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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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保障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高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所需要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统一领导和指挥本区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各乡镇负责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处理工作。

(2)提高认识,常备不懈。提高社会各界对突发事件医疗

救援的认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可能引发各类突发事件的情况及时分析、预警,作好医疗救援准备,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依法规范,及时反应。区卫生局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完善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体系,为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制定系统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确保对突发事件快速反应,能及时有效开展紧急救援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加强人员培训,实施科学组织,提供先进完备的科学技术保障和救治技能。加强部门合作,实行资源共享。加强宣传教育,组建以公安干警、企事业单位安全员和卫生人员为骨干的群众性救助网络,提高公民自救互救能力。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区政府设立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地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组成及职责

成立望城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指挥部(简称区医疗救援指挥部),由主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卫生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区卫生局、应急办、财政局、发改局、文广局、电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民政局以及各乡镇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区医疗救援指挥部职责:研究决定全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问题;统一指挥全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处置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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