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地质编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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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地质编录细则-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钻孔地质编录细则
新疆地矿局物化探大队
二○○六年
一、钻孔布测、施工规程
(一)钻孔的布测
1、在地质勘探设计的基础上,按照施工顺序、施工进展情况、邻近完工钻孔的地质情况及钻探力量,分批次布测钻孔。对即将施工的钻孔要提前3-5天通知钻探施工单位,以便平整机台及做施工前的其它准备工作。
涉及到找矿方向、远景评价及下一步工作有指导意义的钻孔应优先安排施工,同时应照顾到搬近和施工的方便。
2、需要布设的钻孔由地质编录人员填写“钻孔布测通知书”。其要点是明确其孔位相对于基点(或一测点)的方位、距离,经地质组长或技术负责人检查设计孔位(或坐标)设计方位及开孔倾角等无误后通知测量人员布测。
3、测量人员按布测通知书所提出的时间要求将需要布测的钻孔布测到实地并树立标志(以十字线法布设,以便校正孔位)。
4、钻孔开孔前地质人员要到现场查看钻孔孔位布测是否正确,同时测量人员要对孔位进行复测。
(二)钻孔的施工
1、钻孔施工前,地质人员应根据地表资料及邻近钻孔资料编出“钻孔施工理想柱状图”以指导现场施工,并将此图交往施工单位。
(1)理想柱状图属于示意性质,可以没有比例尺的概念,但其相对深度要合理。
(2)根据设计剖面图标出矿体深度范围,并留有一定的空间,以便钻机施工时掌握矿芯采取率。对可能遇见的地质及其它情况,如漏水、掉块、岩石硬度级别等地段要在图中予以提示,使施工单位做好防范措施。
(3)柱状图中重点是质量要求及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根据地质条件和质量要求拟定。从地质角度来讲,钻进技术措施主要包括:开孔直径、终孔直径、套管长度及换径孔深等。一般而言,开孔直径110mm,终孔直径不得小于75mm,套管长度不应小于第四系及风化基岩深度之和。换径深度由钻机根据钻进施工过程而定,但在见矿部位不得低于75mm孔径。
(4)质量要求内容包括:钻孔方位、钻孔倾角、岩矿芯采取率(%)、钻孔弯曲度、孔深误差、简易水文观测及班报表记录等。
2、钻孔施工前由地质组填写“钻孔施工通知书”及“钻孔机械安装通知书”,并由各方签字方可生效。
3、平整机场或安装钻机时,应注意保护孔位标志。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变更孔位。如果由于某些客观原因需要移动孔位时,在不影响地质要求的前提下,由地质和施工单位同到实在商定,并在钻孔施工通知书上加以注明。
4、钻机安装好后,通知测量组复测孔位。根据地形陡缓可允许安装误差如下表所示(这一点在设计中应明确)。
5、开孔前地质编录人员要到现场检查钻机立轴角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开孔前由施工单位准备的岩芯箱及岩芯票,必须送达现场,不准将岩芯倒在地面。
7、倒取岩芯时,必须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要求执行,不得将岩芯管提离钻塔地面过高,以免敲落岩芯时,岩芯一齐掉下而搞乱顺序。盛接岩芯的铁盘或相应工具要有分格,随岩芯的落下随手按上下顺序摆好。在预计见矿部位,地质人员要在现场守护。
8、岩芯的整理
(1)从钻孔中取出的岩芯,应用清水将泥浆洗干净,自上而下按顺序排列,不得颠倒,以免人为将矿体分段或合并,要及时整理装箱,不得丢失。
(2)岩芯放入岩芯箱时,应自左至右依次排列,并在最后一块放入岩芯票。岩芯票要用铅笔填写,勿用其它笔种。未取上岩芯的回次,也要放置岩芯票,填上钻进回次,钻进起——至深度、进尺、注明未取上岩芯或空管。岩芯箱外侧应注明矿区(如萨尔朔克可用“萨”)、孔号、脉号、回次编号、箱号等。
(3)岩芯长度大于5cm 者,皆用红漆编号,其格式为:
(1783) 回次(17))
()(83本回次提取岩芯总块数岩芯自上而下的顺序号
(4)丈量岩芯时,要将岩芯合理地对接好,不得随意拉长。松散破碎不够完整的岩芯,地质人员应重新用钢卷尺丈量,在做原始编录时,将原记录加以括号,并按重新丈量的岩芯长度加以记录。
9、孔内残留矿芯在以上者,岩芯在以上者或有脱落岩芯时,不得继续钻进,须专门捞取岩矿芯。
10、根据标志层或矿化现象,预示将见矿时要及时通知机台,采取提高矿芯采取率的措施。对有选择性磨损的矿芯要保留其岩粉。
11、岩矿芯采取率过低时,或钻孔弯曲过大时,地质编录员应及时向机台提出,并向地质组及分队技术负责反映,问题严重时通知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并会同施工单位,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钻孔施工质量。必要时可停钻,提出解决方案。
12、机上余尺的丈量基点要统一、准确、立根一定要用钢卷尺丈量。一般每钻进50-100米或见主要矿层前后(矿层厚度小于3米时见矿校正一次)见到重要标志层或划分地层时代的层位重要断层以及下套管前发生孔内事故和终孔后要按设计要求校正孔深。
13、钻孔弯曲度测量,正常情况下斜孔每50米,直孔每100米测量一次。另外,换径扩孔后,下套管、导向管后、校正孔深后和终孔均要增加测斜点。
除上述外,原则上孔深校正应与钻孔测斜同步进行。
14、钻进过程中,因机械和地质上的原因需要提前终孔或继续加深时,由地质、探矿共同商定填写任务书变更通知书申述理由并提出具体要求。
15、钻孔达到设计终孔深度后(或地质要求),地质人员要及时下达终孔通知书,机台接到该通知书方能停钻。
16、终孔后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及地质要求,按设计要求进行封孔。并在孔口树立水泥桩做标志,写明线号、孔号,开孔及终孔日期,终孔深度等。
17、最后由测量组定测孔位坐标,经室内平差计算后正式提交地质组使用。
18、一批钻孔完工后,由地质编录员、探矿员、施工单位钻机机长、分队长、技术负责等组成钻孔验收小组。根据各项原始记录资料、设计要求,对钻孔进行全面验收,评定质量并填写验收报告书。
(三)钻孔质量要求
钻孔质量一般按钻探六项指标进行评定。
1、机械岩芯钻探一般钻孔采取率不得低于65%,矿层及顶底板各3-5米,岩芯采取率不得低于75%。目标矿种勘查规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厚度大矿体(矿化体)中连续5米采取率低于80%时,应采取补救措施。
对采取率的要求,,在写入设计中应参照有关目标矿种规范,经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