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相关资料全
社保缴费流程
一、社会保险登记、变更及登记证年检流程登记的范围二、企业社会保险申报缴费流程三、个体劳动者社会保险缴费流程四、办理转移业务流程五、办理退休业务流程六、办理撤保业务流程七、社会保险稽核检查程序一、社会保险登记、变更及登记证年检流程登记的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参保人员的范围为企业职工(含农民合同工),自由职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业主和其从业人员。
登记程序1、新成立的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证书、执业许可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市内四区的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需首先到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稽查部填写一式两份《建户通知单》3、经稽查部核准后,单位持《建户通知单》到当地经办机构申请登记4、当地经办机构的征缴部长指定建户后,缴费单位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窗口专管员开始录入单位基本信息,完成登记工作。
登记需提供的有关资料(1)单位登记需提供的资料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书或执业许可证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3、《工资基金管理手册》4、当年任意一个月工资发放明细5、职工劳动合同书6、法人代表身份证(2)个体劳动者登记需提供的资料个体劳动者需提供公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失业证。
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的受理时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时受理登记事宜,并在10个工作内审核完毕。
登记所需提供的资料齐备完整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的程序缴费单位的单位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开户银行账户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登记申请书、工商变更登记表和营业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到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一、社会保险登记办理事项名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文件依据:《北京市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对象范围:辖区内参保单位办事流程:参保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一)、单位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1.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2.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及复印件);3.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4.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5.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6.其它核准执业的有关证件、资料。
外商投资企业还须持有关部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国、港澳台和外商机构在北京设立的办事处(机构),须出示市工商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国内驻京非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须提供上级法人单位开具的办理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统筹全权委托授权书。
(二)、办理时间:每月1日-20日办理(三)、流程图: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单位名称(章):经办实例:如某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所填报表格如下: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单位名称(章):某公司二、社会保险登记的变更办理事项名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变更文件依据:《北京市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对象范围:辖区内参保单位办事流程:参保单位发生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变更时,应当自登记信息变更之日起30日之内到社保中心登记岗进行单位信息变更手续。
(一)、单位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表一-1),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1.《社会保险登记证》;2.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及复印件);4.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5.其他核准证件、材料。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流程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流程办理登记所需资料及相关要求一、所需资料1.《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登记表中右上角有登记交易号);2.《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执业证书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法人或负责人(以执照为准)身份证件:中国国籍的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籍的提供护照复印件及机打翻译件;港澳台人员的使用《港澳台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复印件;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使用一般账户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还另需提供一般账户的《开立单位银行结算帐户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等单位还需提供财政局出具的相关账户确认文件原件及复印件;6.缴费协议(“银行缴费”方式提供,“社保缴费”方式无需提供):①在网上预约登记申报完毕后需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及《单位银行信息》一式两份(此为用人单位与社保中心签订的协议);②与开户银行签订的《银行缴费合作意向书》或《银行代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此为用人单位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协议);7.外资企业提供《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总公司在国内的外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的《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8.总部机构或总公司在国内注册的各类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在办理登记业务时,必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部机构或总公司出具的《全权委托授权书》,此件必须是原件;《全权委托授权书》格式如下:全权委托授权书XXX公司北京分公司是XXX公司在京设立的分支机构,我公司全权委托XXX 公司北京分公司为其在京工作的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事宜。
XXX总公司X年X月X日(总公司公章)9.遇特殊情况请咨询登记业务窗口,根据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文件。
二、所需资料的相关要求1.法人或负责人二代身份证按1:1比例原件正反面复印,清晰,有边框和底纹。
2.所需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A4规格纸张复印,不能使用重复利用的纸张和传真纸(热敏纸)。
新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须知(登记表)
参保须知一、参保范围:凡属九龙坡辖区的单位均应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及时到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保险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单位参保登记申报需提供以下资料:1.《工商登记执照》〔副本〕原件或批准成立的批文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地税顺序号;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开户银行证书复印件;6.参保单位按要求填制《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存到U盘电子文档和打印出纸质材料〕。
7.人员增加表〔存到U盘电子文档和打印出纸质材料盖单位公章并且职工本人在备注栏签字.〕8. 参保单位按要求填制《重庆市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表》一式两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参保单位所提供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除提交上述资料外,非法人单位另提供其所属法人单位对该非法人单位出具的委托授权书。
三、缴费标准:1.单位缴费额=缴费工资基数×单位缴费比例;2.个人缴费额=缴费工资基数×个人缴费比例。
缴费基数:根据职工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口径统计,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核定,高于上年职工平均工资600%的按600%核定,低于60%的按60%核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医疗保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当参加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8%、个人2%;大额医疗保险单位缴纳%、个人缴纳4元。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
(农村户口个人不缴费)。
%单位全额缴纳,根据营业执照经营项目核定。
生育保险:单位工资总额的0.5%单位全额缴纳。
四、参保单位和职工基础信息变更申报〔一〕参保单位信息变更需提供以下资料:1.《重庆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2.需要变更信息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二〕参保单位职工基础信息变更需提供资料:1. 参保单位填写《人员基础信息维护表》并报盘报表,同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社保登记证手续所需材料清单
社保登记证手续所需材料清单阅读次数:1649新办《社会保险登记证》手续所需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3、企业法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4、企业与开户银行签署的同城托收协议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5、《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变更《社会保险登记证》手续所需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3、企业法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4、《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表一-1)》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补办《社会保险登记证》手续所需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3、补办说明原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注销《社会保险登记证》手续所需材料:1、《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2、工商局的公司注销证明原件;3、注销证明复印件一份。
办理档案有关手续所需材料清单开具生育证明或办理生育服务证手续所需材料:1、身份证原件;2、户口本原件;3、结婚证原件。
办理独生子女证手续所需材料:1、生育服务证;2、出生证。
办理档案调出手续所需材料:正常调转1、调档函;2、身份证(非本人办理需带委托函,代办人身份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失业转街道:1、失业申请;2、劳动合同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3、社会保险转移单;4、单独户另需提供失业人员情况登记表及社保登记证。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京劳社养发[2007]130号关于《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企业主管局、集团(总公司)劳动处,各中央在京企业,各计划单列企业:为保证《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以下简称183号令)及其配套政策的顺利实施,现就183号令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通知如下:一、按照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京劳社养发[2007]21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为参保职工办理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时,“被保险人相应补缴年度的缴费工资基数”按缴费年度核定;计算补缴系数(比值)时,相应年度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均按照自然年度计算;在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发布期间,以上上年本市职工平均工作为依据参与计算。
烟台社保办理材料
烟台社保办理材料
烟台市社会保险事务局是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和使用的机构,也是负责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待遇发放等工作的管理部门。
在烟台市,办理社保需要提交一些必要的材料,以下是您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
1. 身份证,办理社保时,首先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是单
位代办,还需要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
2. 户口本,办理社保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上应包含本人的基
本信息和家庭成员信息。
3. 照片,需要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若干张,具体数量以当地规定为准。
4. 婚姻证明,如果是已婚人士,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子女关系证明,如果有子女,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 就业单位证明,需要提供就业单位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7.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个人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比如离婚证、
子女学生证等。
在准备好以上材料后,您可以前往当地社保局办理社保手续。
办理过程中,可
能会需要填写一些表格,具体操作可咨询办理窗口工作人员。
办理完成后,您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社保卡或相关证件。
总之,办理烟台社保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希望以上清单能够帮助到您。
祝
您办理顺利!。
办理社会保险需要哪些资料与程序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办理社会保险需要哪些资料与程序需要准备的资料(一)新参保单位所需材料:1、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二)参保职工所需材料:1、未参加过社会保险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本市参加过社会保险人员:需持社会保险转移单或转移证明,并带医疗手册办理续保手续;(注:在外省市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方可转入)3、本市农民工、外埠城镇工、外埠农民工人员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需单位提出申请并加盖公章和本人签字。
步骤/方法一、养老保险办理程序:按照社会保险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并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首先,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成立批文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花名册及工资收入册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二、医疗保险办理程序:携带三张3.5英寸软盘或U盘,到医疗保险中心拷取“参保人员信息采集”程序、参保前后须填写的表格及填报说明。
报送资料:⑴《参保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⑵“人员基础信息”拷贝文件(软盘或U盘报送);⑶营业执照、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年度职工工资花名册、机关养老或统筹办核准的退休人员退休金审批表(以上资料均需携带原件、复印件)。
困难企业参保:除报送以上资料外,须报送会计报表、劳动情况年报表、单位经营情况说明、职工大会决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困难企业缴费标准资格申请表。
退休人员占在职职工比例超过30%以上的企业单位,除报送以上资料外需为超过30%比例以上人员缴纳一次性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办理参保手续;破产企业参保:破产企业为退休人员办理参保。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流程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流程一、登记前准备2.了解政策:雇主需了解国家和地方的社会保险政策,包括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计算基数、缴费期限等。
二、注册登记1.前往社会保险局:雇主需要亲自前往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局办理登记手续。
2.提交材料:雇主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给社会保险局工作人员。
三、信息录入和核对1.资料录入:社会保险局工作人员将雇主提供的相关资料录入系统。
2.核对信息:工作人员会核对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如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四、核定缴费1.缴费基数计算: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规定,计算每位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缴费比例计算:根据当前的政策规定,计算企业需要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金的比例。
3.缴费金额计算:将每位职工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相乘,得出企业每月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4.缴费核定:社会保险局工作人员会核定雇主的社会保险缴费金额,并出具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
五、缴费登记1.缴费方式选择:雇主需要选择合适的缴费方式,如银行转账、电子缴费等。
2.缴费操作:根据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的要求,完成相应的缴费操作。
六、领取证件1.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雇主需持相关证明和登记材料,到社会保险局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2.签发其他文件:根据需要,社会保险局可能会签发其他文件,如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社会保险参保证等。
以上为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的基本流程。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地区和政策的不同,登记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
因此,雇主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前,最好与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局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登记要求和程序。
同时,雇主也需及时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化,确保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保障员工的社会保险权益。
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流程
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流程
1、办理参保需要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需本人手写明确身份证号码;
(2)个人社会保障申报表(如: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3)存款结单或者单位有关凭证;
(4)在职人员要提供在职确认函。
(1)第一步: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申请人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
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办理个人参保登记手续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由社会保险专员办
理参保登记,审核参保资格并准备相关材料,并完成参保登记。
(2)第二步:到当地社会保险福利机构审核:申请人现场登记完毕后,专员会将所
需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请人满足参保资格,并向社保福利机构提交审核申请,待审核通
过后,社保福利机构会安排相关专员亲自上门办理参保手续,审核完毕后,申请人可以领
取参保证明和社会保险卡。
(3)第三步:缴纳社会保险费:拿到参保证明后,需要按照计划缴纳社会保险费,
可通过银行柜台、邮局、ATM机、手机银行等各种支付渠道完成。
可以在特定的缴费期限内,到指定银行柜台进行当月缴费,或者在网上缴纳,也可以在证实发生社会保险责任事
故后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紧急缴费。
3、其他专项社会保险
除去上述参保登记之外,可以申请其他专项社会保险,例如:养老保险、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农村居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详细申报手续可搜索当地社会保险局官网了解,需提供相应材料,由专员办理参保登记。
到此,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步骤完毕,参保人可以享受相应社会保险福利,接受有关保
险服务,使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得到充分的完善保障。
参保登记、日常业务的办理
参保登记、日常业务的办理2011-03-18 17:29:20一、社会保险业务受理部门市属以上单位的社会保险业务在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区属单位、自由职业者的社会保险业务在所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
以下全部统称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单位社会保险日常业务的办理(一)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后 30天内,必须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申报缴费,办理手续时请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2、《基本存款帐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5、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验资报告》及复印件;6、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已在广州市统筹范围外参保的,请提供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7、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8、《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电子版及已办理用工备案的“打印简化版”一式两份。
9、于办理后的次月10号前到相对应地税部门办理缴款协议。
(二)单位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办理用人单位发生注销、停业、解散、破产、撤销或其他情形时,须当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需要携带的材料有:除上述资料外,单位还需填写《参保单位基本资料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注:变更银行信息后需到所属区地税部门更改相关协议。
(四)《社会保险登记证》有关业务1、新参保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新参保单位办理好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后,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参保单位今后办理所有社会保险业务,均需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2、《社会保险登记证》的遗失补领、到期重发遗失《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需提供书面申请,陈述遗失经过,向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补发。
除上述资料外,单位还需填写《参保人员个人基本资料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
(四)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办理1、转入转入广州的基本条件:1,具有广州市城镇户籍;2,最后在广州市参加养老保险,其中:(1)原为外地户籍现为本市户籍的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以用人单位名义参加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登记所需材料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一、参保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提报以下证件和材料:(1)、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立户申请(三份); 申请格式如下关于***单位的参加社会保险的立户申请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单位的基本情况(单位性质,单位地址,经营业务,法人代表等单位基本信息),现有职工情况,为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经单位研究决定,特申请参加社会保险,请给予办理有关手续。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份);(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4)、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见附表,一式3份);(5)、参加工伤保险的需要填写《工伤费率核定表》(一式3份);(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7)、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汇总核定表。
(一式3份);(8)、企业职工增(减)变化申报表。
(一式3份)。
(9)、提供至少3个月的财务工资报表以核定缴费基数。
(10)、新立户企业要开通网上申报。
二、2015年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明细表: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2623,总比例27%,其中单位:19%(含1%的生育保险),个人8%。
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2623元,总比例1.5%,其中单位:1%,个人0.5%,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2623元,总比例10%,其中单位:8%,个人2%。
工伤保险:最低缴费基数2623元,根据行业类别确定,单位缴费比例为2.4%、1.2%或0.7%,个人不缴纳。
三、咨询电话:5356719社会保险登记表填表说明1、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址):需与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址)一致,并在单位名称一栏加盖公章。
2、工商登记执照信息:其相关内容与工商营业执照内容相同,执照种类填写“企业法人”或“企业非法人”。
3、批准成立住处栏:此栏企业不填写。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
5、缴费单位专管员一栏填写单位指定的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的专职人员的相关信息。
社会保险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社会保险登记需要哪些材料社会保险登记是指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条例》第2条、第3条、第29条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办法》规定的程序进⾏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的⾏为。
那么你知道社会保险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吗?为了帮助⼤家更好的掌握相关知识,店铺⼩编细⼼整理了以下内容供⼤家参考,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社会保险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后30天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登记时应提供下列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证件或其他核准证件及其复印件2、《组织机构统⼀代码证书》副本及其复印件3、法⼈⾝份证复印件4、公章⼆、社会保险费申报要注意什么⽤⼈单位⾃获准社会保险登记后,应按下列规定按时⾜额申报缴纳基本养⽼、基本医疗、失业、⼯伤、⽣育等各项社会保险费。
1、缴费基数:企业从业⼈员以本⼈上年度⽉平均⼯资为本年度缴费基数。
职⼯⽉平均收⼊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平均⼯资的60%的,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平均⼯资的60%为基数按⽐例缴费,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平均⼯资的300%的,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平均⼯资的300%为基数缴纳。
2、申报、缴费时间:⽤⼈单位应每⽉依法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本单位当⽉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和⾦额。
经社会保险机构机构核准后,在每⽉1-10号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逾期不缴纳或未⾜额缴纳的,除应依法补缴⽋缴数额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从其⽋缴之⽇起加收利息。
3、增加、减少缴费⼈员:按照劳动关系决定社会保险关系的原则,⽤⼈单位在与劳动者建⽴劳动关系或解除、终⽌劳动关系时,应及时办理增减员⼿续。
办理增员⼿续时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增加表》(见附录⼀)⼀式两份和新参保职⼯的⾝份证复印件。
办理减员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减少表》(见附录⼆)⼀式两份和其他减员证明材料,包括①解除或终⽌劳动合同(调动)的⼈员,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停保职⼯解除终⽌合同证明书;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员应提供本⼈⾝份证复印件;③死亡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社会保险费征缴相关业务简介
社会保险费征缴相关业务简介首先,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单位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二是个人的社会保险费征缴。
企业单位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是由企事业单位负责,个人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是由个人自主承担的。
征缴社会保险费的主体有企业、员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三方,各方的合作和协调是保证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正常进行的关键。
企业单位征缴社会保险费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首先是注册登记。
企业单位要按照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完成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然后是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企业单位需要在登记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包括参保登记、人员增减变更登记、单位变更登记等。
接下来是核定缴费基数。
根据国家规定的缴费基数计算方法,企业单位要核定员工的缴纳基数,并向员工告知。
最后是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企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按月或按季度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金额要准确计算,缴费时间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个人征缴社会保险费的程序也有一定的规定:首先是参保登记。
个人需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包括填写参保申请表、提供相关证件等。
然后是选择缴费方式。
个人可以选择一次性缴费、按月缴费或按季度缴费等不同缴费方式。
接下来是缴费基数的确定。
个人需要根据自身收入情况和国家规定的缴费基数范围,在规定时间内确定缴费基数。
最后是缴纳社会保险费。
个人要按照规定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按月或按季度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社会保险费征缴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起着重要的监督和管理作用。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征缴工作的规范和公平。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负责征缴工作的实施,包括核定缴费基数、计算缴费金额、接收缴费等。
同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还要及时处理参保人员的申诉和投诉,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
社会保险费征缴相关业务是社会保险制度运行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保障全体公民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福利。
社保流程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
社保流程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登记日期: 年月日说明:1、此表习惯范围:各类机关、事业、企业、社会团体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
由缴费单位填写,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
2、“单位名称”是指缴费单位的全称。
“税务登记证号”是指税务机关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上的号码。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是指由技术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全国统一的单位代码。
4、“社会保险登记编码”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码。
5、“参保人数”是指参加各个险种的实际人数,假如未参保,用“—”表示。
6、“经济类型”包含“国有”、“集体”、“股份制”(包含股份合作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联营”、“私营”、“港澳台”、“外商投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其中企业按税务登记证的经济类型确定。
7、“行业”按税收统计标准口径划分。
8、“代理机构”是指代办缴费事宜的机构名称。
9、“代理人”是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
10、此表一式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并纳入微机管理。
11、纸型为A4型,竖排。
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登记表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人:说明:1、此表适用范围:没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及接续缴费人员等个体从业人员。
2、“税务登记证号”仅由个体工商户填写。
3、“地址”个体工商户填写生产经营地,其余个体从业人员填写实际居住地。
4、“开始缴费日期”是指实际开始缴费的日期。
5、“参加险种”,由税务机关根据缴费人实际征收费种进行登记。
6、此表一式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并纳入微机管理。
7、纸型为A4型,竖排。
社会保险费缴费变更登记表说明:1、单位缴费登记与个人缴费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使用此表。
2、此表一式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并纳入微机管理。
3、纸型为A4型,竖排。
社会保险费缴费注销登记表填表日期:年月日说明:1、“单位名称”是指缴费单位的全称。
“税务登记证号”是指税务机关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上的号码。
2、“注销原因”是指注销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的具体原因。
社保流程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
社保流程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社保流程是指在国家的管理下,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个人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并进行缴费的整个过程。
社保流程中涉及到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缴费以及社会保险待遇领取等环节,下面我们将对这些环节的具体流程进行介绍。
一、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登记是指劳动者开始参加社会保险的第一步,通过社保登记,可以实现劳动者在社保系统中的身份认证和个人信息登记,方便后续的缴费和待遇领取,具体流程如下:1、准备登记材料劳动者要准备身份证明文件、劳动合同、社保卡等相关材料,根据当地社保局要求填写完整的登记表格。
2、选择登记渠道劳动者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进行社保登记。
线上渠道指的是在当地人社部门的官方网站上进行登记,常见的线下渠道包括人社部门窗口、社保代办服务中心等。
3、提交登记材料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登记,劳动者都需要将准备好的登记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等待审核和确认。
4、办理社保卡社保卡是参加社保后的重要证件,在完成社保登记后,需要到当地社保局办理社保卡,社保卡可以用于个人社保账户的查询、余额充值、待遇领取等。
二、社会保险缴费社会保险缴费是参保人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社保费用的过程,缴费是保证个人社保账户余额充足、能够获得合法的社保待遇的前提条件,具体流程如下:1、核算缴费基数社保缴费的基数是指缴费金额的计算基础,是按照当地人社部门规定的最低和最高缴费基数进行核算的。
2、计算缴费金额根据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计算出应缴纳的社保费用,不同社会保险项目的缴费比例各自不同。
3、缴纳社保费用参保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将缴费金额缴纳到当地社保局指定的银行账户,同时及时核实个人社保账户的余额是否足够。
4、核实缴费情况社保局会在每月月初公布上一个月的缴费情况,参保人需要及时核实自己的缴费信息,如有问题要及时联系社保局处理。
三、社会保险待遇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是指在遇到意外伤害、患病、退休等情况下,享受国家社保制度提供的赔偿和救助的权利,具体流程如下:1、办理待遇申请当参保人遇到意外伤害、患病、退休等情况下,根据当地社保局的规定,需要办理相应的待遇申请。
社会保险参保步骤详解
社会保险参保步骤详解社会保险是指国家根据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险费,以获取一定的保险待遇的制度。
在我国,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参加社会保险不仅是一种法律义务,也是一种保障个人权益的重要途径。
那么,社会保险的参保步骤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详解。
第一步:了解社会保险种类和政策在参加社会保险之前,首先要了解社会保险的种类和相关政策。
不同地区的社会保险政策可能有所不同,所以要注意了解所在地的具体规定。
通常,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是比较普遍的,而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则因地区而异。
了解社会保险的种类和政策,有助于我们在参保时做到心中有数。
第二步:确定参保单位社会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所以确定参保单位非常重要。
对于在职人员来说,参保单位通常是雇主所在的企业或组织。
而对于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等非在职人员来说,则需要按照相关政策自行选择参保单位。
第三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在确定参保单位后,接下来需要向当地社会保险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通常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工作证明、户口本等材料,具体要求可咨询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或查阅相关政策。
第四步: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核心是缴纳保险费。
按照相关政策,社会保险费主要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共同缴纳。
具体的缴费比例和标准可以向参保单位或社保部门咨询获悉,也可以通过支付宝、银行等渠道缴纳保险费。
第五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经过以上步骤,我们就正式成为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了。
根据不同的保险项目,一旦发生养老、医疗、失业、工伤或生育等相关情况,我们可以享受社会保险提供的相应待遇。
比如,在养老保险方面,我们可以在退休时享受养老金;在医疗保险方面,我们可以在就医时享受医疗费用报销等。
在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同时,我们也要遵守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
比如,要按时缴纳保险费,不得故意逃缴;要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如社保转移、待遇申领等。
2020年(金融保险)社保流程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
(金融保险)社保流程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登记表登记日期:年月日说明:1、此表适应范围:各类机关、事业、企业、社会团体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
由缴费单位填写,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
2、“单位名称”是指缴费单位的全称。
“税务登记证号”是指税务机关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上的号码。
3、“组织机构统壹代码”是指由技术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全国统壹的单位代码。
4、“社会保险登记编码”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码。
5、“参保人数”是指参加各个险种的实际人数,如果未参保,用“—”表示。
6、“经济类型”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制”(包括股份合作企业、有限责任X公司、股份有限X公司)、“联营”、“私营”、“港澳台”、“外商投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其中企业按税务登记证的经济类型确定。
7、“行业”按税收统计标准口径划分。
8、“代理机构”是指代办缴费事宜的机构名称。
9、“代理人”是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
10、此表壹式壹份,由税务机关留存,且纳入微机管理。
11、纸型为A4型,竖排。
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登记表登记日期:年月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人:说明:1、此表适用范围:没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及接续缴费人员等个体从业人员。
2、“税务登记证号”仅由个体工商户填写。
3、“地址”个体工商户填写生产运营地,其余个体从业人员填写实际居住地。
4、“开始缴费日期”是指实际开始缴费的日期。
5、“参加险种”,由税务机关根据缴费人实际征收费种进行登记。
6、此表壹式壹份,由税务机关留存,且纳入微机管理。
7、纸型为A4型,竖排。
社会保险费缴费变更登记表说明:1、单位缴费登记和个人缴费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使用此表。
2、此表壹式壹份,由税务机关留存,且纳入微机管理。
3、纸型为A4型,竖排。
社会保险费缴费注销登记表填表日期:年月日说明:1、“单位名称”是指缴费单位的全称。
“税务登记证号”是指税务机关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上的号码。
社会保险登记与社会保险缴费登记
社会保险登记与社会保险缴费登记社会保险是指社会团体、国家或企事业单位按照法定要求筹集的保障公民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疾病、失业或者有其他情况需要救助时,由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提供资金支持的制度。
其中,社会保险登记和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是社会保险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两方面进行阐述。
一、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登记,指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下,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在开始用工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参保人员的基本社会保险资料并进行备案,或者按照规定按月申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将相关人员信息写入社会保险统一管理系统内的制度。
社会保险登记的重要性在于,通过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登记制度,能够实现社会保险制度对于参保人员的有效管理和控制,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降低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的风险等级,迅速有效地应对意外风险事故的发生,减轻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的经济压力。
社会保险登记的流程是:一是建立社会保险统一管理系统。
在这个系统中,可以记录所有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工资水平等信息。
二是用人单位在新员工入职时进行社会保险登记。
在员工签订工作合同时,用人单位需要记录员工身份证号码、工资信息以及具体的保险参保情况等。
三是用人单位每月按照规定的比例向社会保险基金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缴费后,系统会自动扣除每个参保人的个人部分保险费用。
二、社会保险缴费登记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是保险制度中,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每月缴纳应缴纳的保险费用,并记录在社会保险综合管理系统内的制度。
具有时效性、规范性和科学性等特点,是保障参保人员权益的有效制度保障。
社会保险缴费登记的重要性在于,它能够确保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比例缴纳。
这个过程中,每个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会被记录在社会保险综合管理系统中,保障了他们的权利和利益。
同时,社会保险缴费登记还能够保障用人单位的利益,由于每个月都需要向社会保险基金缴纳保险费用,这也使得用人单位更容易管理他们的财务。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办法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办法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维护劳动者基本生活和社会福利所实施的一种保险制度,而社会保险登记则是指对参保人员的个人信息及参保状态等进行登记、管理和维护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登记工作,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办法》。
一、登记主体及责任《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了社会保险登记的主体和责任。
根据办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社会保险登记的管理主体,负责组织和实施社会保险登记工作。
而用人单位则需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社会保险登记义务,并及时向社会保险登记机关报送相关信息。
二、登记内容和流程办法明确了社会保险登记的内容和流程。
据办法规定,社会保险登记应包括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参保单位的情况、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等核心内容。
登记流程主要包括信息收集、资料核验、审核审批和登记备案等环节,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登记的时限和效力办法明确了社会保险登记的时限和效力。
根据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并在新参保人员就业后30日内向社会保险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社会保险登记生效后,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应对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四、登记的管理和监督办法对社会保险登记的管理和监督作了相关规定。
办法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登记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确保登记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同时,对于登记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予以追究和处理。
五、登记的权益保障和服务办法注重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提供便利的服务。
根据办法规定,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益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同时,社会保险登记机关也要积极为登记参保人员提供咨询、查询等方面的便利和服务,增强劳动者的参保意识和维权能力。
总结《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社会保险登记工作,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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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深证会〔2003〕39号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业务指引》的通知各会员单位:为保证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业务的顺利进行,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联合制定了《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业务指引》。
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七月十八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业务指引一、以要约收购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在拟刊登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前一工作日15:00之前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1.收购人以现金支付的,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将不少于收购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履约保证金存入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结算备付金账户中,然后将《要约收购履约资金划付申请表》(见附件1)传真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资金交收部(传真:0755-25987433),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对于履约保证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在刊登《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当日,收购人应当将《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传真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资金交收部。
2.收购人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进行支付的,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其用于支付的全部证券的保管,但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保管范围内的证券除外。
收购人委托的证券公司申请办理用于支付的证券的保管时,应当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以下材料:(一)《证券保管申请表》(见附件2);(二)符合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系统技术要求的证券支付方案;(三)收购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四)收购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无法提供原件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复印件)、收购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五)受托证券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证券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上述材料审核通过后,办理用于支付证券的保管,并向收购人委托的证券公司出具《证券保管确认书》(见附件4)。
二、收购人应当在拟刊登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前一工作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公司部)提供以下资料:1.载明专业机构出具结论性意见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收购人应当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显著位置提示本次要约收购是否以终止被收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为目的,是否已经提出维持被收购公司上市地位的具体措施;2.收购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和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和证券帐户(见附件5和附件6);3.深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经深交所公司部审查无异议后,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为交易日的,深交所对被收购公司挂牌交易证券(以下简称被收购公司证券)停牌一天。
三、收购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无异议的书面通知当日15∶00之前,向深交所公司部提交经审核无异议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及财务顾问意见、律师法律意见书。
深交所公司部将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编制的收购编码通知收购人,由收购人载于《要约收购报告书》上。
收购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无异议的书面通知次日将上述文件予以公告。
如《要约收购报告书》已就有关事项做出修改或者补充,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披露的事实存在重大变化的,收购人应当就修改或者补充部分做出特别提示。
公告日为交易日的,深交所对被收购公司证券停牌一小时。
四、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在收购人发出收购要约后十日内将《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和专业机构意见抄送深交所公司部,并予以公告;公告日为交易日的,深交所对被收购公司证券停牌一小时。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披露《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和专业机构意见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届满的次日披露其理由;遇交易日披露的,深交所对被收购公司证券停牌一小时。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拒绝披露《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和专业机构意见的,深交所将责令其予以披露。
五、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有效期限内变更收购要约条件收购人应当将变更收购要约条件的书面报告在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同时抄送深交所公司部。
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收购人应当在获得批准的当日15∶00之前,将拟刊登的有关变更收购要约条件的公告报送深交所公司部,并于次日公告。
若因要约收购条件变更导致收购资金数额发生变化的,收购人还应当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公告日为交易日的,深交所对被收购公司证券停牌一小时。
六、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有效期限内变更收购要约条件的,被收购公司应当在收购人公告要约条件变更事项后的五日内,将拟刊登的董事会关于要约条件重大变更的补充报告书及独立董事补充意见等报送深交所公司部,一并公告。
公告日为交易日的,深交所对被收购公司证券停牌一小时。
七、要约收购报告书所披露的基本事实发生重大变化的,收购人应当将有关的书面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同时,抄送深交所公司部并公告。
公告日为交易日的,深交所对被收购公司证券停牌一小时。
八、在要约收购期间,拟发出竞争要约的收购人应当将有关的书面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同时,抄送深交所公司部,并根据本指引办理相关手续。
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竞争要约收购人应当在获得批准的当日15∶00之前,将拟刊登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报送深交所公司部,并于次日公告。
公告日为交易日的,深交所对被收购公司证券停牌一天。
九、被收购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申请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有效期内通过收购人委托的证券公司办理有关申报手续。
受托证券公司每个交易日14∶00前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客户部申报接受的预受要约和撤回预受要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据以办理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和解除临时保管。
申报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证券保管申请表》(见附件2);(二)非流通股东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无法提供原件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复印件)。
股东为法人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为自然人的,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三)受托证券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证券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四)磁盘数据(磁盘数据的格式见附件7)。
十、被收购公司流通股股东申请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收购要约有效期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
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帐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或者撤回数量、收购编码。
被收购公司证券停牌期间,公司股东仍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十一、已申报预受要约的流通股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
流通股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十二、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
经确认的预受要约流通股不得进行转托管或质押。
十三、收购要约有效期间内,如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自动解除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被收购公司股东如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须重新申报。
十四、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十五、要约收购期间预受要约的非流通股被司法冻结或强制过户的,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无效,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客户部对相应股份解除临时保管。
要约收购期间预受要约的流通股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十六、收购要约有效期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应当在深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以及撤回预受的有关情况(公告的内容与格式见附件8)。
十七、要约收购期满,收购人因按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股份出现零碎股份的,应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处理。
十八、要约收购期满次一交易日,收购人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以证券支付的,只需相关税费)足额存入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通过传真《要约收购履约资金划付申请表》(见附件1)方式通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资金交收部,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十九、收购要约期满次一交易日,收购人应当向深交所法律部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
深交所法律部在要约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预受股份的转让确认手续(见附件9)。
收购人收购资金未足额到帐或者未将用于支付的全部证券进行保管的,深交所对股份转让不予确认,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据此解除对预受要约股份的临时保管以及用于支付证券的保管,并将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退还到要约收购人委托的证券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中,由受托证券公司将该资金返还给要约收购人。
二十、收购人应当在收购要约期满的三个工作日内凭深交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书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深交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书,按照有关业务规则办理资金结算、证券支付以及预受要约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同时自动解除已过户股份和超过预定收购比例股份的临时保管以及用于支付证券的保管。
二十一、要约收购期满后至股份过户前预受要约的非流通股被司法冻结或强制过户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协助执行前解除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
要约收购期满后至股份过户前预受要约的流通股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日15∶00前将《解除预受股份临时保管申请书》(见附件10)及相关法律文书传真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客户部,并确认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已收到前述文件。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上述资料后,当日解除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
二十二、收购人应当在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当日向深交所公司部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于次日就收购情况作出公告。
二十三、要约收购期满至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情况报告期间,被收购公司证券停牌。
深交所根据收购完成后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收购人提出的维持上市地位方案及其实施情况,决定被收购公司证券复牌。
二十四、收购人应当在要约收购报告书中载明本指引第九至十七项的内容。
附件1:要约收购履约资金划付申请表日期:年月日要约收购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委托的证券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附件2:证券保管申请表说明:1.当事人自行办理的,在“申请人姓名或全称”栏中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或全称;委托证券公司办理的,在“申请人姓名或全称”栏中填写受托证券公司全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