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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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

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

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电厂安全生产,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本制度的依据主要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电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二、责任主体1. 电厂领导班子: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政策和目标,并对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本部门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并对隐患整改情况负责。

三、隐患排查和治理流程1. 隐患排查:(1)编制隐患排查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2)组织隐患排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仔细查看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记录。

(3)隐患排查人员应着重排查电厂的危险源、消防设施、高空作业、电气设备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4)排查结果应及时通报各部门,并编制整改方案。

2. 隐患治理:(1)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

(2)整改方案应详细描述隐患的具体情况,阐明整改的步骤和要求。

(3)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对于存在重大隐患的,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紧急处理。

(4)整改完毕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隐患整改要求1. 隐患整改工作应按照排查结果进行,对于存在较大风险的隐患,要优先整改。

2. 隐患整改应注意整改的及时性、效果和可行性,确保整改后隐患不再存在。

3. 隐患整改过程中应注意工作的安全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五、隐患整改的监督和考核1. 隐患整改工作应由相关部门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和效果的达到。

2. 对于拖延整改的部门,应及时督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隐患整改结果应定期进行考核,对整改效果不达标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罚。

六、制度宣传和培训1. 电厂应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7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7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督办工作制度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监管水平,落实治本之策,进一步规范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适应范围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二章基本概念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

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章事故隐患等级分类第三条事故隐患分为三类。

一般事故隐患、较大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2、较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发现后单位自身能够完成整改的,但需一定时间整改治理后方能排除的隐患;3、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很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第四条质安部对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具体负责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和放射源等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五条对公司建筑、道路、起重机械、电器仪表、避雷装置、机械设备及生产车辆等生产设施进行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第六条基础设施部在进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规定。

遵循《建筑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查承包方的相应资质、具备合法的用工手续和持有各种合法有效证件。

监控施工中的各种安全事故隐患,防1止重大安全事故在我公司发生。

第七条各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明确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职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责任,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落实责任、实施监控治理。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员)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各部门(车间)、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报告。

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安全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5、财务部门负责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6、生技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三、安全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____号)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以下情况列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其安全资格证书无效的;新职工入厂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

2、液化气钢瓶、电葫芦、叉车等特种设备未取得合格证、使用证和检验检测过期的。

3、操作人员不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或未按照操作规程要求作业的;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的。

4、车床、锯床、钻床等机加工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1)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

(2)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

(3)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

(4)机床PE连接规范可靠。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1.目的和内容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3.定义3.1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3.2.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2.2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2.2.1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1)一级重大事故隐患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____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以上____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三级重大事故隐患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4.职责____公司经理负责全公司性隐患自查带头工作,并签发全公司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公司经理负责对全公司性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建立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工作,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____号令)、《____《山东省井工开采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特大生产你去事故隐患认定办法(试行)》____》(鲁安监发【____】____号)三、职责分工:1、各车间负责人对自己车间及负责范围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实行“谁存在隐患,谁负责整改”,责任划分实行“属地管理”。

2、各专业负责人对自己本专业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3、安环处负责各车间的隐患排查的收集、确认、统计上报和事故隐患治理的落实、整改和考核。

隐患确认不清的,提交公司安全领导小组。

四、事故隐患的定义、分级、分类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分成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隐患排查的分级、内容和频次、要求公司的隐患排查分为三级: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3.1班组级排查为每班排查:班组排查根据公司下发的班组级安全检查表内容以及对作业区域内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人的不安全行为、生产工艺出现的不足问题等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

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掉以轻心,麻痹大意,防止隐患扩大造成事故。

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3.2车间级排查为每季至少一次;车间级排查根据公司下发的车间级安全检查表内容以及对作业区域内及辖区内的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人的的不安全行为、生产工艺出现的意外问题等安全隐患进行综合排查。

发电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定

发电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定

发电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发电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备和除去安全生产隐患,保障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发电厂全部相关人员,包含员工、管理人员以及外来单位人员等。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厂级领导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2.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3.班组负责人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保证员工的安全。

第四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发电厂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2.新入职员工应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事故应急演练,检验员工安全应急响应本领。

4.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产生安全事故的员工,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五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1.发电厂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进行分类、记录,并订立整改措施和时限。

3.安全隐患的整改由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定时完成,整改情况应进行跟踪和检查。

第六条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1.发电厂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人应立刻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应急措施避开事故扩大。

2.事故报告应认真描述事故原因、损失情况以及处理措施,并按规定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3.形成的事故案例和教训应及时总结和通报,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本领。

第七条安全设施和设备维护1.发电厂应建立安全设施和设备维护制度,保证安全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2.安全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应按规定执行,并及时记录维护情况。

第二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八条电气安全措施1.发电厂的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巡检和检修,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2.对发现的电气设备缺陷和故障,应立刻报修并进行维护和修理。

3.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保持电气设备的封闭状态。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制度在安全生产方面,检查和排查事故隐患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

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为了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可以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该制度应当包括以下要点:1. 检查对象:确定需要检查的单位、场所、项目等。

2. 检查内容:明确具体的检查事项,包括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操作规范是否得当、员工是否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等。

3. 检查方法:制定检查方法和步骤,可以采用现场实地检查、文献资料查阅、询问访谈等多种方式。

4. 检查记录: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包括存在的安全隐患、违规情况、整改情况等。

5. 整改措施: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时限,并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执行。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可以规范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排查事故隐患的治理制度为了排查和治理存在的事故隐患,可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该制度应当包括以下要点:1. 排查范围:确定需要排查的范围和对象,包括设备设施、操作规程、环境条件等。

2. 排查方法:制定排查方法和步骤,可以采用定期巡查、隐患清单核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

3. 隐患评估: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评估,确定隐患的等级和危害程度,为后续治理提供依据。

4. 治理措施:根据隐患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和时限,并确保治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5. 效果评估:在治理措施实施后,进行隐患治理效果的评估,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通过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事故隐患,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结语安全生产的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可以通过建立相应的制度来规范和加强工作。

以上所述的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制度,旨在提高安全管理的效果,减少事故隐患的发生。

希望相关单位和个人能够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制度一、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我院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属各科室、各职能部门。

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是指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医院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四、职责权限。

1、院长对所属各各科室、各职能部门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2、各科室、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____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3、医院安全生产小组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进度。

其他科室、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4、各科室、各职能部门员工协助负责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五、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医院安全生产小组和有关监管领导报告。

执行隐患报告和____奖励制度。

六、医院安全生产小组接到隐患报告后,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____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并跟踪到隐患得到治理。

七、安全生产隐患分级。

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医院解决不了的,须上报上级领导部门配合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科室和部门解决不了,须经院部解决的隐患。

c级:由部门和科室内部可以解决的隐患。

八、安全生产隐患确认与上报。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制度1. 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和责任人。

检查应包括对生产设施、设备、操作流程、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全面检查。

2.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定期对生产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排查内容涵盖设备的使用状况、消防设施的完好性、紧急疏散通道的畅通程度等。

3. 隐患治理制度:一旦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

具体治理措施包括修理或更换损坏设备、加强培训、更新消防设施等。

4. 审查和评估:定期对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的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查。

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并对已整改的隐患进行复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5. 监督和惩罚:建立健全监督和惩罚机制,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同时,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激励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6. 不定期演习和培训:定期组织消防演习,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此外,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7.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并进行信息化管理。

包括记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事故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等,以便随时查询和分析安全状况。

综上,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制度应包括上述几个方面,通过制度的落实和执行,能够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隐患,并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进行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并适用于全体员工、职工。

第三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体成员会议,研究安排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等。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制度一、制度的目的和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制度的目的是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预防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更加规范和有效。

本制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二、排查治理的范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涉及企业的所有生产环节和岗位,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劳动保护设施等。

三、排查治理的内容1.定期对生产环境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消防设备是否完好有效,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等。

2.对生产设备的工况进行检查,确定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磨损、泄漏、电气故障等问题。

3.对工艺流程进行分析,了解是否存在风险点和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

4.对操作规程进行审核,包括是否合理、明确,在操作过程中是否存在不规范行为等。

5.对劳动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并符合安全标准。

6.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人员素质进行评估,包括培训情况、操作技能等。

四、排查治理的程序1.制定排查治理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每月、每季度或每年的排查治理计划,并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2.开展排查治理工作:按计划要求,开展各项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全面覆盖。

3.隐患整改:对发现的隐患进行记录并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并跟踪整改进展情况。

4.隐患复查:对整改完毕的隐患进行复查,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隐患彻底消除。

五、责任和监督1.企业安全部门负责制定排查治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2.相关部门和岗位负责配合安全部门进行排查治理工作,并按时完成任务。

3.各级管理人员对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4.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评估,并对不合格的情况进行整改和追责。

六、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企业应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相关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确保制度的贯彻和执行。

七、制度的评估和改进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制度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确保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3篇)

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3篇)

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电力安全生产,依法保护电力生产设施、设备和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电力生产的企事业单位,包括电力生产、输送、配电等环节。

第三条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是指通过对电力设施、设备和工作环境进行全面、系统的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确保电力生产安全。

第四条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整改到位”的原则。

第五条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六条电力生产的隐患排查工作由电力企事业单位负责,电力企事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隐患排查工作。

第七条电力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应持续关注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结果进行审查、批准,并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第八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电力企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隐患排查和评估第九条电力企事业单位应制定隐患排查计划,并将其报送至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隐患排查应根据电力生产的特点和工作环境进行,包括对电力设施、设备和工作场所的全面检查。

第十一条隐患排查应注重细节,对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安全性能、维护情况等进行全面了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记录。

第十二条电力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排查结果,评估隐患的严重程度和危害程度,并制定整改方案。

第十三条隐患排查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排查过程中的安全和有效性,如穿戴防护装备、使用专业工具等。

第四章整改措施与验收第十四条电力企事业单位应按照整改方案,针对隐患进行整改,并制定整改时间表,确保整改到位。

第十五条电力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确保整改质量。

第十六条电力企事业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完成整改的隐患进行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进行记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上级项目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简称隐患)是指电力生产和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影响电力正常供应,或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的设备设施不安全状态、不良工作环境以及安全管理方面的缺失。

第三条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国家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告。

第二章隐患的分类和认定第四条根据隐患的产生原因和可能导致电力事故事件类型,隐患可分为人身安全隐患、电力安全事故隐患、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安全管理隐患和其他事故隐患等五类。

第五条根据隐患的危害程度,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

其中:重大隐患分为I 级重大隐患和∏级重大隐患。

第六条重大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般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IOO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和其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事故的隐患。

(一)I级重大隐患主要包括:1.人身安全隐患:可能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事故的隐患;2.电力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务院第599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较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的隐患;3.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设备事故的隐患;4.其他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的隐患;(二)∏级重大隐患主要包括:1.人身安全隐患:可能导致1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下死亡,或者1人及以上、50人及以下重伤事故的隐患;2.电力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务院第599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一般电力安全事故的隐患;3.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IOO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的隐患;4.安全管理隐患: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未成立,安全责任制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严重缺失,安全培训不到位,发电机组(风电场)并网安全性评价未定期开展。

发电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定

发电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定

发电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规定第一章绪论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发电厂的安全生产,防备和掌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内部规定为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全部发电厂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三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责任1.发电厂的管理层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明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2.发电厂应当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由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担负组长,包含相关部门负责人、安全员、工会代表等。

第四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周期1.发电厂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排查周期可依据发电厂生产特点和安全风险情况进行调整,但不能超出一年。

2.发电厂应当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工作总结和评估,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治,并及时跟踪整改情况。

第五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法1.发电厂应当采用综合、系统的方法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包含但不限于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设备巡检、安全演练等方式。

2.排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了解本厂的生产工艺、设备特点和安全管理制度。

3.排查人员应当充分沟通和调查员工,重点关注员工的安全意识、操作规范和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

第六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内容1.发电厂应当对生产过程、设备设施、作业操作、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注意易发生事故的环节。

2.排查内容应当包含但不限于:设备的完好性、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作业场合的卫生清洁、消防设施的完好性、员工的安全培训情况等。

第七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1.排查组应当依照规定时间完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并及时向管理层提交排查报告。

2.排查报告应当包含以下内容:隐患排查情况的总结、隐患等级的评定、整改措施的建议等。

3.管理层应当对排查报告进行审核,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隐患得到及时除去。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八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考核内容1.发电厂应当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应当包含但不限于:排查工作的认真程度、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报告的及时性等。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范文(3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范文(3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范文一、背景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益和员工的安全意识,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1. 排查事故隐患,发现潜在安全风险。

2. 及时整改事故隐患,消除安全风险。

3. 加强隐患报告工作,提高事故处理效率。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四、职责和义务1. 公司负责人:(1) 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策略。

(2) 确保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2. 安全生产责任人:(1) 负责制定隐患排查和治理方案。

(2) 组织隐患排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措施。

(3) 负责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3.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1) 组织员工参与隐患排查工作。

(2) 督促整改隐患,并报告整改情况。

4. 员工:(1)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工作。

(2) 及时报告发现的安全隐患。

五、隐患排查程序1. 制定排查计划:(1) 安全生产责任人按照工作计划,制定隐患排查的时间和范围。

(2) 向公司负责人报告排查计划,征求意见后执行。

2. 隐患排查人员:(1) 由安全生产责任人组织员工参与隐患排查工作。

(2) 确保排查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 隐患排查方法:(1) 分析事故案例和经验,总结事故隐患类型。

(2) 制定详细的排查问题清单,包括设备、场所、操作等方面。

4. 隐患排查内容:(1) 对设备、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

(2) 对员工进行面谈,了解他们的工作环境和安全意识。

(3) 检查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记录。

5. 隐患排查记录:(1) 按照排查问题清单,逐项记录隐患情况。

(2) 记录隐患的具体位置、性质、严重性等信息。

(3) 由隐患排查人员签名确认。

六、隐患治理措施1. 整改措施:(1) 根据隐患排查记录,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

(2) 包括责任人、整改期限和具体措施等内容。

2. 整改期限:(1) 根据隐患的严重性和困难度,确定整改期限。

(2) 确保整改措施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当与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地方规章等相衔接,互为补充,相互支持。

第二章机构和责任第四条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构,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牵头,参与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

第五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构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及时发现、纠正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分工,各部门、岗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进行排查治理,并建立完善的工作台账。

第三章隐患排查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通过定期、不定期组织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发现和记录隐患,及时采取控制措施,消除隐患。

第八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应当全面、系统、有效,包括设备设施、工艺流程、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排查。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整理和分析隐患排查的数据,编制分析报告,并进行合理的纠正措施。

第四章隐患治理第十条根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治理计划,明确治理责任、时间节点和具体措施,并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十一条治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修理、更换设备设施,加强工艺流程管理,完善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等。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隐患治理的督导和检查,确保治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五章监督和检查第十三条监督和检查机构应当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四条监督和检查机构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评估和监督,对不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通报和处罚。

第六章处罚和奖励第十五条对于发现的未经处理或者处理不到位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监督和检查机构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六条对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较为出色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第一章绪论一、制度背景二、制度目的三、制度适用范围与对象第二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一、坚持预防为主二、依法治理三、综合治理四、追究责任第三章排查治理流程及相关职责一、隐患排查治理流程二、相关职责及责任人第四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措施一、隐患排查措施二、隐患治理措施三、隐患整改措施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评估一、监督检查二、评估与奖惩第六章责任追究一、责任追究机制二、追究责任的程序和方式第七章其他要求一、宣传教育二、安全培训三、应急预案四、信息报送第八章附则一、该制度的修订与废止二、实施细则第一章绪论一、制度背景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安全生产事故已经成为制约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生产过程中潜在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非常必要。

本制度旨在规范和明确企业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整改等相关工作,为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制度目的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得到及时发现、排查、治理和整改,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

通过制度的落实,提高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地避免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制度适用范围与对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事业单位等。

对所有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岗位和人员,都有制度的适用和执行要求。

第二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一、坚持预防为主企事业单位要加强事前预防,加大事中事后治理力度,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排查和治理工作。

二、依法治理企事业单位要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各项安全标准和要求,依法治理事故隐患,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三、综合治理企事业单位要采取综合手段,从管理、技术、物资等多方面入手,对事故隐患进行综合治理,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追究责任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责任的落实和问责。

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指为保障电厂安全生产,防止事故隐患的发生和严重后果的发展,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措施。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电厂各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2.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生产作业、设备维护、用电管理、消防安全等各个方面。

4. 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环境的稳定。

5. 事故隐患治理制度: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类、评估和治理,建立事故隐患台账,并对整改结果进行评估和记录。

6. 监督检查制度:建立电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开展定期监督检查和突击检查,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7. 技术培训制度:建立电厂员工安全培训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8. 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电厂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应急职责和任务,提前做好事故应对准备工作。

通过建立和完善这些制度,可以提高电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隐患,保障电厂安全稳定运行。

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发电分公司。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隐患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各部门应当根据本制度及部门实际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部门和个人发现安全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安全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清,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并记录备查。

第六条公司依照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章制度、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活动。

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组,明确其职责:(一)定时或不定时地组织隐患检查,掌握公司或部门重大危险源及安全隐患的分布,分析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负责重大安全隐患的现场管理。

(二)制定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应急预案,并报当地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备案。

(三)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必要时组织救援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

(四)随时掌握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的动态变化。

(五)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资金,并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对隐患进行整改。

(六)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等相关信息。

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

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

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1.背景介绍2.制定目的本制度的制定旨在:(1)明确电厂安全生产责任和权责;(2)规范隐患排查和治理程序;(3)提升电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电厂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条安全生产是电厂的首要任务,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和权责第三条电厂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明确部门职责。

第四条电厂领导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电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明确,责任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电厂安全生产要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第三章隐患排查和治理第七条电厂应制定隐患排查计划,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八条隐患排查工作要定期开展,并记录排查情况。

第九条隐患治理要按照隐患排查计划进行,并制定治理措施。

第十条隐患治理完成后,应及时进行验收,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四章安全生产培训第十一条电厂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培训要定期开展,并记录培训情况。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培训要与岗位职责紧密结合,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五章信息管理第十四条电厂应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并加强信息收集、分析和利用。

第十五条电厂应定期对安全生产信息进行汇总和报送。

第六章应急管理第十六条电厂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工作。

第十七条应急演练要定期开展,并记录演练情况。

第十八条应急事件发生后,电厂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发展。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电厂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二十条监督检查要定期开展,并记录检查情况。

第二十一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

4.总结制定一套完善的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于提升电厂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至关重要。

本文提出的范文可作为参考,在实际制定制度时应根据电厂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通过制度的执行,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厂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保障电厂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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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发电分公司。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隐患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各部门应当根据本制度及部门实际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部门和个人发现安全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安全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清,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并记录备查。

第六条公司依照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章制度、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活动。

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小组,明确其职责:
(一)定时或不定时地组织隐患检查,掌握公司或部门重大危险源及安全隐患的分布,分析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负责重大安全隐患的现场管理。

(二)制定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应急预案,并报当地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备案。

(三)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必要时组织救援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

(四)随时掌握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的动态变化。

(五)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资金,并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对隐患进行整改。

(六)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等相关信息。

第七条各部门是本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应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第八条保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第九条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安全隐患。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当按照安全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安全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十条建立安全隐患报告和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对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十一条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各有关部门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十二条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安监人员依法履行安全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各部门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十三条各部门应当每月、每季、每年对本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月3日前,下一季度10日前和下一年1月10日前向安生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统计分析表应当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安全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安生部应当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四条对于一般安全隐患,由各部门负责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主要安全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隐患治理方案。

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各部门在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止使用的有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各部门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

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按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第十七条上级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予以消号。

第十八条安生部应当指导、监督各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十九条安生部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下达整改指令书,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

同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对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的监督检查,并记录备查。

第二十条被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在治理结束前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并定期向上级汇报相关情况。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照公司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生部按有关规定提出考核:
(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二)未按规定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三)未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方案的。

(四)重大安全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五)未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整改不及时的。

(六)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

本制度自下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安生部。

青年人首先要树雄心,立大志,其次就要决心作一个有用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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