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选举办法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共泰安检验检疫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二、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
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
党支部书记由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实行等额选举。
三、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提交党员充分酝酿,最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应选委员5名,候选人6名。
五、每一名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六、党员对于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弃权,可以另选他人。
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后方空格“同意”栏内画“√";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他人空格内写上你要选的人的姓名。
七、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名额的为废票。
选票不按规定填写或模糊无法辨认的作为废票。
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如果被选举人得票过半数的少于应选名额,只需补选缺额,不必全部另选.按缺额人数加1的比例,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补选候选人名额,补选候选人以得票多少排序;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相等时,这几名票数相等者均作为补选候选人。
补选候选人经确定后,由党员大会进行差额选举,按本办法前述规定确定当选者.补充选举后,如仍因得票未超过半数而出现缺额,选举不再继续。
党总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党总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党总支部换届选举办法第一条基本原则(一)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项目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
(二)党的基层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三)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四)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六)选举一律采用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第二条党(总)支部选举(一)党(总)支部选举一般应在任期届满三个月内进行。
(二)党(总)支部选举工作应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由所在党(总)支部具体组织实施。
(三)要把向党员进行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和党内选举基本知识教育贯穿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增强党员民主意识,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四)党总支(支部)换届选举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召开总支(支部)党员大会,对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并明确分工抓落实。
2、认真做好党(总)支部工作报告。
对任期内党(总)支部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下届党(总)支部工作提出建议。
要广泛听取党员和职工的意见,党(总)支部委员会认真讨论审议,形成正式报告。
3、认真搞好党(总)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酝酿推荐工作。
党(总)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可在广泛酝酿推荐基础上进行集中,也可由本届党(总)支部委员会先提出初步建议名单,再广泛听取意见。
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产生候选人,都要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集中,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4、准备好选票和投票箱。
选票名单应按姓氏笔划排列。
(五)召开党(总)支部大会,大会应由党(总)支部书记或其他支委主持。
大会的主要议程:一是听取本届党(总)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二是选举产生下届党(总)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制定本次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二、经镇党委同意,本次大会选举村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选举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
三、根据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为应选人数的20%的要求,确定本届党支部委员正式候选人名。
正式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四、村党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由村党员、村级组织干部、村民代表等人员(召开户主会议或组织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参加)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推荐,并由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推荐情况提出,镇党委根据党员群众推荐得票情况、届末考察情况、班子结构和任职条件初审、联审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按不少于应选名额20%的差额比例确定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公示后批复村党支部,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新一届党支部委员选举产生后,党支部书记人选须经镇党委考察,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酝酿讨论后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
五、为了保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按照中组部规定,以下几类党员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内:①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④年老体弱卧病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虽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党员,但因个人意见或其他非正当理由故意不参加选举大会、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报镇党委确认并同意,可参照上述几种情况不计入应到会人数。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员,不得提名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通过另选他人等形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1、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2、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者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3、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4、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5、丧失行为能力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员,不宜提名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1、被劳教或者解除劳教未满3年、3年内受行政拘留处罚累计超过15日、正在被立案侦查的;2、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的;3、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拒不整改的;4、长期拖欠村级集体公款不还的;5、有辞职承诺情形而又不主动辞职、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6、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7、先锋指数考评中被评为不合格的党员;8、连续两年被列为计划生育整治村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通过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当选的,经查实,当选无效。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一、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本次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的办法。
“两推一选”,即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内选举。
也就是充分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充分酝酿确立初步人选,然后通过组织考察,报党委审定,确定正式候选人后,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最后由支委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
三、支部委员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差额占应选人数的20%,本次正式候选人8名,选举产生6名支部委员,差额2名,实行无记名投票的办法。
支部书记、副书记采用等额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办法。
正式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四、召开选举会议时,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产生。
五、未能出席选举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新一届支委会成员的赞成票应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以上,对赞成票超过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按得票多少依次当选。
如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在落选的候选人中进行差额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也可经大会同意对不足名额不再选举,以后另行增补,已进行两次选举均未选出的,不再进行第三次选举。
七、在新一届支委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并报教体工委审批。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学校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学校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学校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教育局党委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郭家台小学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如下。
一、党支部委员设置党支部委员会拟由 3 人组成,设支部书记 1 名,组织委员 1 名,宣传委员 1 名。
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均为兼职。
二、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酝酿推荐 1.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在教育局党委领导下进行。
2.党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就换届选举工作形成一致意见。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委员候选人推荐提名,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应多于支部委员会委员设置人数 1 名。
4.根据党员大会提出的委员候选人选,经支部履行考察和进一步征求意见程序后,召开支部委员会,确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候选人建议名单,报教育局党委批复后进入选举程序。
三、党支部的换届选举 1.党支部换届选举由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由全体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办法由郭家台小学党支部制定,支部的选举工作按照选举办法规定进行。
2.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支部委员选举按差额 20%进行,即:支部委员候选人 4 人,应选人数为 3 人,差额 1 人。
3.党支部书记以间接选举方式产生,即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后,召开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由当选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
4.党支部委员会将选举结果及委员会成员分工报教育局党委批复后,印发相关工作通知,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
1。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为了加强我院基层党组织建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进一步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院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本办法所称的基层党组织,是指学院党总支(党委)所属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支部)。
一、组织设置原则根据学院机构设置和党员管理教育的需要设置党支部。
二、委员职数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设书记1名,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增设副书记1名。
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不设委员会,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
三、任期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任期两年。
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二章换届选举的筹备一、筹备工作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前应召开委员会议,专题研究换届选举的党员教育、工作报告、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民主酝酿推荐等有关事宜,学习党内有关文件,对换届选举的时间、指导思想、议程和新一届委员会组成原则、候选人人数及选举办法等形成决议,做好部署。
二、起草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应包括对本届委员会工作的总结和下阶段工作的目标和方针。
工作报告应经过所属党组织、党员的讨论,并呈报上一级党组织。
三、会场布置选举会场的布置要庄重、严肃。
主席台后面应悬挂中国共产党党旗(有条件的应设立会标);要按照统一样式印制选票,并将投票箱摆放在会场前方明显的位置;可邀请上级党组织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第三章请示报告的内容一、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应在召开党员大会1个月前向上级党组织上报换届选举的书面请示。
1.书面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现有党员情况及新一届委员会委员的组成原则、差额比例、产生程序和选举办法等。
2.委员候选人名单以及新一届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的党支部换届选举是党内民主的重要体现,是确保党组织基层活力的重要途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提高选举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选举时间和程序1. 选举时间党支部换届选举的时间一般在每届支委任期届满前三个月确定,并通知全体党员。
2. 选举程序(1)选举提名阶段:•调研阶段:支部书记组织党员民主评议,广泛征求党员对下届党委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提名阶段:支部书记征求党员意见,提出候选人名单,并在支部公告栏上公示3天。
同时,允许党员群众自荐。
(2)选举公示阶段:•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候选人名单,并在支部公告栏上公示7天。
•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党员民主评议应继续进行,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3)选举投票阶段:•选举人员组织:支部书记根据党员人数确定选举人员,选举工作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
•投票方式: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候选人需获得过半数选举人员的支持方可当选。
(4)选举结果公示阶段:•公示选举结果:选举结束后,立即公示选举结果,并在支部公告栏上公示。
3. 异议处理在选举结果公示期间,任何党员对选举结果有异议均可以向监票人提出书面申诉。
监票人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实,必要时重新组织选举。
三、选举管理机构和职责1. 选举领导小组选举领导小组是党支部换届选举的组织和管理机构。
职责:•制定选举方案,确定选举时间和程序;•指导并监督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处理选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选举结果的公示;•听取并处理选举结果的异议。
2. 选举工作组选举工作组是选举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选举工作。
职责:•负责候选人征集和提名工作;•组织选举事务并监督选举过程的公正性;•组织选民登记和选民名单的编制;•组织选举投票,统计选票并公布选举结果。
3. 监票人监票人是选举过程中的监督和评议机构,负责监督选举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职责:•监督选举工作组的工作程序和选举规则的执行;•保障选举过程中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组织选民监督选举过程,接受选举结果的申诉。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党支部委员选举办法(草案)(供参考)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党支部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程序的确定等工作,由本届支部委员会负责。
党员大会由本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本届支部书记主持)。
三、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本次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名。
四、选举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
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本支部每位有选举权的党员最多可选×名。
五、在选票上,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票上加盖中共××××××委员会印章。
六、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选举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也可另选他人。
如赞成,在选票的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一个“○”;如不赞成,在选票的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一个“×”;如弃权,则不书写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可在选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栏内填上被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一个“○”。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七、本支部党员除有特殊原因需请假者外,都应参加会议。
因故缺席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八、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会议有效。
正式选举前,会议主持人报告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
九、在有效选举会议上,回收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
回收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需重新选举。
十、选举结果,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按得赞成票多少排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再次投票选举,得赞成票多者当选。
7-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党员大会选举办法一、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下届党支部书记由本次党员大会直接采取候选人数等于应选人数的等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产生。
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负责。
三、经三岔河镇中心学校党总支批准,下届党支部只设书记1名,书记候选人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预备名单,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然后根据多数党员的竟见确定。
四、选举设监计票人5名,其中监票人3名,计票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监票人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交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计票人员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指定。
书记候选人不得担任监计票人。
五、选举时,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4/5,会议有效。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每个有选举权的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投赞成票的,即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1投不赞成票的,即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另选他人时,在画“×”的候选人姓名正下方相应的方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也不得另选他人。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画写选票要选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画写全部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全票无效;画写部分模糊不清,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八、被选举人所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
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一、党员大会及职责党员大会是指由基层党委、总支和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全体党员参加的,讨论、决定党组织重大问题和选举党的领导机关的会议。
党员大会包括换届选举的党员大会和委员会任期内的党员大会。
党员大会是相应党组织的领导机关。
党员人数在领导500名以下的基层组织进行换届选举,一般应召开党员大会。
进行选举时,到会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4/5,方可进行。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其职责主要有:听取和审查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本级党组织及党组织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选举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二、召开党员大会的程序按照习惯做法,党员大会召开前,应召开预备会议,决定大会有关问题。
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党委员责同志介绍大会筹备情况,提出开好大会的要求;通过大会议程;如果有部分党员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大会,在上级党组织批复的基础上,通过关于部分党员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建议。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一般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清点到会人数,在确认有选举权的实到会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即可进行选举;(2)通过大会选举办法;(3)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4)通过候选人名单;(5)当场检查票箱,分发选票,并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6)选举人填写选票,按顺序投票;(7)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8)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大会休会。
三、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换届选举的程序(1)准备工作。
具体包括:支委会作出换届选举的决定;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书面请示;进行选举工作宣传教育;起草、讨论支委会工作报告及选举办法;酿酿、确定支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制作选票,准备票箱,布置会场。
(2)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程序。
具体包括:统计到会人数,宣布会议是否有效;上届支委会负责人作工作报告;党员讨论工作报告;进行选举;宣布选举结果;通过关于支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唱(奏)《国际歌》,宣布大会结束。
基层党组织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办法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请在这里输入单位/组织名称二○一九年三月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制定本次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二、经镇党委同意,本次大会选举村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选举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
三、根据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为应选人数的20%的要求,确定本届党支部委员正式候选人名。
正式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四、村党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由村党员、村级组织干部、村民代表等人员(召开户主会议或组织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参加)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推荐,并由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推荐情况提出,镇党委根据党员群众推荐得票情况、届末考察情况、班子结构和任职条件初审、联审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按不少于应选名额20%的差额比例确定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公示后批复村党支部,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新一届党支部委员选举产生后,党支部书记人选须经镇党委考察,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酝酿讨论后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
五、为了保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按照中组部规定,以下几类党员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内:①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④年老体弱卧病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虽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党员,但因个人意见或其他非正当理由故意不参加选举大会、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报镇党委确认并同意,可参照上述几种情况不计入应到会人数。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员,不得提名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通过另选他人等形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1、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2、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者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3、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4、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5、丧失行为能力的。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和选票范文(精选10篇)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和选票范文(精选10篇)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第一条:换届选举的原则是:民主、公开、平等、竞选。
第二条:换届选举每届任期为两年,原则上不得连任超过两届。
第三条:党支部换届选举,分为推荐候选人、组织初选、公示、竞选、投票等程序。
第四条:支部委员会成员自愿参选,由所在党支部成员推荐候选人。
每名候选人必须出示个人履历表,接受党支部成员投票表决。
第五条:组织初选时,由支部委员会组成初选委员会负责组织选举。
支部成员根据支部委员会提供的候选人名单进行选择,选出两倍于应选人数的候选人进入公示环节。
第六条:公示时,将候选人名单张贴在支部活动中心的醒目位置,公示时间为一周。
公示期间,任何党员可以向初选委员会提出异议。
第七条:竞选时,候选人可以通过个人陈述、竞选活动、宣传资料等方式向支部成员展示自己的优势。
第八条:投票环节由初选委员会组织,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经过党组织指定的监票人监督。
第九条:选举结果由初选委员会负责整理,并报支部委员会批准。
第十条:选举结果公示三天,如无异议即为选举生效。
选票范文:党支部换届选举选票候选人: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党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宣言: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投票人支部:________________请在以下空格内划定符号“√”表示你选择的候选人。
序号姓名性别党龄宣言1.2.3.4.5.6.7.8.9.10.党支部换届选举是党内民主的具体体现,通过选举党支部的领导班子,能够保证党组织的健康运转和长期发展。
为了确保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公正、公开和民主,需要制定相应的选举办法和提供选票范文。
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办法应该遵循民主、公开、平等和竞选的原则。
首先,选举应该充分尊重党支部成员的选举权,通过广泛征求候选人提名和民主推荐,确保选举程序的公开公正。
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选举办法
1、本次换届选举根据党员的意愿,由村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
2、正式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利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80%,选举有效。
3、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分一至两轮进行。
即如果第一轮选举后,被填上选票的人员其中有一人的赞成票超过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即为当选;如果被填上选票的人员的赞成票都未过半,则按得票数取前两名作为村支部书记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其赞成票超过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即为当选,赞成票未过半,则应重新选举。
4、选举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
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5、未参会党员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6、故意不参加党员大会或中途退场的党员,本人或怂恿他人撕毁选票等妨碍选举工作,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影响的,经党员大会通过形成决议,对责任党员处以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处理,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可予以纪律处分。
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最新】党支部换届选举实施办法
党支部换届选举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单位基层党支部建设,健全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支部委员会的设置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后应及时进行换届改选。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
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二、支部委员会的选举1.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不设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2.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新组建或调整的党支部可先由上一级党组织任命党支部负责人,待条件成熟后,再适时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的委员会或书记、副书记。
三、选举前的准备工作1.做好换届提醒。
上级党组织每年年初要对所属基层党支部换届情况进行梳理,对任期将满的基层党支部,一般应提前 6 个月以书面发函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
最新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和选票
一、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二、选举分两步进行,首先召开党员大会采取直接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人;然后召开新一届委员会委员第一次会议等额选举产生书记×人。
这两次选举分别投票、计票、宣布结果。
三、候选人的提名根据《条例》第十一条、十三条: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新一届委员会的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四、根据《条例》第二十二、二十三条,从不是委员、书记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名监票人、×名计票人,并经全体党员(委员)表决通过。
五、换届选举委员会委员、书记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正式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划“○”、不赞成划“×”,不划任何符号的为弃权,如另选,可在空格处写上姓名并划“○”。
六、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若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重新选举仍不过半数的,则委员减少名额,不再选举。
七、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请假的党员、委员视为缺席,不可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八、选举办法由本届委员会提出、经支部全体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年××月××日党支部换届改选,严格按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改选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作程序如下:l、选举前的准备工作①召开支委会,讨论并作出换届改选的决议。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制订本选举办法(草案)。
二、本次大会选举产生中共云县残联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5名,选举由党总支(支部)部委员会主持。
三、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带头致富能力强,热心公益、奉公守法、公道正派,品行良好、有较高群众威信。
必须不折不扣坚持“三严三实”要求,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
有以下情形的,不能担任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一是被判处管制以上刑罚,执行完毕未满5年的;二是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5年的;三是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四是换届期间直接或间接拉票贿选和干扰破坏选举的,被有关部门查证的;五是不能正常履行职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四、按照上级党委的规定,中共云县残联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在党员或支委委员推荐以及党委考察,并经公示后,报党委批复为预备人选,提交党员大会表决并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再进行正式选举。
五、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按照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人数为应选名额20%的要求,提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6名,其中差额1名。
六、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
有下列五种情形的党员,可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或服刑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作调动,处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党委批准,并经党员大会通过的其他情形)。
投票结束后,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
多于发出和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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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教育局党委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XXX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如下。
一、党支部委员设置
党支部委员会拟由3人组成,设支部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
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均为兼职。
二、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酝酿推荐
1.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在教育局党委领导下进行。
2.党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就换届选举工作形成一致意见。
3.召开支部会,进行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委员候选人推荐提名,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应多于支部委员会委员设置人数1名。
4.根据会提出的委员候选人选,经支部履行考察和进一步征求意见程序后,召开支部委员会,确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候选人建议名单,报教育局党委批复后进入选举程序。
三、党支部的换届选举
1.党支部换届选举由支部召开会,支部委员会由全体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发生。
党支部的换届选举行法由XXX 制定,支部的选举工作按照选举行律例定举行。
2.根据《中国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支部委员选举按差额20%进行,即:支部委员候选人4人,应选人数为3人,差额1人。
3.党支部书记以直接选举方式发生,即由支部会选举发生支部委员会后,召开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由当选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发生。
4.党支部委员会将选举结果及委员会成员分工报教育局党委批复后,印发相关工作通知,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