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
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是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因素进行评估和划分的。
目前国际上常用的等级划分方法有多种,如中国的五级划分方法,即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和较小五个等级。
下面将介绍这五个等级的主要特点和划分标准。
1.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事故。
具体表现为: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受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00万元以上;或者由于事故而对社会秩序、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造成严重影响。
特别重大事故一旦发生,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并对社会造成重大冲击。
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较大程度人员伤亡和较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具体表现为: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受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0万元以上;或者由于事故导致生产中断、公共服务中断、突发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
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一定程度人员伤亡和一定经济损失的事故。
具体表现为: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受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万元以上;或者由于事故对企事业单位、公共安全或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一定程度人员伤亡和一定经济损失,但未达到较大事故标准的事故。
具体表现为:导致1人死亡或者10人受伤以内,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万元以上。
一般事故危害较小,但也需要引起重视,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较小事故:是指由于操作不当、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小规模事故。
具体表现为:导致较小程度的人员伤亡(轻微伤)、设备损坏或经济损失不大。
较小事故虽然对人员和财产造成的危害相对较小,但也需要以事故为鉴,加强安全管理,防止事故进一步升级。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的目的是为了评估和定位事故的危害程度,便于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和整改措施,以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水平。
而企业和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等级划分的标准来处理安全事故,划定责任和追究责任,及时整改隐患,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提高生产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标准
一、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标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标准二、安全事故处理流程1、事故报告阶段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有关人员在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安监部门或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2小时以内同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同时通知公安、劳动保障、工会、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事故单位发生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应立即上报事故情况。
2、事故调查阶段事故调查由人民政府或人民政府授权、委托的有关部门组织进行,事故调查组由人民政府、安监、主管部门、监察、公安、工会等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视情况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是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后果评估,将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不同等级,以便进行事故预防、监管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我国将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四个等级。
一、一般事故一般事故是指安全生产事故造成轻微伤亡或者较小财产损失,且未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一般事故的特点是事故后果较小,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不大,并能够通过正常的应急措施进行控制和处理。
一般事故的等级一般由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政府进行评定和申报。
二、较大事故较大事故是指安全生产事故造成较多人员受伤或者重大财产损失,且对社会公共安全有一定影响的事故。
较大事故的特点是事故后果较严重,可能对企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营和生产造成一定的压力,需采取一定的应急措施进行控制和处理。
较大事故需要由企事业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三、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是指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多人死亡、重伤或者特大财产损失,且对社会公共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重大事故的特点是事故后果严重,对企事业单位和地方社会产生重大冲击,需要采取紧急、有力的应急措施进行控制和处理。
重大事故必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四、特别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大量人员死亡、重伤或者巨大财产损失,且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的特点是事故后果特别严重,对企事业单位、地方社会和国家整个社会体系都会产生严重冲击,需要采取最紧急、最有力的应急措施进行控制和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要立即报告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并接受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旨在对不同等级的事故进行分类管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应对和处理。
这有助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提高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政府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视程度,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是什么样的?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是什么样的?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在日常的新闻中,常会出现一些对事故程度的描述,一般来说大家听的比较多的就是重大安全事故和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其实对于这些对事故程度的描述也是有一定的规定的,并不能随意的使用这些程度性的词汇,那么▲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是什么样的?▲(一)安全事故等级划分轻微事故,死亡0人,重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0元,上报县级,企业处理。
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直经损100万至900万,上报市级,县级处理。
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直经损1000万至5000万,上报省级,市级处理。
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伤50至99人,直经损5000万至1亿,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直经损1亿以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处理。
以上各条件为或的关系。
符合一项即可定性。
▲(二)其它不同行业还有相应标准:一、火灾事故严重程度分类1996年11月11日由公安部、原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将火灾事故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1、特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2、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一般火灾事故: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
凡在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等原因所致的人员伤亡,列入火灾人员伤亡统计范围。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一、特别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这种事故通常具有极大的社会影响,需要政府和社会各方面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救援和善后工作。
二、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这种事故同样会对社会造成较大的影响,需要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发展,减少损失。
三、较大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此类事故虽较前两者规模较小,但仍需认真对待,及时开展救援和调查工作。
四、一般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虽然一般事故在伤亡和损失方面相对较小,但仍需引起足够重视,及时查明事故原因,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人员伤亡标准人员伤亡标准是指事故造成的人员死亡和重伤数量。
其中,死亡人数直接反映了事故的严重程度;重伤人数则反映了事故对人员身体健康的长期影响。
六、经济损失标准经济损失标准是指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善后处理费用、财产损失价值等。
这一标准有助于客观衡量事故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七、事故原因分类事故原因分类主要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以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
通过对事故原因的深入分析和分类,有助于发现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进而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八、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是指企业、组织和个人在安全生产活动中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同时,个人也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的稳定局面。
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
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
1、安全生产事故可以分为4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构成特别重大事故。
2、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可根据事故发生的严重程度、对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影响等因素进行划分。
一般可分为以下几个等级:
1. 一般事故:指无人员死亡或伤残,或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事故。
此类事故对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但仍需认真处置,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2. 较大事故:指造成一定程度人员伤亡、残疾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
此类事故已对企业运营和员工人身安全产生较大威胁,需要进行详细调查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和预防。
3. 重大事故:指造成多人死亡、重伤、重病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
此类事故具有很高的社会危害性和严重性,对企业和员工造成重大影响,需要组织专家进行调查,及时采取补救和防范措施。
4. 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大量人员死亡、重伤、重病或巨大财产损失的事故。
此类事故具有极高的社会危害性和严重性,对企业和社会造成重大灾难,需要政府和专家组成专项调查组进行彻底调查,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处理,以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根据不同行业和国家法规,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可能有所差异,请根据实际情况参考相应的法规、标准和指南进行划分和评估。
同时,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员工身心安全和企业可持续发展。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及上报流程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及上报流程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工作、日常生活等各个领域发生的事故事件,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
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理和应对安全事故,对安全事故进行等级划分及上报流程的规范化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及上报流程的相关内容。
一、安全事故等级划分为了对不同等级的安全事故进行统一管理和应急处置,通常会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安全事故划分为不同等级。
一般来说,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可以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1. 一级安全事故:一级安全事故是最严重的安全事故,通常具有以下特点:造成多人死亡或重伤;造成相当大的经济损失;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引发重大社会影响。
2. 二级安全事故:二级安全事故次于一级安全事故,一般具备以下特点:造成一人死亡或多人轻伤;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引起一定社会关注。
3. 三级安全事故:三级安全事故是最低级别的安全事故,特点包括:仅造成轻微伤害或无人伤亡;造成较小的经济损失;对环境无明显影响;没有引起社会关注。
二、安全事故上报流程上报安全事故是保障及时响应和有效处理的重要环节。
下面将介绍一般的安全事故上报流程,以供参考。
1. 发现事故并确认:当发生安全事故时,第一步是现场人员及时发现,并通过判断和证实确保该事件是一起安全事故。
2. 确定事故等级:根据上述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确定安全事故的级别,确保在上报流程中得以准确反映。
3. 启动应急响应措施:根据安全事故等级来制定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预案,并立即启动执行,以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4. 隔离现场和保护证据:确保安全事故现场人员的安全,同时保护事故现场的证据,以便事后的调查和分析。
5. 上报给责任部门:按照企业或组织内部的规定,将安全事故的详细情况及时准确地上报给相关的责任部门或相关人员。
6. 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责任部门会及时派遣专业人员到达现场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帮助现场人员进行应急处理和善后工作。
安全事故等级怎么划分标准
一、安全事故等级怎么划分标准(一)生产安全事故划分标准: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二)生产事故等级划分1、特别重大事故;2、重大事故;3、较大事故;4、一般事故。
安全事故等级怎么划分标准二、安全事故分类(一)按照事故发生的行业和领域划分1、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2、火灾事故3、道路交通事故4、农机事故5、水上交通事故(二)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划分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三)按照事故原因划分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顶片帮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20种。
三、安全事故责任划分事故责任主体即事故责任者,是指未履行法定义务、实施了相关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和事故报告、救援、调查处理负有责任并应受法律制裁的社会组织和个人。
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应受责任追究的事故责任主体主要有四种:(一)事故发生单位。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依法应当履行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义务;因其违法造成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发生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负有报告、救援和接受调查的义务。
据此,生产经营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应当作为独立的责任主体承担法律责任。
(二)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不仅要追究事故发生单位的责任,还要对其有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
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包括负有责任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对生产经营活动负全面领导责任、有主要决策指挥权的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包括负有直接领导、管理责任的有关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包括负有直接责任的从业人员和其他人员。
事故级别划分4个标准口诀
事故级别划分4个标准口诀
以下是事故级别划分4个标准口诀: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后,或者10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简述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
简述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因意外、违章等原因造成物质财产和人身伤害的事件。
为了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分类和评估,方便统计和管理,国家制定了一套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主要分为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和轻微事故四个等级。
1. 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严重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1)死亡人数达到1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达到500万元以上的;(2)死亡人数达到5-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0-500万元的,并且有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或者较大的生态环境影响的;(3)在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重大活动等场所发生事故,死亡人数达到3-4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达到50-100万元的;(4)在特殊行业和重要领域发生的事故,死亡人数达到1-2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50万元,并且有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或者较大的生态环境影响的。
2. 较大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较大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事故。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1)死亡人数达到3-4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达到50-100万元的;(2)死亡人数达到1-2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50万元,并且有较大的社会影响或者较大的生态环境影响的;(3)在需要特殊防护的场所和行业发生事故,死亡人数为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足10万元,但有较大的社会影响或者较大的生态环境影响的。
3. 一般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一定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事故。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1)死亡人数达到1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足10万元的;(2)在需要一定防护的场所和行业发生事故,死亡人数为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但有一定的社会影响或者一定的生态环境影响的。
4. 轻微事故轻微事故是指造成轻微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事故。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1)轻微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足0.1万元的;(2)在需要一定防护的场所和行业发生事故,轻微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足0.01万元的。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因生产活动中的可预见的不安全因素,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故。
为了更好地管理安全生产事故,国家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安全生产事故可以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5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事故,或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事故,或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或者对环境造成较大污染的事故,或者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1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0万元以上的事故,或者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的事故,或者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1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500万元的事故,或者不发生人员死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但仍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的事故,或者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的出台,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依据,为政府有效地治理安全生产事故提供了可行性方案,起到了重要作用。
因此,各地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努力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安全事故的分级及其级别标准-重特大安全事故标准
安全事故的分级及其级别标准一、道路交通事故分类: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 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安全生产事故分级: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直经损100万至900万,上报市级,县级处理。
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直经损1000万至5000 万,上报省级,市级处理。
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伤50至99人,直经损5000万至1 亿,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直经损1亿以上, 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处理。
三、火灾事故严重程度分类:1996年11月11日由公安部、原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将火灾事故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1、特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10 人以上(含10人,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2、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一般火灾事故: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
凡在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等原因所致的人员伤亡,列入火灾人员伤亡统计范围。
其中死亡以火灾发生后7天内死亡为限,伤残统计标准按原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认定。
划分安全事故等级的标准是什么
划分安全事故等级的标准是什么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是指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严重程度划分的事故等级。
这种事故等级的划分,主要是为了便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分级管理。
那么,划分安全事故等级的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律伴网小编为您提供相关介绍,供您参考。
一、划分安全事故等级的标准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事故处理法律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第三十二条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事故分为几个等级?
安全生产事故分为几个等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的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重伤的范围。
残疾分为几个等级?残疾共分为十个等级:一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不能工作;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c.明显职业受限;d.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c.职业种类受限;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d.社会交往贫乏。
残疾人用品——电动爬楼车六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b.各种活动降低;c.不能胜任原工作;d.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c.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d.社会交往降低。
安全生产事故的等级划分
安全生产事故的等级划分安全生产事故的等级划分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由于人为或自然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等不良后果。
为了对事故进行及时、准确的识别和处理,国际上普遍采用了事故等级划分的方法,将事故按照严重程度分成不同的等级,以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和预防控制措施。
通常情况下,事故的等级划分是根据事故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的影响程度来确定的。
下面是我国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的一种常见标准。
一级事故:一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轻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这类事故往往具有严重的社会影响和较大的直接经济损失,需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的救援措施,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和损失。
二级事故:二级事故是指造成3至9人死亡,30至99人重伤、轻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至500万元的事故。
这类事故虽然没有一级事故那样严重,但仍然需要及时处置,及时组织施救,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尽量减少事故对人员和财产的伤害。
三级事故:三级事故是指造成1至2人死亡,10至29人重伤、轻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至100万元的事故。
这类事故属于重要事故,虽然伤亡和损失程度相对较轻,但仍然需要按照预案进行处理,避免事态扩大化。
四级事故:四级事故是指仅有轻微伤亡或影响到产品质量的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事故。
这类事故对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影响较小,但也需要及时发现和处理,防止事故进一步发生或扩大。
五级事故:五级事故是指仅仅是一些轻微事故,没有人伤亡,没有财产损失,或只有轻微经济损失的事故。
这类事故相对较为常见,但通过及时的处理和预防措施,可以有效控制和避免。
根据事故等级的划分,我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处理措施,以减少事故对人员和财产的伤害。
此外,企业和个人也应时刻注意安全生产,加强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防患于未然,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工作和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不良后果。
为了对安全事故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和处理,需要对安全事故进行等级划分,以便进行分类管理和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对安全事故进行等级评定的依据,下面将从严重程度、影响范围、损失程度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应当根据其严重程度来进行评定。
一般来说,安全事故可以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个等级。
轻微事故是指对人身、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较小,影响范围较小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对人身、财产和环境造成一定损失,影响范围较广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对人身、财产和环境造成较大损失,影响范围较大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对人身、财产和环境造成极其严重的损失,影响范围极其广泛的事故。
其次,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还应当考虑其影响范围。
影响范围是指安全事故对周围环境和相关人员造成的影响程度。
一般来说,影响范围可以分为局部影响和全面影响两种。
局部影响是指安全事故的影响范围局限在一定范围内,对周围环境和相关人员的影响较小;全面影响是指安全事故的影响范围较广,对周围环境和相关人员的影响较大。
最后,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还应当考虑其损失程度。
损失程度是指安全事故对人身、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具体损失情况。
一般来说,损失程度可以分为轻微损失、一般损失、重大损失和特大损失四种。
轻微损失是指安全事故对人身、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较小,可以很快得到恢复;一般损失是指安全事故对人身、财产和环境造成的一定损失,需要一定时间和成本进行恢复;重大损失是指安全事故对人身、财产和环境造成的较大损失,需要较长时间和较大成本进行恢复;特大损失是指安全事故对人身、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极其严重的损失,需要极大的时间和成本进行恢复。
总的来说,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对安全事故进行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通过严重程度、影响范围、损失程度等方面的评定,可以对安全事故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和处理,以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人身、财产和环境的安全。
安全生产事故划分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划分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划分标准可以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来划分。
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等级:
1. 特别重大事故:指发生在重大装备、重大危险源或者大型公共场所的事故,造成特别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例如核辐射事故、大型爆炸事故等。
2. 重大事故:指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但程度没有达到特别重大事故的标准。
例如矿井事故、化工厂爆炸事故等。
3. 较大事故:指造成一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程度较轻。
例如交通事故、建筑工地坍塌事故等。
4. 一般事故:指造成轻微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对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
例如个别设备故障、机械事故等。
根据事故的性质和类型,还可以进一步细分为机械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
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可能还会有一些特定的事故划分标准和分类,以适应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
一、安全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二、发生安全事故后多少小时上报(一)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二)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三、不同等级的上报情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