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等学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第三批人才培养类示范基地)立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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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示范点项目申报书精选全文

产教融合示范点项目申报书精选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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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校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
(人才培养类示范基地)
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
基地名称:
所在学院(盖章):
合作企业:
基地负责人:
教务处制
二〇一九年八月
1.基地概况
示范基地名称
合作企业名称
联系电话
基地成员
基本情况
学校
企业
总数
高级
中级
其它
双师
总数
常驻
兼职
序号
姓名
学历/学位
职称或职务
承担教学/管理任务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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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成员简表
硬件条件
基地面积(M2)
设备总值(万元)
企业投入总值(万元)
近三年来基地教学育人成果
(限500字)
近三年来基地科研技术成果
(限填5项标志性成果)
近三年来基地社会服务成果
(限500字)
制度保障
制度项数
制度名称
2.建设方案
2-1目标规划
2-2建设内容与计划
2-3企业深度合作
2-4共享策略
2-5政策措施
2-6经费支持与使用计划
2-7预期成效(需具体指标)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12.11•【字号】浙教厅函〔2020〕157号•【施行日期】2020.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名单的通知浙教厅函〔2020〕157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各高职院校: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职成〔2020〕45号)精神,经认真组织遴选并报省政府同意,确定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等15所高职院校、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等50所中职学校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的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等30个高职专业群、杭州市富阳区职业教育中心的生物技术制药等150个中职专业为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建设目标。

组织开展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是进一步推动我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提高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职业院校社会服务能力、提升职业教育综合办学水平的重大举措,各建设单位要按照建设层次类别,进一步校正建设目标,拉高建设标杆,履行建设主体责任,对照目标任务和建设内容,大力推进项目建设。

二、完善建设方案。

各高职建设单位要围绕高水平学校或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重点,修订完善建设方案,并于2021年1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各设区市教育局要指导所属中职建设单位,分别围绕高水平中职校或高水平专业建设重点,认真拟制建设方案,明确时间表和任务书,确保项目建设有效落实。

中职建设方案应于2021年2月28日前报所在设区市教育局备案。

建设方案将作为后续督查验收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过程管理。

项目建设周期为2021至2023年。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强化目标导向和过程管理。

产教融合示范点项目申报书

产教融合示范点项目申报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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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硬件条件
2)M基地面积(设备总值(万元)
企业投入总值(万元)
近三年来基地教学育人成果
(限500字)
近三年来基地科研技术成果
(限填5项标志性成果)
近三年来基地社会服务成果
(限500字)
制度保障
制度项数
制度名称
2.建设方案
2-1目标规划
2-2建设内容与计划
企业深度合作2-3.
2-4共享策略
2-5政策措施
经费支持与使用计划2-6.
2-7预期成效(需具体指标)
学院校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
(人才培养类示范基地)
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
基地名称:
):院在学(盖章所
企业:合作
责基地负人:
制教务处二一九年八月〇
1.基地概况
示范基地名称
合作企业名称
主要涉及专业
建立时间
基地负责人姓名
专业技术职务
联系电话
基地成员基本情况
学校
企业
总数
高级
中级
其它
双师
总数
常驻
兼职
基地成员简表
序姓名备注管理任务/承担教学职称或职务学位/学历号1

产教融合示范点项目申报书

产教融合示范点项目申报书
学院校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
(人才培养类示范基地)
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
基地名称:
所在学院(盖章):
合作企业:
基地负责人:
教务处 制
二〇一九年八月
1.基地概况
示范基地名称
合作企业名称
主要涉及专业
建立时间
基地负责人姓名
专业技术职务
联系电话
基地成员
基本情况
学校
企业
总数
高级
中级
其它
双师
总数
常驻
兼职
序号
姓名
学历/学位
2-3企业深度合作
2-4共享策略
2-5政策措施
2-6经费支持与使用计划
2-7预期成效(需具体指标)
职称或职务
承担教学/管理任务
备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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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成员简表
硬件条件
基地面积(M2)
设备总值(万元)
企业投入总值(万元)
近三年来基地教学育人成果
(限500字)
近三年来基地科研技术成果
(限填5项标志性成果)
近三年来基地社会服务成果
(限500字)
制度保障
制度项数
制度名称
2.建设方案
2-1目标规划
2-2建设内容与计划

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内容

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内容

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内容一、确定建设目标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的建设目标是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通过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方式,建设具有实际操作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能力的实训基地。

二、制定建设规划1.明确建设目标:确定实训基地的建设目标,包括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周期等。

2.制定建设规划:根据建设目标,制定详细的建设规划,包括基地布局、设备配置、师资队伍等方面。

3.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建设规划和实际需要,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三、确定实训项目1.确定实训项目:根据产业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确定适合的实训项目,包括基础技能实训、专业技能实训、综合技能实训等。

2.制定实训计划:根据实训项目,制定详细的实训计划,包括实训时间、实训内容、实训方式等。

四、配置实训设备1.设备配置:根据实训项目和计划,配置相应的实训设备,包括设备种类、设备数量、设备性能等。

2.设备布局:根据基地布局和实际需要,合理布局实训设备,确保设备的有效利用和操作安全。

五、建设师资队伍1.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引进、培养等方式,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包括专业教师、企业导师等。

2.师资培训:定期开展师资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六、完善管理制度1.制定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管理、教学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

2.落实管理制度: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确保实训基地的正常运行。

七、开展实训教学1.制定教学计划:根据实训计划和实际需要,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

2.开展教学活动: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等。

3.教学效果评估:定期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教学计划和方法,确保教学质量。

八、保障实训质量1.制定质量标准:制定明确的实训质量标准,包括技能水平、操作规范、安全意识等方面。

2.实施质量监控:对实训过程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实训质量符合标准。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产教融合三类实践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产教融合三类实践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产教融合三类实践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1.03•【字号】浙教办函〔2020〕267号•【施行日期】2020.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产教融合三类实践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267号各高等学校: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精神,推动高校深化产教融合,协同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多方力量,探索协同育人机制,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第三批人才培养类示范基地)、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立项建设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第三批人才培养类示范基地)(一)申报数量参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第一批人才培养类示范基地)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318号)要求,每所高校限推荐申报1项。

浙江大学单列1个。

(二)遴选程序遴选采用学校自愿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议、省教育厅审核等形式,优先支持与我省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和“八大万亿” 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基地。

(三)评估认定建设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

对立项为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省教育厅将适时抽检,各示范基地每年12月底须提交年度报告。

建设期为2年,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高等学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四)申报材料申报学校填写提交《浙江省高等学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第三批人才培养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1,WORD格式、PDF格式各1份);基地运行成效、成果和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等必要支撑材料,汇总成一个PDF文件。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3.22
•【字号】浙教办职成〔2018〕21号
•【施行日期】2018.03.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
浙教办职成〔2018〕2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近期,省教育厅委托省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组,对第三批省级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进行了终期验收。

经专家组实地评估验收、综合评议、公示、厅长办公会议审议等环节,确定嵊州市职业教育中心等25所学校通过项目终期验收,授予“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称号,文成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暂缓通过。

为进一步做好省级中职示范校的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验收的学校要根据省教育评估院反馈的专家组验收意见,抓紧做好整改工作。

同时,要加强研究,结合“浙江省中职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项目的实施,积极推进学校“后示范”建设,进一步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

二、暂缓通过的学校,要引起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研究专家组反馈的意
见,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专人加强落实,确保通过复审。

三、有关教育行政部门要重视所辖中职示范校建设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管,切实帮助学校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成效。

附件:第三批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验收结果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3年中等职业教育省级实训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3年中等职业教育省级实训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3年中等职业教育省级实训基地、产学研联合体、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名单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浙教职成[2013]75号【发布部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3.08.02【实施日期】2013.08.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3年中等职业教育省级实训基地、产学研联合体、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名单的通知(浙教职成〔2013〕75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根据《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及《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省级实训基地等四个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2〕43号)有关要求,经申报、推荐、初审、答辩、评审、公示等程序,确认富阳市富春职业高级中学的服装设计与工艺等24个实训基地为省级实训基地,萧山区第四中等职业学校机械专业等16个产学研联合体为省级产学研联合体,杭州市开元商贸职业学校等21所中职学校为省级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将有关建设要求通知如下:1.各地教育、财政部门以及学校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上述省级重点立项建设项目的领导和扶持,加强相关配套资金保障,确保这三个重点项目的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2.项目学校应积极多方筹措并统筹安排使用不同渠道的专项资金,科学、规范、合理地编制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并应于省级资金下达后的两个月内,将有关项目建设方案和资金使用方案报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

3.项目学校应自项目建设方案审核通过之日起启动建设,项目建设期为三年。

4.项目学校应于每年7月份向省教育厅提交年度建设进展情况汇报材料。

建设期满后,根据项目建设方案,省里将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评估结果作为绩效评估和下一轮省级项目扶持的重要依据之一。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2013年8月2日附件2013年度中职教育省级重点项目立项建设项目学校名单一、省级实训基地。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8.09•【字号】浙教办函〔2019〕250号•【施行日期】2019.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50号各本科高校(含已规范验收的独立学院):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精神,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浙教高科〔2016〕139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教高教〔2018〕101号),经研究,决定开展“十三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立项建设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目标通过建设实践基地,遴选、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具有较高实践育人水平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承担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任务,完善高校与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协同育人机制,推进校企校地等深度融合,加强实践育人平台建设,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

二、建设任务(一)提高实践育人能力实践基地应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高度重视实践育人功能,切实提高实践育人能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实践教学各环节,帮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正确认识历史规律、准确把握基本国情,掌握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

(二)健全组织管理和质量评估制度各实践基地应紧紧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依托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共同建设,健全有关校外实践教育的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探索建立有效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积极运用信息化平台,加强实践教学质量的过程监控管理,完善质量评估机制,健全大学生实习实训制度。

杭州第一技师学院打造“三域加成”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

杭州第一技师学院打造“三域加成”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

杭州第一技师学院打造“三域加成”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作者:杨国强来源:《职业》2024年第03期杭州第一技师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技工院校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的相关部署,以职业技能养成为落脚点,以教育教学规律为基本遵循,强化校企合作,不断深化多元融合、工学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参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确立“产业+专业”“工作+学习”“学校+企业”3个领域加成融通的教学改革,先后有6个专业参与了全国技工院校一体化专业建设,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

学院从推进一体化教学改革到现在,工作成效显著,形成了一套基于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效果评价3个维度的经验做法。

(一)“产业+专业”,动态调整工学一体化专业建设为了立足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使专业建设匹配区域产业,让培养的高技能人才满足企业需求,学院坚持围绕产业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主动适应杭州“5+3”现代产业体系——五大支柱产业、三大先导产业和打造“九大标志性产业链”的“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目标,形成“十四五”专业建设专项规划。

學院按照“做精区域特色专业、做大现代服务专业、做强传统经典专业”的思路,建立了主动适应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符合人才培养规律的可持续发展的专业群建设机制。

通过行业(企业)调研、专家指导,充分发挥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作用,将电气类、机械类、医药类、园林类、烹饪酒管类专业,依据产业链、产业生态、传统学科等组群逻辑,组建以医药制剂、餐饮休闲2个高水平专业群为引领的5大专业群。

面向产、销、服全产业链,组建医药制剂专业群;面向吃、住、赏职业领域,组建餐饮休闲专业群;依托“自动控制”这一共同基础,组建智能控制专业群;面向“设计—生产—服务”产业链上下游,组建智能制造专业群;围绕“园林绿化、景观设计”核心技能,组建生态园林专业群。

学院新增数字信息系,探索数字类专业设置,新开设工业互联网与大数据应用等数字经济相关专业。

产教融合示范点项目申报书

产教融合示范点项目申报书

产教融合示范点项目申报书
校企合作基地名称: 云南锡业职业技术学院矿山类专业
数字化矿山实训室产教融合示范点申报院校名称: 云南锡业职业技术学院
合作企业: XXX责任公司
学校负责人: XXX
申报日期: XXX年XXX月XX日
XXXX 制
填表说明
一、《申请书》是申请单位向教育厅申请省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的申报材料标准格式,由申请单位组织填制,一式一份,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二、“实训覆盖专业”系指基地所支持开展实习实训教学的专业全称,支持多个相近专业实习实训教学的可同时填写多个专业全称。

三、“实训基地名称”应当按照规范的用语表述。

即学校名+专业(群)+具体名称。

四、“申请学校”必须填写单位全称。

注:“来源”指投入建设经费的单位名称。

2024年度产教融合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2024年度产教融合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2024年度产教融合工作责任分工方案为加快推进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扎实推动产教融合2024年度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地,全面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根据自治区教育大会安排部署,按照自治州党委第十一届九次全体会议和“两会”工作要求,坚持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校企合作为重点,深入实施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深化发展、质量提升行动,打响产教融合试点城市示范品牌,助力自治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要点及分工(一)深化产教城一体化发展开创新格局1、同步规划产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发展。

将产教融合纳入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期调整规划以及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城镇建设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

结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军民融合发展、人才强州战略,同步规划产教融合发展、政策措施、支持方式、实现途径和重大项目。

2、抓紧抓实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

聚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抢抓兵团向南发展、军兵油地援深度融合发展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若羌新城建设发展规划(2023-2030年)》等重大机遇,按照州党委“紧紧围绕自治区“入大产业集群”、在继续抓实自治州“三大任务”、突出“五个抓手”、主攻“七大战场”的基础上,培育“五大优势产业集群”,构建“中轴隆起、两翼齐飞、多点联动”发展格局,加快建设教育医养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教融合示范园区。

3、统筹职业教育与区域发展布局。

统筹推进职业院校布局结构调整及优化,打造现代职业教育集聚区,实现全州职业教育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省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学校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省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学校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省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学校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3.02.27•【字号】浙教办技[2013]21号•【施行日期】2013.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省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学校名单的通知(浙教办技〔2013〕21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加快我省教育信息化步伐,促进教育现代化,2012年8月,我厅印发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技〔2012〕135号),启动“浙江省数字校园示范项目”。

各地、各校积极响应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工作,并积极申报省数字校园示范建设校。

近日,我厅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整体部署,分类指导,深化融合,强化特色,示范引领,推动普及”的原则,对各校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浙江大学等105所学校被确认为首批浙江省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学校。

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浙江省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工作,是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积极开展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省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学校要高度重视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工作。

各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学校要在原申请方案基础上,根据省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学校专家评审委员会意见和建议,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示范建设目标和内容,形成示范建设实施方案。

省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学校实施方案包括示范建设目标和具体建设内容、进度安排、配套政策、保障措施、责任主体、预期成果等。

请各示范建设学校将细化完善后的示范建设实施方案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发送电子稿至********************。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09.30•【字号】浙教职成〔2020〕45号•【施行日期】2020.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职成〔2020〕45号各设区市教育局、财政局,各高职院校:为深入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全面实施《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决定》,对标《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提升我省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加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以下简称省“双高”)建设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主动服务全省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应用技术服务需求,重点支持一批职业院校和专业(群)进一步改善教育教学条件,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职业教育类型特征,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加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有力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共同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努力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重要窗口。

二、建设目标(一)高水平职业院校。

在实施国家“双高”建设基础上,主动服务全省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文化等万亿产业和区域优势产业,积极支持我省打造“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科创高地,积极参与数字安防、云计算、先进制造、电子商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重点建设15所高水平高职学校和50所高水平中职学校(不包括技工院校,下同)。

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申报材料的要点

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申报材料的要点

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申报材料的要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申报材料的要点引言: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作为高等教育与产业之间的桥梁,旨在提供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有效平台。

本文将深入探讨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申报材料的要点,以帮助读者全面理解如何成功申报实训基地。

一、申报基地的背景:在这一部分,申请者需要详细介绍所在院校或机构的背景信息,包括教育水平、师资力量、专业设置等。

同时,也需要强调与相关产业的合作关系,并阐述为何选择特定产业作为实训基地的合作对象。

二、实训基地的定位和目标:申报材料应明确实训基地的定位和目标。

这包括对实训基地的发展蓝图和战略计划的描述。

同时,还需阐述基地建设对于优化学生实践教育环境和完善专业能力培养的重要性。

三、实训基地的硬件设施:实训基地的硬件设施是申报材料中重要的一部分。

在这一部分,需要详细描述基地的实训场所、实验设备、教学用具等。

申请者可以强调基地的先进性、专业性和实用性,以证明基地能够提供良好的实训环境。

四、实训基地的软件设施:除了硬件设施,软件设施也是申报材料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

说明实训基地的师资力量、实训项目和教学方式等,以展示基地的教学资源和培养方案的有效性。

此外,还可以提供与产业合作的案例和成功经验,以证明基地与产业的融合度。

五、实训基地的成果与影响:在这一部分,申请者需要列举实训基地所取得的重要成果和具体影响。

包括学生的就业率、参与的项目及竞赛成绩、与企业的合作关系等。

更重要的是,要对这些成果进行分析和总结,说明实训基地对学生能力培养的积极影响。

六、实训基地的改进和发展计划:申请者需要提供实训基地的改进和发展计划,包括基于现有实训成果的改进措施和未来的发展方向。

同时,还需提出资源需求、师资培养计划等,展示实训基地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未来发展的战略规划。

观点和理解: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的申报材料应充分体现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突出实训基地的有效性和优势。

在填写申报表格时,应注意文字精炼、布局合理、逻辑清晰。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入选浙江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入选浙江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入选
浙江省大众仓U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
2019年9月170,浙江省发改委下发了《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认定第三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的通知》,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成功入选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系全省首批入选的高职院校。

近年来,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立足“专业+”“小镇+”探索个性化的教育方式,把“坚持力、专业力、领导力”三种能力作为双创人才培养目标,构建了创新创业教育的“三四三”工作体系;发挥浙江省高职院校领头雁的综合优势,对接区域产业建设实体化产教融合平台,推进产业、专业、创业三业融合,积极助力浙江省第四大都市区建设。

此次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入选浙江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是对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肯定。

未来三年,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将对接国家、省、市重大战略布局,以获批浙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为契机,围绕“两个助推、三个形成、四个建设、六类指标”的发展目标,
不断深化双创改革探索,完善双创机制体制,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积极打造“三业融合、四方协同、五位一体”的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双创示范基地,辐射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浙江高校产学研联盟中心名单的通知-浙教高科[2013]134号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浙江高校产学研联盟中心名单的通知-浙教高科[2013]134号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浙江高校产学研联盟中心名单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浙江高校产学研联盟中心名单的通知(浙教高科〔2013〕134号)各高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建立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效机制,省教育厅根据全省产业布局和高校学科特色,以共建模式,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了一批产学研联盟分中心。

现将2013年共建的10个中心(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希望各高校要抓住机遇深度融入产学研协同的技术创新体系,把浙江高校产学研联盟中心工作作为开展产学研工作的重点予以推进。

要多听相关行业企业的意见,多引进一些行业企业最先进的研究成果和标准。

要坚持适应社会原则,主动对接我省主导产业,设置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和民生改善的急需学科专业。

要通过企业特定的职业岗位环境,完善我们的育人模式。

各浙江高校产学研联盟中心牵头高校要把2014年作为推进联盟中心工作的“实施年”,并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要建立和完善联盟中心运行管理制度,按照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以及商定的工作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好协议的各项任务。

省教育厅将积极引导高校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努力做好浙江高校产学研联盟中心的协调指导与服务工作,调整出台相应政策,营造以创新和产业化业绩为导向的环境,调动广大师生从事科研创新和成果推广转化的积极性。

附件:2013年共建浙江高校产学研联盟中心名单浙江省教育厅2013年12月20日附件2013年共建浙江高校产学研联盟中心名单序号名称共建单位牵头高校1浙江高校产学研联盟湖州中心浙江省教育厅、湖州现代物流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浙江工业大学2浙江高校产学研联盟义乌中心浙江省教育厅、义乌市政府浙江工业大学3浙江高校产学研联盟衢州中心浙江省教育厅、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浙江师范大学4浙江高校产学研联盟象山中心浙江省教育厅、象山县政府宁波大学5浙江高校产学研联盟袍江中心浙江省教育厅、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浙江理工大学6浙江高校产学研联盟新昌中心浙江省教育厅、新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浙江理工大学7浙江高校产学研联盟临江中心浙江省教育厅、萧山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杭州电子科技大学8浙江高校产学研联盟金华中心浙江省教育厅、金华市政府浙江工商大学9浙江高校产学研联盟海宁中心浙江省教育厅、海宁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浙江科技学院10浙江高校产学研联盟秀洲中心浙江省教育厅、嘉兴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嘉兴学院——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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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国
19
智能控制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基地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控研究院有限公司、FESTO公司、FANUC机器人公司、西门子工业公司、ABB上海公司、华航唯实公司、苏州汇博机器人公司
张耀
20
电梯人才培养产教融合基地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奥的斯电梯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楼晓春
21
食品药品智慧监管产教融合基地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医药职业教育联盟、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与产业发展研究会、宁波市生命健康产业研究所、浙江安宝药业有限公司、宁波四明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市四季康来医药有限公司
丁静
22
时尚服装服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王正才
17
“全产业链”现代旅游产业人才培养及技术服务产教融合基地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意大利歌诗达游轮公司、乌镇旅游集团、开元旅业集团、南苑集团、阿里巴巴飞猪事业部、宋城集团等
王忠林
18
台州智能制造·中德合作学习型工厂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德马吉森精机床贸易有限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德国莱比锡工商业联合会、德国bbw职教集团、吉利·亚欧集团、金桥集团珠海欧亚公司、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赛豪实业有限公司、凯华模具有限公司、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周武
3
“智能金融”产教融合基地
浙江财经大学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智普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杭州达内为上软件有限公司、杭州城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陈荣达
4
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基地
浙江工业大学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本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博世电动工具有限公司、杭州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哈尔斯实业有限公司、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杭州轻机集团、杭州日盛净化设备有限公司、河南航天液压气动技术有限公司等12家合作企业
潘柏松
5
复合型药学人才培养产教融合基地
温州医科大学
浙江康邦药业有限公司
林丽
6
中国(浙江)自贸区油气全产业链产教融合
基地
浙江海洋大学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化兴中石油转运(舟山)有限公司、舟山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有限责任公司、中化舟山危化品应急救援基地有限公司
竺柏康
7
戏曲(越剧)传承人才培养基地
浙江音乐学院
浙江小百花越剧院
安怡
8
数字娱乐产教融合基地
浙江传媒学院
浙江新蓝网络传媒有限公司、浙江省电子竞技协会、北京字节跳动、中南卡通、杭州电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俞定国
9
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基地
浙江外国语学院
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亚马逊全球开店、Wish(China)、西湖跨境电商园区
梅雪峰
10
智能终端开放技术产教融合基地
宁波智尚国际服装产业园、雅戈尔集团、太平鸟集团、博洋集团
郑卫东
23
时尚产业人才培养产教融合基地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雅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代绍庆
24
现代航运人才培养产教融合基地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新一海海运有限公司
附件1
浙江省高等学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第三批人才培养类示范基地)
立项名单
序号
基地名称
学校
合作企业
负责人
1
微系统技术科教协同基地
浙江大学
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
车录锋
2
手工艺数字集成与智能制造人才培养基地
中国美术学院
杭州诺贝尔陶瓷有限公司、龙泉市文化旅游委员会、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红坊文化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龙泉朝兴苑校、浙江都市艺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浙江遂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徐应涛
16
模具行业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产教融合基地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舜宇集团、海天集团、宁波远东制模有限公司、北京精雕集团、宁波臻至机械模具有限公司、瑞士GF集团、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神通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泓耀光电部件有限公司、宁波尹球五金制造有限公司、宁波模具行业协会、吉利集团
浙大城市学院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杭州黑胡桃人工智能研究院
侯宏仑
11
龙泉青瓷产教融合基地
丽水学院
业有限公司
季忠苑
12
基于医工信融合的健康大数据工程人才培养
基地
浙江树人学院
树兰(杭州)医院、浙江远图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郑树森
13
时尚制造类人才培养产教融合基地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浙江省珍珠行业协会、浙江阮仕珍珠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
徐光辉
14
宁波环杭州湾数字化生产管理系统产教融合
基地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环杭州湾智能产业园、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天生密封件有限公司
骆挺
15
农村数字经济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基地
汪益兵
25
智能财务产教融合基地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中联集团教育科技公司、新道科技股份有公司、厦门网中网软件有限公司、杭州恒生聚源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王忠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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