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系统数据管理办法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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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1982)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1982)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1982)《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1982/08/18)新华社北京8月16日电国务院常务会议最近讨论通过了《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

国务院就发布这个条例给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出了通知。

通知说: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是国家对工商企业进行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

它对贯彻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保障企业从事合法经营,取缔非法活动,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建设,都有重要作用。

望各级人民政府重视并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

各有关部门也要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做好企业登记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企业登记,全面建立起工商企业登记档案制度,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提供有关的准确数据和资料,并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1982年7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加强对工商企业的管理,保障合法经营,取缔非法活动,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国营工商企业;(二)合作社营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三)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四)铁道、民航、邮电通信部门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所属的工商企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

第三条工商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在中央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地方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工商企业除全国性公司外,一律在所在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

第四条申请登记的工商企业,应当是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并实行独立告。

第十二条工商企业歇业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批准后30日内,向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工商企业停产或者停业在一年以上的,视同歇业,应当办理注销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工商办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

【工商办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

【工商办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转变市场监管方式,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促进社会共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

公示的信息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及时、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严格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制作行政处罚信息摘要附于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前。

行政处罚信息摘要的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违法行为类型、行政处罚内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日期。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行政处罚信息保密审查机制。

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应当删除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以及自然人住所(与经营场所一致的除外)、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需要予以公示的,应当报请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除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的要求进行删除处理的以外,内容应当与送达行政处罚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致。

第八条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书面告知行政处罚当事人行政处罚信息将向社会进行公示。

第九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工商联管理制度

工商联管理制度

工商联管理制度一、组织架构1.1 工商联理事会:理事会是工商联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组织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理事会成员由工商联会员企业代表组成,任期一般为两年,可以连任。

1.2 工商联秘书处:秘书处是工商联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运作和管理工作。

秘书处根据理事会的决策,制定工作计划和执行方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确保组织目标的顺利实现。

1.3 部门设置:工商联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不同的部门,如会员服务部、政策研究部、对外合作部等,以便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会员管理2.1 会员招募:工商联应积极开展会员招募工作,吸引更多的企业加入组织。

招募工作可以通过会员推荐、宣传推广等多种途径进行。

2.2 会费管理:工商联可以制定不同类型的会费收取标准,根据会员企业规模和行业特点进行差异化收费。

2.3 会员权益保障:工商联应为会员提供专业服务和支持,包括政策咨询、经验交流、资源对接等,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

三、财务管理3.1 财务规划:工商联应建立健全的财务预算和管理制度,确保组织的财务状况良好。

财务预算应包括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真实反映组织的经营状况。

3.2 财务监督:工商联应设立专门的财务监督机构,对组织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3 资金管理:工商联应建立专门的资金管理机构,对组织的资金进行有效管理和运作,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人才管理4.1 人才招聘:工商联应根据需要招聘专业人才,为组织的发展提供持续的人力支持。

招聘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选聘到最适合的人才。

4.2 人才培养:工商联应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体系,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提升,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4.3 激励机制:工商联应建立激励机制,激励员工发挥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提高组织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五、信息化管理5.1 信息化建设:工商联可以借助信息化技术,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推动组织的快速发展。

数据管理制度

数据管理制度

数据管理制度数据管理制度(一)一、为了提高我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电子政务应用水平,加强数据管理,明确数据传输、数据检查、数据库管理、数据安全工作的责任,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数据传输是指我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批量信息数据或规定信息数据的发送、接收过程;数据检查是指对要发送数据和已接收数据的正确性、完整性、逻辑性检查;数据库管理是指对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所属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数据库的管理;数据安全是指对于数据传输和数据库的信息安全管理。

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信息中心(含信息化归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信息中心)负责牵头实施数据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各工作部门应加强数据录入、数据更新工作,不断提高数据应用工作水平,配合做好相关数据管理和质量保证工作。

四、数据传输(一)信息中心应落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网络维护人员,明确管理责任,每日对网络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如实记录网络运行日志,发现网络运行故障及时予以排除,确保工商行政管理网络通畅运行。

网络运行日志应包括运行日期、各个端口运行状况、服务器工作状况、通信设备工作状况、故障处理排除情况、责任人员签名等内容。

(二)网络维护人员对要发送信息、数据应进行最后检查,对有缺、错、漏项的应要求录入部门进行补正,对违反网络安全有关规定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拒绝发送。

信息数据发送完成后,应及时通知接收方查收。

(三)接收方网络维护人员应及时对接收数据进行检查,发现数据益出、数据断点、接收失败应及时排除问题并通知发送方重新发送,确保数据库的完整。

(四)不经过网络维护人员处理的直报信息、数据,由发送部门和接收部门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处理,网络维护人员应给予技术帮助。

(五)在启动应急预案时,网络维护人员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确保网络畅通并及时发送、接收信息数据。

五、数据检查(一)各级信息中心应按照《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数据质量检查制度》规定的办法,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数据质量检查,通过坚持不懈的开展这项工作,促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数据质量的不断提高。

企业数据管理的法定义务

企业数据管理的法定义务

企业数据管理的法定义务
企业数据管理的法定义务如下:
1、企业应当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收集数据,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目的和范围内收集、使用数据。

2、对数据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并且对列入重要数据目录的数据实施重点保护;结合数据处理的方式,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级保护以及其他技术保护措施。

3、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大数据安全管理组织架构,重要数据明确数据安全管理负责人和管理机构;建立数据安全管理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安全事件。

4、组织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培训,普及宣传数据安全知识,提高企业员工对数据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5、加强风险监测,对数据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处置已数据安全事件并且履行告知义务和报告义务。

对重要数据需要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并履行风险评估报告的报送义务。

工商系统督查工作制度

工商系统督查工作制度

标题:工商系统督查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商系统督查工作,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工作效能,根据《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和《政府部门督查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商系统督查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紧密结合工商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推动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三条工商系统督查工作遵循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分类实施、协同配合的原则,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工商系统建立督查工作制度,设立专门的督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系统的督查工作。

第五条工商系统各级单位要明确专门的督查部门或专人负责督查工作,确保督查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第六条工商系统督查工作主要职责:(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检查工商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的情况。

(二)对工商系统的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进行督查,确保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工作目标得以实现。

(三)对工商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能。

(四)及时发现和纠正工商系统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对工商系统的重要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项目和资金的安全、合规和有效使用。

第三章督查内容和方式第七条工商系统督查工作内容包括:(一)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对工商系统的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对工商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的督查。

(四)对工商系统重要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督查。

(五)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督查。

第八条工商系统督查工作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一)定期检查:按照工作计划,对工商系统的重要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工作进展和质量。

(二)随机抽查:针对特定问题或领域,组织开展随机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公司统计管理制度

公司统计管理制度

公司统计管理制度一、背景在现代企业管理中,数据统计具有重要的作用。

通过数据统计,企业能够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市场需求、员工绩效等关键信息,为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因此,建立健全的公司统计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二、制度概要1. 制度目的公司统计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统计工作流程,加强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公司管理层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2. 制度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的统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统计、市场统计、人力资源统计等。

3. 主要内容1.统计工作的组织管理:明确各部门的统计工作职责,建立统计工作的协调机制。

2.统计数据的采集和录入:规范统计数据采集的流程和方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3.统计报表的制作和分析:对统计数据进行有效整理和分析,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统计报表。

4.数据保密与安全:确保统计数据的保密性和安全性,防止数据泄露和篡改。

4. 个人责任每位员工均有责任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有发现数据错误或异常,应及时向主管汇报并协助调查处理。

三、执行措施1. 培训与考核公司将定期开展统计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统计工作的重视和专业水平。

同时,将统计管理能力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2. 制度执行监督部门将负责对统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改进建议。

3. 制度修订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变化,公司统计管理制度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和完善,确保其与公司业务的紧密结合。

四、总结建立健全的公司统计管理制度是公司发展的基础,只有通过规范的统计管理,才能为企业的决策提供更科学的依据。

希望公司全体员工能够认真遵守该制度,共同努力,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以上是公司统计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望各位员工严格执行,做到制度与行为的有效统一。

统计工作经验交流

统计工作经验交流

统计工作经验交流近年来,我们按照省局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工商行政管理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依法统计的原则,以强化综合管理为抓手,以提高工作效能为目的,全面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将新观念融入统计工作,全市系统统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一、强化两种观念,确保统计工作高效运转思想观念直接影响着工作成效。

因此,我们十分重视观念的创新,以此带动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具体工作中,着重强化人才保障和创新提升的思想观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强化人才保障的观念。

工商工作涉及经济领域的方方面面,专业性突出,统计工作要有新发展,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队伍做保障。

优良的队伍结构、良好的业务素质、扎实的工作作风,是统计工作得以有效开展的基矗为此,我们注重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年龄相对较小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

目前全市统计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6%,平均年龄32岁。

为保证统计队伍能及时更新知识,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为新形势下统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022年初为确保新统计报表制度的顺利实施,市县两级局分别举办培训班,参训人员达300多人。

2022年,市局又举办了综合统计培训班,重点学习《统计法》,灌输依法统计的理念,提高统计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自觉规范工作行为。

今年,我们将继续贯彻省局“两个办法”和有关要求,计划近期举办一次全市系统统计人员培训班,8月份组织统计人员参加岗位资格证书培训考试,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二)树立创新提升的观念。

为了统计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我们注重加强对统计工作具体方式方法的探索和研究,经过实践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主要抓了一下四项具体工作:一是要求综合统计人员在业务报表上签字,提高综合统计人员的责任意识。

二是通过集中审核加强交流,提高统计报表质量。

2022年以来,每逢年报、半年报,我们都组织县级局集中交叉汇审,这一做法已经形成一项制度。

工商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工商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工商统计报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指导企业的统计报表管理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我公司的部门和员工,在进行统计报表管理工作中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三、统计报表管理岗位设置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统计报表管理岗位,负责统计报表的收集、整理、汇总和报送工作。

统计报表管理岗位人员负责协调各部门的统计报表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统计报表的种类1.经济类统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

2.生产类统计报表:包括生产成本报表、产量报表、产值报表等。

3.销售类统计报表:包括销售额报表、市场份额报表、销售渠道报表等。

4.人力资源类统计报表:包括人员结构报表、薪酬报表、培训情况报表等。

五、统计报表的编制要求1.统计报表应当按照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编制,清晰明了,便于查阅和理解。

2.统计报表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数据应当具有可比性和连续性。

3.统计报表的填报人员应当具有一定的统计知识和业务知识,并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

4.统计报表的填报周期应当及时,确保数据的及时更新和报送。

5.统计报表的备份和存档要求: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统计报表备份和存档制度,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六、统计报表的审核和核对1.统计报表的审核:由专门的负责人负责审核统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数据的有效性。

2.统计报表的核对:公司应当建立统计报表核对制度,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正确性。

七、统计报表的报送和反馈1.统计报表的报送:统计报表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格式进行报送,以便公司管理层进行决策。

2.统计报表的反馈:公司应当及时对统计报表进行分析和反馈,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八、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统计报表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处罚。

2.对于故意造假和篡改统计报表的行为,公司将保留追责的权利,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工商系统财务制度

工商系统财务制度

工商系统财务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工商系统财务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财务运作效率,制定本财务制度。

二、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1. 财务管理机构
(1)设立财务处,负责工商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

(2)财务处设有财务主管、出纳和会计等财务人员。

2. 财务管理职责
(1)财务主管负责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方针、政策。

(2)出纳负责收付款项、管理银行账户。

(3)会计负责核算、报表编制等工作。

三、财务管理制度
1. 预算管理
(1)每年底根据工商系统年度计划编制财务预算。

(2)预算分为经营预算、投资预算和资金预算。

2. 资金管理
(1)落实资金专户制度,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2)财务处每日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资金运作需经过授权、会签及备案。

3. 支出管理
(1)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未经审批不得进行超支。

(2)支出需经过会计核对,凭证齐全,审批流程完整。

4. 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需编制台账,规范资产采购、入库、登记和报废程序。

(2)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确保资产数量和价值的准确。

5. 财务报表
(1)财务处每月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2)报表需依法报送相关部门,准确、及时公布。

6. 总结
本财务制度的执行,有利于规范工商系统财务管理,提高透明度和效率,确保资金安全和合规经营。

所有工商系统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如有违反行为,将依法纠正处理。

加强数据建设规范数据管理打造数据平台

加强数据建设规范数据管理打造数据平台

! "信息系统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数据建设,数据建设的关键是数据管理。

只有加强数据建设,规范数据管理,才能打造出成功高效的数据平台,全面推进信息系统建设。

我省工商信息系统通过一年多的筹备,于"##"年$#月全面开通,至今已经两年多。

在这两年多的建设过程中,我们建成了省市两级数据中心和省市县三级数据库,在数据建设与管理方面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和教训。

一、强化数据意识,确保数据质量高质量的数据,是数据资源发挥应有功能、创造应有的效益的保证。

为了切实提高各级工商干部的数据意识,保证数据质量,在数据建设过程中,我们就数据管理的目的和意义进行了广泛的宣传。

强调数据管理是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是对整个组织的数据规划、设计与使用维护的全面管理,没有卓有成效的数据管理,就没有成功高效的数据处理,更建立不起来整个组织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我们还将数据管理工作纳入正常的业务考核范围,使各级工商人员充分认识到数据质量的重要性和数据管理的必要性。

随着宣传的不断深入和有关制度的相继制订、推行,广大工商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数据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全省工商系统重视数据质量的氛围基本形成。

二、合理规划数据,构筑数据平台根据经济户口分级登记与属地监管相结合和登记适当集中、监督管理放在基层的原则,我们对数据采用分布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存储,建立省市两级数据中心(以下称为数据中心)和省市县三级数据库(以下称为本地数据库)。

本地数据库主要存放各级局在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数据,包括过程数据和登记监管的结果数据,县级局数据库中还包括工商分局(所)产生的数据;而数据中心存放各级局各类业务产生的结果数据,省局数据中心存放全省范围市场主体的登记监管数据,市局数据中心存放全市范围市场主体的登记监管数据。

通过数据中心对数据进行集中,同时将登记监管结果同步到相应的业务库。

这样既保证了企业户口信息的完整,又保证了数据的查询处理速度。

工商管理信息化的数字化转型应用与实践

工商管理信息化的数字化转型应用与实践

工商管理信息化的数字化转型应用与实践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数字化转型已经成为了各行各业的共同目标。

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领域之一,工商管理也需要进行数字化转型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提升竞争力。

本文将探讨工商管理信息化的数字化转型应用与实践。

一、数字化转型的必要性数字化转型是将传统的工商管理流程、方法和手段通过信息技术进行全面升级和改进的过程。

工商管理信息化的数字化转型在以下几个方面具有重要的必要性:1. 提高决策效率:通过数字化转型可以收集、整理和分析大量的数据,从而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支持,使管理者能够更加科学地进行决策。

2. 优化资源配置:数字化转型可以加强企业内外部资源的整合和协同,提高资源配置的效果,避免资源的浪费和重复利用。

3. 提升客户体验:通过数字化转型,企业可以更好地了解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4. 加强风险防控:数字化转型可以加强企业对风险的感知和控制能力,及时预警和应对各种潜在风险,降低经营风险。

二、数字化转型的关键要素要实现工商管理信息化的数字化转型,需要以下几个关键要素的支持和配合:1. 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包括网络基础设施、数据存储和处理设备等,为数字化转型提供必要的硬件和软件支持。

2. 数据质量和安全保障: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加强数据的安全保护,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3. 人才储备和培养:企业需要具备一支高素质的信息化管理人才队伍,能够熟练运用信息技术进行工商管理。

4. 制度和流程改革:数字化转型需要企业重新设计和优化各项管理制度和流程,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作用。

三、数字化转型的典型应用案例1. 电子商务平台的搭建:通过建立自己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可以实现线上销售、在线支付、订单管理等功能,提升销售效率和客户体验。

2. 数据分析与业务预测:通过数据分析软件和算法模型,企业可以对大数据进行深入挖掘和分析,实现精准营销、客户画像、业务预测等,提升销售和市场决策的准确性。

工行内控合规手册

工行内控合规手册

工行内控合规手册一、引言工商银行(以下简称“工行”)积极践行合规原则,致力于建立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障银行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和稳健性。

本手册旨在明确工行内控合规的原则、目标、架构和控制措施,为全体员工提供具体指南,以确保合规风险的及时发现和防范。

二、合规原则工行内控合规遵循以下原则:1. 法律合规:工行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公平。

2. 风险管理:工行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严格控制风险的发生和扩大。

3. 问责制度:工行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问责制度,确保合规责任的落实和追究。

4. 信息披露:工行及时、真实地向相关方披露经营情况,确保信息透明度和公开性。

5. 知识普及:工行持续加强内控合规培训,提升员工的合规意识和专业素养。

三、内控合规目标工行内控合规的目标是:1. 保障公司业务的合法性和稳健性,防范业务风险。

2. 确保公司运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定。

3. 提高内部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管理效率。

4. 保护客户利益,维护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5. 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商业声誉和形象。

四、内控合规架构工行内控合规架构主要分为三个层面:1. 第一层面:制度与程序控制(1)建立并完善公司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

(2)制定合规流程和操作规范,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2. 第二层面:风险管理控制(1)建立风险分类和评估体系,及时识别、评估和处理风险。

(2)建立并执行内控措施,包括风险控制和防范措施。

3. 第三层面:监督与评价(1)建立独立的内控合规部门,负责内控合规的监督和评价。

(2)进行内部审计和自查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合规问题。

五、内控合规控制措施1. 风险管理措施(1)建立风险分类和评估体系,设立专责机构负责风险管理。

(2)建立风险预警和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风险事件。

(3)制定风险防范控制措施,明确各部门的风险承受能力和责任。

2. 内部审计措施(1)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定期进行全面审计和风险检查。

公司数据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数据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数据管理规章制度目的本规章制度旨在制定数据管理制度,保证公司数据的安全、保密、完整性,合规运营,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数据处理的部门、岗位及员工。

所有部门、岗位及员工都应严格遵守公司数据管理规章制度。

数据分类公司数据分为公开数据、内部数据、机密数据和个人隐私数据等四类。

- 公开数据:公开的、无限制使用的数据或信息。

- 内部数据:限制使用范围的、非公开的数据或信息。

- 机密数据:非常重要的、极具价值的数据或信息,如客户信息、财务报表等。

- 个人隐私数据:个人身份信息和其他敏感信息。

数据管理原则- 数据安全管理原则:实行科学、高效、完整、安全的管理制度,防止数据的丢失、泄露、损坏。

- 数据保密管理原则:将内部数据、机密数据的泄露程度降到最低。

- 数据的使用管理原则:确保数据的正确使用。

各部门使用数据应遵循数据使用规定,不得超出使用权限进行操作。

- 数据追溯管理原则:记录数据使用情况,建立完整的数据来源、传递、使用的追溯机制。

- 数据备份原则:对重要数据进行定期备份,并保证备份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 数据清理原则:对已不需要使用的数据进行清理,确保公司数据的存储空间充足。

- 合规管理原则:公司数据处理过程中必须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数据处理流程- 数据采集:获取数据及信息,并将其保存在后台库中。

- 数据存储:建立数据库,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 数据处理:将原始数据进行处理分析。

- 数据输出:生成需要的报告、文件和图表等。

- 数据归档:按规定对数据进行归档,保障数据安全、完整性和可用性。

数据使用规定- 各部门对使用数据和信息的过程中,应根据其所属数据等级和使用权限,对所使用的数据信息进行保密,不得随意向外部人士披露,不得将数据信息在部门之间自由传递。

如有需要,应按照规定申请使用权限。

- 各部门使用数据后,对获取的数据信息应进行有效的管理和保护,确保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关于大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的意见

关于大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的意见

关于大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的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开创新形势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根据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现就大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以下简称“四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推进“四化”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一)推进“四化”建设,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

党的十七大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四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广大工商干部要深刻理解推进“四化”建设的重大意义,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四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推进“四化”建设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推进“四化”建设,是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和努力做到“四个统一”的基本要求。

“四化”建设的内容涵盖了工商行政管理的主要职能,是履行职责和发挥职能作用的制度和机制保障,也是做到“四个统一”的重要抓手,直接关系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执法效能和长远发展。

因此,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把“四化”建设与履行职责、拓展职能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四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和服务发展的水平,有效地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依法维护好广大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推进“四化”建设,是创新市场监管机制和开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的必然要求。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市场监管机制和现代市场管理体系已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开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的必然要求。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通过推进“四化”建设,实现监管领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监管方法由突击性、专项性治理向日常规范监管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从而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大数据管理规章制度

大数据管理规章制度

大数据管理规章制度引言概述:随着大数据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大数据管理规章制度成为了企业和组织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

大数据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数据安全、提高数据质量、促进数据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大数据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和重要性。

正文内容:1. 数据采集与存储1.1 数据采集方式1.2 数据存储规范1.3 数据备份与恢复机制1.4 数据安全性保障1.5 数据去重与清洗2. 数据质量管理2.1 数据质量评估标准2.2 数据质量检测与监控2.3 数据质量问题解决机制2.4 数据质量改进措施2.5 数据质量报告与反馈机制3. 数据访问与权限控制3.1 数据访问权限分级3.2 数据访问审计机制3.3 数据共享与开放原则3.4 数据隐私保护措施3.5 数据安全风险管理4. 数据治理与合规性4.1 数据治理框架与流程4.2 数据分类与标准化4.3 数据合规性监测与报告4.4 数据治理人员培训与认证4.5 数据治理与业务需求对接5. 数据应用与价值实现5.1 数据应用规划与设计5.2 数据分析与挖掘技术5.3 数据应用案例与效果评估5.4 数据应用监测与优化5.5 数据应用价值评估与溯源总结:大数据管理规章制度是企业和组织中确保数据安全、提高数据质量、促进数据应用的重要保障。

通过规范的数据采集与存储、数据质量管理、数据访问与权限控制、数据治理与合规性以及数据应用与价值实现,可以有效地管理大数据,保护数据安全,提高数据质量,并实现数据的最大价值。

企业和组织应该制定相应的大数据管理规章制度,并加强执行,以确保大数据的有效管理和应用。

调取公司数据管理制度

调取公司数据管理制度

调取公司数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数据的使用、保护和管理,保障公司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特制定本数据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数据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合作伙伴、供应商等单位对于公司数据的处理和管理。

三、数据分类1. 根据数据的重要性和机密等级,公司数据分为三类:机密数据、重要数据和一般数据。

2. 机密数据:指包含公司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敏感数据,应采取最高级别的保护措施。

3. 重要数据:指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客户关系的数据,应采取相对严格的保护措施。

4. 一般数据:指日常工作中产生的数据,对安全性要求较低。

四、数据存储与备份1. 公司数据需存储在指定的服务器或数据库中,严禁将数据存储在个人电脑或移动存储设备中。

2. 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并保留多个备份副本,确保数据安全可信。

五、数据访问与权限1. 对于不同等级的数据,设置不同的权限,确保只有经授权的人员可以访问。

2. 员工不得私自查看、修改、复制或传输机密数据,如有需要应经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后才能操作。

六、数据传输与共享1. 严格限制机密数据的传输和共享,确保数据在传输过程中不被泄露或篡改。

2. 在必要情况下,可以通过加密方式或安全通道进行数据传输,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七、数据安全防护1. 采取防火墙、杀毒软件等措施确保网络系统的安全。

2. 对员工进行数据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员工的数据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八、违规行为处理1. 对于违反本数据管理制度的员工,将严肃处理,包括警告、罚款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2. 对于涉嫌泄露公司机密数据的行为,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数据管理制度的执行1. 公司将定期对数据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更新,确保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

2. 所有员工都应遵守本数据管理制度,并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对数据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十、附则本数据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公司数据管理部门或公司领导反映。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主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主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主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以信用监督管理为手段,以市场主体抽查为主要方法,加强政府部门联动响应,实现社会协同治理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办法的规定,对江苏省范围内的市场主体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警示制度》和《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黑名单管理制度》是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场主体,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地区)公司的分支机构、常驻代表机构和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

本办法所称市场主体监督管理,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市场主体履行登记注册、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职能,并将相关信息予以记录和管理的行为。

第四条市场主体监督管理遵循分级登记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第二章信息归集第五条信息归集包括市场主体信息归集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关信用信息归集,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谁实施、谁记录的原则,收集、记录和维护。

第六条市场主体信息包括书式档案和机读信息两个部分。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关信用信息为机读信息。

第七条市场主体信息书式档案包含以下内容:(一)市场主体办理登记、备案、股权出质登记时依法提交的材料;(二)个体工商户年报报送的纸质材料;(三)市场主体被列入或者移出经营异常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材料;(四)市场主体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著名、知名商标等褒奖的证书(或者公示证明、文件)复印件;(五)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警示管理审批表等材料;(六)检查表等其他监督检查材料;(七)其他相关部门移交或者抄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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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系统数据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金信工程总体技术设计方案》、《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十一五”规划纲要》和我省信息化建设的有关精神,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开发、统一投资、统一施工”的原则,为从源头和加工环节上保证数据质量,规范数据使用,结合我市工商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数据(以下简称数据),是指工商部门业务流程中所产生的各类数据,计算机应用系统采集、加工而产生的各类数据以及其他以各种方法接收的外部数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数据质量是指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规范性。

第四条数据管理工作,实行归口管理的原则,即按照职责分工,各业务部门要负责相应数据的采集工作。

第五条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加强数据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作配合、技术保障和管理维护,各单位要成立数据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负责人、联系人。

明确各
岗位的数据管理边界和工作职责,将责任落实到人,为工商业务处理、市场监管执法、提高工作效能、便民服务和领导决策等提供有效的信息和技术支持。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要按照“谁办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检查和维护数据。

第七条信息管理机构:负责信息化建设数据的技术保障、技术培训以及数据的逻辑检查和维护工作。

第八条企业注册机构:负责本级办理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基础信息的录入、检验和校对;相应纸质档案的数字化扫描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企业监管机构:负责本级办理企业的年检、吊销等信息的录入、检验和校对;日常监管中企业信息的录入、检验和校对; 相应纸质档案的数字化扫描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市场监管机构:负责其直接查处的违法企业信息的录入、检验和校对;开展企业“重合同守信用”信息的录入、检验和校对; 开展企业动产抵押相关信息的录入、检验和校对;相应纸质档案的数字化扫描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公平交易监管机构:负责其直接办理的不正
当竞争、传销或变相传销、商业贿赂、走私贩私、非法经营等违法案件信息的录入、检验和校对; 相应纸质档案的数字化扫描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负责其直接查处的违法企业信息的录入、检验和校对; 相应纸质档案的数字化扫描和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商标监管机构:负责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基本情况的录入、检验和校对;其直接查处的商标侵权信息的录入、检验和校对; 相应纸质档案的数字化扫描和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广告监管机构:负责广告许可基本情况的录入、检验和校对;其直接办理的查处广告违法企业信息的录入、检验和校对; 相应纸质档案的数字化扫描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经济检查机构:负责对其直接查处的违法企业的信息录入、校验和校对; 相应纸质档案的数字化扫描和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12315、消费者协会:负责其职责范围内已掌握和确认的违法企业信息的录入、检验和校对; 相应纸质档案的数字化扫描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法制机构:负责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涉及违法企业的信息录入、检验和校对;相应纸质档案的数字化扫描和管理工作。

参与信息化建设相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制定。

第十八条监察机构: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中行政效能、责任监察及文明执法、遵纪守法的检查。

第十九条办公、人事、财务、宣传机构:负责系统企业信息化建设中的行政、人才、培训、物资及宣传保障工作。

第二十条基层工商所:在所属局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内企业的认领和建立经济户口档案工作;本所查处的违法企业信息的录入、检验和校对;辖区内企业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录入、检验、校对工作;本所办理的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年检、验照等信息的录入、检验和校对。

第三章数据采集制度
第二十一条要从源头抓起,严把数据入口关,坚持一数一源的原则,确保源头采集数据的质量,保证市场经营主体的实际情况、书式档案、入库数据和全国联网数据“四相符”。

数据采集环节包括数据的收集、录入,是保证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基础,也是产生数据质量问题的主要源头。

第二十二条数据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年检、注销、吊销、商标、广告、合同管理、案件等信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录入相关信息。

第二十三条各责任分工部门要实行录入人员责任制,按照“谁办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保证责任到人。

数据采集人员要强化质量意识,熟练掌握正确的采集和审核方法,严格按相关技术规范采集各类数据。

第二十四条数据录入应遵循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的原则。

录入人员应及时录入、检验和校对数据信息,不得无故拖延;录入时要认真核对原始档案,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应录入的数据,必须全部填报,保证数据的完整性,不得遗漏。

第四章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第二十五条要建立科学的检查制度,对已经录入的数据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各业务处室牵头,对所管理的数据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排名公布,定期对问题数据在内网上公布。

第二十六条定期检查。

信息管理机构应每月对数据进行完整性和合理性的逻辑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登记造册,通报有关部门,作为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奖惩的依据第二十七条不定期检查。

数据质量领导机构要按照国家对电子档案管理考评标准对系统或各职责部门进行检查,包括对电子数据进行准确性、冗余性、完整性检查,抽调部
分书式档案和电子档案进行比对,在业务上进行规范指导等。

第二十八条各责任部门应经常性通过使用业务软件中的统计、查询等功能对数据进行自查,分析检查结果。

对检查结果要及时通报,以纠错补漏,确保数据质量。

第五章数据补录与修改制度
第二十九条数据补录与修改工作应本着“及时排查、及时修正”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将档案资料及时准确补充完整。

第三十条建立数据纠错工作机制,已经进入应用系统的数据,不得擅自修改、删除。

对需要修改或补录的数据,业务部门要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指定专人进行修改或补录。

数据修改的权限按数据归口管理的原则,由省局各业务处室负责人确定,根据具体情况可以书面授权省辖市局或上报主管局长、局党组。

第三十一条数据修改的申请,省局主管部门领导审核(或授权的省辖市局审核),由工作人员提供书面申请,详述事情原由和申请事项,并加盖主管部门(或省辖市局)公章,原件送省局信息中心,同时将复印件报送省局相关业务处室。

信息管理机构根据业务部门要求,分配数据补录、修改人员的操作权限,并做好相关数据的备份,不得延误。

第三十二条要严格落实备案制度。

涉及批量数据修改、补录的,或需要通过技术手段修改数据的,由业务部门提出书申请或由信息管理机构和业务部门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信息管理机构必须先做好备份方可进行,并对每次修改或补录的时间、内容、维护原因、责任人等进行详细记录,书面材料必须登记存档。

第六章数据交换使用制度
第三十三条按照数据归口管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由数据归口业务处室负责进行数据交换使用的审核上报工作,信息中心进行技术支持。

第七章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
第三十四条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应根据责任分工,切实保证数据质量。

第三十五条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应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责罚相当、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十六条建立管理机制,按照数据归口管理的原则,市局各业务处室对全系统的本业务的所有数据质量负责。

责任划分以数据库操作记录为准,用户名所有者为数据质量责
任人。

因保管不善导致他人盗用、冒用用户名和密码的,或将用户名和密码提供给他人使用的,用户名所有者承担责任。

因信息管理机构失职造成用户名和密码泄密的,信息管理机构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每个单位要确定一名数据质量管理员,鼓励和支持在全系统开展岗位练兵竞赛。

第三十八条按照“谁办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对数据录入人员每月考核一次并登记造册,连续半年有录入任务且无差错现象的,给予信息数据质量奖,数据质量指标列入年底绩效考核。

第三十九条数据录入人员或信息管理机构人员主动发现数据错误并及时纠正,尚未造成不良影响的,可以从轻或免于处罚。

第四十条数据录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经济处罚、待岗培训直至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罚:
(一)不能独立完成录入任务的;
(二)一个月累计三次以上不能及时录入数据的;
(三)一个月累计录入数据有差错三次以上的。

第四十一条信息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对因软件转换或升级、直接操作数据库、备份不当等造成数据丢失、错误
或紊乱的,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十二条未按本办法执行并造成损失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安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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