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罗尔斯正义原则如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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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斯正义原则的论证逻辑及其对社会福利的启示

罗尔斯正义原则的论证逻辑及其对社会福利的启示

罗尔斯正义原则的论证逻辑及其对社会福利的启罗尔斯正义原则的论证逻辑及其对社会福利的启示罗尔斯正义原则是伦理学和政治哲学领域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其所表达的核心思想是在社会中建立一个公平、正义和平等的社会制度。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罗尔斯正义原则的论证逻辑以及其对社会福利的启示。

一、罗尔斯正义原则的基本理念罗尔斯正义原则的提出者是美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他认为,社会正义应该建立在两个基本原则之上:第一个原则是自由平等原则,即每个人应该有同样的自由权利,每个人的基本权利都应该得到保障;第二个原则是差异原则,即社会的不平等现象应该通过一定的制度来纠正,以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罗尔斯的正义理论是基于社会契约论的,他认为人们在建立社会制度时必须对彼此进行公正对待,因此需要建立一套基于理性和公正的准则。

这些准则要在公正的原则之下,使得人们享有自由、平等和公正的社会制度。

他认为,人们应该以自己在社会中的位置和作用为标准,如同假设自己是该社会中的任何一个成员一样,来构建社会制度。

二、罗尔斯正义原则的论证逻辑罗尔斯正义原则建立在社会契约理论之上,其论证逻辑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社会契约论社会契约论指出,人们在社会中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则和制度,这些规则和制度应该是公正和公平的。

人们之所以需要社会契约,是因为他们自然状态下存在着一定的利益冲突。

为了解决这些冲突,人们需要通过契约,建立起共同的规则和制度来实现共同的目标和利益。

2. 自由平等原则自由平等原则是罗尔斯正义原则的第一个基本原则。

该原则体现了每个人的自由权利和平等权利,保证了每个人都有同样的权利和机会,而不会因为社会背景、财富、性别等任何因素而受到歧视或限制。

罗尔斯认为,在自由平等原则下,每个人都应该享有最大的自由和权利,而这些权利的行使不应该侵犯到别人的自由和权利。

所以,社会制度应该支持和维护个人的自由权利和平等权利。

3. 差异原则差异原则是罗尔斯正义原则的第二个基本原则。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约翰·罗尔斯是20世纪美国最具影响力的政治哲学家之一,其著作《正义论》被誉为政治哲学的经典之作。

书中,罗尔斯提出了两个正义原则,即差异原则和自由原则,用以指导社会制度的构建和公正的实现。

本文将详细阐述这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

一、差异原则差异原则是罗尔斯倡导的第一条正义原则。

它要求任何社会制度应当最大限度地提高弱势群体的利益,即最不幸福的人的利益。

具体来说,就是要确保社会上所有人的基本社会经济地位最低的人可以在社会上得到最大的好处。

这个原则还规定了一种分配原则,即所得的不平等只有在符合所有人的利益且开放机会的条件下才能出现。

这是差异原则的一个重要特点,它允许和支持合理的不平等。

差异原则的意义在于它充分考虑了社会中不同阶层和群体之间的利益平衡,这是实现社会正义的非常重要的一步。

由于差异原则的存在,弱势群体可以得到更多的关注和照顾,从而能够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和公平的资源分配。

同时,差异原则还规定了合理的分配原则,使得社会不同的财富分配是可接受的,这可以缓解社会激烈的财富分化现象,更好地保障所有人的权利和利益。

二、自由原则自由原则是罗尔斯倡导的第二条正义原则,它旨在保障个人自由和利益的平衡。

自由原则要求任何社会制度必须确保每个人都有完整的基本自由,包括思想、言论、信仰、结社和自我实现等方面的自由。

这个原则还规定了一种分享自由的原则,即所有人享有同等的基本自由,同时限制这些自由只有在遵守其他自由原则和公平公正的条件下才可以实现。

自由原则的意义在于它保障了每个人的基本自由,通过平衡不同的自由之间的竞争关系,保证了个人利益的平等和公正。

在一个没有自由的社会中,人们甚至很难体验到正义和公正,而自由原则则不仅可以保证人们享有自由,还能够确保这个自由不损害其他人的自由和利益。

正是因为自由原则存在,每个人才能在社会上自由发展和实现自己的价值。

总之,罗尔斯的差异原则和自由原则为我们搭建起实现社会正义的框架,它们为社会制度的构建和公正的实现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意义。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正义论》是英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于1971年出版的一部重要著作,该书深入探讨了正义的概念、原则以及其在社会中的应用。

在书中,罗尔斯提出了两个基本的正义原则,即自由权利原则和差别原则,并阐述了这两个原则的指导意义。

罗尔斯提出的自由权利原则认为每个人都有一定的基本自由权利,任何人都不能无理由地侵犯他人的自由权利。

这个原则以人人平等和自由为基础,在社会中的具体指导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自由权利原则要求社会中的制度和法律应当保障每个人的基本自由。

这就意味着任何违反自由权利的法律和制度都是不正义的,应当被废除。

罗尔斯认为,一个正义的社会应当建立在公正的法律和制度之上,这些法律和制度应当保障每个人的平等自由,而不偏袒任何一方。

自由权利原则要求社会中的资源分配应当遵循公平原则。

罗尔斯认为,一个正义的社会应当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使得每个人在享有自由的前提下都有平等的机会去发展自己的才能和追求自己的幸福。

这就要求社会中的财富和福利不能仅仅由少数人垄断,而应当以公正的方式分配给每个人。

自由权利原则要求社会中的机会应当平等。

罗尔斯认为,一个正义的社会应当消除任何不平等的制度和机制,确保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去参与社会生活和享受公共资源。

这就要求社会中的教育、工作和政治等机会不应当受到不正当的歧视和排斥,而应当对每个人开放。

罗尔斯还提出了差别原则。

差别原则认为社会中的不平等只有在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情况下才是合理的:一是这种不平等对于所有社会成员都能带来最大的利益,特别是对于社会中最弱势的成员;二是这种不平等是公正的制度下产生的,而不是由个人的特殊权力或特权导致的。

在这个原则的指导下,罗尔斯强调了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照顾,以及对社会中的社会福利和公平问题的思考。

《正义论》中的两个正义原则,即自由权利原则和差别原则,对于现代社会的发展和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自由权利原则要求社会保障每个人的基本自由,确保资源和机会的公平分配;差别原则则要求社会中的不平等只有在符合公正原则的情况下才能存在。

《论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两个原则》范文

《论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两个原则》范文

《论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两个原则》篇一一、引言罗尔斯(John Rawls)是当代伦理学和政治哲学的重要人物,其分配正义理论对于现代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有着深远的影响。

罗尔斯在其代表作《正义论》中提出了两个著名的原则,即“平等自由原则”和“差异原则”,这两个原则构成了其分配正义理论的核心。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这两个原则的内涵、特点及其在现实社会中的应用。

二、罗尔斯的平等自由原则罗尔斯的第一个原则是平等自由原则,即每个人都应享有平等的政治自由权利。

这一原则体现了对个体权利的尊重和保护,强调在公正的社会制度下,每个人都应享有同等的政治地位和自由权利。

平等自由原则的特点在于其普遍性和无差别性。

它要求在法律和制度上保障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不受种族、性别、财富等因素的影响。

这一原则的实现需要建立一个公正的社会环境,确保每个人都能在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下享有平等的权利。

三、罗尔斯的差异原则罗尔斯的第二个原则是差异原则,即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这些不平等应有利于最不利者的利益;二是这些不平等应被合理地解释为对才能和贡献的认可。

这一原则旨在解决社会财富和资源分配的正义问题,强调在保障基本权利的同时,应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实现社会公平。

差异原则的特点在于其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强调社会不平等应具有合理性和正当性。

它要求在分配社会财富和资源时,应考虑到每个人的能力和贡献,以及他们的生活条件和境遇。

这一原则的实现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弱势群体能够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

四、两个原则在现实社会中的应用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对于现实社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制定社会政策和法律制度时,应遵循平等自由原则和差异原则,确保每个人都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同时,应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通过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参与社会发展的能力。

此外,还应建立一个公正的税收制度,通过税收调节社会财富的分配,实现社会公平。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摘要】罗尔斯是当代政治哲学的重要代表,其著作《正义论》提出了两个重要的正义原则:自由原则和差别准则。

自由原则强调每个人应当有最大的基本自由权利,这对于保障个人的自由和权利至关重要。

差别准则则关注社会中的不平等现象,并提出在确保每个人享有基本权利的基础上,可以允许一定程度的不平等。

这两个原则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罗尔斯对于正义的理解。

在未来的研究中,可以探讨如何在现实社会中实践这些正义原则,以及如何解决由于不同理念和利益导致的正义冲突。

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思考和指导,对于建设一个公正和平等的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罗尔斯,《正义论》,正义原则,自由原则,差别准则,指导意义,补充,重要性,未来研究方向1. 引言1.1 介绍罗尔斯《正义论》罗尔斯的《正义论》是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重要著作,被视为政治哲学领域的经典之作。

该书主要探讨了正义的概念及其在社会中的应用,并提出了两个基本的正义原则,即自由原则和差别准则。

罗尔斯认为,正义是一个基本的社会原则,应该被所有人遵守。

通过正义原则的确立和实施,社会才能实现公平、平等和和谐的目标。

在《正义论》中,罗尔斯着重强调了人们的自由权利,认为自由是一个社会中最重要的价值。

他认为,每个人都有权利自由地追求自己的利益和幸福,而这种自由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

自由原则成为了罗尔斯论述正义的重要基石,指导着人们在社会中的行为和决策。

通过对罗尔斯的《正义论》的介绍,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他关于正义的理论和观点。

这部著作不仅对当代政治哲学产生了深远影响,也为我们理解社会中的正义和公平带来了新的视角和思考。

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们将深入探讨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以及它们的指导意义,从而更好地理解他的思想和观点。

1.2 阐述研究目的本文旨在探讨罗尔斯《正义论》中的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

通过对自由原则和差别准则的重要性进行阐述,我们将深入分析这些原则在社会政治领域的意义和作用。

《论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两个原则》范文

《论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两个原则》范文

《论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两个原则》篇一一、引言罗尔斯(John Rawls)是当代伦理学和政治哲学领域的重要人物,其分配正义理论在学术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该理论的核心在于两个基本原则,即“平等自由原则”和“差异原则”。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这两个原则的内涵、意义及其在现实社会中的应用。

二、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两个原则1. 平等自由原则平等自由原则是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首要原则,它主张每个人都应享有平等的政治自由和基本权利。

这些权利和自由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包括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等。

这一原则强调了社会正义的基础,即每个人都应享有平等的尊严和价值。

2. 差异原则差异原则是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第二个原则,它主张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这些不平等应有利于社会中最不利者的利益;二是这些不平等应被公平的机会公平地安排。

这一原则强调了社会正义的实质,即通过合理的分配机制来减少社会贫富差距,提高弱势群体的生活水平。

三、两个原则的内在联系与现实意义1. 内在联系平等自由原则和差异原则是相互联系的。

前者强调了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为后者提供了基础;后者则是在前者的基础上,进一步关注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问题,提出了更为具体的分配正义要求。

两者共同构成了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核心内容。

2. 现实意义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对于现代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强调了人人平等的观念,为建设公正、和谐的社会提供了理论支持。

其次,差异原则提倡公平的机会安排,有助于减少社会贫富差距,提高弱势群体的生活水平。

最后,该理论为政策制定者提供了有益的指导,使其在制定政策时更加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四、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应用与挑战1. 应用领域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多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

在政治领域,该理论为民主制度的建立和维护提供了理论支持;在经济领域,它为公平的市场经济提供了指导原则;在社会领域,它有助于实现社会的公平与和谐。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正义论》是英国哲学家罗尔斯的代表作之一,也是现代政治哲学中的经典著作。

在这部著作中,罗尔斯提出了两个正义原则,即“自由原则”和“差别原则”,并阐释了它们的指导意义。

本文将通过对这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的解释,来对《正义论》进行简要的分析。

让我们来看一下这两个正义原则的内容:1. 自由原则:每个人都有一套基本的自由权利,这些权利必须得到保障,并且不受他人的侵犯。

这些基本的自由权利包括言论自由、信仰自由、自由选择职业、自由结婚、自由行动等。

2. 差别原则: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应当被安排成员最大限度地使得基本自由能够保障,并且在最不利的地位的人的利益得到优先考虑的情况下。

接下来,我们将分别对这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进行解释。

自由原则是《正义论》中的第一个正义原则。

罗尔斯认为,每个人都应当享有一定范围内的自由权利,这些自由权利是最为基本的、不可侵犯的。

在这一原则中,罗尔斯提出了一系列的自由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言论自由、信仰自由、迁徙自由、结婚自由、自由选择职业、自由行动等等。

这些自由权利是每个人在生活中都应当享有的,它们是构成个体自由和尊严的基石。

这样的自由原则对于一个人应当得到的权利进行了明确定义,保证了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都能够享有一定的自由空间。

自由原则的指导意义主要在于,它要求社会和政府应当制定并执行相关的制度和政策,来保障每个人的这些基本自由权利。

这就需要建立一系列的制度和机构,来确保这些自由权利不受侵犯。

建立言论自由的法律和法规来保护每个人的言论自由,建立宗教自由的法律和法规来保护每个人的信仰自由,建立结婚自由的法律和法规来保护每对夫妻的结婚自由等等。

这些制度和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是为了保障每个人的基本自由权利不受侵犯,从而构建一个公正的社会。

差别原则的指导意义主要在于,它要求社会和政府应当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来弥合社会中不同人群的差距,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地保障每个人的基本自由。

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解读

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解读

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解读公平和正义是社会中许多人追求的价值观。

而在这个领域中,约翰·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无疑是备受关注的。

他的理论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在一个社会中,如何分配资源和权利才能实现公正?理论概述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可以简单概括为「最大化最差状况原则」和「差异原则」。

在他的理论中,他认为一个公正的社会应该将重点放在最不幸的人身上。

换句话说,任何社会政策或制度都应该将资源和机会分配给那些最贫困、最弱势的人。

具体来说,罗尔斯提出了「义务市民主义」的概念,即每个人都有义务为社会的公平正义做出贡献。

在他的理论中,公正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能得到相等的份额,而是基于一种公平的原则来进行分配。

两个原则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依赖于两个原则:「自由原则」和「差异原则」。

自由原则自由原则指出,在一个公正的社会中,每个人应该有平等的基本自由。

这些自由包括言论自由、组织自由、宗教自由等。

这个原则强调了每个人都应该能够在社会中自由地发展、追求幸福。

差异原则差异原则指出,在追求公正的社会应该承认不同人的不平等性,并通过适当的分配来弥补这些差异。

罗尔斯强调,社会不平等并非问题所在,而是不平等是否基于公正的原则进行分配。

争议和反驳当然,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也引起了一些争议和反驳。

有人认为,他的理论过于理想化,并不能很好地适用于实际社会。

另外,一些批评者认为,他的理论忽略了个人的自由选择和努力对于社会地位和资源分配的影响。

还有人质疑罗尔斯的理论是否能够解决全球的正义问题,因为在全球范围内存在着巨大的经济和社会差距。

总体而言,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为我们思考社会公正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框架。

尽管存在争议,但他的理论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研究。

通过关注最不幸的人、平等的基本自由和适当的差异,我们可以更好地追求一个公正的社会。

因此,在我们追求公平正义的过程中,我们应该不断学习并思考如何将罗尔斯的理论应用于实践中,以期创造一个更加公正和平等的社会。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正义论》是英国哲学家罗尔斯(John Rawls)于1971年出版的著作,是现代政治哲学领域的经典之作。

在这本书中,罗尔斯提出了两个正义原则,即“自由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并讨论了它们的指导意义。

自由平等原则是罗尔斯提出的第一个正义原则。

它的核心思想是追求社会中每个人的自由和平等。

这一原则要求社会制度应当为所有人提供平等的基本自由权利,如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和追求个人目标的自由。

所有人都享有相同的权利和机会,不受社会地位、财富或其他个人特征的影响。

自由平等原则的指导意义在于它强调了个人权利和自由的重要性。

它要求社会中的每个人都能够自由地发展、追求自己的目标,并在同样的基础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这意味着社会制度应当保证每个人的自主性和平等性,不仅要求在法律上保护个人权利,还要在社会经济结构中提供公正的机会和资源分配。

差别原则是罗尔斯提出的第二个正义原则。

它的核心思想是要求社会中的财富、权力和资源的不平等分配能够使社会中最低势力的人群获益。

根据差别原则,不平等只有在相对最不利地位的人群得到实质改善的情况下才是合理的。

差别原则的指导意义在于它强调了社会公正和对弱势群体的关怀。

它要求社会制度应当通过合理的资源分配和社会政策来改善最贫困和最不利的人群的境况。

这意味着在社会选择和政策制定中应当优先考虑那些最弱势的人群,并采取措施来减少贫困和不公平现象。

罗尔斯《正义论》中的两个正义原则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自由平等原则强调个人权利和自由,要求社会制度为所有人提供平等的自由和基本权利。

差别原则强调社会公正和对弱势群体的关怀,要求改善最不利地位人群的境况。

这两个原则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罗尔斯对正义的理念,为我们思考公正社会的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指导。

罗尔斯的公平三原则

罗尔斯的公平三原则

罗尔斯的公平三原则
罗尔斯的公平三原则是指正义的三个基本原则,即自由原则、差别原则和平等原则。

这三个原则共同构成了罗尔斯对于社会正义的理解和实践。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分析罗尔斯的公平三原则,并探讨其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

自由原则是指每个人都有同等的基本自由权利,这包括言论自由、宗教自由、思想自由等。

自由原则强调了每个人的平等地位和尊重个体权利的重要性。

在现实生活中,自由原则的应用可以体现在法律保护方面,保护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

同时,自由原则也要求社会制度的公正性,确保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去追求自己的目标和幸福。

差别原则是指社会和经济不平等只有在对最不利的人群有利的情况下才是合理的。

差别原则认为,在社会分配资源时,应该优先考虑最弱势群体的利益,确保资源的公平分配。

在现实生活中,差别原则的实践可以体现在社会福利制度的建设上,通过税收和社会保障等方式,为最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以实现社会的公平和稳定。

平等原则是指公正的分配应当以公平的程序进行,而不是依据个体的特定特征。

平等原则强调了个体的平等地位和机会的平等性。

在现实生活中,平等原则可以体现在教育机会的均等分配上,通过改善教育资源配置,确保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以实现
社会的公平和发展。

罗尔斯的公平三原则是对社会正义的基本原则,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公正和平等的社会秩序。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应该根据这些原则来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以确保社会的公平和稳定。

同时,作为个体,我们也应该尊重他人的权利,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共同参与到社会的建设和发展中。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实现一个更加公正和和谐的社会。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正义论》是英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于1971年出版的重要著作,其中提出了两个正义原则,即差别原则和自由原则,并探讨了它们的指导意义。

差别原则是指社会的各种不平等只能在这样的情况下被接受,即它们应当使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得到最大的利益。

差别原则旨在解决社会上的不平等问题,特别是贫富差距和社会阶层的不平等。

罗尔斯认为,在一个公正的社会中,不应该只关注社会最底层的人们,而是要考虑到处于任何劣势群体中的人们。

差别原则的指导意义在于要确保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减少贫困与失落。

自由原则是指人们应当有最大可能的自由来追求自己的利益和目标,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被限制或者有限的干涉。

自由原则的目的在于保护个人的自由权利和尊严,确保每个人都能够自主选择和发展自己的生活。

罗尔斯认为,在一个公正的社会中,人们应该拥有一定程度的自由,并有权利追求自己的幸福和满足。

自由原则的指导意义在于要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主发展,促进社会的多样性和进步。

这两个正义原则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它们强调了社会的公正和平等。

差别原则保证了社会机会和资源的公平分配,促进了社会阶层和贫富差距的减少,缩小了社会的不平等。

自由原则保护了个人的权利和尊严,确保了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这两个原则通过设定限制和社会责任,平衡了个人权利与社会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

差别原则要求社会上更有能力和有助于社会整体利益的人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为其他人提供帮助和支持。

自由原则则要求政府和社会采取适当的措施,保障人们的基本权利和自由,防止权力的滥用和不公正的行为。

这两个原则都鼓励人们参与社会公正和平等的实现。

差别原则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参与到社会公平和平等的推动中,为实现这一目标做出贡献。

自由原则则要求每个人在追求自己的利益和目标的也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和自由。

这样一来,社会才能实现正义原则所追求的社会公平和人的自由发展。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正义论》是美国哲学家罗尔斯(John Rawls)的代表作,该书于1971年首次出版,在全球范围内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争议。

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出了两个正义原则,这两个原则对于理解和构建公正社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文将从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出发,分析其具体内容和指导意义。

罗尔斯提出的第一条正义原则是:每个人都要有同等的基本自由。

这一原则是在倡导平等和每个人的自由权利上进行的,即每个人在享有自由权利的时候,都应该享有同等的权利。

这包括言论自由、宗教自由、集会自由、交往自由等方面,每个人都应该享有同等的自由权利。

罗尔斯认为,只有在保障每个人的自由权利的基础上,才能构建一个公正的社会。

在这个意义上,这个原则要求社会中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压迫和剥削,每个人在享受自由权利的也要尊重他人的自由权利。

罗尔斯提出的第二个正义原则是: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只有在它既对最不幸利的人员造成最大的利益,同时又能够与每个人的职位和机会公平的选择性连带起来,这样的不平等才是正义的。

这个原则要求社会中的不平等只有在对最不幸利的人员造成最大的利益的情况下才是正义的,即社会中的不平等必须是对每个人都有利的,而不是惟利是图,或以牺牲他人为代价的不平等。

这个原则还要求社会中的不平等必须是公平的,即每个人都有公平选择的机会和发展的职位,不应该因为社会地位或经济条件而受到歧视和剥削。

这两个正义原则为我们构建公正社会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意义。

这两个原则强调了每个人的自由权利,强调了每个人在享受自由权利的也要尊重他人的自由权利。

这要求我们在社会中建立起一个基于平等和尊重的关系体系,避免出现任何形式的压迫和剥削。

这两个原则强调了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必须是正义的,即对每个人都有利的不平等,并且是公平的不平等。

这要求我们在社会建设中采取措施来减少贫富差距,通过改革社会制度来促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认为,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为我们构建公正社会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意义。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罗尔斯(John Rawls)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政治哲学家之一,他的著作《正义论》被认为是社会契约论的经典之作。

在这本著作中,他提出了两个正义原则:自由平等原则和差异原则。

这两个原则被称为“罗尔斯原则”或“最大化最低限度原则”,它们指导着我们在社会政策和资源分配方面的决策。

本文将对罗尔斯的这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进行详细阐述。

自由平等原则是罗尔斯正义理论的核心原则之一。

它主张每个人都应该有最大程度的自由权利,并且这些自由权利不能对其他人的自由权利产生不当的侵犯或限制。

这意味着每个人都应该有平等的基本自由,包括自由表达观点、宗教信仰自由、追求幸福的自由等。

罗尔斯认为这些自由权利是无可替代的,是我们作为人的尊严所必须尊重和保护的。

自由平等原则的指导意义在于保护个人的基本权利和尊严。

它要求政府和社会制度应该以最大程度满足人们的自由需求为目标,并且限制任何可能侵犯这些自由权利的行为。

在言论自由方面,政府应该保护每个人的发言权利,禁止对言论的不当限制和干预。

在宗教信仰自由方面,政府应该保证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信仰的自由,并且不因信仰而受到歧视或迫害。

自由平等原则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公正和包容的社会,保障每个人都能够在平等的基础上享受自由和权利。

差异原则是罗尔斯正义理论的另一个重要原则。

它主张社会和经济不平等是可以接受的,前提是这种不平等是对最不幸者最有利的,并且与公正原则相一致。

差异原则认为,在资源分配和社会政策方面,应当优先考虑那些最不幸的个人和群体,力求使他们的状况得到改善。

差异原则的指导意义在于实现社会的公平和包容。

它要求我们在分配资源和权利的时候要考虑到不同个体和群体之间的差异,并且尽力减少不平等对最不幸者的不利影响。

在教育领域,差异原则要求我们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给每个人,并且给予那些因为经济或社会原因而处于不利地位的人更多的资源和支持。

在社会保障方面,差异原则要求我们保障每个人的基本生存需求,并且为那些最不幸的人提供额外的支持和照顾。

《论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两个原则》范文

《论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两个原则》范文

《论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两个原则》篇一一、引言罗尔斯(John Rawls)是当代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的重要人物之一,其分配正义理论在学术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以两个基本原则为核心,这两个原则构成了其理论体系的基础。

本文旨在探讨这两个原则的内涵、特点及其在现代社会中的意义。

二、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两个原则1. 平等自由原则罗尔斯的第一个原则是平等自由原则,即每个人都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和自由,这些权利和自由不应受到任何限制,除非在特定情况下能够被证明是必要的。

这一原则体现了对个人自由和尊严的尊重,同时也为社会的稳定和和谐提供了基础。

2. 差异原则罗尔斯的第二个原则是差异原则,即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当被安排得使得它们(a)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相符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

换句话说,分配应当在尊重每个人的基础上,更多地考虑到社会中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的利益。

这一原则强调了社会公正和公平的重要性,它为减少社会贫富差距、提高弱势群体的生活水平提供了理论支持。

三、两个原则的特点和意义1. 平等自由原则体现了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尊重,为社会的稳定和和谐提供了基础。

它强调了每个人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地位,使得每个人都能够享有基本的权利和自由。

2. 差异原则则更加关注社会中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的利益。

这一原则体现了对公正和公平的追求,它要求在分配资源和权力时,更多地考虑到弱势群体的利益。

这种分配方式有助于减少社会贫富差距,提高弱势群体的生活水平,从而实现社会的公正和公平。

3. 两个原则相互关联、相互支持。

平等自由原则为差异原则提供了基础,使得每个人都能够在平等的条件下参与到社会资源的分配中。

而差异原则则是在平等自由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关注了社会中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的利益,使得分配更加公正和公平。

这种相互关联、相互支持的关系使得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具有更强的解释力和说服力。

四、现代社会中的意义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在现代社会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论罗尔斯的正义原则

论罗尔斯的正义原则

论罗尔斯的正义原则作者:段念来源:《群文天地》2009年第07期一、罗尔斯正义原则的内容(一)罗尔斯社会正义的两条基本原则社会正义的一般理念是使社会的基本权利和利益分配趋向于公平合理,首先是保障每个人的平等的自由权利,以保证每个人在人格和尊严上的平等,不受侵犯;其次要给每个人以公平竞争的机会,以便促进人们通过自身的努力减少不平等的差别;最后,如果社会出现不平等,就必须把它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即一种不平等的后果必须对每个社会成员,尤其是对处于社会劣势地位者带来最大的利益。

罗尔斯社会正义的两条基本原则是:“第一个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

第二个原则: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1)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2)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

第一个原则适用于政治权利领域,它讲的是平等自由原则。

第二个原则适用于经济、社会权利领域,它讲的是民主原则。

(二)罗尔斯正义原则的优先规则罗尔斯认为,正义的两个原则是按照“词典式”先后次序安排的,它包含两个优先规则。

第一个优先规则(自由的优先性):两个正义原则应以词典式次序排列,因此,自由之能为了自由的缘故而被限制。

包括两种情况:(1)一种不够广泛的自由必须加强所有人分享的完整的自由体系;(2)一种不够平等的自由必须可以为那些拥有较少自由的公民所接受。

第二个优先规则(正义对效率和福利的优先):第二个正义原则以一种词典式次序优先于效率原则和最大限度追求利益总额的原则;公平的机会优先于差别原则。

二、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对构建和谐社会正义实现的重要意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罗尔斯的正义原则的理论价值,对我国构建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论罗尔斯的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

论罗尔斯的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

论罗尔斯的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
罗尔斯的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是指每个人应该在起点处拥有相等的机会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和发展。

这种平等的机会包括教育、职业、财产和权利等方面。

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是罗尔斯在其名著《正义论》中提出的一种公正原则。

他认为,个人的出生背景、因素、天赋不应该对其获得的机会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因此,社会应该采取措施,以确保每个人都能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实现自己的潜力。

罗尔斯认为,实现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需要的社会政策包括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消除性别、种族、宗教和其他歧视,建立一个公正的劳动市场和分配制度,并为贫困和弱势群体提供额外的支持。

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不仅符合道义上的正义原则,也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因为它可以激发个人的动力,提高整个社会的生产力和竞争力。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罗尔斯是2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政治哲学家之一,其著作《正义论》中提出了两个正义原则,分别是自由原则和公平原则。

这两个原则被认为是社会正义的基础,对于指导社会政策,法律制度和个人行为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文将分别介绍这两个原则及其重要性。

首先是自由原则。

罗尔斯将自由原则定义为每个人都应该有最大的基本自由,只要这些自由不侵犯其他人的自由。

这个原则强调了每个人在社会中应该拥有的基本自由权利,如宗教自由、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等。

在罗尔斯看来,每个人都应该有平等的权利去追求自己的目标和兴趣,而这些基本自由是他人不能侵犯的,即使社会利益需要限制某些自由,也应该在保障最基本的自由权利的前提下进行。

自由原则对于社会政策和法律制度的指导意义在于,要求政府和社会保障每个人在基本自由方面具有平等的权利。

在制定政策和法律时,应该遵循保障人们的基本自由权利的原则,不应该过度限制个人的自由,而是应该为每个人提供获得自由的平等机会。

这对于建立一个自由、平等的社会是非常重要的。

其次是公平原则。

罗尔斯将公平原则描述为社会和经济不平等只有在符合两个条件下才是正义的。

第一,这种不平等必须是对最不利条件的人最有利的。

第二,这种不平等必须对每个人的利益都是公平的。

公平原则的核心是要求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该使得社会中处于最不利条件的人获益,而不是让这种不平等进一步加剧他们的不利处境。

这是因为,罗尔斯认为人们在选择社会制度和经济结构时,应该将最不利条件的人的利益置于首位,这才是一个正义的社会。

公平原则在社会政策和法律制度方面的指导意义体现在,要求社会制度和经济结构应该能够使最不利条件的人获益,而不是加剧他们的不利处境。

在实际操作中,这就要求政府和社会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那些处于最不利条件的人,让他们能够在社会中获得更多的机会和资源。

这对于减少社会不平等,实现社会公平是非常重要的。

《论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两个原则》范文

《论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两个原则》范文

《论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两个原则》篇一一、引言罗尔斯(John Rawls)是当代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的重要思想家之一,其分配正义理论在学术界和社会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罗尔斯的理论建立在两个基本原则之上,即“平等自由原则”和“差异原则”。

这两个原则构成了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核心,为理解社会公正和公平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框架。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罗尔斯的这两个原则,并分析其在现代社会的应用价值。

二、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两个原则1. 平等自由原则平等自由原则指的是每个人都应享有平等的政治自由权利,包括言论自由、宗教自由、集会自由等。

罗尔斯认为,这些自由权利是基本人权,必须得到充分的保障和尊重。

这一原则体现了社会公正和公平的基本要求,确保了每个个体在社会中的地位和尊严。

2. 差异原则差异原则是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核心原则之一。

它主张在社会和经济资源的分配中,应当遵循“最不利者最大利益”的原则,即应当使社会中最不利的人群获得最大的利益。

这一原则旨在消除社会不公和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正和公平。

三、两个原则的相互作用平等自由原则和差异原则在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中相互关联、相互影响。

平等自由原则保障了个体在社会中的基本权利和地位,为差异原则的实施提供了前提条件。

而差异原则则进一步保障了社会公正和公平,确保了最不利人群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两个原则的相互作用,构成了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整体框架。

四、现代社会应用价值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对于现代社会具有重要应用价值。

首先,平等自由原则有助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

其次,差异原则有助于消除社会不公和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正和公平。

在当今社会,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技发展的加速,社会不公和贫富差距问题日益突出,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种重要的理论框架和思路。

五、结论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以平等自由原则和差异原则为核心,为理解社会公正和公平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框架。

罗尔斯论如何达成正义社会的稳定

罗尔斯论如何达成正义社会的稳定

罗尔斯论如何达成正义社会的稳定约翰·罗尔斯是二十世纪美国伟大的政治哲学家。

他撰写的《正义论》和《政治自由主义》复兴了当代政治哲学,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引领了数十年的政治哲学研究潮流。

正义问题是约翰·罗尔斯一生思考的首要问题。

文章探讨罗尔斯如何论证达成一个正义社会的稳定和长治久安。

标签:稳定性;多元价值;重叠共识1.为什么探讨社会稳定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构想了一个著名的思想实验。

罗尔斯问,假设大家暂时跳出社会,再一次选择进入一个社会,大家会选择进入什么样的社会?为了回答这个问题,罗尔斯沿着社会契约论的传统,构建了一种“原初状态”。

原初状态是一种思想假设,对比于我们现实生活的社会状态。

简单来说,就是大家一起设想我们该如何制定和同意一种怎样的社会制度安排。

罗尔斯说,正义是一个社会的首要价值,对任何其他价值的追求都应该让位于对正义价值的追求。

根据罗尔斯的论证,最终大家都将同意这样一种政体,在这个政体的制度安排下,应该满足他论证的两点正义原则的要求,从而达成正义社会。

达成一个正义社会之后,罗尔斯思考的是,如何让这个正义社会能够长治久安?由此,罗尔斯开始思考一个正义社会的稳定应该由什么来保证。

在《正义论》中罗尔斯给出了一种未能令人满意的回答,所以他后来又撰写了《政治自由主义》一书。

本文由此出发,通过考察罗尔斯如何思考稳定性问题,来考察他如何达到对正义社会的稳定的追求。

2.何为稳定性问题按照罗尔斯的理解,通过契约构建一个正义的社会,这个社会未必就是稳定的。

但是正义既然是值得所有人追求的,所有社会成员就都应该追求一个正义的社会,这还不够,所有社会成员也都应该追求一个稳定的正义社会,而不是一个不稳定的正义社会。

那么,为什么一个正义社会可能是不稳定的?第一,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到,即便在正义社会中,也会有“搭便车问题”。

搭便车行为是一种侵蚀社会公共福利的行为,搭便车者的增加则将会瓦解社会合作的基础。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正义论》是由美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所著,是一部被誉为20世纪最重要政治哲学著作之一的巨著。

在这部著作中,罗尔斯提出了两个正义原则,分别是自由原则和差异原则。

这两个原则被认为是建立公正社会的基石,在政治、社会和道德领域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自由原则是罗尔斯提出的第一个正义原则,它包括两个方面:每个人都应该拥有一定程度的基本自由权利,并且这些自由权利应该在不损害他人自由的情况下得到保障。

在这个原则中,罗尔斯将基本自由权利定义为言论自由、思想自由、宗教自由、集会自由以及拥有个人财产的权利。

这些自由权利是每个人在公正社会中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这也是建立在理性和道德平等基础上的社会正义的表现。

自由原则的指导意义在于提供了保障每个人在社会中享有基本自由权利的政治原则。

它要求政府和社会制度在设计和实施政策时,应该优先考虑保护个人的基本自由权利,确保这些权利不被侵犯。

在实际操作中,这就意味着要建立法律和制度来保障人们的言论、宗教、集会等权利,同时要设立机制来监督和制约政府的权力,避免权力滥用和侵犯人权。

差异原则是罗尔斯提出的第二个正义原则,它主要关注的是社会中的资源和机会的不平等分配问题。

这个原则要求在社会资源和机会的分配中,应该优先考虑最不利者的利益,并且这种不平等的分配应该能够对整个社会中最不优势的群体产生最大的利益。

这个原则的出发点是要减轻社会中的不平等现象,提升最不利者的生活状况,从而达到促进整个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目的。

差异原则的指导意义在于提供了对社会不平等问题的解决方案。

它要求政府和社会制度在资源和机会的分配中,应该优先考虑那些处于社会最底层的人的利益,确保他们能够获得更多的资源和机会,从而缩小社会的不平等现象。

在实际操作中,这就意味着要建立社会福利制度和教育机会,为最不利者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以确保他们能够在社会中获得更多的权利和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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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斯正义原则如何实现
罗尔斯正义原则优先理论是正义论的核心理论,正义原则优先性如何实现?罗尔斯是通过什么来论证他的观点,来保证正义原则优先性的实现?
1.两个正义原则
第一个正义原则:每个人对于其他人所拥有的最广泛的平等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

第二个正义原则: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1)被合理的期望适合于每一个人的利益;并且(2)依系于地位和职务向所有人开放(1)。

第一个正义原则即平等自由原则,第二个原则即差别原则和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

罗尔斯提出了一种词典式的序列来正视两个原则孰先孰后的优先性问题。

他认为第一个原则优先于第二个原则,第二个原则的公平机会原则又优先于差别原则,只有在充分满足了前一个原则的情况下才能考虑后一个原则。

罗尔斯通过原初状态下的无知之幕来解决正义原则优先性问题。

2.原初状态
在平等的公平正义中平等的原初状态相应于传统的社会契约论中的自然状态。

这种原初状态当然不能看作是一种实际的历史状态,更非文明之初的那种原初状态,它应被理解为一种用来达到某种确定的正义观的纯粹的假设状态。

这一处境的一些基本特征是:没有一个人知道他在社会中的地位-无论阶级地位还是社会出身,也没有人知道他在先天资质、能力、智力、体力等方面的运气。

(2)正义的原则是
在一种无知之幕后被选择的,这可以保证任何人在原则的选择中都不会因自然的机遇或社会环境中偶然因素得益或受害。

罗尔斯通过原初状态下的无知之幕来论证他的正义原则的实现,但这是一个理想的假设,一个程序正义的设定。

一旦拨开无知之幕,影响人们做出选择的自然的和社会的因素依然发挥作用,人们依然受着宗教的、道德的或哲学的等完备性学说的支配,罗尔斯为了进一步完善他的理论在《政治自由主义》中他又提出了重叠共识和公共理性的理念,反驳了外界对他乌托邦主义的批评。

3.重叠共识的理念
罗尔斯认为,打开无知之幕后可以看到,在现实的当代社会中存在这个中综合性的、完备性的形而上学理论,由于人们受着不同的形而上学观点的影响和支配,在思想上取得完全共识是不可能的,具体说来:(1)当代民主社会存在着各种各样宗教的、道德的或哲学的完备性学说,多元化的特征可能造成思想的不统一;(2)国家必须采取强制手段才能使民众达到思想的统一;(3)一个社会要保持稳定必须得到的大多数人的支持。

这些现实的情况说明人们不可能克服各种各样的宗教的、道德的或哲学的完备性学说的影响达到思想的一致,更别说完全拥护某一主张。

因此罗尔斯提出了重叠共识的理念,来使民众达成共识。

重叠共识尊重各种合乎理性的完备性学说,它的内容是从诸多宗教的、道德的或哲学的完备性学说中推导出来的,是获得所有或大多数公民的非强迫式的道德效忠。

这样一种重叠共识对于各种完备性学说的大多数追随者来说都是可以接受的,自然而然达
成一个道德共识。

在此共识中,各种合乎理性的学说都从各自的观点出发共同认可这一观点,社会的统一稳定建立在该观念的共识之基础之上,而只有在达成共识的各种学说得到政治上积极行动的社会公民的确认,而正义的要求与公民的根本利益又没有太大冲突,稳定才有可能实现。

(1)重叠共识产生的背景。

重叠共识的理念产生于某种政治文化内部。

在罗尔斯看来,它产生的背景是现代立宪民主制度。

他认为立宪民主社会是封闭的,我们生活在内部必然要受其约束。

在这种政治社会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宗教的、道德的或哲学的完备性学说,人们必然会受影响,要达到思想共识,就要使各种合乎理性的学说达成重叠共识的理念。

(2)重叠共识如何起作用。

重叠共识尊重各种合乎理性的完备性学说。

它的内容是从诸多宗教的、道德的或哲学的完备性学说中推导出来的,是获得所有或大多数公民的非强迫的道德效忠,这样一个重叠共识对于各种完备性学说的大多数追随者来说都是可以接受的,自然而然达成一个道德共识。

在此共识中,各种合乎理性的学说都从各自的观点出发共同认可这一政治观点。

社会的统一稳定建立在该观念的共识之基础之上,而只有在达成共识的各种学说得到政治上积极行动的社会公民的确认,而正义要求与公民的根本利益又没有太大冲突稳定才有可能实现。

(3)重叠共识的结果。

重叠共识的理想展现了这样一种制度秩序:各群体都承认它是公正的并愿意支持这样的安排,甚至不惜改变
自己的利益和相对权力,这样一种制度并不是妥协所产生的偶然暂时的产物,而是建立在各方实质性道德共识之上的经久不衰的结构。

它获得了支持各种完备性学说的人的道德效忠,这样才能支撑一个稳定的社会秩序。

4.公共理性的理念
罗尔斯认为,在充满各种完备性学说的现代立宪民主制社会中,达成重叠共识的基础在于公共理性的存在,在民主的宪政社会中,虽然政治权利是强制性的,但是导入公共理性是必须的和合理的,这是因为政治权利也是公众的权利,即自由平等的公民作为一个集体的权力,如果每一个公民在政治权利中都有平等的份额,至少当宪政实质和基本结构问题处于危急关头的时候,全体公民对其使用能够根据他们自己的理性而公共的加以认可,这是作为公平的正义必须加以满足的政治合法性原则。

(1)公共理性的实质。

罗尔斯指出:“公共理性是民主制度下公民的基本特征,它是公民的理性,是那些共享平等公民身份的人的理性。

”(3)公共理性建立在人类最深层次的基本道德与政治价值基础上。

公共理性的主题是根本的政治正义问题,比如宪法中关于政治权利与自由的问题,基本正义要务中关于经济正义与社会正义的问题。

公共理性的内容必须表现为满足互惠准则的一系列由政治正义观念达成的公共推理。

公共理性在三个方面表现为公共的:作为自身的理性,它是公共的理性,它的目标是公共善和根本性的正义,它的本性和内容是公共的。

(2)公共理性的适用范围。

公共理性的观念并不适用于所有问题的政治讨论,只适用于讨论那些所谓公共政治论坛的问题,这一论坛可以分为三部分:①法官在决策时的阐述,特别是最高法院的法官;
②政府官员的阐述,特别是行政首脑和立法者;③公职候选人及其竞选管理者的阐述,特别是在其公开演讲政党政纲以及政治声明中的阐述。

(3)公共理性的实现。

只要法官、立法者、行政首脑和其他政府官员,以及公职候选人依据并遵循公共理性的观念而行动,并按照他们视为最合理的政治正义总念并向其他公民解释自己支持根本政治立场的理由,公共理性的理想就可能实现。

公共理性的理想也可以通过非政府官员的公民实现,公民要理想的假定自己就是立法者,并且自问在满足互惠准则理由的支持下,何种法规他们会认为其颁行最为合理。

无论是原初状态下的无知之幕还是重叠共识和公共理性,都是罗尔斯来论证其正义理论的合理性的,为其正义原则实现服务的。

注释:
(1)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0页
(2)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7页
(3)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万俊人译,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225页
参考文献:
1、约翰·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
2、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3、约翰·罗尔斯:《万民法》,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4、迈克尔·桑德尔:《自由主义与正义的局限》,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
5、麦金太尔:《谁之正义?何种合理性?》,当代中国出版社,199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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