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厂)内机动车辆年检注意事项
机动车年审流程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机动车年审流程和注意事项有哪些外观检测到达检测场后,第⼀步是外观的检验,车主需要把车辆停在专门检验外观的场地,把车辆中的灭⽕器和三⾓警⽰牌准备好,并把车辆的发动机舱盖和后备厢打开,等待⼯作⼈员检验;在外观检验时,⼯作⼈员会拿出两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机动车年审流程和注意事项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机动车年审流程第⼀步外观检测1.外观检测到达检测场后,第⼀步是外观的检验,车主需要把车辆停在专门检验外观的场地,把车辆中的灭⽕器和三⾓警⽰牌准备好,并把车辆的发动机舱盖和后备厢打开,等待⼯作⼈员检验;2.在外观检验时,⼯作⼈员会拿出两张表格,分别是机动车检验记录单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有的检测场是需要车主⾃⼰去业务⼤厅领取这两份表格的)。
⼯作⼈员会检查并记录车辆车架号、发动机号等数据,同时还会查看三⾓警⽰牌和灭⽕器等安全装置是否齐全。
当⼯作⼈员检查外观合格后,会在表格的外观这⼀项签字;3.外观检测需要注意的是,三⾓警⽰牌和灭⽕器这样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还有车⾝的颜⾊、外观是否与⾏驶证上的照⽚⼀致。
现在很多年轻⼈喜欢在⾃⼰的车上贴⼀些个性车标,这在验车时是不会通过的,车主需要先把车标清理⼲净,才会通过外观检验。
不过也有特例,“实习”标等经过公安机关备案审批的合法车贴是被允许的。
如果你是新买的车也不要马上贴上⾃⼰喜欢的帖纸,需要在上牌完成之后再贴。
4.还有就是,按照规定前排车窗三⾓窗夹⾓处不能贴膜,这⾥需要留出良好的透光性为驾驶员观察两侧后视镜提供便利,所以此处⼀旦贴膜,将不能通过验车。
第⼆步缴纳检测费⽤、录⼊信息1.当外观检查结束后,⼯作⼈员会把表格交给车主,并通知车主去交费⼿续⼤厅交费。
2.交费后,车主就要把本⼈⾝份证和车辆⾏驶证交给⼯作⼈员,他们会在系统中录⼊车辆的年检信息。
这些都结束后车主就可以拿着表格,等待上线检测了。
第三步上线检测1.上线检测主要检查车辆的尾⽓、刹车、灯光、底盘等内容,只要车辆没有改装或故障,这些检测基本都能通过;2.当车主把车开到检测间门⼝排好队后,会有检测⼈员把车辆和表格接过去。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查标准
广州市公司有效日期: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查标准
1.0 目的:为了提供安全检查的依据及避免漏检不安全因素,特制订此标准。
2.0 适用范围:公司在用的厂区行驶的机动车辆的安全检查。
3.0 检查内容
3.1 离合器分离彻底,结合平稳可靠,无异常声响。
离合器的性能直接影响着换档与分离的平稳及可靠。
3.2 转向装置调整适当,操纵方便、灵活、可靠。
在动态下操纵转向装置,转向装置应牢固可靠。
在静态下,方向盘空行程转向角度小于45°时,调整适当。
3.3 燃油、机油箱无渗油。
3.4 手脚制动调整适当,制动距离符合要求。
车辆不得跑偏,制动距离在2米以内。
3.4仪表、照明、信号及各附属装置安全性能良好。
大灯、前后转向灯、刹车灯必须完好。
0.5吨以上有蓬的机动车辆还应装设后视镜和雨刷。
3.5每年定期接受当地劳动部门对机动车辆的年检,并应建立年检制度及有年检记录。
4.0 检查人应根据本标准进行检查,并填写<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查表>。
2023年重庆车辆年审规定
2023年重庆车辆年审规定2023年重庆车辆年审规定:经常有朋友询问车辆年检注意事项,在此友情提醒有车朋友,做好以下工作,让自己的爱车顺利通过年检关。
1、首先要认识到车辆年检的重要性,一辆年检合格的车,标志着您爱车的各项技术状态良好,特别是安全指标、排放指标,让您开上放心车。
如果是有人让您出点钱2、准备好各项手续,如年检申请表,要有交通部门盖章、单位公章或私人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并要贴上车身底盘,发动机的.拓钢印。
此外还要带上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保险单。
如有违者记录一定要处理,否则不予受理。
可在网上或电话查询,一旦有记录到指定地点带上驾照(记分)、现金(交照片、登报费),这样电脑联网清除记录后才可以年检。
3、年检时间为安检六年之内每两年检一次,六年以后每年检一次,年检月份按行驶证上登记的月份为准。
上检测线第一关是尾气检测,检测尾气是控制发动机废气排放,也能检测出爱车发动机是否4、其次车身外观,不要根据自身喜好让车身太5、接下来就是安全检测,前后轮轴重、脚制动、手制动、悬挂、侧滑等都是以精确的数据显示你爱车是否合格,还有灯光,大灯亮度、角度。
如某项不合格在规定时间内还可以复检,当然复检费可要付的。
6、这一切手续,可能很麻烦。
您也可以委托设备、技术、信誉较好的修理厂,帮您把车按年检标准保养、检测、调整修理,甚至先上自己的检测线,然后到车管部门上检测线,办好年检的一切手续,不用您操心。
车辆年检注意事项若你的车是10月上牌的7座以下(含7座)的非营运小型私家客车。
那么根据新规, 10月无需上线年检,但车主仍需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处理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后,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
10月及 10月仍需上线年检。
货车、面包车、公司注册车辆,均不在新规范围内。
非营运小型客车,前6年每两年年检一次,第7年至第15年每年年检一次。
非营运中、大型客车及货车,前10年每年年检一次,第11年起每半年年检一次。
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3篇)
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如下:1. 所有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执照,并具备驾驶技能。
2. 所有机动车辆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3. 所有机动车辆必须保持良好的驾驶状态,包括车辆设备完好、刹车灵敏、灯光正常等。
4. 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行驶速度行驶,并严禁超速行驶。
5. 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照交通规则行驶,并遵守交通信号。
6. 所有驾驶员必须严禁酒后驾驶,禁止吸烟、打手机等影响安全的行为。
7. 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规定的停车位内,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或其他禁止停车的地方。
8. 公司必须为驾驶员提供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安全规定。
9. 公司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员,负责监督和管理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
10. 违反安全规定的驾驶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
以上是常见的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为了确保公司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所有员工都应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时刻保持对安全的警惕。
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2)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企业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含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
第三条车辆应车容整洁、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第四条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
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要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
第五条企业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厂内机动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4.车辆事故记录。
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2篇)
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和厂区内机动车辆的交通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厂区内所有机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并且适用于所有进入厂区的员工和访客。
第三条遵守规定:所有员工和访客都应当遵守本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情况违反本规定。
第二章机动车辆管理第四条机动车辆登记:所有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前,必须进行登记,并获得厂区相关部门的批准。
登记时需要提供车辆所有人的姓名、车辆型号、车牌号码等相关信息。
第五条机动车辆标识:所有机动车辆都需要在车身上进行明显的标识,以便于辨认和识别。
标识应当包括车牌号码和公司或单位的标识。
第六条机动车辆检查:所有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前,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并确保车辆所有的灯光、制动器等使用正常。
一旦出现任何故障或不正常情况,必须立即进行修理或维护。
第七条上岗准许证: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且经过企业安全部门的培训和考核,并获得厂区颁发的上岗准许证方可驾驶车辆进入厂区。
第八条速度限制:在厂区内,所有机动车辆都应该根据道路条件和交通流量合理控制车速,特别是在人员密集的区域,禁止超速行驶。
第三章交通规则第九条交通信号:所有厂区内道路都设有交通信号灯,所有驾驶员都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的指示。
禁止闯红灯,禁止在禁止标志下停车或掉头。
第十条让行规则:在厂区内的十字路口、人行道等地方,行车时必须让行给行人。
行人在斑马线上的,必须停车等待行人过马路。
第十一条停车规定:所有驾驶员在厂区内停车必须遵守厂区规定的停车位,禁止在非指定地点停车。
驾驶员在停车时必须拉紧手刹,并关闭车辆引擎。
第十二条紧急情况:在厂区内发生紧急情况时,所有驾驶员都必须马上停车,打开警示灯,为救援车辆和人员让出通道。
第十三条禁止酒驾:任何驾驶员不得在饮酒后驾驶车辆进入厂区。
一经查实,将按照厂区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四条处罚程序:对于违反本规定的驾驶员,将依照厂区相关规定进行扣分,同时对于严重违规的驾驶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三篇)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厂内机动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使用安全、合理和高效,保护职工和设备的安全,提高生产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一切使用机动车辆的单位、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机动车辆是指本厂独立具有行驶能力且装有发动机的车辆,包括各类机动车、特种车等。
第四条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应坚持依法治车、安全第一、效率为重、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登记管理第五条厂内机动车辆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备案并取得合法的车辆证明和行驶证。
第六条厂内机动车辆所有权或使用权变更、转让、注销或报废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机动车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七条厂内机动车辆应当定期进行年检,并按照规定进行强制保险。
第八条厂内机动车辆上路行驶前,必须按规定悬挂车辆号牌,并确保车牌号码清晰可见。
第九条厂内机动车辆上路行驶时,必须按规定随车携带车辆证明和行驶证,并遵守交通法规。
第十条厂内机动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查登记,并保留有关台帐和档案。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一条机动车辆的使用必须符合以下原则:(一)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合理的调度和安排;(二)车辆使用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并明确使用时间和里程;(三)车辆使用必须按照规定使用道路,严禁违法操作或超员载物;(四)车辆使用者应当妥善保管车辆钥匙,严禁私自将车辆借给其他人使用;(五)车辆使用者要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正常可用。
第四章车辆维护管理第十二条车辆维护必须符合以下原则:(一)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修,并按照规定保留维修记录;(二)车辆保养和维修应由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不得私自进行;(三)车辆保养和维修不得影响生产工作,应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四)车辆保养和维修所需的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不得以个人名义报销;(五)车辆保养和维修时,应严格按照要求购买和使用正品配件。
第五章交通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厂内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驾驶规定。
厂区机动车辆管理规定(3篇)
厂区机动车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厂区内机动车辆的管理,保障厂区安全和人员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以及从事相关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厂区机动车辆管理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机动车辆管理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的规定。
第四条厂区机动车辆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便利第二、规范第三”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出入管理第五条所有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须在厂区门岗通过安全检查,凭有效许可证方可进入。
第六条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应确保车辆的安全,不得超载,不得携带违禁物品。
第七条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应按规定的通行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径。
第八条停放在厂区内的机动车辆应按指定的地点停放,不得占用其他车位或影响厂区正常的交通秩序。
第九条厂区内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时限离开厂区,不得长时间停放在厂区内。
第十条厂区内机动车辆应及时缴纳停车费用,否则将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章车辆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厂区内机动车辆应及时进行年检和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标准。
第十二条厂区内机动车辆应配备安全设备,包括灭火器、安全带等,驾驶员应熟悉使用方法。
第十三条厂区内机动车辆应按规定速度行驶,不得超速行驶,不能闯红灯,不得占用非机动车道。
第十四条厂区内机动车辆应保持车距,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法超车、穿插等。
第十五条厂区内机动车辆不得随意停放、倒车,必要时应寻找指定的停车区域。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六条厂区应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机动车辆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厂区机动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罚款及其他管理措施。
第十九条厂区应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第二十条对于危险品运输车辆,厂区应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厂区机动车辆管理规定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厂区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内部机动车辆安全使用管理制度(5篇)
内部机动车辆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为加强内部机动车辆的管理,确保内部机动车辆的合法、安全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内部机动车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管理”的原则。
内部机动车的管理指从选型、定购、入库、办证、使用、流转、维护、保养等环节的管理。
1、内部机动车的使用调度由各厂负责。
特殊情况必须服从公司生产管理部统一调度;2、内部机动车证照统一由集团公司生产部管理协调办理并发证管理;3、各厂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管理台帐,内容包括设备规格、型号、制造厂家、制造使用日期,设备的技术参数等内容;4、内部机动车的技术资料收集齐全,统一归档,交集团公司档案室负责管理;5、内部机动车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使用前,必须到政府相关部门(公安车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农机管理部门)办理齐全各种证照,方可登记备案;6、严格按设备固定资产管理程序进行设备的终结管理(流转报废处理)。
二、车辆登记备案管理(一)属在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设科办理厂内机动车号牌的,进行注册登记时登记下列事项:1、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号码或单位代码,住所的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2、机动车的类型、制造厂、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车辆号码)、发动机号码、车身颜色;3、机动车的有关技术参数;4、机动车的使用性质;5、机动车获得方式及销售价格凭据;6、注册登记的日期。
(二)属在公安车辆管理所办理证照注册登记的车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办理注册登记。
(三)属在农机管理部门办理证照注册登记的车辆,按农机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注册登记。
(四)机动车所有人,其机动车辆必须在政府相关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公安车管部门、农机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取得合法的相关证照,交由集团公司生产管理部审查,符合要求的,生产管理部方可登记备案,并进行编制越钢集团内部机动车号牌,发放越钢集团内部机动车使用登记证。
三、车辆的使用规定1、各厂内进行物料运输的车辆,必须是取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办的合法手续并在集团公司生产管理部备案,编制了越钢集团内部车号牌的车辆;2、属承包的内部机动车使用必须与车辆所有人签订专门的安全协议;3、机动车的号牌必须与车辆一一对应,不许伪造、变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车证、检验合格标志或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4、驾驶操作机动车的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驾驶证和内部机动车驾驶操作证后,方可驾驶、操作内部机动车;5、驾驶、操作机动车辆严格按特种设备操作规程要求进行;6、杜绝非本岗位及其他人员驾驶、使用、操作机动车辆;内部机动车辆安全使用管理制度(2)1. 规定车辆使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证件,严禁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使用管理手册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使用管理手册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编制前言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为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之一,国家对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生产(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和使用实行监督管理。
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全市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监察;温州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负责温州市辖区内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定期(首次)检验;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的生产(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才能从事相应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施工活动。
根据规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为帮助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单位正确、合理地制订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编制了本“管理手册”。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可以直接引用本“管理手册”中的相关管理制度,经内部发布后,作为本单位管理制度的一部分;也可根据企业特点,参照本“管理手册”相关制度编制或自行编制相关“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本“管理手册”面向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免费赠送。
2019年4月11日目录批准页 (4)1 相关人员职责 (5)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5)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5)场车驾驶员职责 (5)2操作人员守则 (7)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8)4 常规检查制度 (9)5 维护保养制度……………………………………………………………………………. .106 注册登记与定期报检制度 (11)7 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2)8 意外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习制度 (13)9 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5)附录相关记录表卡 (16)附表1:管理操作人员登记表 (17)附表2:维保合同记录表 (18)附表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日常检查记录表 (19)附表4: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月度检查记录表 (20)附表5: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维护保养确认表 (21)附表6:事故记录表 (22)附表7: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应急救援演习情况记录表 (23)批准页为了满足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日常使用和管理的需要,保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厂内机动车辆配合现场检验制度
厂内机动车辆配合现场检验制度一、现场检验前需要准备的技术资料:1、制造相关资料:①装箱单;②产品合格证;③总图,电器原理图,电气布线图;④主要零部件易损件图;。
2、改造(大修)相关资料:①改造(大修)清单及参照标准;②改造部分的计算书或依据;③改造(大修)更换的主要零部件合格证、外协件图纸及技术要求;④规定格式的自检报告;⑤施工工艺文件;⑥试运转记录。
3、提供上一检验周期厂内机动车辆检验报告;4、在用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前应做全面维修保养并提供相应维修保养记录。
二、应具备的现场条件:1、露天检验应在无雨情况下进行。
2、检验现场环境符合相关标准中对检验场地的要求;3、检验现场(主要指试车场地、车辆检验场地等)应清洁,不应有与厂内机动车辆检验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并应放置表明现场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三、应当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轮胎工安全管理规定1.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职或兼职充气工,他人不得擅自充胎气。
2.空压机一定要有压力表,储气筒必须有安全阀,定期检查和定期校验,并做好检查和校验记录。
3.在充气前,应检查内胎和外胎,轮胎和轮车圈(钢圈)的尺寸是否相符。
平式轮车圈的挡圈和销环的内、外直径与轮圈的内外直径是否相配合,轮胎有无裂缝和损伤,安全阀、压力表是否正常,充气管等是否良好,其它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可靠。
在确认上述各项无问题时,才能进行充气。
4.严重腐蚀的钢圈、销环、挡圈和破旧的轮胎不准充气。
5.对平式轮圈的轮胎充气时,销环的一面紧贴挡圈,另一面要全部卡入轮圈内,并卡紧、卡牢。
6.平式轮圈轮胎充气时,应用合适的黑色金属板、棒插入轮圈的孔内,以防销环和挡圈飞出。
7.复合轮胎充气,应将所有的螺母拧紧,防止在充气时螺母飞出。
8.在充气过程中,先充少量的气,然后敲打轮胎、挡圈和销环,使销环全部就位后再继续充气。
9.在充气时,充气工一定要配用轮胎气压表,各种轮胎气压不得超过该轮胎的允许压力。
装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从事危险货物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上岗作业。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监察规程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监察规程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在场(厂)内使用专用机动车辆的人员,旨在规范机动车辆的使用行为,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
一、车辆管理1.新车辆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并在车辆上标注厂名、车牌号、驾驶员名字以及联系方式。
2.每辆车必须进行定期的检查,并在车辆维护记录表格上进行记录。
3.驾驶员必须在安全文明、遵纪守法和承担相应责任的原则下,对车辆进行良好维护。
在发现车辆存在缺陷的时候,必须立即上报相关部门。
二、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必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并且年检和驾驶证的有效期内。
2.驾驶员必须进行相应专业的培训,并通过培训后获得相应的证书。
3.驾驶员不能饮酒或者服用麻醉药物影响驾驶安全。
4.驾驶员在行驶中必须佩戴安全带,倡导安全出行。
三、行驶规范1.行驶速度必须符合道路限速规定。
2.行驶过程中不能有超车、违章骑行行为。
3.行车过程中不能打电话或者短信,注意行车安全,遵守交通规则。
4.行驶过程中严禁鸣喇叭,特别是在住宅、学校、医院内部禁止使用喇叭鸣叫。
四、停车规范1.停车必须在规定范围内,不可以在非标注停车位、道路上乱停乱放。
2.停车时,必须切断机动车辆的电源,关闭车窗锁好车门,并将车钥匙随身携带。
3.不能在有限的停车位上停车时间过长。
五、驾车注意事项1.驾驶员上下车前,必须关闭车门并且在不影响前后行车的情况下打开门,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2.禁止给乘坐人员跑酷、滑板,不能擅自改变载人量。
3.监测车辆仪器的运转状态,一切仪表都要正常检查并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4.在搬运人员或设备时,必须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
5.在下雨、雾、冰雪天气和路面湿滑或起泥浆时,驾驶员必须谨慎驾驶,降低车速、使用刹车踏板。
6.在感到昏昏沉沉或者感到困倦时,必须停车休息。
六、事故处理1.在车祸发生的时候,驾驶员必须马上切断电源并通知车主、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
2.在事故发生后,不要轻易移动车辆或者撤离现场。
3.确定事故负责人,并把所有事故认定的细节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一、总则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在工厂、厂矿企业、物流仓储等场所运行的机动车辆。
为了保障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运行安全,维护生产秩序,制定本规程。
二、车辆管理1. 车辆登记所有场内专用机动车辆需进行登记,包括车辆型号、车牌号码、购置时间等信息。
由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登记工作。
2. 车辆年检所有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测,确保车辆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安全标准。
年检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年检不合格应及时进行维修,并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检测。
3. 车辆维护车辆管理员对场内专用机动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包括机油更换、轮胎检修、制动系统检测等。
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进行修理和更换。
4. 车辆保养车辆保养必须按照规定的里程或时间进行。
保养内容包括车辆清洁、雨刷更换、灯光调校等。
车辆管理员要记录保养情况,并保留相关证明文件。
三、驾驶员管理1. 驾驶证要求驾驶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并且符合相应的驾驶年龄限制。
驾驶员应当按照道路交通法规和本规程的要求进行驾驶。
2. 驾驶员培训所有驾驶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参加相关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培训内容包括驾驶技巧、安全意识、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3. 驾驶员休息驾驶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工作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最大驾驶时间,应定期休息,确保精神状态良好。
在疲劳或身体不适时,应立即停车休息。
四、安全监察1.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检查,包括车辆的制动系统、灯光、转向系统等方面。
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理和更换,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2. 环境安全场内专用机动车辆运行的环境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包括道路路面、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等。
必要时应进行环境改善,确保驾驶员和车辆的安全。
3. 交通秩序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运行应遵守交通规则,包括限速、禁止超车等。
禁止闯红灯、逆行等不文明驾驶行为,确保交通秩序和工作安全。
厂区行驶车辆安全管理规定(4篇)
厂区行驶车辆安全管理规定是针对厂区内行驶的车辆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
其目的是确保厂区内车辆行驶的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和设施的安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厂区行驶车辆安全管理规定:1. 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所有行驶在厂区内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包括限速、禁止酒驾等规定。
2. 严禁超速行驶:在厂区内,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速度行驶,严禁超速行驶,以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3. 保持交通通畅:行驶车辆应保持畅通,不得堵塞交通路口、门口、通道等位置。
4. 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酒后驾车,对于发现酒后驾车的人员将依法进行处理。
5. 车辆检查和维护:厂区行驶的车辆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6. 行驶车辆需具备条件:行驶车辆必须具备合法的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并且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标准。
7. 遵守指示标志和标线:行驶车辆必须遵守厂区内的指示标志和标线,保持车辆行驶的规范和有序。
8. 划定车辆行驶区域:厂区应划定专门的车辆行驶区域,禁止非行驶车辆进入。
9. 禁止闯红灯和违规变道:行驶车辆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灯和交通规则,严禁闯红灯和违规变道。
10. 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厂区应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行驶技巧。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管理规定,并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执行和监督,确保规定的有效性和实施情况。
厂区行驶车辆安全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厂区内行驶车辆的安全,保护员工和设施设备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厂区内所有行驶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员工个人车辆、公司车辆及外来车辆。
第三条维护厂区内行驶车辆的安全是每个员工的共同责任,包括管理部门、安保部门和所有驾驶员。
第四条本规定的内容及时更新的规范,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执行。
第五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扣分、罚款、停工等。
第六条对于外来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接受厂区内的安全培训并遵守本规定的要求。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5篇)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是指公司或企业对于厂区内使用的机动车辆制定的管理规定,以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营和厂区的交通秩序。
1. 车辆登记管理: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登记,包括车辆的品牌、型号、车牌号码等基本信息,并分配统一的车辆编号。
2. 车辆使用管理:厂内车辆的使用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路线进行,不得私自改变目的地或路线,严禁擅自使用非指定车辆。
3. 车辆维护管理: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包括定期更换机油、检查车辆制动系统、轮胎等。
4. 驾驶员管理:驾驶厂内机动车辆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并经过公司或企业培训合格后方可驾驶。
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
5. 车辆安全管理: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安全防护措施,如安装车辆定位系统、行车记录仪等,以提高车辆的安全性。
6. 交通秩序管理:制定厂内交通规则,包括限速、让行等规定,确保车辆的安全行驶和交通秩序的有序。
7. 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对违反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并对责任人进行追究。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内容,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完善。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二)以下为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的一些例子:1. 所有厂内机动车辆必须经过注册并获得许可证,未注册的车辆禁止进入厂区。
2. 车辆许可证必须明确标明车辆的类型、车牌号码和所有者的姓名。
3. 只有持有有效许可证的驾驶员才能驾驶机动车辆进入厂区。
4. 驾驶员必须具备有效的驾驶执照,并且遵守所有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标准。
5. 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照指定的车辆通道进入和离开厂区,并在规定的停车区域内停靠。
6. 机动车辆不能在厂区内进行超速行驶,使用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
7. 在厂区内行驶时,机动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并避免与行人、其他车辆或设备发生碰撞。
8. 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9. 禁止机动车辆在厂区内进行违法活动,如非法驾驶、偷盗、抢劫等行为。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常识(4篇)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常识随着工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厂内机动车辆的使用越来越普遍。
机动车辆在工厂内运输物品、人员等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风险。
因此,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常识。
一、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素养1. 必须经过合法的培训和考试后,取得合格的驾驶证件,才能驾驶机动车辆。
2. 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熟悉车辆的基本结构和操作方法。
3.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行驶,不闯红灯,不逆行等,做到文明驾驶。
4. 驾驶员要随时保持清醒状态,不饮酒驾车,不疲劳驾驶,确保驾驶安全。
5. 驾驶员要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保证身心健康,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1. 定期检查机动车辆的机械部件,如发动机、制动系统、轮胎、转向系统等,确保其正常运转。
2. 定期检查并更换车辆的照明设备和安全设备,如车灯、雨刷等,以保证行驶的安全可靠。
3. 做好机动车辆的保养工作,及时更换机油、滤芯、油水等,保证发动机的正常运转。
4. 随时检查车辆的轮胎,确保胎压正常,无漏气情况,以免发生爆胎。
5. 维护好车辆的车身外观,定期清洗车辆,保持车辆的整洁和光亮,提高车辆的识别度和安全性。
三、车辆行驶时的安全注意事项1. 行驶时要保持适当的车距和车速,避免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
2. 行驶时要特别注意盲区,通过准时、准确地使用车内和车外的镜子和其他辅助装置,保证行驶的安全。
3. 转弯时要提前打转向灯,确保其他驾驶员能够预测你的动作,避免发生侧面碰撞。
4. 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要始终保持集中精力,专注于驾驶操作,不打手机、不吃东西等,以免分散注意力。
5. 在突发情况下,驾驶员要镇定自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如及时采取制动操作,以保证行驶的安全。
四、机动车辆与行人的安全交通1. 行车时要遵守交通规则,给行人让行,特别是在人行道和过马路处。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为了保障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确保员工和设施的安全,提高生产管理的效率,特订立本《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的订立目的是为了规范厂内机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员工和设施的安全,并提高生产工作的效率。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部厂区和办公区域内的机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厂内机动车辆指的是在厂区、办公区域内使用的,包含但不限于各类车辆、叉车、搬运车等能够自行行驶的交通工具。
第二章机动车辆的申领和使用第四条全部使用厂内机动车辆的员工,必需持有效驾驶证,并进行相应的培训与考核。
第五条机动车辆的申领、使用和归还,必需经过厂内机动车辆管理部门的批准和登记,未经批准和登记,严禁使用。
第六条车辆使用人员必需对机动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安全使用。
如发现车辆存在故障、损坏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封存车辆,等待维护和修理后方可使用。
机动车辆的使用人员在驾驶前,必需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包含但不限于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灯光系统、轮胎情形等项目的检测,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八条机动车辆的使用人员在驾驶过程中,必需依照交通规定行驶,并保持车辆稳定,严禁超速、疲乏驾驶、酒后驾驶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第九条机动车辆的使用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禁随便停放车辆、拦阻生产通道,必需依照指定区域停放车辆,保持生产通道畅通。
第十条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需严格遵守无移动电话驾驶的要求,在驾驶过程中禁止使用移动电话、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
第十一条机动车辆的使用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发生的事故、故障、违章行为等情况,并依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和报告。
第三章机动车辆的维护和保养第十二条机动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由厂内机动车辆管理部门负责。
维护保养包含但不限于定期检查、保养、更换零部件、维护和修理等。
第十三条机动车辆的使用人员在发现车辆存在故障、异常声音、异味等情况时,应立刻停车并报告机动车辆管理部门,禁止连续使用。
厂内机动车辆申报定期检验制度
厂内机动车辆申报定期检验制度随着工厂日益发展壮大,厂内机动车辆数量不断增加。
这些车辆在工厂生产运输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着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工厂内部安全,落实好车辆管理工作,制定厂内机动车辆申报定期检验制度至关重要。
一、厂内机动车辆申报制度1.申报原则所有厂内机动车辆及其使用者必须按照规定,认真填写申报表格并提交相关资料。
申报表格应包括车辆基本信息、使用场所、保险等情况。
2.申报程序申报程序包括:申请人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车辆管理部门审核并提交申请表;安全部门进行审核;车辆管理部门制定车辆使用计划,按照计划分配车辆。
3.申报周期车辆申报周期分为年检和季检。
年检一般在每年年初进行;季检分为春季、夏季、秋季、冬季四个季度。
每个季度开始前,车辆管理部门应提醒车辆使用者进行申报和检测。
二、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制度1.检验标准按照国家规定,车辆年检应检验车辆的发动机、底盘、轮胎、制动器、灯光、车身、安全带等各项安全性能指标是否符合标准,确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2.检验评价车辆在检验过程中,应评定合格或不合格两种等级。
在评价结果中,标注检验时间、检验员、检验单位等信息。
3.检验管理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检验人员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检验。
车辆使用者应按照安排时间和地点带车前去检测。
已经进行过检验的车辆,车辆管理部门应及时更新记录。
三、厂内机动车辆申报定期检验制度的意义制定厂内机动车辆申报定期检验制度,不仅能够规范车辆的使用,还能够保障车辆的安全。
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提高车辆安全性对车辆进行定期的检验和维护,可以及时发现车辆存在的问题,进而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2.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定期检验和维护能够减少车辆故障的发生率,减少车辆使用中的事故率,进而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3.优化车辆管理规范车辆申报和检验制度,可以增强车辆使用者对车辆管理的意识和责任感,落实好车辆管理工作,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厂内机动车辆申报定期检验制度(5篇)
厂内机动车辆申报定期检验制度一、目的和范围1目的。
为使厂内机动车辆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厂内机动车辆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范围。
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
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二、职责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工作。
三、定期报检制度1、新增以及经大修或者改造的厂内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2、在用厂内机动车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3、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超群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厂内机动车辆,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大修后,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4、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在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5、申请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压力管道管理档案保存。
厂内机动车辆申报定期检验制度(2)是指厂内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定期进行检验,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员工的出行安全,及时发现和解决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减少事故发生率。
具体来说,厂内机动车辆申报定期检验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申报制度:所有车辆在入厂使用前,需要进行车辆申报,包括车型、车牌号码、使用人员等相关信息登记,以及车辆技术参数的备案。
2. 定期检验:所有厂内机动车辆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定期检验,包括车辆的机械性能、安全性能等方面的检查,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行驶。
3. 检验项目:定期检验项目包括车辆的发动机、制动系统、灯光、底盘、车身结构等方面的检查,以及车辆环保排放检测。
任何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问题都需要及时修复。
4. 检验机构:定期检验必须由经过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确保检验结果的客观性和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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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受理流程
一、携带资料、检验费报检
1、报检申请,使用单位应在场(厂)内机动车辆检验报告到期日提前一个月报检;(格式见附件1)
2、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自查表;(必须加盖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公章,可参照附件4格式,内容不少于法定检验报告书的项目)
3、检验费;(收费标准见附件2)
二、缴费、登记信息
三、我所安排检验计划,提前通知受检单位并约定现场检验时间
四、准备相关资料配合现场检验(所需准备资料见附件3)
五、如果经检验存在隐患需要整改,场(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必须在《场(厂)车整改通知书》约定的整改时限前,将填写处理结果并加盖公章的《场(厂)车整改报告》报至我所,逾期不报视为超期不整改,将出具不合格报告。
六、报检受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下午3:00之前(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七、只受理使用单位(使用主体责任单位)的报检,其他单位代理报检概不受理。
公开邮箱:密码86166393
联系电话:86166393
青岛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2014年6月1日
附件1:
场(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报检申请
青岛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我单位现有台场(厂)内机动车辆,经我单位自检合格,出具了符合《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的自检报告,现申请进行现场检验。
使用单位联系人:电话:
报检设备所在地址:
使用单位名称(章):
注:表格行数不足可自行添加。
申请送达日期:
附件2:
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价费发〔2012〕61号
六、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
(四)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1)载重量≥5t的,加收50%;
(2)有小型起重装置的加收100%;
(3)检验周期为1年1次。
附件3:
场(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所需准备资料说明(一)* 注册登记表。
(二)安全技术资料:
1、*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首次检验必须提供)
2、* 上个周期的定期检验报告。
3、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三)场(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1、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场(厂)内机动车辆运行管理规
章制度。
2、场(厂)内机动车辆档案管理制度,事故与故障的应急
措施和救援预案。
(四)* 按照规定配备的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注意事项:
1、以上带“*”项目为必须准备的资料。
其它项资料有缺陷,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资料审核结论的否定内容。
2、监督检验报告永久性保存,定期检验报告至少保存2个检验周期。
3、按照相关规定,资料不齐全,检验组应停止检验并书面告知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重新缴费申请报检。
4、其它事宜按相关法规要求办理。
5、此通知可以从公开邮箱下载。
附件4:
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自查表
注意事项
1、本报告应由设备使用单位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一律采用签字笔或蓝、黑墨水笔填写。
2、本报告应当有执行自检的自检人员的签字和日期,否则报告无效。
3、报告应由使用单位自检人员在自自检结束后据实填写,不得随意更改。
4、为方便填写本报告,可按以下方法填写:
自检内容合格,自检结果“符合”栏填写“√”;自检内容不合格,自检结果“符合”栏填写“×”;无此项的自检内容,自检结果“符合”栏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