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沙条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件名] 华沙条约

[年月日] 1955年5月14日
[出典] 国际条约集1954-1956年,59-63页.
[备考] 
[全文] 
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匈牙利人民共和国、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波兰人民共和国、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友好合作互助条约(华沙条约)

(1955年5月14日订于华沙)

缔约国各方重申它们希望在欧洲所有国家(不问它们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如何)参加的基础上建立欧洲集体安全体系,以便联合它们的努力来保障欧洲和平,同时,考虑到由于巴黎协定的批准而在欧洲形成的局势——协定规定组织一个有正在重新军国主义化的西德参加的“西欧联盟”这样一个新军事集团,把西德拖入北大西洋集团,这样就加深战争的危险,并且对爱好和平的国家的国家安全造成威胁——,深信在这种条件下爱好和平的欧洲国家必须采取必要的步骤以保障自己的安全和维护欧洲和平,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为了根据尊重各国的独立和主权以及不干涉它们的内政的原则来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友好、合作和互助,决定缔结本友好合作互助条约,并且特派下列人员为全权代表:

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人民议会主席团特派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

穆罕默德·谢胡

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国民议会主席团特派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

伏尔科·契尔文科夫

匈牙利人民共和国主席团特派匈牙利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

安德拉希·赫格居斯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总统特派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总理

奥托·格罗提渥

波兰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会特派波兰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

约瑟夫·西伦凯维兹

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国民议会主席团特派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

格奥尔基·乔治乌·德治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特派苏联部长会议主席

尼古拉·亚历山德罗维奇·布尔加宁

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总统特派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总理

威廉·西

罗基

他们互相校阅全权证书,认为妥善后,同意下列各条:

第一条

缔约国各方按照联合国宪章保证在它们的国际关系中不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并以和平方法解决它们的国际争端,以免危及国际和平和安全。

第二条

缔约国各方宣布,它们准备本着诚恳合作的精神参加所有旨在保障国际和平和安全的国际行动,并贡献它们的全部力量来达到这些目的。

缔约国各方将努力争取通过同其他愿意在这方面合作的国家取得协议的办法,来采取普遍裁减军备、禁止原子武器、氢武器和其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有效措施。

第三条

缔约国各方将从加强国际和平和安全的需要出发,就一切有关它们的共同利益的重要国际问题彼此磋商。

每逢任何一缔约国认为产生了对一个或几个缔约国发动武装进攻的威胁时,缔约国各方应为了保证联合防御和维护和平和安全的利益毫不拖延地在它们之同进行磋商。

第四条

如果在欧洲发生了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对一个或几个缔约国的进攻,每一缔约国应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行使单独或集体自卫的权利,个别地或通过同其他缔约国的协议,以一切它认为必要的方式,包括使用武装部队,立即对遭受这种进攻的某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给予援助。

缔约国各方将就恢复和维护国际和平和安全所必须采取的联合措施彼此间立即进行磋商。

根据本条所采取的措施,将按照联合国宪章的规定,通知安全理事会。一俟安全理事会采取了恢复和维护国际和平和安全的必要措施,上述措施即告终止。

第五条

缔约国各方同意建立它们的武装部队的联合司令部,统率根据缔约国各方协议拨归其指挥的各国武装部队。该司令部将根据共同制定的原则进行工作。缔约国各方并将采取加强它们的防御能力的必要配合措施,以便保障它们的人民的和平劳动,保证它们的疆界和领土的不可侵犯性并确保对可能的侵略的防御。

第六条

建立一政治协商委员会,由每一缔约国派一政府成员或一特派代表参加,以实行本条约所规定的缔约国之同的磋商和审查由于本条约的实施所引起的问题。

委员会在必要时得设立辅助机构。

第七条

缔约国各方保证不参加其目的和本条约的目的相违反的任何联盟或同盟,不缔结其目的和本条约的目的相违反的任何协定。

缔约国各方宣布,它们根据现行的各国际条约所承担的义务和本条约的

各项条款不相抵触。

第八条

缔约国各方宣布,它们将本着友谊和合作的精神,进一步发展和巩固它们之间的经济和文化关系,恪守互相尊重它们的独立及主权和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

第九条

凡表示愿意通过参加本条约来促进爱好和平的国家的共同努力以保障和平和国际安全的任何国家,不论其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如何,均得参加本条约。这种参加将在本条约缔约国各方的同意下向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交存参加证书之后生效。

第十条

本条约须经批准,批准书将向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交存。本条约将在最后的批准书交存之日起生效。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应于每一批准书交存时通知本条约的其他签字国。

第十一条

本条约的有效期限为二十年。如缔约国各方在这一期限满期前一年没有向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提出宣布条约无效的声明,条约将继续生效十年。

如在欧洲建立了集体安全体系并为此目的缔结了全欧集体安全条约(这是缔约国将坚持不渝地努力争取的),本条约将在全欧条约生效之日起失效。

1955年5月14日订于华沙,共一份,用俄文、波兰文、捷克文和德文书就,四种文字的条文均有同等效力。本条约的验明无误的副本将由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送交本条约的其他签字国。

各方全权代表在本条约上签字盖章,以昭信守。

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人民议会主席团代表 穆罕默德·谢胡。

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国民议会主席团代表 伏尔科·契尔文科夫

匈牙利人民共和国主席团代表 安德拉希·赫格居斯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总统代表 奥托·格罗提渥

波兰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会代表 约瑟夫·西伦凯维兹

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国民议会主席团代表 格奥尔基·乔治乌·德治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代表尼尔拉·亚历山德罗维奇·布尔加宁

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总统代表 威廉·西罗基

华约武装部队历任总司令

(1)1955年-1960年6月 伊万,斯捷潘诺维奇,科涅夫苏联元帅☆☆

(2)1960年5月-1967年7月 安德烈,安东诺维奇,格列奇科苏联元帅☆☆

(3)1967年7月-1976年12月 伊万,伊格纳季耶维奇,雅库鲍夫斯基苏联元帅☆☆

(4)1976年12月-1989年 维克托,格奥尔基耶维奇,库利科夫苏联元帅☆

(5)1989年 彼得,格奥尔基耶维奇

,卢舍夫大将


华约武装部队历任总参谋长

(1)1955年-1962年 阿列克谢,因诺肯季耶维奇,安东诺夫大将

(2)1962年-1965年 帕维尔,伊万诺维奇,巴托夫大将☆☆

(3)1965年-1968年 米哈伊尔,伊里奇,卡扎科夫大将

(4)1968年-1976年 谢.马.什杰缅科大将

(5)1976年-1989年 阿纳托利,伊万诺维奇,格里布科夫大将

(6)1989年-1991年 弗拉基米尔,尼古拉耶维奇,洛博夫大将

苏联历任驻德苏军集群总司令

司令部:波茨坦(后移至温斯多夫)

(1)1945年6月10日-1946年 格奥尔基,康斯坦丁诺维奇,朱可夫苏联元帅☆☆☆☆

(2)1946年-1949年 瓦西里,达尼洛维奇,索科洛夫斯基苏联元帅☆☆

(3)1949年-1953年 瓦西里,伊万洛维奇,崔可夫苏联元帅☆☆

(4)1953年-1957年 安德烈,安东诺维奇,格列奇科苏联元帅☆☆

(5)1957年-1960年 马特维,瓦西里耶维奇,扎哈罗夫苏联元帅☆☆

(6)1960年-1961年8月 伊万,伊格纳季耶维奇,雅库鲍夫斯基苏联元帅☆☆

(7)1961年8月-1962年4月 伊万,斯捷潘诺维奇,科涅夫苏联元帅☆☆

(8)1962年4月-1965年1月 伊万,伊格纳季耶维奇,雅库鲍夫斯基苏联元帅☆☆

(9)1965年1月-1969年 帕维尔,康斯坦丁诺维奇,科舍沃伊苏联元帅☆☆

(10)1969年-1971年 维克托,格奥尔基耶维奇,库利科夫大将☆

(11)1971年-1972年 谢苗,康斯坦丁诺维奇,库尔科特金上将☆

(12)1972年7月-1980年 叶夫根尼,菲利波维奇,伊万诺夫斯基大将

(13)1980年- 米哈伊尔,米特罗法诺维奇,扎伊采夫大将



苏联北军队集群(驻波兰军队)历任司令

(1)1945年4月21日-1949年 康斯坦丁,康斯坦丁诺维奇,罗科索夫斯基☆☆苏联, 波兰元帅

(2)1949年-1950年 库兹马,彼得罗维奇,特鲁布尼科夫上将

(3)1950年-1952年 阿列克谢,伊万诺维奇,拉济耶夫斯基☆中将

(4)1952年-1955年 M ,П ,康斯坦丁诺夫中将

(5)1955年-1958年 库兹马,尼基托维奇,加利茨基☆(1955年8月晋大将)

(6)1958年-1963年 格奥尔基,伊万诺维奇,赫塔古罗夫☆上将

(7)1963年-1964年 谢尔盖,斯捷潘诺维奇,马里亚欣(1964年4月晋坦克上将)

(8)1964年 A ,C ,鲁达科夫中将

(9)1964年-1967年 Г ,B ,巴克拉诺夫上将

(10)1967年-1968年 伊万,尼古拉耶维奇,什卡多夫(1968年2月晋上将)

(11)1968年-1973年 马戈麦德,坦卡耶维奇,坦卡耶夫(1969年2月晋上将)

(12)1973

年-1975年 伊万,亚历山德罗维奇,格拉西莫夫 (1973年11月晋坦克上将)

(13)1975年-1978年 奥利格,菲多罗维奇,库利舍夫(1976年10月晋上将)

(14)1978年2月- 尤里,费奥多罗维奇,扎鲁金(1978年2月晋上将)



苏联中央军队集群历任司令

1945年6月10日组建,临时驻扎奥地利和匈牙利,1955年撤销

(1)1945年6月10日-1946年 伊万,斯捷潘洛维奇,科涅夫☆☆苏联元帅

(2)1946年-1949年 弗拉基米尔,瓦西里耶维奇,库拉索夫☆(1948年11月晋大将)

(3)1949年-1953年 弗拉基米尔,彼得罗维奇,斯维里多夫中将

(4)1953年-1954年 谢尔盖,谢苗诺维奇,比留佐夫☆(1953年8月晋大将)

(5)1954年-1955年 阿列克谢,谢苗诺维奇,扎多夫☆大将

1968年10月16日重新组建,驻扎捷克和斯洛伐克

(1)1968年10月16日-1972年 亚历山大,米哈伊诺维奇,马约罗夫(1969年2月晋上将)

(2)1972年-1976年 И ,И ,捷尼谢夫(1972年11月晋上将)

(3)1976年-1978年12月 德米特里,谢苗诺维奇,苏霍鲁科夫(1977年4月晋上将)

(3)1979年1月-1980年 德米特里,季莫费耶维奇,亚佐夫上将


苏联南军队集群历任司令

1945年6月15日组建,1947年撤销,驻扎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

(1)1945年-1947年 费奥多尔,伊万诺维奇,托尔布欣苏联元帅

(2)1947年 维亚切斯拉夫,德米特里耶维奇,茨韦塔耶夫☆上将

1956年据苏匈两国政府协定组建而成,驻扎匈牙利。

(1)1956年-1960年 米哈伊尔,伊里奇,卡扎科夫大将

(2)1960年-1961年 M ,Г ,尼基京坦克中将

(3)1961年-1962年 帕维尔,伊万诺维奇,巴托夫☆☆大将

(4)1962年-1969年11月 康斯坦丁,伊万诺维奇,普罗瓦罗夫上将

(5)1969年11月-1975年 Ю ,П ,伊万诺夫(1970年4月晋上将)

(6)1975年-1979年4月 费多特,菲利波维奇,克里夫达(1976年2月晋上将)

(7)1979年4月- B ,И ,西韦诺克上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