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学习5例(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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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5例

人生伤害事故2例

未戴安全帽高处跌落死亡

一、事故经过

1991年10月8日,某供电局一110KV变电站停电检修。该变电站站长武某某在设备验收时发现110KV某某TV漏清扫。要求检修人员重新清扫,被检修负责人拒绝并发生争执。于是武某某情绪激动,便带领两名当值值班人员一起去清扫该设备。

到达工作地点后,武某某未戴安全帽,便用竹梯登上TV构架。一只脚踩在构架槽铁上,当另一脚移动时,由于踏空,既从地面米的TV构架上摔下,造成头后侧撞地而亡。

二、违章现象

(1)清扫设备不办理工作票

(2)带情绪工作;

(3)高空作业未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带。

三、事故原因

(1)违反《安规》(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第3.2.1条规定,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未办理工作票,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发生争执后情绪激动,精神不集中,带情绪工作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违反《安规》(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第条和第条的规定,在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帽,不使用安全带,也是造成武某某从TV构架上摔下后头后侧撞地死亡的主要原因。

四、防范措施

(1)高处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2)严禁带情绪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精神状态良好,情绪稳定,精力集中。

五、事故点评

带情绪工作的危害性极大,本起事故便是典型一例。带情绪工作时,由于心情烦躁或一时激动,以至于置《安规》的要求与不顾,做出一些违规违纪等很不理智的事情,从而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要以本起事故为鉴,教育职工充分认识带情绪工作的危害性,在工作或作业中一定要情绪稳定,精神状态良好,集中精力的工作。

登杆前对杆根未作检查,上杆后人随杆倒大腿骨折

一、事故经过

1992年5月5日,某县电力局线路班在新区10KV线路改造工程中,工作班成员张某(4级线路工)10时30分上杆拆除原电路导线时,由于登杆前未对该电杆(木制)根部腐蚀情况做检查,上杆后在拆导线前又对电杆未采取临时拉线加固,就将杆上的5根导线依次剪断(杆上共有6根导线),当剪断到最后一根时,张某某随电杆一起倒落地面,电杆压在张某某的左大腿上,造成大腿骨骨折。

二、违章表现

(1)登杆前对杆塔情况不检查;

(2)对杆塔未做任何补强措施;

(3)用突然剪断导线的方法松导线。

三、原因分析

《安规》(电力线路部分)第6.2.3条明确规定,上杆塔作业前,应先检查根部、基础和拉线是否牢固。如不牢固,应采取临时拉绳等措施后在行登杆。然而,张某某在上杆前对电杆情况未做任何检查,将上述规定早已置之脑后,因而对电杆情况未做任何加固措施就急忙上杆作业。

四、防范措施

(1)加强职工对《安规》学习和安全思想教育,提高安全技术素质,开展反违章活动,独具违章行为。

(2)凡遇登杆的作业工作,上杆前必须对杆根的牢固性进行检查,如有问题,只要采取加固措施后才能登杆作业。

(3)检修杆塔检修杆塔不得随意拆除受力构件。拆除电杆上的导线前,应先做好防止倒杆的措施,严禁采用突然剪断导线的方法拆除导线。

五、事故点评

这是一起低层次、常识性的事故。作为1名4级线路工,上杆作业前,检查杆根有无腐蚀,基础和拉线是否完好,需要不需要采取补强措施,这些都是极为简单的常识,并无什么深奥的理论和复杂的技术。然而,我们的职工往往都忽视了这些问题,思想上麻痹大意,安全意识淡薄,置各项规章制度于不顾。明知故犯是安全生产中最大的敌,而且还是违规操作。这种对国家、企业、他人和自己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就很难避免在作业中不出乱子。不出事故是侥幸,出事故是必然的。所以说,违章是一切事故的根源,要确保安全生产可控,就必须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设备损失2例

TA误接线造成主变压器三侧断路器跳闸1991年4月19日,某供电局110kV某某变电站因主变压器高压侧C相电流互感器接线错误,引起主变压器差动保护动作,主变压器三侧断路器跳闸,造成该站全站失压,使地方电网与系统解列,造成一起变电考核事故。

一、事故经过

4月19日14时15分,该变电站主变压器差动保护动作,三侧断路器跳闸。与此同时,

110KV甲线路零序II、III段、距离II段保护动作,断路器跳闸,重合成功。运行人员对主变压器进行检查,未发现异常,故于14时17分申请送电。送电后恢复正常。

事故发生后,经过对主变压器保护检查,发现4月12日检修班对主变压器电流互感器油进行油样检查时发现B相油不合格。同时还发现C相电流互感器也有进水迹象,故安排4月14日对其检修。

然而4月14日检修班在对其检修时,将电流互感器相一次侧切换联板切换至短路位置,由于在检修工作结束时,忘记了将切换联板返回到原来位置,致使主变压器投入运行后电流互感器C相一次线处于短路状态,从而造成主变压器差动保护误动。

二、违章现象

检修工作结束时对所检修设备未做认真检查。

三、原因分析

《安规》(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第3.5.5条规定,全部工作完场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的检查,待全体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运行人员交待所修项目,发现问题、实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与运行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状态、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而检修班工作人员在4月14日检修工作中,工作不认真,责任心不强,在工作结束时,未将电流互感器C相一次侧切换联板返回原来位置,工作负责人又严重违反上述规定,从而造成主变压器投入运行后主变压器差动保护误动作,是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和直接原因。

四、防范措施

(1)加强职工工作责任心教育,提高职工业务技术素质,严把设备检修质量关。

(2)要求检修人员在设备检修工作结束前一定要对所检修的设备部位进行认真复查、核对,确保接线等无误。

(3)给电流互感器加装防雨帽,采取措施防止电流互感器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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