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中的问题及对策-2019年文档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中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基础教育师资均衡配置是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部分省份区域内试行的教师交流轮岗在均衡师资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显现出一些问题。本文通过对交流轮岗现有问题的梳理,总结,提出一些发展理念,供大家交流参考。

为了均衡师资,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在全国多个省(区、市)进行了试点推行。师资的流动对促进基础教育公平化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它是保障义务阶段的孩子们享有平等教育权利的重要举措之一。但由于交流轮岗在我国尚处在摸索阶段,逐渐显露出了一些问题。

一、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摸索阶段的问题

(一)交流轮岗的对象

《意见》提出“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1]。但是在具体实施中,部分城区优质学校出于自身学校利益考虑,不愿意损失骨干教师等优秀教师资源,而是把普通教师、新进教师、甚至是代课老师派往交流学校,“完成”上级下达的交流任务。这样的敷衍交流方式违

背了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平衡优秀师资的初衷。

(二)交流教师选择的手段

很多学校根据交流轮岗的比例列出了符合条件的适合交流

的老师,但是由于目前教师交流比例小,人员的确定又是一大难题。派谁去交流没有客观的标准作依据,只能主观决定。有的校长在无奈之下选择抓阄等看似“公平”的手段,却难平人心,使教师的交流显得很被动,容易导致教师群体产生抵触情绪。甚至,有的学校干脆把考核不合格或是难管理的老师定为交流人选,用“甩包袱”的方式流动到条件差的学校。由此,交流轮岗变相成为学校管理教师的手段,原本积极的交流政策不但不能起到均衡优秀师资的作用,反而产生出一些负面影响。

(三)教师流动的去向

《意见》提倡交流轮岗率先在县(区)域内试行,重点鼓励城镇中心校优秀师资交流到城镇薄弱学校或是农村学校,逐渐扩展到更大范围。由于缺乏具有实际操作性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现成经验可借鉴。县(区)教育部门在试行教师交流轮岗时,为了避免教师的排斥情绪,主要是采取区域内分层交流,即城区校际间相互流动、农村校际间相互流动。而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的上下流动不充分,不利于城乡教育资源均衡化。

(四)交流教师的考评

现阶段,教师的交流轮岗具有随意性,片面性,盲目性。不同地区、同一地区不同学校都有各自不同的交流规定。流动到城

区薄弱学校和到偏远山区学校都被认为是完成了同样的交流任务。这样一概而论地评价方式是不公平的,极大地打击了教师到农村学校交流的积极性。

另外,缺乏对交流过程和结果的考评。有的城市老师流动到农村学校,由于环境和教学条件的巨大差异造成心理的不适应,产生出了混日子的心态,无所作为。据调查,有的女教师,趁交流轮岗的一年时间,请假怀孕生子,产假结束后直接回原学校上班。这样的“机智”行为还在不断被同行效仿。由此可见,教师交流过程缺乏科学的考评机制,易让交流轮岗流为形式化,难以取得实效。

(五)交流政策可能滋生教育腐败

城区教师社会地位高,福利待遇好,社会接触面广,成为了众多农村教师“挤破头”进城的理由。交流轮岗的推行,由于部分地区缺乏透明的操作程序和有效的监督机制,极其容易让有心人“钻空子”,滋生新的教育腐败,如“拼关系,走后门”,“有办法”的农村教师借机流动到城区学校。从而使促进师资均衡的交流政策,走样成了“有办法”的农村教师调动到城区学校的幌子。

二、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的具体措施探索

(一)落实乡村教师激励政策

教师交流轮岗有效推进的最大障碍在于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学条件、教育质量、教师待遇等方面的巨大差距,特别是农村

学校地处偏远,生活条件艰苦,交通不便,教学硬件设施落后、教学质量差等一系列问题导致了大部分老师不愿意去和不能安心留教。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做好思想动员的情况下,还是要充分保障教师的物质待遇,才能激起教师们自愿下乡,安心留教的热情。国家要加快落实增加乡村教师待遇,修建教师周转房等激励政策,切实提高农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逐步建立“标准化学校”,最终实现城乡学校设施和师资的统一配置。只有校际间的差距不断缩小,才能有效减少老师择校的现象,提高流动积极性。

(二)完善教师流动补偿制度

一方面,完善流动教师工资补偿制度。交流到农村任教的城区教师与交流地教师享受同等待遇,交流或调动到城区工作的教师取消相应补偿待遇[2]。以日本为例,根据日本法律规定,义务教育教职员工流动到偏僻地区可获得相应补贴,如偏僻地区补贴、寒冷地区津贴、单身赴任津贴等。我国可借鉴日本基础教育教师交流经验,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设立专门的“交流津贴”,如交通补助、老少边穷地区补助等。

另一方面,建立评职晋级关怀补偿制度。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时,同等条件下,偏向于有交流经历的老师。同时,教育部门应加大交流或支教经历权重,并逐步将交流轮岗、乡村学校工作经历作为评职申报的必要条件。从而间接提高教师交流轮岗的主动性。

(三)借助新闻媒体,发展交流轮岗的先行力量

新的交流政策实行需要在全社会加大宣传,从师德师风、激发教师荣誉感上做好文章,做好教师的思想动员工作。在城镇学校,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流动到薄弱学校,重点鼓励骨干教师、特级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等优秀师资到偏远农村任教并发挥示范

带动作用。不符合年限的城区教师也可自愿申请进行轮岗交流,尤其要借助新闻媒体推波助澜,让勇于奉献的老师成为全社会尊敬的老师。

在农村学校,重点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乡村教师到城区学校交流学习。各校优秀教师的评定要综合考虑教师教学水平、专业素质、师德师风、敬业程度、学生及家长好评度等,秉着阳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新闻媒体监督,择优评选。让到城区学校交流的期望成为农村老师职业发展的动力,从而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激发自我提升的热情。(四)形成“阶梯式”交流体系

每一位教师,都应视为独立的个体,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特别的诉求。教师交流轮岗可采取“阶梯式”交流,注重教师和学校双方意愿。教育相关部门可根据学校地理位置,学校硬件和软件等实际情况,把区域内的学校划分为四个阶梯:城区优质学校、城区普通学校、农村普通学校、农村困难学校,并依据学校条件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逐步形成“越往基层,待遇越高,年限越短”的激励机制。区域内所有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都要填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