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厂)内机动车辆年检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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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受理流程

一、携带资料、检验费报检

1、报检申请,使用单位应在场(厂)内机动车辆检验报告到期日提前一个月报检;(格式见附件1)

2、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自查表;(必须加盖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公章,可参照附件4格式,内容不少于法定检验报告书的项目)

3、检验费;(收费标准见附件2)

二、缴费、登记信息

三、我所安排检验计划,提前通知受检单位并约定现场检验时间

四、准备相关资料配合现场检验(所需准备资料见附件3)

五、如果经检验存在隐患需要整改,场(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必须在《场(厂)车整改通知书》约定的整改时限前,将填写处理结果并加盖公章的《场(厂)车整改报告》报至我所,逾期不报视为超期不整改,将出具不合格报告。

六、报检受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下午3:00之前(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七、只受理使用单位(使用主体责任单位)的报检,其他单位代理报检概不受理。

公开邮箱:密码86166393

联系电话:86166393

青岛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2014年6月1日

附件1:

场(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报检申请

青岛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我单位现有台场(厂)内机动车辆,经我单位自检合格,出具了符合《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的自检报告,现申请进行现场检验。

使用单位联系人:电话:

报检设备所在地址:

使用单位名称(章):

注:表格行数不足可自行添加。申请送达日期:

附件2:

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价费发〔2012〕61号

六、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

(四)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1)载重量≥5t的,加收50%;

(2)有小型起重装置的加收100%;

(3)检验周期为1年1次。

附件3:

场(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所需准备资料说明(一)* 注册登记表。

(二)安全技术资料:

1、*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首次检验必须提供)

2、* 上个周期的定期检验报告。

3、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三)场(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1、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场(厂)内机动车辆运行管理规

章制度。

2、场(厂)内机动车辆档案管理制度,事故与故障的应急

措施和救援预案。

(四)* 按照规定配备的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注意事项:

1、以上带“*”项目为必须准备的资料。其它项资料有缺陷,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资料审核结论的否定内容。

2、监督检验报告永久性保存,定期检验报告至少保存2个检验周期。

3、按照相关规定,资料不齐全,检验组应停止检验并书面告知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重新缴费申请报检。

4、其它事宜按相关法规要求办理。

5、此通知可以从公开邮箱下载。

附件4:

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自查表

注意事项

1、本报告应由设备使用单位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一律采用签字笔或蓝、黑墨水笔填写。

2、本报告应当有执行自检的自检人员的签字和日期,否则报告无效。

3、报告应由使用单位自检人员在自自检结束后据实填写,不得随意更改。

4、为方便填写本报告,可按以下方法填写:

自检内容合格,自检结果“符合”栏填写“√”;自检内容不合格,自检结果“符合”栏填写“×”;无此项的自检内容,自检结果“符合”栏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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