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托盘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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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托盘国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木托盘)一、联运通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General—purposefIatpaIletsforthroughtransitOf goods—PrincipaIdimensionsandtoIerances(GB/T29341996eqvISO6780:1988代替GB2934—82)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木、塑或钢等材料构成的单层和双层单面使用的联运通用平托盘的外部尺寸以及与搬运车、叉车和其他装卸设备的相关尺寸。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联运的通用平托盘。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3716—83托盘名词术语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GB3716所列各项定义均适用于本标准。

4.尺寸4.1平面尺寸4.1.1公称外廓尺寸托盘平面公称外廓尺寸为:1200mm×1000mm、l200mm×800mm、1140mm×1140mm、l219mm×1016mm。

4.1.2公称外廓尺寸的公差平面公称外廓尺寸的公差为0~一6mm1)。

4.2叉孔的竖向尺寸4.2.1除叉孔高度不小于95mm的自由叉孔托盘外.托盘的叉孔高度应不小于98mm。

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图A1。

4.2.2托盘凹槽顶面到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55mm;到其本身纵梁底的距离不应超过45mm。

见附录A图A2。

1)为了满足所规定的公差,有些材料由于收缩的缘故.在制造时需要有一个正公差。

这种托盘的制造公差为±3mm。

4.2.3部分四向进叉托盘及自由叉孔的双面托盘,从顶铺板最低部件的下边至地面的距离应不超过127mm;四周有基底的托盘,该尺寸应不超过156mm,见附录A图A3。

注:4.2.1、4.2.2、4.2.3所规定的尺寸适用于由平均含水量为(20±2)%的吸湿性材料所构成的托盘。

木托盘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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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木托盘)一、联运通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General—purpose fIat paIlets for through transit Of goods—PrincipaI dimensions and toIerances(GB/T 2934 1996 eqv ISO6780:1988 代替 GB 2934—82)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木、塑或钢等材料构成的单层和双层单面使用的联运通用平托盘的外部尺寸以及与搬运车、叉车和其他装卸设备的相关尺寸。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联运的通用平托盘。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716—83 托盘名词术语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GB 3716所列各项定义均适用于本标准。

4. 尺寸4.1 平面尺寸4.1.1 公称外廓尺寸托盘平面公称外廓尺寸为:1200 mm×1000 mm、l200 mm×800 mm、1140 mm×1140mm、l219 mm×1016 mm。

4.1.2 公称外廓尺寸的公差平面公称外廓尺寸的公差为0~一6 mm1)。

4.2 叉孔的竖向尺寸4.2.1 除叉孔高度不小于95mm的自由叉孔托盘外.托盘的叉孔高度应不小于98mm。

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图A1。

4.2.2 托盘凹槽顶面到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55mm;到其本身纵梁底的距离不应超过45mm。

见附录A图A2。

1)为了满足所规定的公差,有些材料由于收缩的缘故.在制造时需要有一个正公差。

这种托盘的制造公差为±3mm。

4.2.3部分四向进叉托盘及自由叉孔的双面托盘,从顶铺板最低部件的下边至地面的距离应不超过127 mm;四周有基底的托盘,该尺寸应不超过156 mm,见附录A图A3。

GB/T 木托盘国家标准

GB/T 木托盘国家标准
GB�T 2934 1996 木托盘国家标准�一�
编辑: 时间:2008-09-11 15: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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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联运通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 General—purpose fIat paIlets for through transit Of goods—PrincipaI dimensions and toIerances �GB�T 2934 1996 eqv ISO6780�1988 代替 GB 2934—82�
7.1.1 堆码试验 在相当于 0.25R 准载荷条件下测得的满载变形值 y 的变化不应超过 1mm。在卸载过程 中�相当于 0.25R 准载荷条件下 y 值的变化不应超过 0.5mm�并且在 1h 之内复原。 7.1.2 弯曲试验 在试验过程中�挠度应减少。此外�相当于 0.1R 准载荷条件下测得的满载挠度值不 应超过 0.0125 l1�0.0125 l2��在 0.1R 准载荷条件下测得的 1h 之内的复原值不超过 0.005 l1�0.005 l2�。 满载时铺板之间的距离不小于 95mm。 7.1.3 底铺板试验 在试验过程中挠度应减少。此外�相当于 0.1R 准载荷条件下测得的挠度值不应超过 0.01 l3�0.01 l4�0.01 l5��在 0.1R 准载荷条件下测得的 1h 之内的复原值不超过 0.004 l3�0.004 l4�0.004 l5�。 7.2 冲击试验 7.2.1 剪切试验 在经受三次冲击之后�前缘边任何点 x 值的增加不应超过 4mm�y 值的平均增加不应 超过 2mm。 7.2.2 顶铺板边缘冲击试验 在经受三次冲击之后�x 值的平均增加不应超过 2mm。y 值的平均增加不应超过 2mm。 7.2.3 垫块冲击试验 在经受三次冲击之后�x、y、和 z 的平均值�垫块或纵梁的位移加压痕深度的综合尺 寸�不应超过 3mm�在三次冲击后该处的角位移 α 和 β 值均不应超过 50。 在使用圆形垫块时�对位移 x 和 α 不作规定。 7.3 角跌落试验 受验托盘的同一角经三次跌落以后�所测得的对角线 y 值的变化最大不应超过 0.04y。 用三个托盘分别做试验并取其平均值。 8 性能要求概要 以表格形式将 N 级、S 级联运通用平托盘的性能要求概要列入附录 A

普通木托盘重点标准

普通木托盘重点标准

4.在满载状况下,用叉车叉起,行进 200 米再落下,如此反复三次,托盘不应有破损、
开裂现象。(*)
5.托盘除具自身材质气味外,不得有其他气味。
±2
底铺板厚度,mm
底铺板数量×宽度,mm 面板支撑板数量×长度× 宽度×厚度,mm
支撑木数量×宽度,mm
支撑墩数量×长度×宽度 ×高度,mm
木材湿度,%

20
20
20
20±2
±3
---
--- ---
3×90
±2
---
3×1000×90 ×20
±2
3×30
---
±3
---9×9Βιβλιοθήκη ×90× 80±220
Ⅰ型 Ⅱ型 Ⅲ型 Ⅳ型
Ⅴ型
容许 偏差
备注
长度,mm
1000 1110 1100 1100 1200±5
±6
宽度,mm
1200 1100 1140 1100 1000±5
±6
高度,mm
105
146 135
135
±5
顶铺板厚度,mm
25
20
20
20±2
±3
顶铺板数量×宽度,mm
---
--- ---
8×85
石药集团 维生药业 (石家庄) 有限公司
一般木托盘质量原则 QB.WS.105
版次
3.0
页号
1/2
起草部门
质量部
项目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签名
日期
执行日期
分发号
发放范畴
主管副总经理各 1 份,质量部 3 份,生产筹划部、采购部、储运部及 202、 204、205、207 车间各 1 份。

木托盘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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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托盘国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木托盘)一、联运通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purpose fIat paIlets for through transit Of General—goods—PrincipaI dimensions and toIerances(GB,T 2934 1996 eqv ISO6780:1988 代替 GB 2934—82)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木、塑或钢等材料构成的单层和双层单面使用的联运通用平托盘的外部尺寸以及与搬运车、叉车和其他装卸设备的相关尺寸。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联运的通用平托盘。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716—83 托盘名词术语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GB 3716所列各项定义均适用于本标准。

4. 尺寸4.1 平面尺寸4.1.1 公称外廓尺寸托盘平面公称外廓尺寸为:1200 mm×1000 mm、l200 mm×800 mm、1140mm×1140mm、l219 mm×1016 mm。

4.1.2 公称外廓尺寸的公差1) 平面公称外廓尺寸的公差为0,一6 mm。

4.2 叉孔的竖向尺寸4.2.1 除叉孔高度不小于95mm的自由叉孔托盘外(托盘的叉孔高度应不小于98mm。

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图A1。

4.2.2 托盘凹槽顶面到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55mm;到其本身纵梁底的距离不应超过45mm。

见附录A图A2。

1)为了满足所规定的公差,有些材料由于收缩的缘故(在制造时需要有一个正公差。

这种托盘的制造公差为?3mm。

4.2.3部分四向进叉托盘及自由叉孔的双面托盘,从顶铺板最低部件的下边至地面的距离应不超过127 mm;四周有基底的托盘,该尺寸应不超过156 mm,见附录A图A3。

木质托盘的国标要求

木质托盘的国标要求

木质托盘的国标要求托盘是一种用于存储、运输和堆放货物的工具,它承载着货物的重量,托盘的质量和性能直接关系到货物的安全和运输效率。

木质托盘作为一种常见的托盘类型,其国标要求对其质量和性能有着明确的规定。

本文将从木质托盘的国标要求出发,介绍木质托盘的相关标准和要求,以及其对货物运输的重要性。

一、木质托盘的国标要求1. 木质托盘的材料要求:国标要求木质托盘的材料应为天然木材或人工板材,如松木、橡木、胶合板等。

材料应具有一定的强度和耐用性,能够承受货物的重量和运输过程中的冲击力。

2. 木质托盘的尺寸要求:国标规定了木质托盘的标准尺寸,主要包括长度、宽度和高度。

托盘的尺寸应根据货物的规格和堆垛设备的要求来确定,以保证货物的稳定和运输的安全。

3. 木质托盘的结构要求:国标对木质托盘的结构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托盘应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能够承受货物的重量和运输过程中的振动和冲击力。

托盘的结构应简单明了,易于操作和堆垛。

4. 木质托盘的表面要求:国标要求木质托盘的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有明显的缺陷和破损。

表面的处理应符合相关的要求,以防止货物受到损坏或污染。

5. 木质托盘的防腐要求:由于木质托盘容易受到潮湿和腐朽的影响,国标要求木质托盘应进行防腐处理,以延长其使用寿命并提高耐用性。

6. 木质托盘的质量要求:国标对木质托盘的质量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托盘应符合相关的强度和耐用性要求,能够承受一定的荷载和运输过程中的冲击力。

托盘的质量应通过相关的检测和认证来保证。

二、木质托盘的重要性木质托盘作为一种常见的托盘类型,其质量和性能对货物的运输安全和效率有着重要的影响。

木质托盘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能够承受货物的重量和运输过程中的振动和冲击力。

这使得货物能够安全地存储、运输和堆放,减少了货物受损或丢失的风险。

木质托盘的表面光滑平整,能够保护货物的外包装不受损坏。

表面的处理还可以防止货物受到污染,保持货物的清洁和卫生。

出口木托盘的寸及其他资料

出口木托盘的寸及其他资料

国际标准(ISO)原来有4种托盘标准规格,即1200x800,1200x1000.1219x1016,1140x1140o现在ISO规格乂通过了新方案,增加T 1100x1100和1067x1067 两种规格(单位均为mm),变为6种标准规格。

木托盘木托盘木托盘,是以天然木材为原料制造的托盘。

是现在使用最广的托盘。

托盘是用于集装、堆放、搬运和运输的放置作为单元负荷的货物和制品的水平平台装置。

一般用木材、金属、纤维板制作,便于装卸、搬运单元物资和小数量的物资。

托盘的种类主要有木质的,塑料的,金属等材料木质是现在使用最广的,因为其价格便宜、结实。

木托盘以原木为材料,进行干燥定型处理,减少水分,消除内应力,然后进行切割、刨光、断头、抽边、砂光等精整加工处理而形成型材板块,采用具有防脱功能的射钉(个别情况采用螺母结构)将型材板块装订成半成品托盘,最后进行精整、防滑处理和封蜡处理。

木托盘是现在使用最广的托盘。

托盘是用于集装、堆放、搬运和运输的放置作为单元负荷的货物和制品的水平平台装置。

一般用木材、金属、纤维板制作,便于装卸、搬运单元物资和小数量的物资。

原木材料:目前国内木托盘的材料主要有松木、铁衫、冷杉以及其他杂类硬木,不同的材料代表托盘的不同使用性能。

欧洲托盘标准中明确规定不能使用白杨木。

水分含量:托盘原木料的水分含量影响托盘的收缩变形,甚至开裂。

应用高标准的托盘对其水分含量指标有严格的控制。

欧洲木托盘标准规定水分含量不能超过木材干燥状态时质量的22%,在22326%范围内被定义为小缺陷,超过26%即不合格。

木托盘(wood pallet ):以天然木材为原料制造的托盘。

是现在使用最广的,因为其价格便宜、结实。

主要参数:长/宽/高/长宽高误差/对角线误差/额定载荷/最大堆码层数/挠曲度/表面防滑系数优点:精确度高、不易变形,用高强度螺钉加固,不会起钉,牢固性好托盘的类型及分类:1,平托盘平托盘儿乎是托盘的代名词,只要一提托盘,一般都是指平托盘而言,因为平托盘使用范围最广,数量最大,通用性最好。

木托盘检验标准

木托盘检验标准

1目的及适用范围统一各生产分公司所使用木托盘的验收标准。

适用于平面木托盘的验收标准。

2.引用文件GB/T 4995 联运通用平托盘 性能要求 GB/T 4996 联运通用平托盘 试验方法 3.质量要求3.1角跌落试验:受检托盘的同一角经三次跌落,三次跌落以后所测得的对角线y 值与未跌落前的y 值之差不应超过0.04y. 3.2 外观要求3.2.1 加工托盘木材应适当晾干,不允许任何腐朽。

用刀或凿子插入有污斑和变色的 可疑部位,比较材料良好的部位,若明显硬度下降,可判定为腐朽; 3.2.2 托盘的正面两块边板、中间板及反面两块边板不可以使用圆弧型木板;其它板圆周弧度不超过木板的1/3;板应无虫眼和节点,其它部位虫眼总数不应超过10个,节疤的直径不能超过木板宽度的1/3; 3.2.3 同一托盘有三角木和圆弧木的纵梁数不多于两根,且外侧纵梁不得使用三角木和圆弧木;纵梁端面三角木缺损面积不大于端面面积的1/4;纵向长度不大于梁长3/4;钉子不得有外露;3.2.4 木板和纵梁结合处,钉子必须完全钉入木板,不得外露,板头不得露出纵梁,不得短于纵梁外侧面10mm 。

3.2.5 木板、纵梁不得有通透裂纹,面板上的纵向裂纹长度不得超过板长的10%,纵梁上的纵向裂纹不得超过板长的三分之一;横向不得有裂纹。

3.2.7 木材不得有霉变、污物、变形。

4.2 角跌落试验方法4.2.1 把托盘按对角线AB 方向吊起,使其上升高度为H ,然后跌落在一个平滑、坚硬、钢性角跌落试验4.2.2 在第一次跌落之前和第三次跌落之后,测量对角线的长度y (测量同一对角钱);为避免局部变形的影响,A 和B 点(在它们之间测量对角线y )都应离开各自的角顶约40mm 。

5.2 抽样数量及判定:一车作为一个检验批抽样。

5.2.1经角跌落试验、外观检验均合格时,结构尺寸80%以上合格(另外20%的尺寸偏差未超出长度+7mm ,宽度+5mm ,厚度+4mm 的范围),则判定该托盘为合格品; 5.2.2角跌落试验、外观检验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为该托盘不合格;结构尺寸有20%以上不合格或有一项尺寸偏差超出长度+7mm ,宽度+5mm ,厚度+4mm 的范围,则判定为该托盘不合格。

出口木托盘的寸及其他资料

出口木托盘的寸及其他资料

国际标准(ISO)原先有4种托盘标准规格,即1200×800,1200×1000,1219×1016,1140×1140。

此刻ISO规格又通过了新方案,增加了1100×1100和1067×1067两种规格(单位均为mm),变成6种标准规格。

木托盘木托盘木托盘,是以天然木材为原料制造的托盘。

是此刻利用最广的托盘。

托盘是用于集装、堆放、搬运和运输的放置作为单元负荷的货物和制品的水平平台装置。

一样用木材、金属、纤维板制作,便于装卸、搬运单元物资和小数量的物资。

托盘的种类要紧有木质的,塑料的,金属等材料木质是此刻利用最广的,因为其价钱廉价、结实。

木托盘以原木为材料,进行干燥定型处置,减少水分,排除内应力,然后进行切割、刨光、断头、抽边、砂光等精整加工处置而形成型材板块,采纳具有防脱功能的射钉(个别情形采纳螺母结构)将型材板块装订成半成品托盘,最后进行精整、防滑处置和封蜡处置。

木托盘是此刻利用最广的托盘。

托盘是用于集装、堆放、搬运和运输的放置作为单元负荷的货物和制品的水平平台装置。

一样用木材、金属、纤维板制作,便于装卸、搬运单元物资和小数量的物资。

原木材料:目前国内木托盘的材料要紧有松木、铁衫、冷杉和其他杂类硬木,不同的材料代表托盘的不同利用性能。

欧洲托盘标准中明确规定不能利用白杨木。

水分含量:托盘原木材的水分含量阻碍托盘的收缩变形,乃至开裂。

应用高标准的托盘对其水分含量指标有严格的操纵。

欧洲木托盘标准规定水分含量不能超过木材干燥状态时质量的22%,在22%~26%范围内被概念为小缺点,超过26%即不合格。

木托盘(wood pallet):以天然木材为原料制造的托盘。

是此刻利用最广的,因为其价钱廉价、结实。

要紧参数:长/ 宽/ 高/ 长宽高误差/对角线误差/ 额定载荷 / 最大堆码层数/挠曲度/ 表面防滑系数优势:精准度高、不易变形,用高强度螺钉加固,可不能起钉,牢固性好托盘的类型及分类:1,平托盘平托盘几乎是托盘的代名词,只要一提托盘,一样都是指平托盘而言,因为平托盘利用范围最广,数量最大,通用性最好。

出口木托盘标准

出口木托盘标准

出口木托盘标准
一、尺寸标准
出口木托盘的尺寸标准通常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规定进行制定。

常见的尺寸有1200mm x 1000mm和
1140mm x 1140mm等。

这些尺寸适合于大部分的运输设备和叉车,确保了木托盘在运输和存储过程中的稳定性和便利性。

二、材质标准
出口木托盘的材质通常选用优质的硬木,如松木、橡木等。

这些木材具有较高的强度和耐久性,能够承受较大的重量和压力。

同时,木材的表面应经过处理,如砂光、涂漆等,以提高其防潮、防腐和耐磨性能。

三、承重能力标准
出口木托盘的承重能力应根据所承载货物的重量和运
输过程中的要求进行确定。

一般来说,木托盘的承重能力应至少满足其所承载货物的重量,以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四、堆码高度标准
在出口过程中,木托盘往往需要进行多层堆码。

因此,堆码高度标准也是出口木托盘的一个重要指标。

一般来说,堆码高度应不超过木托盘的承重能力范围,以确保木托盘在多层堆码时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此外,出口木托盘还需要满足其他一些标准,如防火性
能、防潮性能等。

这些标准需要根据具体的出口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和要求进行确定。

因此,在出口过程中,建议与当地的物流公司或出口代理进行沟通,以确保所使用的出口木托盘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标准木托盘尺寸

标准木托盘尺寸

标准木托盘尺寸木托盘是一种用于货物运输和储存的常见包装工具,它可以为货物提供稳定的支撑,方便搬运和堆放。

在使用木托盘时,了解其标准尺寸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将直接影响到货物的包装和运输。

本文将详细介绍标准木托盘的尺寸,希望能为您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一些帮助。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标准木托盘的尺寸范围。

根据国际标准,木托盘的尺寸通常在1100mm×1100mm和1200mm×1000mm之间。

这两种尺寸是最为常见的,也是最为通用的,可以满足大部分货物的包装和运输需求。

当然,根据具体的货物和运输方式,还可以定制其他尺寸的木托盘。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标准木托盘的承重能力。

一般来说,1100mm×1100mm和1200mm×1000mm的标准木托盘的承重能力在1000kg到1500kg之间。

当然,如果需要承载更重的货物,也可以定制承重能力更大的木托盘。

在选择木托盘时,一定要根据货物的重量来合理选择承重能力,以确保货物运输的安全性。

此外,标准木托盘的高度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一般来说,标准木托盘的高度在120mm到150mm之间。

这个高度既可以保证货物的稳定性,又可以方便货物的搬运和堆放。

当然,根据具体的使用场景,木托盘的高度也可以进行一定的定制。

除了以上介绍的尺寸外,标准木托盘还有一些其他的特点需要我们了解。

比如,木托盘的表面通常会进行防滑处理,以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滑动和摩擦。

此外,木托盘的结构设计也会考虑到货物的稳定性和通风透气性,以防止货物受潮发霉。

这些特点都是为了确保木托盘在货物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能够发挥最大的作用。

总的来说,了解标准木托盘的尺寸是非常重要的。

它不仅可以帮助我们选择合适的木托盘来包装和运输货物,还可以提高货物运输的效率和安全性。

希望本文的介绍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木托盘国标

木托盘国标

木托盘国标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木托盘)一、联运通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General—purposefIatpaIletsforthroughtransitOf goods—PrincipaIdimensionsandtoIerances(GB/T29341996eqvISO6780:1988代替GB2934—82)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木、塑或钢等材料构成的单层和双层单面使用的联运通用平托盘的外部尺寸以及与搬运车、叉车和其他装卸设备的相关尺寸。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联运的通用平托盘。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3716—83托盘名词术语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GB3716所列各项定义均适用于本标准。

4.尺寸4.1平面尺寸4.1.1公称外廓尺寸托盘平面公称外廓尺寸为:1200mm×1000mm、l200mm×800mm、1140mm×1140mm、l219mm×1016mm。

4.1.2公称外廓尺寸的公差平面公称外廓尺寸的公差为0~一6mm1)。

4.2叉孔的竖向尺寸4.2.1除叉孔高度不小于95mm的自由叉孔托盘外.托盘的叉孔高度应不小于98mm。

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图A1。

4.2.2托盘凹槽顶面到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55mm;到其本身纵梁底的距离不应超过45mm。

见附录A图A2。

1)为了满足所规定的公差,有些材料由于收缩的缘故.在制造时需要有一个正公差。

这种托盘的制造公差为±3mm。

4.2.3部分四向进叉托盘及自由叉孔的双面托盘,从顶铺板最低部件的下边至地面的距离应不超过127mm;四周有基底的托盘,该尺寸应不超过156mm,见附录A图A3。

木托盘国标

木托盘国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木托盘)一、联运通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General—purpose fIat paIlets for through transit Ofgoods—PrincipaI dimensions and toIerances(GB/T 2934 1996 eqv ISO6780:1988 代替GB 2934—82)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木、塑或钢等材料构成的单层和双层单面使用的联运通用平托盘的外部尺寸以及与搬运车、叉车和其他装卸设备的相关尺寸。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联运的通用平托盘。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716—83 托盘名词术语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GB 3716所列各项定义均适用于本标准。

4. 尺寸4.1 平面尺寸4.1.1 公称外廓尺寸托盘平面公称外廓尺寸为:1200 mm×1000 mm、l200 mm×800 mm、1140 mm×1140mm、l219 mm×1016 mm。

4.1.2 公称外廓尺寸的公差平面公称外廓尺寸的公差为0~一6 mm1)。

4.2 叉孔的竖向尺寸4.2.1 除叉孔高度不小于95mm的自由叉孔托盘外.托盘的叉孔高度应不小于98mm。

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图A1。

4.2.2 托盘凹槽顶面到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55mm;到其本身纵梁底的距离不应超过45mm。

见附录A图A2。

1)为了满足所规定的公差,有些材料由于收缩的缘故.在制造时需要有一个正公差。

这种托盘的制造公差为±3mm。

4.2.3部分四向进叉托盘及自由叉孔的双面托盘,从顶铺板最低部件的下边至地面的距离应不超过127 mm;四周有基底的托盘,该尺寸应不超过156 mm,见附录A图A3。

木托盘国标

木托盘国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木托盘)一、联运通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General—purpose fIat paIlets for through transit Ofgoods—PrincipaI dimensions and toIerances(GB/T 2934 1996 eqv ISO6780:1988 代替GB 2934—82)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木、塑或钢等材料构成的单层和双层单面使用的联运通用平托盘的外部尺寸以及与搬运车、叉车和其他装卸设备的相关尺寸。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联运的通用平托盘。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716—83 托盘名词术语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GB 3716所列各项定义均适用于本标准。

4. 尺寸4.1 平面尺寸4.1.1 公称外廓尺寸托盘平面公称外廓尺寸为:1200 mm×1000 mm、l200 mm×800 mm、1140 mm×1140mm、l219 mm×1016 mm。

4.1.2 公称外廓尺寸的公差平面公称外廓尺寸的公差为0~一6 mm1)。

4.2 叉孔的竖向尺寸4.2.1 除叉孔高度不小于95mm的自由叉孔托盘外.托盘的叉孔高度应不小于98mm。

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图A1。

4.2.2 托盘凹槽顶面到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55mm;到其本身纵梁底的距离不应超过45mm。

见附录A图A2。

1)为了满足所规定的公差,有些材料由于收缩的缘故.在制造时需要有一个正公差。

这种托盘的制造公差为±3mm。

4.2.3部分四向进叉托盘及自由叉孔的双面托盘,从顶铺板最低部件的下边至地面的距离应不超过127 mm;四周有基底的托盘,该尺寸应不超过156 mm,见附录A图A3。

标准木托盘尺寸

标准木托盘尺寸

标准木托盘尺寸木托盘是一种用于货物运输、储存和堆放的基础设施,它能够提供稳定的支撑和保护,使货物在搬运和运输过程中更加安全和便捷。

在实际应用中,不同类型的木托盘有着不同的尺寸标准,合理选择合适尺寸的木托盘对于提高货物运输效率和降低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了解标准木托盘尺寸的相关知识,对于货物运输和仓储管理人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般而言,标准木托盘的尺寸是根据国际通用的货物运输标准来设计的,以便于与货物运输容器(如集装箱、货车等)相匹配,从而实现货物运输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根据国际木托盘协会(IPPC)的规定,标准木托盘的尺寸通常为1200mm×1000mm和1200mm×800mm两种。

其中,1200mm×1000mm的木托盘适用于欧洲和大洋洲地区,而1200mm×800mm的木托盘适用于北美地区。

在实际应用中,选择合适尺寸的木托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首先是货物的尺寸和重量,木托盘的尺寸应该能够与货物相匹配,保证货物的稳固堆放和运输;其次是货物运输容器的尺寸,木托盘的尺寸也需要与货物运输容器相匹配,以便于提高货物运输的效率和利用率;最后是货物运输的目的地和运输方式,不同地区和不同运输方式对木托盘的尺寸也有着不同的要求,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除了标准尺寸的木托盘外,还有一些非标准尺寸的木托盘,它们的尺寸通常是根据特定的货物和特定的运输需求来设计的。

这些非标准尺寸的木托盘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满足一些特殊货物的运输需求,但由于其尺寸不符合国际通用标准,因此在跨境货物运输和与国际贸易相关的领域中使用受到一定的限制。

总的来说,了解标准木托盘尺寸的相关知识,对于货物运输和仓储管理人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选择木托盘时,需要充分考虑货物的尺寸和重量、货物运输容器的尺寸以及货物运输的目的地和运输方式等因素,以便选择合适尺寸的木托盘,提高货物运输效率和降低成本。

标准木托盘尺寸

标准木托盘尺寸

标准木托盘尺寸木托盘作为一种常见的货物包装和运输工具,在物流行业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而对于木托盘的尺寸,其标准化是非常关键的,因为只有符合标准尺寸的木托盘才能更好地适应各种货物的包装和运输需求。

本文将就标准木托盘尺寸进行详细介绍,以便读者更好地了解和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木托盘。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标准木托盘的尺寸范围。

根据国际上的标准规定,木托盘的尺寸可以分为欧洲标准和美国标准两种。

欧洲标准的木托盘尺寸通常为1200mm×800mm和1200mm×1000mm两种,而美国标准的木托盘尺寸则为48英寸×40英寸。

这两种标准尺寸基本上可以满足大部分货物的包装和运输需求,因此在选择木托盘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其次,我们需要考虑的是木托盘的承重能力。

标准木托盘的承重能力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影响着木托盘的使用范围和稳定性。

一般来说,标准木托盘的承重能力在1000kg到1500kg之间,而一些特殊需求的木托盘可能会有更大的承重能力。

因此,在选择木托盘时,需要根据货物的重量和尺寸来确定所需的承重能力,以确保木托盘能够安全地运输货物。

另外,标准木托盘的高度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一般来说,标准木托盘的高度在120mm到150mm之间,这个高度既能够满足货物的稳定堆放,又能够方便叉车等设备的搬运操作。

因此,在选择木托盘时,需要注意其高度是否符合实际需求,以确保货物的安全和便利的运输。

此外,标准木托盘的材质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一般来说,木托盘的材质主要有实木和胶合板两种。

实木托盘质地坚实,承重能力强,但价格较高;而胶合板托盘价格相对较低,但承重能力稍逊于实木托盘。

因此在选择木托盘时,需要根据实际需求和预算来确定所需的材质。

最后,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标准木托盘的表面处理。

一般来说,木托盘的表面处理主要有热处理、防腐处理和防滑处理等。

热处理可以提高木托盘的耐用性和稳定性,防腐处理可以延长木托盘的使用寿命,而防滑处理则可以提高木托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稳定性。

木托盘国标

木托盘国标

木托盘国标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木托盘)一、联运通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General—purposefIatpaIletsforthroughtransitOf goods—PrincipaIdimensionsandtoIerances(GB/TeqvISO6780:1988代替GB2934—82)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木、塑或钢等材料构成的单层和双层单面使用的联运通用平托盘的外部尺寸以及与搬运车、叉车和其他装卸设备的相关尺寸。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联运的通用平托盘。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3716—83托盘名词术语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GB3716所列各项定义均适用于本标准。

4.尺寸平面尺寸公称外廓尺寸托盘平面公称外廓尺寸为:1200mm×1000mm、l200mm×800mm、1140mm×1140mm、l219mm×1016mm。

公称外廓尺寸的公差平面公称外廓尺寸的公差为0~一6mm1)。

叉孔的竖向尺寸除叉孔高度不小于95mm的自由叉孔托盘外.托盘的叉孔高度应不小于98mm。

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图A1。

托盘凹槽顶面到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55mm;到其本身纵梁底的距离不应超过45mm。

见附录A图A2。

1)为了满足所规定的公差,有些材料由于收缩的缘故.在制造时需要有一个正公差。

这种托盘的制造公差为±3mm。

部分四向进叉托盘及自由叉孔的双面托盘,从顶铺板最低部件的下边至地面的距离应不超过127mm;四周有基底的托盘,该尺寸应不超过156mm,见附录A 图A3。

注:、、所规定的尺寸适用于由平均含水量为(20±2)%的吸湿性材料所构成的托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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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木托盘)一、联运通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General—purposefIatpaIletsforthroughtransitOf goods—PrincipaIdimensionsandtoIerances(GB/T29341996eqvISO6780:1988代替GB2934—82)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木、塑或钢等材料构成的单层和双层单面使用的联运通用平托盘的外部尺寸以及与搬运车、叉车和其他装卸设备的相关尺寸。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联运的通用平托盘。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3716—83托盘名词术语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GB3716所列各项定义均适用于本标准。

4.尺寸4.1平面尺寸4.1.1公称外廓尺寸托盘平面公称外廓尺寸为:1200mm×1000mm、l200mm×800mm、1140mm×1140mm、l219mm×1016mm。

4.1.2公称外廓尺寸的公差平面公称外廓尺寸的公差为0~一6mm1)。

4.2叉孔的竖向尺寸4.2.1除叉孔高度不小于95mm的自由叉孔托盘外.托盘的叉孔高度应不小于98mm。

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图A1。

4.2.2托盘凹槽顶面到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55mm;到其本身纵梁底的距离不应超过45mm。

见附录A图A2。

1)为了满足所规定的公差,有些材料由于收缩的缘故.在制造时需要有一个正公差。

这种托盘的制造公差为±3mm。

4.2.3部分四向进叉托盘及自由叉孔的双面托盘,从顶铺板最低部件的下边至地面的距离应不超过127mm;四周有基底的托盘,该尺寸应不超过156mm,见附录A图A3。

注:4.2.1、4.2.2、4.2.3所规定的尺寸适用于由平均含水量为(20±2)%的吸湿性材料所构成的托盘。

4.3叉孔及开口的水平尺寸4.3.1双向及四向进叉托盘叉孔及开口的水平尺寸见图1和表1;部分四向进叉托盘叉孔及开口的水平尺寸见图2和表2。

4.4底铺板构件尺寸为了便于托盘运输车的叉轮插入,托盘底铺板构件的厚度应不超过28mm。

若厚度超过了10mm,应按下列要求在底铺板构件顶面每一侧边的前后加倒角;a)倒角斜面与水平面之间夹角应为400±50;b)倒角的竖向高度不应超过:——15mm(木材)——lomm(其他材料)。

4.5带翼托盘的翼宽尺寸翼的宽度应不小于65mm。

4.6底铺板的支承面托盘底铺板的支承面应不小于托盘平面尺寸的35%。

4.7托盘的方正度制造时,托盘平面两对角线长度之差应不超过13mm。

(提示的附录)叉孔垂直尺寸的测量法二、联运通用平托盘性能要求(GB/T4995-1996代替GB4995-85)General—purposeflatpalletsforthroughtransit ofgoods—Performancerequirements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按GB/T4996进行试验的联运通用平托盘性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联运的通用平托盘。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3716~83托盘名词术语GB/T2934—1996联运通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GB/T4996~1996联运通用平托盘试验方法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GB3716所列各项定义均适用于本标准。

4.托盘分级联运平托盘按性能要求划分为N级(普通级)和S级(特殊级)。

5.符号x—水平面内的位移/挠度量y—垂直平面内的位移/挠度量z一第三平面内的挠度量α—位移β—角位移6.N级托盘按GB/T4996进行试验。

6.1静态试验6.1.1堆码试验在相当于0.25R准载荷条件下测得满载变形值y的变化不应超过4mm。

在卸载过程中,相当于0.25R准载荷条件下,y值的变化不应超过1.5mm。

并且在1h之内复原。

6.1.2弯曲试验在试验过程中,挠度应减少。

此外,相当于0.1R准载荷条件下测得的满载挠度值不应超过0.025l1(0.025l2),在0.1R准载荷条件下测得的1h之内的复原值不超过0.1l1(0.01l2)在满载时顶铺板与底铺板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92mm。

6.1.3底铺板试验在试验过程中挠度应减少。

此外,相当于0.1R准载荷条件下测得的挠度值不应超过0.02l3(0.02l4,0.02l5);在0.1R准载荷条件下测得的1h之内的复原值不超过0.007l3(0.007l4,0.007l5)。

6.2冲击试验6.2.1剪切试验在经受三次冲击之后,前缘边任何点x值的增加不应超过6mm,y值的平均增加不应超过4mm。

6.2.2顶铺板边缘冲击试验在经受三次冲击之后,x值的平均增加不应超过3mm。

y值的平均增加不应超过3mm。

6.2.3垫块冲击试验在经受三次冲击之后,x,y,z的平均值(垫块位移加压痕深度的综合尺寸)不应超过3mm,在三次冲击后该处的角位移α和β值均不应超过50。

在使用圆形垫块时,对位移x和α不作规定。

6.3角跌落试验受验托盘的同一角经过三次跌落以后,所测得的对角线y值的变化最大不应超过0.04y。

用三个托盘分别做试验并取其平均值。

7S级托盘按GB/T4996进行试验。

7.1静态试验7.1.1堆码试验在相当于0.25R准载荷条件下测得的满载变形值y的变化不应超过1mm。

在卸载过程中,相当于0.25R准载荷条件下y值的变化不应超过0.5mm,并且在1h之内复原。

7.1.2弯曲试验在试验过程中,挠度应减少。

此外,相当于0.1R准载荷条件下测得的满载挠度值不应超过0.0125l1(0.0125l2),在0.1R准载荷条件下测得的1h之内的复原值不超过0.005l1(0.005l2)。

满载时铺板之间的距离不小于95mm。

7.1.3底铺板试验在试验过程中挠度应减少。

此外,相当于0.1R准载荷条件下测得的挠度值不应超过0.01l3(0.01l4,0.01l5);在0.1R准载荷条件下测得的1h之内的复原值不超过0.004l3(0.004l4,0.004l5)。

7.2冲击试验7.2.1剪切试验在经受三次冲击之后,前缘边任何点x值的增加不应超过4mm,y值的平均增加不应超过2mm。

7.2.2顶铺板边缘冲击试验在经受三次冲击之后,x值的平均增加不应超过2mm。

y值的平均增加不应超过2mm。

7.2.3垫块冲击试验在经受三次冲击之后,x、y、和z的平均值(垫块或纵梁的位移加压痕深度的综合尺寸)不应超过3mm,在三次冲击后该处的角位移α和β值均不应超过50。

在使用圆形垫块时,对位移x和α不作规定。

7.3角跌落试验受验托盘的同一角经三次跌落以后,所测得的对角线y值的变化最大不应超过0.04y。

用三个托盘分别做试验并取其平均值。

8性能要求概要以表格形式将N级、S级联运通用平托盘的性能要求概要列入附录A(提示的附录)供参考。

附录A(提示的附录)建议的性能要求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阔叶树普通锯材及特等锯材树种、尺寸、材质指标、检验方法及分等。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农业、建筑及其他用途的普通锯材和特等锯材。

2.引用标准GB449锯材材积表GB4822锯材检验3.技术要求3.1树种柞木、麻栎、榆木、杨木、槭木(色木)、桦木、泡桐、青冈、荷木、枫香、槠木及其他阔叶树种。

3.2尺寸注:①特等锯材是用于各种特殊需要的优质锯材,其长度自2m以上,宽、厚度和数种按需要供应。

②普通锯材如需要表1以外的规格,由供需双方商定。

③方材具体规格按供需双方商定,尺寸允许偏差按表2相应的长、宽、厚度尺寸偏差执行。

3.3尺寸偏差尺寸允许偏差见表2。

注:①长度不足2m的锯材不分等级,其缺陷允许限度不低于三等材②南方裂纹在表3允许限度基础上,各等均放宽5个百分点。

3.5检验方法4822执行。

492查定。

4822执行。

四、针叶树锯材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l_,针叶树普通锯材及特等锯材树种、尺寸、材质指标、检验方法及分等本标准适用十工业、农业、建筑及其他用途的普通锯材和特等锯柯。

2引用标准GB449锯材材积表GB4822锯材检验3技术要求3.1树种红松、马尾松、樟子松、落叶松、云杉、冷杉、铁杉、杉木、柏木、云南松、华山松及其他针叶树种3.2尺寸3.2.1长度:l~8m。

3.2.2长度进级:自2m以上按0.2m进级.不足2m的按0.1m进级。

3.2.3板材宽度、厚度规定见表1。

注:①特等锯材是用于各种特殊需要的优质锯材.其长度自2m以上,宽、厚度和树种按需要供应②普通锯材如需要表1以外规格.由供需双方商定。

③方材具体规格按供需双方商定,尺寸允许偏差按表2相应的长、宽、厚度尺寸偏差执行。

3.3尺寸偏差尺寸允许偏差见表2。

3.4.1本标准中的普通锯材分一、二、三等3.4.2材质指标允许限度见表33.5检验方法492查定。

五、联运通用平托盘试验方法General—purposeflatpalletsforthroughtransitOfgoods—Testmethods(GB/T4996~1996eqvISo8611:1991代替GB4996~8)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木、塑、钢等材料构成的联运通用平托盘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联运的通用平托盘。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3716—83托盘名词术语GB4857.11—92包装运输包装件水平冲击试验方法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GB3716所列各项定义均适用于本标准。

4试验托盘的测量和检查4.1受验托盘均应进行检查,以保证其材料、结构及各项尺寸都符合各项规定的技术要求。

4.2测定并记录每个托盘的质量,同时测定各个构件的含水量。

5受验托盘数量和试验程序选择三个或三个以上同样的受验托盘进行试验,并按本标准规定的严格次序进行各项试验的全部程序。

翼托盘应进行第8、第9章列出的全八项试验,其他托盘不进行8.3条试验,只进行另外的七项试验。

每项试验的全部程序都应在同一托盘上进行。

6预处理6.1根据托盘材料及在流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环境条件,选择预处理环境条件。

6.2预处理环境条件预处理环境条件见表1,要求如下:a)木制托盘的含水量不得少于18%,若低于此值,试验可继续进行,但每24h都应记录主要构件的含水量直至该试验项目结束;b)塑料托盘至少应有一个按环境条件A,另一托盘按环境条件B进行预处理;c)对纸基和木基托盘至少应有一个按环境条件C或D进行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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