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建筑设计技术细则(结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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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浮

抗浮

问】抗浮计算中,规范里没有明确的要求,各地有些不同的规定,主要是安全系数不同,有1.05,1.20,1.15,而且根据施工实际,水池,地下室,地坑应该也会有所不同。

如何考虑这些系数呢?【答】关于地下室的抗浮验算,国家规范和各地方规范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应根据工程所在地和工程的具体情况执行相应的规定。

当工程所在地无具体规定时,可参考执行下列相关规定:1)2006年版“荷载规范”第3.2.5条第3款规定:“对结构的倾覆、滑移或漂浮验算,荷载的分项系数应按有关的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

在倾覆、滑移或漂浮等有关结构整体稳定性的验算中,永久荷载一般对结构有利,荷载分项系数一般应取小于1。

目前在其他结构设计中仍沿用单一的安全系数进行设计,因此,当其他结构设计规范对结构的倾覆、滑移或漂移的验算有具体规定时,应执行规范的规定,当没有具体规定时,对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应按工程经验确定。

2)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 15-31-2003第5.2.1条规定,地下室抗浮稳定性验算应满足下式的要求:W/F≥1.05 (1)式中,W为地下室自重及其上作用的永久荷载标准值的总和;F为地下水浮力。

应提醒的是,此处F为地下水浮力的标准值。

3)《北京市建筑设计技术细则》(结构专业)第3.1.8条第5款规定:在验算建筑物的抗浮能力时,应不考虑活载,抗浮安全系数取1.0。

即满足下式的要求:建筑物重量(不包括活载)/水浮力≥1.0 (2)建筑物重量及水浮力的分项系数取1.0。

4)《给水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水池结构设计规程》CECS 138:2002第5.2.4条规定:当水池承受地下水(含上层滞水)浮力时,应进行抗浮稳定验算。

验算时作用均取标准值,抵抗力只计算不包括池内盛水的永久作用和水池侧壁上的摩擦力,抗力系数不应小于1.05。

5)砌体结构的整体抗浮见砌体规范第4.1.6条。

根据《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6.3.11 对无抗浮措施的箱、筏基础,停止降水后的抗浮稳定系数不得小于1.2前一段时间做了几个项目,都涉及到地下室抗浮设计的问题,整理了一个大个地下室的计算思路。

北京地区建筑设计技术细则(结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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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载的取值
1:一般民用建筑的地下室顶板(正负零处)的活荷载取4KN/m2
2:地下水以下的土容重,可近似取11KN/m3计算。

3:在计算地下室外墙时,一般民用建筑的室外地面活荷载可取5 KN/m2,当地下一层顶板之上有覆土或其他填充物时,消防车压力应按照覆土厚度折合,不应直接取35或20KN/m2
4:停车库的荷载a停放小轿车的停车库,其楼板的活荷载按荷载规范取GB50009-2001表4.1.1中取值b停放较大型的车的停车库,其楼面的活荷载应按车辆实际轮压重量考虑,并按最不利的轮压荷载组合另加2 KN/m2的均布荷载考虑。

不论停放任何车辆,在设计时其活荷载均不应另乘以动力系数。

5:当悬挑结构的悬挑长度≥6m;大跨度结构的跨度≥24m时,应考虑竖向地震的作用。

6:计算地下室外墙之侧向压力时。

使用PKPM―JCCAD进行基础设计时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使用PKPM―JCCAD进行基础设计时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使用PKPM―JCCAD进行基础设计时需注意的几个问题摘要:在运用建筑结构计算软件PKPM进行建筑结构基础设计时,很多结构设计者在一些简单的基础形式设计过程中,对PKPM-JCCAD的参数输入不够重视,造成工程设计不经济或存在安全隐患;本文通过对PKPM-JCCAD中这些容易被忽视的参数及软件理解加以总结,便于广大设计人员在实际工程设计中合理运用。

关键词:建筑结构基础设计;PKPM-JCCAD1.前言:建筑结构基础设计时,国内使用最广的软件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编制的PKPM-JCCAD软件,很多结构设计者因为对软件内设的一些参数与现行规范的对应不够理解,但又考虑到工程规模较小而疏忽了概念的推敲,造成基础设计时不必要的浪费更有存在安全隐患的可能;这些情况在进行独立柱基础,砖混结构筏板基础及刚排架独立柱基础设计时均有发生。

本文针对作者在建筑结构基础设计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广大设计者做一探讨。

2.进行基础设计时荷载的读取:在使用PKPM-SATWE(或TAT)完成上部结构计算后,导入JCCAD 模块进行基础设计读取荷载时出现图1所示对话框。

在默认情况下软件是对所有SATWE荷载(当用TAT软件计算时为TAT荷载),即包含SATWE地震荷载全部选取,因为JCCAD程序并没有自动判断是否需要读取地震作用工况。

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22第4.2.1条当要设计的工程可不进行天然地基及基础的抗震承载力验算时应该在“读取荷载”对话框中将两个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和竖向地震作用的复选勾去掉(上页图即为去掉后),这样生成的基础既满足规范要求又会设计的比较经济。

3.PKPM-JCCAD参数输入中“自动计算覆土重”的勾选:点取PKPM-JCCAD中“参数输入-基本参数菜单”会出现图2所示对话框,当勾选最下方“自动计算覆土重”后,图示“单位面积覆土重”输入框自动隐去,此时程序自动按20KN/m3的基础与土的平均重度计算,计算高度从基本参数输入的室外地面标高算至基础底部;在使用软件做带有地下室的框架结构独立柱基础设计时,对于建筑物内部的框架柱(指从室外自然地面至地下室地面间周边无回填土的框架柱)如果勾选了“自动计算覆土重”就会增加了从室外自然地面至地下室地面段高度本来没有的覆土重量,导致独立柱基础设计偏大,与实际不符造成浪费。

建筑结构设计中一些问题的讨论(全)李国胜

建筑结构设计中一些问题的讨论(全)李国胜

Building Structure百家论坛We learn we go建筑结构设计中一些问题的讨论(一)李国胜/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是成熟经验的总结,但是部分规定已滞后。

现行的标准图集是根据现行规范、规程和编制单位及编制者以往经验编制而成的,也存在如前所述的情况,其中有的内容不一定适合当前的情况,需要设计者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后再选用。

在工程设计中遇到的某些问题,在规范或规程中并没有明确给出或尚未列出,需要由设计者根据自己的设计概念和经验来决策。

现针对设计中的一些问题提出个人见解供讨论,不妥或错误之处请读者指正。

1 有关规定1.1 高层建筑的高宽比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1](简称《高规》)4.2.3条规定的高层建筑结构的高宽比“不宜超过”表4.2.3-1,4.2.3-2,既不是强制性条文或必须遵守,也不是高宽比超过了上述两表就属超限高度。

高层建筑的高宽比,是对结构刚度、整体稳定、整体倾覆、承载能力和经济合理性的宏观控制,当高宽比满足《高规》的表4.2.3-1和表4.2.3-2时,一般整体稳定及倾覆不经计算就能满足,否则整体稳定和整体倾覆必须进行验算。

目前我国超过B 级高度的超高层建筑高宽比的已有相当数量,例如上海金茂大厦(88层,主体结构高度为372.1m )高宽比为7.0;深圳地王大厦(77层,混凝土屋顶结构高度为384m )横向高宽比为8.75;上海明天广场(58层,屋面高度为230.9m )高宽比为7.8;深圳赛格广场(主楼72层,屋面高度为292m ,裙房高10层高49.6m 与主楼相连)裙房以上高宽比为5.76等等。

2)在复杂体型的高层建筑中,如何计算高宽是比较难确定的问题。

对突出建筑物平面较小的局部结构(楼梯间、电梯间等),一般不宜包含在计算宽度内;对带有裙房的高层建筑,当裙房的面积和刚度相对于上部塔楼的面积和刚度较大时,计算高宽比的高度和宽度可以按裙房以上部分考虑。

结构专业设计技术标准

结构专业设计技术标准

结构专业设计技术准则目录……………………………………………………………G-11.人性化设计结构专业切入点…………………………………G-22.限额设计要求…………………………………………………G-33.荷载取值要求…………………………………………………G-44.结构计算要求……………………………………………………G-55.北京地区地下部分设计要求……………………………………G-76.南方地区地下部分设计要求……………………………………G-87.北京地区主体结构设计要求……………………………………G-128.南方地区主体结构设计要求……………………………………G-139.北京地区楼层结构设计要求……………………………………G-1410.南方地区楼层结构设计要求…………………………………G-1511.其他相关要求…………………………………………………G-171.人性化设计结构专业切入点1.1住宅工程1.1.1结构构件的布置1)应满足建筑功能空间的要求;2)在建筑交通流线位置力求不设置结构构件,使交通更通畅;3)公共空间尽量不设置明梁、柱,使空间更宽敞明亮;4)构件设置应保证建筑的外观要求,力求使空间更加简洁顺畅;●要求客厅、主人房、走道必须隐梁隐柱。

●户内结构梁隐藏的严格度(从高到低):客厅、主人房、玄关走道 → 内走道 → 次房 → 厨、厕5)尽量考虑空间的分隔及合并,为业主日后的DIY改造留有余地;6)大堂以及其他墙面装饰采用干挂石材时,门洞预留考虑做法的尺寸,保证门洞的最终尺寸,便于业主搬运大件家具物什;1.1.2外装饰构件的做法1)选用常用的、经济的材料及做法;2)选择施工简单、方便的方案;3)配合外装饰要求选择构件的尺寸;1.1.3使用新技术新材料1)采用成熟的、操作简单的新材料新技术,以利于施工;2)采用环保、质量好、经济的新材料;1.2商业、及配套1.2.1结构构件的布置1)应满足建筑功能空间的要求;2)在建筑交通流线位置力求不设置结构构件;3)公共空间空旷宽敞,梁、柱布置应与建筑及室内装饰专业协商确定;4)构件高度尽量小,尽量做到较高的净高;5)不影响人的视线、不造成外观明显的凹凸;6)尽量考虑空间的分隔及合并,为业主日后的DIY改造留有余地;1.2.2外装饰构件的做法1)选用常用的、经济的材料及做法;2)选择施工简单、方便的方案;3)配合外装饰要求选择构件的尺寸;1.3车库1.3.1结构构件的布置1)应满足建筑功能空间的要求;2)在建筑交通流线位置力求不设置结构构件;3)构件高度尽量小,尽量做到较高的净高;4)不影响人的视线、不造成外观明显的凹凸;5)在车道两侧选用较小的结构构件,方便使用;2限额设计要求:2.1北京地区限额设计要求2.1.1住宅结构标准层用钢量限额要求建筑结构特征混凝土用量(m/m2)用钢量(kg/m2)层数 结构类型7-9 剪力墙 0.40 4510~11 剪力墙 0.45 5012~15 剪力墙 0.48 5016~20 剪力墙 0.50 5521~25 剪力墙 0.55 6026~32 剪力墙 0.55 671)上表所列指标仅据施工图计算得出(不含施工损耗等)2)对于其它结构形式,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实际受力计算结果进行成本控制。

剪力墙结构的规范理解及短肢剪力墙判定

剪力墙结构的规范理解及短肢剪力墙判定

剪力墙结构的规范理解及短肢剪力墙判定摘要:剪力墙又称为抗风墙和结构墙,房屋或者构筑物中主要承受风荷载或者地震作用引起的水平荷载的墙体,防治结构剪切破坏。

本文根据笔者多年的工程经验,对剪力墙结构设计的一些心得跟大家分享一下。

关键词:剪力墙结构;规范;短肢剪力墙判定前言高层建筑结构同时承受垂直和水平荷载,还要抵抗地震作用,在低层结构中,水平荷载产生的内力和位移很小,通常可以忽略;而在高层建筑中,水平荷载和地震力的作用将成为高层建筑剪力墙的控制因素。

随着建筑高度增加,位移增加最快,弯矩次之。

因此高层建筑设计不仅要有较大的承载能力,而且需要较大的抗侧刚度,以保证水平荷载产生的侧向变形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剪力墙结构在水平力作用下侧向变形的特征为弯曲型。

剪力墙结构承受竖向荷载及水平荷载的能力都较大。

其特点是整体性好,侧向刚度大,水平力作用下侧移小,并且由于没有梁、柱等外露与凸出,便于房间内部布置。

一、对于规范的理解(1)《高规》7.1.2条和7.13条是针对短肢剪力墙结构中的短肢剪力端和一般剪力墙提出的具体要求,对于一般剪力墙结构中的短肢剪力墙不执行本条规定:①从构件的概念解读规范,《高规》7. 1.2条注:短肢剪力墙是指墙肢截面高度(即水平截面的长度)与厚度(即水平截面的宽度)之比为5~8的剪力墙二般剪力墙是指墙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大于8的剪力墙。

②从结构的概念解读规范,《高规》7.1.2条称:短肢剪力墙较多时,形成舰肢剪力墙与简体(或一般剪力墙)共同抵抗水平力的剪力墙结些、构,称为较多短肚的剪力墙结构,俗称短肢剪力墙结构。

(2)高层建筑设计中,我们应合理进行抗侧力构件布局,剪力墙布置不宜过少,墙肢不宜过短,不应设计仅有短肢剪力墙的高层建筑,应采用短肢剪力墙与筒体(一般剪力墙)共同抵抗水平力的结构体系。

(3)采用较多短肢的剪力墙结构体系时,其最大适用高度要适当降低,Ⅶ度和Ⅷ度抗震设计时分别不应大100m和80m.根据抗震设计规范的精神,Ⅳ类场地上的结构,最大适用高度还应适当降低。

短肢墙结构的判定

短肢墙结构的判定

16 设计交流Building StructureWe learn we go短肢剪力墙结构的判定方法刘喜平/佛山市高明区建设施工图审查站如何正确判定一个结构体系是否属于短肢剪力墙较多的结构体系(以下简称短肢剪力墙结构),是设计者所关心的问题,笔者就设计中遇到的问题和对规范的理解提出个人看法,请大家批评指正。

1 短肢剪力墙的判定(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简称《高规》)认为:短肢剪力墙是指墙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为5~8的剪力墙。

(2)在短肢剪力墙的判定上,SATWE 的以前版本是单向认定的,这样有长肢翼缘的T 形、L 形剪力墙的短肢部分还认为是短肢剪力墙。

新版的判定消除了上述不合理现象,短肢墙的判定原则改为双向认定,即只有小于等于两肢相连且都满足短肢要求的剪力墙,程序才判定为短肢剪力墙。

这样在统计短肢墙所占的弯矩、剪力比例及短肢墙设计时,也更符合规范的原意。

(3)《广东补充规定》(DBJ/T15—46—2005)第3.2.3条认为:剪力墙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大于4、小于8时为短肢剪力墙。

当剪力墙截面厚度不小于层高的1/15,且不小于300mm ,高度与厚度之比大于4时仍属一般剪力墙。

(4)剪力墙厚度不小于H /15,不小于300,且长度大于2000,可不按短肢剪力墙[5]。

(5)《北京市建筑设计技术细则——结构专业》(以下简称《北京细则》)中5.5.5条规定:当墙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虽为5~8,但墙肢二侧均与较强的连梁(连梁净跨与连梁高度之比≤2.5)相连时或有翼墙相连的短肢墙(翼墙长度应不小于墙厚度的3倍),可不作为短肢墙。

(6)结合上面这些规定,笔者对于短肢剪力墙判定的一点心得:1)对于一字形剪力墙,墙肢长度与厚度之比为5~8的剪力墙属于短肢剪力墙,但是如果两端都有强连梁(跨高比不大于2.5,模型采用开洞输入),形成连肢墙,则可以不看作独立的短肢剪力墙;2)对于两肢剪力墙(L 形、T 形),只要有一肢长度与厚度之比大于8,就可以认为是普通剪力墙;3)对于三肢及以上剪力墙(翼墙长度应不小于墙厚度的3倍),不管墙肢长度与厚度之比是否大于8,均认为是普通剪力墙;4)对于高层底部剪力墙加厚的情况,剪力墙厚度不小于H /15,不小于300,且长度大于2000,可不按短肢剪力墙。

工程设计及审查结构常见疑难问题解析

工程设计及审查结构常见疑难问题解析

工程设计及审查结构常见疑难问题解析结构专业“工程设计及审查结构常见疑难问题解析”一、《高规》、《广东省<高规>补充规定》、超限高层l.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7.1.2条规定了短肢剪力墙结构(即短肢剪力墙较多的剪力墙结构)中的短肢剪力墙应具有更严格的抗震措施要求,而(广东省<高规>补充规定》DBJ/T15-46-2005第6.0.3条,是否已将该要求扩大到所有的短枝剪力墙?比如一般剪力墙结构中的个别短肢墙,是否也需满足该规定?解析:对于短肢剪力墙,《广东省<高规>补充规定》是比《高规》扩大了范围。

鉴于短肢墙的不利性及争议性,执行《广东省<高规>补充规定》较为安全可靠。

《广东省<高规>补充规定》对于短肢剪力墙的截面定义、抗震等级、配筋数量等方面均有不同的规定。

2. 一般剪力墙结构的墙长,按照标准层200mm厚、170mm长设计,但在底部几层一般会墙体加厚,但此时又不满足一般墙8倍墙厚之要求,那么该部分墙体设计是否可按照短肢剪力墙设计?解析:可按《广东省<高规>补充规定》DBJ/T15-46-2005第3.2.3条执行,当墙厚大于层高的1/15并且在300mm以上时,截面的高厚比大于4而小于8时,也属于一般剪力墙。

3. 框支剪力墙结构的落地剪力墙,墙厚一般很厚(如500mm),但设计有时很难满足墙长应大于4m。

如何处理?解析:规范并无厚墙长度的要求。

对于框支结构的落地厚墙,根据(广东省<高规>补充规定》DBJ/Tl5-46-2005第3.2.3条的精神,当墙的长度与厚废之比小于4时,应按柱子设计;否则按加强部位的剪力墙设计。

4. 高度大于60m的框架——剪力墙结构,如果框架柱或者剪力墙需要转换,应该怎样进行设计?解析:《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捏》JGJ3-2002没有带转换的框架——剪力墙结构的设计规定,此时可参考框支剪力墙结构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比方说提高转换层以下抗震等级,转换梁柱参照框支梁、柱进行设计等等。

北京、上海、广东关于高规的一些异同

北京、上海、广东关于高规的一些异同

一、部分短肢墙结构根据高规7.1.2条高层建筑结构不应采用全部为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即只能采用部分短肢剪力墙。

对于部分短肢墙结构的定义,高规只明确这种类型结构中的一般剪力墙承受的第一振型底部地震倾覆力矩不宜小于结构总底部地震倾覆力矩的50%(高规7.1.2第2条),而对于短肢剪力墙并没有给出一个具体量化指标。

1、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房屋建筑抗震设计常见问题解答》(下文简称《抗震解答》中黄小坤认为“一般情况下,短肢剪力墙较多的剪力墙结构中,短肢剪力墙承受的倾覆力矩可占结构底部总倾覆力矩的40%~50%”同时认为“一般剪力墙结构中,如果存在少量的短肢剪力墙,则不必要遵守高规7.1.2条的规定”2、《北京市建筑设计技术细则-结构专业》(以下简称《北京技术细则》P86页5.5.5条规定:当墙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虽为5~8,但墙肢二侧均与较强的连梁(连梁净跨与连梁高度之比≤2.5)相连时或有翼墙相连的短肢墙(翼墙长度应不小于墙厚度的3倍),可不作为短肢墙。

短肢墙较多结构定义:可按结构中短肢剪力墙承受的竖向荷载与总竖向荷载的比例来判定,当由短肢剪力墙负荷楼面与全部楼面面积之比超过50%时,应定义为短肢墙较多结构。

3、《上海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计指南》(下面简称《上海超限指南》认为:当短肢剪力墙截面面积不大于全部剪力墙截面面积的20%时,可以按全部落地剪力墙控制建筑物高度,同时明确规定了短肢墙部分的抗震措施仍应按短肢墙规定执行。

当采用短肢墙比例进行判别时,应在建筑物的两个主轴方向分别计算,取较大的比例作为控制条件。

从上海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当短肢剪力墙截面面积比例>20%时,应属于较多短肢剪力墙即短肢墙结构,其最大适用高度应比高规表4.2.2.-1适当降低,且7度和8度时分别不应大于100m和60m4、《广东高规补》3.2.4条认为规定具有较多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指短肢墙的截面面积占剪力墙总截面面积50%以上,其房屋的最大适用高度应比《高规》表4.2.2规定的剪力墙结构适用高度降低20%5、对于L型、T型剪力墙中若一肢为短肢,另一肢为长肢,目前无论是从PKPM程序还是地方各规程似已统一认为不是短肢墙,其中广东规补3.2.3条认为:剪力墙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大于4、小于8时为短肢剪力墙。

短肢剪力墙的判别方法

短肢剪力墙的判别方法

16 设计交流Building StructureWe learn we go短肢剪力墙结构的判定方法刘喜平/佛山市高明区建设施工图审查站如何正确判定一个结构体系是否属于短肢剪力墙较多的结构体系(以下简称短肢剪力墙结构),是设计者所关心的问题,笔者就设计中遇到的问题和对规范的理解提出个人看法,请大家批评指正。

1 短肢剪力墙的判定(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简称《高规》)认为:短肢剪力墙是指墙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为5~8的剪力墙。

(2)在短肢剪力墙的判定上,SATWE 的以前版本是单向认定的,这样有长肢翼缘的T 形、L 形剪力墙的短肢部分还认为是短肢剪力墙。

新版的判定消除了上述不合理现象,短肢墙的判定原则改为双向认定,即只有小于等于两肢相连且都满足短肢要求的剪力墙,程序才判定为短肢剪力墙。

这样在统计短肢墙所占的弯矩、剪力比例及短肢墙设计时,也更符合规范的原意。

(3)《广东补充规定》(DBJ/T15—46—2005)第3.2.3条认为:剪力墙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大于4、小于8时为短肢剪力墙。

当剪力墙截面厚度不小于层高的1/15,且不小于300mm ,高度与厚度之比大于4时仍属一般剪力墙。

(4)剪力墙厚度不小于H /15,不小于300,且长度大于2000,可不按短肢剪力墙[5]。

(5)《北京市建筑设计技术细则——结构专业》(以下简称《北京细则》)中5.5.5条规定:当墙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虽为5~8,但墙肢二侧均与较强的连梁(连梁净跨与连梁高度之比≤2.5)相连时或有翼墙相连的短肢墙(翼墙长度应不小于墙厚度的3倍),可不作为短肢墙。

(6)结合上面这些规定,笔者对于短肢剪力墙判定的一点心得:1)对于一字形剪力墙,墙肢长度与厚度之比为5~8的剪力墙属于短肢剪力墙,但是如果两端都有强连梁(跨高比不大于2.5,模型采用开洞输入),形成连肢墙,则可以不看作独立的短肢剪力墙;2)对于两肢剪力墙(L 形、T 形),只要有一肢长度与厚度之比大于8,就可以认为是普通剪力墙;3)对于三肢及以上剪力墙(翼墙长度应不小于墙厚度的3倍),不管墙肢长度与厚度之比是否大于8,均认为是普通剪力墙;4)对于高层底部剪力墙加厚的情况,剪力墙厚度不小于H /15,不小于300,且长度大于2000,可不按短肢剪力墙。

对结构设计影响较大的地质勘察报告参数浅析-0519 (1)

对结构设计影响较大的地质勘察报告参数浅析-0519 (1)

对结构设计影响较大的地质勘察报告参数浅析目前,房地产业已进入低利润时代,房地产企业普遍认识到成本控制的重要性,并开展了很多深入的研究。

例如,针对在建安成本中占很大比重的土建结构成本控制,各大房地产企业已经总结出很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和措施。

但是,作为结构设计依据之一的地质勘察报告,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地勘报告中的一些指标,对结构设计计算影响很大,这些指标的细微变化,就可能使结构内力、位移、配筋计算结果产生差异,从而对成本造成影响。

下面,本文就对这些指标进行介绍和分析。

一、地下水位及抗浮设计水位:工程设计中常用的水位有防水设计水位和抗浮设计水位。

1、防水设计水位:指地下水的最大水头,用于确定建筑外防水和地下室的抗渗等级。

《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DBJ-01-501-92)第4.1.5条规定:对防水要求严格的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其设防水位可按历史最高地下水位确定;对防水设计要求不严格的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其设防水位可按照3-5年的最高水位及勘察时的实测静止水位确定。

而在《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中规定:单建式的地下工程应采用全封闭、部分封闭防排水设计,附建式的全地下或半地下工程的防水设防高度,应高出室外地坪高程500mm以上。

也就是说,国标规范中规定不管地下水位高度多少,均按高出室外地坪500以上进行防水设防。

显然,这种做法偏于保守。

建议根据地下室的防水等级及重要性等级,在+0.500米和历史最高水位之间,采取防水砂浆、防水混凝土等防水措施;在历史最高水位以下,水压力经常作用的部位,采取防水卷材等较严格的防水措施。

2.抗浮设计水位众所周知,地下室抗浮是个非常严峻的问题,抗浮设计水位的选择对工程成本影响巨大。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J366—2004)对抗浮设防水位给予了明确的定义:抗浮设防水位——地下室抗浮评价计算所需的,保证抗浮设防安全和经济合理的场地地下水位。

北京市按新规范开展施工图审查专家研讨会会议纪要

北京市按新规范开展施工图审查专家研讨会会议纪要

北京市按新规范开展施工图审查专家研讨会会议纪要(计论稿2)为正确执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简称“新抗规”),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抗震设计的施工图审查工作,根据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的决定,2011年3月22日,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专家委员会(简称“专家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新抗规”执行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讨,“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柯长华设计大师出席了会议。

会后,又根据讨论情况征询了部分专家的意见,经过反复研究和磋商,形成如下会议纪要:对下列问题达成了较为一致的意见,可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施工图审查。

地震作用和结构规则性(相关条文件:3.4.3、5.1.1、5.2.5)1多层建筑应按单向地震(考虑偶然偏心)作用的计算结果判断“扭转不规则”,偏心值可按建筑长度的5%采用;当建筑的长度超过80米时,偏心值可按建筑长度的4%采用,且不应小于4米。

多层建筑在单向地震作用进行截面抗震验算和抗震变形验算时,可不考虑偶然偏心的影响。

2 当多、高层建筑在单向地震(不考虑偶然偏心)作用下楼层的最大扭转位移比大于1.2时,则属于“质量和刚度明显不对称的结构”,在进行结构的规则性判断、截面抗震验算和抗震变形验算时,均应计入双向地震(但不考虑偶然偏心)作用下的扭转影响。

3 当楼层地震剪力不满足“新抗规”第5.2.5条规定时,不仅应对不满足规定楼层的地震剪力进行调整,同时应调整其上部各楼层的地震剪力。

4 仅部分楼层存在“楼板局部不连续”等局部不规则或仅个别楼层存在“扭转不规则”时,应视其位置、数量对整个结构影响的大小综合判断结构的规则性。

5 在判断“侧向刚度不规则”时,框架结构应采用“层间地震剪力与层间水平位移之比”计算抗侧刚度;对其他结构,可采用“层间地震剪力与层间位移角之比”计算其侧向刚度,按《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中相关条文判断其规则性。

●抗震墙的厚度和竖向钢筋(相关条文:6.4.1、6.4.4)1 “新抗规”第6.4.1条规定,二级抗震墙在底部加强部位的最小厚度为200mm。

2北京院细则摘要

2北京院细则摘要
800---750 │750---700 │650---600 550---500 │ 450---400 │ 400---350
350---80
最终贯入度c(cm/锤)与单桩承载力 标准值(kn)
贯入度 .2-- .25-- .5-- 1— 2—3 3—4 4--5 (cm) .25 .3 .7 1.5
300*300 800 750— 650— 550-- 450— 400— 350-预制方桩 — 700 600 500 400 350 80 2.5t筒锤 750
注:1、 本表适用于桩长6---12m。 2、 当有地下水时,宜采用表中低值。
所列贯入度是指表中所列打桩机,当 锤落距1.5m时的最终贯入度。
3、 裙房基础的埋置深度可以小于土的压缩性高于高层部分。
高层与裙房之间如不设沉降缝(防震 缝),则应设置后浇带。一般设于裙房 一侧。
3.10.5高层与裙房之间是否设沉降 缝(防震缝)?
当基础持力层土质较好、且该持力层较 厚时,如设计人确有依据,也可不再验 算高低层之间的沉降差。但高层与裙房 之间仍宜设置后浇带。同时,裙房与高 层相连接的梁、板,在构造上应予加强。 如梁的配筋上下等量,箍筋加密,增加 腰筋等。
三、地基与基础
3.1.9 较高的高层建筑,应设置地下室。 高层建筑基础的埋置深度(由室外地平 至基底)为:
一般天然地基,可取1/15 H,且不小于 3m。
岩石地基,埋深不受上述第一款的限制。 桩基,可取1/18 H(由室外地平至承台
底)。
H---为建筑物室外地面至主体结构檐口 之高度。
埋置深度一般自室外地面算起。如地下 室周围无可靠之侧限时,应从具有侧限 之标高算起。如有沉降缝,应将室外地 平以下之缝内用粗砂埋满,以保证侧限。

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现行版

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现行版

总则1 目的为了指导设计单位正确作出北京地区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规范,总结建设工程规划设计的实践经验,制定本通则.2 适用范围在北京行政区划范围内进行规划设计时涉及有关技术用语和技术标准均按本通则的规定执行。

本通则所指建设工程包含除管线、道桥等市政工程以外的建设项目。

3 要求设计单位可直接参照本通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在规划行政部门对建设工程提出特殊规划设计要求时,应按照规划行政部门的要求执行.第一章用地规划设计要求第一节建设用地位置范围1.1.1 建设用地边界1.定义:(1)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可用于工程建设的用地。

建筑用地面积由城市规划行政部门确定的建设用地边界线所围合的用地水平投影面积,不包括代征地的面积。

(2)代征市政用地——由城市规划行政部门确定范围,由建设单位代替城市政府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或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手续,并负责拆迁现状地上物、安置现状居民和单位后,交由市政、交通部门进行管理的规划市政、道路用地.(3)代征绿化用地——由城市规划行政部门确定范围,由建设单位代替城市政府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或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手续,并负责拆迁现状地上物、安置现状居民和单位后,交由市、区园林绿化行政部门进行管理(包括公园绿地、河湖绿地、文物绿地、绿化隔离区绿地、交通防护绿地等)的规划城市公共绿地.(4)其它代征用地——由于建设工程的建设而造成的日照遮挡或由于其他原因,由城市规划行政部门确定范围,需由建设单位负责拆迁现状地上物并安置现状居民和单位的用地(该用地由建设单位或城市规划行政部门指定单位进行管理)。

2.建设用地边界线位置确定:(1)建设用地范围应根据规划行政部门出据钉桩条件的钉桩座标成果确定.(2)建设用地邻河道、铁路、高压线时,建设用地边界为河湖隔离带、铁路隔离带、高压线走廊隔离带的的规划边界线.(3)建设用地邻规划道路时,规划道路红线即为建设用地的用地边界之一。

北京地区建设工程细则

北京地区建设工程细则

目录总则 (1)第一章用地规划要求第一节建设用地位置范围1.1.1 建设用地边界 (2)1.1.2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基本要求 (2)第二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1.2.1 建设用地分类 (4)1.2.2 用地性质的可兼容性 (10)1.2.3 建筑性质分类 (10)第三节建设用地规划技术指标1.3.1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11)1.3.2 代征城市公共用地面积 (11)1.3.3 人口密度 (11)1.3.4 容积率 (12)1.3.5 建筑密度 (12)第二章建筑规划设计要求第一节建筑面积2.1.1 定义 (13)2.1.2 建筑面积计算办法 (13)第二节建筑高度2.2.1 定义 (15)2.2.2 计算方法 (15)2.2.3 建筑高度的规划设计要求 (17)第三节建筑退让建设用地边线距离2.3.1 定义 (18)2.3.2 建筑退让规划道路红线距离 (18)2.3.3 建筑退让绿化控制线 (21)2.3.4 建筑退让相邻单位建设用地边界线距离 (21)第四节建筑间距2.4.1 定义 (22)2.4.2 建筑间距的系数 (23)2.4.3 建筑间距的计算方法 (25)2.4.4 消防间距 (27)2.4.5 其它间距 (29)第五节竖向设计2.5.1 设计地面的形式 (30)2.5.2 设计标高确定 (30)第三章历史文化保护规划要求第一节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规划要求3.1.1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指导思想 (32)3.1.2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规划基本思路 (32)第二节文物保护单位的规划要求3.2.1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32)3.2.2 文物保护单位的名单 (33)第三节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规划要求3.3.1 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 (36)3.3.2 重点保护区的规划要求 (36)3.3.3 建设控制区的规划要求 (37)3.3.4 道路市政规划要求 (38)3.3.4 环境规划要求 (38)第四节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3.4.1 旧城整体格局保护 (38)第四章绿化环境规划设计要求第一节技术术语4.1.1 城市绿化规划指标 (45)4.1.2 城市绿化规划指标的统计口径 (45)第二节建设工程绿化面积要求 (46)第三节建设工程绿化面积计算办法4.3.1 一般规定 (46)4.3.2 地下设施实行覆土绿化的计算办法 (47)4.3.3 居住小区公共绿地的计算方法 (47)4.3.4 屋顶绿化的计算方法 (48)第四节名木古树保护4.4.1 定义 (48)4.4.2 后退树干距离 (48)4.4.3 后退树冠距离 (48)第五节城市绿化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申报要求4.5.1 申报项目类别 (49)4.5.2 申报材料 (49)第五章交通规划设计要求第一节城市道路规划5.1.1 道路等级 (50)5.1.2 典型道路断面示意 (50)5.1.3 道路交叉口的抹角拓宽 (51)第二节停车位5.2.1 基本要求 (58)5.2.2 机动车 (58)5.2.3 自行车 (60)第三节交通组织5.3.1 建设用地内的交通组织及道路规划设计要求 (61)5.3.2 建筑物主要出入口 (61)5.3.3 居住区的道路交通 (62)5.3.4 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道路交通 (63)第六章市政设施规划要求第一节给水6.1.1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原则 (64)6.1.2给水系统 (64)第二节供电6.2.1 城市电力工程规划原则 (65)6.2.2 城市供电电源程规划 (65)6.2.3 城市电力线路规划 (66)6.2.4 城市变电所规划 (69)6.2.5 开关站规划 (71)6.2.6 公用配电所规划 (71)6.2.7 城市用电负荷及电压规划 (71)第三节通讯6.3.1 城市邮政设施规划原则 (71)6.3.2 邮政局所 (72)6.3.3 移动电话网规划 (73)6.3.4 微波通信规划 (73)6.3.5 有线电视广播线路规划 (74)第四节热力6.4.1 城市热源规划 (74)6.4.2 城市供热管网规划 (76)6.4.3 城市热转换设施规划 (76)第五节燃气6.5.1 城市气源规划 (78)6.5.2 城市燃气输配设施规划 (79)第六节排水 (81)第七节环境卫生设施6.7.1 城市垃圾转运规划 (82)6.7.2 公共厕所规划 (83)第七章公共设施配套要求第一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7.1.2 布局要求 (85)7.1.3 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 (86)7.1.4 非规模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 (92)第二节村镇公共服务设施7.2.1 村镇规划规模分级 (92)7.2.2 公共建筑项目的配置 (93)7.2.3 各类公共建筑的用地面积 (94)7.2.4 学校用地 (94)第三节人防工程7.3.1 人防工程设计原则 (94)7.3.2 人防工程建设指标及设计要求 (94)第八章附则第一节设计责任 (96)第二节有关用语 (96)第三节申报各阶段图纸要求8.3.1 规划意见书阶段 (96)8.3.2 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96)8.3.3 项目初步设计 (97)8.3.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 (97)8.3.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 (98)第四节图面要求8.4.1 总平面图 (98)8.4.2 平面图 (99)8.4.3 立面图 (100)8.4.4 剖面图 (101)第五节规划技术指标要求8.5.1 指标计算方法 (102)8.5.2 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103)第七节图纸折叠要求 (104)总则1 目的为了指导设计单位正确作出北京地区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规范,总结建设工程规划设计的实践经验,制定本通则。

北京地区建筑设计通则

北京地区建筑设计通则

北京地区建筑工程设计通则1.容积率容积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容积率是衡量建设用地使用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

容积率的值是无量纲的比值,通常以地块面积为1,地块内地上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对地块面积的倍数,即为容积率的值。

容积率以公式表示如下: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地上)建设用地面积2.建筑密度建筑密度: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用地面积的百分比。

单位:%。

建筑密度是反映建设用地经济性的主要指标之一。

计算公式为:建筑密度=建筑基底总面积建设用地总面积3.退让城市道路的距离建设工程与一般城市道路红线之间的最小距离(米)(2)括号内数字适用于二环路以内地区;(3)退规划道路红线的距离系指建设工程首层外墙最凸出处与规划道路红线的距离;(4)交通开口系指建设工程邻规划道路一侧设置机动车进入建设用地的出入口;(5)当建设工程临城市道路的面宽大于道路红线宽度时,应按照表中数据乘以1.1的系数;(6)规划建筑与规划道路红线距离不一致时,各点距离的平均值不小于上表数值,且最小距离不得小于相应数值的下一档数值;(7)中小型电影院、剧场建筑从红线退后距离应符合城市规划按0.2m2/座留出集散空地的要求;大型、特大型电影院除应满足此要求外,且深度不应小于10米。

当剧场前面集散空地不能满足这一规定,或剧场前面疏散口的总宽不能满足计算要求时,应在剧场后面或侧面另辟疏散口,并应设有与其疏散容量相适应的疏散通道通向空地。

剧场建筑后面及侧面临接道路可视为疏散通路,宽度不得小于3.50m。

4.建筑间距1、居住建筑间距的系数(1)遮挡建筑为板式建筑板式居住建筑的长边平行相对布置时,建筑间距根据其朝向和与正南的夹角不同,长边之间的建筑间距系数不得小于下表规定的建筑间距系数。

群体布置时板式居住建筑的间距系数北 0º~20º在正南北向按照1.6(改建区)或1.7(新建区)间距系数计算后,建筑间距大于120米时,可按120米控制建筑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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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载的取值
1:一般民用建筑的地下室顶板(正负零处)的活荷载取4KN/m2
2:地下水以下的土容重,可近似取11KN/m3计算。

3:在计算地下室外墙时,一般民用建筑的室外地面活荷载可取5 KN/m2,当地下一层顶板之上有覆土或其他填充物时,消防车压力应按照覆土厚度折合,不应直接取35或20KN/m2
4:停车库的荷载a停放小轿车的停车库,其楼板的活荷载按荷载规范取GB50009-2001表4.1.1中取值b停放较大型的车的停车库,其楼面的活荷载应按车辆实际轮压重量考虑,并按最不利的轮压荷载组合另加2 KN/m2的均布荷载考虑。

不论停放任何车辆,在设计时其活荷载均不应另乘以动力系数。

5:当悬挑结构的悬挑长度≥6m;大跨度结构的跨度≥24m时,应考虑竖向地震的作用。

6:计算地下室外墙之侧向压力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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