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小企业法人客户信用评级管理规定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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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小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银行小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银行小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小企业的数量越来越多,小企业已经成为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银行作为小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来源之一,需要对小企业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以便更好地管理风险,提高贷款审批的准确性和效率,同时也能够促进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评定指标1.企业基本情况主要涉及企业的注册资本、业务范围、企业规模、组织架构、经营年限、所在行业等情况。

其中,注册资本是反映企业的实力和财务基础的重要指标,注册资本较大的企业通常有更强的还款能力。

企业的业务范围和所在行业也会对评定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例如高科技行业、制造业等较稳定的行业可以获得更高的评级。

2.财务状况主要涉及企业的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现金流等指标。

其中,资产和现金流是评定企业信用等级的重要指标,反映了企业的还款能力和偿债能力。

负债和利润也是重要的评定指标,能够反映企业的债务情况和盈利能力。

3.经营状况主要涉及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竞争力、管理水平、制度建设等方面。

其中,市场占有率、竞争力是影响企业信用等级的重要因素,反映企业的营销能力和市场地位。

此外,企业管理水平和制度建设也是重要的评定指标,这些因素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4.信用记录主要涉及企业的信用记录,包括尚未偿还的负债、出现逾期还款的情况、办理过哪些贷款等信用记录。

其中,企业尚未偿还的负债和出现逾期还款的情况是关键的评定指标,反映了企业的还款能力和信用历史。

另外,企业办理过的贷款情况也是一个重要的参考指标。

三、评定等级根据小企业的评定指标,可以对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在评定等级时,通常将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为五个等级:1.信用优秀:企业财务状况稳健、偿债能力较强、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记录良好,运营规范,从未出现逾期还款等情况。

2.信用良好:企业财务状况较为稳健,偿债能力较为强,经营状况较好,时有出现逾期还款等情况,但总体表现良好。

3.信用一般:企业财务状况不太稳健,偿债能力较弱,经营状况一般,常常出现逾期还款等情况。

XX银行小微企业客户信用评级办法

XX银行小微企业客户信用评级办法

XX银行小微企业客户信用评级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本行法人客户评级授信管理体系,规范和统一小企业客户信用评级标准,加强小企业信用风险的识别、度量和控制能力,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内部评级法对银行内部评级体系的要求以及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评级的小、微企业对象适用于根据国家四部委2011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年300号文件)认定的小、微型企业客户。

房地产开发、政府融资平台、房屋建筑施工企业、事业法人、在本行进行统一授信的集团客户下属子公司均不适用本评级办法。

第三条信用评级以结合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的综合评价结果为基础,并结合信用等级调整与限定相关规定得出最终结果。

第四条小微企业信用评级,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依据小微企业特点设置信用等级评定指标,不单纯依赖企业的财务报表,注重现场调查收集借款企业非财务信息。

第五条小微企业客户信用评级结果是本行授信授权管理、小微企业客户准入和退出的重要依据,也是授信审批、贷款定价、资产风险分类的重要参考。

第二章小微企业信用等级的核心定义第六条小微企业客户信用等级的类别分为二类九级,即:a、b类下设aa+、aa、aa-、a+、a、a-、bbb、bb、b等9个基础等级。

各信用等级的核心定义如下:aa+:现金流量很充足,资信状况良好、市场竞争力很强,有很好的发展前景,流动性很好,管理水平高,具有很强的偿债能力,对本行的业务发展有价值。

aa:现金流量较充足,市场竞争力强,有较好的发展前景,流动性好,管理水平较高,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对本行的业务发展有一定价值。

aa-:有一定的现金流量,行业和企业管理尚可,没有明显的经营和财务风险,发展前景一般,有一定的偿债能力。

a+:现金流量一般,行业或企业不景气,存在经营和财务的风险因素较明显,违约风险中低,发展前景一般。

经营运作状况与财务实力处于边际状态。

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

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

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贷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提高信贷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贷款通则》及有关信贷管理制度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是指公司为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根据同行业统一的财务与非财务指标体系和标准,以偿债能力为核心,分别对企业法人客户、事业法人客户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为客户)的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并据此评定其信用等级。

信用评级是信贷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基础性工作。

评级结果是信贷准入、退出和核定客户授信额度、定价、期限以及确定担保方式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评级分为内部评级和委托评级。

(一)内部评级是指公司自行组织评定客户信用等级,其结果不得对外公布,也不得告知任何单位或个人。

(二)委托评级是指根据客户申请,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信用评估机构、依据公司的评级办法和评级指标体系,评定其信用等级,其结果经客户申请可对外公布。

第四条评级采取“以定量分析为主,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评级应实事求是,做到指标统一、标准统一、程序规范,科学、客观、公正、严谨。

第五条涉及客户的评级资料,未经客户同意不得对外提供;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

第二章评级对象和分类第六条评级对象。

除经营期不足一个会计年度或经营期已满一个会计年度,但根据经营计划远未达产,且无法提供评级所需财务数据的新建客户、拟建或在建项目公司和办理低风险业务的客户外,其他客户应该按本办法评定信用等级。

具体对象包括:(一)已建立信用关系的客户;(二)申请建立信用关系的客户;(三)为公司贷款客户提供保证担保的客户(不含担保公司)。

第七条根据客户行业特点和评级需要,将客户分为以下八类。

(一)工业类:包括加工制造业、矿产开采等;(二)农业类: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林业、农产品加工等;(三)商贸类:包括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娱乐业、宾馆酒店业、租赁业、外贸业等;(四)交通运输类:包括铁路、公路、航空、管道运输、水上运输等;(五)房地产类: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六)建筑安装类:包括建筑、工程公司、设备安装企业等;(七)公用事业类:包括医院、学校、文化、传媒、公共服务业等;(八)综合类:上述以外的其他企业。

企业客户信用等级管理制度

企业客户信用等级管理制度

企业客户信用等级管理制度一、引言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间的信用关系是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企业客户信用等级管理制度的确立和完善,对企业的经营发展和风险控制至关重要。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客户信用行为,提高信用管理水平,并建立科学的信用评级体系,以便针对不同信用等级客户进行差异化管理。

二、信用等级管理的目的和原则1.目的1.1提高企业客户信用意识,增加信用度;1.2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强化风险防控;1.3建立科学的基于信用评级的差异化管理模式。

2.原则2.1公平、公正原则:信用评级的过程要公平、公正,杜绝以任何方式干预和操纵评级结果;2.2透明原则:信用评级操作流程要公开、透明,评级结果要及时通知申请方,并给予合理解释;2.3统一标准原则:建立统一的信用评级体系和评级标准,确保评级结果能够接受客观验证;2.4动态管理原则:信用等级管理要随着企业经营状况的变化和风险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2.5多维度评级原则:综合考虑客户的财务状况、经营风险、市场竞争力等因素进行评级。

三、信用评级体系1.评级等级: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将企业客户划分为信用优良、信用中等、信用一般、信用较差、信用差五个等级,用A、B、C、D、E五个字母代表。

2.评级标准:2.1资产负债率:根据客户的资产负债率进行评分,评分区间为0-100分,分数越高表示资产负债率越低,信用等级越高;2.2经营收入:根据客户经营收入进行评分,评分区间为0-100分,分数越高表示经营收入越高,信用等级越高;2.3经营期限:根据客户的经营期限进行评分,评分区间为0-100分,分数越高表示经营期限越长,信用等级越高;2.4借款记录:根据客户的借款记录进行评分,评分区间为0-100分,分数越高表示借款记录越好,信用等级越高。

3.评级程序:3.1企业递交申请:企业客户递交信用评级申请,提供相关经营数据和资料;3.2评级分析:评级机构根据客户提供的数据进行评级分析,并进行动态综合评分;3.3评级结果通知:评级机构将评级结果通知客户,并给予合理解释;3.4反馈机制:客户可以对评级结果提出异议,评级机构会进行重新评定。

小企业信用评级办法

小企业信用评级办法

成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客户信用评级办法(试行)(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评价小企业信用风险,提高小企业授信业务风险防控水平,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等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的小企业客户包括以下两类:(一)符合《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中界定的小企业标准,即根据授信量划分,将本公司对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和企业资产总额1000万元(含)以下,或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和企业年销售额3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列为小企业客户。

(二)符合贷款条件、单户授信总额30万元以上(含)的个体经营户(含私营业主)。

上述第二类个体经营户(含私营业主)的单户授信总额在30万元以下(含)的授信业务按照本公司个人经营贷款业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对事业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投资收益为主要来源的投资控股型企业、集团性客户、政府平台公司。

由于生产经营恶化、规模缩小而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大中型企业,或虽符合小企业标准但彼此关联的客户,不纳入小企业范畴。

第三条按照统一授信的要求,我公司对小企业客户实行“先评级、后授信、再贷款”,所有小企业客户都必须先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后才能发生授信业务。

小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评定(以下简称小企业信用评级)的对象是指已经或拟在我公司办理授信业务的小企业、已经或拟为我公司小企业授信业务提供保证担保的小企业。

第四条小企业信用评级是对小企业的生产经营、资信情况,经营者及家庭情况等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估,完成调查报告,据此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和授信量的测算,进而对小企业偿债能力做出全面评价。

第五条,小企业信用评级应坚持真实性、一致性、独立性原则,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第二章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第六条信用评级指标设置的指导思。

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指标的选取及权重设定,依据其特点进行设置,不单纯依赖财务报告、商业计划书等信息渠道;应注重现场调查,注意收集借款企业及其经营者家庭收支和信用情况等非财务信息和软信息,应尽量减少信息不对称。

银行小企业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

银行小企业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

银行小企业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随着我国小企业客户数量的逐步增多,银行业作为经济服务的关键产业之一,对于小企业客户的融资需求成为了其优先考虑的领域之一。

同时,小企业客户的信用评级也逐渐成为银行业管理的关键因素之一。

如何科学、准确地评估小企业客户的信用状况,降低银行的风险和成本,同时保障小企业客户的借贷需求得到满足,成为了银行业管理措施中的重点之一。

本文将围绕银行小企业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制度,探讨其实现路径,并对其发展趋势进行了简要分析。

一、银行小企业客户信用评级制度的原则银行小企业客户信用评级制度的核心思路是:通过科学、准确的分析模型,根据客户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因素,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并以此为依据,控制银行的风险,更好地服务小企业客户。

其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公开透明原则。

银行应该公开评估标准,明确小企业客户信用评级的方法与过程。

(二)客户风险分类原则。

银行将客户风险等级划分为高、中、低三级。

(三)客观性原则。

评估结果应该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客观评估客户的信用状况。

(四)综合性原则。

评估应全面、综合反映客户的信用状况,包括多方面因素,比如财务状况、产业鲁棒性等。

二、银行小企业客户信用评级制度的实现路径(一)建立评级模型:银行可通过建立专业的小企业客户信用评级模型,实现客户信息化管理。

该模型主要包括小企业信用评级体系、数据处理系统、数据标准化等部分。

构建小企业客户信用评级模型,在提高客户评级准确性的同时,大幅度降低操作人员的工作负担,使得系统化管理更加便利。

(二)预测系统建设:对于小企业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制度来说,预测模型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其能够根据智能算法、数据挖掘,预测出客户的信用状况。

因此,我们可以考虑对小企业客户的业务精细化投放,实现预测系统与评级体系的深度融合,更好地服务客户需求。

(三)信息平台建设: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的不断发展,银行业也逐步加强了小企业客户信用管理业务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商业银行小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模版

商业银行小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模版

商业银行小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评价“小企业”客户信用状况,加强对“小企业”客户信贷服务和风险防范,根据银监会《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和xx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小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是指针对“小企业”客户风险特征,以企业偿债能力为基础,以企业业主还款意愿为核心,结合第二还款保障情况对客户信用风险进行综合评价,将客户划分不同等级的风险分类方法和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对象指授信总额在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客户(含企业法人客户、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经营户,不含集团性客户的下属公司)。

仅办理下列业务的“小企业”客户可免评级:(一)办理有价证券质押融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以及xx市商业银行规定的其他低风险信贷业务;(二)其他可免评级的信贷业务。

第四条“小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应遵循“统一标准、严格程序、操作简捷和动态调整”的原则。

第二章评价指标与信用等级设置第五条“小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指标分为信用履约评价、偿债能力评价、盈利能力评价、管理水平及发展潜力评价和与银企合作情况评价等。

第六条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实行百分制,各类评级对象均应按附件中相应类别的指标及计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高低和单项指标,分为优秀(aaa)、良好(aa)、一般(a)、较差(b)、违约(c)五个等级,风险逐级递增。

第七条小企业客户信用等级级次设置及核心定义:优秀(aaa):具备较为完善的经营管理和财务制度,短期偿债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强,经营处于良性发展状态,盈利能力强,经营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影响极小,基本不存在违约风险。

良好(aa):具备基本完善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核算制度,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的偿还能力较强;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经营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影响很小,违约风险较低。

一般(a):盈利水平一般;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的偿还能力一般;经营处于正常循环状态,但未来经营与发展易受企业内外部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

精品文档-银行小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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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文件编号:编制部门:版次号: ________________生效日期:XX年02月12日目录修改与审批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职责 (3)第三章信用等级评定原则及对象 (3)第四章信用等级评定指标体系 (5)第五章信用等级的评定方法 (7)第六章信用等级评定操作程序 (7)第七章信用等级评定的监控与管理 (8)第八章附则 (8)附件: (8)附件1.《小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六大限制性指标表》 (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小企业信贷客户信用等级的评定,科学、准确、有效地识别客户信用风险,优化客户结构,提高资产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级是一种根据小企业客户(包括借款人和担保人)违约可能性(违约率)的大小,将小企业客户划分为不同等级的风险分类方法和过程。

它是本行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工作,为信用分析、贷款审批、贷款定价、贷后管理、经济资本分配与考核等提供重要的支持。

第三条信用等级受评小企业客户,为已在本行发生信贷业务关系(含为本行信贷业务提供保证,下同)尚有余额,或虽无余额但拟继续保持信用业务关系、或纳入本行备选客户拟发生信用业务关系的小企业客户(足额银行承兑、足额保函、定单质押业务等低风险业务客户除外)。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经办行”,是指经办信贷业务的本行分支机构,如分行、支行、营销中心等机构。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信贷业务”,是指贷款业务、承兑汇票业务、保函业务等。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对小企业客户(含个人生产经营性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操作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七条经办行负责信用等级评定的相关资料的收集,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评级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第八条负责监测、分析经办行信用等级客户的违约概率,提出相应的预警措施,并根据小企业客户的违约情况以及外部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本行信用等级评定的标准。

银行小企业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银行小企业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ⅩⅩ银行小企业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开拓小企业信贷市场,规范小企业信用评级管理,防范信贷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企业是指符合《中国ⅩⅩ银行中小企业信贷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发[2004]3号)规定条件的小型企业。

不在本办法评价范围之内的企业按《中国ⅩⅩ银行法人客户评价办法》(发[2001]58号)等办法进行评价。

第三条对小企业信用等级的评价须坚持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指标体系第四条根据企业的经营期限、信用记录情况,小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分为甲、乙、丙三类,甲类适用于经营期未超过1年的小企业;乙类适用于经营期超过1年的新开户小企业;丙类适用于经营期超过1年的非新开户小企业。

第五条评价指标体系包括股东情况、经济条件、发展前景、偿债能力等方面(具体指标及权重见附件)。

第三章信用等级划分-1-第六条小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A、AA-、A+、A、A-、BBB+、BBB、BBB-、BB、B等10个等级,等级的定义同《中国ⅩⅩ银行法人客户评价办法》。

第七条采用甲类、乙类评价体系进行评级的小企业各等级对应的分数段为:A+:80分以上;A:74分(含)-80分;A-:68分(含)-74分;BBB+:62分(含)-68分;BBB:56分(含)-62分;BBB-:50分(含)-56分;BB:40分(含)-50分;B :40分以下。

第八条采用丙类评价体系进行评级的小企业各等级对应的分数段为:AA:85分(含)以上;AA-:80分(含)-85分;A+:74分(含)-80分;A:68分(含)-74分;A-:62分(含)-68分;BBB+:56分(含)-62分;BBB:50分(含)-56分;-2-BBB-:44分(含)-50分;BB:40分(含)-44分;B :40分以下。

第四章信用评级组织与工作职责第九条小企业信用评级管理部门指总行、一级(直属)分行、二级分行、支行主管评级业务的部门。

XX银行小微企业客户信用评级办法

XX银行小微企业客户信用评级办法

XX银行小微企业客户信用评级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本行法人客户评级授信管理体系,规范和统一小企业客户信用评级标准,加强小企业信用风险的识别、度量和控制能力,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内部评级法对银行内部评级体系的要求以及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评级的小、微企业对象适用于根据国家四部委2011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年300号文件)认定的小、微型企业客户。

房地产开发、政府融资平台、房屋建筑施工企业、事业法人、在本行进行统一授信的集团客户下属子公司均不适用本评级办法。

第三条信用评级以结合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的综合评价结果为基础,并结合信用等级调整与限定相关规定得出最终结果。

第四条小微企业信用评级,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依据小微企业特点设置信用等级评定指标,不单纯依赖企业的财务报表,注重现场调查收集借款企业非财务信息。

第五条小微企业客户信用评级结果是本行授信授权管理、小微企业客户准入和退出的重要依据,也是授信审批、贷款定价、资产风险分类的重要参考。

第二章小微企业信用等级的核心定义第六条小微企业客户信用等级的类别分为二类九级,即:a、b类下设aa+、aa、aa-、a+、a、a-、bbb、bb、b等9个基础等级。

各信用等级的核心定义如下:aa+:现金流量很充足,资信状况良好、市场竞争力很强,有很好的发展前景,流动性很好,管理水平高,具有很强的偿债能力,对本行的业务发展有价值。

aa:现金流量较充足,市场竞争力强,有较好的发展前景,流动性好,管理水平较高,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对本行的业务发展有一定价值。

aa-:有一定的现金流量,行业和企业管理尚可,没有明显的经营和财务风险,发展前景一般,有一定的偿债能力。

a+:现金流量一般,行业或企业不景气,存在经营和财务的风险因素较明显,违约风险中低,发展前景一般。

经营运作状况与财务实力处于边际状态。

信用社(银行)自然人其他贷款客户及微型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信用社(银行)自然人其他贷款客户及微型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信用社(银行)金融机构自然人其他贷款客户及微型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评价客户信用状况,巩固和拓展信贷优良客户,优化和培植社会信用,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信用社(银行)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分类的补充通知》和信用社(银行)金融机构信贷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客户是指自然人其他贷款客户和微型企业客户。

自然人其他贷款客户是指除办理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银行卡透支、住房按揭贷款和汽车贷款以外的个人客户;微型企业是指从信用社(银行)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总额在任何时点上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第三条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是指按照统一的评定指标及标准,以借款人或其主要股东及经营管理人员的个人品行状况、信用记录、与经营行社的合作情况作为依据,并综合参考借款人家庭收入状况、借款人或其经营实体的收入和资本增长情况、所属行业状况等,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价和信用等级确定。

第四条客户信用等级评定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按照“统一标准、严格程序、分级管理、动态调整”的要求,如实反映测评对象的信用情况。

第五条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是全省信用社(银行)金融机构信贷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评定结果是客户准入和退出、信贷定价、授权授信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信用等级评定程序第六条法人行社审贷委员会负责开展客户信用评级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检查指导等。

第七条审贷委员会下设客户信用评级办公室(以下简称:评级办公室),评级办公室可设在有关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客户测评表收集、审核和级别认定,并建立客户基本信息档案。

第八条参加信用等级评定的自然人其他贷款客户必须是在本辖区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种植业、养殖业、加工运输业等专业大户,贷款金额在10 万元(不含)以上、100万元(含)以下人民币;微型企业客户必须是贷款总额在任何时点上不超过100万元(含)人民币。

企业客户信用等级管理制度

企业客户信用等级管理制度

企业客户信用等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和引导市场经营行为,有效地控制招投标过程中的信用风险,减少公司的坏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用风险是指公司客户到期不付货款、不发货或者到期没有能力付款、无法发货的风险。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客户信用管理是指对公司客户所实施的旨在防其信用风险的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客户是指所有与公司及相关部门发生招投标业务往来的单位,包括上游招标方和下游供应商。

第五条公司相关部门及机构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对客户实施有效的信用管理,加大货款回收力度和督促招标方按时付款,有效防信用风险,减少坏帐。

第二章客户资信调查第六条本制度所称客户资信调查是指公司相关部门及机构对客户的资质和信用状况所进行的调查。

第七条客户资信调查要点主要包括:1.客户基本信息2.主要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3.主要往来结算银行4.企业基本经营状况5.企业财务状况6.本公司与该客户的业务往来情况7.该客户的业务信用记录8.其他需调查的事项第八条客户资信资料可以从以下渠道取得:1.向客户寻求配合,索取有关资料2.对客户的接触和观察3.向工商、税务、银行、中介机构等单位查询4.公司所存客户档案和与客户往来交易的资料5.委托中介机构调查6.其他第九条市场部业务主管负责进行客户资信前期调查,保证所收集客户资信资料的真实性,认真填写《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上报部门经理审核,公司财务部门备案。

填表人应对《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第十条公司相关部门对报送来的客户资信资料和《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以下容:1.资信资料之间有无相互矛盾2.我公司与该客户的业务往来情况3.该客户的业务信用记录4.其他需重点关注的事项第十一条客户资信资料和《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每年要全面更新一次,期间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对相关资料进行补充修改。

第三章客户ABC信用等级评定第十二条所有交易客户均需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完整版)客户信用等级管理制度

(完整版)客户信用等级管理制度

客户信用等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了解和掌握客户的信誉、资信状况,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客户信用管理工作,避免业务开发或操作过程中因客户信用问题给公司带来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用风险是指按照服务合同约定,客户逾期付款、到期不付款或者到期没有能力付款的风险。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客户是指所有与公司及相关部门发生业务往来的业务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财务部与法务部负责拟定企业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级标准,业务部需提供建议及企业客户的有关资料作为制度制定的参考。

第五条客户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级标准经分管副总、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执行,财务部监督客户服务部信用政策的执行情况。

第二章客户资信调查第六条客户资信调查要点主要包括:1.客户基本信息,包括客户名称、地址、电话、股东构成、经营管理者、开业时间;2.客户基本经营状况,包括企业人员规模、销售能力、发展潜力;3.交易现状,客户的企业形象、声誉、信用状况;4.公司与该客户的业务往来情况,包括合作时间、服务人数、服务种类;5.该客户的业务信用记录;6.其他需调查的事项。

第七条客户资信资料可以从以下渠道取得:1.向客户寻求配合,索取有关资料;2.对客户的接触和观察;3.向工商、税务、银行、中介机构等单位查询;4.公司所存客户档案和与客户往来交易的资料;5.委托中介机构调查;6.其他。

第八条客户信用调查完毕,业务开发人员或客服人员应编制《客户信用调查报告》,及时上报部门经理审核。

并报公司财务部门备案,业务开发人员或客服人员平时还要进行口头的日常报告和紧急报告。

填表人应对客户信用调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第三章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第九条所有交易客户均需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第十条客户信用等级分A、B、C三级,相应代表客户信用程度的高、中、低三等。

第十一条客户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应评为信用A级客户:(1) 委托服务的人数500人以上,信誉高、资金雄厚;(2) 过去2年内与公司合作没有发生欠款和其他违约行为;(3) 守法经营、严格履约、信守承诺;(4) 最近连续2年经营状况良好;(5) 资金实力雄厚、偿债能力强;(6) 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付款;第十二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客户,应评为信用B级客户:(1) 委托服务人数100-500人,信誉一般、资金实力一般;(2) 过去2年内与公司合作发生过欠款行为,但经催促能够及时付款;(3)晚于合同约定付款的情况偶尔发生。

银行法人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法人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法人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授信业务开展,科学准确反映客户资信状况,防范信用风险,保障授信业务顺利实施,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法人客户信用评级是指依据有关综合评估指标定时或不定时审查法人客户的资信状况,并据此进行分类,确定法人客户的信用等级。

评级的结果是我行确定客户授信风险限额以及授信的形式、数额、期限和担保要求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客户信用评级制度是我行内部客户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的组建部分,关于客户评级结果属于银行内部掌握资料文件资料,对外应严格保密。

第四条法人客户信用评级分为独立信用评级和非独立信用评级。

独立信用评级是指在不考虑信用支持人可能给予的信用支持情形下,对法人客户的财务、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取得的信用水平评定。

非独立信用评级是指在法人客户独立评级的基础上,评估信用支持人可能给予的信用支持,取得的客户信用水平评定。

关于信用支持人的规定见第十三条。

第五条依据有关评级方法的不同,法人客户信用评级分为定量评级和定性评级。

定量评级指标及计算方法参照本办法执行,定性评级方法参照我行定性评级操作指引执行。

第六条我行客户信用评级以“客观、公正”为原则,采用“按时评定、适时调整、分级管理、全面实施”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资质的非金融类法人客户。

客户类型为小型、微型企业,且被我行授信政策认定为小企业授信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独立信用评级第八条对应评级总分和信用特征,法人客户独立信用评级体系依据客户评级级别的高低依次设立AAA级、AAA -级、AA级、AA-级、A级、A-级、BBB级、BB级、B级、CCC级、CC级和C级,共12个级别。

第九条依据有关行业间经营、财务和资源上的差异,评级体系分别拟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和仓储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农林牧渔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传播与文化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备管理、综合、其他十二类评分标准;对于从事非单一行业的,要依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的主要来源确定所属行业,未能简单归属为综合类;对于无法归入本办法明示的行业分类,且无法归为“综合类”的,可归入“其他”类。

企业客户信用等级管理制度

企业客户信用等级管理制度

企业客户信用等级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1.1规范企业客户信用管理的制度与流程,降低企业客户信用风险,提高企业客户对企业的信任度。

1.2提升企业客户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实现对客户信誉的评估与监督,加强对企业客户的风险控制。

1.3规范与改进企业客户信用评级体系,建设安全、有效、健全的企业客户信用管理体系。

二、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客户的信用管理。

2.2企业的客户分为直接客户和经销商,直接客户执行本制度,经销商由经销处执行规范化管理。

三、制度体系3.1信用等级评定企业为客户分类,制定不同的信用等级,建设科学公正、指向性强的客户信用等级评定体系。

对于每一个客户,企业将其分为4档,信用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A级、B 级、C级、D级。

其中,A级客户是企业最信赖的客户,B级客户是中等信用的客户,C级客户是不太可信的客户,D级客户是与企业不良记录产生过关系或存在欠款等不良企业信用记录的客户。

每个等级都有相应的信用额度,A级等级信用额度最高,D级等级信用额度最低。

3.2信用风险评估根据客户历史数据和信用评级信息,评估和划定风险区间,尽可能详细的掌握企业客户真实信用风险情况,以此来调整相应等级的信用额度。

3.3信用额度管理在信用等级评定和信用风险评估之后,确定客户的信用额度。

以保证企业在客户透支时,能够透支到正常业务需求的解决。

在执行过程中,根据企业客户近期的信用状况调整信用额度。

四、流程与要求(一)信用等级评估1. 客户信息采集及整理:通过调查、采访、查询等多种途径采集客户信息,建立客户档案,保留重要信息以供信用评级使用。

2. 客户评估:将客户进行初步评估,以确定客户的信用等级和信用额度。

3. 客户信息审批:上一级领导对客户的初步评估进行审核并进行上一步的确认。

4. 客户信用等级确认:确认客户信用等级,并在企业信用数据库中记录客户的信用等级。

(二)信用额度管理1、信用额度确认:根据客户信用等级和信用风险评估信息,计算信用额度,由上一级领导审批确认。

2019年小企业法人客户统一授信管理规定定稿

2019年小企业法人客户统一授信管理规定定稿

1 目的为规范丹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小企业法人客户授信管理,加强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培育本行优良小企业客户群体,增强本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授信管理办法》、银监会《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2.1 本规定明确了本行小企业法人客户统一授信的基本内容与要求。

2.2 本规定适用于符合本行界定的小型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向本行申请的小企业信贷业务。

3 术语与定义3.1 本规定所称授信,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本行综合评价小企业法人客户的经营管理及风险情况,对每个小企业法人客户分别确定综合信用额度(包括对客户的本外币贷款、贸易融资、贴现、承兑、保证及信用证等业务),并加以集中统一控制的信用风险管理行为。

3.2 授信按管理方式的不同分为内部授信与对外授信。

3.2.1 内部授信(即综合授信)是指本行对小企业法人客户所确定的内部控制信用最高额限制。

内部授信不是计划贷款额度,各级行不得根据内部授信对客户进行融资承诺。

3.2.2 对外授信(即客户授信)是指本行根据符合授信条件的小企业法人客户的书面申请,综合评价小企业法人客户的全面情况及提供的担保状况,确定该客户在一定期限内可使用的信用额度。

对外授信的额度不超过内部授信控制的综合授信限制。

3.3授信按性质不同分基本授信和特别授信。

3.3.1基本授信是指本行根据客户基本情况所确定的信用额度,用于客户正常流动资金周转。

基本授信的额度在授信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无其他说明情况下,本规定所称授信即基本授信)。

3.3.2特别授信是指根据国家政策、市场情况变化及经营的临时需要,对特别项目及超过基本授信额度所给予的授信。

特别授信的范围包括:3.3.2.1 因客户情况变化需要增加的授信。

3.3.2.2 特别项目融资的临时授信。

特别授信的额度是一次性的,不能重复使用。

3.4 对集团客户授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对集团客户授信进行风险控制。

企业客户信用等级管理制度

企业客户信用等级管理制度

企业客户信用等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引导市场经营行为,有效地控制招投标过程中的信用风险,减少公司的坏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用风险是指公司客户到期不付货款、不发货或者到期没有能力付款、无法发货的风险。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客户信用管理是指对公司客户所实施的旨在防范其信用风险的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客户是指所有与公司及相关部门发生招投标业务往来的单位,包括上游招标方和下游供应商。

第五条公司相关部门及机构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对客户实施有效的信用管理,加大货款回收力度和督促招标方按时付款,有效防范信用风险,减少坏帐。

第二章∙∙ 客户资信调查第六条本制度所称客户资信调查是指公司相关部门及机构对客户的资质和信用状况所进行的调查。

第七条 客户资信调查要点主要包括:客户基本信息主要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主要往来结算银行帐户企业基本经营状况企业财务状况本公司与该客户的业务往来情况该客户的业务信用记录其他需调查的事项第八条 客户资信资料可以从以下渠道取得:向客户寻求配合,索取有关资料对客户的接触和观察向工商、税务、银行、中介机构等单位查询公司所存客户档案和与客户往来交易的资料委托中介机构调查其他第九条∙∙ 市场部业务主管负责进行客户资信前期调查,保证所收集客户资信资料的真实性,认真填写《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上报部门经理审核,公司财务部门备案。

填表人应对《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第十条公司相关部门对报送来的客户资信资料和《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以下内容:.资信资料之间有无相互矛盾.我公司与该客户的业务往来情况.该客户的业务信用记录.其他需重点关注的事项第十一条客户资信资料和《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每年要全面更新一次,期间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对相关资料进行补充修改。

第三章∙∙ 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第十二条 所有交易客户均需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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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为了适应小企业特点,有针对性地评价小企业信用风险,提高丹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对小企业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规范本行小企业法人客户信用评级管理,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2.1 本规定明确了本行小企业法人客户信用评级的基本内容与要求。

2.2 本规定适用于符合本行界定的小型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向本行申请的各类小企业信贷业务。

3 术语与定义3.1 信用评级是对客户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的分析、计量和评价,反映客户违约风险的大小,是信贷风险管理的基础工作。

3.2 客户信用等级是反映客户偿还债务能力和意愿的尺度,主要从客户的财务指标、非财务指标、担保因素方面评定。

3.2 信用评级对象是本行已经或可能为之提供小企业信贷服务(包括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提供担保等)的小型企事业等各类法人客户。

4 职责与权限4.1 支行确定评级对象和评级人员,搜集、审核基础数据和材料,撰写评级报告。

按总行转授权实施评级工作。

4.2 分行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评级工作方案。

负责分行辖内所有小企业法人客户评级的审查;按授权权限进行审议审批。

4.3 总行授信审批部为小企业法人客户评级的组织机构,负责分(支)行权限外小企业法人客户评级的审查、审议及审批。

5 政策坚持“全面调查、客观评价、科学计量”的原则。

全面调查是指直接评价人员应对客户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查了解;客观评价是指直接评价人员应对客户风险进行客观的分析判断;科学计量是指信用评级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实施评级。

6 流程图 6.1支行权限小企业法人客户评级流程图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审议与审批确定信用等级资料归档支行审查人员支行调查人员支行小企业贷审小组支行有权审批人客户申请调查YNY 签批Y审议资料归档NNYY 等级不超过系统认定结果的权限内评级业务受理审查N 下发审批通知书6.2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Y 分分NNNNYYY 分分分分N分分分分分分分6.3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NNN分分分分Y 分分分分分分分分Y 分分分分Y 分分N分分分分YN NNNY Y分分分分分分NN分分分分分分分7 风险控制要点详情见风险库。

8 内容与要求8.1 评级方法8.1.1 小企业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标准采取信贷系统打分卡的形式。

打分卡根据小企业法人客户所属行业分为资本密集类、轻工制造类、商贸服务类、交通运输类、建筑类、通讯及计算机服务类、院校类小企业。

8.1.2 我行小企业信用评级系统的客户信用等级依其违约损失风险递增划分为AA 级、A+级、A级、A-级、BBB级、BB级和B级7个等级。

信用评级打分卡共计100分,设置财务指标、非财务指标、担保因素和特例调整指标,分值权重分别为36%、47%、10%、7%。

级别分数区间特征描述AA 90<分数≤100 极佳A+ 80<分数≤90 优秀A 70<分数≤80 良好A- 60<分数≤70 一般BBB 50<分数≤60 可接受BB 40<分数≤50 判断性违约B 40分以下实际违约8.1.3 信用等级的特征及描述:信用等级特征特征描述AA 极佳(一)小企业法人客户组合中的最优秀客户,融资能力很强,是多家银行积极营销的优质客户。

(二)财务实力极强,财务管理严谨规范,财务状况极信用等级特征特征描述佳,负债适度,现金流量十分充足,具有很强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三)账户行为表现优秀。

(四)具有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管理规范,制度健全。

(五)企业具备极强的发展潜力。

(六)股东实力强,企业可得到股东的强大支持。

(七)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管理层专业经验丰富,管理能力强。

(八)无不良信用记录。

A+ 优秀(一)小企业法人客户组合中的优秀客户。

融资能力较强,是多家银行积极营销的对象。

(二)财务实力较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较好,负债适度,现金流量较充足,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三)账户行为表现良好。

(四)具有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管理规范,制度健全。

(五)企业具备较强的发展潜力。

(六)股东实力较强,企业可得到股东的有力支持。

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管理层专业经验丰富,管理能力强。

(七)无不良信用记录。

A 良好(一)小企业法人客户组合中信用较好的客户。

与银行信用等级特征特征描述建立了一定的客户关系,属于银行可以营销的客户范围。

(二)财务实力较强,财务管理较规范,财务状况较好,负债比较适度,现金流量较充足,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但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

(三)账户行为表现良好。

(四)具有较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管理较规范,制度较健全。

(五)企业具备一定的发展前景,但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六)股东实力较强,企业可得到股东的支持。

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管理层具备一定的专业经验,管理能力较强。

(七)企业信用记录良好。

A- 一般(一)银行小企业法人客户组合中信用一般的客户。

在较高的综合利润贡献度并提供较好担保的条件下,尚属于银行可以营销的客户范围。

(二)财务实力一般,可以承受一般的内外不利变化;财务表现稳定,现金流量相对充足,对银行信贷有一定依赖性,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有限;发展前景一般。

在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稳定地位。

(三)账户行为表现一般。

(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合理,经营管理基本规范,制度基本健全。

(五)股东实力一般,企业发展基本无股东支持。

实际信用等级特征特征描述控制人信用良好,管理层具备一定的专业经验,管理能力一般。

(六)企业信用记录一般。

管理团队素质一般。

BBB 可接受(一)小企业法人客户组合中需要关注的非违约客户。

如果与银行已经存在信用关系,需要对其信用状况加以关注并根据情况考虑维持或逐步退出策略。

(二)财务实力偏弱,财务管理存在潜在风险,财务状况存在稳定因素,部分财务指标或财务指标的组合出现行业偏弱值或进入银行关注的范围,现金流量偏紧,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有限,对银行信贷的依赖性较强,具有潜在的财务风险。

(三)账户行为表现一般。

(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尚未健全,企业的经营管理不健全或出现过一定缺陷。

(五)企业发展前景不稳定,在市场中处于不利地位,难以承受一般的内外部变化的冲击,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

(六)股东实力较差,企业发展无法得到股东支持。

实际控制人信用较好,管理层具备一定的专业经验,管理能力一般。

(七)企业信用记录一般。

BB判断性违约银行有充分证据认定客户不准备或不能全额履行其到期偿债义务。

B 实际客户已经处于实际违约状态。

信特征特征描述用等级违约8.2 评级规则8.2.1 小企业信用评级作为本行小企业法人客户准入的标准,,由本行内部掌握,原则上不向客户提供信用评级证明文件。

8.2.2 小企业法人客户首次申请授信业务时,信用评级与授信同步进行,并纳入同一信贷档案管理。

8.2.3 在本行有授信余额的小企业法人客户信用评级每年六月末集中评定一次。

8.2.4 小企业法人客户的信用评级由小企业信贷经营单位根据打分卡得分及相对应的级别按照权限认定,原则上评级有效期一年。

8.2.5 对评级达不到BBB级的小企业法人客户,将不能够新增授信业务。

8.2.6 客户申请低风险业务可不进行打分评级,由经营机构直接认定。

8.2.7 新建小企业或经营期不足1年的小企业申请非低风险业务可不进行打分卡评级,由支行直接认定,信用等级不得超过A-级,信用评分按各级最低分认定。

资产负债率超过70%(含)、净资产300万元以内的客户信用等级不得超过BBB级。

8.2.8 评级工作相关规定8.2.8.1 为防止因客户原始资料的不真实或含有虚假的成分导致信息分析失真和错误,各支行(部)评级人员在评级计算前要对被评级客户提供的材料内容进行审核,并对评级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8.2.8.2 对实行总、分公司制的分公司评级,原则上要索取总公司报表进行定量测评,定性打分要根据分公司的情况进行评价。

8.2.8.3 对家族式民营企业评级必须考虑关联因素。

涉及关联企业已在本行融资的,各经办行间应相互沟通信息,确保评级信息的真实、全面,准确判断关联客户间的关联风险程度。

8.2.8.4 关于调降信用等级规定a) 对于在评级时点积欠本行贷款利息(不包括政策性挂账欠息)的小企业法人客户,应付利息超过一个季度应计利息的,信用等级调降为BBB(含)级以下。

b) 对于客户在其他金融机构发生非政策性应付利息余额超过半年应计利息或出现呆滞、呆账、可疑或损失类贷款,信用等级调降为BBB级(含)以下。

c) 客户存在套取贷款行为或挪用转移资金逃避银行监管行为的,一经认定,信用等级调降为B级。

8.2.8.5 关于客户级别的限定1)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小企业法人客户信用评级不得超过A级:a)属于国家限制性行业或产能过剩行业;b)企业资产总额小于500万元;c) 企业销售收入小于1000万元;d) 对或有负债超过净资产50%(含)以上的小企业。

2)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小企业法人客户信用评级不得超过A-级:a) 企业净资产小于200万元;b) 企业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生产制造型企业;c) 对或有负债超过净资产100%(含)以上的小企业。

3)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小企业法人客户信用评级不得超过BBB级:a)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小企业;b) 出现重大医疗事故,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医院;c) 对于评级时出现贷款本金逾期30天(含)以上的小企业,或评级时贷款本金逾期虽然在30天以内,但有充分理由判断其贷款逾期不是由于暂时的经营周转困难造成的小企业。

4)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小企业法人客户,直接认定为BBB级以下:a) 涉及重大法律诉讼、仲裁或重大经济纠纷,不能正常经营和还贷;b) 发生了重大损失的安全事故或重大人事变动,可能或实际已经严重影响企业生存发展和债务清偿能力;c) 被外管局、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权威机构列入“黑名单”或取消有关资格;d) 被吊销(或停止使用)贷款卡、法人营业执照、专营权、主导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被勒令停产整顿,被查封、冻结资产,或因违法违纪受到税务、海关、工商、公安等部门的追究和处罚;e) 因较为严重的不良行为被新闻媒介披露;f) 本行无法与借款人、保证人取得正常联络;g) 企业及其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违法乱纪、走私贩私、商业侵权、贪污腐败以及生产经营伪劣假冒产品,或企业主要经营者存在不良嗜好,有黄、赌、毒行为之一的;h) 影响本行债权实现的其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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