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贷款评估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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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

贷款评估操作手册

二00二年九月

目录

第一篇中国银行贷款评估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贷款评估要点

第三章贷款评估工作要求

第四章贷款评估责任和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二篇中国银行贷款操作规范

第一部分项目贷款评估技术规范

第一章借款人评估

第二章项目概况评估

第三章产品市场评估

第四章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评估

第五章项目效益评估

第六章担保评估

第七章项目风险评价

第八章项目评估结论及建议

第九章附录和附件

第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评估技术规范

第一章借款人评估

第二章贷款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第三章贷款担保评估

第四章贷款风险评价

第五章评估结论与建议

第六章附录及附件

第三部分贷款评估管理规范

第三篇中国银行贷款评操作指南

第一部分项目贷款评估操作指南

第一章借款人评估

第二章项目概况评估

第三章产品市场评估

第四章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评估

第五章项目效益评估

第六章担保评估

第七章项目风险评价

第八章项目评估结论结论及建议第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评估操作指南

第一章借款人评估

第二章贷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第三章贷款担保评估

第四章贷款风险评价

第五章评估结论和建议

第三部分贷款评估基础知识

第四部分基础数据取值及取值依据

第四篇相关文件

使用说明

近年来,我行根据建立良好公司治理机制的要求,确立了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加强风险控制为特征的组织框架,建立了‘三位一体’的授信决策管理机制,健全了“统一授信、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责权分明”的信贷运行机制。为了保障新机制的良好运行,提高信贷人员的业务技能特别是贷款评估技能,规范信贷操作行为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总行编写了《中国银行贷款评估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为使信贷人员较快地掌握《手册》的内容和要求,更好的发挥《手册》的规范和指导作用,现对《手册》的使用说明如下:

一、《手册》的结构、主要内容及要求

《手册》共分五篇。第一篇是《中国银行贷款评估办法》,对贷款评估的原则、评估要点、评估工作要求、评估责任和考核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要求。

第二篇是《中国银行贷款评估技术规范》,此篇共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项目贷款评估技术规范》,是对项目贷款评估格式和内容的要求,九个章节分别对借款人评估、项目概况评估、产品市场评估、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评估、项目效益评估、担保评估、项目风险评价、评估结论及建议、附录和附件等进行了技术规范。其中,附录和附件规定了借款人须提供的资料清单,附录和附件中标号前未加*的为必须提供资料,标号前加*的是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提供的资料,资料名称后加()的为针对()内注情况专门提供,担保资料可根据项目选择的保证、抵(质)押、联合担保等不同的担保方式提供相应部分的资料(信用贷款无须提供担保资料)。第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评估技术规范》,是对流动资金贷款评估格式和内容的要求,六个章节分别对借款人评估、贷款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担

保评估、贷款风险评价、评估结论及建议、附录和附件等进行了技术规范,其中,附录和附件的标识和要求与第一部分相同。第三部分《贷款评估管理规范》,对贷款评估的程序、贷款评估前的准备工作、评估报告的文档格式、评估时间要求、评估报告的时效性、评估范围等进行了规范。

第三篇《中国银行贷款评估操作指南》是针对第二篇的技术规范而提供的指导性内容,目的是帮助信贷人员解决评估工作中的技术困难,提高信贷人员的评估水平,保证评估报告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四篇《相关文件》列出了国家有关部门和中国银行下发的涉及贷款评估的相关文件索引,以供信贷人员查阅参考。

二、使用要求

1、使用对象

本《手册》的使用对象为全辖风险管理部门、公司业务部门、及其他业务部门的信贷业务人员、尽职调查人员及授信业务的相关管理人员。

2、使用效力问题

本《手册》第一篇和第二篇规范了贷款评估报告的格式和内容,明确了贷款评估工作的责任和要求,是全辖贷款评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在执行中具有强制性作用。第三、四篇是针对技术规范提供的操作指南,在执行中具有指导性作用。

3、使用范围

本《手册》使用范围为我行向除金融机构、自然人以外的客户发放的人民币和外汇贷款(除房地产贷款)。其中,项目贷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500—1000万元以上的短期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具体金额由各一级分行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规定,但需报备总行)、外汇贷款、新贷户贷款必须按规范编写评估报告;500—1000

万元(含)以下的短期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贷款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以贷款调查表的形式代替评估报告报批:

(1)、经确认由资信较高银行担保、或以我行存单质押、或以可转让国库券质押的贷款。

(2)、由国务院批准的政策性贷款。

(3)、已批准的授信额度内的贷款。

4、项目的一票否决条件。

项目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票否决,不进入评估程序:

(1)、国家政策限制或禁止建设的项目。

(2)、我行信贷政策限制或禁止支持的项目。

(3)、借款人在我行已有次级及以下贷款。

但属于下列情况的贷款各行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

(1)债务重组、外贸贷款、政策性贷款、封闭贷款;

(2)经确认由资信较高银行担保、或以我行存单质押、或以可转让国库券质押的贷款。

三、关于其它授信方式的审批。

授信额度的审批按总行下发的《中国银行授信额度管理办法》执行。

承兑汇票的审批按总行下发的有关承兑汇票授信管理规定执行。

承兑汇票贴现的审批按总行下发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管理办法》执行。

贸易融资和保函业务的审批按总行下发的《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管理办法》执行。

房地产贷款的审批按总行下发《中国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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