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学前教育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宁波大学学前教育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掌握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技能,能够适应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具备在幼儿园进行教学和科研能力的、能在托幼机构从事保教研究工作的教师、以及从事学前教育保教工作的一线教师。
二、培养基本要求
1.素质要求:具有正确的政治信仰,能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高尚的人格、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求实创新精神;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愿为社会服务,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能力要求:系统地掌握学前教育专业音乐、舞蹈、美术等基本技能,具备一定的艺术欣赏和表现能力;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至少达到学校规定的英语四级水平;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通过计算机一级考试;掌握教师口语,普通话测试达到学校规定标准;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及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知识结构要求:具有广泛的、良好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素养,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系统地掌握学前教育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健康的审美观点。
三、学年与毕业要求
1、学制:四年制本科
2、毕业最低学分:总学分不低于164学分。
四、授予学位及要求
符合《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可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五、核心课程
1、学位课程:
心理学基础、教育学原理、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学前教育科研方法
2、主要课程:
心理学基础、教育学原理、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学前卫生学、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
课程、幼儿园活动设计与指导、学前教育科研方法、学前教师教学语言艺术、幼儿文学、美术基础、音乐基础、钢琴基础、舞蹈基础、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社会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科学、数学)、学前儿童艺术教育(音乐、美术)。
六、各类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要求
1、各类课程结构的设置说明:
通识课程平台38学分、专业教育平台必修课程83学分、专业教育平台选修课程43学分。
2、学分分配汇总表
3、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设置一览表
七、学前教育专业课程设置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