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患者管理制度2020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健康生活方式
健康生活方式是当代人主要生活方式,什么叫健康? 很多人说首先是没有病,这是对的。但是我们如何规 避不良嗜好,就必须和社会相适应,人也要和环境相 和谐,要有健康的人生观与世界观,一分为二地看待 世界上的事,摆正自己在社会生活中的位臵,这是心 理健康的基础。须知先有“我为人人”,才有“人人 为我”,对人宽、责己严,自然达到了情绪健康,规 律饮食,遵守作息时间,坚持运动等等,这也是健康 生活方式。
骨质疏松症
骨质疏松的治疗目前尚无特殊方法,发病之后很难使骨 组织微细结构完全修复。因此,治疗的最好方法是加强 预防。 预防的三要素是: 鼓励运动:运动是增加骨密度、降低骨丢失的重要措施, 尤其是户外活动和日光浴。老年人要坚持每周3~4次 的锻炼,每次不少于30~60min。 合理营养:指导老年人多食含钙高的食物,每日至少需 要钙800mg。含钙高的食物有奶制品、海产品、深绿 色蔬菜、核桃、花生、大豆制品等。由于中国人肠道 缺乏乳酸酶者较多,喝牛奶后可有产气、腹胀、腹泻 等不适。这类老年人可饮用酸奶。此外要鼓励老年人 多吃鱼类,因其含有丰富的钙和维生素D,有利于钙的 吸收。同时注意食物搭配,如豆腐不予菠菜同时烹饪, 避免钙与草酸结合形成不溶的草酸钙。
主要是填写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表
慢性病危险因素
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超重和肥 胖、不健康膳食、缺乏身体活动、吸烟、精神 压力过大、过量饮酒等都是慢性病的危险因素。
二、服务内容
(二)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 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 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 视力、听力和活动能力等进行粗测判断。补助 标准8元/人.次
骨质疏松症
危险因素
年龄、性别、遗传:女性绝经期后多见,男性65岁后发 病多见。遗传因素决定个人的峰值骨量和骨骼大小, 峰值骨量越高,骨骼越重,到老年发生骨质疏松的危 险性就越小。体形瘦小的人,峰值骨量也低于正常人, 发生骨质疏松的危险性就明显高于其他体形的人。不 同人种发病率也不同,白种人高于黄种人,黑人最少。 家族中患本病较多者,本人患病的危险性增高。 内分泌影响:老年人由于性功能下降,抑制骨吸收和促 进骨形成的性激素水平明显降低,尤其是绝经后的女 性。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12.17•【文号】国卫办医发〔2020〕24号•【施行日期】2020.12.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0〕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加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供给,精准对接老年人群多样化、差异化的迫切医疗服务需求,现就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通知如下:居家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按照有关要求为特定人群,重点是老年患者提供诊疗服务、医疗护理、康复治疗、药学服务、安宁疗护、中医服务等上门医疗服务。
一、开展居家医疗服务要素(一)服务主体。
1.医疗机构。
已执业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有与所开展居家医疗服务相应的诊疗科目并已具备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方式的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及以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
2.医务人员。
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派出注册或执业在本机构的医师、护士、康复治疗专业技术人员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等医务人员上门提供居家医疗服务。
上述人员应当经所在医疗机构同意方可提供居家医疗服务。
其中,医师应当具备与所提供居家医疗服务相符合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同时至少具备3年以上独立临床工作经验的执业医师;护士应当至少具备5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康复治疗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至少具备3年以上临床康复治疗工作经验和技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药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二)服务对象。
鼓励重点对有居家医疗服务需求且行动不便的高龄或失能老年人,慢性病、疾病康复期或终末期、出院后仍需医疗服务的老年患者等提供相关医疗服务。
全国老龄办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通知
全国老龄办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5.18•【文号】全国老龄办发〔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5.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传染病防控正文全国老龄办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通知全国老龄办发〔202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老龄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现就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充分认识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党中央高度重视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
当前,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广大老年人特别是独居、高龄、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在生活、就医、照护、心理健康等方面面临一系列实际困难和问题。
各地要充分认识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高度关注广大老年人的现实需求,及时帮助有需要的老年人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情发生,切实保障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做好老年人健康服务各地要创新工作手段,强化工作措施,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中老年人健康服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公布医疗服务恢复情况,通过网络、电话预约等形式,减少老年人排队等候时间,确保有需求的老年人及时、便利就诊。
积极开展“互联网+老年健康”服务,利用线上咨询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和服务。
要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运用微信、手机APP等信息化手段,建立家庭医生与老年人及其照护者之间的互动沟通渠道。
开展家庭医生随访服务,及时掌握老年人健康状况,督促慢性病老年患者加强血压、血糖自我监测,并进行针对性指导。
2020年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2020年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22年,老年健康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基本建立,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数量显著增加,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队伍更加壮大,服务资源配置更趋合理,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二、主要任务(一)统筹构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1.建立完善老年健康管理服务体系。
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以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服务。
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
(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完善老年医疗服务体系。
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强老年医院、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和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
鼓励将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老年医院、康复和护理医疗机构;鼓励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设立老年病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
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
到2022年,所有市、县(市)均有1~2所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或护理院,至少有1所安宁疗护中心;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
促进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安宁疗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完善老年医疗保障体系。
不断完善覆盖老年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积极引导和推动发展适宜老年人的商业健康保险。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院老年护理实践指南(2020年版)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院老年护理实践指南(2020年版)第1章常见老年综合征护理一、衰弱二、认知障碍三、睡眠障碍四、视听障碍五、头晕与晕厥六、谵妄七、慢性疼痛八、营养不良九、尿失禁十、便秘十一、跌倒十二、压力性损伤第2章常见老年疾病护理一、高血压二、冠心病三、急性心肌梗死四、心力衰竭五、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六、肺炎七、呼吸衰竭八、脑卒中九、帕金森氏病十、糖尿病十一、胃食管反流病十二、尿路感染十三、慢性肾功能衰竭十四、骨质疏松十五、贫血十六、类风湿性关节炎十七、白内障十八、瘙痒症第3章常见老年心理问题护理一、焦虑二、抑郁三、孤独第4章常用老年护理技术一、体温测量二、脉搏、呼吸测量三、无创血压测量四、有创血压监测五、心电监测六、皮下注射七、肌内注射八、静脉采血九、血糖监测十、静脉留置针穿刺十一、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PICC)维护十二、氧气吸入十三、家庭氧疗十四、雾化吸入十五、有效排痰十六、口咽通气管放置十七、人工气道固定十八、气管插管护理十九、吸痰二十、留置胃管二十一、鼻饲二十二、胃造瘘护理二十三、肠造口护理二十四、留置导尿二十五、尿管维护二十六、灌肠二十七、肛管排气二十八、糖尿病足护理二十九、尿标本采集三十、粪便标本采集三十一、痰标本采集三十二、伤口换药三十三、口服给药三十四、皮肤给药三十五、眼内给药三十六、耳内给药三十七、鼻腔给药三十八、口腔给药三十九、阴道给药四十、阴道冲洗四十一、直肠给药四十二、冷敷疗法四十三、热敷疗法四十四、助行器使用四十五、轮椅使用四十六、膈下腹部冲击法四十七、心肺复苏四十八、非同步电除颤第5章老年康复护理一、个人卫生清洁训练二、穿衣训练三、进食训练四、偏瘫患者良肢位摆放五、床上运动六、关节活动度训练七、转移训练八、平衡训练九、步行训练十、言语训练十一、认知训练十二、心肺功能训练十三、骨盆底肌群训练十四、肠道功能训练第6章老年安宁疗护一、老年临终舒适照护二、老年临终哀伤辅导第7章居家照护者指导与支持一、居家照护能力评估与指导二、居家照护者沟通技能指导三、居家照护者压力疏解与社会支持附录表A—P(供参考使用)附录A Fried衰弱评估方法附录B 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附录C 意识模糊评估法(confusion assessment method,CAM)附录D 修订版面部表情疼痛量表(faces pain scale-Revised,FPS-R)附录E 数字评分法(numeric rating sale,NRS)附录F 老年人营养不良风险评估表附录G 老年人跌倒风险评估表附录H Morse跌倒风险评估量表附录I 托马斯跌倒风险评估表(St Thomas’s Risk Assessment tool, STRATIFY )附录J Braden压疮评估量表附录K Norton压疮评估量表附录L Waterlow压疮评估量表附录M 压力性损伤分类附录N 老年抑郁量表(Geriatric Depression Scale, GDS-15)附录O 糖尿病足的Wagner分级法附录P 洼田饮水试验第1章常见老年综合征护理老年综合征是指老年患者由多种疾病或多种原因造成的同一种临床表现或问题的症候群。
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6号)《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已于2020年3月26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3月26日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2020年3月26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第三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第四章机构养老服务第五章医养康养结合服务第六章扶持保障措施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养老服务,是指在家庭成员承担赡养、扶养义务的基础上,由政府和社会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紧急救援、临终关怀等服务。
第三条养老服务是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养老服务发展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保障基本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将养老服务发展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保障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经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养老服务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养老服务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医养结合和老年人健康服务工作;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养老服务相关工作。
第六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会等单位应当发挥各自优势,协同做好养老服务工作。
老年人专科规章制度
老年人专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老年人专科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老年人专科管理单位及相关人员,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老年人专科旨在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医疗和康复服务,保障老年人的健康和幸福。
第四条老年人专科管理单位应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的原则,合理分工,协作配合,推进专科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老年人专科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规定,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老年人专科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老年人的诊疗、康复和护理工作,设立医疗技术科、护理科、康复科、管理科等部门。
第七条老年人专科应有专门的院长或主任负责全面工作,由医疗、护理、康复等专业人员组成的团队,保障老年人服务的全面性和专业性。
第八条老年人专科应设立专门的门诊部,配备老年人专科医疗设备和器材,并设立老年人专科病房,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
第九条老年人专科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实行科室长、护理长为主要负责人的管理模式。
第十条老年人专科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医疗信息的共享和保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十一条老年人专科应制定服务标准和操作规程,保障老年人享有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十二条老年人专科应贯彻预防为主、早期诊断、规范治疗、全程护理的原则,对老年人进行全面体检和治疗。
第十三条老年人专科应加强老年病的诊断和治疗,提供老年人平时的保健和健康咨询服务,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第十四条老年人专科应建立康复机构,开展老年人的康复训练和护理服务,帮助老年人恢复健康和自理能力。
第十五条老年人专科应建立健全的疑难病例讨论和专家会诊制度,提高老年人疾病的诊治水平,推动学科研究和技术创新。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六条老年人专科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关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七条老年人专科应加强医疗质量检查和评估工作,定期组织医院内外专家进行医疗检查和评估,并及时纠正问题。
老年护理病房科室规章制度
老年护理病房科室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老年病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和工作氛围,制定本规
章制度。
第二条:本科室遵循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维护病人的尊严和权益,以提供高质量的医疗
护理服务为宗旨。
第三条:本科室的医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严格遵守医疗纪律,不
得私自处理病人相关事务。
第四条:医护人员要尊重老年病人的个人隐私和人格权利,不得随意公开病人的病情资料
和个人信息。
第五条:医护人员要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对病人要有耐心和爱心,尊重病人
的意愿和选择。
第六条:医护人员要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范,正确执行医嘱和护理计划,确保病人的安全
和健康。
第七条:医护人员要经常进行自我学习和提高,不断更新医疗知识和技能,提高服务质量
和水平。
第八条: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建立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共同为病人提供优质的医疗护
理服务。
第九条:本科室要加强对病房卫生和安全的管理,定期进行巡视和检查,确保环境整洁和
设施设备完好。
第十条:本科室要建立健全的医疗质控体系,加强对医疗过程和护理质量的监督和检查,
及时纠正问题和改进措施。
第十一条:本科室要加强对老年病人的心理关怀和社会支持,帮助病人树立信心,增强抗
病能力,促进康复。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以上为老年护理病房科室规章制度,望全体医护人员严格遵守。
光荣院老人规章制度汇编
光荣院老人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综论第一条为了规范光荣院的管理秩序,保障老人们的权益和生活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光荣院所有老人,包括长期居住和短期居住的老人。
第三条院方及全体工作人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其执行。
第四条老人应遵守光荣院的各项规定,相互尊重,和睦相处。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光荣院所有。
第二章入住管理第六条老人入住前需提供健康证明,确保身体健康。
第七条入住后需登记个人信息,定期体检,配合院方的康复计划。
第八条老人每月按时交纳住院费用,不得拖欠。
第九条老人需遵守院内的作息时间和饮食安排,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条老人在院内不得干预院方的管理工作,不得进行乱投乱放行为。
第三章生活管理第十一条老人需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个人卫生。
第十二条老人应自觉遵守院内的消防规定,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老人不得在院内大声喧哗,不得损坏院内设施。
第十四条老人需遵守院方的各项活动安排,积极参与康复训练和文体活动。
第十五条老人应配合院方的医疗护理工作,服从医嘱,不得擅自用药。
第四章纪律管理第十六条老人不得传播谣言,不得散布不良信息,保持院内秩序。
第十七条老人间不得发生争执和冲突,如有矛盾应及时调解解决。
第十八条老人应尊重院方的工作人员,不得辱骂或侮辱他人。
第十九条老人不得擅离院内,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
第二十条老人需爱护院内环境,不得损坏院内设施。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二十一条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老人,院方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活动资格、取消床位等。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需经院方同意。
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光荣院所有,如有疑问或争议,请向院方咨询。
以上是光荣院老人规章制度的汇编,希望老人们能够遵守规定,和睦相处,共同维护院内的和谐环境和生活质量。
愿老人们在光荣院度过一段美好的时光!。
孤独—老年护理实践指南(2020版本)
三、孤独
(一)评估与观察要点。
1.了解患病情况、自理能力、视力、听力及语言表达能力。
2.评估独处时间及社交频率。
3.了解性格特征及兴趣爱好。
4.了解家庭、社会支持情况及照护者的能力与需求。
(二)护理要点。
1.鼓励老年患者主动诉说内心感受,耐心倾听,适当陪伴,表达关心和支持,并给予肯定。
2.引导老年患者正确认识孤独问题。
3.根据自理能力给予适当的照护措施,降低独处风险。
4.制订短期锻炼计划,鼓励参与社区活动,发展个人社交网络。
5.采用互动技巧,给予鼓励及正向反馈。
帮助其发现兴趣爱好,并给予鼓励与肯定。
6.嘱合并严重焦虑及抑郁情绪者,及时专科就诊。
(三)指导要点。
1.指导老年患者逐步适应社会角色转变,建立新的生活模式。
2.指导照护者帮助老年患者获得情感支持的方法。
(四)注意事项。
1.疏解负性情绪,避免因孤独产生抑郁。
2.不应强求老年患者完成不愿意做的事情,鼓励主动社交,并给予肯定。
2020年《≥75岁老年患者血脂异常管理的专家共识》75岁以上糖尿病患者血脂控制
2020年《≥75岁老年患者血脂异常管理的专家共识》75岁以上糖尿病患者血脂控制老年人代谢会发生变化,同时也合并更多的疾病,例如糖尿病、慢性肾脏病等。
因此,老年人的血脂异常管理存在一定的特殊性。
高龄(≥75岁)老年人群的血脂管理证据相对不足,也缺乏相应的指南或共识。
近日由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卢长林教授牵头组织撰写的《≥75岁老年患者血脂异常管理的专家共识》发布,提出了一系列管理建议。
在治疗方面,LDL-C仍然是调脂的最重要靶点(表1)。
表1 ≥75岁老年患者血脂异常危险评估及调脂的靶目标值合并糖尿病或衰弱应如何治疗?推荐:Ⅰ:在≥75岁老年人群中,确诊ASCVD合并2型DM的患者,建议将调脂目标定为LDL-C<70mg/dl或non-HDL-C<100mg/dl的靶目标Ⅱ:在≥75岁老年ASCVD合并2型DM的患者中,可首选中等强度的他汀药物治疗,若治疗未达标,可谨慎考虑加用依折麦布或PCSK9抑制剂作为联合用药Ⅲ:≥75岁老年人群中,如确诊为衰弱综合征,调脂治疗的靶目标值应适当放宽,所有患者无论极高危、非极高危分层均以中低危分层设定的调脂目标值为准,同时避免出现低胆固醇血症(TC<150mg/dl)Ⅳ:≥75岁老年人群中,如监测发现存在明确衰弱的老年人血脂水平过低,出现严重的低胆固醇血症(TC<60mg/dl),应停用所有降脂药物老年血脂异常患者如何改善生活方式?推荐:Ⅰ:≥75岁老年患者应在保证热量摄入的基础上,以摄入不饱和脂肪酸为主,不推荐积极的运动减重作为常规治疗。
➤相较年轻人而言,在老年人群中,减重、运动对调脂治疗效果非常有限。
➤膳食方面,老年人群在保证营养的基础上,尽量减少饱和脂肪酸和反式脂肪酸的摄入,多摄入不饱和脂肪酸。
➤进食应以水果、非淀粉类蔬菜、坚果、豆类、鱼、植物油、酸奶和全谷物为主,减少摄入红色和加工肉类、精加工的碳水化合物和高盐食物。
可选择的治疗药物有哪些?一线治疗药物包括他汀、依折麦布和PCSK9抑制剂。
老年护理实验室规章制度
老年护理实验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老年护理实验室管理,保障老年患者安全和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医疗管理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老年护理实验室是为老年患者提供护理服务和实验检测的场所,依托于医疗机构,是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老年护理实验室的管理机构为医疗机构,具体管理由护理部门负责,并配合医院其他相关部门协同管理。
第四条老年护理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包括护士、实验员、技术支持人员等,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职业资格,并接受医院相关培训方可上岗工作。
第五条老年护理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疗伦理和职业道德规范,保护患者隐私和安全。
第六条老年护理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保持工作状态良好,服从管理,服从指挥,不得违反规章制度。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七条老年护理实验室的管理机构负责对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工作流程和质量达标。
第八条护士负责老年患者的护理和照料工作,包括测量体温、血压等生命体征,协助医生实施医疗护理,保证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第九条实验员负责老年患者的实验检测工作,包括采集实验标本、检测实验样本、记录实验结果等工作,确保实验数据准确可靠。
第十条技术支持人员负责老年护理实验室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老年护理实验室的工作按照医院规定的工作时间安排,保证全天候对老年患者提供服务。
第十二条老年护理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穿戴工作服装,戴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保障实验环境的洁净和患者的健康安全。
第十三条老年护理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各项工作,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流程,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四条老年护理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要及时记录工作相关信息,包括患者信息、实验数据等,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老年护理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要遵守相关消毒灭菌规定,保持实验环境的干净整洁,确保实验室的卫生安全。
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2020)
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2020)第一条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养老服务,是指在家庭成员承担赡养、扶养义务的基础上,由政府和社会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紧急救援、临终关怀等服务。
第三条养老服务是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养老服务发展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保障基本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将养老服务发展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保障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经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养老服务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养老服务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医养结合和老年人健康服务工作;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养老服务相关工作。
第六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会等单位应当发挥各自优势,协同做好养老服务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做好老年人的服务保障工作。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参与或者支持养老服务。
第七条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养老服务的公益宣传,弘扬养老、孝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
鼓励新闻媒体开设老年频道或者专题、专栏等,传播适合老年人的健身、康养、维权等知识,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八条对在养老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020年护理核心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1、严格遵守清醒患者或家属参与患者身份识别的原则。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
3、在手术、给药、输血或标本采集等各类诊疗活动前,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方法识别患者身份(禁止仅用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
4、遵守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识的制度。
(1)对实施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使用“腕带”作为操作、给药、输血等诊疗活动前辨别患者的一种必备手段。
(2)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等科室使用“腕带”作为操作、用药、输血等诊疗活动前辨别患者的一种必备手段。
4、患者身份信息的采集与录入:首次就诊的患者,挂号时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工作人员录入患者的基本身份信息,系统自动为其分配ID号,建立诊疗卡;办理住院手续时,患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诊疗卡、住院登记证、保险卡办理住院,住院科工作人员需认真核对患者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年龄、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和保险类别,将患者个人信息输入电子病历系统。
5、医务人员在为门诊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时,通过询问患者姓名,核查患者诊疗卡ID与电脑信息系统或各种表单进行核对,确认患者身份。
6、患者入院时,责任护士或值班护士逐项填写/核对手腕带上信息并佩戴于患者手腕上。
手腕带上信息包括科室、ID号、出生年月日、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药物过敏等项目,电脑系统默认信息,带条码扫描。
如果患者对手腕带材质过敏,则应避免手腕带直接接触患者皮肤。
腕带常规佩戴在患者右腕,如患者右腕无法佩戴时,按左腕—右脚踝—左脚踝的顺序依次佩戴。
8、当患者手腕带丢失时、需重新确认患者身份,并佩戴新手腕带。
患者口头提供的信息或手腕带上的信息与医嘱单或电子系统上的信息不一致时,须进一步调查确认,并报告不良事件。
以下情况,手腕带可摘除并重新佩戴:影响患者血运时、佩戴位置为手术或治疗部位时、手腕带上信息模糊不清时,为患者摘除手腕带的护士,必须及时为患者佩戴新的手腕带,重新核对确认患者身份。
老年门诊规章制度汇编表
老年门诊规章制度汇编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老年门诊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老年患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老年门诊的各项工作,老年门诊全体医务人员应遵守。
第三条老年门诊是诊疗老年患者的专门门诊部门,主要提供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诊疗服务。
第四条老年门诊在医疗服务中,按照“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原则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由老年门诊主任负责执行,经老年门诊专家组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二章服务规范第六条医务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积极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第八条医务人员要注重沟通交流,耐心倾听患者的诉求,细致询问病史,全面评估患者病情。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并向患者及家属做出详细解释。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遵守医疗纪律,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医疗操作,确保医疗安全。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不得向患者索取任何礼金或物品。
第十二条老年门诊应加强与其他科室的协作,为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
第十三条对于病情复杂或需要转诊的患者,应及时协调相关科室,安排好转诊流程。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四条老年门诊的工作时间为每周六天,每天工作8小时。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离岗,如需请假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应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卫生,保障患者和自身的健康安全。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应做好工作记录和病历的书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专业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应互相尊重,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十条医务人员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职业道德。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老年门诊设立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和工作协调。
第二十二条注重对老年门诊服务质量的评价和检查,建立健全考核机制,确保工作质量。
第二十三条建立老年门诊的医疗质量监控和应急预案,确保医疗事故的及时处理。
老年门诊规章制度范本下载
老年门诊规章制度范本下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老年门诊服务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老年患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老年门诊的医生、护士、行政人员和患者。
第三条老年门诊遵循“以患者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的原则,秉承“诚信、务实、和谐、奉献”的服务宗旨,努力为老年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第四条本规章由门诊管理部门制定,经医务部门批准后执行,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第五条老年门诊的行为应当符合医德、法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六条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应当文明待人,服从医生的指导,不得有损医院和医护人员的形象。
第七条老年门诊应当保护老年患者的隐私权,严禁泄露患者的隐私信息。
第八条老年门诊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评估制度,定期进行医疗质量检查和评估。
第二章老年门诊服务第九条老年门诊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安排合理的就诊时间,避免长时间等候。
第十条老年门诊应当提供专业、优质的医疗服务,保障老年患者的身体健康。
第十一条老年门诊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记录管理制度,准确记录患者的诊疗信息,确保医疗质量。
第十二条老年门诊应当积极配合医院其他科室进行医疗协作,为患者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
第十三条老年门诊应当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提供针对性的保健宣教,帮助患者做好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
第十四条老年门诊应当建立和完善老年患者的健康档案,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医疗服务。
第三章老年门诊管理第十五条老年门诊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老年门诊应当加强医护人员的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七条老年门诊应当建立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和意见,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老年门诊应当落实患者的知情同意原则,确保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得到尊重。
第十九条老年门诊应当加强与社区医疗机构的合作,推动分级诊疗。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解释权归老年门诊管理部门。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未尽事宜,由老年门诊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解释。
老年门诊规章制度模板下载
老年门诊规章制度模板下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老年门诊工作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老年门诊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老年门诊工作人员应当恪守医德,秉承医疗道德标准,尊重患者的隐私和尊严。
第四条老年门诊工作人员应当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确保医疗安全。
第五条老年门诊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疗纪律,执行规章制度,不得违规行为。
第六条老年门诊工作人员应当保持工作环境整洁,设备设施完好,确保医疗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服务规范第七条老年门诊工作人员应当向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包括诊疗、护理等服务。
第八条老年门诊工作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意见和选择,认真倾听患者的诉求和需求。
第九条老年门诊工作人员应当对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方案进行详细的解释和指导,保障患者的知情权。
第十条老年门诊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诊疗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医疗流程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老年门诊工作人员应当妥善处理患者的投诉和意见,及时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章医疗安全第十二条老年门诊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第十三条老年门诊工作人员应当正确使用医疗器械和药品,严格执行消毒防控措施。
第十四条老年门诊工作人员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
第十五条老年门诊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医疗事故和意外事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老年门诊工作人员应当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保证医疗质量。
第四章管理规范第十七条老年门诊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管理安排,不得擅自调整工作任务。
第十八条老年门诊工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操守,不得有辱职业形象。
第十九条老年门诊工作人员应当保护医疗机构的财产和利益,不得侵占、挪用医疗机构的资产。
第二十条老年门诊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保守医疗机构的商业秘密和患者信息,不得泄露机密。
第二十一条老年门诊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老年门诊规章制度汇编模板
老年门诊规章制度汇编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老年门诊工作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老年门诊是医院为老年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专门科室,负责诊治老年人各类疾病。
第三条老年门诊遵循“以患者为中心,以科研为导向,以质量为保障”的工作理念,努力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老年门诊全体医务人员和患者,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必须遵守。
第五条老年门诊工作由门诊部负责具体管理,在院领导的领导下,全院医务人员共同参与。
第二章门诊服务流程第六条患者来院就诊,需先进行挂号,接待员应认真核对患者资料,确认身份后办理挂号手续。
第七条医生应准时开始门诊工作,按照挂号顺序,认真接待患者,详细询问病情,进行全面体格检查。
第八条医生应根据病情制定治疗方案,经患者同意后开立处方,要求患者按时服药,并详细告知用药注意事项。
第九条患者拿到处方后,到药房缴费取药,药师应耐心解答患者疑问,保证药品的正确发放。
第十条医生应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跟进,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定期复诊,掌握病情发展。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老年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二条医生应持续学习,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定期参加专业培训和考核。
第十三条医生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保证医疗操作的安全性和准确性,做到医德医风良好。
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医疗事故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展开调查处理。
第四章患者权益保障第十五条患者有权选择医生和医疗机构,有权了解病情,知情权和决策权应得到尊重。
第十六条医生应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不得擅自对患者进行诊疗。
第十七条医生应耐心解答患者问题,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第五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八条发生突发事件时,医生应保持冷静,迅速组织处置,确保患者安全,及时向医院领导汇报。
第十九条医生应学习急救知识,掌握基本急救技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处理。
老年病科规章制度
老年病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老年病科工作,提高老年患者的诊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现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老年病科的医务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医技人员等。
第三条老年病科是专门为老年人群体提供医疗服务的科室,主要对老年人的各类疾病进行诊断、治疗和康复等工作。
第四条医务人员在老年病科工作中要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保障患者的医疗权益,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医务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医术水平和职业操守,遵守医德医风,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第六条医务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伦理,严格遵守诊疗规范,文明礼貌待人,严禁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七条老年病科对患者的病情保密,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
第八条医务人员要加强团队合作,密切配合其他科室的工作,共同提高治疗效果。
第二章医疗服务第九条老年病科要严格按照治疗准则和标准进行诊断和治疗,确保疗效和安全。
第十条医务人员要及时了解患者的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并告知患者及家属治疗进程和预后风险。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要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充分听取患者的意见和需求,保证患者的知情权和决策权。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要正确使用医疗设备和药品,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要保持诚信,严守医疗纪律,不得违规收受患者的礼物或财物。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要积极参加临床会诊和病例讨论,提高自身的诊疗水平。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五条老年病科要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监督检查,确保医疗质量。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持良好工作状态,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要做好病历记录和信息报告,准确记录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措施。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要经常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
第十九条老年病科要加强医患沟通,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增强患者的治疗信心。
第二十条医务人员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由老年病科负责人负责解释,并贯彻实施。
老年友善医院实施方案(含健康管理制度和有限服务流程)
老年友善医院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函〔2020〕457 号)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老年医院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我院老年医学发展,不断优化老年患者就医流程,提高老年患者满意度,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制定本工作实施办法。
一、制定工作目标:2021年5底,初步完成医院的自查创建,6月申请区级验收,年底前完成老年友善医院创建。
二、健全组织管理:针对此项工作,医院成立老年友善医院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
1、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2、技术指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临床各科室主任及护士长 老年友善医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办,负责日常工作。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把老年友善医院行动的工作列入全院工作的总目标,并领导实施。
2.负责组织落实老年医院相关培训计划和新上岗人员培训计划。
3.广泛宣传营造尊老、爱老、护老的老年友善文化氛围,建立老年友善医院分级诊疗、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协调各方面工作。
4.组织督促检查各科室老年友善支持落实的工作。
5.对老年友善医院工作每半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及阶段小结,每年进行年终总结。
(二)技术指导小组职责∶ 1.负责不断优化老年人的就医服务流程,为患者提供综合评估服务,如进行能力评估、老年综合征评估、高风险状态评估和用药评估等,利用多学科整合管理团队为患者提供个性化、有针对性医疗照护。
2.建立实施连续性的医疗、康复、护理和安宁疗护服务工作机制,更好地满足老年人躯体、精神和社会等层面的健康需求,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医疗安全。
3.鼓励指导患者及其照护者积极参与到诊疗、康复和照护的全过程中。
4.负责老年友善医院培训计划的具体实施及对培训学习效果的考核。
5.负责检查指导老年友善医院随访工作,认真完成老年友善医院领导小组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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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患者管理制度
1、老年患者的定义:年龄在65周岁以上的老年患者。
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要充
分考虑老年人在生理、心理、情感、认知等方面的改变,以确保他们的安全。
2、老年患者在医院期间的监护:
2.1防坠床:通过使用床栏、家属陪护等措施防止坠床发生;
2.2防跌倒:保持地面清洁干燥、无障碍;厕所、走廊配有扶手;穿合适的鞋
子;使用拐杖等;行动不便、视力欠佳者应有家属/护工陪护;
2.3防走失:随身佩戴家庭地址及家人电话号码等信息,患者离开病房时有家
属/护工陪同,暂时离开时告知护士;
2.4防假牙误吸:手术、气管插管、睡眠、病情危重等情况下,应取下活动性
假牙;
2.5转运过程的安全:转运老年患者时,尽量使用轮椅和平车,并有专人陪护;
2.6皮肤保护:老年患者由于皮肤弹性差,末梢神经敏感性降低,对各种有害
刺激的保护性反应降低,加之老年患者不愿活动,所以很容易发生压疮、烫伤,应予以关注;
2.7防止血液动力学改变:因心血管系统调节能力差,体位变化过快易引起血
液动力学改变,体位改变应缓慢。
2.8用药安全:药物的选择、用法和剂量要合理,监督老年患者准时服药。
2.9防血栓:对长期卧床老人加强翻身及肢体活动,防止深静脉血栓。
2.10所有报警装置和呼叫系统应始终处于功能状态。
3、设备的获取和使用:每个住院病房至少配备一至两辆轮椅和一辆平车,供有需要的患者使用,使用前告知使用方法。
4、老年患者转运必须有经过培训的护工护送。
5、记录
5.1医生在入院时评估患者的活动功能、认知反应能力、视觉、牙齿、皮肤等,
记录在病史和体格检查单。
5.2护士在入院时评估患者的活动功能、认知反应能力、牙齿、皮肤、
坠床/跌倒的风险等,记录在相应的护理记录单上:护理入院评估单、ADL 护理等级评分表、Braden压疮评分表、跌倒/坠床评分量表。
5.3护士对所有住院患者,每日皮肤评估一次;高危压力性损伤者(≤9分)
每班评估,记录在Braden压力性损伤评分表,有病情变化,随时评估记录。
5.4护士对所有住院患者,跌倒评估每日一次;有病情变化,随时评估记录。
5.5护士对患者/家属做好预防坠床/跌倒的教育,记录在健康教育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