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服装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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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员服装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保安员服装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保安队伍的职业化、正规化建设,规范公司保安制服的领用、发放和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公司保安制服领用、发放范围,收费及折旧办法等。
三、职责
1.财务部负责公司制服的采购。
2.管理部内勤负责公司制服的保管、发放及制服发放名单的统计核实
工作。
3.管理部负责员工着装的检查工作。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1.保安制服分类:共分夏装、春秋装、冬装三种,其中含附件有:帽
子1顶,腰带1条,领带1条;配饰有:硬肩章、软肩章、胸号、胸徽、帽徽及领带夹等。
1)夏装包括:短袖衬衣、夏裤。
2)春秋装包括:长袖衬衣、春秋套装。
3)冬装包括:棉衣。
2.特勤服分类:共分夏装、春秋装、冬装三种,其中含附件有:帽子
1顶;配饰有:肩章、背章、胸号、胸徽、腰带、帽徽等八件套。
1)夏装包括:短袖衬衣、夏裤。
2)春秋装包括:春秋套装。
3)冬装包括:棉衣。
3.保安制服发放范围
1)保安制服发放范围仅限于公司保安队员。
2)特勤服发放范围限于公司巡逻队及临时勤务所需。
3)新进保安办理入职手续交纳500元服装管理费后,即发放制服。
4)制服发放由管理部内勤负责,并做好发放记录台帐。
4.保安员着装时间要求
1)每年6月1日起发放夏装,8月15日起发放春秋装,11月1日起
发放冬装。
2)每年11、12、1、2月份着冬装,3、4、5月份着春秋装,6、7、8
月份着夏装,8、9、10月份着春秋装,具体可根据天气情况统一调整、统一换装。
3)上班必须着保安服装,应配套穿着,不得混穿。
4)黑色皮鞋自配。
5.服装的使用期限
1)保安制服使用期限为:夏装一年,春秋装二年,冬装三年;
2)特勤服使用期限为:夏装两年,春秋装、冬装均为三年;、
3)其他配置使用期限均为三年,期满再发一律免费。
6.保安员服装发放要求
1)新进保安员按季节发放制服。
2)因临时勤务领取特勤服,领取人应及时清洗,于工作结束之日起三
日内交回公司管理部内勤处,逾期责任自负。
3)在职保安员按各类服装使用年限,到达使用年限后进行新服装发
放。
7.保安员服装管理
1)保安员入职时需缴纳500元服装管理费,在职满一年后退还;因其
他任何原因未满一年,服装管理费不予退还。
2)保安员在职一年以上,按公司规定的服装周期免费领取服装后,工
作未满本年者(以实际领取日期为准),将从工资中扣除所领取的服装成本费,以此类推。
3)保安员因各种原因离职或待岗,超一个月后重新上岗者,公司不补
发其离职或待岗时所扣费用。
4)保安员离职后间隔时间超出半年再次入职的,按初次入职办理服装
管理。
5)保安员在下班或休息期间不得穿着制服。
6)保安制服因个人原因丢失、损坏等情况无法使用,由本人向管理部
提出申请,经部长、分管经理签批,按折旧费由当事人予以赔
偿,同时管理部核实后可重新发放新制服,并以发放之日计算使用年限。因救灾、抢险、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损,可视破损程度申请更换。
7)保安员因各种原因离职或待岗时,应交回所配置的配饰,保安服饰
包括硬肩章、软肩章、胸号、胸徽、帽徽及领带夹等物品;特勤服包括腰带、软肩章、胸号、胸徽等符号全套配饰,以上配饰未交回的在结算工资时扣除人民币300元。
管理部
二O一六年十月一日
附:2016年服装价格表(价格根据实际情况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