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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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事件应对措施

群体事件应对措施

群体事件应对措施一、预防群体事件的原因及必要性群体事件指涉及大量人群参与,具有集体性和规模性的事件,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示威抗议、暴力冲突等。

这些事件往往威胁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预防和应对群体事件,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安全措施,以确保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强化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或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群体事件的定义和分类,明确参与者的权利义务,为应对群体事件提供法律依据。

2. 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建立群体事件应急管理领导机构,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和各级机构的职责,确保应急资源的调配和应急响应的迅速有效。

三、加强宣传和教育1. 公民教育:加强公民参与的意识和能力培养,提高公民的法律和安全意识,引导公民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

2. 媒体宣传:加强媒体的宣传力度,宣传正确的示威抗议方式和维权渠道,引导公众理性表达诉求。

四、维护社会秩序与稳定1. 预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群体事件预警机制,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及时发现和预防潜在的群体事件。

2. 公共安全防控:加强公共安全设施的建设,如视频监控、智能报警系统等,增加预防和应对群体事件的能力。

3. 加强执法力量:完善执法机构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应对群体事件的能力。

五、促进社会和谐发展1. 加强社会矛盾调处:建立健全社会矛盾调处机制,加强各方面力量的协调配合,化解矛盾冲突,预防群体事件的发生。

2.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就业机会的提供和社会福利的改善,缩小贫富差距,减少社会不公平现象的存在,增加社会稳定因素。

六、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1. 加强各级政府部门间的协作: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形成联防联控的工作格局,提高对群体事件的预警、应对和处置能力。

2. 建立社会组织参与机制: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群体事件的防范和化解,发挥社会组织在舆论引导、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总结:群体事件应对措施的实施,需要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宣传教育、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和谐促进以及跨部门协作等多方面的努力。

对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的几点思考

对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的几点思考

对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的几点思考群体性事件是指突发的、影响范围广泛、社会关注度高的事件,通常涉及到大量的人员和资源。

在面对群体性事件时,处置工作至关重要,以下是对该工作的几点思考:一、建立完善的应急机制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需要有一个完善的应急机制,包括明确的指挥体系、科学的决策流程、规范的处置操作等。

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以提高处置效能。

二、强化信息发布和公众参与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需要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向公众传递相关的风险提示、应急措施和处置进展等信息,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同时,应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倡导理性、科学的舆论环境,避免造成信息滞后、谣言传播等不良后果。

三、加强多部门合作和资源调配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通常需要多部门的协作,如公安、医疗、消防、交通等部门都需要参与其中。

因此,需要建立良好的多部门沟通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资源调配,实现各部门的有效衔接和高效协作,以最大程度地提升处置效能。

四、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和培训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需要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应急队伍。

除了政府部门的应急人员外,还需要发展和培养一支公民自发参与的志愿者队伍。

这需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其应急处置的能力和专业水平,同时要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的奖惩机制,以激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推行科学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通常与一定的风险因素相关,因此需要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通过对相关数据和情报的收集、分析,可以及时识别和预测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并提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以降低风险和减少损失。

六、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具有国际性和全球性的特点,因此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

通过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可以学习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并借鉴其相关的技术和设备,以提升我国在群体性事件处置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处置在校学生意外死亡群体性事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处置在校学生意外死亡群体性事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处置在校学生意外死亡群体性事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在处理在校学生意外死亡群体性事件时,可以注意以下问题和对策:
问题:
1. 建筑安全问题:存在建筑结构或设施安全隐患。

2. 校园安全管理不完善:缺乏有效的安全监管和管理措施。

3. 应急处置不及时:缺乏紧急事件应对机制和快速响应能力。

4. 学生自身安全意识不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知识。

对策:
1. 加强校园安全检查和维护:定期检查校园建筑设施安全状况,及时修缮和改造不安全的建筑物。

2. 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流程,加强校园巡逻和监控设备的使用。

3. 建立应急预案和响应机制: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应对程序,并进行定期演练。

4. 开展安全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举办安全宣传活动等方式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5. 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及时向家长通报学校安全状况,加强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关注学生安全问题。

这些对策可以帮助学校预防和应对在校学生意外死亡群体性事件,确保学生的安全。

同时,学校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关方案并落实,确保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存在地问题与对策

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存在地问题与对策

适应新形势研究新对策提高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能力预防处置好群体事件已成为了影响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困扰各级党委、政府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我们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正确认识和分析新形势下群体性社会纠纷的特点和成因,提高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妥善有效的处置好群体性突发事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群体性事件的基本特点群体性事件,是指某些利益要求相同或相近的个别个体和群体在其利益受到损坏或者得不到满足时,由个别人组织或煽动,以要求解决问题为目的,采取游行集会,集体上访、罢工,围攻或冲击党政机关等方式实施的影响社会秩序和稳定的事件。

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一)事件的公开性。

参与事件的人员大多因某种原因或某种利害关系临时汇集而成,一旦引发,常常具有公开性质,参与人员往往情绪高昂,言行过激,举止失范,并且事发场所往往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如在公路静坐,阻塞交通;如在机关叫嚷,造成围观;如以赴省进京相挟,给党委政府施加压力等。

(二)事件主体的群体性。

事件的发生往往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某些群众的共同思想情感或共同的利害关系,多为不同社会矛盾的集中反映,更由于不少人员“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思想根深蒂固,因而参与人在思想上、语言上容易沟通,感情上容易接近,容易形成共识,产生共同的意愿和要求,很容易产生雪球效应。

事件如果得不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十几人、几十人的上访很有可能发展为聚众闹事,攻击党和政府,造成大范围的社会动荡。

(三)参与人利益的共同性。

纠纷的发生往往是不同群体、不同阶层、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受损或利益差别而引发的。

如企业改制造成下岗工人不能及时妥善安置、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一等,都成了他们维护切身利益的根本原因,而共同的利益目标又把他们维系在一起,又很容易获得社会同情,极易吸纳相同利益者,使群体逐步扩大,事态不断蔓延,极易导致突发性事件发生。

浅谈如何健全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公安机关应急处置能力水平

浅谈如何健全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公安机关应急处置能力水平

浅谈如何健全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公安机关应急处置能力水平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社会矛盾进一步突出,造成各种突发和非法聚集群体性事件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稳定。

如何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积极应对和有效防范各类非法聚集活动和群体性事件,已显得尤为突出重要。

一、当前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情势的不断变化,应急救援处置与处理各种突发群体性事件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必须加以重视,认真对待。

单就公安机关来说,在应急处置方面主要面临以下问题:(一)是通讯手段以及情报来源途径需要深化。

尽管目前我们有移动通讯、手机短信、350兆台等多种通信方式。

但在大型集会或者自然灾害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极易造成信号中断。

此外公安机关对情报信息仅限于社区干部、村干部等少数人群,而且对事件掌握的程度不深,掌控不到位,容易形成研判和处置误区,延误前期处置的最佳时机。

(二)指挥调度和民警合成作战有待加强。

通常情况下,由指挥中心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情况向值班局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然后再按照领导指挥调动应急处置力量。

由于接警后层层请示,层层下达,警力、装备组织困难,浪费了时间,容易贻误了战机。

此外部分民警的实战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不强,业务素质不精,在参与应急处置中不能很快进入状态,抱着“凑人数、看热闹”的心态,难以形成队伍整体合力。

特别是到达现场后,缺乏组织纪律性,分工不明确,导致处置效率较低。

(三)部门之间协作配合不够。

突发性事件常常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对突发事件的处置,也不仅仅是公安机关的事,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处理。

由于政府相关部门重视程度不高,对一些需要多部门共同参与、协作配合才能完成的处置工作,往往缺乏及时配合与协助。

(四)应急物资与设备缺乏。

应急物质和设备是成功应对应急突发事件的前提条件。

现如今公安机关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极度缺乏,多数情况下,都是遇见紧急情形,紧急购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处置效率和处置黄金时期。

群体性事件问题与解决方案

群体性事件问题与解决方案

群体性事件问题与解决方案群体性事件是指在某一社会群体中,由于特定因素引起的集体情绪、行为、事件等现象。

这类事件常常涉及众多的个体,具有高度的社会影响力和广泛的社会关注度。

群体性事件通常是由社会矛盾、利益冲突、意识形态差异、民族、宗教、地域等因素引起的,具有非常强烈的连锁反应和溢出效应。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一、问题特征群体性事件具有许多特征,其中最突出的是社会影响大、形式多样、深层次矛盾复杂等。

1.社会影响大群体性事件通常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这不仅表现在影响了参与者的安全、生存和发展,也会牵动社会舆论和政治局势的变化。

这些事件往往受到广泛的关注和报道,引起大众的关注和思考。

严重的群体性事件甚至会引发群体性恐慌和社会动荡,甚至可能导致社会治安问题加剧。

2.形式多样群体性事件的形式多样,既有静态的集体示威、集会、罢工等,也有动态的游行、暴动、打砸抢等。

这些事件可能在不同的场所和时间发生,涉及不同的人群和行业。

这使得预防和应对群体性事件的难度加大。

3.深层次矛盾复杂群体性事件的产生通常涉及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利益冲突等问题,这些问题不是一夜之间就能解决的。

比如,许多群体性事件涉及到城乡差距、贫富差距、环境问题、教育问题等深层次的社会问题。

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群体性事件随时会再次发生。

二、问题原因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并不是偶然的,它背后往往有深层次的原因在作祟。

首先,群体性事件与社会矛盾密切相关。

社会矛盾是群体性事件渐进升级的根源,如果社会的矛盾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就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其次,群体性事件与民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有关。

如果政府缺乏有效的政策和措施,民众对政府的不满和失望情绪就不断积聚,如果有爆发的机会,就很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最后,群体性事件与群体意识形态差异有关。

不同的人群和社会派别有不同的利益和意识形态,这会引发矛盾和冲突,如果矛盾升级到一定程度,就会引发群体性事件。

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

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

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一、前言群体性事件是指人员数量较多、社会影响较大、危害性较高的事件。

由于群体性事件具有复杂、多变、难以控制的特点,因此,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处置预案,以及相关的应急机制,为处理群体性事件提供有效的指导和保障。

本文旨在探讨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

二、预防群体性事件的措施1.加强社会管理,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管理,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预防群体性事件的核心措施。

政府应当设立相关机构,加强对民生问题的关注和处置,制定相关政策,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福利水平。

同时,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杜绝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2.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也是预防群体性事件的重要措施。

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安全事务的投入和管理,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加强对重要场所、重点区域的安全检查和管理,防范潜在安全隐患。

3.加强人民群众教育加强人民群众教育是预防群体性事件的重要措施。

政府应当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引导人民群众理智、和谐地解决问题,减少矛盾和纠纷的发生,从而有效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的制定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和复杂性,明确处置机构、处置流程和处置措施,制定一套完善的处置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

1.处置机构应当指定一套专门的处置机构,具有统一指挥、协调配合的能力,以便高效地处理群体性事件。

该机构应当包括政府组织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

同时,要纳入事件处理的相关机构,从而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和优势。

2.处置流程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流程应当充分考虑事件的性质、时效和处理要求。

处置流程包括应急响应、事件初步掌握、信息来源搜集、专家组参与、危险防范、伤员抢救、力量调配、组织指挥、媒体宣传等环节。

群体性事件存在问题及对策

群体性事件存在问题及对策

第五,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必须精心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为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认识自己的根本利益与实现自己利益的途径,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当前,尤其要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既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又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
群体性事件存在问题及对策
北京金路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祖华
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各级领导和政府的重要职责。
就总体而言,当前,我国社会是和谐稳定的,总的形势是好的。但是,必须看到,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由于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的特殊历史阶段,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剧烈变动,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影响社会稳定的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面广量大,已经成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最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重大群体性事件接连发生,涉及面越来越广。
二是在一些群体性事件中,出现经济问题政治化的趋向。
三是暴力对抗程度明显增强,处置中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酿成流血事件。
四是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千方百计地插手、利用群体性事件,企图煽动、制造动乱。
当前,我国重大群体性事件之所以多发、高发,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总体上看,这是我国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集中反映。能否积极预防、妥善处置好群体性事件,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执政水平的重大考验。
第四,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必须切实做好善后工作,坚决防止群体性事件出现反复。群体性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各级党委、政府要组织干部,深入有关单位中去,深入群众中去,做好回访调查工作,了解群众的思想动态,了解已经采取措施的实际效果,特别是对群体性事件可能出现反复或者可能引发连锁反应的苗头、信息,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消除在事件反复之前。

关于防范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思考(5篇)

关于防范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思考(5篇)

关于防范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思考(5篇)第一篇:关于防范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思考关于防范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思考在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多发高发的态势下,如何正确看待和处理好群体性突发事件,是摆在我们各级领导干部面前一项紧要的工作任务。

一、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群体性突发事件呈现的新特点1、主体多元性。

1-11月,我县共发生集体上访65批次,群体性事件8起。

其主体过去以农民为主,现扩大到民师、退伍军人、退休人员、城镇居民等不同的社会阶层。

并且参与的主体没有固定性,往往个案因处理不当、化解不力,就容易形成群体性突发事件。

2、焦点复杂性。

往往是历史问题与现实问题交织在一起,参与者的合理诉求与不合法手段交织在一起,多数人的合理诉求与少数人的无理取闹交织在一起,群众的自发行为与别有用心人的插手交织在一起,社会矛盾复杂程度进一步加剧。

3、走向激化性。

从近期发生的“开县移民”等群体性事件来看,实质上就是当有的个体或群体政治上、经济上的权益得不到解决或满足时,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错误观念支配下,纠集人员、扩大事态,指望用过激行为来把事态扩大,向政府施压,解决问题。

4、组织严密性。

从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经验来看,大多数群体性事件都有一定的酝酿过程,都有策划组织者,参与者往往行动统一、进退有序,表现出相当的组织性、目的性和纪律性。

5、过程反复性。

群体性突发事件由于焦点本身存在的复杂性,加之,有的群众对党的政策不理解或一知半解,道听途说,还有的根本就缺乏法律意识,抑或是故装不懂,无论工作人员如何解释法律、政策,只要认为对他们不利的都一概不听,讨价还价,反复纠缠。

在处理“民师集体上访”、“开县移民”等群体性事件时,无不是经过几轮回合的做工作、讲政策。

二、正确分析群体性突发事件形成的主要原因看似不相关联、形态千差万别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往往变中有序,有规可循。

循因溯果突出表现为以下两方面:一方面,产生群体性事件的深层次原因是由于群众心理变化。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对与治理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对与治理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对与治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群体性突发事件风险。

这些突发事件可能是自然灾害、社会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它们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威胁。

如何应对和治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是一个重要的社会管理问题。

本文将从预防、应对和治理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预防预防是防范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第一道防线。

在预防方面,首先要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能力。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体系,掌握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趋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

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

公共基础设施是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保障,要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工作,确保其安全可靠。

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事故预防。

生产安全事故是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重要原因之一,各级政府和企业要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管和控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预防事故的发生。

要加强公共卫生预防和控制。

公共卫生事件对人们的生命和健康造成巨大威胁,要加强对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服务的规划和建设,提高应对突发疫情的能力。

二、应对当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时,如何快速、有效地应对成为重要问题。

应对突发事件要做到及时、全面和科学。

要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和领导指挥体系。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和领导指挥机构,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确保能够迅速、有序地应对突发事件。

要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和物资保障。

应急救援力量是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保障,要加强救援力量的建设和装备,提高救援队伍的专业水平。

同时要加强物资保障,包括食品、饮水、医疗物资、救援设备等,确保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要加强信息通信和协作配合。

信息通信是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手段,要建立健全的信息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最后要加强心理疏导和社会稳定。

群体性突发事件往往会引发公众的恐慌和焦虑,要加强心理疏导和舆论引导工作,平息公众的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浅谈新时期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预防和处置对策

浅谈新时期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预防和处置对策

浅谈新时期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预防和处置对策浅谈新时期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预防和处置对策当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形成和完善,因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日益增多,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能否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成为能否实现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

一、群体性事件的特点纵观我市近几年来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主要有以下特点:具有明确的目的性。

共同的目的性是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之所以能够聚集在一起的基础,也因此他们更容易共鸣,同气相报,同声相应。

数量及规模日趋增大。

近几年,群体性事件升幅较大,人数多、规模大。

少数在外地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中出现了跨地区串联行动的情况。

组织性日益增强。

当前,群体性事件已由过去的较松散型向相对有组织的群体性转化。

明目张胆的公开性。

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大都自认有理,因此他们毫无顾忌,以公开形式聚集、演讲、串连、打横幅、呼口号,甚至不惜违法使用暴力。

危害后果日趋严重。

随着社会利益群体的分化、独立,一些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常常表现得十分尖锐、激烈,且对抗性倾向明显,围堵党政机关、堵塞交通要道、械斗等过激行为。

二、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社会环境、政策等宏观方面的原因,也有个体、群体心理等微观方面的因素。

概括起来说,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群体性事件是社会矛盾聚合激化的产物。

随着新旧体制的转轨,改革的力度、深度、广度不断加大,加上改革的配套措施没有完全到位,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在巨大的差距面前,一些人难免心理失衡,产生对立情绪,引发群体性事件。

群众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群众的利益诉求受多种因素限制难以满足。

一是土地征用、拆迁安置过程中,群众损失得不到及时弥补,群众的合理要求得不到满足而引发群体性事件;二是决策不科学、不民主,损害群众利益;三是一些干部贪污挥霍、以权谋私或作风不民主、政务不公开导致群众利益无法保障。

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问题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既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在社会矛盾凸显高发期。

从近年来的情况看,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数量增多、涉及面广,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稳定最突出的社会问题。

如何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是新时期各级党政干部面对的重大课题,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的严峻考验。

一、群体性事件的形成原因和发展态势(一)群体性事件的形态及成因1.群体性事件的基本内涵和表现形态目前国内理论界对群体性事件的理解和界定是不一致的,往往因为学科视角的不同而有不同的阐释。

从公共管理的视角有学者把群体性事件界定为:是指在特定情景下,由一定数量的人组成的特定群体或偶合群体,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或表达某种诉求,或发泄不满情绪,采取超越国家法律法规并对政府管理和社会秩序造成影响的集群行为[1]。

2.群体性事件的成因第一,利益矛盾是产生群体性事件的经济根源。

群体性事件大多数是由各种利益矛盾引发,且多数由直接、相关的经济利益矛盾引发。

当利益诉求得不到满足时,部分群众为了引起重视、尽快解决问题,以极端方式上访请愿,以过激行为制造影响,以违法形式表达诉求,从而引发群体性事件。

第二,官僚主义和腐败行为是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政治根源。

群体性事件的频发,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有的干部脱离群众,行政不作为、错误决策和贪污腐败,从而导致干群矛盾激化。

比如征地拆迁中的群体性事件,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的群体性事件等,往往与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工作失误、政策不稳定不合理有着直接的关系。

第三,群众民主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淡薄,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文化因素。

改革开放以来,群众民主意识逐步增强,民主要求越来越高,参政愿望越来越强烈,但法制观念淡薄,政治参与能力相对较低,当与其利益出现磨擦或产生纠纷时,一些群众受“民主意识”驱动,使本来能在法律程序中得到解决的问题演化成群体事件。

第四,社会转型期的矛盾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社会根源。

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适应新形势研究新对策提高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能力预防处臵好群体事件已成为了影响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困扰各级党委、政府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我们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正确认识和分析新形势下群体性社会纠纷的特点和成因,提高处臵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妥善有效的处臵好群体性突发事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群体性事件的基本特点群体性事件,是指某些利益要求相同或相近的个别个体和群体在其利益受到损坏或者得不到满足时,由个别人组织或煽动,以要求解决问题为目的,采取游行集会,集体上访、罢工,围攻或冲击党政机关等方式实施的影响社会秩序和稳定的事件。

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一)事件的公开性。

参与事件的人员大多因某种原因或某种利害关系临时汇集而成,一旦引发,常常具有公开性质,参与人员往往情绪高昂,言行过激,举止失范,并且事发场所往往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如在公路静坐,阻塞交通;如在机关叫嚷,造成围观;如以赴省进京相挟,给党委政府施加压力等。

(二)事件主体的群体性。

事件的发生往往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某些群众的共同思想情感或共同的利害关系,多为不同社会矛盾的集中反映,更由于不少人员“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思想根深蒂固,因而参与人在思想上、语言上容易沟通,感情上容易接近,容易形成共识,产生共同的意愿和要求,很容易产生雪球效应。

事件如果得不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十几人、几十人的上访很有可能发展为聚众闹事,攻击党和政府,造成大范围的社会动荡。

(三)参与人利益的共同性。

纠纷的发生往往是不同群体、不同阶层、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受损或利益差别而引发的。

如企业改制造成下岗工人不能及时妥善安臵、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一等,都成了他们维护切身利益的根本原因,而共同的利益目标又把他们维系在一起,又很容易获得社会同情,极易吸纳相同利益者,使群体逐步扩大,事态不断蔓延,极易导致突发性事件发生。

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群体事件的对策思考

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群体事件的对策思考

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群体事件的对策思考以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群体事件为主题,以下是对策思考,供参考:一、建立完善群体事件处置体系1. 健全制度机制:建立公安机关群体事件处置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2. 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构建群体事件快速响应机制,明确指挥调度流程,确保处置工作迅速、高效。

3. 健全指挥平台:打造群体事件指挥中心,实现信息共享和指挥协调,提高处置效率和水平。

二、加强情报研判和信息收集分析1. 建立情报研判系统:加强情报工作,完善信息收集和研判机制,及时获取群体事件动态和相关线索,为处置工作提供依据。

2. 多方协作信息共享: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作,建立信息交流机制,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合力。

三、加强群体事件风险防控1. 增强预警能力:建立群体事件风险预警机制,加强预警技术支持,提前识别潜在风险,采取相应措施,防患于未然。

2. 加强社会矛盾化解:推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引导群体事件通过合法渠道解决,减少激化和升级的可能。

四、提升公安处置能力和水平1. 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定期开展群体事件处置的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公安干警的处置能力和水平。

2. 多样化警务手段: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探索多样化的警务手段,如社交媒体应用、大数据分析等,提升处置效率和精准度。

3. 多元化团队建设:建设多元化的群体事件处置团队,使其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提高工作针对性和适应性。

4. 合法合规处置:在群体事件处置过程中,坚持法治原则,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要求进行处置,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五、加强宣传引导和舆情应对1. 加强宣传引导:在群体事件发生前,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宣传法律法规,引导公众合法表达诉求,防止群体事件的产生。

2. 舆情应对精准有力:及时掌握舆情动态,通过舆情分析预判群体事件可能的发展方向和行为特征,提出精准应对策略,降低舆情影响。

六、强化群体事件后续管理与长效机制建设1. 建立群体事件后续管理机制:健全群体事件后续管理机制,通过事后评估和总结,提出优化或完善公安处置群体事件的经验和方法。

群体性安全事件问题与解决方案

群体性安全事件问题与解决方案

群体性安全事件问题与解决方案一、引言近年来,群体性安全事件在社会生活中频发,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冲击和不安全感。

例如,火灾、食品安全问题、意外伤害等,这些事件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等带来严重损失。

因此,如何预防和应对群体性安全事件已经成为我们重要的研究和探讨的议题之一。

二、群体性安全事件的分类1、自然灾害类如地震、洪水、风灾等自然灾害,对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2、公共卫生类如空气污染、食品安全、突发传染病等公共卫生问题,对人们的健康造成很大威胁,易引发公众草率行动和社会恐慌。

3、交通事故类如车祸、火车相撞、飞机失事等交通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损失和社会后果。

4、社会治安事件类如抢劫、枪击案件、群体混乱等社会治安事件,对社会秩序和治安造成危害。

三、群体性安全事件防控与应对的普遍方法1、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机构、单位、企业等要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通过科学管理,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例如,对于大型活动,这些活动的安全应该被重视并应该有足够的安全措施。

2、制定和实施防范措施制定适当的防范措施可让人避免和减少发生群体性安全事故。

警察局、消防局等机构可以加强巡逻,加强宣传等方式,加强整个社区的安全。

3、迅速应对,抢救和处理一旦安全事件发生,需要迅速应对,进行紧急救援和处理。

例如,在发生火灾时,第一时间向消防局求救,或进行紧急医疗处理。

同时,应该准确掌握事件的相关情况,防止信息的扭曲和流言蜚语等。

4、建立预防机制群体性安全事件的发生,需要各机构、单位、企业和个人共同努力预防,实行“预防为主”,以预先形成机制,制定规章制度、选拔骨干、开展培训和教育等,提高应对和处理群体性安全事件的能力。

四、结论在应对群体性安全事件方面,事前预防、事中应对和事后处理三方面都非常重要,这将减少安全事件的发生,降低损失和风险。

最终目的是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对社会安全造成的影响。

当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我们应该不断加强预防和应对群体性安全事件的意识,不断创新和完善防控机制,保证社会的平稳有序和人们的健康和安全。

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

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

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是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重要工作。

群体性事件是指因群体行动引发的社会事件,如群体聚集、示威游行、暴力冲突等。

为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可以制定以下预案:1. 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建立健全的信息收集机制,及时获得有关群体行为的信息,分析事件的背景、目的、规模和可能出现的影响,以做好预防和处置准备。

2. 提高宣传教育水平:通过宣传教育,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公民意识,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诉求,避免采取暴力行为。

3. 加强社会管理和维护稳定:建立健全社会管理制度,加强社区矛盾化解和治理,及时发现并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4. 建立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群体性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应急机构,制定完善的群体性事件处置方案,确保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能够快速、科学、有效地应对。

5. 加强警务建设和培训:提高公安机关的应对能力和处置水平,加强警务实战演练,提高警察的应急处置能力和专业素质,确保能够有效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当发生群体性事件时,根据预案的具体要求,应采取以下处置措施:1. 快速反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到达事发地点,建立指挥系统,及时掌握形势,做出正确决策。

2. 沟通协商:与群众的代表进行沟通协商,了解事件的背景和诉求,尽力解决问题,避免事态扩大化。

3. 维护治安秩序:必要时,采取控制措施,维护治安秩序,防止暴力事件进一步升级。

4. 处理纠纷:对于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加强调解工作,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推动和谐稳定。

5. 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及时发布事件的最新情况和处理进展,引导舆论,减少恐慌,维护社会稳定。

以上是一些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措施,当然具体的预案和应对措施还需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和调整。

预防群体性事件和及时处置,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机制,加强预防意识,提高应对能力,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宁。

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和调查思考

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和调查思考

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和调查思考汇报人:日期:•群体性事件概述•预防群体性事件的策略•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措施目录•调查思考:深入剖析群体性事件原因•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未来展望01群体性事件概述群体性事件是指一定数量的人群为了共同的利益或目标,聚集在一起采取的集体行动。

定义群体性事件通常具有突发性、组织性、情绪性和复杂性等特点,需要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加以预防和处置。

特点定义与特点因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维权型群体事件因对政府或特定组织的决策不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抗议型群体事件因社会矛盾激化、暴力冲突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骚乱型群体事件因恐怖主义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恐怖袭击型群体事件社会稳定群体性事件往往会对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破坏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经济损失群体性事件可能导致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给社会经济带来负面影响。

政治影响群体性事件可能对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产生负面影响,影响政治稳定和发展。

02预防群体性事件的策略设立预警指标根据历史经验和实际情况,设立预警指标,及时发现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

制定预警方案针对不同级别的预警,制定相应的应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应对措施。

建立信息收集与分析系统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信息,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进行分析和研判。

建立预警机制通过政府、媒体、社交网络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多渠道收集信息组建专业的信息分析团队,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找出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线索。

建立信息分析团队将分析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为决策提供参考。

及时反馈信息加强信息收集与分析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预案的目的和原则01制定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02根据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类型和规模,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通讯联络、现场处置、医疗救护、交通管制等方面。

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和调查思考

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和调查思考

查思考2023-10-28contents •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调查思考•案例分析•经验总结和建议目录01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1预防措施23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社会预警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防止社会冲突的发生和激化。

加强社会治理,提高社会稳定性建立健全公民权益保障机制,拓宽公民表达意见和利益的渠道,促进公民参与社会管理,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建立健全民意表达机制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控制和减轻突发事件对社会的影响。

加强应急管理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和恶化。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依法处置原则坚持信息公开原则在法律框架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措施,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及时公开事件真相和处理进展,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03处置原则和方法0201应对策略强化应急响应能力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群体性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加强舆论引导在群体性事件发生时,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公开事件真相和处理进展,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和分析系统,及时掌握社会动态,发现和预测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

02调查思考03发现和解决问题通过调查可以发现事件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为改进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提供建议,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调查目的和意义01了解事件的起因和影响通过调查可以明确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原因,了解事件的背景和影响范围,为后续预防和处置提供依据。

02评估事件的性质和特点调查可以深入了解事件的性质、特点及其与社会、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关系,为制定有针对性的处置方案提供参考。

采用多种调查手段调查可以采用问卷调查、访谈、文献资料等多种手段,针对不同对象和内容灵活运用,以获取全面、准确的资料。

保证调查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调查应遵循公正、客观的原则,避免主观偏见和误导,确保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措施和对策

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措施和对策

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措施和对策作者:范小军来源:《法制与社会》2012年第33期摘要群体性事件的化解需要综合运用是政治、经济、司法、教育等多种手段和方式,本文从我国现阶段处理群体性事件中存在的问题出发,从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具体措施和对策上探索我国群体性事件的解决方式。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法律法规权利义务作者简介:范小军,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2)11-121-02一、我国群体性事件处理中存在的问题(一)缺乏处置群体性事件专门的法律规定目前,我国相关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法规中,政策性、模糊性规定多,程序性、可操作性条款少,也没有制定完善和统一的群体性处置法律规范,尚未形成一个独立、完整规范的法律体系,缺乏专门的处置法和相关的程序性规定作为执法的具体依据。

(二)责任主体模糊,缺乏相应的权利、义务规定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没有规定统一和明确的群体性责任主体,只有针对不同的群体性事件规定了相应的处置主体,但在具体法律规定之间又存在相互矛盾,造成了执法权与决定权的分离,无法对事件作出快速、准确的反应和判断。

如《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将公安机关规定为责任机关;《信访条例》中则将各级政府作为相关责任主体;而按照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我国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都有受理公民申诉、控告、接受建议和批评的职责。

上述规定没有明确各权力机关和责任主体各自的权力、义务,导致部门间互相推诱扯皮、敷衍塞责,致使问题议而不决,最终造成群众重复上访,无法有效的处理群体性事件。

(三)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缺乏具体的处理机制第一,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机制不完善。

目前各级司法机关机关均内设有相关的群体性事件预警系统,但整体而言对于可能出现群体性事件的重点单位、人群的动态掌握较差,情报信息的收集、沟通不够,缺乏整合和专业的分析,很多是在具体的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才被动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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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新形势研究新对策提高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能力预防处置好群体事件已成为了影响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困扰各级党委、政府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我们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正确认识和分析新形势下群体性社会纠纷的特点和成因,提高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妥善有效的处置好群体性突发事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群体性事件的基本特点群体性事件,是指某些利益要求相同或相近的个别个体和群体在其利益受到损坏或者得不到满足时,由个别人组织或煽动,以要求解决问题为目的,采取游行集会,集体上访、罢工,围攻或冲击党政机关等方式实施的影响社会秩序和稳定的事件。

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一)事件的公开性。

参与事件的人员大多因某种原因或某种利害关系临时汇集而成,一旦引发,常常具有公开性质,参与人员往往情绪高昂,言行过激,举止失范,并且事发场所往往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如在公路静坐,阻塞交通;如在机关叫嚷,造成围观;如以赴省进京相挟,给党委政府施加压力等。

(二)事件主体的群体性。

事件的发生往往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某些群众的共同思想情感或共同的利害关系,多为不同社会矛盾的集中反映,更由于不少人员“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思想根深蒂固,因而参与人在思想上、语言上容易沟通,感情上容易接近,容易形成共识,产生共同的意愿和要求,很容易产生雪球效应。

事件如果得不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十几人、几十人的上访很有可能发展为聚众闹事,攻击党和政府,造成大范围的社会动荡。

(三)参与人利益的共同性。

纠纷的发生往往是不同群体、不同阶层、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受损或利益差别而引发的。

如企业改制造成下岗工人不能及时妥善安置、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一等,都成了他们维护切身利益的根本原因,而共同的利益目标又把他们维系在一起,又很容易获得社会同情,极易吸纳相同利益者,使群体逐步扩大,事态不断蔓延,极易导致突发性事件发生。

二、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随着改革的渐进和不断深化,各种利益关系日益显现,由于这种利益关系在短期内不能趋于合理,从而催生了群体性纠纷的发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社会分配差距不断拉大和利益冲突日益剧增。

在社会转型期间,随着一些与主流意识形态不同甚至相反的价值观念的大量涌现,加之利益分配出现等级和差距,同时由于个体文化素质、思想水准的不同,对待社会和有关政策的认识态度也各有差异,而这种差异相反催生了那些利益难以实现、经历不同但愿望共同的个体聚集起来向政府和有关部门上访,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要求。

一旦问题不能正确解决或解决不及时,或要求得不到满足,便很容易从无理上访、缠访,或集体闹访而发展成为群体性事件,给当地社会稳定带来了较多的不安定因素。

(二)群众文化基础差,法制观念淡薄。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社会交往的增多,群众对外界的认知和对知识的需求也在不断提高。

但对于广大农村群众来说,由于他们对法律、法规的认识、理解有限,往往是信官不信法,信访不信法,习惯用上访、请愿、闹事等方式表达意见和愿望,不愿意通过正常的渠道反映问题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一旦个人利益得不到满足,很容易错误地认为聚众闹事可以引起政府机关和领导的重视,问题能尽快解决,这也为群体性纠纷的发生提供了一定的基础条件,从而使比较简单、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解决的事情复杂化,扩大化,将矛盾上升为群体性事件。

(三)征地拆迁工作涉及群众利益得不到满足。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不断深入,社会各项事业突飞猛进,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更是日新月异。

开发和建设都需要占用土地涉及群众利益极易形成群体性事件。

如果征地拆迁中存在征地补偿费不能及时发放、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问题解决不及时或处理不妥更易使矛盾激化,甚至转化为刑事案件。

(四)基层组织软弱,处置失当导致群体事件。

由于个别基层组织软弱涣散,部分干部群众威信降低,号召力、凝聚力和说服教育作用减弱,一旦出现突发性的群体事件往往束手无策,或处置不当,造成事态进一步激化和扩大。

有的官本位思想严重,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思想工作不到位。

诸如此类问题,很容易引起群众不满,成了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导火索。

三、处置群体性事件应遵循的原则处理群体性事件如果措施得力、方法正确,则往往事半功倍,如果方式简单、方法粗暴,则往往事倍而功半。

为此,我们在有效处置群体性事件或纠纷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处置原则。

群体性事件涉及面大,处置时绝不能感情用事,更不能做无原则的承诺,必须时时处处依法办事,依政策办事,依原则办事。

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及时给予解决和满足;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决不能信口开河,随意表态;一时难以解决的合理诉求,要向群众作出郑重承诺,必要时组成相关工作组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定时定点给予答复、逐步解决;对群众的过激行为要进行严肃批评和处理,指出其无正当理由集体闹事的危害性,切忌姑息迁就。

(二)教育疏导原则。

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其请求进行梳理、研究,多从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千方百计解决群众所集中反映的问题,努力减轻群众对政府的不满和抵触情绪。

针对群众“法不责众”的错误心理,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通过法制教育活动,让群众了解群体性事件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从而达到分化瓦解闹事者,孤立少数带头人中的目的。

同时,遵循“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可疏不可堵”工作方法,因势利导,引导群众通过合法的渠道反映合理诉求,不能让群众错误地认为:只有闹才能解决问题,闹得越凶越能达到目的。

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争取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依法妥善处置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三)果断处置原则。

处置群体性事件,党委、政府作为决策者,必须及早介入,必要时要临场指挥,尽可能在群体性事件爆发初期使之得到控制或平息,缩小社会影响,降低危害程度。

纵观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往往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都要经过萌芽、发生、发展和处置的阶段,而参与者的合理诉求往往与少数人的无理取闹交织在一起,群众的自发行为与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插手利用交织在一起,因此,决策者要善于捕捉机会,准确把握处置火候和“出击”的最佳时机,切实掌握好打击的“度”,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在有利于教育引导群众,有利于整个事件的处置,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的前提下,把握处置纠纷主动权,防止事件久拖不决,丧失最佳的处理时机,而导致矛盾激化、事态扩大。

(四)统筹兼顾原则。

群体性事件,有时虽然反映的只是局部问题,但如果处理不当,可能对其他相关问题产生链式效应,引发更多的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纠纷。

所以在处理事件中,要充分考虑到政策的连续性,切实把握好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全局性原则,在坚持依法依政策处理的前提下,针对一些具体问题,采取灵活措施解决。

这样,既能解决当前的问题,又不会对其它问题造成不良影响,从而能有效地维护大局的稳定。

(五)因势利导原则。

群体性事件往往具有变化性。

因此,决策者在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过程中,必须密切关注事件性质的发展变化,稳妥、科学、灵活地采取对策,不仅要依法依政策办事,还要讲究方法,运用策略,灵活处置,讲求效果。

既要做到依法严厉打击组织策划者和少数别有用心分子,又要采取“宣传教育、争取多数”原则,积极做好耐心细致的群众工作,从而赢得绝大多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对因内部矛盾引起的群体性上访、游行、静坐等,要耐心地进行说服教育,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尽量满足群众的合理要求。

对那些因对社会不满的人,敌对势力插手或因群众情绪激化而产生的冲击党政要害部门、堵塞铁路和公路干道、打砸抢烧等行为,要先控制事态,然后再做工作,同时要收集掌握证据,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处理煽动人员、为首人员及幕后策划者。

在处置过程中,特别注意慎用警力,慎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以免形成深层次对立,使事件升级。

四、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纠纷的对策现阶段,在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发生群体性事件是不可避免的,但大多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而非敌我矛盾,积极预防和控制好群体性事件,防止矛盾转化是维护国家稳定、建设社会主义的需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在当前,我们应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机制建设,构建维稳工作格局。

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纠纷必须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施治的指导思想,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深入动员和紧紧依靠各部门和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明确责任,明确分工,建立健全党政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的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把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与各级党政领导、职能部门的政绩相挂钩,进一步落实领导包案化解责任制度,建立事权统一、责权统一的工作机制。

要建立维稳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动态情况,研究对策,制定、完善工作预案,提高预防控制能力。

在此基础上,要将基层组织建设作为维稳工作的一项基础性、根本性的工作来抓,不断提高基层政法综治干部素质、密切干群关系,及时了解和把握可能出现的问题。

同时,在党政机关中广泛开展廉政勤政教育和作风整顿活动,改进工作作风,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关心群众疾苦,关注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忧患,努力改善干群关系。

(二)加强信息工作,建立健全预警机制。

从以往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来看,绝大多数是完全可以预防的、可以控制的。

那些可以预防而未能得以预防的群体性事件,究其原因主要是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三早”预警处理机制没有得到很好落实。

落实“三早”预警处理机制,是防控群体性纠纷的有效措施。

具体可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构建预警机制:一是深入排查摸底;各单位组织人员深入群众对重点区域和重点群体的矛盾纠纷和治安问题开展全面排查,进行判研,做好纠纷化解整治准备工作。

二是着力化解整治;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突出治安问题,逐一进行登记排队,落实责任单位、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

三是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高度重视改善和保障民生,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四是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形成严打合力,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部位的管控,发挥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

(三)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公民法制意识。

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方面增强群众的民主意识,使其能够正确对待和处理利益矛盾,减少群体性突发事件;另一方面加强对公民的法制教育,使其知法、懂法、守法,要让广大群众既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能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通过开辟专栏板报等途径,采取法制咨询、法制讲座、座谈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到热点难点问题比较多、有苗头和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地方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特别要把宣传重点放在教育公民守法、用法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既要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要用社会公德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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