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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方案设计说明

一、项目概况

1.1.设计背景

同原鸿恩寺项目区位于渝北区大石坝街道长安厂一厂区B地块。第五期是同原鸿恩寺项目最后一块用地(J分区)。第五期位于同原鸿恩寺项目整个用地范围的西北角。第五期北面为城市主干道(红石路),东面为规划中的市政规划广场,广场东面是建设中的第三期(以商业办公为主)。南面为规划中的16米城市道路。西面为宽度16米的城市道路,路西面为江陵医院。北部片区现状人口密集,老工业企业众多(前卫仪表厂、江陵厂、长安厂、川东石油局等),属重点旧城改造区域。当前公共交通发达,18条公交线路直达主城各区,规划红岩村大桥、南北干道、轻轨5号线将使立体式交通系统得到进一步完善。整个五期用地呈狭长带状分布,整体用地规模较小。第五期地块南低北高,红石路与南面规划道路高差约13米。现场无坍塌、滑坡等不良地质现象。

1.2.设计要求

第五期总用地面积14845.57平米。由于地块是同原鸿恩寺项目的最后一期,第五期总建筑面积是整个项目容积率剩余面积。根据规划条件,整个同原鸿恩寺项目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000736.56平米。其中一期231806.91平米,二期126670.02平米,三期299634.96平米,四期246165.67平米,因此,根据计算,第五期建筑面积应为96458.17平米。第五期容积率为6.50。其中主要为住宅和商业。绿地率≥25%。建筑密度与整个项目各期相平衡。停车泊位居住按0.6个/100㎡、商业等公建按0.7个/100㎡。第五期无建筑高度限制。

1.3.设计依据

1.重庆市规划局核发的1:500红线地形图;

2.重庆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建500105200900583

号)》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6.《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8.《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9.《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10.《商业建筑设计规范》JBJ48-88

11.《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2.1);

12.《小套型住宅设计规范》DBJ50-079-2008

13.《重庆市住宅项目配建体育设施规划管理暂行规定(试行)》(2010)

14.《重庆市城乡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导则(试行)》 (2007)

15.《重庆市都市区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

16.重庆《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若干问题的意见》渝建发[2011]88号(2011)

17.《重庆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渝公发[2010]716号

18.《重庆市物业管理条理》2009

19.其他相关法规。

1.4.设计范围

同原鸿恩寺项目第五期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建筑方案设计。

1.5.设计特点

1)体现可持续建设理念。设计利用自然地形高差,减少土方挖填。

2)塑造城市节点。设计结合城市公园。突出面向城市公园的商业展示面,在

五期用地内设置多条通道,联系各个方向的人流。基地内设置小型商业广场向城市开放。

3) 利用地形高差,突出“泛首层”概念,创造商业价值。

二、总平面

2.1.场地概述

第五期用地呈狭长带状分布。南低北高,红石路与南面规划道路高差约13米。最低标高约247左右,最高标高260左右。场地现状一般坡度约为3.6%。场地内东侧轻轨保护线退让用地红线约16米,场地内无高压线及需保留的名木古迹等。场地地质条件良好。现场无坍塌、滑坡等不良地质现象。

项目用地性质为R2\C2住宅及商业用地;总建筑面积为134863.51平方米,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96458.17平方米;建筑密度51.34%;绿地率25.16%;容积率6.50;停车位配置标准为:商业0.7个/100㎡,住宅0.6个/100㎡,住宅配套用房0.7个/100㎡。

2.2. 总平面布置

第五期由一座商业裙房、3个高层住宅塔楼、及相应地库组成。商业裙房包括地面部分和吊层部分。其中吊层有三层。吊一层布置有商业和社区公共配套设施。吊二层和吊三层除商业空间外还布置有社区公共配套设施和地库。建筑还设有负一层、负二层地下车库。其中大部分空间兼作人防用途。

竖向设计根据市政道路的标高和坡降,结合原始地形的坡向坡度,顺应地形在南北向形成总高差为约13米的三个台地。一层(红石路侧)及三个吊层一共四个平街入口层与周边城市道路相接。沿西面城市道路设置两个车行入口。从吊二层标高(约251)和吊一层标高(约256)接入。接入口距市政次干道道路交叉口距离约110米。

建筑的裙房部分为一个整体。建筑高度小于24米。裙房退让北侧用地红线7.14米,退让南侧用地红线7.20米,退让西侧用地红线5.04米,退让东侧用地

红线7.06米。满足各面60米以下建筑的退让用地红线要求。三座住宅塔楼由北向南分别命名为1#楼住宅、2#楼住宅、3#塔楼住宅。建筑高度都不超过100米(98.65-99.9m)。满足60米以上100米以下的退让各个方向用地红线要求。同时满足轻轨控制线、建筑控制线和建筑间距要求。住宅塔楼的入口朝向西侧规划道路。

商业裙房的商业空间主要分四部分,即3个塔楼底部和东北侧的4层商业体量。内部形成南北向的商业通道。北部1#住宅底部商业与东北侧的4层商业体量形成室外商业内街。中部和南部为商业店铺根据地形高差作退台处理,使建筑体量更容易与公园融为一体。

消防控制室设在2#塔楼下部裙房平室外地坪处。物业管理布置在3#塔楼下部裙房平室外地坪处。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布置在3#塔楼吊一层处。体育设施和活动场地分别布置在裙房屋面有公共楼梯和电梯到达,向公共开放。按照规定设置三个地下车库出入口。1#塔楼西面设置一个双车道出入口和2#塔楼西面设置两个单车道出入口。两个单车道出入口之间间距满足规范要求。

项目设13个室外地面停车位,占商业停车位总数的10%。

2.3. 竖向设计

用地南北向道路高差约13米。红石路相邻部分绝对标高约260。南侧规划道路绝对标高约247。西侧规划道路拟均匀放坡。竖向设计根据周边道路的标高和坡降,结合原始地形的坡向坡度,顺应地形在南北向形成总高差为约13米的三个台地,即三个吊层。加上邻红石路的首层,五期一共四个平街层与周边城市道路相接。沿西面城市道路设置两个车行入口。从吊二层标高(约251)和吊一层标高(约256)接入。

根据规划道路与小区道路接口标高和场地地形,将拟建项目场地分成几个自然排水分区。场地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由高到低排放,采用明沟、雨水口、暗管及涵洞相结合的方式,有组织排入区域及周边雨水系统,污水采用暗管通过生化处理后自流或泵送接入市政主污水管道内。

该场地内低于规划道路部分适当填方。红石路一侧由于布置地库有相应的挖方。完成后的小区竖向大体与规划道路交接自然。用地内不出现护坡。

2.4.道路交通

五期用地北面邻城市主干道,东面临城市公园。车行交通只能在西面或南面考虑。五期用地内基本实现人车分流。车行交通进入用地后尽快进入地下车库。减少对地面商业人流的不利影响。两个车行出入口设置在西侧规划道路方向。西侧道路为南北向缓坡道路。车行出入口在不同标高。北侧入口连接一个双车道地下车库出入口。南侧连接两个单车道地下车库出入口。两个单车道地下车库出入口之间距离满足规范要求。地下停车库共4层(含两个吊层车库),车库总停车数586辆,地面停车数13辆,总停车数599辆。小区内部主车行道7米,转弯半径为9~12米,道路坡度(纵向)控制在重庆市地方标准要求范围内。道路路面采用铺装地面,

人流组织采用步行街区人流组织方式,人行入口分别从市政道路相接的南侧、北侧及西侧的入口广场引入,东侧市政公园也是主要的人流来向。设计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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