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医院邀请院外专家来院会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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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医院邀请院外专家来院会诊的规定

一、各科室邀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统一由医务科负责,并建立院外专家会诊档案,定期向院领导汇报。急诊会诊可先经医务科或分管院领导同意,会诊结束后补办相关手续。

二、经治科室或主管医师在申请院外专家来院会诊时,必须符合患者病情需求或者是患者及家属要求。会诊申请前,必须认真征求患者及其家属的意见,填写《院外专家会诊申报表》,归入患者病因资料。

三、邀请院外专家来院会诊,必须由所在科室主任提出会诊申请并填写《院外专家会诊申请表》,报医务科备案批准。所请专家在所属专业内应具有较高的造诣,原则上应在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内供职且对患者病情不超出该专家的专

业范围,具有副高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四、医务科在接到科室会诊申请后,应根据情况认真审核,并及时向拟邀专家所在医疗机构出具书面邀请函。

五、会诊结束后,经治科室必须将会诊结果及时通报医务科。除特殊情况外会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患者本人承担。

六、科室邀请院外会诊原则上由科室或医务科联系并指定会诊医疗机构及会诊医师;若患者及家属未经医院批准擅自指定会诊医疗机构或会诊医师,因此而引发的医疗纠纷由患者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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