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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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

了解:设计合同的违约责任。

熟悉: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的现场工作条件;设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掌握:发包人订立设计合同时应提供的资料和委托工作范围;设计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的责任。

第一节勘察设计合同概述

一、勘察设计合同概念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协议。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协议。

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达到预期的投资目的,实施过程必须遵循项目建设的内在规律,即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程序。

为了保证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完备、责任明确、风险责任分担合理,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2000年颁布了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二、勘察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了解)

(一)勘察合同示范文本

勘察合同范本按照委托勘察任务的不同分为两个版本

(二)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设计合同分为两个版本。

第二节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

一、勘察合同的订立

依据范本订立勘察合同时,双方通过协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在相应条款内

明确以下方面的具体内容。

(一)发包人应提供的勘察依据文件和资料

(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5)其他必要的相关资料。

(二)委托任务的工作范围

(1)工程勘察任务(内容)。可能包括:自然条件观测;地形图测绘;资源探测;岩土工程勘察;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水文地质勘察;环境评价;模型试验等。

(2)技术要求。

(3)预计的勘察工作量。

(4)勘察成果资料提交的份数。

(三)合同工期

合同约定的勘察工作开始和终止时间

(四)勘察费用

(1)勘察费用的预算金额;

(2)勘察费用的支付程序和每次支付的百分比。

(五)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的现场工作条件(熟悉)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双方可以在合同内约定由发包人负责保证勘察工作顺利开展应提供的条件,可能包括:

(1)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

(2)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

(3)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

(4)平整施工现场;

(5)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

(六)违约责任

1.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

2.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等。

(七)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约定仲裁委员会的名称

二、设计合同的订立

依据范本订立民用建筑设计合同时,双方通过协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在相应条款内明确以下方面的具体内容。

(一)发包人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掌握)

1.设计依据文件和资料

(1)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2)城市规划许可文件;

(3)工程勘察资料等。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和文件在合同内需约定资料和文件的名称、份数、提交的时间和有关事宜。

2.项目设计要求

(1)工程的范围和规模;

(2)限额设计的要求;

(3)设计依据的标准;

(4)法律、法规规定应满足的其他条件。

(二)委托任务的工作范围(掌握)

(1)设计范围。合同内应明确建设规模,详细列出工程分项的名称、层数和建筑面积。

(2)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年限设计要求。

(3)委托的设计阶段和内容。可能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全过程,也可以是其中的某几个阶段。

(4)设计深度要求。设计标准可以高于国家规范的强制性规定,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具体内容要根据项目的特点在合同内约定。

(5)设计人配合施工工作的要求。包括向发包人和施工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参加重要隐蔽工程部位验收和竣工验收等事项。

(三)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的时间

(四)设计费用

合同双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收费标准的规定,任意压低勘察、设计费用。合同内除了写明双方约定的总设计费外,还需列明分阶段支付进度款的条件、占总设计费的百分比及金额。

(五)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提供的现场服务

可能包括施工现场的工作条件、生活条件及交通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六)违约责任

需要约定的内容,包括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和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等。

(七)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

明确约定解决合同争议的最终方式是采用仲裁或诉讼。采用仲裁时,需注明仲裁委员会的名称。

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双方均需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和全面履行原则完成合同约定的本方义务。按照范本条款的规定,合同履行的管理工作应重点注意以下方面的责任。

第三节勘察设计合同的履行管理

一、勘察合同履行管理

(一)发包人的责任

(1)在勘察现场范围内,不属于委托勘察任务而又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2)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3)工程勘察前,属于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材料,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4)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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