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江西省宜春市宜阳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决算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决算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决算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宜春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决算评审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4月9日宜春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决算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市级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按照市委市政府“放管服”的改革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市级是指大口径市本级,包括市本级和宜春经济开发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三区”)。
本办法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包括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和“三区”内设承担财政投资评审职能的机构。
第三条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决算评审(以下简称“预、决算评审”)是指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或其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运用专业技术手段,从工程造价管理角度,对使用市级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论证和评价,并合理地审定投资项目预、决算支出的财政管理行为。
第四条市级预、决算评审业务由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可委托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审,社会中介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产生。
第五条预、决算评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依法评审原则。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5.22•【字号】•【施行日期】2018.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8年5月22日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宜春市城建领域部分机构调整事宜的批复》(赣编办文〔2018〕2号),组建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县级,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保留的职责承担原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城乡建设职责。
(二)增加的职责1.将原市城市管理局承担的市政环卫园林工程项目建设和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督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将原市房地产管理局承担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整治、白蚁防治管理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划出的职责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划出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四)下放的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下放袁州区和“三区”职责。
1.辖区范围内老楼危楼排查、鉴定、维修加固、安全隐患整治等职能;2.辖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房屋的白蚁防治及原有房屋白蚁灭治等职能;3.辖区范围内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项目建设等职能;4.辖区范围内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注册、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安全生产监督注册、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建筑材料和建筑构配件质量监督检查等职能。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关于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保障性安居住房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及划分方案》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及划分方案》的通知正文:----------------------------------------------------------------------------------------------------------------------------------------------------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及划分方案》的通知袁州区人民政府,宜春经开区、宜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宜春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及划分方案》已经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2月20日宜春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及划分方案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规划用地性质的变化,以及近年来生态环境部一系列新的规范文件的实施,我市中心城区现行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已不能很好地指导实际工作。
为满足今后我市城市发展及声环境管理的新要求,结合《宜春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宜春市教体新区概念性总体规划》等规划以及当前城市发展现状,编制宜春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及划分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1.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主导功能、用地现状确定。
2.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声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
3.有利于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做到区划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一致发展。
4.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二、法律依据及技术规范(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
(二)规范标准1.《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4.《江西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赣环大气字〔2017〕59号)。
宜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6.26•【字号】宜府发〔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宜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6月26日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4〕8号)要求,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在宜春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强整体规划,推动模式创新,注重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到2024年底前,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全面完成国务院、省政府25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任务,推动全市政务服务更加便捷高效,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不断增强。
二、重点任务(一)畅通政务服务渠道1.推进线下办事“一门通办”。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15•【字号】宜府发〔2020〕14号•【施行日期】2020.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宜春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12月15日宜春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深入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加快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通过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把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落实到具体区域的管控单元,建立覆盖全市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在一张图上落实生态保护、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资源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通过编制“三线一单”,为战略和规划环评落地、项目环评审批提供硬约束,为其他环境管理工作提供空间管控依据,为描绘新时代宜春改革发展新画卷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
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以“三线一单”为导向促进城镇化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将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要求融入空间布局、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等多层次多领域,实施绿色发展。
坚持底线思维。
江西省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
江西省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试行本)江西省建设厅一九九七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术语、代号 (3)第三章规划编制内容及要求 (4)第一节总述 (4)第二节.土地细分及其兼容性控制 (5)第三节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5)第四节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控制 (6)第五节道路交通设施控制 (7)第六节环境景观控制 (7)第七节市政工程设施控制 (8)第四章建设管理技术规定 (13)第一节土地使用规定 (13)第二节建筑间距技术规定 (13)第三节建筑后退管理技术规定 (13)第四节绿化建设管理技术规定 (14)第五节道路交通设施管理的规定 (14)第六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技术规定 (15)第五章土地级差评定 (16)第六章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内容 (16)第一节总述 (16)第二节规划文本的编写内容 (17)第三节规划图则编制内容 (18)第四节规划说明书的编写内容 (20)第七章附则 (23)第一章总则1.1为统一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增强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的规范性、科学性和系统性。
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准则。
1.2本准则适用于江西省内城镇地区及开发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
1.3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编制中两个规划阶段、五个规划层次中的一个中间层次;是落实、深化、调整和完善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的重要环节,是指导城市开发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的重要依据;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1.4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对象既可以是成片开发的新区,也可以是旧城改建地区。
新区(包括开发区)既可以是城市不同功能区,如中心区、工业区以及居住区等,也可以是某一期建设用地。
如近期建设地段,城市干道网及自然界线划定的综合区。
但都应具有相对完整性。
1.5开发区、成片开发地段的起步区、分期开发的首期区在编制控制性详规之前应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
1.6控制性详细规划—般应遵循下列原则:1.6.1符合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自然、社会、人文、经济环境,使之相互协调。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2.07.29•【字号】•【施行日期】2022.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为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等文件要求,依照《江西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规范详细规划编制,持续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控规工作的重大意义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是“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是传导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有效抓手,是指导和约束城市开发建设的重要手段,对于提升城市空间治理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
控规是统筹各类专项规划的重要平台,是实质性保障城市各业用地、各类设施空间落位的直接抓手,对于推动城市空间品质提升具有重要的意义。
控规是法定规划,对具体地块用途、开发建设强度和管控要求等作出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统筹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法定依据。
各地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控规工作的重大意义,系统、规范、有序推进控规的编制、实施和管理。
二、规范有序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一)开展既有控规评估维护工作。
要对既有控规进行实施评估,与在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无冲突、适应目前城市发展和土地供应需求的,可继续沿用;既有控规难以满足发展需求,或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布局不相适应的,应对既有控规进行调整修编。
建山镇2030规划
建山镇2030规划建山镇,隶属于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地处高安市西南边陲,肖江上游,东与新街镇相邻,东南与樟树市刘公庙镇接壤,南与樟树市吴成镇、义成镇毗邻,西南与新余市水北镇相连,西与田南镇临界,西北与相城镇相交,东北与太阳镇接址,镇人民政府距高安市城区56千米,行政区域面积112.45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建山镇户籍人口为28008人。
1985年6月之前,牌楼、下坊、龙城、枫林、兴民、新桥、长安7村属田南镇,英岭、坎头、云堆、上前、青山5村属太阳镇。
1985年6月,建建山镇。
截至2020年6月,建山镇辖3个社区、19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建山街社区。
2019年,建山镇有工业企业119个,其中规模以上12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20个。
2009年12月30日下午,宜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在该市人民公园公示《宜春市中心城总体规划(2008—2030年)》,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以切实增加城乡规划的透明性。
用地发展方向:东延、西控、南优、北跨据悉,至2030年,宜春中心城规划人口为80万人,规划区面积为365.8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87.56平方公里,人均用地面积为109.5平方米,规划区范围包括灵泉、秀江、湛郎、化成、珠泉、凤凰、官园、下浦、金园9个街道以及三阳镇、湖田乡、渥江乡3个乡镇全部行政区管辖范围。
中心城区的用地发展方向确定为东延、西控、南优、北跨。
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一心一轴六板块规划期内,宜春中心城区将形成“一心一轴六板块”的空间结构布局。
“一心”指南北双轴交叉位置的市级综合服务中心,是生态绿心和宜阳行政商务中心复合一体化的综合中心;“一轴”指依托明月大道规划纵贯南北的中轴线,将工业新城、宜阳新区、袁州新区、老城区、明月新区等片区有机地聚合成强大功能轴带。
“六板块”指老城区板块、工业新城板块、宜阳新区板块、明月新区板块、袁州新区板块、湖田新区板块。
城乡统筹空间结构:一核三轴五组团在城乡统筹上,将重点构筑“一核三轴五组团”的空间结构,“一核”指中心城区,“三轴”指中心城区———彬江、中心城区———西村、中心城区———三阳三条发展轴,“五组团”指外围郊区的彬江组团、三阳组团、温汤组团、西村组团、新坊组团。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6.03•【字号】宜府办字〔2024〕28号•【施行日期】2024.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2024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6月3日2024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24〕15号)文件有关精神,结合宜春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推进信息主动公开。
集中公开“大抓落实、狠抓项目”活动、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869”行动计划、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部署的相关政策举措和进展情况。
及时公开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十百千万”工程、“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
实时发布电子商务、文化旅游、新能源汽车、家居、体育赛事等方面有关政策措施。
加大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系列政策举措、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等方面的政策解读与信息公示。
依法推进辖区内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公示。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二、紧盯重点民生领域,推进信息有序公开。
及时公开2024年市政府10件重大民生实事项目有关政策,并按季度公开执行情况。
加快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加强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做好征地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我为宜春城市规划建设发展献一计金点子
“我为宜春城市规划建设发展献一计”金点子活动一、二等奖作品内容选摘一等奖(6篇)1、《完善和提升宜春城市道路规划水平,形成秀江两岸协调平衡发展的格局》:通过对中心城区道路状况与城市功能配称性描述,并分析了导致秀江河上三座大桥巨大交通压力的成因,提出修正和调整秀江以南城区东西主要干道短少和道路功能缺失的城建规划缺陷,改变当前城市南北纵向道路建设投入多,东西横向道路建设投入少的城市交通失重状况,形成秀江南北两岸城市道路经纬纵横协调发展格局的建议。
2、《以〈决定〉精神为指导思想,立足长远规划城市建设与发展》:从党的十七大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得到了三点启示:一、城市规划必须从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出发,不仅为市民着想,而且要为将要进城的农民着想,为城效(城乡结合部)的农民着想;二、城市规划必须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出发,实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尽可能扩大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的作用;三、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区县的城乡规划与发展,必须经过市级严格审定,才能避免规划滞后。
最后提出城市规划、建设与发展,应当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共同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为的指导思想,再也不能搞“两张皮”了的建议。
3、《四市交界中心城,宜春中心城新定位》:新宜安公路的修通是打通宜春南大门的第一步,定位四市交界中心城有利于宜春跳脱丰樟高圈,也有利于突破地理的限制,更有利于宜春中心城人口五年倍增计划。
从宜春本身来讲,更有利于袁州的发展和规划,“做大袁州就是做大宜春”,为争取赣西南北铁路奠定舆论基础。
具体建议:一、构建四市总部经济,这也是宜阳新区和袁州新城重要目标;二、争取开通萍宜新城际列车,鹰潭到上饶有城际列车,而赣西三市联系那么紧却还没有;三、增加宜春至吉安的班车,有可能的话,可以开通市际公交;四、构建新圈,“四城经济圈”即萍乡-宜春-吉安-新余;五、旅游合作,井冈山的红色文化、新余的山水文化、萍乡的道教文化、宜春的生态文化交相呼应。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宜春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2023版)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宜春市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成果(2023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4.05.24
•【字号】宜府办发〔2024〕9号
•【施行日期】2024.05.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
正文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宜春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
果(2023版)的通知
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生态环境部《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环办环评函〔2023〕81号)、《江西省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赣环环评函〔2023〕99号)有关要求,我市已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并报生态环境部备案,现予以公布。
附件:1. 宜春市环境管控单元汇总表(2023版)
2. 宜春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2023版)
3. 宜春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2023版)
2024年5月24日
附件
1
宜春市环境管控单元汇总表(2023版)
附件2
宜春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2023版)。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暂行)》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0.23•【字号】宜府办发〔2023〕24号•【施行日期】2023.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暂行)》的通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暂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3年10月23日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暂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省房地产市场会商协调暨涉稳风险防范处置联席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赣房商联〔2023〕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1. 实行阶段性购房契税补贴。
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袁州区、宜春经开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四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以合同网签备案为准,且在2025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以及进行二手房买卖交易等两种情况,可享受契税补贴政策。
其中:在“四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在规定期限完成契税缴纳后,由受益财政给予50%契税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购买二手房的,由受益财政按所交契税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袁州区政府,宜春经开区管委会,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2. 动态调整二手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区”规范化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区”规范化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01•【字号】宜府办发〔2020〕22号•【施行日期】2020.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区”规范化管理若干意见为推进宜春经开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三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精心培育产业发展的主阵地、经济发展的增长极、社会治理的桥头堡,结合现有的市、区管理体制,按照规范化、高效化、有序化管理原则,特提出如下意见。
1.强化预算统筹管理,“三区”年度预算经“三区”管委会审核后,报市财政局纳入市级预算呈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作为“三区”年度预算执行的依据和来源,原则上无预算不得安排支出。
对“三区”年度预算实行“虚拟支出额度”授权管理,由市财政局下达授权额度。
确需增加支出的,应明确资金来源,申请增加支出额度并经授权后方可执行。
2.严格贯彻落实“以收定支、量力而行”的原则,在年度预算执行中,除应急救灾等支出外,原则上不再自行提出5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增支项目(或措施),确需当年增加超过5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支出的,须报经市级财政同意;当年增加1000万元及以上支出的,报呈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并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
3.“三区”管委会应严格落实市级财经纪律相关要求,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其他福利,严禁使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或者支付相关费用;严格控制评比等活动,“三区”自行组织的评比以精神奖励为主;严禁以虚报人数、“吃空饷”等方式冒用财政资金。
4.“三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政府奖励性补贴发放方案(含发放对象、发放标准等)须报市人社、市财政部门审核后,呈市政府审批。
5.全面规范各类专户和账户管理,市财政部门对“三区”财政专户实行审批管理。
宜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飞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飞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4.03•【字号】宜府发〔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宜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飞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府发〔2018〕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关于推进飞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4月3日关于推进飞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统计局八部委《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地区〔2017〕922号)、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发〔2017〕3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四年翻一番决战工业八千亿的实施意见》(宜发〔2017〕28号)精神,大力实施“产业兴市、工业强市”战略,鼓励各地创新工业园区(开发区)体制机制,打破地域界限,建立双赢的合作方式和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全市各类园区(含工业园区、大数据产业园等)优化资源配置和项目合理布局,实施“飞地经济”,推动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形成全市一盘棋的整体产业分工格局,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内涵宜春“飞地经济”发展模式,指飞入地(项目承接地)和飞出地(项目招引地)间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有机结合双方优势,共同确定“飞地”项目,共谋经济发展。
将资源和产业配套等条件受限的飞出地招引项目落户条件相对较好的飞入地。
全市各县(市、区)新招引的锂电原材料生产项目落户宜春经开区和袁州区工业园;鼓励新招引的大数据产业项目落户宜阳新区大数据产业园(智慧经济产业特色小镇);鼓励与锂电新能源产业相关的项目落户宜春经开区;鼓励各县(市、区)按照全市产业布局,将新招引的重大项目落户到各地首位产业布局的工业园区(开发区)。
宜春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
宜春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宜府发[2008]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宜春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特此通知ﻫ二OO八年十月二十三日ﻫ宜春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ﻫ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07〕20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17号),以及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关于转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综〔2007〕1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以下简称土地收入)是指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
具体包括:(一)土地出让总成交价款: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价款(不含代收代缴的税费)。
ﻫ(二)补缴土地价款: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其他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收入等.ﻫ(三)划拨土地收入:土地使用者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向市、区政府缴纳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费用(不含征地管理费)。
ﻫ(四)其他土地使用收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出租国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应当上缴的土地收益。
ﻫ按规定向土地使用权人收取的违约金列入相应土地收入项目。
宜春市新能源(锂电)产业链现代化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6年)
宜春市新能源(锂电)产业链现代化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6年)为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根据《宜春市锂电新能源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3—2030年)》,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现代化产业链为目标,以锂电产业为重点,跟踪培育未来新能源行业,持续延链补链强链优链稳链,优化产业结构,创新绿色低碳发展模式,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增强全市新能源(锂电)产业核心竞争力,为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按照"一区多园三基地”布局,巩固现有锂电产业基础,加快推进产业链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迈进,持续壮大产业规模,力争到2026年,全市锂电新能源产业营收入达2500亿元,建成全国重要的锂盐、锂材料、锂电池基地,构建以宜春为链主城市的锂电供应链集群,打造国家级新能源产业重要集聚区。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推动产业链向中后端延伸,提高锂电池材料、锂电池、锂电池应用等环节在整个产业链的占比,力争达到70%;培育百亿级企业6家以上,其中锂电池企业不少于3家,锂电池产量超过150GWh。
智能水平显著提升。
打造锂资源采、选、冶一体化智能生产线,锂电池领域推广生产制造执行流程数智化系统;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实现锂电池全生产周期能耗智慧化管理,对锂电材料和回收企业进行数字化、智能化企业管理体系变革。
绿色低碳深入推进。
深入实施锂电领域碳达峰行动,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加快绿色矿山建设,锂盐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支持锂电池企业开展退役电池回收、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
宜春市宜阳新区管理委员会_企业报告(业主版)
平均节支率
5.9%
同比增长:100.0%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1.2 需求趋势
近 3 月(2023-06~2023-08):
近 1 年(2022-09~2023-0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6 日 生成
1/16
近 3 年(2020-09~2023-08):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江西咨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宜春市宜阳新区保障性租赁 住房改造项目(第二次)公开招 标中标结果公示
宜春市大数据产业 集团有限公司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64300.0
2023-05-30
(6)其他建筑建材(1)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宜春市宜阳新区管理委员会的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小于 10 万区间,占项目总数的 73.3%。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1 个。 近 1 年(2022-09~2023-0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6 日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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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行业分布
近 1 年宜春市宜阳新区管理委员会的招标采购项目较为主要分布于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 家具用 具 电气设备行业,项目数量分别达到 12 个、5 个、3 个。其中住宅、商业用房 其他建筑建材 建筑 装饰和装修业项目金额较高,分别达到 64300.00 万元、273.33 万元、266.43 万元。 近 1 年(2022-09~20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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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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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宜阳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建议书《技术标》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二OO五年七月二十六日内容一、单位业绩二、单位荣誉三、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四、项目总负责人荣誉五、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六、项目组组成人员业绩情况七、项目建议书八、后续服务承诺一、单位业绩2000年(含2000年)以来我院承担地级市及以上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15平方公里以上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地级市及以上的行政中心区的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
1、金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编制时间:2001.3~2002.4规划规模:100万人口规划特点:紧紧围绕“建设浙江省中西部地区中心城市”的总目标展开规划研究,注重远景空间发展战略与近期可操作性相结合,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形成“一个核心区,六大功能区”的布局结构。
2、衢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编制时间:2003规划规模:60万人口规划特点:强化了城市合理结构的研究,通过城市用地的综合评价、城市现状条件以及城市未来发展趋势的分析,确定了一个能适应不同发展时序和发展速度的城市结构。
针对城市的特点,采取组团式布局,将自然山体、水系作为组团划分的要素和城市生态、游憩的重要功能,形成山、水、城融为一体的空间格局。
3、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编制时间:2003规划规模:98万人口规划特点:湖州为环杭州湾城市群和环太湖城市群的节点中心城市,规划突出生态与可持续发展主题,强化了城市生态绿楔、绿带、绿廊的预留与控制,形成一城两区、双心结构的带形城市结构。
由13个城市分区组成。
4、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6、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7、浙江省环杭州湾地区城市群空间发展战略规划8、浙江省温台地区城市群规划9、浙江省金衢丽地区城市群规划二、单位荣誉2000年(含2000年)以来我院完成的市(县)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的获奖情况:1、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获2000年国家级优秀规划设计银奖)2、金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获2003年度建设部优秀城市规划设计二等奖)3、义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获2003年度建设部优秀城市规划设计三等奖)4、瑞安市城市总体规划(荣获2000年度浙江省建设厅城市规划设计三等奖)5、嵊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荣获2000年度浙江省建设厅城市规划设计三等奖)6、永康市城市总体规划(荣获浙江省2003年度优秀城乡规划设计项目一等奖)7、永康五金科技工业园区规划(总规、控规)(荣获浙江省2001年度优秀城乡规划设计项目二等奖)8、乐清市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荣获浙江省2003年度优秀城乡规划设计项目二等奖)9、嘉兴市城北片区分区规划(荣获浙江省2005年度优秀城乡规划设计项目二等奖)10、苍南中心区规划与实施评价研究(荣获浙江省2005年度优秀城乡规划设计项目二等奖)11、诸暨市老城区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荣获浙江省2005年度优秀城乡规划设计项目二等奖)12、义乌市新客站站前区城市设计(荣获浙江省2005年度优秀城乡规划设计项目二等奖)13、金华市婺城新区中心区城市设计(荣获浙江省2005年度优秀城乡规划设计项目三等奖)三、项目总负责人业绩2000年以来陈伟明先生主持过设区市及以上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含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独立编制的设区市及以上城市近期建设规划)项目:金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其它设市城市总体规划:1、瑞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永康市城市总体规划四、项目总负责人荣誉2000年以来陈伟明先生主持完成市(县)城市总体规划设计(含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独立编制的设区市及以上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获部级、省级奖项情况:1、金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项目获2003年度建设部优秀城市规划设计二等奖2、永康市城市总体规划项目荣获浙江省2003年度优秀城乡规划设计项目一等奖五、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六、项目组组成人员业绩情况七、项目建议书(一)、项目的认识1、当今世界几大发展潮流(1)、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伴随着新一轮全球产业结构调整,为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带来了产业、技术、信息、资本的输入,也带来了全球化的竞争与挑战。
在我国加入WTO以后,各级城市、区域与世界经济的联系更加密切,开放性要求更强,尤其是东部沿海地区(长三角、珠三角、闽东南等),已成为全球经济投资的首选区域之一,是全球资本、技术、信息、人才转移的重点,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快。
就本项目而言,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今后如何发挥好本地区区域特色产业优势,同时又保护好地方特色文化,将是一个重大课题。
(2)、知识经济与“城市世纪”:中心城市集聚了人才、信息、技术等知识经济时代核心发展要素,具有优先于其他城市融入知识经济体系的条件,这将促使区域经济发展更大程度上依赖于一定区域的中心城市。
21世纪是城市化的世纪,世界城市化的主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而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化尤以中国最为迅猛。
可以说,中国城市化进程将是影响21世纪世界经济发展最重要因素之一。
21世纪也是大都市经济主导世界经济的时代,发达国家的大都市区发展引导、控制着世界经济的运行,我国经济重心也正向沿海的长三角、珠三角、闽东南及环渤海大都市地区进一步集中。
接轨长珠闽,无疑是赣州城市化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
(3)、可持续发展与理性开发:可持续发展从广泛意义上讲是当代经济发展不应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以保证资源与环境的永续利用,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具体到一定区域,则要求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保持稳定、健康、快速发展的同时,经济、社会、环境综合效益最优。
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要坚持有序开发、有限开发、理性开发的理念,从而促使赣州在优化经济、社会、环境空间结构方面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性发展。
(4)、城市核心竞争力理论: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未来产业之间的竞争关键在于核心技术的开发与控制水平,而区域之间的竞争更大程度上表现为城市核心竞争力的大小。
核心竞争力是一个城市综合实力的体现,也是城市发展中必须强化的发展要素。
建设赣州“十大体系”、培育城市核心竞争力,是制订城市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2、长珠闽地区(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东南经济区)区域发展背景(1)、“长珠闽”已成为中国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最亮点:“长珠闽”5省市总面积占全国面积的5.3%,人口2.5亿,2002年GDP占全国的38.44%,从总体上看,长珠闽已基本上完成了经济起飞的早期和中期阶段任务,处于工业化中后期阶段,经济发展已呈国际化、民营化和发展模式多元化的势头。
在当今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长珠闽越来越呈现区域经济一体化、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合作、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发展态势。
(2)、长江三角洲地区将领跑中国经济: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不仅已成为中国经济的重心,更将成为世界及环太平洋地区的重心地区之一。
上海正迈向全球城市体系中的洲际级世界大都市行列,作为全国东部沿海、中西部沿江“T”形开发轴线节点的中心功能初步形成;上海南部、北部通过区域快速交通与浙江、江苏的经济社会联系进一步加强,传统的沪浙苏城市群得以进一步加强,使沪、浙、苏区域进入整体的大开发、大开放、大发展时期。
据有关统计,在新一轮全球产业结构调整中,长三角经济将领跑中国经济,具备参与世界经济格局战略重组的条件,有可能成为新的“世界工厂”。
(3)、珠江三角洲地区将成为中国对外经济最活跃的地区:以广州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其工业化从一开始就面对国际市场,逐步形成了以国际市场为导向、带动国内市场发展的外向型经济格局。
香港是国际大都会,随着香港与内地经济实力的不断整合、港粤基础设施的加速推进,香港经济辐射不断增强,将促进珠三角地区竞争力进一步提高。
香港、广州、深圳一起成为整个珠三角城市群的领导集体,形成以“穗港走廊”为龙头的珠江三角洲经济核心区,其他区域为腹地,将引领珠江三角洲地区成为全球最具活力的经济地区之一。
(4)、闽东南地区将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区域:闽东南地区利用区位优势,加强与台港澳地区的合作,推进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的产业、市场、基础设施对接与分工协作,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域的经济增长极,构成了产业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
随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的崛起,闽东南地区受到两大区域的带动,提出加快中心城市(福州)的发展,拓展中心城市的发展空间,促进产业人口的集聚、区域经济合作、城市群的形成,迅速成长为中国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区域之一。
3、赣州地区的背景(1)、中部地区崛起:2004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人大十届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概念,在国家经济发展的宏观战略中,确立了“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战略格局。
中部地区正面临着重大的发展机遇,需要充分利用其地理位置上的战略优势,向西积极呼应西部大开发,向东尽快适应经济全球化大趋势,积极参与东、中、西地带区域间的分工与合作,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新趋势。
(2)、泛珠三角区域合作:2004年6月,以“合作发展,共创未来”为主题,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个省(区)以及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简称“9+2”)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正式启动。
“9+2”区域经济发展的合力将推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快经济的国际化步伐和资源优势的转化,提高整体竞争力,在更广的领域和更深的程度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营造经济发展的多赢格局。
(3)、接轨长珠闽:江西省是中部地区六个主体省份之一,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成员,在中国的经济区位中处中部地区内陆腹地,起着承东启西、联南络北、吸引四面、辐射八方的重要战略性作用。
早在2001年,江西省委、省政府就已作出以工业化为核心、以大开放为主战略,把江西建成沿海发达地区“三个基地,一个后花园”的战略决策。
2003年提出江西进一步接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东南地区,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在经济、社会、文化互动中寻求加快发展的战略空间和全新动力。
(4)、建设新赣州:赣州自古以来就是“承南启北、呼东应西、南抚百越、北望中州”的战略要地。
赣州区位优越,处于深圳、广州、长沙、南昌、厦门和汕头六大城市之中,是珠江三角洲、闽东南经济区的直接腹地,内地通向东南沿海的重要通道,沟通长江经济区与华南经济区的纽带。
现有4C级赣州民航机场,京九、赣龙铁路,赣粤高速公路、昌厦公路以及四条国道贯穿全境,随着厦(门)昆(明)、赣(州)韶(关)、济(南)广(州)、大(庆)广(州)高速公路建设开通,赣州将成为中国南方又一重要交通枢纽。
赣州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将进一步融入到国家中部地区、江西省城镇体系中以及对接“长珠闽”地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圈等各层次经济区的发展体系之中,并最有希望发展成为中部地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