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服装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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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员服装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保安员服装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保安队伍的职业化、正规化建设,规范公司保安制服的领用、发放和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公司保安制服领用、发放范围,收费及折旧办法等。

三、职责

1.财务部负责公司制服的采购。

2.管理部内勤负责公司制服的保管、发放及制服发放名单的统计核实

工作。

3.管理部负责员工着装的检查工作。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1.保安制服分类:共分夏装、春秋装、冬装三种,其中含附件有:帽

子1顶,腰带1条,领带1条;配饰有:硬肩章、软肩章、胸号、胸徽、帽徽及领带夹等。

1)夏装包括:短袖衬衣、夏裤。

2)春秋装包括:长袖衬衣、春秋套装。

3)冬装包括:棉衣。

2.特勤服分类:共分夏装、春秋装、冬装三种,其中含附件有:帽子

1顶;配饰有:肩章、背章、胸号、胸徽、腰带、帽徽等八件套。

1)夏装包括:短袖衬衣、夏裤。

2)春秋装包括:春秋套装。

3)冬装包括:棉衣。

3.保安制服发放范围

1)保安制服发放范围仅限于公司保安队员。

2)特勤服发放范围限于公司巡逻队及临时勤务所需。

3)新进保安办理入职手续交纳500元服装管理费后,即发放制服。

4)制服发放由管理部内勤负责,并做好发放记录台帐。

4.保安员着装时间要求

1)每年6月1日起发放夏装,8月15日起发放春秋装,11月1日起

发放冬装。

2)每年11、12、1、2月份着冬装,3、4、5月份着春秋装,6、7、8

月份着夏装,8、9、10月份着春秋装,具体可根据天气情况统一调整、统一换装。

3)上班必须着保安服装,应配套穿着,不得混穿。

4)黑色皮鞋自配。

5.服装的使用期限

1)保安制服使用期限为:夏装一年,春秋装二年,冬装三年;

2)特勤服使用期限为:夏装两年,春秋装、冬装均为三年;、

3)其他配置使用期限均为三年,期满再发一律免费。

6.保安员服装发放要求

1)新进保安员按季节发放制服。

2)因临时勤务领取特勤服,领取人应及时清洗,于工作结束之日起三

日内交回公司管理部内勤处,逾期责任自负。

3)在职保安员按各类服装使用年限,到达使用年限后进行新服装发

放。

7.保安员服装管理

1)保安员入职时需缴纳500元服装管理费,在职满一年后退还;因其

他任何原因未满一年,服装管理费不予退还。

2)保安员在职一年以上,按公司规定的服装周期免费领取服装后,工

作未满本年者(以实际领取日期为准),将从工资中扣除所领取的服装成本费,以此类推。

3)保安员因各种原因离职或待岗,超一个月后重新上岗者,公司不补

发其离职或待岗时所扣费用。

4)保安员离职后间隔时间超出半年再次入职的,按初次入职办理服装

管理。

5)保安员在下班或休息期间不得穿着制服。

6)保安制服因个人原因丢失、损坏等情况无法使用,由本人向管理部

提出申请,经部长、分管经理签批,按折旧费由当事人予以赔

偿,同时管理部核实后可重新发放新制服,并以发放之日计算使用年限。因救灾、抢险、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损,可视破损程度申请更换。

7)保安员因各种原因离职或待岗时,应交回所配置的配饰,保安服饰

包括硬肩章、软肩章、胸号、胸徽、帽徽及领带夹等物品;特勤服包括腰带、软肩章、胸号、胸徽等符号全套配饰,以上配饰未交回的在结算工资时扣除人民币300元。

管理部

二O一六年十月一日

附:2016年服装价格表(价格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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