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收益的价值相关性研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综合收益的价值相关性研究
随着财务报告目标由受托责任观向决策有用观的转变以及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和应用,“综合收益”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我国于2009年正式出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明令要求企业在收益表中增列“综合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众所周知,综合收益的出现主要是为了计量那些已确认但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因而“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的列报模式除了包括原有的收益信息,也能披露那些原先绕过利润表而只能直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已确认未实现损益。由此,能够更为全面披露企业收益信息的综合收益与企业价值之间的相关性问题便成了自解释第3号出台以来学者们关注和研究的重点。
本文除了研究新的收益列报项目,即综合收益总额与企业价值之间的相关性,还探究了新的收益列报模式冲击下传统收益信息(净利润)与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现状,以及净利润与其他综合收益的分开列报给企业价值带来的增量相关性,同时也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各个单项与企业价值之间的相关性进行了研究。本文研究的最终目的是希望通过数据支持来检验综合收益信息与企业价值之间的相关性,从而有助于信息使用者能够更为理性和有效地利用目标企业的财务信息,做出有利于自身的决策;另一方面,可以客观评价综合收益相关准则在市场上的实际实施效果,促使政府机构在相关准则的改进中更能明确目标,有的放矢。为此,文章首先对综合收益以及国内外有关综合收益和企业价值之间相关性的文献进行综述,随后界定了综合收益在本文中的定义和度量指标。继而引入了资产负债观,决策有用性的信息观以及决策有用性的计量观三大理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旨在研究本文内容的四大假设。
为了保证实证上的时效性和研究上的持续上,本文选择以沪市A股
2011~2014年的数据为研究样本,采用价格模型,以公司股价为解释变量,将每股权益账面价值、流通股比例、公司规模和资产负债率设为控制变量,以每股净利润,每股综合收益总额,每股其他综合收益以及每股其他综合收益的具体构成项目作为解释变量来分别构建模型进行实证检验。为了增强实证结果的可信度,本文还选取了部分深市A股的数据进行了稳健性检验。最终的研究结论显示:(1)每股净利润与企业价值之间具有正的相关性;(2)每股综合收益与企业价值之间具有正的相关性;(3)每股其他综合收益能够增强收益信息对于企业价值的解释
度;(4)每股其他综合收益的单项与企业价值之间具有不同的相关性,但其中只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与股价之间的关系相对显著,剩余的四项并不具有显著的相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