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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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长安牌系列汽车三包规定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落实长安汽车“亲情、诚信、规范、快捷”的服务理念,确保长安汽车系列产品的社会信誉,维护广大长安汽车用户的利益,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特制订本三包规定。
本规定同时适用于南京长安汽车有限公司和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汽车产品。
第一章总则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简称客户服务部),是长安汽车系列产品三包服务的主管部门,负责三包政策的制订和解释,特约服务商保修费用的结算,保修旧件的回收、索赔,质量问题投诉的处理,技术培训,特约服务商建立和撤销的审批及对特约服务商的考核。全国各地的长安汽车特约服务商是直接承办长安汽车保修服务的单位。
(一)三包的定义
1、包修:自购车之日起(以购车发票时间为准),确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采取以换件或修复的方式处理,重大问题须报请客户服务部同意以后再处理。换件或修复时按零件、部件、总成执行不同的质量保修期,长安汽车保修期限最长为二年或行驶五万公里(任一条件超出,即超过保修期)。
2、包换:购车15天之内,汽车有严重质量问题(如大梁断裂、车体开焊、制动失效、转向失灵、主减速器及差速器抱死等),经修理仍达不到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的,且车辆未上牌,用户可以换车。换车时,由用户提出书面申请,经分销中心经理同意,并经客户服务
部鉴定确认。
3、包退:购车7天之内,汽车有严重质量问题(如大梁断裂、车体开焊、制动失效、转向失灵、主减速器及差速器抱死等),且车辆未上牌,用户可以退车。退车由用户提出书面申请,经分销中心经理同意,并经客户服务部鉴定确认后,由经销单位办理退车、退款。
4、用户退、换车辆手续由分销中心或经销单位负责办理,并向用户收取折旧费(折旧费每日按购车车价的0.2%收取)。退换车流程按照长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二)保修程序及手续
1、为了保证车辆正常运行,确保用户享受服务的权力,以便更好地为用户服务,在购车后60天或行程2000±5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用户须持长安汽车VIP卡、购车发票和车辆行驶证,到特约服务站进行免费走合保养,建立用户档案,取得保修资格。在此之后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必须进行一次例行保养,以继续享受保修资格。
2、车辆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用户须持行驶证和长安汽车VIP卡到特约服务商处办理保修手续,特约服务商不得以任何名义扣留和保管用户的VIP卡。
(三)维修保养规定
1、免费走合保养
里程和时间规定:
用户自购车之日起(以用户购车发票日期为准),使用60天或行驶2000±5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必须到长安公司特约服务商处进行免费走合保养,只有进行了免费走合保养的用户,才有资格享受日后的保修服务,时间或里程超出规定的,视为用户自动放弃保修权利。
免费走合保养的内容:
(1)收放机磁头清洗
(2)风扇(水泵)驱动皮带张力检查与调整
(3)气门间隙检查与调整
(4)发动机缸盖连接螺栓扭紧力检查
(5)发动机机油更换
(6)发动机机油滤清器更换
(7)防冻液检查补充
(8)汽油滤清器更换
(9)点火正时调整
(10)空气滤清器除尘
(11)油路管接头泄漏检查(燃油、制动液)
(12)整车电气元件、线束、灯光检查
(13)蓄电池液位检查与补充
(14)离合器踏板间隙调整
(15)制动液液量泄漏检查
(16)制动系统检查
(17)驻车制动器与拉索行程检查
(18)车轮与轮毂螺母连接紧固检查
(19)变速器与差速器油更换
(20)关键重要螺母与螺栓紧固检查
(21)转向系统检查
(22)前束检查与调整
(23)试车
(24)宣传车辆维护保养常识,请用户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和《服务指南》,告知用户车辆使用注意事项。
2、例行保养
车辆在免费走合保养以后,必须每隔5000公里/3月到特约服务商进行例行保养,费用由用户承担,凡不进行例行保养的用户,视为
自动放弃后续的保修权利。
例行保养的内容:
例行保养项目参照免费走合保养项目执行。
例行保养项目费用由用户承担,长安公司建议收费标准按照120元-170元/辆执行,用户如有特殊保养要求由服务商视其实际情况收取费用。
3、特别提示
服务商对走合保养、例行保养项目必须认真执行。因服务商维修、保养、操作不当而造成的车辆质量问题及事故,由责任单位负责。
第二章长安汽车保修规定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各种型号的长安汽车(含已签订供货合同的二类底盘),确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按零件、部件、总成执行不同的质量保修期,保修期限最长为二年或行驶里程五万公里(任一条件超出即超出保修期)。
零部件保修期限如下:
1、下列零部件的保修期为两年或五万公里内(任一条件超出,即超出保修期)
缸罩、进排气歧管、皮带轮、正时齿轮、前后端盖、机油盘、变速器壳体及延伸箱壳体、后桥壳、半轴(不含轴承)、加强杆、换档操纵机构、手制动器、发动机支架、后稳定杆、后螺旋弹簧、制动管路(不含软管)、脚踏板操纵机构、燃油箱及燃油硬管、全车线束、车架、车身(不含油漆)。
2、下列零部件的保修期为一年或二万公里内(任一条件超出,即超出保修期)
钢制轮盘轮辋、钢板弹簧、后拖臂、转向系统【转向盘、转向轴及柱筒、转向拉杆(含球头)、转向器、横直拉杆(球头)】(橡胶件
除外)、主减及差速器总成、缸体、缸盖、活塞、活塞销、连杆、凸轮轴、曲轴、机油泵、配气机构、张紧轮、飞轮、活塞环、变速器(齿轮、轴、换档机构、同步器总成、蜗轮蜗杆)、中控锁控制器及遥控器、座椅总成、散热器、制动盘、制动鼓、制动总泵及分泵、制动底板、制动钳、比例阀、传动轴、前轴支臂总成、铝制轮盘轮辋、门锁机构、正时皮带、ECU、怠速控制器、进气温度传感器、进气压力传感器、节气门位置传感器、冷却液温度传感器、爆震传感器、氧传感器、节气门体总成、燃油导轨总成(含燃油压力调节器、喷油嘴)、电子燃油泵(含油量传感器)、曲轴位置传感器、霍尔传感器、碳罐控制阀、起动机、发电机、曲轴轴瓦、连杆轴瓦、油封(发动机)、轴承(变速器)、油封(变速器)、前、后减振器、里程表软轴、各类操纵钢索、轴承(底盘部份)、气门油封、油封(底盘部份)、组合仪表、组合开关、电压调节器、闪光继电器、收放机及收放机电喇叭、雨刮电机、暖风机电机、洗涤器电机、电喇叭、点火锁、背门撑杆、玻璃升降器、水泵、高压线、点火线圈、警灯警报器、暖风控制拉线开关、消声器、分离轴承、分电器、电动窗电机、节温器、制动软管、中央杆臂衬套、离合器压盘、ABS控制模块、ABS液压装置、电子风扇、安全带总成、三元催化器总成、发电机托架支架总成、车身面漆、碳罐带附件总成、风扇皮带、机油压力传感器、水温传感器、轮速传感器、各类电器开关、水阀、中控锁闭锁器、分电器盖、各类继电器、倒车报警器、电磁阀、仪表台板、顶盖内衬及全车内饰板、制动液液位传感器、储液筒总成、蓄电池、全车玻璃、全车灯具、PCV阀总成、单向阀、小坐垫板、各类保险盒支架、电动外后视镜总成、发动机及分电器检修盖、工具箱扣锁件、滑轨装饰件、蓄水瓶总成、储水罐带电机总成、CD机总成、助力转向机构总成。
3、下列零部件的保修期为一年
压缩机总成、冷凝器总成、蒸发器总成、冷凝器风扇电机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