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领取独生子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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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独生子女证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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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一、申领对象: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条件者,可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的夫妻;生育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死亡,以后不再生育的夫妻,可以共同向孩子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申领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到孩子户籍所在地镇、街道领取并填写一式三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经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签署意见后,送交镇、街道,并附下列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夫妻双方与子女合影照片一张。

上述原件由镇、街道经办人当场审核无误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二)审查。镇、街道应自收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之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上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三)审定。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对镇、街道报来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及时审定。

(四)发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颁发机关是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对符合颁发条件的,及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交镇、街道代为发放;不符合颁发条件的,作出《不予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告知书》,并在二十日内送达当事人或交镇、街道代为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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