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最新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实务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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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市前并购重组案例操作实务【最新】

企业上市前并购重组案例操作实务【最新】

企业上市前并购重组案例操作实务一、为什么要进行上市前并购重组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时间在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前进行并购重组,主要是为了解决独立性问题、同业竞争问题、关联交易问题以及保持公司的股权清晰等,通过并购重组以及公司改制,使得企业能够符合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主体资格的要求,为上市打下良好基础。

1、突出主营业务主板要求主营业务突出,创业板要求主要经营一种产品。

并购重组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为了将不相关业务剥离出去,相关业务纳入到上市主体中来,从而达到主营业务突出或主要经营一种产品的目的。

该种主营业务要求具备完整的产供销体系,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允许把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资产、人员、资质等放到上市主体之外。

2、实现公司独立运作——五独立上市公司应当具备资产独立、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和人员独立五个要求。

3、规范关联交易以及同业竞争证监会要求拟上市企业消除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

在上市前并购重组的过程中,企业可以考虑将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金额比较大的公司吸收到上市主体当中,或注销同业竞争公司和关联公司,一般不建议企业将其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4、提升公司整体的运营效率通过上市前并购重组和企业改制,建立公司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规范运作的制度,建立健全完善的、合法合规的财务会计制度,促进企业的管理水平的提升、业务流程的优化,从而提升公司整体的运营效率。

5、公司股权清晰拟上市企业的股权必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碍,不存在任何纠纷。

二、企业上市前改制重组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改制,是指为满足企业未来上市的要求,对企业做出针对性的组织形式变更等一系列法律活动的过程。

重组,是指为满足企业未来上市的要求,对企业做出的包括组织形式、资产、运营等整体或部分变更的一系列法律活动的过程。

1、主营业务突出、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具有独立经营能力。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借壳上市操作实务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借壳上市操作实务

资产、业务(B)

(1)拟上市资产原股东(即重组方),收购上市公司原股东持有上市公司存量股份,但有
时仅收购部分存量股份或不收购存量股份,每个交易差异较大。关于去存量股价款的支付:
一般以其对上市公司进行重组后置换出的上市公司原资产、业务(A)支付,或以现金支付。
(2.1)重组方将自己持有的拟上市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中;
交易形成的债权债务
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应因本次交易产生与重组方之间大额的债权、 债务。控股股东不能因本次交易形成对上市公司的负债,上市公司 对控股股东的负债也应有明确的还款计划,且该计划要保护中小股 东的利益。
法人治理 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4. 借壳上市审核关注要点:上市公司重组及发行股份
.
审核要点
审核要求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
借 壳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发行价格
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壳 上
资产及业务注入获得控制权的上市公司,从而实现未上市资产和业务间

接上市的行为。


“借壳上市”交易:在国外又称为反向收购,是指通过“上市壳公司”
实 务
控制权的转移,非上市公司将其旗下的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从而间接
完成该优质资产的上市。
专指:借壳方(也称“收购方”)与壳公司没有产权关系的间接上市行 为。

注入资产的交易作价 产评估报告。证监会对于单纯使用市盈率、市净率等方法所出具的

估值报告(券商除外)进行作价的方式并不认可,且目前市场上除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实务操作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实务操作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实务操作一、并购重组策略的确定在进行并购重组前,上市公司需要明确其目标并购公司,确定并购的目的与策略。

并购目的可以是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竞争力、获取技术或知识产权等。

公司应该对目标公司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评估其价值、风险和盈利能力,确保并购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

二、谈判与交易价格确定上市公司与目标公司之间进行谈判,商定交易价格和交易方式。

交易价格的确定通常需要进行评估、估值和研究,以确定合理的交易溢价或溢价比率。

三、法律、财务尽职调查在签署正式协议之前,上市公司需要对目标公司进行法律、财务的尽职调查,确认目标公司的真实业务状况、财务情况和合规性。

尽职调查可以防范风险,确保并购交易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四、签署谅解备忘录或意向协议上市公司与目标公司签署谅解备忘录或意向协议,明确双方的合作意愿和条款。

谅解备忘录或意向协议通常包括双方的合作方式、交易结构、竞商条款等。

双方可以在此阶段签署保密协议,确保交易的机密性。

五、股权转让与交割如果是股权并购,上市公司需要与目标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收购协议,并向证监会递交相关申请。

交割阶段,双方按照协议约定完成股权转让的手续。

六、审批程序与申报材料准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需要向证监会申请并购重组事项的审核及批准。

上市公司需准备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包括并购报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等。

七、股东大会决议与股份变动上市公司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征求股东的意见和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后,上市公司需向证监会报送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文件,并办理股份变动登记手续。

八、完成交割与整合交割完成后,上市公司需要启动整合工作,将并购的公司融入到自己的业务体系中。

整合包括资源整合、人员整合、业务整合等,旨在实现并购预期的经济效益。

九、监管审核与信息披露上市公司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成监管部门的审核和信息披露要求。

并购重组的结果和进展需通过公告或公告配套文件进行披露,以保证市场的透明度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12个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典型案例【2020年最新】

12个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典型案例【2020年最新】

12个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典型案例【2020年最新】12个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典型案例一、东方航空吸收合并上海航空东航、上航两个难兄难弟实在有太多的相似点了,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的寒流中都分别披星戴帽,而这两家公司的业务均立足上海,放眼全国,业务上存在颇多重叠之处,重组是个双赢的选择。

但实际中,由于东航属于国务院国资委下属企业,上航属于上海国资委下属企业,这两个属于不同娘家的国有企业最后能够走上重组之路,这与上海对局部利益的放弃和打造一个国际航运中心的迫切需求是分不开的。

(一)交易结构1、东航发行股份吸并上航,上航注销法人资格,所有资产和负债人员业务均并入东航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航空有限公司中。

2、双方的换股价格均按照停牌前20个交易日均价确定,对接受换股的上海航空股东给予25%的风险溢价作为风险补偿。

3、方案赋予东航和上航的异议股东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提供的现金选择权,包括H股和A 股股东,异议股东可以按照换股价格行使现金选择权,无风险补偿。

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要求:①在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②持续持有股票至收购请求权、现金选择权实施日。

4、由于国务院国资委等领导要求东航需要非公发行融资,方案采取换股吸收合并和A+H非公开发行两个项目并行操作,且相互独立,不互为条件,达到"一次停牌、同时锁价"的目标(二)几点关注1、上航被吸收合并的资产东航由东航通过其设立全资子公司上航有限来接收原上海航空主业资产及债权债务,并重新领域新的行政许可证照。

上海有限为东航的全资子公司,这我就不理解了,为何不干脆直接采取控股合并上航的方式,反而绕了一圈却需要重新办理几乎所有的经营许可证照?难道是吸收合并有强制换股的味道但控股合并可能不能干干净净的换股,可能个别股东因这那原因不会办理换股手续?这可能也是某一个全面要约案例中的原因,在那个案例中,有部分股东就是没有接受控股股东发出的要约收购,控股股东在要约收购取得90%左右的股权后没有办法,只能将公司注销后重新设立一个公司将相关资产装进去。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实务及案例分析(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实务及案例分析(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实务及案例分析目录第一章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体系介绍第二章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实施流程第三章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重点关注问题第四章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案例分析第五章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最新政策动态第一章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体系介绍1.1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概念1.2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法规体系1.3 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需履行的程序1.4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的基本原则⏹并购重组并非准确的法律概念,只是市场上的通常说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主要包括✓控制权转让(术语为“上市公司收购”,其实是“收购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包括资产购买、出售或者置换等)✓股份回购✓合并✓分立对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结构、资产和负债结构、主营业务及利润构成较大影响的活动。

并购与重组大致的区别:⏹并购主要涉及公司股权结构的调整,其目标大多指向公司控制权变动,核心是“股东的准入”;⏹重组则主要涉及公司资产、负债及业务的调整,其目标是优化公司的资产规模和质量、产业或者行业属性,核心是“资产业务准入”。

⏹但是随着股权类证券作为交易支付手段后,两类准入可以通过一项交易同时完成,因此二者的界限逐渐模糊,常常统称“并购重组”。

并购重组类型划分※行业关联度:横向并购、纵向并购、混合并购※支付方式:现金、股权、资产及新型金融并购工具(如:优先股、定向发行可转债、定向权证及并购基金等)※并购意图:恶意并购、善意并购※交易场所:公开市场(交易所)、非公开市场※交易地域:境内并购、跨境并购我国的并购重组的规模及数量持续增长1000200030004000500002000400060008000100001200014000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中国并购市场概况交易金额(亿元)交易数量500100015002000250030000100020003000400050006000700080009000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中国上市公司并购市场概况交易金额(亿元)交易数量⏹中国并购市场的发展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但整体呈上升态势,特别是2012年、2013年呈爆发式增长态势⏹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已经成为了中国并购市场的主体,是中国并购市场爆发式增长的主要推动力⏹截至2014年8月底,2014年内上市公司发生并购案例2719起,其中,已完成1493起,进行中1164起,公告并购终止62起。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实务与并购基金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实务与并购基金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实务与并购基金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成为了企业发展战略中重要的一环。

并购重组是指企业通过收购其他企业或者与其他企业合并来实现规模扩大、资源整合、市场拓展等战略目标的行为。

在并购重组中,除了直接投入企业自有的资金外,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运用并购基金来辅助并购活动,提高并购的成功率。

本文将从实务角度探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实施过程和并购基金的作用。

首先,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实施过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策略选择、尽职调查、协商谈判和实施整合。

在策略选择阶段,上市公司需要明确自己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并确定是否通过并购重组来实现。

在尽职调查阶段,上市公司需要对目标企业进行全面的财务、法律、市场等调查,以确定其价值和风险。

在协商谈判阶段,上市公司需要与目标企业就收购价格、股权交换比例、管理层安排等进行协商,并最终达成一致。

在实施整合阶段,上市公司需要对并购后的整合进行规划和执行,确保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

并购基金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并购基金可以提供资金支持。

并购活动通常需要大量资金,而上市公司可能无法独立融资。

通过引入并购基金,可以获得专业的融资支持,降低并购的资金风险。

其次,并购基金可以提供专业的投资与管理经验。

并购重组是复杂的项目,需要专业的投资和管理经验来确保项目的成功。

并购基金通常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人才库,可以提供并购项目的全程咨询和管理支持。

再次,并购基金可以提供并购项目的专业评估和尽职调查服务。

并购重组往往涉及到大量的信息和数据,通过引入并购基金可以获得专业的尽职调查服务,降低并购的交易风险。

然而,并购基金在实务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选择合适的并购基金是一个关键的问题。

市场上有各种各样的并购基金,不同的基金有不同的投资策略和专业优势,上市公司需要根据自身的需求和目标来选择合适的并购基金。

其次,并购基金的投资回报率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

上市公司需要评估并购基金的投资回报率,并基于此做出是否引入并购基金的决策。

企业并购重组及案例分析

企业并购重组及案例分析

企业并购重组及案例分析企业并购重组是指企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股权或资产,或者与其他企业合并,以实现业务拓展、资源整合或增加市场份额等目标的行为。

并购重组是市场经济中常见的一种经营战略,不仅可以帮助企业快速扩大规模,还可以实现资源共享和协同效应,提升企业竞争力。

下面将以2024年中国最大的并购案例,中国化工收购瑞士先正达,分析并购重组的核心动机和影响。

中国化工是中国最大的化工企业之一,也是全球最大的化工公司之一,其业务涵盖化工、石油和天然气等多个领域。

2024年2月,中国化工成功收购瑞士先正达,这是中国化工有史以来最大的一笔并购交易。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并购重组的核心动机和影响。

首先,中国化工收购瑞士先正达的核心动机之一是扩大公司的国际市场份额和全球影响力。

瑞士先正达是全球领先的化工公司之一,具有强大的研发和创新能力,拥有先进的技术和专利,同时在全球各地都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和客户群体。

中国化工通过收购瑞士先正达,可以迅速进入先正达在欧洲和其他国际市场的销售网络,加强自身在全球范围内的竞争力。

其次,收购瑞士先正达可以实现资源整合和协同效应。

中国化工和瑞士先正达在产品线和市场领域具有较强的互补性,通过整合两家公司的资源和业务,可以形成更加完整和多元化的产品和服务体系,并实现成本节约和效率提升。

此外,两家公司在研发、生产、销售和供应链等方面的互补性也可以获得协同效应,提升企业竞争力。

再次,中国化工收购瑞士先正达可以实现知识产权和技术的引进。

瑞士先正达是全球领先的化工公司,拥有众多的专利和技术创新,对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具有强大的能力。

通过收购瑞士先正达,中国化工可以获得先进的化工技术和知识产权,加快产品升级和创新能力的提升,提高企业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和地位。

最后,此次并购对中国化工的影响不仅局限于公司层面,还会对整个中国化工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中国化工收购瑞士先正达的成功案例,向其他中国化工企业传递了一个重要的信号:中国化工企业具备实力和资源实现全球并购,也显示了中国化工企业走出国门,与全球化工巨头竞争的决心。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实务三篇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实务三篇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实务三篇篇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实务从20XX年第二季度以来,国内A股并购市场持续繁荣,从去年被大家称为并购重组市场的元年到今年是A股市场并购市场的鼎盛之年,我个人认为今年还不一定是并购重组的鼎盛之年,虽然并购重组持续火爆,但大多都发生在以民营控股为主的上市公司。

20XX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即20XX年27号令,该意见就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企业并购重组提供了若干意见。

20XX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14号令,即《关于优化企业并购重组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这两个意见如果配套起来执行和操作,并且呼应证监会、国资委、国税总局、商务部的改革,那么并购市场未来将会得到极大的发展。

为了贯彻意见的有关规定,我们可以看20XX年国务院27号令,里边涉及到关于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促进行业整合产业升级的意见说的很全面。

它是由工信部牵头,包括证监会在内的12个部委进行协调推进,其中与证监会有关的包括规范借壳上市、鼓励并购融资推出并购基金、鼓励市场化定价等;还有包括国资委、商务部的改革,以及国税总局优化并购税收优势的改革。

我们预计中国并购市场化改革将在并购融资、创新并购工具,市场化定价、并购基金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市场监管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改革和创新,预计真正的并购时代的到来,取决于证券法的修订。

下面主要针对并购重组的政策法规和实务进行介绍。

我们所知道的并购重组其实不是一个严格法律上的概念。

并购重组有两部分组成:并购和重组。

我们对应资本市场重组审核的是重大资产重组,目前证监会对于重大资产重组未来将不用审核;但发行股份购买资本还需要审核。

并购执行的是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法以及与此相关的证监会的规章及交易所信息披露的准则。

从并购收购方法来看,收购主要是公司控股权的变化,以及公司控股权变化的相关信息披露,即并购。

并购还包括吸收合并。

并购在法规里执行的是证券法第四章上市公司收购及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实务与并购基金概述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实务与并购基金概述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实务与并购基金概述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实务与并购基金概述概述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企业并购重组成为了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

并购重组是指公司通过购买、合并、兼并等方式,将两个或多个独立的企业整合为一个整体的过程。

并购重组能够快速拓展企业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降低成本,是企业实现战略转型和跨越式发展的有效方式。

与此同时,为了满足企业并购重组的融资需求,支持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金融市场也发展出了并购基金这一重要的金融工具。

并购基金是一种专门用于投资并购项目的基金,由专业的基金管理人管理。

并购基金通过向投资者募集资金,与企业进行股权、资产买卖,或者提供融资等方式来实现投资回报。

并购重组实务并购重组实务是指具体操作并购重组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包括尽职调查、估值、交易谈判、合同签署、监管审批等等。

并购重组实务是一个复杂且长期的过程,需要各方的合作和专业的指导。

首先是尽职调查阶段,通过了解目标企业的运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地位、法律风险等信息,确定并购的可行性和风险。

其次是估值阶段,通过对目标企业进行财务分析、市场评估、资产评估等方式,对目标企业进行估值,确定并购的价格。

然后是交易谈判阶段,通过双方的协商和谈判,确定具体的交易结构、交易方式、交易条件等。

接着是合同签署阶段,根据双方的协商结果,签署正式的合同文件,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最后是监管审批阶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对并购交易进行审批和备案。

并购基金并购基金是一种专门投资并购项目的基金,以实现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为目标。

并购基金可以投资于不同类型的并购项目,如股权并购、资产并购、债务重组等。

并购基金的运作模式主要包括私募基金和上市基金两种形式。

私募基金是指通过与合格投资者签订协议的方式进行募集,由基金经理按照约定的投资策略对资金进行运作。

私募基金的收益主要来源于投资项目的增值和分红。

上市基金是指将基金份额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概述及要点解析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概述及要点解析

内容指引一.并购重组概述与法规解读二.并购重组的要点解析三. 借壳上市操作实务四. 借壳上市的案例分析五. 新三板市场并购六. 投资者关系管理七. 市值管理八. 案例: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九. “类借壳”实操:模式与案例(一)并购重组概述(二)重大资产重组主要类型(三)并购重组的法规与政策(四)并购重组的新规解构•并购重组:是市场约定俗称,并非准确的法律概念,主要包括以下对上市(挂牌)公司股权结构、资产和负债结构、收入及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1.上市公司控制权转让(收购);2.资产重组(购买、出售资产);3.股份回购;4.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分立。

并购:主要涉及公司股权结构的调整,其目标大多指向公司控制权变动,核心是股东准入。

重组:主要涉及公司资产、负债及业务的调整,其目标是优化公司的资产规模和质量、产业或行业属性,核心是资产业务准入。

自出现以股权类证券作为交易支付手段后,上述两类准入可通过一项交易同时完成,因此二者界限逐渐模糊。

•1 并购重组的概念一.并购重组概述与法规解读企业并购重组的概念及分类⏹并购:是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控制权,以增强自身经济实力,实现自身经济目标的一种经济行为,是兼并与收购的简称(mergers & acquisitions ,M&A )。

Mergers:兼并 Acquisition:收购,通常指获得特定财产所有权的行为; Consolidation:合并统一,特指合并动作或结果状态,是指两个公司都被终止,成立一个新公司; Take over:接管,指取得经营或控制权,并不限于绝对产权转移; Tender offer:公开收购要约;⏹狭义: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广义:任何企业经营权的转移均包括在内一.并购重组概述与法规解读。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实务及案例分析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实务及案例分析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实务及案例分析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或重组其他公司或资产来扩大规模、增强实力、优化经营结构、实现战略布局的一种经营行为。

并购重组可以加速企业的发展,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并且通过兼并重组的方式可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协同效应。

并购重组的实务操作涉及法律、财务、风险、人力资源等多个方面,需要经过综合考虑和谨慎操作。

下面将通过一个案例来进行具体分析。

上市公司A计划通过收购其他公司B来扩大市场份额、提升技术实力,并且通过B公司的产品线与自身产品线的协同作用,实现业务上的优势互补。

A公司在与B公司进行谈判阶段,首先应进行尽职调查,对B公司的财务状况、法律风险、项目情况等进行全面了解,并评估收购对自身的影响及风险。

在确定收购方案后,A公司需要与B公司签订收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义务和交易条款,包括价格、付款方式、资产转让、员工待遇等。

并购双方还应共同制定收购后的整合方案,包括组织结构调整、人员安置、流程优化等,以确保收购后的顺利推进。

在并购完成后,A公司需要设立专门的整合团队,负责实施整合计划,并确保整个过程的顺利进行。

整合团队需要对组织结构进行优化,处理重复岗位和人员调整,并制定合理的绩效评估体系、激励机制,以提振员工士气和凝聚力。

此外,A公司还需要关注并购后可能产生的风险,如商誉减值、业务整合不顺利、员工流失等,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防范和化解。

总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经营活动,涉及到多方面的因素和风险。

只有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制定合理的整合方案和风险控制措施的前提下,才能实现并购重组的目标,并为企业带来持续增长和发展的动力。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案例解读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案例解读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案例解读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案例解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并购重组成为了一种常见的商业行为,尤其是对上市公司来说,通过并购重组可以实现规模扩张、资源整合和价值提升等目标。

本文将解读一家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案例,介绍其背景、目的、过程和影响等方面。

本案例的上市公司为A公司,它是一家在制造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型企业,主营业务包括汽车零部件、机械设备等。

由于行业竞争加剧和市场需求变化,A公司在近几年的经营状况出现了下滑,利润和市场份额都在逐渐减少。

在面临市场压力的同时,A公司意识到通过并购重组可以实现多赢的局面,因此开始了并购重组的计划。

A公司并购重组的目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通过并购获得其他企业的先进技术和知识产权,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产品质量;二是通过并购扩大企业规模和市场份额,以实现更大的经济效益;三是通过并购实现资源整合,以提升企业的综合实力和市场影响力。

对于A公司来说,选择合适的并购对象是实施并购重组的关键。

经过市场调研和分析,A公司确定了B公司作为目标并购对象。

B公司是一家同样在制造业领域拥有技术优势的企业,其主营业务是电子设备和计算机配件。

通过与B公司的合作,A公司可以借助其技术和销售网络,提升自身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并购重组的过程一般包括几个重要的步骤:商务洽谈、尽职调查、交易框架的确定和交易完成。

对于A公司和B公司的并购重组,双方首先进行了商务洽谈,就双方合作条件和目标进行了初步协商。

之后,A公司组织了专业团队对B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评估了其资产状况、技术实力和市场前景等因素。

基于尽职调查结果,双方商定了交易框架,并签订了正式的合同文件。

最后,交易完成,A公司完成了对B公司的并购。

A公司并购重组对企业自身和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通过并购B公司,A公司成功获得了先进的技术和知识产权,提升了产品的竞争力和质量。

其次,通过扩大企业规模和市场份额,A公司实现了经济效益的增长,提升了企业的盈利能力。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类借壳”实操:模式与案例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类借壳”实操:模式与案例

内容指引一.并购重组概述与法规解读二.并购重组的要点解析三. 借壳上市操作实务四. 借壳上市的案例分析五. 新三板市场并购六. 投资者关系管理七. 市值管理八. 案例: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九. “类借壳”实操:模式与案例1.“类借壳”:新规出台前的套路2.《新规》怎样封堵?“类借壳”怎样突围?3.规避借壳模式一:引入第三方初级版交易模式4.规避借壳模式二:现金收购版引入第三方,审核流程更高效5.模式三:第三方提前入股标的资产,稀释原持有人股份比例6.模式四:表决权等股东权利的让渡或放弃7.模式五:减少股权支付比例8.模式六:先直接现金收购,再增发补充资金1.“类借壳”:新规出台前的套路九“类借壳”实操:模式与案例☐借壳上市:审核等同IPO;☐“类借壳”项目:通过规避借壳上市的认定标准,以期达到提高审核通过的概率和审核效率的目的。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修订稿)发布生效之前(2016年9月9日以前):规避借壳的思路不外乎是:✓设计出避免构成借壳的总资产规模、保持让控制权不变;或者是✓实际控制人:从有到无等;☐2016版新规发布生效后:调整资产规模这一思路基本行不通。

2.《新规》怎样封堵?“类借壳”怎样突围?九“类借壳”实操:模式与案例☐2016修订版《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从总资产、营收、净利润、资产净额、股本比例、主营业务以及兜底条款(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对规避借壳重组进行全方位围堵,规避借壳的难度明显增加。

●新规对实际控制权的实质认定:控制权: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进行认定,同时上市公司股权分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支配公司重大的财务和经营决策的,视为具有上市公司控制权,以“实际控制人从有到无”为由来规避也基本站不住脚!☐“类借壳”的方案设计:转而更多的在规避控制权并更、避免向收购人及其关联方购买资产上做文章,并且随着审核风向的变化,衍化出不同的版本。

代理记账中的企业并购与重组实务

代理记账中的企业并购与重组实务

代理记账中的企业并购与重组实务企业并购与重组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手段之一,它在提升企业规模、优化资源布局、拓展市场份额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代理记账业务中,熟悉企业并购与重组实务是一个必备的能力。

本文将从企业并购与重组的概念、流程、风险与挑战等方面进行探讨,旨在提供一些实用的指导与参考。

一、企业并购与重组的概念和类型企业并购是指两个或多个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如资产整合、股权交易等,合并成为一个新的企业或者由一家企业收购另一家企业的过程。

常见的企业并购类型包括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借壳上市、资产收购等。

企业重组是指通过改组企业内部组织结构、资源配置等方式,实现企业资源的整合和优化。

企业重组包括资本重组、业务重组等形式。

二、企业并购与重组的流程企业并购与重组的实施过程一般包括前期筹备、可行性研究、谈判与尽职调查、合同签订以及后期整合等多个环节。

前期筹备阶段,包括明确并购目标、确立战略目标、开展市场调研等,为后续的实施奠定基础。

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并购与重组计划进行全面评估,包括财务分析、风险评估、市场预测等,以确定并购的可行性。

谈判与尽职调查阶段,进行具体的合作协议谈判,同时进行尽职调查,了解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风险状况、法律义务等,为合同签署提供参考。

合同签订阶段,制定并购合同、重组计划等法律文件,并依法签署。

后期整合阶段,包括人员整合、资源整合等,确保并购与重组的顺利运行。

三、企业并购与重组的风险与挑战企业并购与重组过程中,可能存在一系列的风险与挑战,需要代理记账人员具备一定的风险识别和风险应对的能力。

首先,财务风险是企业并购与重组过程中最重要的风险之一。

包括对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评估、债务承接、资产评估等。

其次,法律风险也是需要重视的方面。

合同签署、知识产权保护、股权转让等环节均存在法律风险,需要代理记账人员具备法律专业知识。

此外,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等也需要代理记账人员进行充分的预判和应对。

四、代理记账在企业并购与重组中的作用在企业并购与重组过程中,代理记账机构发挥着重要的角色。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案例单选题100道及答案解析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案例单选题100道及答案解析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案例单选题100道及答案解析1.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主要目的通常不包括()A. 扩大规模B. 多元化经营C. 减少税负D. 提高竞争力答案:C解析: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主要目的包括扩大规模、多元化经营、提高竞争力等,减少税负一般不是其主要目的。

2. 在并购重组中,以下哪项不是尽职调查的重点内容()A. 财务状况B. 企业文化C. 法律风险D. 市场前景答案:B解析:尽职调查重点关注财务状况、法律风险、市场前景等,企业文化相对不是重点。

3.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审批机构通常不包括()A. 证监会B. 银保监会C. 交易所D. 国资委答案:B解析:银保监会一般不直接审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证监会、交易所、国资委可能参与审批。

4. 以下哪种并购方式通常不需要经过证监会审批()A. 重大资产重组B.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C. 现金收购股权比例低于30%D. 借壳上市答案:C解析:现金收购股权比例低于30%一般不需要经过证监会审批。

5. 并购重组中,对目标公司估值的方法不包括()A. 成本法B. 市场法C. 收益法D. 随机法答案:D解析:对目标公司估值通常采用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不存在随机法。

6. 上市公司进行并购重组时,以下哪项不是考虑的关键因素()A. 并购价格B. 被并购方的员工数量D. 协同效应答案:B解析:被并购方的员工数量不是上市公司进行并购重组时的关键考虑因素。

7. 以下关于借壳上市的描述,错误的是()A. 借壳上市可以绕过IPO 的严格审核B. 借壳上市后,原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通常会发生重大变化C. 借壳上市的成本通常低于IPOD. 借壳上市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答案:C解析:借壳上市的成本不一定低于IPO。

8. 在并购重组中,业绩承诺的主要作用是()A. 提高并购价格B. 保障并购方利益C. 降低并购风险D. 以上都是答案:D解析:业绩承诺可以提高并购价格,保障并购方利益,降低并购风险。

一文看懂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

一文看懂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

一文看懂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说起并购重组,普通人也许只在一些电视和新闻上看过,其主要的意思就是两家企业或者多个企业一起并组成一家企业。

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

对于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来说,则意味着发财致富的机会。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复杂多样,一直以来都是资本市场的主角。

本期棱镜君就从并购重组的现状、概念、类型、法规体系及交易结构进行总结,最后从并购重组对股价的影响方面作了下观点陈述。

一、并购重组的现状背景(一)发展现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企业之间的交流日益加深。

为了发展与多元化,跨国公司加入了企业并购浪潮。

我国的企业并购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1984年7月,河北保定纺织机械厂和保定市锅炉厂以承担全部债权债务的形式分别兼并了保定市针织器材厂和保定市鼓风机厂,开创了中国国有企业并购的先河。

我国的并购虽然起步较晚,但随着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其规模和强度都呈现了逐步增强的发展态势。

自2014年以来,中国并购市场发展迅速,交易数量和规模屡创新高,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并购投资目的地。

曾几何时,由于我国并购市场发展过快,上市公司重组规模越来越大,形式越来越多样化,许多在成熟资本市场上的重组模式被简单移植到我国资本市场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法律规范和相关实施细则的颁布没有与时俱进,无法有效制约上市公司重组中出现的“暗箱操作”和信息披露不透明等问题,报表式重组甚至虚假重组现象突出,很多中小股东的利益被侵犯,重组效率极其低下。

针对这些问题,我国政府自2001年以来加强了对并购市场的监管,颁布了一系列操作规则,严肃打击内幕交易。

一直以来,中国证监会都将推动并购重组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并通过实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减少行政审批,陆续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决定》来提高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效率。

随着全球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我国现有经济模式和产业结构也在发生重大变革,境外企业以资金实力来对抗我国民族工业,已经形成大范围占领我国国内市场的态势。

国内上市公司收购及资产重组操作实务

国内上市公司收购及资产重组操作实务
通过新的营销方式、新的管理模式的导入,将原有的沉淀资产加以盘活 这种模式的主要发生在同行业战略性并购后对上市公司的整合时 如 格林柯尔并购科龙电器(000921)、美菱电器(000521) 广州医药集团重组白云山(000522)
资产置换 将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资产与其他资产进行置换,可以改善公司的整体形象,同时可以达到劣质资产的剥离及优质资产的注入的双重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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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剥离/出售劣质资产和债务重组 1)剥离或出售资产 主要包括: A、将资产和负债配比剥离; B、将股份公司劣质/非主业资产或对外投资的股权以协议价转让。 2)债务重组 主要包括: A、债务及或有债务由第三方无偿承接(如大股东); B、债务互换与掉期; C、债务与权益性资产的打包处置。
二、信息披露 收购及出售资产的信息披露[见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0年修订本)》]
相关的法律法规
1《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及其解释说明 财政部有关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 计制度》 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 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 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
部分资产置换 一般指没有改变主营业务或不足以对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构成、利润构成产生重大影响的资产置换行为,是相对“重大资产置换” 而言的(见后)
部分资产置换 如 工益股份(600804)重组(广发案例
01
03
02
添加标题
案例 如成量股份(600673)
添加标题
50%-70%,由证监会决定是否须上发审会。
感谢您的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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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 《减持国有股筹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办法》
三、股份转让主体的资格

2020最新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实务解析

2020最新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实务解析

2020最新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实务解析上市公司收购一、基本内容1、收购人收购的含义:取得和巩固公司控制权;收购人范围: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方式:(一)通过直接持股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二)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和其他安排等间接方式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总体来说,现行规定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要求较为宽松。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一)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二)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三)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四)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的其他情形。

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2、一致行动人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致行动人:(一)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二)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三)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四)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五)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六)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七)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八)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九)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十)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十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本公司股份;(十二)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

2020年(并购重组)债务重组

2020年(并购重组)债务重组

(并购重组)债务重组1、定义: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2、特点(1)债务重组的前提是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2)债务重组的结果是债权人作出了让步。

3、债务重组方式(1)以资产清偿债务是指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

债务人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这里所指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在债务重组的情况下,以现金清偿债务,是指以低于债务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

如以等量的现金偿还所欠债务,则不属于本章所指的债务重组。

(2)将债务转为资本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

但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的,则属于正常情况下的债务转为资本,不能作为本章所指债务重组。

债务转为资本时,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是将债务转为股本;对其他企业而言,是将债务转为实收资本。

债务转为资本的结果是,债务人因此而增加股本(或实收资本),债权人因此而增加股权。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是指修改不包括上述第一、第二种情形在内的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方式,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

(4)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是指采用以上三种方式共同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形式。

如,以转让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一部分,另一部分债务通过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

一、以现金清偿债务(一)债务人的会计处理1、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低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的,应按应付债务的账面余额,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

①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二)债权人的会计处理1、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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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最新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实务解析上市公司收购一、基本内容1、收购人收购的含义:取得和巩固公司控制权;收购人范围: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方式:(-)通过直接捋股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二)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和其他安排等间接方式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总体来说,现行规定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要求较为宽松。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捋续状态;(二)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三)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四)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的其他情形。

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2、一致行动人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致行动人:(-)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二)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三)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四)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五)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六)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七)捋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八)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九)捋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十)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十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本公司股份;(十二)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

—致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其所捋有的股份。

投资者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应当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也包括登记在其—致行动人名下的股份。

投资者认为其与他人不应被视为一致行动人的,可向证监会提供相反证据。

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3、被收购人的行为规范被收购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被收购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被收购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有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转让被收购公司控制权之前,应当主动消除损害;未能消除损害的,应当就其出让相关股份所得收入用于消除全部损害做出安排,对不足以消除损害的部分应当提供充分有效的履约担保或安排Z并依照公司章程取得被收购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被收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应当公平对待收购本公司的所有收购人。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做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Z应当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职权对收购设置不适当的瞳碍,不得利用公司资源向收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Z不得损害公司及具股东的合法权益。

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4、上市公司控制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二)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三)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四)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间沟通的重要桥梁,也是投资者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持股比例达到法定披露比例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括收购人和相关权益变动的当事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相关中介机构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等是信息披露义务人。

2020年新《证券法》新増5%以上股东所捋有表决权股份每增加或者减少1%,应当在该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该上市公司, 并予公告的规定,此项规定大幅提高了大股东权益变动的披露密度。

违法责任:2020年新《证券法》将罚款金额提高,根据其第197条,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最高可罚500万,责任人员最高可罚200万。

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时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最高可罚IoOo万,责任人员最高可罚500万。

相较原证券法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最高罚款60万的规定,此次修订大幅提高罚款金额,将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起到一定震慑作用。

根据规定,信息披露违法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一一可见,信息披露违法不但要承担严厉的行政处罚,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另外还会受到失信惩戒约束,涉嫌犯罪的还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披露量的界限(披露主体)增持股份(持股5%-30% )5%-20% (不含)情形未成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成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30% (含)情形未成为第一大股东: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成为第一大股东: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财务顾问核查减持股份(持股5%以上)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笫十七条2、披露内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投资者及一致行动人名称、住所;持股目的,未来12个月是否继续增持;上市公司的名称、股票种类、数量和比例;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或者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减变化达到5%的时间及方式;权益变动发生事实之日前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证监会、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除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必备内容外,还要披露: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取得相关股份的价格、所需资金额、资金来源,或者其他支付安排;投资者、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若存在,是否做出避免同业竞争和保捋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应安排;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资产、业务、人员、组织结构、公司章程等进行调整的后续计划;前24个月内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不存在禁止收购的情形。

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3、披露时点二级市场举牌收购: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达到5%、10%、15%、20%、25%... (5%的整数倍)首次达到5%时Z事实发生之日(T)起3日内(T+3)报告监管部门、公告、通知上市公司;在此期间停止买入,未披露前也不得继续増持Z不得卖出;持股5%后,通过二级市场每增加/减少5%时T+3日内报告、公告,T+5日内停止买入,未披露前不得继续增持,不得卖出。

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协议转让: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达到或超过5%、10%、15%、20%、25%... (5%的整数倍)持股达到或超过5%时,事实发生之日(达成协议日T)起3日内(丁+3 )报告监管部门、公告、通知上市公司;在此期间停止买入,未披露前也不得继续增持,不得卖出;持股达5%后,增加/减少达到或超过5%时T+3日内报告、公告,T+5日内停止买入,未披露前不得继续增捋,不得卖出。

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三、收购方式1、要约收购要点: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包括:价格、期限、支付方式、分配比例等;要约价格:孰高原则:(1 )收购人前6个月支付的最高价;(2)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均价;(3)不挂钩,财务顾问把关,陈述理由。

要约期限:30-60日,有竞争要约的除外;要约收购最低比例:5%要约收购支付手段: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结合等多种方式。

其中:以退市为目的的全面要约和证监会强制全面要约,必须采用现金方式;以证券为支付手段的,应当提供现金供选择;履约保证(1 )现全支付:20%保证全;(2 )上市证券支付:全部保管;(3 )非上市证券支付:需提供现全选择;换股收购。

收购人提供该证券发行人近3年审计报告和证券估值报告。

允许有条件要约。

允许收购人发出有条件要约,在取得批准或达到约定条件后,收购人再履行要约;要约撤销。

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前,撤销要约的,12个月内不得再收购同一公司;要约收购期间Z不得撤销要约;增减股份限制。

要约期间,不得采取要约以外方式或超过要约条件增持,也不得减捋;要约条件变更。

要约期届满前15天不得变更,但出现竞争要约除外;保证退市时收购人与剩余小股东权利义务的平衡。

可以要求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报告书中明确收购完成的具体时间、在此时点前,小股东有权将剩余股份按要约价格出售给收购人;对不履约或虚假要约收购人严惩。

3年内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证监会不受理其申报文件,并追究未尽勤勉尽责义务财务顾问的法律责任。

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姓名、住所,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收购人收购的决定及收购目的、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増持;上市公司名称、收购股份的种类;预定收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收购价格;收购所需资金额、资金来源及资金保证、或其他支付安排;收购要约约定的其他条件;收购期限;报送收购报告书时持股数量、比例;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影响分析Z包括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等问题;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资产、业务、人员、组织结构、章程等进行调整的后续计划;前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全面要约的,需充分披露终止上市的风险,终止上市后收购行为完成的时间及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东出售剩余股票的其他后续安排;证监会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要约收购流程: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章2、协议收购协议收购是目前我们资本市场上最常见的上市公司收购方式,与要约收购相比Z现行法规有一些特别规定:原控股股东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收购意图、诚信情况有调查了解义务;原控股股东未清欠解保的,不得转让;证监会审核:取得豁免后3日内公告;未取得豁免的,30日内发出要约或减持;不申请豁免直接发出要约的,无须编制收购报告书,协议后3日内发出要约提示性公告。

3、间接收购间接收购是指通过协议安排,通过间接控制、支配表决权等方式来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制:间接收购与直接收购的披露原则和法定义务一致;通过间接方式可支配表决权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但未超过30%的,按照前述权益披露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超过30% 的,按照有关协议收购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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