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设计合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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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类别编号:

合同归档编号:设计合同书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室内装饰施工图设计合同

委托单位(甲方):

承接单位(乙方):

合同签约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约地点:

翠屏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编制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施工图设计。本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 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装饰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筑装饰工程批准相关文件。

1.4 甲方提供并经双方认可的资料。

第二条本合同项目概况和服务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

2.1.2 项目地点:

2.2 服务内容:

2.2.1 设计内容:室内装饰施工图设计。

2.2.2 配合甲方通过消防部门的前期方案审查及后期的消防竣工验收。

2.2.3 给予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与设计内容有关的现场技术服务。

2.3 设计深度:硬装达到施工图深度,软装达到明确选型和采购。

2.4 造价控制:按设计面积平均测算,硬装:元/㎡,或总价元;

软装:元/㎡,或总价元。

第三条委托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设计阶段提交文件时间及成果

4.1 乙方所须提交设计成果文件以及设计周期详见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与本合同

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2 设计阶段提交文件时间及成果:

第五条本合同收费及设计费支付进度

5.1收费原则

5.1.1 设计室内面积约㎡,按每平方米元,计×=元,

取元。

5.2 付款进度表

5.3 设计费以人民币支票方式支付,税费由乙方承担,每次当月应付款数为上月核准

计划数。

5.4 乙方到现场调研、汇报和到现场技术服务等一切开支以及税费均为乙方自理。

5.5 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5.6 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对应金额的有效的设计费税后发票。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委派为代表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与乙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代表甲

方对信息正确性和时限性负责。

6.1.2 甲方按本合同时间要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

性负责;若甲方提供文件资料不及时,则乙方提交设计成果时间相应顺延。乙

方对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认为不符合要求应于收到之日 3 日内以书面回

复,并提出具体要求,否则视为提供的文件资料符合要求。

6.1.3 在设计过程中,甲乙双方的意见表达均以书面形式方为有效。乙方将根据甲方

的书面要求进行修改。

6.1.4 每个阶段完成甲方支付完成阶段的设计费。每延误一天,应按当期应付款的银

行同期贷款利率偿付违约金。

6.1.5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5.2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逾期超过60天

以上时,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并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

6.1.6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

的,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

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甲方应

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6.1.7 甲方和施工方对已确认的设计进行修改,需与乙方协商,才可施工。乙方有权

建议甲方修改不符合原设计的施工成果,由此带来得时间和费用的损失由甲方

承担。施工前材料的选择,由乙方提供样板,供甲方参考并出面确认。

6.1.8 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既往的业绩进行本项目市场宣传,但必须注明乙方设计公司。

6.1.9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成果,未经乙方许可不得转让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

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获得赔偿。但如果出现6.2.2条款规

定之情形及因为设计单位原因无法继续完成设计任务,甲方有权另外委托设计

单位,设计单位已经完成的所有设计成果和文件版权归甲方位所有,甲方对此

有权自由支配。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委派为项目负责人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代表乙方对信息正

确性和时限负责,提交设计人员组成名单。

6.2.2 乙方须正确领会甲方意图和要求,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份数及要求向

甲方提供符合深度及甲方要求的设计文件。方案设计不能体现甲方意图或经过3次修改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除有权不再支付费用外,设计单位还应退还发包单位支付的全部费用和相应文件资料;同时发包单位有权追究因设计单位原因延误设计进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6.2.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6.2.4 乙方的设计图纸应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法规,并遵循甲方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害、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不超过该部分设计费。

6.2.5 乙方进行室内设计时,应接受建筑设计公司的技术指导,设计文件必须得到甲

方和建筑设计公司的共同认可。

6.2.6 乙方应从专业的角度在设计前,在不影响整体效果及安全的前提下,对设计方

案进行优化分析,尽可能降低工程造价,控制在甲方指定的造价范围内,并与甲方一道研讨决定,甲方可按造价节省额的10%奖励乙方;如超过甲方的控制造价10%以上,则乙方无条件修改设计,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6.2.7 乙方应对新材料、新工艺进行综合评估,在总体不影响工程造价的基础上,注

意提高装修档次,增加视觉效果。

6.2.8 乙方应确保施工图质量,图纸深度要到位。确保充分体现甲方的意图。同时不

允许因设计原因导致浪费或返工,如因上述原因造成损失累计占土建工程总造价5‰以上,超过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6.2.9 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

减收该项目的全部设计费的5‰并累计,延误10天,仍不能交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甲方已付款额的两倍标准偿付违约金。

6.2.10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向甲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

有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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