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的三种付费方式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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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的三种付费方式介绍

PPP的三种付费方式介绍

1政府付费(GovernmentPayment)是指政府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在政府付费机制下,政府可以依据项目设施的可用性、产品或服务的使用量以及质量向项目公司付费。

政府付费是公用设施类和公共服务类项目中较为常用的付费机制,在一些公共交通项目中也会采用这种机制。

政府付费是指由政府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或服务,其与使用者付费的最大区别在于付费主体是政府、而非项目的最终使用者。

根据项目类型和风险分配方案的不同,政府付费机制下,政府通常会依据项目的可用性、使用量和绩效中的一个或多个要素的组合向项目公司付费。

(1)可用性付费(AvailabilityPayment)是指政府依据项目公司所提供的项目设施或服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来付费。

(2)使用量付费(UsagePayment),是指政府主要依据项目公司所提供的项目设施或服务的实际使用量来付费。

在按使用量付费的项目中,项目的需求风险通常主要由项目公司承担。

因此,在按使用量付费的项目中,项目公司通常需要对项目需求有较为乐观的预期或者有一定影响能力。

实践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部分公用设施项目较多地采用使用量付费。

(3)绩效付费(PerformancePayment)是指政府依据项目公司所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付费,通常会与可用性付费或者使用量付费搭配使用。

2使用者付费(UserCharges)是指由最终消费用户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

项目公司直接从最终用户处收取费用,由于在使用者付费项目中项目公司的成本回收和收益取得与项目的使用者实际需求量(即市场风险)直接挂钩,为确保PPP项目能够顺利获得融资支持和合理回报,建议项目公司在PPP项目合同中增加唯一性条款,即要求政府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不在项目附近批准新建与本项目有竞争的项目。

3可行性缺口补贴(ViabilityGapFunding,简称VGF)是指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时,由政府给予项目公司一定的经济补助,以弥补使用者付费之外的缺口部分。

PPP运作模式详解

PPP运作模式详解

PPP运作模式详解一、管理外包类1.O&M概念O&M是Operations&Maintenance的缩写,即委托运营。

是指政府保留存量公共资产的所有权,而仅将公共资产的运营维护职责委托给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并向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支付委托运营费用。

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不负责用户服务的PPP运作方式。

适用项目类型:存量项目合同期限:≤8年。

2.MC概念MC,ManagementContract,是指政府保留存量公共资产的所有权,将公共资产的运营、维护及用户服务职责授权给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项目运作方式,政府向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支付相应管理费用。

适用项目类型:存量项目合同期限:≤3年。

二、特许经营类1.BLT概念BLT,Build-Lease-Transfer,即建设一租赁一转让,是指政府出让项目建设权,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和建设管理,在项目建成后租赁给政府,并由政府负责项目运行和日常维护,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用政府付给的租金收入回收项目投资、获得合理回报,租赁期结束后,项目所有权移交给政府。

适用项目类型:新建项目2.BTO概念BTO,Build-Transfer-Operate,即建设-移交-运营,是指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为设施融资并负责其建设,完工后即将设施所有权移交给政府,随后政府再授予其经营该设施的长期合同。

适用项目类型:新建项目3.BOT/BOOT概念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运营-移交),或者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建设-拥有-运营-移交),是指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承担新建项目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的项目运作方式。

适用项目类型:新建项目合同期限:20~30年。

4.TOT概念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移交—经营—移交,是指政府部门将存量资产所有权有偿转让给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并由其负责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合同期满后资产及其所有权等移交给政府的项目运作方式。

PPP模式及运作方式介绍

PPP模式及运作方式介绍

PPP模式及运作方式介绍(公私合营模式)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是指政府与民营机构组织(或更广义点,任何国营/民营/外商法人机构,下同)之间,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基础设施(如道路、桥梁、电厂、水厂等)或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如医院、学校、监狱、警岗等)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主要有主要有垂直和水平两种方式;而BOT是指政府通过特许权协议,授权民营机构进行项目(主要是基础设施和自然资源开发)的融资、设计、建造、经营和维护,BOT主要有BOT、BOOT和BOO三种基本形式和十多种演变形式,如BT、TOT等,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PPP模式以其政府参与全过程经营的特点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PPP模式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

PPP模式比较适用于公益性较强的废弃物处理或其中的某一环节,如有害废弃物处理和生活垃圾的焚烧处理与填埋处置环节.这种模式需要合理选择合作项目和考虑政府参与的形式、程序、渠道、范围与程度,这是值得探讨且令人困扰的问题.截止到2015年11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开推介的第一批1043个PPP 项目中,已签约项目达到329个,占推介项目数量的比例为31。

5%。

运作方式:一、BOT(build—operate—transfer)BOT即建设-经营—转让的一种社会经济,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

中国一般称之为“特许权”,是指政府部门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私人企业(项目公司)签订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包括外国企业)来承担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

PPP项目的三种付费(模式及财税特点)

PPP项目的三种付费(模式及财税特点)

PPP项目的三种付费(模式及财税特点)ppp全称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意为政府和私人合作伙伴关系,ppp项目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

根据发改投资2014年2724号文件内容,按照社会资本获取收益的方式可以将ppp项目划分为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政府+使用者付费三种模式,每种模式由于获取收益的性质和渠道各有不同,其中的纳税特点也不相同。

一、使用者付费模式在ppp项目中最典型的使用者付费项目就是高速公路,建设期间政府或政府控制的平台公司与社会资本共同成立spv公司,以spv公司进行报批立项;建设竣工投入使用后政府或政府平台转让10-30年高速公路收费权,由高速公路使用人支付费用,以弥补社会资本投资及合理利润回报,收费期满社会资本退出spv公司,资产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控制平台公司。

在这种模式下,社会资本方需要做相对精准的项目投资回报测算,保守测算收费年限,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及融资成本。

使用者付费模式下社会资本方在建设阶段支出按构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在收费年度内进行平均摊销,收到使用者付费按照收入性质适用税率缴纳税款、确认收入。

二、政府付费模式政府付费项目是由政府财政购买公共产品及服务,一般又分为按可用性付费、使用量付费和绩效付费,在一些公共设施类服务较为常见。

比如修建公园,政府引入社会资本投资修建公园,政府财政支付给社会资本方。

这种模式下对社会资本方而言主要的风险来源政府付款的时间,一旦出现政府违约不能及时付款,企业和政府就会出现两败俱伤的局面。

在政府付费模式下,政府相当于发包单位,企业相当于建筑总包方,企业在投资建设阶段按项目成本进行归集,按照完工进度确认收入、缴纳税金,按照合同约定时点向政府催要工程款。

三、政府+使用者付费模式这种模式是使用者付费不足以覆盖社会资本方投资成本时,政府通过财政补贴、股本投入、贷款优惠、贷款贴息、放弃分红权、土地划拨等多种方式对社会资本方予以补偿。

PPP运作方式里面的OM、MC、BOT、BOO、TOT和ROT各有什么具体区别(最新编写)

PPP运作方式里面的OM、MC、BOT、BOO、TOT和ROT各有什么具体区别(最新编写)

PPP运作方式里面的O&M、MC、BOT、BOO、TOT和ROT各有什么具体区别?委托运营(O&M)、管理合同(MC)、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转让-运营-移交(TOT)和改建-运营-移交(ROT)我国常见的BOT、BTO、ROT等PPP项目运作方式大致可按照上图进行分类。

然而对于各种运作方式的实质含义,却少有人知。

今将各类PPP项目运作方式的基本概念、适用项目类型、合同期限等内涵整理归纳如下。

中国PPP项目运作方式图示一、管理外包类1. O&M概念O&M是Operations & Maintenance的缩写,即委托运营。

是指政府保留存量公共资产的所有权,而仅将公共资产的运营维护职责委托给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并向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支付委托运营费用。

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不负责用户服务的PPP运作方式。

适用项目类型:存量项目合同期限:≤8年。

[1]2. MC概念MC,Management Contract,是指政府保留存量公共资产的所有权,将公共资产的运营、维护及用户服务职责授权给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项目运作方式,政府向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支付相应管理费用。

适用项目类型:存量项目合同期限:≤3年。

[2]二、特许经营类1. BLT概念BLT,Build-Lease-Transfer,即建设一租赁一转让,是指政府出让项目建设权,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和建设管理,在项目建成后租赁给政府,并由政府负责项目运行和日常维护,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用政府付给的租金收入回收项目投资、获得合理回报,租赁期结束后,项目所有权移交给政府。

[3]适用项目类型:新建项目2. BTO概念BTO,Build-Transfer-Operate,即建设-移交-运营,是指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为设施融资并负责其建设,完工后即将设施所有权移交给政府,随后政府再授予其经营该设施的长期合同。

ppp实施方案付费公式

ppp实施方案付费公式

ppp实施方案付费公式PPP实施方案付费公式。

在PPP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付费公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政府和私营部门的利益分配和合作模式。

因此,建立合理的付费公式对于PPP项目的成功实施至关重要。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PPP项目的付费主体。

一般来说,PPP项目的付费主体包括政府和私营部门。

政府作为PPP项目的委托方,通常会通过政府基金或者税收等方式来进行付费。

而私营部门则是作为PPP项目的承建方或者运营方,他们通常会通过收取服务费、特许权使用费或者其他形式的收益来获取付费。

其次,我们需要考虑PPP项目的付费方式。

付费方式的选择应该根据项目的性质、周期和风险等因素来确定。

一般来说,PPP项目的付费方式可以分为固定收费、浮动收费和混合收费等几种方式。

固定收费是指政府按照约定的金额定期向私营部门支付费用,这种方式适用于收益稳定、风险较低的项目;浮动收费是指政府根据项目的实际运营情况向私营部门支付费用,这种方式适用于收益不稳定、风险较高的项目;混合收费则是固定收费和浮动收费的结合,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付费方式。

最后,我们需要确定PPP项目的付费公式。

付费公式是根据项目的特点和付费方式来确定的,一般包括基本收费、奖惩机制和风险分担等内容。

基本收费是指政府向私营部门支付的固定费用,一般根据项目的投资成本、运营成本和合理利润来确定;奖惩机制是指政府根据项目的实际运营情况对私营部门进行奖励或者惩罚,以激励其提高服务质量和降低成本;风险分担则是指政府和私营部门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对各种风险进行合理分担,以确保项目的稳健运行。

在确定付费公式时,需要充分考虑政府和私营部门的利益,确保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

同时,付费公式应该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以适应不同阶段的需求和变化。

总之,PPP项目的付费公式是一个复杂而又关键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成本、收益和风险分担等方面。

因此,在制定付费公式时,需要充分考虑项目的特点和付费方式,确保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同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可调整性,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稳健运行。

图解PPP模式的6种主要交易模式

图解PPP模式的6种主要交易模式

图解PPP模式的6种主要交易模式
PPP模式推行的真正目的是控制和转化政府债务,吸引社会资本的参与,但不可对所有的项目都以PPP模式进行生拉硬套,偏离了采取此模式的初始目的。

主要有以下六种模式
政府吸引社会资本的目的是缓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缺口,
而社会资本参与的目的是想从基础设施建设中获得一定的收益。

在双方的合作中应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推行PPP,既要避免政府一方独大过多的介入(鸟巢项目失败案例),又要防止因社会资本的介入获得超额收益背离了“公共”的原则。

因此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即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阶段应该充分做好相关工作,使政府与社会资本在职责权利和项目收益方面达到均衡。

PPP项目不同付费机制下的核心要素管理办法

PPP项目不同付费机制下的核心要素管理办法

PPP项目不同付费机制下的核心要素管理办法付费机制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重要基础,关系到PPP项目的风险分配和收益回报,因而是政府和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共同的核心关注,也是PPP项目合同中最为关键的条款。

根据PPP项目的行业、运作方式及具体情况的不同,需要设置不同的付费机制。

常见的付费机制主要包括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三种。

本章将就在设置不同的付费机制时需要在PPP项目合同中予以考虑和反映的核心要素进行详细阐述。

第一节政府付费政府付费是指由政府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或服务。

其与使用者付费的最大区别在于付费主体是政府、而非项目的最终使用者。

根据项目类型和风险分配方案的不同,政府付费机制下,政府通常会依据项目的可用性、使用量和绩效中的一个或多个要素的组合向项目公司付费。

一、可用性付费(一)概述。

可用性付费(AvailabilityPayment)是指政府依据项目公司所提供的项目设施或服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来付费。

可用性付费通常与项目的设施容量或服务能力相关,而不考虑项目设施或服务的实际需求,因此项目公司一般不需要承担需求风险,只要所提供设施或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的性能标准即可获得付费。

大部分的社会公共服务类项目(例如学校、医院等)以及部分公用设施和公共交通设施项目可以采用可用性付费。

一些项目中也可能会与按绩效付费搭配使用,即如果项目公司提供设施或服务的质量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政府付费将按一定比例进行扣减。

(二)适用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PPP项目,政府可以考虑采用按可用性付费:1.相对于项目设施或服务的实际使用量,政府更关注该项目设施或服务的可用性。

例如,奥运会场馆。

2.相对于项目公司,政府对于项目设施或服务的需求更有控制力,并且政府决定承担需求风险。

例如,在学校PPP 项目中,政府教育部门负责向各学校分配生源,其能够更好的管控学校设施的使用量,因此政府可基于学校设施的可用性向项目公司付款,而不考虑实际的学生人数。

PPP模式及运作方式介绍

PPP模式及运作方式介绍

PPP模式及运作方式介绍(公私合营模式)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是指政府与民营机构组织(或更广义点,任何国营/民营/外商法人机构,下同)之间,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基础设施(如道路、桥梁、电厂、水厂等)或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如医院、学校、监狱、警岗等)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主要有主要有垂直和水平两种方式;而BOT是指政府通过特许权协议,授权民营机构进行项目(主要是基础设施和自然资源开发)的融资、设计、建造、经营和维护,BOT主要有BOT、BOOT和BOO三种基本形式和十多种演变形式,如BT、TOT等,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PPP模式以其政府参与全过程经营的特点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PPP模式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

PPP模式比较适用于公益性较强的废弃物处理或其中的某一环节,如有害废弃物处理和生活垃圾的焚烧处理与填埋处置环节.这种模式需要合理选择合作项目和考虑政府参与的形式、程序、渠道、范围与程度,这是值得探讨且令人困扰的问题.截止到2015年11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开推介的第一批1043个PPP 项目中,已签约项目达到329个,占推介项目数量的比例为31。

5%。

运作方式:一、BOT(build—operate—transfer)BOT即建设-经营—转让的一种社会经济,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

中国一般称之为“特许权”,是指政府部门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私人企业(项目公司)签订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包括外国企业)来承担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

非经营性PPP项目政府付费方式分析

非经营性PPP项目政府付费方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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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归还建设投资累计额)×投资收益率 其中,财政运营周期是财政需要付
三、现金流量及投资回
项目建设总投资×投资收益率×(1+投资收益率产胡” (1+投资收益率f艄。一l 其中,财政运营周期是财政需要付费 的总年数。该方式每年政府付款额相同, 社会投资人可以提前锁定稳定的现金流, 有利于社会投资人财务规划。当前有不 少非经营性PPP项目采用该方式进行政 府付费,比较有代表性的项目如:海口水 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 3.等额本金方式 等额本金方式类似于等额本息方式,
单位:万元
第4年 第5年
第1年
1000
第2年
第3年
140.06 140.06
140.06 140.06
140.06 140.06
140.06 140.06
第6年
第7年
第8年
第9年
第10年
140.06 140.06
表3等额本金方式所得现金流量表
年份
现金流出
单位:万元
第4年 第5年
第1年
1000
第2年
第3年
一14一
多地方政府在推进PPP项目时都采用该 公式或者是该公式的变形,如:阜阳市城 南新区水系综合治理建设PPP项目政府 付费就采用了该公式的变形。 财政2l号文公式包含两部分付费: 第一部分为可用性付费;第二部分为绩效 付费(年度运营成本加上一定的利润)。
用性付费和绩效付费。可用性付费是指
政府向项目公司购买符合验收标准的公 共产品所需支付的费用,可以简单理解为 政府花钱购买产品的费用。绩效付费是 指政府向项目公司购买本项目维持可用 性服务所需的运营绩效服务费,可以简单 理解为政府使用产品的费用。对于一般 的非经营性PPP项目,绩效付费通常采用 项目公司运营管理必要成本加一定比例 的管理利润来计算,相对计算方式比较明 确,所以本文重点讨论政府付费中的可用 性付费。目前非经营性PPP项目政府付 费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财政21号文方式 2015年4月财政部发布了《政府和社

PPP项目使用者付费

PPP项目使用者付费

PPP项目使用者付费使用者付费机制是指由最终消费用户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

项目公司直接从最终用户处收取费用,以回收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

在此类付费项目中,项目公司一般会承担全部或者大部分的项目需求风险。

并非所有PPP项目都能适用使用者付费机制,使用者付费机制常见于高速公路、桥梁、地铁等公共交通项目以及供水、供热等部分公用设施项目中。

设置使用者付费机制时,需要根据项目的特性和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的评估,重点考虑以下几个问题:(一)项目是否适合采用使用者付费机制?(二)使用费如何设定?(三)政府是否需要保障项目公司的最低收入?是否需要设置机制避免项目公司获得过高的利润?一、使用者付费机制的适用条件具体PPP项目是否适合采用使用者付费机制,通常需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适合采用使用者付费机制的项目通常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一)项目使用需求可预测。

项目需求量是社会资本进行项目财务测算的重要依据,项目需求量是否可预测以及预测需求量的多少是决定社会资本是否愿意承担需求风险的关键因素。

通常社会资本只有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确定其可以通过使用者付费收回投资成本并且获得合理收益的情形下,才有参与PPP项目的动机。

(二)向使用者收费具有实际可操作性。

在一些项目中,项目公司向使用者收费可能并不实际或者并不经济。

例如,在采取使用者付费机制的公路项目中,如果公路有过多的出入口,使得车流量难以有效控制时,将会使采取使用者付费机制变得不具有成本效益,而丧失实际可操作性。

(三)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政府可能对于某些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如果按照该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无法保障项目公司回收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则无法适用使用者付费机制,但可以考虑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机制。

使用者付费机制的优势在于,政府可以最大程度地将需求风险转移给项目公司,而且不用提供财政补贴,同时还可以通过与需求挂钩的回报机制激励项目公司提高项目产品或服务的质量。

PPP项目合同体系及付费机制是什么

PPP项目合同体系及付费机制是什么

2015-06-17PPP政策解读 PPP政策解读PPP项目在全国各地陆续发布,关注PPP项目、想要投资PPP 项目的人也越来越多。

在您参与项目运作之前,不妨先深入了解下PPP项目的有关知识,避免盲目投入或错误选择。

PPP项目合同体系在PPP项目中,项目参与方通过签订一系列合同来确立和调整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构成PPP项目的基本合同体系。

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相应的合同体系也会不同。

PPP项目的基本合同通常包括PPP项目合同、股东协议、履约合同(包括工程承包合同、运营服务合同、原料供应合同以及产品或服务购买合同等)、融资合同和保险合同等。

其中,PPP项目合同是整个PPP项目合同体系的基础和核心。

在PPP项目合同体系中,各个合同之间并非完全独立,而是紧密衔接、相互贯通的,合同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传导关系”。

一、PPP项目合同PPP项目合同是项目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签订(若需要成立专门项目公司的,由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约定项目合作主要内容和双方基本权利义务的协议。

其目的是在项目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之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双方能够依据合同约定合理主张权利,妥善履行义务,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顺利实施。

PPP项目合同是其他合同产生的基础,也是整个PPP项目合同体系的核心。

二、股东协议股东协议由项目公司的股东签订,用以在股东之间建立长期的、有约束力的合约关系。

股东协议通常包括以下主要条款:前提条件、项目公司的设立和融资、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股东权利、履行PPP项目合同的股东承诺、股东的商业计划、股权转让、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及其职权范围、股息分配、违约、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不可抗力、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等。

三、履约合同(一)工程承包合同。

项目公司一般只作为融资主体和项目管理者而存在,本身不一定具备自行设计、采购、建设项目的条件,因此可能会将部分或全部设计、采购、建设工作委托给工程承包商,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PPP的运作模式和运作方式都有哪些?

PPP的运作模式和运作方式都有哪些?

PPP的运作模式和运作方式都有哪些?PPP的运作模式和运作方式都有哪些?PP专案运作方式主要包括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建设-运营-移交、建设-拥有-运营、 *** -运营-移交和改建-运营-移交等。

1.委托运营:是指*** 将存量公共资产的运营维护职责委托给社会资本或专案公司,社会资本或专案公司不负责使用者服务的*** 和社会资本合作专案运作方式。

*** 保留资产所有权,只向社会资本或专案公司支付委托运营费。

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8年。

2.管理合同:是指*** 将存量公共资产的运营、维护及使用者服务职责授权给社会资本或专案公司的专案运作方式。

*** 保留资产所有权,只向社会资本或专案公司支付管理费。

管理合同通常作为*** -运营-移交的过渡方式。

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3.建设-运营-移交:是指由社会资本或专案公司承担新建专案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使用者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 *** 的专案运作方式。

合同期限一般为20-30年。

4.建设-拥有-运营:由BOT方式演变而来,二者区别主要是BOO 方式下社会资本或专案公司拥有专案所有权,但必须在合同中注明保证公益性的约束条款,一般不涉及专案期满移交。

PE的运作模式有哪些?(1)公司制①是一种法人型的基金②其设立方式是注册成立股份制或者有限责任制投资公司③优点:在中国目前的商业环境下,公司型基金更容易被投资人接受④缺点:无法规避双重征税问题,并且基金运营的重点事项决策效率不高。

(2)信托制①是由基金管理机构与信托公司合作设立,通过发起设立信托受益份额募集资金,然后进行投资运作的*** 投资工具。

②信托公司和基金管理机构组成决策委员会实施,共同进行决策③在内部分工上,信托公司主要负责信托财产保管与风险隔离,基金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作和变现退出。

④案例:渤海产业投资基金(3)有限合伙制合伙制基金是国外主流模式,它以特殊的规则使得投资人和管理人价值共同化。

PPP模式项目的付费机制

PPP模式项目的付费机制
PPP模式的付费机制
提纲
付费机制基本知识 • 政府付费 • 使用者付费 • 可行性缺口补助
PPP基础知识
基于付费机制的思路升级 • 先一步争夺配额 • 变义务为权利 • 债的定义和利用
PPP背景知识——定义
《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 问题的通知》
(财金[2014]76号)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在基础设施及公 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模 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 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 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 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 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和合理回报,而由政府以财政补贴、股本投入、优惠贷款和其 他优惠政策的形式,给予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经济补助。在 我国实践中,形式多样,比如:土地划拨、投资入股、投资补 助、优惠贷款、贷款贴息、放弃分红权、授予项目相关开发收 益权等。 对于经营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需政府补贴部分资金或资源 的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附加部分补贴或直接投资 参股等措施,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 营(BOO)等模式推进。要建立投资、补贴与价格的协同机制, 为投资者获得合理回报积极创造条件。
付费及其相关机制
风险分配 运作方式 交易结构
风险分配的基本框架
按照风险分配优化、风险收益对等和风险可控 等原则,综合考虑政府风险管理能力、项目回 报机制和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等要素,在政府和 社会资本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
原则上,项目设计、建造、财务和运营维护等 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法律、政策和最低 需求等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 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共担。
• 讨论:合理合法吗?如何界定呢?真的有用吗?

PPP项目运营的几种模式

PPP项目运营的几种模式

PPP项目运营的几种模式PPP项目的运营有多种模式,掌握其基本内涵,对于推广PPP模式有着重要意义。

ppp项目的委托运营模式委托运营方式是指“政府将存量公共资产的运营维护职责委托给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不负责用户服务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运作方式。

这类模式中,地方政府保留资产所有权和建设,只向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支付委托运营费。

在模式的运作方式下,政府主体的经济业务比较简单,其经济实质就是政府主体通过支付一定运营费的形式,委托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代为运营、维护,各类项目的资金输出均由政府主体直接承担经济责任,也就是直接形式的地方债。

该方式下政府主体支付给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的委托费,实质上是对公共资产进行运营和维护所发生的费用。

ppp模式中的管理合同方式管理合同运作方式是指”政府将存量公共资产的运营、维护及用户服务职责授权给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项目运作方式。

地方保留资产所有权,只向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支付管理费。

这类方式通常理解为‘转让-运营-移交’运作方式的过渡方式,且合同期限较短。

这类模式,政府主体除了委托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对公共资产进行运营和维护,还通过授权的方式把用户服务职责转移给了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

但是与公共资产相关的所有权、公共资产建设、公共资产的改建和扩建等还归属于政府主体直接承担经济责任。

在这种PPP 模式中,政府主体的支出责任采用与直接支付给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对应管理费相同的处理方式。

ppp模式中的BOT建设-运营-移是PPP项目中较为认可的一类,在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以及光伏发电等领域有诸多应用。

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承担新建项目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这类模式合同期较长,符合ppp项目的要求。

在这种模式下,政府主体拥有公共资产项目的所有权,但其将项目的建设、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等内容悉数交给社会资本方,只是在合同期满后,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再把所有和项目相关的内容全部交还政府。

PPP的运作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PPP的运作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PPP的运作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建造、运营、移交(BOT)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被授权在特定的时间内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基础设施组件(和向用户收费),在期满后,转交给公共部门的合作伙伴。

(2)民间主动融资(PFI)PFI是对BOT项目融资的优化,指政府部门根据社会对基础设施的需求,提出需要建设的项目,通过招投标,由获得特许权的私营部门进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并在特许期(通常为30年左右)结束时将所经营的项目完好地、无债务地归还政府,而私营部门则从政府部门或接受服务方收取费用以回收成本的项目融资方式。

(3)建造、拥有、运营、移交(BOOT)私营部门为设施项目进行融资并负责建设、拥有和经营这些设施,待期限届满,民营机构将该设施及其所有权移交给政府方。

(4)建设、移交、运营(BTO)民营机构为设施融资并负责其建设,完工后即将设施所有权移交给政府方;随后政府方再授予其经营该设施的长期合同。

(5)重构、运营、移交(ROT)民营机构负责既有设施的运营管理以及扩建/改建项目的资金筹措、建设及其运营管理,期满将全部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部门。

(6)设计建造(DB)在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设计和制造基础设施,以满足公共部门合作伙伴的规范,往往是固定价格。

私营部门合作伙伴承担所有风险。

(7)设计、建造、融资及经营(DB-FO)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设计,融资和构造一个新的基础设施组成部分,以长期租赁的形式,运行和维护它。

当租约到期时,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将基础设施部件转交给公共部门的合作伙伴。

(8)建造、拥有、运营(BOO)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融资、建立、拥有并永久的经营基础设施部件。

公共部门合作伙伴的限制,在协议上已声明,并持续的监管。

(9)购买、建造及营运(BBO)一段时间内,公有资产在法律上转移给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

建造、租赁、营运及移交(BLOT)(10)只投资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通常是一个金融服务公司,投资建立基础设施,并向公共部门收取使用这些资金的利息。

PPP项目使用者付费

PPP项目使用者付费

PPP项目使用者付费使用者付费机制是指由最终消费用户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

项目公司直接从最终用户处收取费用,以回收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

在此类付费项目中,项目公司一般会承担全部或者大部分的项目需求风险。

并非所有PPP项目都能适用使用者付费机制,使用者付费机制常见于高速公路、桥梁、地铁等公共交通项目以及供水、供热等部分公用设施项目中。

设置使用者付费机制时,需要根据项目的特性和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的评估,重点考虑以下几个问题:(一)项目是否适合采用使用者付费机制?(二)使用费如何设定?(三)政府是否需要保障项目公司的最低收入?是否需要设置机制避免项目公司获得过高的利润?一、使用者付费机制的适用条件具体PPP项目是否适合采用使用者付费机制,通常需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适合采用使用者付费机制的项目通常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一)项目使用需求可预测。

项目需求量是社会资本进行项目财务测算的重要依据,项目需求量是否可预测以及预测需求量的多少是决定社会资本是否愿意承担需求风险的关键因素。

通常社会资本只有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确定其可以通过使用者付费收回投资成本并且获得合理收益的情形下,才有参与PPP项目的动机。

(二)向使用者收费具有实际可操作性。

在一些项目中,项目公司向使用者收费可能并不实际或者并不经济。

例如,在采取使用者付费机制的公路项目中,如果公路有过多的出入口,使得车流量难以有效控制时,将会使采取使用者付费机制变得不具有成本效益,而丧失实际可操作性。

(三)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政府可能对于某些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如果按照该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无法保障项目公司回收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则无法适用使用者付费机制,但可以考虑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机制。

使用者付费机制的优势在于,政府可以最大程度地将需求风险转移给项目公司,而且不用提供财政补贴,同时还可以通过与需求挂钩的回报机制激励项目公司提高项目产品或服务的质量。

PPP的三种付费方式介绍

PPP的三种付费方式介绍

PPP的三种付费方式介绍PPP是公私合作项目的缩写,是一种新型的投融资合作模式,被广泛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在PPP项目中,政府、企业和社会资本一起合作,共同承担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风险,实现共赢。

在PPP项目中,支付方式也有多种选择,本文将介绍PPP项目中常见的三种付费方式。

1. Build-Operate-Transfer (BOT)方式BOT模式是基础设施领域常见的一种PPP付费方式。

该模式中,最初由私人部门投资资本,并负责设计、建设和运营项目,政府部门则会在一定期限后收回项目资本和所有权。

BOT模式通常采用通过收取使用费来回收投资的方式。

在投资回收期内,使用者(一般是政府部门)需要向BOT企业支付一定的使用费,BOT企业收回投资后,政府部门则接管基础设施的所有权。

BOT模式的优点在于,初始资金投入较少,能够吸引私人部门的注资;同时该方式对纳税人负担较低,因为使用费的收取一般由使用者(通常是政府)来支付。

但是,BOT模式也存在风险,如BOT企业可能无法如期按计划建设、维护运营项目,从而导致合作双方在周期结束时存在误差。

2. Design-Build-Finance (DBF)方式DBF模式是PPP项目中的另一种付费方式。

该模式采用的是私人企业的资金,用于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营,项目最终归政府部门所有。

在投资回收期内,政府部门可以根据使用情况向私人企业支付一定的费用。

这种付费方式可以大大减轻政府的投资负担。

DBF模式的优点在于政府无需再为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承担成本和责任。

另外,项目的建设和运营风险由私人企业承担,联合企业可以专注于其核心竞争力和优势,推动项目的更好发展。

不足之处在于,该模式中有可能会存在私人企业挑选的设计、建造和运营项目不是最优策略,从而导致政府部门的合理期望无法得到满足。

3. Build-Transfer-Operate (BTO)方式BTO模式是PPP项目中的第三种付费方式。

PPP项目不同付费机制下的核心要素管理办法

PPP项目不同付费机制下的核心要素管理办法

PPP项目不同付费机制下的核心要素管理办法付费机制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重要基础,关系到PPP项目的风险分配和收益回报,因而是政府和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共同的核心关注,也是PPP项目合同中最为关键的条款。

根据PPP项目的行业、运作方式及具体情况的不同,需要设置不同的付费机制。

常见的付费机制主要包括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三种。

本章将就在设置不同的付费机制时需要在PPP项目合同中予以考虑和反映的核心要素进行详细阐述。

第一节政府付费政府付费是指由政府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或服务。

其与使用者付费的最大区别在于付费主体是政府、而非项目的最终使用者。

根据项目类型和风险分配方案的不同,政府付费机制下,政府通常会依据项目的可用性、使用量和绩效中的一个或多个要素的组合向项目公司付费。

一、可用性付费(一)概述。

可用性付费(AvailabilityPayment)是指政府依据项目公司所提供的项目设施或服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来付费。

可用性付费通常与项目的设施容量或服务能力相关,而不考虑项目设施或服务的实际需求,因此项目公司一般不需要承担需求风险,只要所提供设施或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的性能标准即可获得付费。

大部分的社会公共服务类项目(例如学校、医院等)以及部分公用设施和公共交通设施项目可以采用可用性付费。

一些项目中也可能会与按绩效付费搭配使用,即如果项目公司提供设施或服务的质量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政府付费将按一定比例进行扣减。

(二)适用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PPP项目,政府可以考虑采用按可用性付费:1.相对于项目设施或服务的实际使用量,政府更关注该项目设施或服务的可用性。

例如,奥运会场馆。

2.相对于项目公司,政府对于项目设施或服务的需求更有控制力,并且政府决定承担需求风险。

例如,在学校PPP 项目中,政府教育部门负责向各学校分配生源,其能够更好的管控学校设施的使用量,因此政府可基于学校设施的可用性向项目公司付款,而不考虑实际的学生人数。

PPP项目付费机制:社会资本最该关注的问题

PPP项目付费机制:社会资本最该关注的问题

PPP项目付费机制:社会资本最该关注的问题PPP项目付费机制:社会资本最该关注的问题2015-09-27點此免费訂閱??PPP资讯1、操作指引付费机制一直是PPP合同中最核心的要素之一,也是社会资本最关心、政府最头疼的问题。

财政部合同指南给出了相对可操作的指引。

2、分层付费机制(1)最低使用量,比如污水处理厂的“保底水量”。

当项目实际使用量低于约定的最低使用量时,政府仍然按约定的最低使用量付费。

最低使用量的付费安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项目公司承担实际需求风险的程度,提高项目的可融资性。

(2)最高使用量。

在实际使用量高于最高使用量时,政府对于超过最高使用量的部分不承担付款义务。

最高使用量的付费安排为政府的支付义务设置了一个上限,可以有效防止政府因项目使用量持续增加而承担过度的财政风险。

3、政府付费的调价机制(1)公式调整机制当特定系数变动导致根据价格调整公式测算的结果达到约定的调价条件时,将触发调价程序,按约定的幅度自动调整定价。

常见的调价系数包括:消费者物价指数、生产者物价指数、劳动力市场指数、利率变动、汇率变动等。

(2)基准比价机制定期将项目公司提供服务的定价与同类服务的市场价格进行对比,如发现差异,则项目公司与政府可以协商对政府付费进行调价。

(3)市场测试机制在PPP项目合同约定的某一特定时间,对项目中某项特定服务在市场范围内重新进行采购,以更好地实现项目的物有所值。

通过竞争性采购程序,政府和项目公司将可能会协商更换此部分服务的运营商或调整政府付费等。

但后两种调价机制通常适用于社会公共服务类项目,很少出现在公共交通或者公用设施项目中。

主要原因有二:1)在公共交通或者公用设施项目中,项目公司的各项服务互相关联、难以明确分割,很难对某一项服务单独进行比价或市场测试;2)难以找到与该项目公司所处的运营情况、市场条件完全相同的比较对象。

但需要强调的是,除非需求量可预测且较为明确或者政府提供其他的补助或承诺,否则使用者付费项目的可融资性相对较低,如果融资难度和融资成本过高,则可能会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同时,由于项目公司承担较大的需求风险,在需求不足时,项目公司为了确保能够收回成本,有可能会要求提高使用费的定价或者变相降低产品或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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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付费(GovernmentPayment)
是指政府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
在政府付费机制下,政府可以依据项目设施的可用性、产品或服务的使用量以及质量
向项目公司付费。

政府付费是公用设施类和公共服务类项目中较为常用的付费机制,在一
些公共交通项目中也会采用这种机制。

政府付费是指由政府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或服务,其与使用者付费的最大区别在于
付费主体是政府、而非项目的最终使用者。

根据项目类型和风险分配方案的不同,政府付费机制下,政府通常会依据项目的可用性、使用量和绩效中的一个或多个要素的组合向项目公司付费。

(1)可用性付费(AvailabilityPayment)是指政府依据项目公司所提供的项目设施或服
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来付费。

(2)使用量付费(UsagePayment),是指政府主要依据项目公司所提供的项目设施或服
务的实际使用量来付费。

在按使用量付费的项目中,项目的需求风险通常主要由项目公司
承担。

因此,在按使用量付费的项目中,项目公司通常需要对项目需求有较为乐观的预期
或者有一定影响能力。

实践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部分公用设施项目较多地采用使用
量付费。

(3)绩效付费(PerformancePayment)是指政府依据项目公司所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
的质量付费,通常会与可用性付费或者使用量付费搭配使用。

2使用者付费(UserCharges)
是指由最终消费用户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

项目公司直接从最终用户处收取费用,由于在使用者付费项目中项目公司的成本回收
和收益取得与项目的使用者实际需求量(即市场风险)直接挂钩,为确保PPP项目能够顺利
获得融资支持和合理回报,建议项目公司在PPP项目合同中增加唯一性条款,即要求政府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不在项目附近批准新建与本项目有竞争的项目。

3可行性缺口补贴(ViabilityGapFunding,简称VGF)
是指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时,由政府给予项目公司一
定的经济补助,以弥补使用者付费之外的缺口部分。

可行性缺口补助是在政府付费机制与使用者付费机制之外的一种折衷选择。

在我国实
践中,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土地划拨、投资入股、投资补助、优惠贷款、贷款贴息、放弃分红权、授予项目相关开发收益权等其中的一种或多种。

可行性缺口补贴(ViabilityGapFunding)是指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SPV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时,由政府以财政补贴、股本投入、优惠贷款和其他优惠政策等形式,给予SPV 的经济补贴,一般表现为定期财政补贴方式。

根据财金[2015]21号文件相关规定,其常见的计算公式为:
当年运营补贴支出数额=[项目全部建设成本*(1+合理利润率)*(1+年度折现率)n/财政运营补贴周期(年)]+年度运营成本*(1+合理利润)-当年使用者付费数额
其中:
n为折现年数。

财政运营补贴周期为财政提供运营补贴的年数。

合理利润率应以商业银行中长期贷款利率水平为基准,充分考虑可用性付费、使用量付费、绩效付费的不同情景,结合风险等因素确定
在设置付费机制时,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项目产出是否可计量。

PPP项目所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是否可以准确计量,决定了其是否可以采用使用量付费和绩效付费方式。

因此,在一些公用设施类和公共服务类PPP项目中,如供热、污水处理等,需要事先明确这类项目产出的数量和质量是否可以计量以及计量的方法和标准,并将上述方法和标准在PPP项目合同中加以明确。

(2)适当的激励。

付费机制应当能够保证项目公司获得合理的回报,以对项目公司形成适当、有效的激励,确保项目实施的效率和质量。

(3)灵活性。

鉴于PPP项目的期限通常很长,为了更好地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势变更,付费机制项下一般也需要设置一定的变更或调整机制。

(4)可融资性。

对于需要由项目公司进行融资的PPP项目,在设置付费机制时还需考虑该付费机制在融资上的可行性以及对融资方吸引力。

(5)财政承受能力。

在多数PPP项目、尤其是采用政府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机制的项目中,财政承受能力关系到项目公司能否按时足额地获得付费,因此需要事先对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进行评估。

原标题:PPP常见三种付费方式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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