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1 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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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讲义10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国际法讲义10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第一节概述一、国际争端:1、两个主体之间关于法律上或事实上的论点的分歧,法律上的见解或利益的矛盾对立。

2、国际法主体(主要是国家之间)政治利益或法律权利的冲突而产生的争端。

主体主要还是主权国家二、分类:1、法律性质的争端:可裁判的争端《联合国宪章》第36条:凡具有法律性质之争端,在原则上,理应由当事国依提交国际法院规约之规定提交国际法院。

2、政治性质的争端:不可裁判的争端3、事实性质的争端4、混合型争端三、国际争端解决的原则1、和平解决争端原则2、自由选择解决争端原则3、自力(助)救济原则4、国际协助原则四、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的确立1、1899年,俄国沙皇提议召开第一次海牙和平会议——1899年《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

避免诉诸武力。

——成立常设仲裁法院2、1907年美国总统推动召开第二次海牙和平会议——1907年《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

《限制使用武力索取债务公约》3、一战后,《国际联盟盟约》、1928年《巴黎非战公约》第2条:缔约各方同意,它们之间可能发生的一切争端或冲突,不论其性质或起因如何,只能用和平方法加以处理或解决。

4、二战后,1945年《联合国宪章》——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确立五、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第二节强制性方法一、反报(retortion):指一国以相同或类似的行为对另一国采取的不礼貌、不友好或不公平的行为作出的反应。

二、报复(reprisal)指一国针对另一国的国际不法行为而采取的相应措施,以迫使对方停止其不法行为或为其不法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赔偿。

二者对比:对称性行为,第三国无权干涉对抗性行为一旦停止,反报、报复即停止。

引起反报的行为及反报行为都不是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引起报复和报复行为都是国际不法行为三、平时封锁(pacific blokade)指国家在和平时期以武力封锁他国港口或海岸,以迫使他国接受其所提出的要求或者停止某种行为。

四、干涉(intervention)争端当事国以外的国家对争端的干预,目的是迫使当事国按照干涉国提出的方式解决争端。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评论】: 国际法上允许以报复作为解决争端的强
制方法。报复所针对的是外国对其所从事的非法行 为。在本案,由于葡萄牙的行为是因双方的误解造 成的,仲裁庭派出了葡萄牙行为的不合法,这样德 国就无权采取报复措施。此外,本裁决提出在采取 报复以前应先用谈判等和平的方法求得对争端的和 平解决,所采取的报复行动应与对方违反国际法的 程度相称,不能太过分等,对国家正确采取报复具 有指导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国际社会已不 允许一国对另一国使用武力,除非为对付外来武装 攻击而采取的单独和集体的自卫。这一规则也适用 于报复,国家不允许用武力报复另一国的非武力的 非法行为。
1928年7月31日,仲裁庭作出裁决,葡萄牙未犯 有国际不当行为,因为该事件是由误解引起的。德 国因而无权报复。即使事实并非如此,德国也有义 务在诉诸武力前与葡萄牙谈判。德国在实施武力行 动前所采取的措施不充分,在其后所采取的措施又 远远超过了国际法上的合法措施的范围。在采取的 措施和所称的对国际法的违反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不 相称。因此德国对其入侵葡萄牙领土直接引起的损 害负有责任。由造反引起的损害必须另行处理,决 定造成这种程度的损害的因素不是德国所能控制的, 德国只能为其部分损害负责。
二. 联合国与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 “任何争端如未能用其他和平方法解决,即应提交
安理会。安理会如认为该争端的继续存在足以危机和平与 安全时,可建议适当的程序或方法或建议解决争端的条件。 安理会的决议具有约束力。”
(一)具有和平解决争端职能的机构 a. 大会 讨论有关局势;并应安理会的请求,对某项争 端或情势向安理会提出建议; b.安理会 c.国际法院 d.秘书处
b. 调查


国际调查委员会就争端的事实问题进行公平调查, 辨明事实,提出报告书,以求促进争端的解决;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 (3)斡旋,指第三方不介入具体争端,主要运用 外部手段促成争端当事国从事谈判以解决争端。 其所做的仅仅是劝告当事方及提供谈判场所、通 讯等事务性协助。 • (4)调停,第三方介入程度较深,促成开始谈判 +参与谈判。 • (5)调查与和解,调查是指在涉及事实性问题争 端中,有关当事方将有关事实真相的调查交由第 三方进行,以解决争端。和解又称调解,争端当 事国协议将争端提交一个常设或临时的调解委员 会,该委员会对争端进行调查和评价,以促成争 端解决。
• 2、以钓鱼岛争端为例分析领土争议解决之方 法
• 对于钓鱼岛争端,我国一贯主张通过友好协商等政治 手段求得解决,具体体现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的政治战略。然近日双方动态表明,通过单纯而僵化 的政治手段已无回天之术。由此,运用法律手段解决 钓鱼岛争端,势在必行。 • 首先,钓鱼岛已处于日本的实际控制中,若仍长期搁 置主权争议,将对我方不利。有效控制原则是国际法 院解决国际领土争端经常适用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 指国际法院在权衡诉讼双方提出的进行了有效统治的 证据之后,将有争议的领土判给相对来说进行统治更 为有效的一方。
• 3、国际争端的法律解决方法
• (1)国际仲裁,指争端当事国把争端交付给它们自 行选择的仲裁者(如常设仲裁法院)处理,并相约 服从其裁决的争端解决方式。仲裁相比司法解决的 优点就是当事方具有更大的主动性、灵活性,可以 自主选择仲裁员和仲裁庭,可以选择适用的法律, 节省时间效率高。 • (2)司法解决,当事方在谈判或协商、斡旋或调解、 和解或调查无果的情况下可以诉诸国际司法机构, 即国际法院、常设国际法院等。其只能依据《国际 法院规约》等国际法来解决争端,相比仲裁灵活性 要差很多。而且国际法院管辖权的行使也受限,只 有当事国自愿选择或是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6 条之规定由国际法院管辖外,国际法院不可主动行 使管辖权。

国际法13(和平解决争端)

国际法13(和平解决争端)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
是指国家之间在交往和合作过程中,一旦 发生争执或纠纷,当事国应当而且必须 以和平的方法来解决,禁止任何使用武 力或武力威胁的方法。
1899年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
1907年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
1919年《国际联盟盟约》的规定赋予和平 解决争端以一定的义务性。
1928年8月27日的《废弃战争作为国家政策 工具的一般条约》首次宣布废弃战争作 为推行国家政策的工具,并规定缔约国 只能用和平方法解决它们之间的一切争 端。
国际争端从总体上讲具有不可避免性。
国际法的任务,一方面是要协调国家间的 利益平衡,减少国际争端;另一方面就 是要在国际争端实际产生以后,采取适 当办法予以解决。
解决国际争端的非强制的方法是由当事国 双方自愿选择的和平解决争端的方法: ①政治的方法;②法律的方法。1922年 正式成立的常设国际法院标志着国际争 端的司法解决制度的确立。
无论是斡旋或调停,争端当事国都保留完 全自由,它们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
和解:
是将争端提交一个由若干人组成的和解委 员会,委员会的任务是阐明事实,提出 报告,报告中包括解决争端的建议,以 设法使争端当事国各方达成协议。
三、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法律方法
以法律方法解决国际争端,即仲裁和司法 解决的方法,就是利用国际仲裁庭或国 际司法机关适用法律,做出裁决来解决 国际争端的方法。
我国以政治方法解决国际争端的实践
①用谈判和协商方法解决国籍和边界争端。 1954年《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的交 通和通商的协定》;1955年与印尼《关 于双重国籍问题谈判的公报》;1960年 与缅甸《关于两国边界问题的协定》; 此后通过谈判和协商分别与尼泊尔、巴 基斯坦、蒙古、阿富汗、老挝、哈萨克 斯坦、俄罗斯等邻国全部或部分地解决 了边界问题。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前言德意志皇帝、普鲁士国王陛下,奥地利皇帝、波希米亚国王、匈牙利奉圣国王陛下,比利时国王陛下,中国皇帝陛下,丹麦国王陛下,西班牙国王陛下和代表国王的摄政女王陛下,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墨西哥合众国总统,法兰西共和国总统,大不列颠和爱尔兰联合王国女王、印度女皇陛下,希腊国王陛下,意大利国王陛下,日本天皇陛下,卢森堡大公和拿骚公爵殿下,门的内哥罗亲王殿下,荷兰女王陛下,波斯皇帝陛下,葡萄牙和阿尔加维国王陛下,罗马尼亚国王陛下,全俄罗斯皇帝陛下,塞尔维亚国王陛下,暹罗国王陛下,瑞典和挪威国王陛下,瑞士联邦委员会,奥斯曼皇帝陛下和保加利亚亲王殿下,在维持普遍和平的强烈愿望的激励下;决心竭尽全力促进国际争端的友好解决;认识到文明国家集团各成员国的联合一致;愿意扩大法律的适用范围和加强国际正义感;深信在各独立国家之间设立一个各国均能参加的常设仲裁法庭将对达到此目的作出有效的贡献;考虑到仲裁程序的普遍和正常组织的优越性;同意国际和平会议尊敬的发起人的主张,即公平和正式的原则是国家安全和各国人民福利的基础,最好载入一项国际协定中;愿意为此目的而缔结一项公约,各派全权代表如下:(各全权代表名单略。

)上述全权代表互相校阅全权证书认为妥善后,议定条款如下:第一编普遍和平的维持第一条在各国关系中尽可能防止诉诸武力,各缔约国同意竭尽全力以保证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第二编斡旋和调停第二条各缔约国同意,遇有严重分歧或争端,如情势允许,在诉诸武力之前应请求一个或几个友好国家进行斡旋或调停。

第三条不论有无此项请求,各缔约国认为,由一个或几个与争端无关的国家在情势许可的情况下,主动向争端当事国家提供斡旋或调停,是有益的和可取的。

与争端无关的国家,即使在敌对过程中,也有权提供斡旋或调停。

争端的任一方绝对不能将此项权利的行使视为不友好的行为。

第四条调停者的作用在于协调对立的要求并平息争端各国之间可能发生的不满情绪。

第五条一俟争端的一方或调停者本身宣布他所建议的和解办法未被接受时,调停者的职能即告终止。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三、斡旋与调停(good offices and mediation )
斡旋与调停的区别:斡旋的第三方只进 行有助于促成争端当事方直接谈判的行 为,斡旋者本身不参与谈判,也不提出 建议;而调停一方不仅是促成谈判,而 且直接参加谈判,提出合理建议。
第三节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法律方 法
一、国际仲裁 (一)国际仲裁的概念和特征
6、临时性:维和行动是非持久性的临时 措施。
三、冷战后维和行动的变化
1、职能扩张、任务庞杂 2、原有原则被突破 (1)中立原则逐渐弱化,内政常遭干涉 (2)自愿原则淡化,走向“强制和平” (3)突破大国不介入原则 3、“人道主义干涉”开始成为维和的理由 4、出现了维和的变异形式——多国部队
4、谈判或协商的持续时间视不同情况而 定
5、如果谈判或协商成功,当事国一般用 发布文件的形式予以宣告。
6、谈判或协商的公开程度取决于争端当 事国的共同决定。
二、调查和和解(investigation and conciliation)
1、调查与和解的含义
2、两者的区别:
调查主要目的是调查争端所涉及的事实, 使当事国能自行解决争端。而和解的主 要目的不仅是调查事实,而且还要提出 解决争端的建议。
第十二章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第一节 概说
一、国际争端的产生和概念
国际争端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国 家之间、国家与其它国际法主体之 间有关法律或事实上的观点不一致, 以及它们之间政治利益的冲突。
二、国际争端的特点
1、主体主要是国家 2、国家之间不存在一个超国家的权力机
关或裁判者 3、国际争端的起因比较复杂 4、国际争端的解决受到国际关系力量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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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适用的法律
• 条约; • 国际习惯; • 一般法律原则; • 判例和权威国际法学家学说;
3、管辖权
性质: 诉讼管辖权依照主权原则,以 争端各当事国的同意为基础,而不 是强制的。 咨询意见没有法律拘束力,但 是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个人和国际组织都不能为诉讼 当事者
诉讼管辖权
a 条约解释
对人管辖:国家
对事管辖
b 国际法任何问题 c 任何事实之存在,如经确定属违反国际义务者 d 因违反国际义务而应予赔偿之性质及其范围
自愿管辖 协议管辖 任择性强制管辖
咨询管辖权
(advisory jurisdiction)
对联合国机构和专门机构提出有 关法律性问题发表意见 建议性
4、国际法院审案组织形式
全庭 组织形式 分庭
三、解决国际争端的法律方法
(Legal Methods of Settlement) (一)国际仲裁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又称国际公断。指当国家间发 生争端时,经各当事国同意,由各当 事国所选任的仲裁人员在尊重国际法 的基础上,对争端作出有拘束力的裁 决。
仲裁协定 仲裁
特种案件分庭 (3名) 特别分庭
简易程序分庭(5名)
分庭与全庭的裁决法律效力相同
5 、 国 际 法 院 程 序源自起诉 诉讼程序双方特别协议:没有原被告之分
单方请求书:区分原被告(Av.B)
书面程序:诉状、辩诉状、答辩状 口述程序:口头陈述、法庭讯问 附带程序:初步反对意见;临时措施
咨询程序:咨询案提出、书面和口述程序、
第十三章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peaceful settlement of international disputes)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概念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概念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概念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是指国际社会通过和平方式来解决国家之间的争端和冲突的一种原则。

这一原则体现了国际社会对和平与安全的共同期望,旨在避免战争和冲突,促进国家间的合作与友好关系。

首先,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强调国际关系中的和平与合作,反对使用武力解决争端。

这一原则体现了联合国宪章所倡导的和平解决争端的理念,强调通过和平谈判、调解、仲裁等方式来解决国际争端。

其次,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强调国际法和国际组织在解决争端中的作用。

国际法作为约束各国行为的法律规范,为解决国际争端提供了法律基础和程序规定。

而国际组织如联合国、国际法庭等则在和平解决争端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帮助各国解决争端。

此外,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还强调了国际社会共同努力的重要性。

国际争端的解决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包括争端各方、国际组织、中立国家等,需要建立起相互尊重、平等对话的氛围,通过协
商谈判解决分歧,达成共识。

总的来说,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是国际社会共同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体现了对和平与合作的追求,强调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避免战争和冲突,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这一原则在国际关系中具有重要意义,为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十一章: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第十一章: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练习:
甲、乙两国因某些领土的归属问题,常年交战,积怨 乙两国因某些领土的归属问题,常年交战, 很深。丙国出面使甲乙两国重开谈判, 很深。丙国出面使甲乙两国重开谈判,并为领土的归 属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但甲国表示反对, 属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但甲国表示反对,丙国在说服 未果的情况下,派军舰在甲国近海进行军事示威, 未果的情况下,派军舰在甲国近海进行军事示威,以 迫使甲国接受其方案。根据国际法, 迫使甲国接受其方案。根据国际法,下列哪些判断使 正确的 A 丙国使甲、乙两国重开谈判,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丙国使甲、乙两国重开谈判, 属于斡旋 B丙国使甲、乙两国重开谈判,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属 丙国使甲、 丙国使甲 乙两国重开谈判, 于调停 C 丙国的军事威胁行为已构成干涉 D 丙国的军事示威干涉使现代国际法承认的解决争端的 方式
练习:
有关国际法院, 有关国际法院,下列那些使错误的 A 国际法院使联合国的主要机关之一,是联合国的 国际法院使联合国的主要机关之一, 主要司法机关 B 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为国家、团体和个人 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为国家、 C 国际法院的法官是专职的,独立的,法官不是其 国际法院的法官是专职的,独立的, 国籍国的代表,不能兼任任何职务, 国籍国的代表,不能兼任任何职务,不接受任何 指示, 指示,不担任任何职业性质的任务 D 国际法院设在荷兰海牙
课后思考题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 分析国际法院的管辖
国际争端的解决方法
和平解决方法
政治方法和法律方法
强迫解决方法
是指一个国家为了使另一个国家同意它所要求的对争 端的解决和处理, 端的解决和处理,而采用的某些带有强制性的解决措 施。 反报、报复、 反报、报复、平时封锁和干涉 对于这些强迫解决方方法时有限制的。 对于这些强迫解决方方法时有限制的。不能违反禁止 使用武力和用武力相威胁的国际法基本原则的。 使用武力和用武力相威胁的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必须 时其所受到侵害相称或不超过必要限度

国际争端解决方法

国际争端解决方法

国际经济争端处理法主要内容一、国际经济争端处理法释义二、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主要方式三、国际商事仲裁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1、国际争端的类型(1)法律争端:可裁判的争端(2)政治争端:不可裁判的争端(3)混合型争端:既涉及当事国的法律权利,也涉及其政治利益。

(4)事实争端:有关争端当事国对某项事实、某种情况的真相争执不下的争端。

2、国际争端的解决方法(1)和平解决:政治方法和法律方法政治方法谈判、协商、调查、斡旋、调停、和解法律方法仲裁、司法判决(2)强迫解决:反报、报复、平时封锁、干涉等。

一、国际经济争端处理法释义国际经济争端:国际经济法主体(私人、国家、国际组织)之间在国际经济交往中产生的法律争端。

国际经济争端处理法:指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国际法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

(一)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法律规范1、国际法有关规范国际条约:(1)关于司法和仲裁的国际条约A、司法方面:1954年《国际法院规约》、1954年《民事诉讼程序公约》、1965年《民商事案件中诉讼和非诉讼文书的国外送达公约》、1970年《民商事案件中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公约》等。

B、仲裁方面:1907年《海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1923年《仲裁条款议定书》、1927年《关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日内瓦议定书》、1958年《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等。

(2)专门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国际条约1965年《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华盛顿公约》)、《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附件二《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谅解书》等。

(3)双边经济条约的有关规范双边经济条约:大多规定处理双边经贸争端的临时仲裁方式。

2、国内法有关规范民事诉讼法、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编是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章是关于“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

二、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主要方式(一)司法解决方式(二)调解解决方式(三)仲裁解决方式(一)司法解决方式1、国际司法解决方式国际司法解决方式:指将国际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解决的方式。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
第四十三条
常设仲裁法院设在海牙。
国际事务局是法院的书记处;它为法院开庭担任通讯的媒介;它保管档案并处理一切行政事务。
各缔约国承允将它们之间达成的任何仲裁条件以及由特别法庭作出的有关裁决,以核证无误的副本尽速送交事务局。
各缔约国还承允将载明执行仲裁法院裁决的法律、规章和文件送交事务局。
第三十一条
委员会会议不得公开,调查的记录和文件均不予发表,但依据委员会在当事各方的同意下作出的决定在外。
第三十二条
在当事各方提出一切解释和证据以及所有证人已提供证据后,主席即宣告调查结束,委员会休会,以便讨论和起草报告。
第三十三条
报告由委员会全体委员签署。
委员会如有一人拒绝签字,应在报告上注明,但报告仍然有效。
第二十条
委员会有权在当事国同意下,临时迁移到它认为对此种调查方法有用的地方,或派一位或几位委员到那里。但必须取得进行此项调查的所在地国家的许可。
第二十一条
每一项调查和对现场的调查应在当事国代理人或律师出席下或在他们已被正式传唤以后进行。
第二十二条
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国一方或另一方提供它认为有益的那些解释或资料。
如各方认为有必要任命助理员,则调查专约应规定任命的方式及其职权的范围。
第十一条
如调查专约没有规定委员会的会址,委员会应设在海牙。
会址一经确定,除非当事各方同意,委员会不得变更。
如调查专约未规定使用的语言,则由委员会予以规定。
第十二条
调查委员会的组成,除另有规定外,应遵照本公约第四十五条和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每一当事国任命两名仲裁人,其中只有一名可由本国国民充任或由该国从常设仲裁法院成员名单中选出一人充任,再由这些仲裁人共同选择一名公断人。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
参考文献: [1] 叶兴平. 协商解决国际争端的法律原则和各种形式.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4) . 1997 [2]叶兴平. 国际争端解决中的调查与调解程序.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4) . 1994
中图分类号: D915
一、 谈判 (一) 谈判的主体 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程序的谈判, 它的主体是主权国家以及其他公 认的国际关系或国际法主体, 比如国际组织。 只有国家或有关国际法 主体才是谈判行为的当事者, 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与国家之间的问题不 是谈判议题。 (二) 谈判的构成要素 第一, 进行谈判的争端当事各方之间存在着共同利益或互补利 1、 益。 共同利益是争端当事各方进行谈判的基础, 缺乏共同利益的争端 当事各方之间的谈判难以找到一个致使其顺利进行的准确起点。同 样地, 互补利益也为争端当事各方谈判所不可缺少。 它是争端当事各 方在谈判中追求的目标和努力方向。 第二, 当事各方均有通过谈判解决争端的真诚愿望。通常, 争 2、 端当事各方对于谈判中问题会有不同的立场和观点, 但只要真诚地希 望以谈判解决争端, 甚至退一步讲不放弃谈判解决争端的努力, 总是 可以找到若干有助于谈判顺利进行的共同认识的。通过这种努力谈 判往往会顺利的进行下去。 二、 协商 (一) 协商的主体 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程序的协商, 它的主体也是主权国家以及其他 公认的国际关系或国际法主体, 谈判的主体一般仅限于当事国之间, 而协商有时也可以邀请中立国参加, 除非有特别约定。 (二) 协商的形式 以协商各方代表是否直接接触作为标准, 协商可以区别为口头 1、 协商与书面协商。口头协商是参与协商的各方代表面对面所进行的 协商。这样的协商通常由各方代表会聚于代表一方的所在地或者国 际组织或国际会议所在地一类的中立场所进行。这种形式协商有突 出优点。各方能够直接地,彼此交换它们对于复杂的争端问题的看 法, 从而及时地寻找出解决争端的途径。 书面形式协商主要是协商各 方之间有关文件的相互传递或交换。 这种形式协商在全球交通不便、 人员往来困难的时代较常使用。它能够使协商各方能够在最大程度 地节省人力、 物力前提下比较正式地向对方表达各自立场或观点。 协商还可以按照是否借助于特别协商机构的事实加以衡量区 2、 分为临时协商与制度化协商。 所谓临时协商, 指建立在非正式基础 之上的协商。它不仅仅包括绝大多数未有根据有关条约义务所进行 的协商, 也包括许多依据条约义务但没有通过特别协商机构而进行的 协商。这种协商在有关人员选择、 协商地点确定、 协商议程安排上有 较大灵活性。 建立在正式基础上的制度化协商, 是协商作为人类社会 沟通工具和解决争端程序不断成熟的标志, 这一类协商的共同特征在 于它们都借助了一个特别的常设组织机构而进行。 三、 斡旋与调停 斡旋是争端当事国以外的第三方提供协助促成当事国协商谈判 解决争端, 第三国本身不参加谈判也不提出解决争端的方案。 调停是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第十章概说国际争端的政治解决方法国际争端的法律解决方法国际组织与第一节:概说一、国际争端的概念国际争端(International Disputes)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国际争端是指国际法主体之间,主要是国家之间,基于各自政策和立场的不同而产生的法律上或事实上的意见分歧或政治利益上的冲突。

广义的国际争端还包括以国家为一方,另一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非主权实体为另一方的争端。

二、国际争端的特点(一)国际争端的主体主要是国家,对国际关系的影响远远超过其他争端;(二)国际社会没有超国家的权力机关来解决国际争端,因此国际争端的解决主要取决于当事国的诚意和努力以及第三方的协助;(三)国际争端的产生往往基于各种复杂的因素;(四)国际争端的解决受到国际关系力量对比的制约;(五)国际争端的解决方法受人类社会发展程度的制约。

三、国际争端的种类(一)政治争端。

指起因于有关国家的政治利益的争端,通常是不能通过法律方法,或有关争端当事国不愿意通过法律方法解决的争端。

(二)法律争端。

指争端当事国的各自要求和主张是以国际法为依据、因此可以通过法律方法解决的争端。

(三)事实争端。

指起因于有关争端当事国对某项事实、某种情况的真相争执不下的国际争端。

(四)混合型争端。

四、国际争端的解决方法分类国际争端的解决方法可从不同的角度分类。

从参与争端解决主体的角度看,可分为当事国自行解决和第三方协助、参与或主持解决。

从解决争端的是否具有强制性角度看,可分为和平方法和强制方法。

(一)和平方法。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当代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包括政治方法和法律方法。

政治方法有:谈判与协商、斡旋与调停、调查与和解等。

法律方法有:国际仲裁和司法解决。

(二)强制的方法强制方法是指一个国家为了使另一个国家同意它所要求的对争端的解决和处理,而采用某种具有强迫性的措施。

包括:1.报复指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所采取的有害的行为,这种行为是例外地被准许的,以迫使后一国接受由其国际不法行为所产生的争端的解决。

国际争端解决阅读笔记

国际争端解决阅读笔记

国际争端解决阅读笔记一、国际争端解决的重要性在国际关系中,争端和冲突是不可避免的。

争端的解决对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至关重要,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有助于防止紧张局势升级,避免战争的发生,并为相关国家提供了一个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分歧的平台。

国际争端解决有助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争端,可以避免冲突升级,减少战争的可能性。

争端解决机制还可以为各国提供一个相互沟通和协商的平台,有助于增进相互了解和信任。

国际争端解决有助于保障国际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争端解决可以为涉及争端的国家提供一个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从而避免争端对国际社会的负面影响。

争端解决还可以促进国际合作,推动共同发展。

国际争端解决有助于提高国际法的地位和作用,争端解决的过程需要各国遵守国际法和国际公约,从而提高了国际法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争端解决也可以为国际法的完善和发展提供实践经验。

国际争端解决对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保障国际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以及提高国际法的地位和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该重视争端解决机制的建设和发展,为解决争端提供更加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

1. 介绍国际争端的定义和背景在国际法中,国际争端通常指的是两个或多个国家之间存在的,涉及主权、领土、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争议问题。

这些争端可能源于历史遗留问题、资源争夺、意识形态差异、民族主义情绪、领土争端等多种原因。

国际争端的背景往往涉及到国际关系、地缘政治、全球经济、社会文化等多个方面。

中东地区的巴以冲突、南海争端等都是当今世界最为引人关注的国际争端。

这些争端不仅影响着当事国之间的关系,也对全球政治、经济和安全局势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多种多样,包括外交谈判、国际仲裁、国际法院诉讼等。

在解决国际争端的过程中,国际社会也在不断探索新的途径和方法,如联合国调解、和平倡议等。

由于国际争端的多变性和复杂性,解决起来往往需要耐心和智慧,也需要各国之间的共同努力和合作。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多革滩事件
1904年,日俄战争期间,俄国波罗的海舰 队开赴远东,途中向北海多革滩附近的英国渔 船队射击,打死了两名渔民,并使几艘船受损。 两国因此发生争端。英国要求俄国道歉并严惩 责任军官。俄国则认为射击是由于鱼雷艇逼近 所致,不同意惩处责任军官。这就是著名的北 海渔船事件。事后成立的国际调查委员会由英、 俄、美、法、奥五国各派一名军官组成。经该 委员会调查,发现这一事件是由于俄国波罗的 海舰队司令官的判断错误所造成的,最后,俄 国向英国赔偿6.5万英镑解决了争端。
国际法院历任中国籍法官
• • • • • 王宠惠:1921-1939年任常设国际法院法官; 郑天锡:1939-1946年任常设国际法院法官; 徐谟:1946-1957年任国际法院法官; 顾维钧:1957-1967年任国际法院法官 倪征日奥:1985-1994年任国际法院法官,为新 中国第一位国际法院法官; • 史久镛:1994年2月6日,任联合国国际法院大法 官,2000年2月至2003年2月任国际法院副院长。 2003年2月6日当选国际法院院长。
有权要求发表咨询意见的组织 联合国机关 大会 安全理事会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托管理事会 大会临时委员会 联合国系统专门机构
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组织)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教科文组织) 世界卫生组织(卫生组织)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世界银行) 国际金融公司(金融公司) 国际开发协会(开发协会)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货币基金组织)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民航组织) 国际电信联盟(电信联盟) 世界气象组织(气象组织) 国际海事组织(海事组织)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知识产权组织)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农发基金)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工发组织) 国际原子能机构(原子能机构)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目 录
•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概述 •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途径 •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国际法律框架 •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挑战与前景 •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案例分析
01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概 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指通过外交手段、 谈判、仲裁或调解等方式,以和平方 式解决国家之间的争端,避免使用武 力或以武力相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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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体系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为和 平解决国际争端提供了更有效的法律 框架。
科技发展助力解决争端
科技手段的发展为国际争端的解决提 供了新的可能性,例如远程会议、在 线调解等。
未来发展方向
推动多边主义
加强多边合作,通过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推 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减少大国干涉和单
边主义行为。
A 强化国际法权威
律争端。
国际仲裁
通过第三方仲裁机构或仲裁员 解决国际争端,具有自愿、保
密和高效的特点。
斡旋和调停
通过第三方斡旋和调停,促使 争端当事国采取和平方式解决
争端。
国际和解
争端当事国自愿达成协议,通 过协商和谈判解决争端。
国际法的执行和监督
国际法的执行
通过国际组织和国际法机构等 执行国际法,确保各国遵守国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能够推动国际法的发展 ,促进国际法的完善和进步,为国际社会 提供更加公正、合理和有效的法律保障。
02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途 径
政治解决途径
01
02

03
谈判
通过直接对话和谈判,争 端各方可以寻求达成共识, 解决分歧。
斡旋与调停
第三方通过促使争端方进 行对话或调解矛盾,推动 争端的和平解决。

十四章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一节国际争端及其和平解决

十四章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一节国际争端及其和平解决
• 这是联合国历史上最惨痛的失败。并且 体现出在大国操纵下维和行动面临的困 境。
2020/4/2决
• 一、安理会 • 调查 • 建议 • 执行行动 • 二、联合国大会 • 三、秘书长
2020/4/21
典型案例——中国维和在苏丹
• 为帮助苏丹北南双方落实《全面和平协议
》,恢复当地正常秩序,联合国安理会于2019 年3月24日通过第1590号决议,授权在苏丹南 部部署一支维和部队。应联合国要求,经国务 院、中央军委批准,济南军区组建了中国首批 赴苏丹维和部队。这是济南军区首次组队执行 维和任务,也是我国首次向苏丹派遣维和部队 。任务期限为6年半,是目前中国维和部队参
• 主要担负联合国划定的苏丹第二战区内的修筑 道桥、机场,修建供水、供电设施,运输人员 、物资,组织伤病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任务
2020/4/21
典型案例——联合国索马里维和行动
• 1991年来,索马里内乱不堪。1992年4月 24日安理会决定建立联合国索马里行动( UNSOM),维护90天的人道主义援助,但是 遭到军阀拒绝。12月9日,美国为首的多国部 队登陆,为护送药品食品救济。同时美军占领 了机场,将军事行动扩展到索马里各地。但由 于军阀纷争,美军未能如期撤出。
与持续时间最长的维和行动。
2020/4/21
• ●2019年1月21日,中国赴苏丹维和部队 完成了首次轮换交接。 ●2019年5月8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表 示,应联合国有关方面的请求,中国政 府决定向苏丹达尔富尔地区派工兵分队 参与执行安南方案第二阶段计划。
2020/4/21
• 这支维和部队共有435人,包括一支275人的 工兵分队、一支100人的运输分队和一支60人 的医疗分队。
20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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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庭 3.审案组织形式 分庭
特种案件分庭 特别分庭 简易程序分庭
4.适用法律:国际法
起诉
特别协定通知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求书
5.诉讼程序 书面程序;口述程序
附带程序:初步反对意见;临时措施 6.判决:约束力;解释或复核 7.性质、地位与未来
甲乙两国协议将其海洋划界争端提交联合 国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后, 甲国拒不履行依该判决所承担的义务。根 据《国际法院规约》,下列做法哪一项是 正确的?
—— Art.33, UN Charter
组织方法
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图示 强制:武力、平时封锁、干涉、反报、报复 传统方法 (区别:前者是否违反国际法) 政治:谈判、协商、斡旋、调停、调 非强制 查、和解 法律:仲裁、司法 政治方法:传统政治方法+国际组织的方法 (联合国+区域组织) 现代方法 仲裁:海牙国际常设仲裁法院 法律方法: 国际法院 司法: 国际海洋法法庭
事实争端
战争和使用武力 反报(retortion) 国际不法行为 报复(reprisal) 单方面行为 平时封锁(pacific blockade) 干涉
组织授权:WTO
三、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现代国际 法的一项重要原则
政治方法 法律方法
谈判、调查、和解、公断、司法判决、 区域机关或区域办法之利用,或各该国 自行选择之其它和平方法
国 际 法 学
第十三章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 Peaceful Settlement of International Disputes
广州大学松田学院法学系
第一节


一、国际争端
(一)国际争端的性质 法律争端:可裁判 (二)国际争端的类型 政治争端:不可裁判
二、国际争端的解决方法
□和平方法 □非和平方法
法律根据:协定或条款
一、国际仲裁 仲裁庭 常设仲裁法院
自愿性
适用法律 裁决效力:终局
二、司法解决
❒ 常设国际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Justice) ❒ 国际法院(ICJ)
1. 国际法院的组织
□15名法官;专案法官
2. 国际法院的管辖权 诉讼管辖权
a 条约解释 对人管辖:国家 自愿管辖 对事管辖 协议管辖 任择性强制管辖
A.丙国在这种情况下,有义务充当调停者 B.如果丙国进行调停,则乙国有义务参与调停活动 C.如果丙国进行调停,对于调停的结果,一般不负 有监督和担保的义务 D.如果丙国进行调停,则甲国必须接受调停结果
第三节 国际争端的法律解决方法
The Legal Method of Settling the International Disputes
甲国是一个香蕉生产大国,其蕉农长期将 产品出口乙国。现乙国颁布法令,禁止甲 国的香蕉进口。甲国在要求乙国撤销该禁 令未果后,宣布对乙国出口到甲国的化工 产品加征300%的进口关税。甲乙两国间没 有涉及香蕉、化工产品贸易或一般贸易规 则的双边或多边条约。对此,下列判断哪 个是正确的?
A.乙国的上述做法违背其承担的国际法上的义务 B.甲国的上述关税措施违背其承担的国际法上的义务 C.甲国采取的措施属于国际法上的反报措施 D.甲国采取的措施属于国际法上的报复措施
咨询管辖权
b 国际法任何问题 c 违反国际义务之事实 d 赔偿之性质及其范围 联合国机构和专门机构 建议性
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权 有权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管辖权的主 体:联合国大会及大会临时委员会、安 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要求 复核行政法庭所作判决的申请委员会以 及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专门机构或其他 机构,其他任何国家、团体、个人包括 联合国秘书长,都无权请求法院提供咨 询意见。 咨询意见无法律拘束力
第二节 国际争端的政治解决方法
The Political Means of Settling the International Disputes
一、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外交方法
一、谈判与协商
❒ 首要义务
辅 二、斡旋(good office)和调停(mediation) ❒ 第三方介入 助 性 三、调查与和解(conciliation)
Th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and Settlement the International Disputes
参考书
黄惠康:《国际法上的集体安全制度》 黄惠康:《国际法上的集体安全制度》 武汉大学出版社,1990年。 武汉大学出版社,1990年。
思考题
试述联合国机构的和平解决争端职 能与实践。
A.乙国可以申请国际法院指令甲国的国内法 院强制执行该判决 B.乙国可以申请由国际法院执行庭对该判决 强制执行 C.乙国可以向联合国安理会提出申诉,请求 由安理会作出建议或采取行动,执行该判决 D.乙国可以向联合国大会法律委员会提出申 诉,由法律委员会决定采取行动,执行该判决
第四节 国际组织与国际争端的解决
❒ 独立委员会
二、联和国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1.大会 2.秘书长 3.安理会
促请和平解决争端 调查 注意并处理争端 建议适当程序或调整方法
维持和平行动 军事观察团 维持和平部队 建设和平委员会
当事国同意 中立 法律性质争端 提交国际法院 自卫
三、区域机关或区域办法
甲、乙两国因历史遗留的宗教和民族问题, 积怨甚深。甲国新任领导人试图缓和两国 关系,请求丙国予以调停。甲乙丙三国之 间没有任何关于解决争端方法方面的专门 条约。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和实践,下 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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