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东方文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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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东方文学史》孟昭毅、李跃进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P1文化是文学的母胎,什么样的文化孕育什么样的文学。文学又是文化的“缩影”,素有“小文化”之称。东方文学蕴含着东方精神、东方智慧和东方情操,更是东方审美体系的符号。东方文学产生于近代西方。上古东方文学的主要特点是:
第一,共同占有为基础的土地公有制。自然形成的共同体(家庭和通过家庭组成的部落或部落联盟)集体占有土地,每个人只是作为这个共同体的成员,才能把自己看成是土地的占有者。“在亚细亚的(至少是占优势的)形式中,不存在个人所有,只有个人占有;公社是真正的实际所有者;所以,财产只是作为公共的土地财产而存在。”①《马克思思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81页,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二,建立在亚细亚土地公有制基础上的农村公社自然经济。每个自然共同体(农村公社)的生产范围限于自给自足,农业和简单的手工业结合,公社成员生产的目的不在创造价值以换取他人的产品,主要是为满足个人及整个共同体生存的需要及为生存再生产的需要。这种农业和手工业相结合,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一方面使得农村公社完全能够独立存在,从而每个公社是一个独立封闭的实体;另一方面,这种经济形式只是满足于生存的不断重复生产,没有发展生产的紧迫需要和强大动力。第三,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宗法血缘关系。在亚细亚生产方式中,每个人都离不开共同体,“就像单个蜜蜂窝不开蜂房一样”。每个人只有作为共同体的成员,才能拥有他生存的一切。他和他的家庭,独立地在分配给他的土地上劳作。劳作过程的共同性,共同占有、利用土地的生产方式,农业与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给自足自然经济形式,都决定了个人不能独立于基于血缘的共同体。他成为共同体锁链上的一环。同时,这种生产方式与宗法血缘关系互为因果:生产方式需要血缘关系,血缘关系又强化了这一生产方式。
与这种经济基础相适应的是东方古代社会的专制政治。马克思说:“在大多数亚细亚的基本形式中,凌驾于所有这一切小的共同体之上的总合的统一体表现为更高的所有者或惟一的所有者,实际的公社却只不过表现为世袭的占有者。”②《马克思思格斯全集》第46
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473页。这个“更高的所有者”就是专制君主,P5他才是真正的土地所有者。这成为专制主义的基础,灌溉性农业和战争需要也成为专制主义的重要条件。形成的文学的特点:
首先,天人合一的宇宙现。古代东方民族认为个体与本体、小宇宙与大宇宙是统一的,人要设法获得这种统一,将个体与大自然融合为一。“天人合一”是中国古代哲学的表述,印度则为“梵我合一”,阿拉伯则是“亲近真主”。
封闭的农业社会是“天人合一”宇宙观的土壤,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又是东方文化的基
础。它是人合于天,而非天合于人。这种宇宙观表现在人的实践层次上又成为东方的人生观。它要求“顺天以和自然”,追求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因而舍弃自我,超越有限的个体和有限的现实,追求永恒和无限本体,实现内在世界的宁静与和谐,成为东方最高的人生境界。
其次,思维方式的内倾化与直觉化。由于简单重复的生产,闭塞的社会环境和专制政治下的等级身份束缚,个人在外部世界发展的机会很少,对外在客观世界相对淡漠,收回目光转向内心,内省人的存在本质,形成东方思维的内倾化。这种内倾又以直觉、顿悟的方式表现。东方民族一般不像西方民族那样以科学理性来认识和思考对象,而是强调直观、内省和神秘的个人体验。东方的这种直觉化思维往往与宗教结合在一起,佛教的“悟”、伊斯兰教苏菲派的“神智”、老庄的“静观玄览”,都是直觉思维方式的不同表述。
再次,人际关系的伦理化、等级化。将“天人合一”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推及社会,人与人的关系也追求“和谐”。为达到社会的和谐,以维持共同体的长期延续,因而有各种各样基于宗法血缘关系的伦理规范,按各人的位置和身份规定其等级,人人在伦理化的等级范围内生存活动。当个体与群体矛盾时,要求牺牲个体以维护群体。
最后,生活方式的克俭无争。前述的宇宙观、人生观,思维方式和人际关系落实到具体的生活方式上就是克俭无争。讲求个人的自我修养,要求个人内省以明心见性,克制过分的欲念,顺乎天理,达到心物合一、空灵无我的境界。东方民族少自我中心、极端的个人主义倾向和过分的物质享受追求。
第五,和谐、温雅、恬静的整体艺术风格。
东方文学的艺术风格不同于西方文学的大起大落、大喜大悲,缺少西方文学中灵与肉的剧烈冲突所带来的高度紧张和无法解脱的痛苦,而是平静、优雅、中和、肃穆。和谐美是东方审美理想的核心。在文学领域,要求情感表达温柔敦厚,“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含蓄隐晦,切忌直露。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成为东方叙事文学的基本情节,也成为叙事文学的结构框架,往往是大团圆结局。人物形象也多属平和、中庸一类,难以听到怪异极端的“不和谐音”。
上古的东方民族在大自然的庇护下生存,人们崇敬大自然,不是希冀征服、改造自然,而是渴求与之同一,这种自然观体现在文学中,就是中庸、恬静和温婉的艺术风格。
简明东方文学史
文化是文学的母胎,什么样的文化孕育什么样的文学。文学又是文化的“缩影”,素有“小文化”之称。东方文学蕴含着东方精神、东方智慧和东方情操,更是东方审美体系的符号。东方文学产生于近代西方。P1
亚细亚生产方式是马克思对东、西方社会历史现实进行广泛的考察和比较研究的基础
上提出的概念,是对东方古代经济基础一般特征的概括。亚细亚生产方式既不同于古希腊罗马的奴隶制,也不同于拉丁日耳曼封建制,其主要特点是:
第一,共同占有为基础的土地公有制。自然形成的共同体(家庭和通过家庭组成的部落或部落联盟)集体占有土地,每个人只是作为这个共同体的成员,才能把自己看成是土地的占有者。“在亚细亚的(至少是占优势的)形式中,不存在个人所有,只有个人占有;公社是真正的实际所有者;所以,财产只是作为公共的土地财产而存在。”①《马克思思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81页,人民出版社1979年。
第二,建立在亚细亚土地公有制基础上的农村公社自然经济。每个自然共同体(农村公社)的生产范围限于自给自足,农业和简单的手工业结合,公社成员生产的目的不在创造价值以换取他人的产品,主要是为满足个人及整个共同体生存的需要及为生存再生产的需要。这种农业和手工业相结合,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一方面使得农村公社完全能够独立存在,从而每个公社是一个独立封闭的实体;另一方面,这种经济形式只是满足于生存的不断重复生产,没有发展生产的紧迫需要和强大动力。
第三,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宗法血缘关系。在亚细亚生产方式中,每个人都离不开共同体,“就像单个蜜蜂窝不开蜂房一样”。每个人只有作为共同体的成员,才能拥有他生存的一切。他和他的家庭,独立地在分配给他的土地上劳作。劳作过程的共同性,共同占有、利用土地的生产方式,农业与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给自足自然经济形式,都决定了个人不能独立于基于血缘的共同体。他成为共同体锁链上的一环。同时,这种生产方式与宗法血缘关系互为因果:生产方式需要血缘关系,血缘关系又强化了这一生产方式。
与这种经济基础相适应的是东方古代社会的专制政治。马克思说:“在大多数亚细亚的基本形式中,凌驾于所有这一切小的共同体之上的总合的统一体表现为更高的所有者或惟一的所有者,实际的公社却只不过表现为世袭的占有者。”②《马克思思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473页。这个“更高的所有者”就是专制君主,P5他才是真正的土地所有者。这成为专制主义的基础,灌溉性农业和战争需要也成为专制主义的重要条件。
在这样的经济、政治背景下,古代东方文化表现出一些明显的特征:
首先,天人合一的宇宙现。古代东方民族认为个体与本体、小宇宙与大宇宙是统一的,人要设法获得这种统一,将个体与大自然融合为一。“天人合一”是中国古代哲学的表述,印度则为“梵我合一”,阿拉伯则是“亲近真主”。
封闭的农业社会是“天人合一”宇宙观的土壤,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又是东方文化的基础。它是人合于天,而非天合于人。这种宇宙观表现在人的实践层次上又成为东方的人生观。它要求“顺天以和自然”,追求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因而舍弃自我,超越有限的个体和有限的现实,追求永恒和无限本体,实现内在世界的宁静与和谐,成为东方最高的人生境界。
其次,思维方式的内倾化与直觉化。由于简单重复的生产,闭塞的社会环境和专制政治下的等级身份束缚,个人在外部世界发展的机会很少,对外在客观世界相对淡漠,收回目光转向内心,内省人的存在本质,形成东方思维的内倾化。这种内倾又以直觉、顿悟的方式表现。东方民族一般不像西方民族那样以科学理性来认识和思考对象,而是强调直观、内省和神秘的个人体验。东方的这种直觉化思维往往与宗教结合在一起,佛教的“悟”、伊斯兰教苏菲派的“神智”、老庄的“静观玄览”,都是直觉思维方式的不同表述。
再次,人际关系的伦理化、等级化。将“天人合一”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推及社会,人与人的关系也追求“和谐”。为达到社会的和谐,以维持共同体的长期延续,因而有各种各样基于宗法血缘关系的伦理规范,按各人的位置和身份规定其等级,人人在伦理化的等级范围内生存活动。当个体与群体矛盾时,要求牺牲个体以维护群体。
最后,生活方式的克俭无争。前述的宇宙观、人生观,思维方式和人际关系落实到具体的生活方式上就是克俭无争。讲求个人的自我修养,要求个人内省以明心见性,克制过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