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保险的概念和特征、(一)保险的概念":保险有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之分。保险法上所称的保险是指商业保险。保险的基">

商法保险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商法

第八章

保险法

第一节保险法概述

.vf;:-; v. ;■ ^;:'::-;:"…;:A . t- ■:■- > ^« *. ,

一、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一)保险的概念":

保险有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之分。保险法上所称的保险是指商业保险。保险的基本含义是指以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对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或对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或疾病等给予保险金的行为。我国保险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 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t、伤残、疾病或者痒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二)保险的要素

保险的要素是指保险得以成立的基本条件。它包括以下三个条件:、

危险的存在。“无危险则无保险”是保险理论中的信条。保险制度建立的目的就在于应付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发生。.所以,危险的存在是构成保险的第一要件。当然,并非所有的危险都在保险的范围之内有具备一定条件的危险,保险人才予以承保。这种危险通常被称为“承保危险”或“可保危险”。

多数人参加保险。即所谓的众A协力,它强调保险是多数人在经济上的互助共济关系,由众多的社会成员参加保险,通过缴纳保险费以积聚巨额的保险基金,当少数成员因遭受危险导致损失时给予其足额、及时的补偿。基于众人协力这一条件,参加倮险的人越多,每个人的负担就趣小,危险的分散就越广泛,保险基金就越稳定,从而参加保险者的损失补偿就越有保喚。•.

补偿或给付。即所谓的损失填补,也就是对危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予以经济补偿。保险不可能也不能消灭危险,保险的功能在于使投保人以缴纳保险费为代价,在

未来保险事故发生后,由保险人对事故损失进行补偿或给付约定数额的金钱。:保险的功能在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中有着明显的区别:由于财产

保险的标的是可以用金钱衡量其价值的,因此,保险人对损失按照填补损失的赔偿原则迸行补偿;而人身保险的标的是人的身体和寿命,是无法以金钱衡量其价值的,因此,保险人是寒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查益人一定数额的金钱。

(三)保险的特征

保险的特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保险的互助性。保险是多数人在互助共济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聚积多数人的力量来分担少数人的危险的保障措施。保险的核心在于,多数投保人通过缴纳保险费,*保脸人建立保险基金,对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受到柄失的被保险人进行补偿。因此,互助共济是保险制度建立的基础。

保险的补偿性。保险是投保人以缴纳保险费为代价,在将来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保险人对事故损失给予补偿的一种制度。在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中,保险的补偿性表现不尽相同,前者就是对掼失按照赔偿原则进行经济补偿,; 后者则是按约定金额进行给付6

保险的射幸性,也称为保险的损益性。在保险中,投保人交付保险费的义务是确定的,而保险人是否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则是不确定的,取决不确定的危险是否发生。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就要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若没有发生保险事故,则保险人只收取保险费,而无保险责任。这就是保险的射幸铨。

保险的隹愿性,也称为保险的契约性。它是指保险需逋过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保睑合同而发生,而保险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以合同自由为®高廪處,保险公司和其他人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

保险的储蓄性。这主要体现在人身保险中。人身保险的特怔之一是将现实收人的一部分遒过保险的方式进行储存,以备急需时或牟老时使用。:'

二、保险法的概念、内容与原则

(一)保险法的概念

保险法是调整保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保险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保险法仅仅指以保险法命名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广义的保险法,除了狭义的保险法之外,还包括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关于保险的规定。

(二)保险法的内容

保险法一般由保险合同法律制度、保险业* 法律制度和保险监督管理法律制度三大部分构

1.保险合同法律制度。这是调整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关系的法律制度。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通过保险合同来确立的。凡是有关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以及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均属于保险合同法的调整范懷。

' 2.保险业法律制度。这是关于保险组织

.的法律规定,包括保险经营机构的设立、变更、解散与清算以及保险业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同时,保险业法律制度还包括有关保险代理和保险经纪方面的法律规定。

3.保险监督管理法律制度。这是有关国家对保险业的监管关系方面的法律制度,如保险监管机关对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业务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三)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憚险业具有较大的商 .业风险和社会风险,国家对保险业实行较深程度的监管,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同时,保险业也要求各方当事人遵守社会公德,服从善良风俗,不得损人利己。我国保险法第4 条规定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自愿原则。这是指保脸法律关系的当事即投保人、保险人以及被保险人、受益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或终止保险法律关系,不受他人干顼;揸保人有权选择保险人和保险的种类、保险的范围、责任等。我国保险法第11条明确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最大诚信原则。我国保险法第5条专门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由于保险活动具有不确定的保险风险和赔付风险,所以要求当事人讲求诚信i恪守诺言,以诚相待,善意从事,不欺不诈,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6对投保人而言,诚信原则主要表现为应当承担的两项义务:一是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的如实告知义务,即应当将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情况如实向保脸人作出陈述;二是履行保险合同时的信守保险义务,即严守允诺,完成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作为或不作为义务。对保险人而言,诚信原则也表现为其应当承担的两项义务:一是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将保险条款告知投保人的义务,特别是保险人的免责条款;'二是及时与全面支付保险金的义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