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认真跟踪检查第三届“山洽会”履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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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的通知各有关展览广告公司:为了做好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以下简称“第三届9+2洽谈会”)广东展区的展览展示工作,确保广东展区的整体形象取得较好的展示效果,第三届9+2洽谈会广东代表团秘书处决定广东展区集中统一布展,有关展区的设计施工项目单位将以竞争选择方式产生,现就广东展区竞争选择设计施工单位等有关事宜提出意见如下:一、基本概况第三届9+2洽谈会定于2006年6月6日-10日在云南省昆明市国贸路昆明国际会展中心新馆5号厅、6号厅举行。

第三届9+2洽谈会共划分为11个展区,除香港、澳门之外,9个省区按英文名称字母排序,由左至右、由前至后依序安排展位。

广东省展区设在6号展厅,共有81个展位,展区面积为1053平方米,具体位置详见附件1 。

布展时间为5月31日-6月4日,每天(8:30-18:00)。

6月5日12时前承办项目就绪并交付验收。

撤展时间为6月11日8:30至12日17:00此前不得提前撤展。

二、项目内容第三届9+2洽谈会广东省展区项目主要为展区主体形象设计搭建、26个参展分团的布展设计与施工,广东省展区的标识与导向、宣传气氛等项目的营造制作,经贸合作洽谈区的布置。

三、设计范围及要求(一)范围1.广东省主体展区的布展设计与施工。

内容包括广东省主体展区定位、主体形象设计与搭建。

主体展区内将设置洽谈区域,并在此区域内以图文形式制作展示,主要介绍广东省省情、九大支柱产业和我省与9+2省区经贸合作的情况。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产业转移情况调查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产业转移情况调查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产业转移情况调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3.20•【字号】粤经贸发电[2008]87号•【施行日期】2008.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产业转移情况调查的通知(粤经贸发电〔2008〕87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据省委十届二次会议精神,为加快我省产业转移步伐,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及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推动我省经济社会的新一轮大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全省产业转移情况调研工作。

请你们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做好总结填报工作(要求见附件),并将本市产业转移情况总结材料及调查表(附电子版)务必于4月10日前报送省经贸委。

省经贸委联系人:杨淑鹏,梁荣英联系电话:************,83133292传真:************电子邮箱:************.cn附件:1.产业转移情况总结材料要求2.各地区企业转出及拟转出情况调查表(2006年-2008年2月)3.各地区企业转入情况调查表(2006年-2008年2月)4.关于产业转移情况调查表的说明二OO八年三月二十日附件1:产业转移情况总结材料要求1、本市产业转移总体情况;2、产业转出(入)及拟转出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分析;3、本市产业转出(入)的特征及主要原因分析;4、本市推动产业转移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行动举措;5、本市产业转移的成效、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

附件2: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时间:附件3: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时间:附件4:关于产业转移情况调查表的说明一、填报要求1、调查对象包括所有在本市辖区内投资、设厂的工业企业。

2、调查时间范围为2006年至2008年2月底。

3、表格可填写多页,但要用序号分行业表明。

二、指标说明1、“所属行业”按照中分类填报,如:皮革、鞋业、陶瓷等。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我省开展车辆生产企业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我省开展车辆生产企业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我省开展车辆生产企业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1.22•【字号】粤经贸工业[2008]58号•【施行日期】2008.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我省开展车辆生产企业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粤经贸工业〔2008〕58号)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意见,进一步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的通知》(发改产业〔2007〕1582号)(以下简称《通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对山东梁山飞弛挂车制造有限公司违规生产车辆产品处理的通报》(发改办产业〔2007〕2874号,以下简称《通报》)的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全省车辆生产企业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工作主要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7年9-10月):根据《通知》要求,一是组织对全省所有《公告》内车辆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核查填报;二是按照拟定的重点检查内容,对以载货类为主的23家车辆生产企业进行现场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

第二阶段(2007年12月):根据《通报》精神,一是加大对全省车辆生产企业的宣贯教育,要求其进行深入自查整改;二是组织对3家载货类汽车生产企业进行现场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

两个阶段合计抽查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26家,其中载货类汽车生产企业是本次监督检查的重点,共抽查了10家,占本省载货类汽车生产企业总数的53%。

现将本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本次共对我省122家车辆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总体上,大多数企业能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管理规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通过对26家企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大多数企业生产一致性管理工作做得较好。

主要体现在:一是能按照国家车辆公告内的生产地址组织生产,没有违规设立分公司或非独立法人子公司;二是重视产品合格证管理,都建立了较完善的合格证管理制度,对合格证的制作、配发、使用、上传及建立档案等工作都有明确规定,设立专职人员负责;三是认真做好生产一致性管理工作,并贯穿到产品设计开发、采购、制造、检验、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传统工艺美术行业情况调查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传统工艺美术行业情况调查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传统工艺美术行业情况调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04.11•【字号】粤经贸函[2007]300号•【施行日期】2007.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传统工艺美术行业情况调查的通知(粤经贸函〔2007〕300号)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国家发改委将于今年对各地保护与发展传统工艺美术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和措施工作,切实促进我国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健康发展。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部署,我委决定对全省保护与发展传统工艺美术工作情况进行调查,请各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负责组织对本地区相关情况进行调查,认真准备调研材料。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调查内容1.工艺美术产业历史与现状。

本地区工艺美术品种的起源、发展和特色等历史情况,本地区工艺美术产业基本情况(包括:2006年工艺美术行业企业总数及规模以上企业数量、从业人数、工业增加值、销售额、出口贸易额等相关数据,国家和省级大师数量等),行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2.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近年来贯彻《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和《广东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规定》的主要做法,制订或实施的相关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和成效,对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传统技艺进行传承和保护的做法,本地区工艺美术大师评审情况。

3.评审工作对行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通过开展第五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对推动本地区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工作和促进产业发展的作用。

对我省第三届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的建议。

4.国家和省工艺美术大师情况。

本地区国家和省工艺美术大师在行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及他们对行业情况的意见等,包括在建立大师工作室、提高大师待遇、鼓励大师带徒传艺等方面的政策建议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5.工作设想及有关建议意见。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团参加第三届中国(宁夏)国际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节暨宁夏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团参加第三届中国(宁夏)国际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节暨宁夏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团参加第三届中国(宁夏)国际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节暨宁夏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7.31•【字号】粤经贸发电[2008]204号•【施行日期】2008.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团参加第三届中国(宁夏)国际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节暨宁夏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粤经贸发电〔2008〕204号)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协作办),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及授权经营企业集团,省连锁行业协会,省重点培育流通龙头企业,有关重点民营企业: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进一步加强与宁夏地区经贸合作,经省政府同意,省经贸委按照“参会不参展”的原则,组织广东经贸代表团参加9月10日至13日在银川举办的“中国(宁夏)国际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节暨宁夏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宁夏洽谈会”)。

为做好组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会目的积极贯彻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宁夏洽谈会”为平台,以投资洽谈为重点,以企业为主体,以项目合作为纽带,深入了解宁夏乃至西北地区的市场供求,经济发展情况和投资环境,进一步推动广东与宁夏及西北各省多种形式的经贸合作,实现“互利共赢”目标。

二、时间地点时间:2008年9月10-13日地点:银川国际会展中心三、组团要求各单位、部门要广泛发动有意到宁夏等西北地区投资合作和考察洽谈以及进一步扩大投资合作的企业参会。

(一)请广州市协作办、广州市经贸委负责同志带队,各组织5-8家企业参会;请深圳、东莞、佛山、中山、珠海、江门、惠州等珠三角地区经贸局负责同志带队,各组织4-6家参会;请山区及东西两翼市经贸局根据市场开拓情况,组织本地区企业参会。

(二)请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及授权经营大企业集团组织属下2-3家企业参会。

(三)请省连锁行业协会组织8-10家企业参会。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废止第三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废止第三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废止第三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布日期】2005.11.25•【字号】粤经贸函[2005]1136号•【施行日期】2005.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废止第三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粤经贸函[2005]1136号)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直属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对成立以来至2003年底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的清理。

经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决定第三批废止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9件(目录见附件)。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三批)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附件: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三批)┌─┬───────────┬────────┬─────┬────────────┐│序│文件名称│文号│ 发布时间│废止原因││号│││││├─┼───────────┼────────┼─────┼────────────┤│1 │关于印发《广东省经济委│粤经改[1984]467 │1984-8-22 │省重点项目和资金管理已被│││员会关于工交企业技术改│号││《关于印发〈广东省重点技│││造、技术引进、技术开发│││术改造项目计划编制及项目│││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知│││》等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挖潜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替代│├─┼───────────┼────────┼─────┼────────────┤│2 │关于印发《广东省新产品│粤经科[1989]092 │1989-3-27 │政策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试产计划管理办法》的通│号││失效│││知││││├─┼───────────┼────────┼─────┼────────────┤│3 │关于颁发《广东省名牌产│粤经质[1996]412 │1996-5-3│职能调整,实际上已经失效│││品管理办法》的通知│号│││├─┼───────────┼────────┼─────┼────────────┤│4 │转发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粤经机[1996]603 │1996-7-25 │国家相关文件已废止│││办公室关于适当放开机电│号│││││自营出口生产企业经营范││││││围的通知││││├─┼───────────┼────────┼─────┼────────────┤│5 │印发广东省优惠电价电量│粤经综[1999]427 │1999-6-15 │政策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指标管理办法的通知│号││失效│├─┼───────────┼────────┼─────┼────────────┤│6 │印发广东省省级国有工交│粤经综[1999]429 │1999-6-15 │解困周转资金政策已停止执│││企业解困周转金管理办法│号││行,实际上已失效│││的通知││││├─┼───────────┼────────┼─────┼────────────┤│7 │印发广东省经委工交挖潜│粤经综[1999]430 │1999-6-15 │已被《广东省省级挖潜改造│││改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替代│├─┼───────────┼────────┼─────┼────────────┤│8 │印发广东省技术创新专项│粤经综[1999]431 │1999-6-15 │已被《广东省省级挖潜改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替代│├─┼───────────┼────────┼─────┼────────────┤│9 │关于调整省经贸委负责执│粤经贸法规[2002]│2002-8-20 │已被《关于印发广东省经贸│││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的通知│388号││系统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目录的通知》替代│└─┴───────────┴────────┴─────┴────────────┘。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经贸代表团参加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经贸代表团参加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经贸代表团参加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3.30•【字号】粤经贸市场[2006]215号•【施行日期】2006.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经贸代表团参加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经贸市场〔2006〕215号)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协作办)、省属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企业集团,省直各有关部门、有关协会:为了进一步做好我省参加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的各项工作,根据大会组委会《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总体工作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经贸代表团参加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筹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加强领导,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与广东省经贸代表团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杨柳春省经贸委市场建设处************陈绩省经贸委市场建设处科长************二OO六年三月三十日广东省经贸代表团参加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筹备工作方案根据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总体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制订广东省经贸代表团参加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筹备工作方案如下:一、时间、地点地点:云南省昆明国际会展中心新馆会议时间:2006年6月6日至10日(会期五天)布展时间:2006年5月31日至6月4日(每天8:30-18:00),6月5日12:00封馆撤展时间:2006年6月11日8:30至6月12日17:00二、主要活动(一)开幕式时间:6月6日上午9:00地点:云南省昆明国际会展中心新馆广场(二)合作项目集体签约仪式时间:6月6日上午9:30地点:云南省昆明国际会展中心新馆广场(三)展览展示活动参展商入馆时间:6月6日8:00-17:00,6月7日至10日每天9:00-17:00参会商入馆时间:6月6日至10日每天9:30-17:00(四)专场推介与洽谈会地点:云南省昆明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新馆4号、5号会议室时间:6月6日14:30-17:00(基础设施、制造业专场推介会);6月7日9:00-11:30(农业产业化、旅游业专场推介会);6月7日14:30-17:00(文化产业、联手开拓东南亚市场专场推介会)(五)洽谈成果新闻发布会时间:6月10日(待定)三、组织机构团长:佟星(广东省副省长)副团长:林英(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冰(广东省经贸委主任)刘晓捷(省经贸委副主任、省经协办主任)秘书长:冯惠钊(省经协办副主任、省经贸委市场建设处处长)副秘书长:庄乐从(省经贸委办公室副主任)罗房枢(省经贸委市场建设处副处长)杨城(省经贸委市场建设处副处长)赖越华(省政府驻昆明办事处主任)张振华(省政府驻成都办事处主任)郑家强(省政府驻武汉办事处主任)张惠梅(省经贸委市场建设处助理调研员)秘书处设在省经贸委,负责广东省经贸代表团的日常工作(秘书处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见附件1)。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织有关企业赴台采购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织有关企业赴台采购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织有关企业赴台采购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9.05.08
•【字号】
•【施行日期】2009.05.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政府采购
正文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织有关企业赴台采购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各有关行业协会(商会),省属集团公司(资产经营公司):
根据商务部会议安排,近日商务部将分批组织部分省(市)企业集中赴台采购台湾商品,包括采购台湾特色日用品、工艺品和采购工业品、零部件、原材料、电子元器件、高新技术产品等。

由于本次组织采购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务必请有关单位抓紧落实。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采购企业范围:广东省内注册的工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台资企业除外),装备制造业重点培育企业、装备制造业骨干企业和流通龙头企业、民营百强企业。

二、其他事项
(一)推荐企业数量没有限制;
(二)请在5月13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传真省经贸委;
(三)省经贸委将会同省外经贸厅将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名单汇总上报商务
部,由商务部正式下达任务通知书,统一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2009赴台采购企业推荐表
二○○九年五月八日2009赴台采购企业推荐表
注:1.企业性质请填写“工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装备制造业重点培育企业”、“装备制造业骨干企业”、“流通龙头企业”、“民营百强企业”或“其他”。

2.请附所推荐企业的简介(不超过1页纸)。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检查家电以旧换新、家电下乡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落实情况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检查家电以旧换新、家电下乡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落实情况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检查家电以旧换新、家电下乡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落实情况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9.11•【字号】粤经贸办[2009]63号•【施行日期】2009.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检查家电以旧换新、家电下乡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落实情况的通知(粤经贸办〔2009〕63号)清远、韶关、阳江、茂名、湛江、汕头、潮州、肇庆、揭阳市经贸局:为贯彻落实国家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政策和落实“保增长、调结构、扩内需”的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家电以旧换新、家电下乡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开展,我委定于2009年9月中旬至10月初分两个工作组赴有关地市进行调研、检查(检查方案附后)。

请各地级市经贸局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加大对家电以旧换新等工作的监督力度,指导、督促有关企业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尤其是政策宣传方面的工作,更好地拉动内需,扩大消费。

附件:1.地市经贸部门联系人员表2.关于检查家电以旧换新、家电下乡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方案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二○○九年九月十一日附件1:地市经贸部门联系人员表备注:请于9月14日下午下班前报省经贸委(市场建设处)。

附件2:关于检查家电以旧换新、家电下乡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政策和落实“保增长、调结构、扩内需”的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家电以旧换新、家电下乡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开展,我委定于2009年9月中旬至10月初分两个工作组赴有关地市进行调研、检查,现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调研检查的方式及主要内容(一)调研检查方式。

一是与当地级市经贸部门、2-3家有关企业进行座谈,二是到现场参观家电以旧换新、家电下乡及万村千乡开展的情况(详见附件)。

座谈会及现场检查的具体行程安排请有关地市经贸部门安排,并及时上报省经贸委(市场建设处)。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第六届珠江三角洲地区与山区及东西两翼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第六届珠江三角洲地区与山区及东西两翼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第六届珠江三角洲地区与山区及东西两翼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7.29•【字号】粤经信经协[2010]698号•【施行日期】2010.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第六届珠江三角洲地区与山区及东西两翼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粤经信经协〔2010〕698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协作办,省属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企业集团,省直各有关部门、有关商协会:第六届珠江三角洲地区与山区及东西两翼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以下简称第六届“山洽会”)将于2010年11月上旬在汕头市举办。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第六届珠江三角洲地区与山区及东西两翼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第六届山洽会组委会秘书处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在筹备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迳与组委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岑中坚、何宇辉、朱莉莉联系电话:************、83133449、83135827传真:************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第六届珠江三角洲地区与山区及东西两翼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总体方案根据省委、省政府决定,第六届珠江三角洲地区与山区及东西两翼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以下简称“山洽会”)将于2010年11月上旬在汕头市举办。

为确保“山洽会”成功举办,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题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全面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大力推进“三促进一保持”,继续深入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努力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主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推进“双转移”,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认真检查落实第三届“泛珠洽谈会”履约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认真检查落实第三届“泛珠洽谈会”履约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认真检查落实第三届“泛珠洽谈会”履约情况及抓紧第四届“泛珠洽谈会”签约项目申报的
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经贸发电[2007]25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7.01.31
【实施日期】2007.01.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认真检查落实第三届“泛珠洽谈会”履约情况及抓紧第四届
“泛珠洽谈会”签约项目申报的通知
(粤经贸发电〔2007〕25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协作办)、省直有关部门、省属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企业集团、有关广东商会:
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以下简称第四届“泛珠洽谈会”)将于2007年6月8日至11日在长沙召开,为做好签约项目的准备工作,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现对上届即第三届“泛珠洽谈会”签约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同时开展第四届“泛珠洽谈会”签约项目申报的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履约项目的填报和新签约项目的申报将继续沿用网上报送,请各市各有关企业和单位对照本分团在第三届“泛珠洽谈会”上签约的项目情况,认真进行履约情况的填报。

同时,各分团要积极发动企业作好第四届“泛珠洽谈会”签约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填报方式
各分团及各企业和单位可直接登录http://,即可进入该系统进行履约项目的填报和新签约项目的申报。

具。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扩大2003年广西投资贸易洽谈会广东代表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扩大2003年广西投资贸易洽谈会广东代表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扩大2003年广西投资贸易洽谈会广东代表团组团规模的紧急通知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经贸发电[2003]187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3.10.28
【实施日期】2003.10.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扩大2003年广西投资贸易洽谈会广东代表团组团规模的紧急
通知
(粤经贸发电〔2003〕187号)
广州、东莞、佛山、中山、珠海、惠州、江门、肇庆市经贸局(经委),广业、广晟、广弘、广新、丝绸、华强各集团,省25家流通龙头企业:
为了做好明年初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率团考察相邻省(区)的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推进我省与相邻省(区)的经济贸易合作,经研究,决定扩大我省参加“2003年广西投资贸易洽谈会”代表团的组团规模,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团领导机构
广东经贸代表团团长由省经贸委党组成员、省经协办主任巫开立同志担任;副团长由
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伍亮同志、广东省经协办副主任冯惠钊同志以及广东省政府驻昆明办事处主任赖越华同志担任;秘书长由省经贸委经济运行处副处长杨城同志担任;副秘书长由广东经济投资促进会副会长赵绒同志担任。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织核查和推荐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织核查和推荐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织核查和推荐省循环经济试点
单位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经贸环资[2008]423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06.11
【实施日期】2008.06.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织核查和推荐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的通知
(粤经贸环资〔2008〕423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有关行业协会:
2006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确定了我省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园区、市(县)共84家。

近两年来,各市经贸部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抓紧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全省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

今年我委下发《印发2008年我省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意见的通知》(粤经贸环资〔2008〕201号),明确对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对循环经济工作做得较好的,在政策、资金上给予倾斜。

对成绩突出的试点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对不能够按要求开展循环经济工作的或工作无进展的,取消其试点资格。

同时,吸收新的积极开展循
环经济工作的企业进入试点企业名单。

为了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我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的工作,把循环经济工作较突出的企业吸收到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我委将对省第一批循。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企业质量管理现状调查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企业质量管理现状调查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企业质量管理现状调查的通知【法规类别】出口企业质量管理【发文字号】粤经贸创新[2007]729号【发布部门】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日期】2007.08.16【实施日期】2007.08.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企业质量管理现状调查的通知(粤经贸创新〔2007〕729号)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各有关企业: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中国质量协会今年内开展全国企业质量管理状况调查。

为配合做好这次调查,请你们根据各市调查问卷计划表(附件1)的要求组织本市有关企业填写《全国企业质量管理现状调查表》(附件2),并将调查问卷收齐后于9月10日前直接寄往广东省质量协会用户委员会(广州市连新路11号8楼,510030)。

省经贸委联系人:张景,联系电话:(020)83133343省质协联系人:陈愿、禤俊文,联系电话:(020)83321714附件:1.各市调查问卷计划表2.全国企业质量管理现状调查表二OO七年八月十六日附件1:各市调查问卷计划表一、分配各市的名额表:各市必须组织完成的最少的有效调查问卷数。

二、产业结构:问卷发放的行业范围,具体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产业状况有所侧重。

三、调查目标对象:年营业额在500万以上的大中小企业;经济类型:国有、集体、私营、股份制、外资。

附件2、全国企业质量管理现状调查表亲爱的朋友:您好!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国企业的质量管理现状,掌握我国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宏观政策提供参考依据,中国质量协会联合各地方、行业质量协会共同组织了本次全国性问卷调查活动。

本调查不作为评价任何个人、部门或企业的依据。

您只需要根据您对所在单位的了解来填写就可以了,答案没有对、错之分。

本次调查数据主要用于研究目的,我们关心的是全国调查数据汇总的结果,在调查报告中不会出现任何有关个人或具体某个企业的信息,请您不要有任何顾虑。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会展业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会展业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会展业发展情况调查的
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经贸会展[2007]231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7.03.23
【实施日期】2007.03.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会展业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
(粤经贸会展〔2007〕231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
近年来,会展业在我省快速发展,以其高增长性和辐射能力有效带动了旅游、交通、运输、餐饮、住宿、酒店、翻译、广告、装潢等诸多服务业的发展,会展经济已成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

但目前我省会展业还存在重复办展、无序竞争、效益低下等问题,制约了会展业带动效应的有效发挥,阻碍了会展经济乃至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为全面了解我省会展业发展情况,研究对策措施,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

经研究,我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会展业发展情况调查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省财政支持技术改造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跟踪检查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省财政支持技术改造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跟踪检查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省财政支持技术改造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跟踪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布日期】2005.12.30•【字号】粤经贸函[2005]1256号•【施行日期】2005.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省财政支持技术改造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跟踪检查工作的通知(粤经贸函〔2005〕1256号)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省级挖潜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企〔2004〕140号)和《关于落实广东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及技术创新项目实施情况定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粤经贸函〔2005〕58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列入省财政支持技术进步项目的跟踪检查工作有关事项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范围:2003-2005年安排了省财政资金贴息和补助的技术改造及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因2005年省财政资金下达较晚,各地如未收到资金安排计划的,请加以说明)。

(一)技术改造项目省财政挖潜改造资金支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省财政挖潜改造资金东西两翼及山区技术改造项目、省财政挖潜改造资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省财政预算挖潜改造资金技术改造项目、省财政预算中小技术改造项目、其它省财政支持的技术改造专项项目。

省级财政支持技术改造招标项目。

(二)技术创新项目省财政技术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省经贸系统科技三项费用项目、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产业结构调整项目。

省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重大装备技术创新招标项目。

二、内容: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包括财政扶持资金及其他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项目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并进行项目绩效评价。

三、方式:项目承担单位将文后所附表格(格式可在http://下载)填好后,连同文字汇报材料报各市经贸局或省有关主管单位,各市经贸局或省有关主管单位汇总分析后,于2006年1月30日(因过春节,可顺延至2月6日)前把表格和汇报材料(电子版及文字材料两份)报我委产业技术处。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经济协作和市场开拓工作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经济协作和市场开拓工作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经济协作和市场开拓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3.14•【字号】粤经贸发电[2006]45号•【施行日期】2006.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经济协作和市场开拓工作计划的通知(粤经贸发电〔2006〕45号)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协作办),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及授权经营企业集团,有关行业协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全省经济协作和市场开拓工作计划(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06年是我省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关键的第一年,为了有序、有效的推进省际间、区域性的经济协作与市场开拓,我们本着“确保重点,兼顾面上,有所侧重”的原则,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这一工作计划。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经济协作和市场开拓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认真做好今年经济协作和市场开拓工作。

二、要服从省的统一部署。

凡是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主办的经贸活动,必须确保组团,尤其是第三届“泛珠洽谈会”、第四届“山洽会”以及会前考察洽谈推介活动;其他类型的经贸活动,要根据我委的要求,积极发动有关行业的企业参加。

三、要结合省的工作部署,及时编制好本地区、本部门的经贸活动计划,尽量避免在时间安排上与省的工作计划有冲突。

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计划,请于3月27日前报我委市场建设处(省经协办)。

四、要抓好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尤其是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在2005年第二届“泛珠洽谈会”、2004年第三届“山洽会”上签约的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建立签约项目履约统计项目库,定期做好汇总分析,并阶段性向我委报告履约进展情况。

联系人:陈绩、杨柳春联系电话:************、83135810传真:************附件:1. 2006年全省经济协作和市场开拓工作计划2.2006年全省市场开拓和经济协作工作计划一览表(略)二OO六年三月十四日附件1:2006年全省经济协作和市场开拓工作计划根据省委、省政府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在重点承办好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同时,2006年全省经济协作和市场开拓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以经济协作为手段,以企业为主体,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和省内不同类型地区经贸合作为重点,坚持经济协作与市场开拓相结合,在巩固传统市场的同时,大力开拓新兴市场,积极挖掘潜在市场,推进市场开拓向深度发展,选择重点区域、目标市场进行产业对接和产品拓展,进一步提高广货的市场覆盖面和占有率,进一步选准合作重点,拓展合作领域,提高合作层次,提升合作水平,提高合作成效,确保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备全省经贸工作会议交流材料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备全省经贸工作会议交流材料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备全省经贸工作会议交
流材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6.12.06
•【字号】粤经贸发电[2006]240号
•【施行日期】2006.12.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备全省经贸工作会议交流材料
的通知
(粤经贸发电〔2006〕240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
全省经贸工作会议将于12月下旬召开,为了促进交流,相互借鉴,共同进步,请各单位认真做好会议交流材料的准备工作。

交流材料不要求面面俱到,重点围绕经济运行调节、产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转移、发展装备制造业、促进产业集群升级、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及资源综合利用、加快现代流通业发展、发展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推动经贸合作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等重大经贸工作,抓住本市最有特色的、成效显著的一、两项内容,着重从思路、做法和体会等方面进行交流。

我委将根据各市提供的交流材料,选取8个单位在大会做专题发言,其余的用做书面交流。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准备,于12月20号之前将电子文档报送省经贸委综合处。

联系人:姚瑞婷
联系电话:83133360
邮箱:************.cn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六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转发商务部关于加强市场监测样本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经贸市场[2007]824号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转发商务部关于加强市场监测样本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经贸市场[2007]824号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转发商务部关于加强市场监测样本企业管理工作的
通知
正文:
----------------------------------------------------------------------------------------------------------------------------------------------------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转发商务部关于加强市场监测样本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粤经贸市场〔2007〕824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
现将《商务部关于加强市场监测样本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运发〔2007〕341号)(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经贸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对本地区市场监测样本企业的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数据审核工作,指导、督促监测样本企业按照报表制度及时、准确填报数据。

二、各市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增加监测样本企业数量。

若监测样本企业出现《通知》中列出要予以剔除的情况,应及时剔除,并补充相应数量和相同类型的样本企业。

在新增或补充监测样本企业时,应及时向我委提交拟新增、补充的企业基本情况的书面材料,并列明拟剔除企业名称、剔除原因。

三、要加强和样本企业的沟通联系,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通过地方“商务天气预报”、经贸部门网站等多种渠道,适当宣传样本企业,帮助样本企业提升知名度。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七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商务部关于加强市场监测样本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运发〔2007〕341号)(略)——结束——。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10.31•【字号】粤经贸整规[2006]700号•【施行日期】2006.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粤经贸整规〔2006〕700号)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为更好地推动我委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由委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刘晓捷同志主持,于10月23日召开了委机关主要处室和直属单位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座谈会,对我委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根据会议精神,对加强我委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扎扎实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各处室、各单位要对前一阶段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回顾,要加强领导,要对照检查,该补课的要补课,要按照委治贿办的要求一件一件抓落实,绝不能走过场。

要把专项治理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虽不至于人人自危,但要做到人人自省。

各处室、各单位在自查自纠中要找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并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有审批、核准项目的处室,要将已有的审批、核准程序、制度进行重新审核修改,有关材料报委治贿办备案。

要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及审批程序的合理合法。

二、加强检查督导,切实推进我委专项治理工作。

委党组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非常重视,最近制定了《关于委领导到直属单位检查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方案》,由各党组成员亲自带队,近期将分别对直属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委治贿办将随时检查机关各处室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进展情况。

各处室、各单位在11月3日前将专项工作联系人姓名、电话报委治贿办(联系人:余贝欣,电话:83133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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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认真跟踪检查第三届“山洽会”
履约情况及抓紧第四届“山洽会”签约项目申报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经贸发电[2006]173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6.08.30
【实施日期】2006.08.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认真跟踪检查第三届“山洽会”履约情况及抓紧第四届“山
洽会”签约项目申报的通知
(粤经贸发电〔2006〕173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协作办)、省直有关部门、省属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企业集团:
根据省委省政府下发的第四届“山洽会”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对上届即第三届“山洽会”签约项目进行跟踪履约检查,并同时对第四届“山洽会”签约项目开展申报的工作。

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为了推动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的进程,减少纸介传输的成本和差错,这次履约项目
填报和新签项目申报均采用网上在线填报方式,请各市各有关企业和单位对照本分团、本地区在第三届“山洽会”上签约的项目情况,认真进行履约情况的填报,不得瞒报、虚报,同时,在跟踪上届项目的基础上,各分团应积极发动企业作好第四届“山洽会”签约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填报方式
这次填报采用我委与华南理工大学共同研制开发的山洽会履约填报和签约项目申报远程录入系统。

各分团及各企业和单位只需登录广东经贸网(网址:http:
// ,点击山洽会栏目)或直接登录http://,即可进入该系统进行履约项目的填报和新签约项目的申报。

具体操作请详见附件一:《山洽会履约填报和签约项目申报系统填报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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