.1.1阀门阀杆渗漏: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常开常关的阀门如制冷压缩机的吸入阀、立式低压循环贮液桶的供液阀等容易发生渗漏,日常操作中,一旦发生由运行人员立即进行锁紧处理,维修人员每周对常开常关的阀门的阀杆和盘根进行上油保养一次;对其他不常开常关的阀门阀杆和盘根每月进行上油保养一次;在维修人员的日常巡检中,一旦发现泄漏部位,当场立即处置。
4.1.2高压系统放空气:在高压系统放空气中,严格按照放空气器操作规程去操作,使混合气体中的氨气最大程度的回到系统中去,减少氨的损失。
2023年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一、前言液氨是一种常用的工业化学品,广泛应用于冷冻、制冷、化学制品生产等多个领域,但由于其具有毒性、腐蚀性和易燃爆性等特点,对其使用进行规范和安全管理非常重要。
为了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制定了以下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二、液氨使用安全管理的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将人员和环境的安全放在首位,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来预防和应对液氨使用中可能发生的事故。
2. 预防为主原则:通过加强液氨使用前的检查和培训,以及日常的维护保养和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
3. 不留死角原则:任何涉及液氨使用的环节都不可掉以轻心,要全面而且细致地进行安全管理。
4. 依法管理原则:液氨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三、液氨使用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1. 设备和设施安全(1)液氨容器必须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阀、压力表和液位表,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和维修。
(2)氨气泄漏报警系统必须安装并保持正常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气体泄漏报警。
(3)液氨设备和管道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进行设计、安装和维护,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
(4)液氨使用区域必须有良好的通风系统,以保证室内氨气浓度低于国家标准。
(5)液氨储存区域必须具备符合规定的防火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人员安全管理(1)液氨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液氨使用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理液氨泄漏事故的能力。
(2)液氨使用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具,包括防护眼镜、防护服、手套等。
(3)液氨使用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特别是呼吸系统和皮肤疾病的检查,以保障人员的身体健康。
(4)液氨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不得私自调整液氨设备和管道。
3. 应急处置措施(1)液氨泄漏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泄漏源隔离,保护好人员的安全。
(2)液氨泄漏事故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液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液氨的安全使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液氨的性质和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液氨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以及液氨使用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液氨安全使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液氨的基本性质与危害第四条液氨,化学式NH3,是一种无色、具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气体,易溶于水,溶于醇和醚。
液氨在常温常压下会迅速气化,产生大量氨气,对人体呼吸道、眼睛、皮肤等具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吸入过量会导致窒息甚至死亡。
第五条液氨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燃烧爆炸:液氨遇明火、高温或氧化剂,易发生燃烧爆炸事故。
(二)中毒:液氨挥发产生的氨气对人体呼吸道、眼睛、皮肤等具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吸入过量会导致中毒。
(三)腐蚀:液氨具有腐蚀性,对金属、混凝土、木材等建筑材料有腐蚀作用。
第三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六条液氨安全使用管理实行“谁生产、谁负责;谁储存、谁负责;谁运输、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处置、谁负责”的原则。
第七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八条液氨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液氨安全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液氨安全使用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液氨使用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液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员,负责液氨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第四章安全技术措施第十条液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处置等环节应采取以下安全技术措施:(一)生产环节:采用自动化控制,减少人员接触液氨的机会。
(二)储存环节:设置专用液氨储罐,确保储罐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储罐应设置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计等安全仪表;储罐周围应设置围堰,防止液氨泄漏。
(三)运输环节:使用符合规定的运输工具,装载、运输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运输车辆应配备应急处理设备。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液氨是一种常用的工业气体,用于冷冻、制冷、合成氨等各种工艺。
在使用液氨时,需要严格遵守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以下是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的一些常见要求:
1. 安全设施和装备: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包括氨气泄漏报警系统、防火墙、防震设施、通风系统等。
2. 安全标识和警示:液氨使用单位应在液氨存放和使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和警示标志,告知人员禁止吸烟、明火等违规行为,并指示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避难场所。
3. 储存和运输:液氨使用单位必须在专门储存的容器中进行存放,并定期对容器进行检查和维护。
在运输液氨时,必须采取适当的包装和装卸措施,防止泄漏和事故发生。
4. 人员培训:液氨使用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液氨安全操作培训,提高其对液氨危险性的认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必要时,还应组织定期的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
5. 泄漏事故处置:如果发生液氨泄漏事故,液氨使用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泄漏物质的控制和清理,确保人员安全。
6. 监测和检查:液氨使用单位应定期对液氨存放和使用场所进行安全监测和检查,确保设备和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以上是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的一些常见要求,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还需根据当地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遵守和执行。
制冷剂液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制冷剂液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一、总则
1.1为规范液氨的安全使用,制定本管理规定。
1.2本管理规定所称液氨,是指适用于制冷的甲烷和氨的混合物,分
子量为17.0,统称为液氨。
二、安全贮存
2.1液氨必须在专用设施内存放,并进行安全贮存。
2.2液氨必须存放在密封的容器内,并保持指定的压力和温度。
保持
液氨装置的完好,并及时进行维护保养。
2.3液氨罐不得处于潮湿、高温环境中,防止液氨渗漏,及时进行检
查和维护。
2.4液氨存放环境应注意防止火灾,并防止与易燃物质混合,减少爆
炸的危险。
三、安全使用
3.1液氨使用前必须检查液氨贮罐,确保其完好,使用安全无渗漏。
3.2在使用液氨时,必须携带安全防护装备,如防护眼镜、护手套等,并穿戴防护服。
3.3液氨的使用操作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与其他易燃物质混合。
3.4使用液氨的地方必须保持通风。
3.5液氨使用后,应立即清理液氨,放置用过的液氨储罐,严格按照液氨的使用要求进行处理和安全存放。
四、安全检查
4.1液氨的使用前,应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液氨的安全使用。
4.2液氨贮罐外的部件,应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它们完好无损。
制冷剂液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制冷剂液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制冷剂液氨是目前工业生产中和空气调整中最常用的冷媒。
液氨在实际使用中,若管理不当或操作不规范,就可能对人们的健康和环境产生严重威逼。
为确保液氨的安全使用,有必要订立一系列的液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本文将认真介绍制冷剂液氨的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一、液氨的基本性质液氨(NH3)是一种无色、刺激性气味的气体,在常温常压下,液氨为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液体。
液氨的气味独特,可以辨别其泄漏情况,但若浓度过高时会对人体产生致命影响。
二、液氨使用规定1. 液氨应储存在专用的容器中,容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安全标准,储存库房应做好防火、防猛兽等措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示。
2. 储存区内应有专门的管理人员,有专门的防护装备,避开与液氨接触。
3. 液氨应依据规定进行分类,颜色不同的容器进行区分,同颜色的容器应择时更换,以免产生误判或误操作。
4. 液氨在运输过程中必需垂直放置,防止液氨外泄,造成不良后果。
5. 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液氨储存容器及储存区的全部设施应定期检查。
6. 液氨在使用中应避开暴露在空气中,以免污染环境。
工作者应配备好防护装备并在使用前进行相关培训,合理的使用多种于消化。
7. 液氨在使用过程中必需进行完善的记录,包括容器序号、容器气密以及室内温度、湿度等紧要数据。
8. 液氨在异常情况下必需立刻停止使用,并实行措施进行适时处理,避开造成不良影响。
9. 废弃液氨在处理过程中必需做好环保措施,秉持着绿色环保的理念将有害物质进行无害化处理。
10. 在发觉液氨泄漏时,应立刻紧急迫断液氨阀门,并适时进行救助处理。
三、液氨安全使用管理措施1. 安全教育:组织工人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反复强调液氨胶囊是不安全品,要强化对安全生产的运作规定以及应急措施的娴熟把握,提高工人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2. 环境监测:要配备完整的环境监测设备,定期检测液氨的存在状态、气体危害及环境温度、湿度等指标,查明液氨运营的环境状态和情形。
液氨使用管理规定(5篇)
液氨使用管理规定一、液氨的安全管理责任(1)生产部对液氨安全管理负总则,对公司负责管理,督促合成车间搞好液氨的贮存及充装。
(2)生产部主管工艺的部长每天要对氨流程是否畅通作检查,确保按工艺指标和操作规程办事,并以液氨的充装作督促,指导操作工充氨。
(3)生产部主管安全的部长每天要对液氨、管线和贮槽的温度、压力,液位是否符合安全规范作检查,并确保无地方泄漏。
(4)生产部主管设备的部长工每天要对氨、贮槽、管线、阀门、液位计及仪表作检查。
(5)仪表车间要不定期地对液位计、仪表作检查。
(6)合成车间主管是搞好本车间液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7)合成车间主管每天要不定期地对氨槽、管线、仪表、阀门的工作情况作详细的检查。
(8)合成车间主管要教育并督促本车间人员搞好本车间的液氨安全管理。
(9)当班操作工必须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迅速上报。
(10)与液氨系统无关的人员要坚决制止进入界区。
二、液氨系统的维修及保护(1)液氨系统的阀门和螺丝必须涂黄油,以便开关及下次拆除。
(2)液位计及压力表必须有现场和远传仪表两套同时运行,以防失灵。
(3)对有问题的管线、阀门、仪表要坚决更换和修理。
(4)对可能有问题(即使是怀疑)的设备,管线、阀门、仪表也必须先让其停止工作,直至查清,并确认可以使用。
(5)液氨系统的动火必须由主管部长同意在场,并置换合格后方可进行。
(6)正常情况下,不得对氨槽界区从事维修或其它工作。
三、氨槽的管理(1)氨槽的编号:合成排管15M3氨槽命名为1#氨贮槽;铜洗排管15M3氨槽命名为2#氨贮槽合成车间48M3氨槽命名为3#氨贮槽;(2)氨槽的液位计、压力表、安全阀齐全。
(3)严禁超温、超压生产。
(4)严禁高液位贮存。
(5)生产槽最高液位不能超过6T,计量线。
(6)严格作好液位交接班记录和氨槽岗位的现场交接班制度。
四、设专人充氨(1)合成车间各班必须安排专人(主操)充氨,其它无关人员不得参与。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液氨是一种常见的工业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1. 储存和运输安全:液氨以压力罐或储罐的形式储存,要定期检查储罐的完整性和泄漏情况,确保安全阀的正常工作。
运输液氨时,应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并遵守相关运输规定。
2. 泄漏处理:发生液氨泄漏时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迅速停止泄漏源,切勿使用明火,利用合适的工具和设备进行泄漏物清除,以防止泄漏物蒸发或扩散。
3. 防护措施:在液氨操作区域内,人员应佩戴防护设备,如安全眼镜、防护手套、防护服等,以防止液氨对人体的直接接触。
操作区域应保持通风良好,以确保液氨浓度不会超过限定安全范围。
4. 紧急救援:进行液氨相关工作时,需要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并组织人员接受相关培训,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处理,并采取适当的紧急救援措施,包括报警、疏散、急救等。
5. 灭火设备:液氨具有易燃、易爆性质,应在操作区域内配置适量的灭火器材,以便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扑灭。
6. 监测设备:在液氨使用区域内安装气体泄漏监测装置,以便及时发现泄漏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7. 安全培训:必须定期组织液氨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熟悉液氨的性质、危害和预防措施,并学习应对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应急措施。
以上是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点,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更为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以确保液氨使用的安全性。
液氨使用及存贮安全管理规定
液氨使用及存贮安全管理规定液氨是一种常见的氮气化合物,常用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制冷、冷冻和气体灌装等环节。
然而,液氨具有高压、高毒性和易燃性的特点,可能对人体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使用和存储安全管理规定。
1.液氨使用安全管理(1)人员管理:液氨的操作必须由经过相应培训和持有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且必须戴防护手套、防护眼镜和防警服等个人防护设备。
(2)通风管理:液氨使用区域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以防止氨气积聚。
应定期检查通风设备的运转是否正常,确保畅通。
(3)防火管理:液氨为易燃物质,使用过程中必须禁止火源,严禁吸烟。
使用区域内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在液氨罐区附近,应设置明显的“禁止明火”标志。
(4)泄露管理:液氨泄露会形成有毒气体,如发生泄露,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紧急处理,迅速疏散人员,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5)容器管理:液氨通常以高压气体或液化气体的形式存储,必须按照规定的容器型号和负荷限制进行存储。
存储的容器必须经过定期检测,并保持干燥、通风和远离火源等条件。
2.液氨存储安全管理(1)容器选择:液氨的存储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合格的厂家生产。
选择容器时,必须考虑其负荷、材质、密封性和耐腐蚀性等因素。
(2)容器标识:液氨容器必须在外部明显位置上标注“液氨”字样,并注明氨气的危险特性和安全操作要求等信息。
(3)存储环境:液氨应存储在通风良好、远离有机物和易燃物的区域。
存放区域应进行防火设计,并随时保持清洁和干燥。
(4)容器检测:液氨容器应定期进行压力、温度和液位等参数的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
检测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修理或替换措施。
(5)防护措施:存储区域应设立相关的防护设施,如安全防护围栏和安全警示标识,以确保人员的安全。
(6)应急预案:针对液氨泄漏、火灾或其他突发情况,必须制定明确的应急预案,并进行相关培训和演练,以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3篇)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一、液氨特点:(1)理化性质分子量:17.03危害类别:第2.3类有毒气体。
无色、有刺激性恶臭气味,易溶于水、乙醇、乙醚,相对密度(水____1):0.63(5℃),熔点-77.7℃,沸点-33.35℃,氨的水溶液呈碱性,____%水溶液PH值为11.7左右。
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V/V):15.7-27.4。
遇高热、明火易燃烧、爆炸,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力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2)危险性氨属低毒类。
氨随呼吸道吸入后,通过肺泡除少部分为二氧化碳中和外余下吸收至血液。
被吸收的氨,在肝脏中解毒形成尿素;又可随汗液、尿和呼气排除体外。
氨对人的毒性,主要对上呼吸道有刺激和腐蚀作用。
低浓度液氨对粘膜有刺激性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
浓度过高时,直接接触部位可引起碱性化学灼伤,组织呈溶解性坏死,并可引起呼吸道深部及肺泡的损伤,发生化学性支气管炎、肺炎和肺水肿。
高浓度吸入,可使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增强,引起痉挛,并可通过三叉神经末梢的反射作用而引起心脏停搏和呼吸停止。
周边地区工作、居住人员较多,一旦发生液氨泄漏后处理不及时,会造成大量氨弥漫到空气中,造成人员窒息中毒,严重者死亡;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____%-____%),遇到明火会发生爆炸。
二、危险目标的确定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____)储存区液氨的临界储量为10t。
我公司液氨站内拥有容积150m3卧式储罐____个,按有效容积(____%)计算:150____2____%____0.63=132.3t(5℃时)。
超过临界储量,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三、对操作人员、运输车辆和灌区的安全管理规定为了保证公司使用液氨的安全,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编制本规定。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学习训练,具备应有的安全操作知识,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及体检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液氨是一种常用的冷却剂和化学原料,主要用于工业生产中的制冷、冷冻、气体制备等领域。
然而,液氨在使用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如果不正确使用和管理,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
因此,为了保障液氨使用的安全,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非常重要。
一、液氨的储存和供应1. 液氨储存区域应建立专门的氨气储罐,储存区域应避免与明火、可燃物品和易燃物接触,避免阳光直射,储罐周围应设置防护栏杆。
2. 液氨储存区域应设有氨气泄漏报警装置,并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3. 液氨储存区域应设有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以备应急。
4. 液氨供应应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并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5. 在液氨储存和供应过程中,严禁进行违法操作,如倒装、过量供气等。
二、液氨的使用和运输1. 使用液氨时,操作人员应穿戴好防护服、防毒面具、手套、防护镜等个人防护装备,并按规定进行操作。
2. 液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泄漏,保持操作区域通风良好。
3. 液氨使用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 液氨运输时,应使用专门的运输车辆和容器,并按照规定的容器标识进行标注。
5. 液氨运输车辆应设有泄漏报警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三、液氨的泄漏应急处理1. 发现液氨泄漏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紧急处理,包括迅速撤离人员、隔离危险区域、关闭液氨供应和电气设备等。
2. 在液氨泄漏现场,应设立专门的指挥部,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安全和事故处置。
3. 在液氨泄漏现场,应使用专业的泄漏处理设备和化学吸附剂进行泄漏物的清理和处理,避免扩散和二次污染。
4. 液氨泄漏事故发生后,应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综上所述,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对液氨的储存、供应、使用和泄漏应急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确保液氨的安全使用和防范事故的发生。
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并通过培训和演练等方式,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中国液氨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液氨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液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液氨的生产、储存、使用、运输、销售、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液氨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谁主管、谁负责,企业主体责任;(三)严格规范、依法行政、强化监管;(四)科学管理、技术进步、持续改进。
第二章生产安全第四条液氨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生产。
第五条液氨生产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检验、检测。
第六条液氨生产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
第七条液氨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八条液氨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储存安全第九条液氨储存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检验、检测。
第十条液氨储存场所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防火、防爆、防泄漏等措施。
第十一条液氨储存场所的消防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验、检测。
第十二条液氨储存场所应当设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储存、出入库、巡检、应急处置等要求。
第四章使用安全第十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使用。
第十四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液氨使用、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的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对液氨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液氨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
第五章运输安全第十七条液氨运输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运输。
第十八条液氨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检验、检测。
液氨的使用安全和贮存安全
液氨的使用安全和贮存安全一、使用安全:1.瓶装液氨使用者应当购买已取得气瓶充装许可的单位充装的合格液氨。
2.液氨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入库和使用;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气瓶。
3.公称容积为100L及以下的液氨气瓶,使用时应直立放置,并有防倾倒措施;公称容积为400L及以上的液氨气瓶,使用时应卧式放置,并牢靠定位。
液氨气瓶不得靠近热源或明火,严禁用任何热源对气瓶加热,夏季应防止曝晒。
4.瓶内氨气不得用尽,应当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液氨。
5.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液氨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逆阀、缓冲罐等。
缓冲罐应设液位计。
6.采用氨作为制冷剂的制冷系统的安全保护和自动控制应按GB50072的有关规定执行。
7.氨制冷机房应设置氨气浓度报警装置,当达到报警设定值时,应自动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自动开启制冷机房事故排风机。
二、贮存安全1.液氨贮罐中液氨充装量不应大于容器容积的90%。
2.液氨贮罐应设液位计、压力表、安全阀以及静电导除设施,低温液氨储罐尚应设温度指示仪;根据工艺条件,设置上、下限位远传报警装置;液氨贮罐进出口管道应设远程自动切断阀。
3.超过100m3的液氨贮罐应设双安全阀,其中一只出口切断阀为紧急切断阀。
4.液氨贮罐基础应稳固,防止因基础下沉引起管道应力破损。
5.室外的液氨贮罐应设置防火堤、备用事故氨罐、气氨回收、水喷淋等设施,防火堤的有效容积应不小于1个最大储罐容积的60%。
6.室内的液氨贮罐应设置防爆的事故排风机并与氨气浓度报警装置形成联锁。
7.液氨钢瓶应置于专用仓库贮存, 仓库应符合GB 50016的有关规定。
8.液氨气瓶应当整齐放置,立放时应妥善固定,采取防止气瓶倾倒的措施;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采用防止滚动措施,无缝气瓶的堆放层数不得超过5层,400L及以上的焊接气瓶不得超过2层,并留出吊运间距和通道。
液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液氨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液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液氨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理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液氨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相结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液氨安全管理的领导,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液氨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第五条液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液氨安全管理,提高液氨安全生产水平。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章生产与储存第七条液氨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二)符合国家规定的液氨生产安全条件;(三)具有健全的液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配备必要的液氨安全生产设施和人员。
第八条液氨储存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二)符合国家规定的液氨储存安全条件;(三)具有健全的液氨储存管理制度;(四)配备必要的液氨储存设施和人员。
第九条液氨生产、储存单位应当采取以下安全措施:(一)严格执行液氨生产、储存操作规程;(二)加强液氨生产、储存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液氨设施、设备完好;(三)定期检测液氨生产、储存场所的气体浓度,确保符合安全标准;(四)建立健全液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十条液氨生产、储存单位应当对液氨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章经营与运输第十一条液氨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二)符合国家规定的液氨经营安全条件;(三)具有健全的液氨经营管理制度;(四)配备必要的液氨经营设施和人员。
第十二条液氨运输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符合国家规定的液氨运输安全条件;(三)具有健全的液氨运输管理制度;(四)配备必要的液氨运输设施和人员。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4篇)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确保液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环境,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液氨使用单位,包括化工企业、农业生产单位、冷库等。
第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液氨的特性和危险性,建立液氨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组织。
并根据生产、存储等使用过程中的不同特点,制定相应的液氨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制度第四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等。
第五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液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注意事项以及应急措施。
第六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液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措施,包括报警、疏散、救助等。
第七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安全培训制度,对液氨使用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液氨的危害性、应急处置措施等。
第八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对液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九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完善的液氨检测设备,确保及时发现液氨泄漏等安全隐患。
第十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在液氨周围设置警示标志,明确警示颜色、形状和标志图案,警示标志应当清晰可见。
第十一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储存设施,确保液氨的安全存储,并建立储罐、管道等设施的防止漏氨的措施。
第十二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泄漏监测系统,通过监测设备和仪表,及时发现液氨泄漏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十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积极配合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购买液氨责任保险,为液氨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提供相应的保障。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监管部门对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包括液氨安全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
第十六条监管部门可以对液氨使用单位的涉及液氨安全的重要设施进行抽查检查,液氨使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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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氨的理化性质对健康的危害及应急处理 (2)第三章液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使用液氨装置的总图位置 (6)第四章对使用液氨的厂房(仓库)的规定 (8)第五章安全保护和自动控制 (9)第六章液氨贮罐(槽)、制冷机及管道 (12)第七章电气 (15)第八章安全监控 (15)第九章安全管理 (16)第十章应急救援 (19)附录 (20)第一章总则1.1目的为了保证青岛市使用液氨的安全,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编制本规定。
1.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青岛市使用液氨的管理。
本规定是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补充,除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
第二章氨的理化性质对健康的危害及应急处理2.1氨的理化性质2.1.1标识中文名氨;氨气(液氨)英文名ammonia分子式NH3相对分子质量17.03CAS号7664-41-7危险性类别第2.3类有毒气体化学类别氨2.1.2理化性质熔点(℃) -77.7沸点(℃) -33.5液体相对密度(水=1)0.82(-79℃)气体相对密度(空气=1)0.6饱和蒸汽压(kpa) 506.62 (4.7℃)临界温度(℃) 132.5临界压力(Mpa) 11.40溶解性易溶于水、乙醇、乙醚2.1.3稳定性和反应活性稳定性稳定聚合危害不聚合避免接触的禁忌物卤素、酰基氯、酸类、氯仿、强氧化剂。
燃烧(分解)产物氧化氮、氨。
在高温时会分解成氮和氢,有还原作用。
在催化剂存在时可被氧化成一氧化氮。
2.1.4主要组成与性状主要成分纯品外观与性状无色有刺激性恶臭的气体。
主要用途用做制冷剂及制取铵盐和氮肥。
液氨是无色的液体。
是一种优良的溶剂。
蒸发热很大,在沸点时是每克1369.08焦(327卡)。
储于耐压钢瓶或钢槽中。
由气态氨液化而得。
2.1.5爆炸特性与消防燃烧性易燃闪点(℃)无意义引燃温度(℃) 651爆炸下限(%) 15.7爆炸上限(%) 27.4最小点火能(mJ) 至1000 mJ也不发火(氢气为0.02 mJ)最大爆炸压力(Mpa) 0.5802.2危险特性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反应。
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2.3灭火方法消防人员必须穿戴全身防火防毒服。
切断气源。
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
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2.4灭火剂:雾状水、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2.5健康危害侵入途径吸入健康危害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
急性中毒:轻度者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肿;胸部X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
中度中毒:上述症状加剧,出现呼吸困难、紫绀;胸部X线征象符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
严重者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症,患者剧烈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呼吸窘迫、谵妄、昏迷、休克等。
可发生喉头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窒息。
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
液氨或高浓度氨可致眼灼伤;液氨可致皮肤灼伤。
2.6急救措施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应用2%硼酸液或大量清水彻底冲洗。
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2.7泄漏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隔离150m ,严格限制出入。
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合理通风,加速扩散。
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废弃或修复、检验后再用。
2.8储运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仓间。
远离火种、热源。
防止阳光直射。
应与卤素(氟、氯、溴)、酸类等分开存放。
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验收时要注意品名,槽车运输时要灌装适量,不可超压超量运输。
运输按规定路线行驶。
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
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车厢高度,且不超过五层;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运输工具上应备有灭火器材。
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城市的繁华市区应避免白天运输;运输气瓶的车不得在繁华市区、重要机关附近停靠。
在其他地区停靠时,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为及时导走汽车行驶时产生的静电,可采用导电橡胶拖地带按HG/T20675-1990《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的有关规定接于槽车上。
2.9防护措施2.9.1车间卫生标准中国MAC(mg/m3) 20(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30(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摘自GB Z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9.2依据GB5044-8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的规定氨为Ⅳ级(轻度危害)。
2.9.3检测方法纳氏试剂比色法2.9.4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
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2.9.5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防氨专用防毒面具。
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
2.9.6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2.9.7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2.9.8手防护戴橡胶手套2.9.9其他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
工作完毕,淋浴更衣。
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2.10环境资料该物质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应特别注意对地表水、土壤、大气和饮用水的污染。
2.11废弃严禁私自处理。
由当地有资质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12运输信息危规号23003UN编号1005包装分类Ⅱ包装标志6,7包装方法钢质气瓶、槽车2.13法规信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国务院2002年1月26日发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2.3类有毒气体。
第三章液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使用液氨装置的总图位置3.1液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规定(简称建规)液氨属于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
按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年版)的规定(简称石化规)液氨属于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
3.2灭火器的配置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进行配置。
氨属于C类火灾。
3.2.1火灾危险等级的划分:液氨储罐区划为严重危险级,低温冷库划为中危险级,控制室(操作间)划为严重危险级。
3.2.2灭火器的配置数量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计算确定,并按规范规定选取。
3.2.3 灭火剂的类型可选用喷射干粉灭火剂或二氧化碳灭火剂。
灭火器的型式可选用手提式灭火器,或推车式灭火器,或二者并存。
3.3使用液氨装置的总图位置按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年版)的规定如下: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石油化工企业生产区防火间距(m)相邻工厂或设施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居住区、公共福利设施、村庄 100相邻工厂(围墙) 50国家铁路线(中心线) 45厂外企业铁路线(中心线) 35国家或工业区铁路编组站(铁路中心线或建筑物) 45厂外公路(路边) 20变配电站(围墙) 50架空电力线路(中心线) 1.5倍塔杆高度Ⅰ、Ⅱ国际架空通信线路(中心线) 40通航江河海岸边 20注:①括号内指防火间距起止点。
(应符合石化规附录六的规定)。
②当相邻设施为港区陆域、重要物品仓库和堆场、军事设施、机场等对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距离有特殊要求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3.3.1在进行区域规划时,应根据液氨及其相邻的工厂或设施的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合理布置。
3.3.2液氨的生产使用区,宜位于邻近城镇或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3.3.3在山区丘陵地区,液氨的生产使用区应避免布置在窝风地带。
3.3.4公路和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严禁穿越液氨的生产使用区。
区域排洪沟不宜通过厂区。
3.4液氨的生产使用设施(装置)与居住区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按有关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结论确定。
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常年固定居住的房屋,并应绿化。
(依据SH3024-1995《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3.0.5条)。
3.5冷库与其他建(构)筑物的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当地环保部门有关规定。
(依据GB50072-2001《冷库设计规范》4.2.2条)。
第四章对使用液氨的厂房(仓库)的规定4.1液氨的火灾危险性为乙类。
其厂房的设计应符合《建规》的有关要求。
4.2液氨生产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液氨仓库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4.3液氨厂房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厂房内,当必须与本厂房贴邻建造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防爆墙隔开和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4.4液氨厂房内设置液氨中间仓库时,其储量不宜超过1昼夜的需要量。
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他部分隔开。
4.5液氨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液氨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并不应贴邻建造。
4.6液氨厂房(仓库)内不应设置铁路线。
4.7液氨的设备布置4.7.1液氨设备的布置应便于操作、通风排毒和事故处理,同时必须留有足够宽度的操作面和安全疏散通道。
4.7.2使用液氨的设备宜露天或半露天布置。
氨压缩机,宜布置在敞开或半敞开式厂房内。
4.7.3氨压缩机布置在半敞开式或封闭式厂房内时,其厂房的顶部应采取通风措施。
4.7.4为防止氨气及噪声对操作人员的危害,氨压缩机的操作应设隔离操作室。
氨压缩机房的自动控制室或操作人员值班室应与机器间隔开,并应设固定密封观察窗。
4.7.5氨压缩机房的门应向外开启,并采用手开门。
4.7.6氨压缩机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环境。
应设事故排风装置,换气次数不应小于8次/h.排风机应选用防爆型。
4.7.7氨压缩机房室内的采暖温度宜采取16℃。
氨压缩机房内严禁明火采暖。
4.7.8制冷设备的氨压缩机房和设备间的布置应符合《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01中的有关规定。
a)设备布置应符合工艺流程安全规程以及操作方便的要求,并需要有适当的空间,以便设备部件的拆卸和检修。
同时亦应考虑到尽可能布置紧凑,充分利用机房的空间,以节省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