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阳和特勤消防站项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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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概述

丄、八

1 前言

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前身是1949年12月成立的柳州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治安科消防队;1954 年从治安科分出,1959 年改为柳州市公安消防大队,当时警力100 人;1965 年消防大队隶属柳州军分区领导,下设鱼峰、城中和柳北中队;1966年起,“文革” 10 年动乱,该大队无法开展正常工作;1973年12月,该大队划归柳州市公安局领导,当时在编警力达210 人;1976 年11 月消防大队增设政工股;1977 年1 月,消防大队增设河西消防中队和柳钢企业专职消防队;1979年3月该大队增设战训股;1984 年 1 月,在原柳州市武装民警中队和柳州市公安消防大队的基础上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柳州市支队,实行柳州市公安局和武警广西消防总队双重领导;1986 年8 月,成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仍隶属武警广西总队和柳州市公安局的双重领导,支队内设政工股、宣传股、秘书股、防火股、警务战训股和装备后勤股,下设鱼峰、城中、柳北、河西4个中队;1987年增设河东中队;1990年又增设特勤中队,后因兵力和装备不足于1991年4月解散;同年12月成立柳城消防中队;1993 年,支队机关内设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及防火处;1996年经公安部下达编制,支队划属五类支队;1997 年支队机关设办公室(司

令部)、政治处、后勤处、防火处;1999 年、2000 年先后成立了柳江消防中队和燎原消防中队;1999 年 4 月撤销河东中队,在该营区内再次组建特勤中队,原河东中队的兵力和装备迁至旧机场开发区新建银山中队;目前支队编制干部、战士380 人,支队机关内设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及防火处(均属副团级);下设柳江、柳城、融安、融水、三江大队(均属正营级)以及鱼

峰、城中、柳北、河西、燎原、银山、特勤、柳江、柳城、融安、融水、鹿寨

等12 个中队和鱼峰、城中、柳北、柳南公安分局消防科。此外,全市尚有12 个企业专职消防队,共有消防人员135 人,消防车25 辆。

柳州市市区消防系统现有7个消防站,其中:标准型普通站6个,特勤型1个。7个消防站总占地面积62297.50平方米(折合93.44 亩),担负的责任区总面积96.6km2;各类用房总建筑面积16353平方米;整个支队人员编制380人;消防车辆配编37 辆,现实有30辆(其中:特种车辆);119线4对,手持对讲机40台,基地电台7台;接警方式为集中接警,调度方式主要为无线调度(上述情况详见附表 1 )。

在中共柳州市委、市政府、武警广西消防总队领导、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大力支持及市公安消防支队全体官兵的共同努力下,当前,柳州市的消防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保卫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柳州市经济和城市建设发展很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高层建筑一天天增多,火灾不断增加,而消防设施及装备滞后于经济建设的问题越来越为突出,全社会防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仍然较低,预防和扑救火灾及抢险救援综合功能仍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为:消防基础设施不能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尚存在着较大的隐患,目前市区尚缺 6 个消防站,占市区应建总数的46.2%(其中:按规定尚缺一个特勤消防站)。还缺一个全市性的消防训练基地;消防水源覆盖率仅达71.7%,尚欠28.3%;现有的消防车辆及装备,未能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备;此外,在消防供水、供电、通道、通讯和信息等方面的建设,尚需进一步与城市建设同步实施,各项消防建设尚需进一步加强,尤其,再建一

个阳和特勤消防站更为需要。

2 编制依据

本项目建议书是受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依据以下资料进行编制的。

①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柳州市投资咨询服务公司编制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的《委托书》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③《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

④《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⑤《柳州市城市消防规划(1999—2015)》

⑥《柳州市“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规划》

⑦《柳州市消防事业发展规划(2003—2010年)》

⑧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提供的有关资料

⑨《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⑩《柳州市建筑工程造价指数》

第二章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根据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阳和工业园区的规划及消防事业发展的需要,新建阳和特勤消防站是十分必要的。

1、本项目的建设,是适应柳州市消防形势发展的需要“九五”期间,在中共柳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广西武警、公安消防总队的领导、全市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支持及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全体官兵的共同努力下,在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的学习实践中,柳州市的消防工作取得了显着的成绩,遏制了重特大火灾的上升势头,杜绝了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火灾形势趋于稳定,为保护国家和全市人民财产安全,促进柳州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改革开放以来,柳州市的经济和城市建设发展很快,城

市规模不断扩大,高层建筑越来越多,火灾形势越来越为严峻,而全市的消

防站和消防装备设施滞后于经济和城市建设发展的问题显得越来越为突出。如仅就消防站而言,按公安部、建设部和国家计委批准的《城市消防站的建设标准》的要求,当前,柳州市区应有消防站13 个,但现仅建成7 个,占应有数的53.8%,尚缺 6 个,占应有数的46.2%,其中,自治区要求柳州应有两个特勤消防站,但日前全市仅有 1 个,占应有数的50%。这给全市消防安全布局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加上有关消防设施滞后,消防装备不足,因此,预防、扑救和防御火灾的整体能力,难以适应新形势下保障安全的需要,给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带来沉重的压力和严峻的挑战。因此,加强消防站特别是特勤消防站的建设,是柳州市消防工作的当务之急。

2 本建设项目,是实施《柳州市城市消防规划( 1999—2015)》、《柳州市“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和《柳州市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 200

3 —2010 年)》的需要

柳州市人民政府于2000 年8 月批准的《柳州市城市消防规划( 1999 —2015)》明确指出:柳州市消防设施、安全布局及预防、扑救火灾能力的现状已不能适应城市建设、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消防部门要抓紧制订具体改善措施,根据柳州市财力,按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确保我市消防安全。为此,确定了柳州市消防工作的近期发展目标:要以《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和国家有关消防规范的要求为目标,逐步建立起消防法制健全、宣传教育普及、监督管理有效、基础设施完善、技术装备良好、体制合理、队伍强大、训练有素、保障有力、能适应柳州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特点的城市消防安全系统。在

具体目标上,该规划规定,在近期内,柳州市市区

要建成13个消防站(现已建成7 个),一个指挥中心和一个训练中心为了落实《柳州市城市消防规划(1999—2015)》制定的消防工作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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