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工商局市场巡查工作规范实
工商联巡察工作总结(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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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联巡察工作总结(实用5篇)单位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精选多篇))单位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11根据____委统一部署,202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____届____委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开展自查自纠,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________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____________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股室工作人员、各窗口首席代表为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要求,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建立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________于________月____日印发了《____________关于印发<________>反馈意见的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____________〔202____〕____号),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整改目标和主要问题措施及步骤。
制定了《____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台账》,围绕4个方面主要问题和巡察意见建议,列出了问题清单、整改措施、责任清单(包括完拳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方案迅速落实督查检查,由中心分管领导带队,坚持每天开展____次纪律作风巡查,通过摄像取证进行巡逻监督,对发现的作风涣散,纪律松弛方面的问题采取当面纠正、批评教育、约谈首席代表、扣除当月绩效等方式进行监管,并做好相关问题台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改启动后,________共发出通报____期,处理窗口违纪违规人员____人,约谈窗口违规人员____人次。
(二)针对“两集中、两到位”推进乏力问题整改情况。
____________于________月份重点开展了“两集中、两到位”督导,________月中旬前,梳理出了行政许可项目进驻中心情况和授权到位落实情况,对________个进驻大厅事项和人员授权落实不到位的区级相关部门进行了通报,由分管领导牵头,中心督察股具体负责,办公室配合,加强与各窗口主管部门的衔接,敦促各部门切实解决进驻不到位、授权不充分等问题,目前相关部门已陆续完善行政审批授权书,并按照选强选优的原则对窗口人员进行了适当调整。
食品市场巡查制度范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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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市场巡查制度范文市场日常巡查检查制度为了全面实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加强对市场经营主体和商品质量的监管,建立完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保障市场经营交易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工商所实行片区监管责任制度,片区监管责任人负责辖区商品交易市场内巡查检查任务的落实。
二、片区责任人应当建立网格监管责任制为主的巡查检查机制,认真开展市场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查处。
三、工商所应当对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进行巡查检查。
重点检查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超范围经营。
四、片区责任人应当对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巡查检查。
重点检查市场开办者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履行对进场经营者主体资格的审查义务;是否与场内经营户签订消防安全、商品质量承诺等责任书;是否建立和落实经营者市场准入、档案管理、商品台账管理和检查、品牌商品登记管理、违禁品检查和清退、不合格商品退市、农产品快速检测、信息公示、消费纠纷调解、先行赔偿、场内经营者信用奖惩等制度。
五、片区责任人应当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者经销的商品和经营行为进行巡查检查。
重点检查商品是否有批次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是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上市、失效、变质的商品;商品包装标识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规格、等级、主要成份和含量、生产日期和有效期;自制、分装商品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裸装食品是否在货架显著位置对其无法用标识体现的内容进行明示;商品的商标广告是否有侵权、违法使用行为和虚假、误导宣传内容;经营者是否有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缺斤少两、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
六、片区责任人应当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者索证索票制度、台帐登记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巡查检查。
重点检查进货时是否索证索票并分类建档;是否有进货检验和自身抽查记录;票证是否齐全、符合要求;是否建立进货台帐。
市场巡查行动记录
![市场巡查行动记录](https://img.taocdn.com/s3/m/93b905b57d1cfad6195f312b3169a4517723e5c4.png)
市场巡查行动记录一、背景介绍市场巡查行动是一项重要的监管措施,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
以下是市场巡查行动记录,记录了巡查过程中的情况、问题以及相关处理措施。
二、巡查时间和地点日期:xxxx年xx月xx日地点:xxxx市xxxx区市场三、巡查人员和单位1. 巡查人员:- 姓名:xxx- 职务:xxx- 单位:xxx公司/机构2. 巡查单位:- 单位名称:xxxx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方式:xxxx-xxxxxxx四、巡查过程在xxxx年xx月xx日的巡查行动中,我们针对xxxx市xxxx区市场进行了全面的巡查。
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 商户经营情况的检查:检查商户是否有合法经营资质,是否按要求公示价格、商品信息等。
2. 商品质量和安全检查:对食品、药品等涉及公众健康的商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 防止欺诈行为:查处商家使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不正当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
五、巡查结果1. 商家违规情况:- 部分商户存在无照经营、过期经营许可证等违规行为。
- 部分商家存在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
- 部分商家存在销售过期食品、劣质商品等违规行为。
2. 消费者投诉情况:- 接到x起消费者投诉,主要涉及商品质量问题、价格欺诈等。
3. 处理措施:- 对商家违规行为进行现场查处,并要求整改。
- 联系消费者解决投诉问题,保护消费者权益。
-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商家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
- 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六、巡查总结巡查行动中发现了一些商家存在违规行为,但也取得了一定的整改效果。
市场巡查的目的是为了调查和解决市场中存在的问题,保障消费者权益。
巡查行动将持续进行,以确保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提高市场监管水平。
七、联系方式如有相关问题或举报,可联系xxxx市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xxxx-xxxxxxx。
以上是市场巡查行动记录,请相关单位和人员查阅参考。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https://img.taocdn.com/s3/m/147bb3dd4128915f804d2b160b4e767f5acf8030.png)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
果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0.12.31
•【字号】豫建[2010]306号
•【施行日期】2010.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
定
(豫建〔2010〕306号)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委(局):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0〕60号)要求,我厅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河南省建设厅关于严格实施〈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通知》等397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河南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印发〈关于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验(定)线时限的规定〉的通知》等36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三、《河南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风景名胜区规划与审批实施意见〉的通知》等178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上述废止、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1.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97件,截止2010年6月30日)
2.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6件)
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78件)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件1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清理传销市场整顿传销秩序的通知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清理传销市场整顿传销秩序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2772b190640be1e650e52ea551810a6f524c8c0.png)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清理传销市场整顿传销秩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1997.12.20•【字号】•【施行日期】1997.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费者权益保护正文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清理传销市场整顿传销秩序的通知(1997年12月20日)各市、地工商局:最近一个时期,全省部分地区传销市场混乱,欺诈行为严重,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已经影响了安定团结政治局面。
为此,省工商局决定,集中一段时间,清理传销市场,整顿传销秩序。
特通知如下:一、对国家工商局批准的38家传销企业,全面进行清理整顿,依照有关法规规定,该关闭的关闭,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该规范经营行为的规范经营行为。
二、对非法经营的传销企业、传销商以及打着连锁经营的旗号搞传销的企业和个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坚决取缔。
三、采取坚决措施,禁止任何传销企业搞带有欺诈性质的“双盈制”、“三三制”、“四四制”等框架传销制度。
四、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认真地把国家传销管理的政策规定以及当前传销商场的混乱状况,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清楚,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清理整顿工作,以实际行动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迎接省九届人大会议的召开。
附:国家局批准的38家传销企业名单。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997年12月20日国家局批准的38家传销企业名单多层次传销企业(以下排名不分主次)企业名称:郑州康富德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传销产品:本公司生产的康富德氧气运动器传销地区:郑州市工商传销证(A)字第1097号企业名称:河南雅郦化妆保健品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齐礼闫乡张魏砦东街159号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雅郦”牌化妆品。
传销地区郑州市、焦作市。
工商传销证(A)字第2089号企业名称河南联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76号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优妮柔”注册商标化妆品、护肤品、清洁用品。
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报告
![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80e62a5af56527d3240c844769eae009581ba26b.png)
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报告一、前言1.1 巡察整改的背景和意义1.2 报告的目的和基本内容二、巡察整改情况总体概述2.1 巡察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2.2 整改方案和措施的落实情况2.3 整改成效评估和存在的问题分析三、具体整改情况的汇报3.1 建设一个更加规范、有效的监督机制3.1.1 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和服务3.1.2 提升执法水平和效能3.2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3.2.1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3.2.2 大力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3.3 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过程管控3.3.1 建立问题清零责任制3.3.2 强化整改落实督查注:此为AI写作内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一、前言1.1 巡察整改的背景和意义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是市场监管工作的决策和执行机构,是党的工作主体。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改革,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党的建设,提高监管工作质量,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对局级以下党组织进行了巡察。
巡察是从纵向系统上全面排查存在的问题,推动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切实按照中央工作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正确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管党治党、推动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整改是巡察的落脚点,是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党的建设和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的关键。
本报告旨在客观地反映整改情况,总结经验,发掘问题,探讨对策,推动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1.2 报告的目的和基本内容本报告向上级党组织和监察机关反映市场监督管理局巡察整改情况,客观评价整改成效。
本报告分为三个章节:第一章:前言,介绍巡察整改的背景和意义,报告的目的和基本内容;第二章:巡察整改情况总体概述,介绍巡察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整改方案和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整改成效评估和存在问题分析;第三章:具体整改情况的汇报,分别从三个方面介绍建设一个更加规范、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过程管控等具体整改情况的进展和成效。
工商所市场主体监管巡查工作规范
![工商所市场主体监管巡查工作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67f400c70c22590102029dfc.png)
工商所市场主体监管巡查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场主体监管巡查工作,健全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局文件规定,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工商所依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以经济户口管理系统为依托,以网格化监管模式为基础,以信用分类监管和风险监管为原则,对本辖区内市场主体经营资格和经营行为实施巡查监管。
第三条工商所实行所长负责制。
工商所岗位责任人,依据规定的职责和工商所的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各负其责的原则,各自履行法定和分工岗位职责,承担岗位责任。
工商所合理设定监管责任区,辖区内所有市场主体,分别对应划归到相应的监管责任区和监督检查人员。
每个监管责任区配备不少于两名监督检查人员,监督检查人员在监管区域内分片承担监管任务,实行各自负责、共同监管的AB岗制度。
第四条上级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工商所应于5个工作日内认领,并为其建立“经济户口”监督管理书式档案。
工商所登记的市场主体应于3个工作日内建立“经济户口”监督管理书式档案。
认领时应落实到相应的巡查组,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分级。
第五条责任区监管责任人职责:(一)建立辖区各类市场主体经济户口;(二)负责市场主体开业登记注册前的现场调查核实,对个体工商户验照和企业年检初审;(三)对辖区内无照经营实施监管;(四)依法对辖区市场主体实施监督管理;(五)片区监管的其它事项(包括违法违章行为查处、专项检查、消费维权、紧急情况应对等)。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市场主体监管工作。
第六条巡查人员进入市场主体巡查时,应按规定着工商制服,并出示执法证件;实施检查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第二章巡查内容第七条对市场主体监督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否未经登记注册擅自从事经营活动;(二)是否在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三)是否擅自改变住所等营业执照登记的事项;(四)是否按照规定悬挂营业执照;(五)已经注(吊)销或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的市场主体,是否仍然从事经营活动;(六)是否有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售、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七)营业执照的经营期限是否在有效期限内;(八)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市场主体许可证件及批准文件是否真实、合法、有效;(九)分期出资的企业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出资;(十)使用的牌匾、印章、信笺、产品或包装上使用的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企业名称是否相符;(十一)是否按照规定申请办理企业年度检验或个体工商户验照;(十二)被依法责令改正或处罚后,是否履行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十三)是否有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e53cee33657d27284b73f242336c1eb91a373381.png)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3.03•【字号】洛政办〔2016〕16号•【施行日期】2016.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6〕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洛阳市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3月3日洛阳市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加强对行政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全省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5〕2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行政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和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行政权责清单内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的名称、职权类别、法律依据、实施主体、实施条件、承办机构、实施对象、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运行流程、责任事项和监督方式等。
本办法所称行政权力,是指列入行政权责清单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三条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对象,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公布运行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内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的增加和调整、权责清单的要素变更等。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洛政[2014]45号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洛政[2014]45号](https://img.taocdn.com/s3/m/2820c4fa534de518964bcf84b9d528ea80c72f42.png)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正文:----------------------------------------------------------------------------------------------------------------------------------------------------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洛政〔2014〕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豫政办〔2013〕97号)要求,市政府对2013年9月30日之前,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一、清理结果本次清理共涉及规范性文件604件。
其中: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55件,宣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303件,需要修订的规范性文件46件。
上述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规范性文件中明确规定有效期的,以其规定为准。
二、时限与要求对于需要修订的规范性文件,修订期限定为2014年12月31日前。
相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按照法定程序修订后报市政府研究并重新发布。
在修订期间,与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内容要停止执行。
逾期不修订且未重新发布的,自2015年1月1日起自行失效。
附件:1. 洛阳市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55件)2. 洛阳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03件)3. 洛阳市人民政府需要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46件)2014年7月7日附件1洛阳市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55件)序号规范性文件名称发文字号1批转洛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洛阳市第一批工矿区划定意见的通知洛政〔2008〕109号2关于建立房地产预警预报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洛政〔2009〕18号3关于印发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洛政〔2009〕26号4关于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体制的意见洛政〔2009〕42号5关于公布洛阳市市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洛政〔2009〕43号6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洛政〔2009〕45号7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洛政〔2009〕46号关于印发洛阳市优势医院发展倍增计划的通知洛政〔2009〕48号9关于扶持优秀文化企业发展的意见洛政〔2009〕52号10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改进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完善协调推进机制意见(试行)的通知洛政〔2009〕54号11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洛政〔2009〕57号12关于大力支持中国移动TD-SCDMA建设的通知洛政〔2009〕64号13关于印发洛阳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办法的通知洛政〔2009〕66号14关于印发洛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洛政〔2009〕68号15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洛政〔2009〕75号16关于加快标准化厂房建设的意见洛政〔2009〕83号17关于保留洛政〔2006〕192号和洛政〔2000〕58号文件的决定洛政〔2009〕8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投诉办理工作的通知洛政〔2009〕86号19关于印发洛阳市人事代理办法的通知洛政〔2009〕88号20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洛政〔2009〕90号21关于城市社区原居委会离职退养人员生活补贴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洛政〔2009〕91号22关于开展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意见洛政〔2009〕92号23关于印发洛阳市放心早餐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洛政〔2009〕93号24关于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切实做好稳定就业扩大就业工作的通知洛政〔2009〕94号25关于进一步做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与传输工作的通知洛政〔2009〕96号26关于建立市级猪肉储备制度的意见洛政〔2009〕106号27关于印发洛阳市家政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2009〕108号关于规范和加强国有土地收益租金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洛政〔2009〕115号29关于印发促进铝精深加工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洛政〔2009〕121号30关于深入推进质量立市工作的意见洛政〔2009〕122号31关于促进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洛政〔2009〕131号32关于促进太阳能电池组件业发展的意见洛政〔2009〕132号33关于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洛政〔2009〕136号34关于加快牡丹产业发展的意见洛政〔2009〕137号35关于调整部分地块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洛政〔2009〕139号36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洛政〔2010〕1号37关于印发洛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2010〕3号关于设立民兵应急处突专项资金的意见洛政〔2010〕17号39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洛政〔2010〕20号40关于印发洛阳市测绘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2010〕26号41关于切实发展基础教育解决大班额问题的通知洛政〔2010〕38号42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洛政〔2010〕41号43关于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型城市活动的实施意见洛政〔2010〕45号44关于印发洛阳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2010〕47号45关于印发洛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2010〕48号46关于印发洛阳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的通知洛政〔2010〕52号47关于加强货运车辆在市区通行管理的实施意见洛政〔2010〕67号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洛政〔2010〕68号49关于印发洛阳市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洛政〔2010〕74号50关于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的意见洛政〔2010〕75号51关于鼓励医疗机构组建医疗集团的意见洛政〔2010〕89号52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洛政〔2010〕92号53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医院发展的实施意见洛政〔2010〕93号5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技防体系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洛政〔2010〕96号55关于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洛政〔2010〕103号56关于印发洛阳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及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通知洛政〔2010〕112号57关于鼓励三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上下联动共同发展的意见洛政〔2010〕114号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2010〕123号59关于稳定市场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洛政〔2010〕124号60关于印发洛阳市2011-2015年环市区苗木花卉林果产业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洛政〔2010〕125号61关于印发洛阳市推进产业转型发展创新型经济的意见的通知洛政〔2010〕126号62关于加快旧城和城中村改造中拆迁安置房建设的通知洛政〔2010〕134号63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洛政〔2010〕136号64关于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的意见洛政〔2011〕1号65关于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部分项目分配比例的通知洛政〔2011〕9号66关于强化水资源管理的意见洛政〔2011〕11号67关于实行消防安全一岗双责的意见洛政〔2011〕12号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窨井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2011〕24号69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区及重点流域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通知洛政〔2011〕29号70关于推进地方煤炭主体企业所属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通知洛政〔2011〕37号71关于进一步稳定新建住房价格的通知洛政〔2011〕40号72关于调整城市社区原居民委员会离职退养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洛政〔2011〕45号73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意见洛政〔2011〕49号74关于印发洛阳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2011〕53号75关于重新修订印发洛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2011〕54号76关于重新修订印发洛阳市城镇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2011〕55号77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洛政〔2011〕68号78关于加快电网建设的若干意见洛政〔2011〕70号79关于城市区中小学幼儿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的意见洛政〔2011〕74号80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洛政〔2011〕86号81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区安全管理的意见洛政〔2011〕94号82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洛政〔2011〕107号83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区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通知洛政〔2011〕110号84关于印发洛阳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2011〕121号85关于促进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健康发展的意见洛政〔2011〕126号86关于印发洛阳大学科技园建设发展若干支持政策的通知洛政〔2011〕128号87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意见洛政〔2011〕131号88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快民办教育发展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洛政〔2011〕134号89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洛政〔2011〕135号90关于公布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及扩展项目的通知洛政〔2011〕136号91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意见洛政〔2011〕143号92关于印发洛阳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2011〕144号93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洛政〔2011〕145号94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意见洛政〔2011〕146号95关于大力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洛政〔2012〕10号96关于实施信息服务业培育工程的意见洛政〔2012〕22号97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洛政〔2012〕24号98关于印发洛阳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2012〕56号99关于印发洛阳市化工行业2012-2016安全发展规划的通知洛政〔2012〕60号100关于大力推进主食产业化和粮油精深加工的实施意见洛政〔2012〕69号101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实施意见洛政〔2012〕78号102关于公布涉及行政强制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洛政〔2012〕79号103关于印发洛阳市幼儿园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洛政〔2012〕81号104关于印发洛阳市中等职业教育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洛政〔2012〕82号105关于印发洛阳市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2012〕85号106关于印发洛阳市中等职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2012〕86号107关于印发洛阳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洛政〔2012〕88号108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2012〕91号109关于印发洛阳市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考核办法的通知洛政〔2012〕96号110关于印发洛阳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洛政〔2012〕100号111关于鼓励夜消费促进夜经济发展的意见洛政〔2012〕107号112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洛政〔2012〕109号113关于加快发展洛阳市服务业的意见洛政〔2012〕113号114关于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稳定市场价格的实施意见洛政〔2012〕114号115关于撤销部分乡镇设立街道办事处的通知洛政〔2012〕117号116关于印发支持民间投资提升六加一攻坚战若干政策的通知洛政〔2012〕125号117关于印发洛阳市政府投资融资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2012〕126号118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意见洛政〔2012〕128号119关于印发洛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洛政〔2012〕130号120关于支持洛阳牡丹特产专卖场建设的意见洛政〔2013〕2号121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洛政〔2013〕5号122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洛政〔2013〕8号123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洛政〔2013〕9号124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2013〕10号125关于批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洛阳市2013至2015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2013〕17号126关于规范洛阳市国有出让土地容积率调整及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意见洛政〔2013〕26号127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洛政〔2013〕43号128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洛政〔2013〕46号129关于促进伊滨区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洛政〔2013〕68号130关于开展人地挂钩政策试点工作的意见洛政〔2013〕74号131关于利用资本市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见洛政〔2013〕78号132关于加快水产业发展的意见洛政〔2013〕79号133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工作的通知洛政〔2013〕81号134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洛政〔2013〕82号135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洛政〔2013〕83号关于加快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洛政〔2013〕88号137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洛政〔2013〕89号138关于新建城市道路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洛政〔2013〕93号139关于印发洛阳市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洛政〔2013〕98号140关于印发洛阳市行政许可事项联合审批工作意见的通知洛政办〔2009〕18号141关于印发洛阳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洛政办〔2009〕20号142关于印发洛阳市政府投资重大在建项目跟踪审计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09〕28号143批转市体育局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洛阳市城市社区体育健身器材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9〕39号144关于实施城市区物业管理全覆盖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的通知洛政办〔2009〕49号145关于印发洛阳市旧城及城中村改造项目审批实行一站式办公实施意见的通知洛政办〔2009〕55号关于印发洛阳市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9〕64号147关于印发洛阳市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范防和处置预案的通知洛政办〔2009〕65号148关于加强国家安全技术保卫工作的意见洛政办〔2009〕67号149关于印发洛阳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09〕69号150关于建立全市重大项目联审联批机制的通知洛政办〔2009〕71号151关于印发洛阳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洛政办〔2009〕81号152关于批转洛阳市职业教育布局调整实施意见的通知洛政办〔2009〕82号153关于印发洛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的通知洛政办〔2009〕84号154关于缓征我市科研院所物业管理行业价格调节基金的通知洛政办〔2009〕93号155转发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各县﹙市﹚和吉利区猪肉储备制度意见的通知洛政办〔2009〕94号关于印发洛阳市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09〕103号157关于印发洛阳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9〕105号158关于印发洛阳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09〕114号159关于印发洛阳市协同和联合行政执法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9〕127号160关于调整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的通知洛政办〔2009〕130号161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三季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09〕136号162转发洛阳市司法局洛阳市卫生局洛阳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洛政办〔2010〕7号163关于印发洛阳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暂行规定的通知洛政办〔2010〕12号164关于印发洛阳市代农储存代农加工粮食兑付应急预案的通知洛政办〔2010〕18号165关于印发请办事项协调督办工作制度的通知洛政办〔2010〕38号关于印发洛阳市松材线虫病监测预防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0〕55号167关于印发洛阳市境外旅游包机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洛政办〔2010〕58号168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0〕60号169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洛政办〔2010〕61号170关于印发洛阳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0〕75号171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洛政办〔2010〕82号172关于印发洛阳市涧河城市区段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洛政办〔2010〕86号173关于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洛政办〔2010〕92号174关于印发洛阳市瀍河城市区段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洛政办〔2010〕94号175关于印发洛阳市自主知识产权创新保护促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0〕103号关于印发洛阳市居民生活区供水户表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0〕108号177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0〕121号178关于印发洛阳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0〕148号179关于印发洛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0〕193号180关于在全市新建民用建筑中全面推广模块同层排水节水技术的通知洛政办〔2010〕222号181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洛政办〔2011〕20号182关于印发洛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洛政办〔2011〕41号183关于印发洛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1〕46号18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洛政办〔2011〕66号185关于办理和年审70岁以上老年公交IC卡工作的通知洛政办〔2011〕71号关于建立全市强农惠农资金公开和备案制度的意见洛政办〔2011〕98号187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洛政办〔2011〕111号188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洛政办〔2011〕113号189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洛政办〔2011〕118号190关于建立我市农作物秸秆运输绿色通道的通知洛政办〔2011〕122号191关于进一步加强故县水库库区洛宁县境内水域经营和安全生产管理的意见洛政办〔2011〕124号192关于印发洛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1〕126号193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实施意见的通知洛政办〔2011〕130号194关于印发洛阳市救助孤独症儿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1〕131号195关于印发洛阳市冬春蔬菜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1〕134号关于加强视频图像监控系统维护工作的通知洛政办〔2011〕135号197关于印发洛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1〕136号198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洛阳市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全民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1〕145号199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廉租住房管理的通知洛政办〔2011〕150号200关于公布全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洛政办〔2011〕153号201关于促进动漫产业发展的意见洛政办〔2011〕155号202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洛政办〔2011〕157号20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管理的通知洛政办〔2011〕169号204关于培育镁产业的实施意见洛政办〔2011〕170号205关于印发洛阳市市区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2〕10号关于做好农村中小学校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洛政办〔2012〕11号207关于印发洛阳市建筑色彩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洛政办〔2012〕19号208关于印发洛阳市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洛政办〔2012〕36号209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乡镇消防网格化管理的意见洛政办〔2012〕42号210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洛政办〔2012〕44号211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医疗机构实施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的意见洛政办〔2012〕56号212关于禁止在公路上碾麦晒粮的通知洛政办〔2012〕59号213批转洛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洛阳市地税局关于调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洛政办〔2012〕61号214关于印发洛阳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洛政办〔2012〕64号215关于印发洛阳市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洛政办〔2012〕68号关于印发洛阳市人民防空警报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2〕71号217关于印发洛阳市集中治理露天烧烤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2〕73号218关于印发洛阳市产业优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2〕80号219关于印发全市农村敬老院温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2〕88号220关于印发洛阳市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2〕93号221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洛政办〔2012〕100号222关于印发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2〕110号223关于印发洛阳市服务业发展评价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2〕117号224关于印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洛政办〔2012〕128号225关于调整县级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洛政办〔2012〕129号226关于贯彻河南省发改委等部门落实国家部委要求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洛政办〔2012〕141号227关于印发洛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3〕4号228关于印发洛阳市矿产资源保障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3〕6号229关于印发洛阳市中小微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3〕7号230关于印发洛阳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3〕20号231关于印发洛阳市会展行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3〕29号232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市区集体建设用地依法纳入国有建设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3〕33号233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建设用地用途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3〕34号234关于印发洛阳市举报违法排污行为奖励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3〕43号235关于印发洛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洛政办〔2013〕48号236关于批转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洛政办〔2013〕56号237关于印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察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3〕68号238关于印发洛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3〕69号239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社区原居民委员会离职退养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洛政办〔2013〕71号240关于印发洛阳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3〕78号241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通知洛政办〔2013〕84号242关于印发洛阳市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3〕87号243关于印发洛阳市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洛政办〔2013〕89号244关于修订印发洛阳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3〕92号245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区街道门牌居民楼户牌建设和管理的通知洛政办〔2013〕94号246关于印发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3〕95号247关于印发洛阳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洛政办〔2013〕97号248关于印发洛阳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洛政办〔2013〕98号249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区冰雪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洛政办〔2013〕101号250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洛政办〔2013〕102号251关于印发洛阳市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洛政办〔2013〕105号252关于印发洛阳市农业重大病虫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洛政办〔2013〕106号253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意见的通知洛政办〔2013〕111号254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区新建住宅项目配套建设中小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3〕112号255。
工商联巡查整改方案优秀6篇
![工商联巡查整改方案优秀6篇](https://img.taocdn.com/s3/m/9b8e255f53d380eb6294dd88d0d233d4b04e3f60.png)
工商联巡查整改方案优秀6篇以下这6篇工商联巡查整改方案是来自于作者的工商巡查的范文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工商联巡查整改方案篇一一、树立“有限责任观”,科学界定监管职责坚持科学发展观,就要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对工商所而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树立科学责任观,依法明确监管责任,严格监管程序,提升考核监管质量。
追究过错责任,逐步形成一种“职责明确、管理规范、层级互动、良性循环”的基层工商所管理体制。
(一)树立“有限责任观”,科学界定监管职责树立“有限责任观”不是推卸责任,而是指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设置执法岗位和明确岗位职责。
这种“有限”有三个层次的含义:一是指有限的部门责任。
工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工商部门的精力应当放在把好市场准入关和惩处违法经营行为上,而不应当过多地干预社会经济生活。
这体现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上。
目前工商部门与质监、卫生、消防、城管等多个部门事实上存在职权交叉,职权范围不清晰,直接导致基层工商部门岗位职责不明。
二是有限的层级责任。
市场监管职能应当在各层级工商部门之间合理分工。
工商所工作重点应当倾向综合性监管,各业务部门应当倾向专业性监管。
这种层级间的合理分工,既保证了工商所实施综合性监管工作的精力,同时也保证了对专业性经济现象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是有限的岗位责任。
工商监管是否到位较重要的是看工商所监管是否到位。
因此,落实工商所的辖区监管责任制,明确工商所内各岗位的工作职责显得尤为重要。
岗位职责应当以事定岗、以岗定责、权责相当。
这既符合法定权限,又符合执法工作实际要求。
(二)树立“有形责任观”,建立科学务实的监管体制有形责任是指责任主体承担监管责任的方法应当是有形的,即可操作的,各项监管工作的工作方式和工作程序须明确。
工作方式和工作程序的设计应当详细具体、易于操作,并因不同岗位而异。
要明确工作步骤、时限、方式和考核标准。
《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https://img.taocdn.com/s3/m/a182936dfd0a79563d1e7212.png)
《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基层巡察主要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巡察人才选拔难,业务素质有待提升。
县级巡察对巡察组组长、副组长的能力、水平、阅历有着较高的要求,但县一级由于体量较小,加之巡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直指违规违纪的人和事,巡察干部承受较大压力,有相当部分巡察组组长、副组长人选参加巡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造成可选的人员不多。
加之各巡察组成员均是临时抽调,虽经过简单的业务培训,但均未经过系统性、规范性培训,部分人员专业水平不高,未接触过巡察相关工作,缺乏业务知识的掌握,政治素质也未受过长期检验。
因此,有的巡察人员在了解问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及照章办事、谦虚谨慎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影响了巡察工作效率。
同时,还存在抽调人员虽明确了巡察期间不参与原单位工作,但实际-----------------------------------------------最新财经经济资料----------------感谢阅读-----------------------------------~2~-------------------------------------------------------精选财经经济类资料----------------------------------------------操作过程中还两边负责两边跑现象,分散了巡察组人员的精力。
深入谈话难,震慑作用难以发挥。
在巡察工作中,个别谈话是发现问题的一种重要手段,但是很多谈话却浅尝辄止,一谈了之。
虽然都准备了谈话提纲,提纲也与单位实际相联系,但是往往在触及一些敏感问题或干部个人问题时,被谈话人犹如惊弓之鸟通常会出现犹豫、胆怯的情况而转移话题,或及时补场、或进行否认,而谈话人这时也往往在左右权衡中会出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都是一个地方的人“低头不见抬头见”不能相逼过甚的念头,所以当时没有进行乘胜追击、顺藤摸瓜,在与被谈话人的心理博弈中输给了自己,从而错失了发现问题线索的良机,导致较少在谈话中发现有用的问题线索,就更谈不上震慑了。
巡察市场监督管理局情况报告(通用3篇)
![巡察市场监督管理局情况报告(通用3篇)](https://img.taocdn.com/s3/m/1993332eb80d6c85ec3a87c24028915f804d84f3.png)
巡察市场监督管理局情况报告(通用3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是国务院直属的部级机构。
保留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品牌。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巡察市场监督管理局情况报告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一、基本情况(一)机构职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在2022年由原工商、质监、食药监三个部门改革组合成立,2022年划转盐业、商务、价格检查、知识产权职能,现主要职能是负责食品(含食盐)、药品、工业产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质量安全监管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负责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和计量标准的监管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负责商标广告的监管和知识产权管理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负责价格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负责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信用监管,以及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违法直销和传销等违法行为查处。
(二)人员编制:核定行政编制106名,领薪在岗110人,其中:公务员106名,机关工勤人员4名。
局现内设16个股室,派出机构(分局)10个。
目前所属全额拨出事业单位4个,基本建设51名,领薪在岗45名。
目前全局副科级以上人员28名,其中党委及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存有4人,副科长级干部2名,一级主任科员1名,二级主任科员9名,四级主任科员5名,副科级分局长6名,事业单位副科级1名。
全局干部职工155名,其中研究生学历2人,大学本科学历56人,大专及以下学历97人,平均年龄46岁。
(三)市场主体:全县现登记注册企业有5760家,其中农业专业合作社854家,个体工商户14346户。
二、将近五年工作情况(一)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为使企业、群众充份享用改革的红利,近年来,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上大胆技术创新,大力实行“先照后证”、“多证合一”、“一照含证”和轻便冻结等改革,中止名称预先核准,推行企业登记注册备案一并审查,进一步收紧住所备案条件,容许“一址多照曝光”和“一照曝光多址”。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fda1561df80d4d8d15abe23482fb4daa58d1dbf.png)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10.18•【文号】国市监稽发〔2024〕98号•【施行日期】2024.10.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的通知国市监稽发〔2024〕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各司局:《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已经2024年10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第26次局务会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10月18日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提升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树立执法队伍良好形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时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执法人员应当坚守“坚定信念、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的基本职业道德。
第四条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应当尊重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风俗习惯。
第五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建立执法人员权益保护机制,保障正常行政执法活动不受干扰,维护执法权威性,为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创造良好环境。
第二章作风纪律规范第六条执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八个严禁”:(一)严禁滥用职权、违反程序,随意执法;(二)严禁徇私舞弊、滥用裁量,选择执法;(三)严禁吃拿卡要、以罚代收,趋利执法;(四)严禁畸轻畸重、过罚不当,机械执法;(五)严禁以罚代管、只罚不管,简单执法;(六)严禁有案不查、压案不办,消极执法;(七)严禁态度恶劣、训斥威胁,粗暴执法;(八)严禁诱导欺骗、故设圈套,钓鱼执法。
第七条执法人员应当严格落实“十个不得”:(一)不得以办案名义随意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二)不得私自留置、处理、占用被罚没或被扣押财物;(三)不得违规泄露案件当事人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举报人信息等;(四)不得私下与案件当事人或相关利益人接触;(五)不得向案件当事人通风报信,为其隐瞒证据、开脱责任;(六)不得利用执法权力谋取私利,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或他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七)不得接受案件当事人或相关利益人安排的吃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索要或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其他支付凭证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八)不得在工作期间饮酒;(九)不得酒后驾车、公车私用、驾驶执法车辆搭乘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十)不得着制式服装出入娱乐场所,因工作需要除外。
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效能告诫暂行规定
![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效能告诫暂行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c1c50201de80d4d8d15a4f9d.png)
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作风效能告诫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转变全市工商系统队伍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加大问责力度,打造“全省最优,全国一流”的工商行政管理政务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洛阳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告诫暂行规定》等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全市工商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作风效能告诫是指对全市工商系统工作人员因纪律作风问题或者在公务活动中存在擅离职守、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效能低下问题,尚未达到党政纪处分的行为行使的一种组织处理形式。
本规定适用于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含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
第三条全市工商系统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达到党政纪处分情节的,一经查实,应给予作风效能告诫:(一)不认真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局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部署,对上级的文件、领导批示不认真贯彻落实,不及时办理,不按时上报,影响政令畅通的;(二)不认真履行全市工商系统环境创优服务承诺,不能在承诺时间内办结群众请办事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答复或者因行政审批效能低,被省工商局和市纪委电子监察系统出示黄、红牌的;(三)对群众和企业态度粗暴、冷硬,设卡刁难,不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办事公开、AB角工作制等服务制度的;(四)对群众举报、投诉不认真受理,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或者为违法经营者通风报信、透漏消息、包庇纵容的;(五)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有不经备案审批,违反相关程序办案、处罚,不在规定时间内立案、办结案件,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处置扣留罚没财物等问题的;(六)在市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对违法违章行为隐瞒不报、不予制止和纠正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的;(七)在行政收费过程中,有搭车收费、无法定依据收费、不出具有效票据收费等问题的;(八)对不属本单位职权范围或不宜由本单位办理的事项不说明、不请示、不移送的;(九)不依法行政或者执法不规范,又化解不力,引发到市局及其他上级机关上访的;(十)上班时间打牌、上网玩游戏、聊天、炒股及其他违反劳动纪律和工作制度的行为;(十一)工作日中午饮酒(用于工作接待除外),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十二)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十三)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引起社会强烈反映,并损害工商形象的;(十四)政令不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执行、不正确执行、拖延执行或干扰其他人员执行市局有关制度、管理规定和工作部署的;(十五)收人情费、办人情案(照),或者有“吃、拿、卡、要、报”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尚未构成追究党政纪责任和刑律的;(十六)违反工作纪律,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在岗或者在岗不尽责的;不按规定人员、时间参加会议或者中途退场,且未按规定请假的;(十七)违反着装风纪,不按规定着装或者着装不规范,一年内被查纠两次以上或者被省局、市纪委通报的;(十八)其它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需要给予作风效能告诫的。
强化快速检测,推进“三检联动” 筑牢食品安全监管防线
![强化快速检测,推进“三检联动” 筑牢食品安全监管防线](https://img.taocdn.com/s3/m/f58c6aab852458fb760b563b.png)
强化快速检测,推进“三检联动” 筑牢食品安全监管防线作者:暂无来源:《中国食品》 2013年第10期本刊记者张勇张桂丽为了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洛阳市工商局按照省局部署,扎实推进中原红盾“双整治”行动,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以食品快速检测为突破口,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箱的作用,以点带面、典型引路,推广“快检、法检加经检”监管模式,有力推进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深入调研,查找“瓶颈”近年来,特别是《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洛阳市工商局围绕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完善了食品安全“一票通”查询制度。
即,规范市场巡查模式,建立食品经营户信用档案,积极推行分类监管,为食品安全筑起一道道防线。
“一票通”制度实施后,洛阳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连续7年被洛阳市政府授予“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但由于洛阳市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薄弱、情况复杂,点多、线长、面广以及涉及部门多,所以仍有不到位的地方。
“双汇”瘦肉精、“问题面条”、“牛肉膏”、“问题蜜饯”等全国各地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为了找准问题根源,寻求突破,经过认真调研我们发现,近年来的食品安全问题集中表现在食品中使用非食用性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方面。
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非食用性物质就有47种,但单靠传统的“眼看、手摸、鼻子闻”的方法难以奏效,必须通过科学的检测才能发现问题。
而在食品检测领域,工商部门在过去几乎是一片空白,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目前才刚刚起步,无论在技术设备、业务水平,还是人才资源等方面都非常匮乏。
尤其在基层,仅在工商所配备了食品快速检测箱,且主要是对农贸市场的水发产品、豆制品等进行快速检测。
还有一点需要特别引起注意的是,快速检测的结果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也就无法作为执法办案的依据。
由于技术设备简陋、业务知识匮乏、专业技能低下,再加上思想上的误区,食品快速检测箱基本没有发挥作用,大多被闲置弃用。
而法定抽检不但需要巨额的抽检费用,而且效果并不理想。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PPT课件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PPT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4d006ed119e8b8f67c1cb9c4.png)
第五节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1、概念: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能反映行政法的 基本价值观念,调整行政法律关系,贯穿于具体行 政法律规范之中,指导行政法的制定和实施的基本 法律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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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征: 普遍性 特殊性 法律性 适用性 解读:行政法基本原则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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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今年5月11日,43岁男子任乐亮在洛阳一家电脑城 购买了200元的电脑椅,当他索要发票时被拒绝。5月18日,他到西工区国 税局举报,任乐亮称,西工区国税局对其举报调查取证期间,他曾先后往 返10多次。6月3日,执法部门对被举报对象做出行政处罚决定,限期开具 发票,并罚款100元。随后,老任收到执法部门寄来的领奖通知书,他因 此收到1元钱的举报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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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怒去告国税局,但起诉被驳回,法院一审认为,奖励虽少,但符合程序 举报商家得到一份举报奖,可国税局给的奖金却只有1元钱,为什么? 接到领奖通知书后,举报人将洛阳市西工区国税局告上法庭。昨天下午,
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原告称“这不是奖励,是侮辱!”而被告 称,此奖励符合有关规定。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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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能独立的承担法律责任(内部行政) 只能是组织(“民”) 3、与几个相关概念的关系 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比较 与行政机关的比较 解读 行政主体的法律意义和困境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38
二、行政机关 1、含义:是指依照宪法和组织法的规
定而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 对国家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的国 家机关。 2、特点: 是为完成行政职能而专门设立的国 家机关 成立时就取得行政主体资格 具有一定的行政机构和公务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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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法律关系概念 根据行政法律规范所产生的行政机关(授权的主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的通知-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f73e02e11661ed9ad51f01dc281e53a58025124.png)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行政事业各单位:现将《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8月14日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和规范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政府信息,是指省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本规范所称政府信息公开,是指省局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事项,并接受监督的制度。
第三条省局各处室(含直属单位)作为信息提供单位,要依据《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工作职责和法定程序,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四条政府信息公开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公开。
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事项都必须公开,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模式和规定的程序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依法进行公开。
(二)真实可信。
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发布信息应当准确可信。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0287c35b0b1c59eef8c7b4e7.png)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现制定“洛阳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
第二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三条财务机构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2、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
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5、负责债权、债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7、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8、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室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9、组织本单位及系统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
10、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单位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一、现金管理制度1、管理原则:严格审核、手续齐备,当面点清、坚持复核,加盖戳记、编证入账,账账核对、日清日结,查核限额、及时存取,严禁“白条”、不得坐支,禁止违规大额提现,严防挪用、确保安全。
2、开支范围:(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项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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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工商局市场巡查工
作规范实施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洛工商办[2013]55号
【发布部门】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3.07.03
【实施日期】2013.07.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工商局市场巡查工作规范实施办法》的通知
(洛工商办〔2013〕55号)
各县(市)工商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协会):
现将《洛阳市工商局市场巡查工作规范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7月3日
洛阳市工商局市场巡查工作规范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到位,全面提升市场巡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构建长效市场监管工作机制,提高监管效能,有效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依据省局《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巡查工作规范(试行)》及《河南省工商局中原红盾市场巡查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洛阳市工商局市场巡查工作规范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场巡查是指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以工商所为基本单位,以“经济户口”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管理为手段,通过巡回检查的方式,依法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资格、经营行为和商品质量进行动态监督的市场监督管理制度。
第三条各县(市)局、分局负责市场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督察。
各基层工商所是市场巡查的主体,工商所主要负责人是巡查监管区域的第一责任人,巡查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工商所要对管辖区域市场巡查工作实行分片包干到组、责任到人,在办公场所公示工商所管辖区域、市场巡查网络责任示意图、市场巡查组人员分工及职责等内容,认真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切实做到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五清”,即主体信息清、经营状况清、主体信用清、投诉处理清、监督责任清。
第五条市场巡查主要采用日常巡查和专项巡查、普遍巡查和重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参照《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的规定,由各工商所根据人员状况、管辖范围和工作重点,具体确定巡查组巡查的范围、频次。
第二章市场巡查原则
第六条实施市场巡查必须坚持依法、属地、分类、效率、规范的原则。
(一)依法原则。
实施市场巡查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加强行政指导,注重行为规范。
(二)属地原则。
工商所应按管辖区域进行市场巡查,非因上级指令,不得跨越管辖区域巡查。
专业分局及各县(市)局、分局负责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维护网络市场秩序,查处网络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三)分类原则。
对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分行业确定巡查制度,在巡查方式上,坚持以明查与暗访、现场与电话、日常巡查与专项巡查、普遍巡查与重点巡查相结合的多种类型的巡查方式。
(四)效率原则。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工商机关的职责所系,是市场巡查的根本宗旨,通过文明、高效的执法,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和工作效率。
(五)规范原则。
实施市场巡查应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巡查制度、统一考核内容、统一奖惩标准。
实现“六个到位”,即目标到位、责任到位、宣传到位、处理到位、评价到位、奖惩到位。
第三章市场巡查职责
第七条开展市场巡查应依法对辖区内市场主体及其经营行为进行监管,全面、及时掌握辖区内市场主体动态情况,指导、监督有关市场主体建立并执行经营自律制度。
第八条依据上级安排布置的专项任务或针对辖区内市场经济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实施专项检查。
第九条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市场主体经营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
第十条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消费者投诉申诉,妥善处理消费纠纷。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监管档案。
评价市场主体诚信等级,促进市场主体自律。
第十二条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断创新监管机制,运用建议、辅导、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