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考数学科考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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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考数学科考试说明
南昌市2014年初中毕业暨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数学试题,将努力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以《九年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修改稿)为依据,以现行教材为主要内容,从数学学科的逻辑结构和思想体系出发,从高一级学校学生数学学习的心智储备需求出发,从学生认知规律出发.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探索精神和应用意识出发,从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学习出发,从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出发,主要考查学生的数学发展水平。这里的“数学发展水平”指的是学生用数学思想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指的是学生养成的数学素养,指的是学生积累的数学经验与方法,指的是学生对数学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的认知水平。主要考查学生的数感、符号意识、空间观念、几何直观、数据分析观念、运算能力、推理能力和模型思想。这里的“数感”主要是指关于数与数量、数量关系、运算结果估计等方面的感悟;这里的“符号意识”主要是指能够理解并且运用符号表示数、数量关系和变化规律;这里的“空间观念”主要是指根据物体特征抽象出几何图形,根据几何图形想象出所描述的实际物体;想象出物体的方位和相互之间的位置关系;描述图形的运动和变化;依据语言的描述画出图形等;这里的“几何直观”主要是指利用图形描述和分析问题。借助几何直观可以把复杂的数学问题变得简明、形象,有助于探索解决问题的思路,预测结果;这里的“数据分析观念”主要是指会根据数据中蕴涵的信息作出判断,会根据问题的背景选择合适的数据分析方法;这里的“运算能力”主要是指能够根据法则和运算律正确地进行运算的能力。培养运算能力有助于学生理解运算的算理,寻求合理简洁的运算途径解决问题;这里的“推理能力”是数学的基本思维方式,包括合情推理和演绎推理,合情推理是从已有的事实出发,凭借经验和直觉,通过归纳和类比等推断某些结果;演绎推理是从已有的事实(包括定义、公理、定理等)和确定的规则(包括运算的定义、法则、顺序等)出发,按照
逻辑推理的法则证明和计算。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合情推理用于探索思路,发现结论;演绎推理用于证明结论;这里的“模型思想”是学生体会和理解数学与外部世界联系的基本途径。建立和求解模型的过程包括:从现实生活或具体情境中抽象出数学问题,用数学符号建立方程、不等式、函数等表示数学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和变化规律,求出结果、并讨论结果的意义。对学生的数学发展水平、学生的数感、符号意识、空间观念、几何直观、数据分析观念、运算能力、推理能力和模型思想的考查,主要通过学生的初中学段所学的数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来实现。
南昌市2014年初中毕业暨中学学校招生考试数学试题,在继承和发扬近年来命题改革的成果和经验,关注到命题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欠缺和不妥,在保持整体形式与内涵相对稳定的前提下,会有所改革和创新。主要变化有:
1.根据当下阅卷形式(网上阅卷)的变化,从更有利于公正地评价考生水平出发,将调整试卷的题型结构;
2.根据我市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发展部署。让数学学习的形态,更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适应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使得:人人都能获得良好的数学教育,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将调整试卷的难度结构。
3.根据近年来在中考命题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情况,将特别地注意到:在设计一定数量的结合现实情境的应用问题的同时,不出人为编造的、文字繁复、内容纠结,题意晦涩的试题,将试题的阅读量降下来,让学生更容易地理解题意,把试题的考查焦点放在考查学生的数学发展水平上;在命制一定数量的开放性和探索性问题的同时,充分考虑到阅卷评价时的实施操作;在创设新颖的试题情景和设问方式的同时,摒弃那些矫揉造作的“花拳绣腿”,将试题的数学内涵放在第一位。让学生在考场把宝贵的时间和思考的注意力,放在数学的思考和数学的演绎上。
一、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 数与代数
1.数与式:
(1)有理数①理解有理数的意义,能用数轴上的点表示有理数,会比较有理数的大小
②理解相反数和绝对值的意义,会求有理数的相反数与绝对值。
③理解乘方的意义,掌握有理数的加、减、乘、除、乘方及简单的混合运算。
④理解有理数的运算律,并能运用运算律简化运算。
⑤能运用有理数的运算解决简单的问题。
⑥能对含有较大数字的信息作出合理的解释和推断。
(2)实数①了解平方根、算术平方根、立方根的概念,会用根号表示实数的平方根、立方
根。
②了解开方与乘方互为逆运算,会用平方运算求某些非负数的平方根,会用立方
运算求某些数的立方根。
③了解无理数和实数的概念,知道实数与数轴上的点——对应。
④能用有理数估计一个无理数的大致范围。
⑤了解近似数与有效数字的概念;能按问题的要求对结果取近似值。
⑥了解二次根式的概念及其加、减、乘、除运算法则,会用它们进行有关实数的
简单四则运算(不要求分母有理化)。
(3)代数式①在现实情境中理解用字母表示数的意义。
②能分析简单问题的数量关系,并用代数式表示。
③能解释一些简单代数式的实际背景或几何意义。
④会求代数式的值。
(4)整式与分式①了解整数指数幂的意义和基本性质,会用科学记数法表示数。
②了解整式的概念,会进行整式加、减运算;会进行整式乘法运算。
③会推导和运用乘法公式:22()()a b a b a b +-=-;222()2a b a ab b +=++。
④会用提公因式法、公式法进行因式分解(指数是正整数)。
⑤了解分式的概念,会进行分式的约分和通分,进行分式加、减、乘、除运算。
2.方程和不等式:(1)方程与方程组
①能够根据具体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列出方程,
②会解一元一次方程,二元一次方程组、可化为一元一次方程的分式方程。
③理解配方法,会用因式分解法、公式法、配方法解一元二次方程。
④能根据具体问题的实际意义,检验结果是否合理。
(2)不等式与不等式组①了解不等式的意义和不等式的基本性质。
②会解简单的一元一次不等式,并能在数釉上的表示解集。会解由两个一元一次不等式组成的不等式组,并会用数轴确定解集。
③能够根据具体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列出一元一次不等式和一元一次不等式组,解决简单的问题。
3.函数(1)能探索具体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和变化规律
(2)函数①了解常量、变量的意义。
②了解函数的概念和三种表示方法。
③能结合图象对简单实际问题中的函数关系进行分析。
④能确定简单的整式、分式和简单实际问题中的函数的自变量取值范围,会求函数值。 ⑤能用适当的函数表示法刻画某些实际问题中变量之间的关系。
⑥结合对函数关系的分析,能对变量的变化规律进行初步预测。
(3)—次函数①理解一次函数(正比例函数)的意义,根据已知条件确定一次函数表达式。
②会画一次函数图象,理解一次函数的图象和解析式,(0)y kx b k =+≠性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